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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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4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及条文说明

的规定取值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国雨水管渠 的设计重现期 ,并与发达国家标准基本一致。
1人 口密集 、内涝 易发且经济 条件较 好的城镇 ,宜采用
本次修 订 中表 3l2.4的城 镇类 型根据 2014年 11月 20
规 定 的上 限 :
日国务 院下发 的 《国务 院关于 调整城 市规模 划分 标准 的通
环境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保 障安全 的要求,制订本规范。 较 大,城镇雨 水管渠设 计重现 期一般 采用 5年 ~10年。 美
国各 州还将 排水 干管系 统的设计 重现期 规定 为 1O0年 ,排
3设计流 量和设计水质
水 系统 的其他设施分别具有不 同的设计重现期。 日本也将 设 计重现期不断提高 ,《日本下水道设计指南 》(2009年版 )
3l2雨 水 量
中规定 ,排水系统设计 重现 期在 10年 内应提高到 10年 ~15
3.2.4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 ,应根据汇水地 区性质 、城镇类 型、 年。所 以本次修订提 出按照地区性质和城镇类型 ,并结合 地
地形特 点和气候 特征等 因素 ,经技术经 济比较后按 表 3.2 4 形特点和气候特征等 因素 ,经技术经济比较后 ,适当提 高我
2016年第7期 ·工程建设标准化 37
1 总 则
1.0.1为使我国的排水 工程设计 贯彻科技发展观 ,符合国家的
表 3为我 国 目前 雨水 管渠设 计重现 期与 发达 国家和地
法律法规,推进渔绽 直建遮 达到防治水污染,改善和保护 区的对 比情况。美国 、日本等国在城镇 内涝防治设施 上投入
2~5 2~3 5~1O 2~3 2~3 3~5
2O~3O 10~2O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是针对室外给水系统设计的一项规范,主要用于指导室外给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

它包含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室外给水系统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下面就对《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对室外给水系统的水源进行了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地下水、江河湖泊水或自备水源等作为室外给水系统的水源。

规范对不同水源的水质要求进行了规定,如要求地下水中悬浮物的含量不能超过一定标准,湖泊水中的有机物含量不能超过一定标准等。

这些要求可以保证室外给水系统的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同时保证用户的用水安全。

其次,《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对室外给水系统的管道进行了规定。

规范规定了室外给水系统中管道的材质和安装方式。

一般情况下,室外给水系统的管道可以选择钢管、钢塑复合管、塑料管等材质,要求管道具有一定的耐腐蚀性和耐压能力。

同时,规范还对管道的安装方式进行了规定,包括管道的布置、接口的连接方式等。

这样可以确保室外给水系统的管道系统具有良好的密封性和稳定性。

此外,《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还对室外给水系统的水泵和阀门进行了规定。

规范规定了室外给水系统中水泵的选择和安装方式,包括水泵的型号、功率等。

要求水泵应具有一定的流量和扬程,保证供水的有效性。

同时,规范还对室外给水系统中的阀门进行了规定,包括阀门的类型、材质等。

阀门的合理选择可以保证室外给水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最后,《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还对室外给水系统的防护和维护进行了规定。

规范规定了室外给水系统的防震、防冻和防腐等措施。

同时,规范还规定了室外给水系统的巡检和维护要求,包括定期检查管道的密封性、防腐层的完好情况等。

这些规定可以保证室外给水系统的长期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对室外给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的出台不仅保证了室外给水系统的安全性和高效性,也为室外给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了一份重要的参考依据。

室外给排水管线综合中对管道间距的要求

室外给排水管线综合中对管道间距的要求

室外给排水管线综合中对管道间距的要求
今天综合整理了《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三个规范中对于给排水管道与其他管道之间间距的要求,大家可以在管线综合时根据三个规范综合考虑,确定管道间距。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注:
1.净距指管外壁距离,管道交叉设套管时指套管外壁距离,直埋式热力管指保温管壳外壁距离;
2.电力电缆在道路的东侧(南北方向的路)或南侧(东西方向的路);通信电缆在道路的西侧或北侧。

均应在人行道下。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注:
1.表列数字除注明者外,水平净距均指外壁净距,垂直净距系指
下面管道的外顶与上面管道基础底间净距。

2.采取充分措施(如结构措施)后,表列数字可以减小。

3.与建筑物水平净距,管道埋深浅于建筑物基础时,不宜小于2.5m,管道埋深深于建筑物基础时,按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3.0m。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标准》条文说明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标准》条文说明

1 总则1.01本条文阐明编制本规范的宗旨。

1.0.2规定了本规范适用范围。

1.0.3给水工程是城镇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给水工程的设计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

其中,水源选择、净水厂厂址以及输配水管线的走向等更与规划的要求密切相关,因此设计时应根据规划要求,结合城市现状加以确定。

1.0.4强调对水资源的节约和水体保护以及建设节水型城镇的要求。

设计中应处理好在一种水源有几种不同用途时的相互关系及综合利用,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性。

