材料进场计划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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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进场计划及保证措施

根据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按照材料分类供应的原则,制定材料供应计划,并提前5天供应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阶段分类组织材料进场。工程所需用周转性材料储备足量,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材料供货品种、调剂由我单位材料供应公司负责,材料检验由公司试验室负责,现场设专职材料员、质量检查员和试验员对材料进行进场把关。

一、材料的组织管理

(一)开工前五日内,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提出所有施工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及到货时间表。

(二)属我司采购的材料,如水泥、黄沙、角钢、木材、石膏板等,项目必须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公司物资主管部门提出采购划划,注明到货时间、质量要求及各种技术参数,由公司物资部提供样品及价位,在建设单位、监理认可后,公司物资部在合格供货方目录中,统一集中采购。

(三)对零星材料、辅助材料、各类低值易耗品等,由现场采购员,根据项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四)材料的调度:施工期间各主管工长,必须对各工种材料的到货及库存情况掌握清楚,并预计出数天内各种材料的消耗/需求量,以便调控管理,禁止出现停工待料现象。同时,在材料堆放时,要注意保持工地整洁,切勿使材料乱置于现场。为避免材料堆放占用空间而影响施工,材料进场时间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合理进出。

(五)所有进场材料,由工地材料库房专职库管员进行验收保管,材料的发放,按照“先入先出,当天用料当天发放”为基本原则,并实行限额领料制度。管理者在施工中,必须防止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材料,一是抓好下料设计,二是抓好剩余材料的使用。此外,还要防止材料被偷盗及“顺手牵羊”,坚决杜绝人为浪费现象。

二、材料的验收

(一)所有进入项目的物资,由项目库管员进行物资的数量检验,工长、质检员和项目经理分别对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并由库管员进行记录,质量检查员监督,必须三人签字方为有效。

(二)必要时,或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时,可到我司货源处验证。

(三)对材料质量检验,按对象不同分别采取随机抽查、通货验证和送样检测等手段,确保材料品质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四)验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质量性能、包装、质量证明书、产品说明书、进场时间等要素。

三、采购材料、外加工件等材料供应方管理措施

通过严格的管理,对采购材料、外加工件等材料供应方进行考核,建立材料供应方目录,使工程中所用的物资、机具等均为正规产品,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物资部根据公司《物资采购程序》的规定,做好物资采购管理;经营部根据《工程材料供应方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工程材料供应方的管理;物资部根据《外协件材料供应方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外协件材料供应方的管理,保证录用合格的材料商,采购的物资或服务符

合有关质量要求。

(一)管理职责

1、项目部负责提出详细、准确的《工程材料计划表》,包括原材料或施工设备,以及提出检验/试验和测量计量设备的需用计划。

2、项目部对材料变更及采购物资的质量情况须及时和相关部门联系。

3、项目部负责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材料联系;项目经理应参与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和主管工长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

4、公司经营部负责复核工程主要材料的价格和用量。

5、公司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工程材料计划表》。

6、公司总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参与采购合同的审批签订。

7、设计部参与材料的选样、定样工作。

(二)采购材料供应方的评价

1、应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在合格材料供应方名册内进行物资采购,物资进场后应向库管员办理移交手续。

2、物资部负责对物资材料供应方进行评价,对外协件材料供应方进行评价,项目部在采购期间应及时将材料供应方供货的异常情况报告公司物资部。

3、项目部自行确定的材料供应方须报公司相关部门审批,其评价应由公司相关部门按材料供应方评价程序进行,只有评价为合格并进入合格材料供应方名录的材料供应方才能与我司合作。

(三)采购程序

1、应根据审批的采购计划在合格材料供应方名册内进行物资采购,物资进场后应向库管员办理移交手续。

2、物资部采购的物资应向项目部提供质量证明书,经项目部验证为不合格的物资,经项目经理和质安员确认后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物资部应审核采购物资的采购计划;对物资材料供应方的控制,物资部应规定材料供应方提供物资样品,或到其货源处对采购的物资进行确认。

4、物资部应建立合格物资材料供应方的目录。

5、外协件材料供应方由物资部进行评价并从合格外协件材料供应方名录中选择材料供应方,经审批后确定材料供应方,与项目部共同对该材料供应方提供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

(四)进货检验

1、所有进入项目的物资由项目库管员进行物资的现场验证和数量检验;工长、质安员和项目经理分别对一般物资和大宗特殊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并由库管员进行记录,质量检查员监督; 外协件物资由物资部派人进行现场检验,项目部派人参与。

2、必要时,或建设单位提出时,可到材料供应方货源处验证。(五)建设单位提供的物品

对建设单位指定的产品或建设单位供应的物资也要严格考核,避免非企业供应而影响到整体工程质量。

1、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清单应附在工程合同后,并报公司物资部备案,规定验证方法,包括观感检验、测量实验。

2、项目部进行现场验证,必要时应组织物资部、工程综合部共同验证,并记录,验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质量性能、包装、质量证明书、产品说明书。

3、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项目部应进行标识,并加以记录;根据物资性质单独储存在适合的场所,并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4、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物资在验证和储存过程中如出现丢失、损坏、变质和其他不符合情况,项目物资部做记录并提出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告建设单位,同时报公司物资部备案。

5、现场验证不能免除建设单位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项目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不符合使用要求的物资有权拒收,或以书面记录形式报建设单位批准备案。

(六)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

通过对产品进行标识,既可防止错用乱用,同时又记载了来源与去向,可保证工程质量,并为总结积累了资料。

1、施工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按公司《施工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规定执行。

2、物资标识由项目部负责,施工过程(工程)标识由工程综合部负责,其他标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3、现场施工和搬运、储存、维护过程中应保持标识的完好。

4、具有可追溯性的物资,包括影响工程结构质量和影响使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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