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农药中毒的急诊诊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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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农药中毒的急诊诊断和处理

急性中毒发病急骤、病情变化迅速、发展快,群体中毒,伤害人群多。据有关部门统计急性中毒是我国全部疾病死因的第5位。

一、急性中毒救治原则

1、切断毒源:使中毒患者迅速脱离染毒环境,现场急救中,如有毒源继续溢漏,应尽快切断毒源。使患者在通风好、无毒物污染的安全处进行急救和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2、迅速有效消除威胁生命的毒效应:凡心搏和呼吸停止的应迅速实行心肺复苏(CPR)对休克、严重心律失常、中毒性肺水肿、呼吸衰竭、中毒性脑病、脑水肿、脑疝应及时对症救治。

3、尽快明确毒物接触史:接触史包括毒物名称、理化性质与状态、接触时间和吸收量,若不能立即明确,须及时留取洗胃液、呕吐物及排泄物送检测。

4、尽早足量地使用特效解毒剂。

5、当中毒的毒物不明者以对症处理为先。

二、急性中毒诊断思维要点

有特征性的中毒症状和体征与常见内科急症相似;而不同毒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有可能相近或重叠;对同种毒物中毒在不同的机体中毒的表现也会有差别。因此易发生误诊或漏诊。急性中毒诊断要点是结合病史与现场调查,临床与体格检查、毒物检验等资料去伪存真,综合分析。以下几点尤应重视。

1、重视中毒病史的采集,采集相近的中毒病史是诊断的首要环节。生产性中毒,应询问职业史、工种、生产过程、接触的毒物种类、数量、中毒途径及其他人发病情况。非生产性中毒要了解个人生活、精神状态,本人和家人经常服用药物和使用的杀虫剂,还需调查中毒环境。

2、重视临床表现,熟悉中毒的临床表现有助于中毒的诊断及判断毒物种类:

①对于突然出现的紫绀、呕吐、昏迷、惊厥、呼吸困难、休克而原因不明者,首先要考虑急性中毒的可能。②对不明原因的昏迷除要考虑有中毒的可能性外,诊断思路要宽些,须除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高渗性昏迷、低血糖昏迷、中暑、急性脑血管病、颅脑损伤、肝性脑病、肺性脑病等。③要特别注意毒物中毒的主要特征表现,即所谓“”,这些综合特征不仅具有诊断意义还有助于对中毒严重性进行判断。

3、针对性体格检查病情轻者应系统检查,如有生命危险立即急救,有针对性的检查,包括生命体征、皮肤、肺、心、神经系统、腹部、呼气味、尿色、等。尤其重要的是,通过针对性查体及时明确接诊时危及病人生命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4、重视病情监护和实验室检查①病情检测:主要包括心电、血压、血氧饱和度、血气分析、肝、肾功能、血尿常规、电解质、酸碱度、呼吸、神志等。②毒物检验:当中毒不明何毒时,应及时采集剩余毒物以及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进行送检。③及时进行特异性检验:如疑有机磷中毒查胆碱脂酶、一氧化碳中毒查碳氧血

红蛋白,亚硝酸盐中毒查高铁血红蛋白等。

5、重视判断病情危重程度,及早发现、及时救治出现下列情况均表示病情危重:①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出现昏迷、呼吸抑制、血压下降、抽搐、惊厥。②中毒性肺水肿。③严重的心律失常。④休克。⑤急性溶血性贫血,血红蛋白尿。⑥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⑦中毒性肝病。

6、急性中毒预后判断影响预后的因素有①中毒途径:血液〉呼吸道〉消化道〉皮肤。②毒物剂量:越大越危险。③潜伏期:越短越差。④毒物损伤中枢及心、肺、肝、肾等器官和造血系统,预后差。⑤中毒就诊时间越长越差。

三、急性中毒救治的主要措施

1、清除尚未吸收的毒物

吸入性中毒应立即撤离中毒现场,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新鲜空气,吸氧。接触中毒应立即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洗净皮肤。注意冲洗皮肤不要用热水以免增加毒物的吸收;毒物如遇水能发生反应,应先用干布抹去沾染物,再用水冲洗。

经口中毒应采取催吐、洗胃、导泻法以排除尚未吸收毒物。洗胃是经口中毒清除未吸收毒物的主要方法,以下几点要特别注意:①洗胃以服毒6小时以内最有效。对服毒6小时以上也不应放弃洗胃。②洗胃的原则:早洗、反复洗、彻底洗。③洗胃液多以清水为宜,忌用热水。④每次灌入量以300~500ml为宜,每次洗胃液总量8000~10000ml。⑤洗胃时应注意防止吸入性肺炎、肺水肿和脑水肿。⑥对深昏迷、腐蚀性中毒、挥发性烃类化学物(如汽油)口服中毒不宜洗胃。

2、及时足量使用特效解毒剂。

3、促进毒物的排泄:主要有利尿排毒、透析疗法等。

四、有机磷中毒

1、中毒机制

有机磷农药可经皮肤、呼吸道、消化道吸收。各品种的毒性可不同,多数属剧

毒和高毒类,少数为低毒类。某些品种混合使用时有增毒作用,如马拉硫磷与敌百虫、敌百虫与谷硫磷等混合剂。某些品种可经转化而增毒,如1605氧化后毒性增加,敌百虫在碱性溶液中转化为敌敌畏而毒性更大。

有机磷农药(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在体内与胆碱酯酶形成磷酰化胆碱酯酶,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使酶不能起分解乙酰胆碱的作用,致组织中乙酰胆碱过量蓄积,使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引起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磷酰化胆碱酶酯酶一般约经48小时即“老化”,不易复能。

某些酯烃基及芳烃基磷酸酯类化合物尚有迟发性神经毒作用,是由于有机磷农药抑制体内神经病靶酯酶(神经毒性酯酶),并使之“老化”,而引起迟发性神经病。此毒作用与胆碱酯酶活性无关。缓释微胶囊剂型的有机磷农药,作用时间可较长。

2、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

按农药品种及浓度,吸收途径及机体状况而异。一般经皮肤吸收多在2~6小时发病,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后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各种途径吸收致中毒的表现基本相似,但首发症状可有所不同。如经皮肤吸收为主时常先出现多汗、流涎、烦躁不安等;经口中毒时常先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呼吸道吸入引起中毒时视物模糊及呼吸困难等症状可较快发生。

表1 有机磷中毒的主要症状

表2 有机磷中毒轻重分级

此外,乐果、敌百虫等严重中毒恢复期,可发生突然死亡。常发生于中毒后3~15日。多见于口服中毒者。倍硫磷、乐果、久效磷、敌敌畏、甲胺磷等中毒后2~4天,出现以肢体近端肌肉、屈颈肌、脑神经运动支支配的肌肉和呼吸肌无力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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