1.0.5 对土地资源节约使用作了原则规定。

净水厂和泵站等的用地指标应符合《城市给水工程相许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1.0.6对给水工程近、远期设计年限作的规定。

年限的确定应在满足城市供水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建设资金投入的可能作适当调整。

1.0.7本条规定给水工程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 所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水厂中专用设备的合理使用年限由于涉及到的设备品种不同,其更新周期也不相同,同时设计中所选用的材质也影响使用年限,故难以作出统一规定,本条文只作了原则规定。

同样由于目前给水工程中应用的管道材质很多,有关使用年限的确切资料不多,故也难以作出明确规定。

1.0.8关于在给水工程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以及在设计中体现行业技术进步的原则确定。

根据建设部组织中国城镇供水协会正在编制的《城市供水行业2010年技术进步发展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保障供水安全,提高供水水质、保证供水、优化运行成本和改善供水服务”作为技术进步的主要目标,故本条文作了相应规定。

另外,对于工程设计而言,节约能源和资源,降低工程造价也应作为目标之一,故也予以列入。

1.0.9提出了关于给水工程设计时需同时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在特殊地区的给水工程的设计,还应遵循相关规范的要求。

3 给水系统3.0.1给水系统的确定在给水设计中最具全局意义。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宣贯解析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宣贯解析
滨工业大学,广州大学,重庆大学。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4、主要修编原则 •贯彻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特别是近年来颁布实施的有关规定。 •删除落后的技术,补充国内已有成熟经验的 新技术及新工艺的有关内容,吸收国外有成熟 经验的新技术。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根据新颁布的供水水质标准和行业技术进 步发展的规划,对设计指标和参数进行全 面的调查和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 2006年6月1日实施 宣 贯 提 纲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戚盛豪 许友贵 2006年5月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一、修编概况
二、主要修改内容 三、强制性标准条文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一、修编概况
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历史演变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1.0.3条 说明给水工程设计与规划的关系: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 划和给水专业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
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
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1.0.4条、1.0.5条、1.0.8条 突出了设计应贯彻国家 有关节约水资源、节约土地、节约能耗和节省材料的 方针政策以及行业的技术进步方向: “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 水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正确处理各 种用水的关系,符合建设节水型城镇的要求。”
· 1957年《工业企业和居住区外部给水工程设计规范》
(建工部内部试行) · 1963年《城市给水设计规范》(JG10-63)(建工部部颁 试行标准) · 1965年《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编制
· 1974年《室外给水设计规范》(TJ13-74)(1975年试行)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指导我国给水事业的建设,使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社会主义建设,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工业企业及居住区的永久性室外给水工程设计。

第1.0.3条 给水工程设计必须正确处理城镇、工业与农业用水之间的关系,妥善选用水源,节约用地和节省劳动力。

第1.0.4条 给水工程的设计应在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年限宜采用10~20年。

对于扩建、改建的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能力。

第1.0.5条 给水工程系统中统一、分区、分质或分压的选择,应根据当地地形、水源情况、城镇和工业企业的规划、水量、水质、水温和水压的要求及原有的给水工程设施等条件,从全局出发,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考虑确定。

第1.0.6条 工业企业生产用水系统(复用、循环或直流)的选择,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水体的保护,并应采用复用或循环系统。

第1.0.7条 给水工程设计应提高供水水质、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降低能耗、降低漏耗、降低药耗,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给水工程设备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应从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可靠性、降低能耗,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和增加经济效益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及设备供应情况,妥善确定。

对繁重和频繁的手工操作、有关影响给水安全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主要设备,应首先考虑采用机械化或自动化装置。

第1.0.8条 设计在地震、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地质特殊地区给水工程时,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第1.0.9条 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第二章 用水量用水量、、水质和水压第2.0.1条 设计供水量应根据下列各种用水确定:一、综合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二、工业企业生产用水和工作人员生活用水;三、本款删去;四、消防用水;五、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六、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宣贯(精)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宣贯(精)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2003年8月编制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成都)
· 2004年4月编制组第二次工作会议(上海)
· 2004年6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反馈涉及内容意 见154条) · 2004年8月编制组第三次工作会议(敦煌)
· 2005年3月规范审查会议(哈尔滨) · 2006年1月18日建设部公告第410号批准,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第5章“取水”(共58条)
根据原规范第三章“水源”修编,主要修改为:
· 对于地下水开采,补充了“地下水开采后,不 引起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及地面沉降。” · 调整了管井适用范围:含水层厚度由原“大于 5m”改为“大于4m”;底板埋藏深度由“大于15m” 改为“大于8m”。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给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和土地资源 的合理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城市给水工程项 目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给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 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 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供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 优化运行管理,节约能耗和资源,降低工程造价和运 行成本。”
·
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3、参加修编单位 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参加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
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
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
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杭州
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哈尔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水库取水构筑物增加了“宜分层取水” 的规定。 · 格网漂浮物清除除采用平板格网、旋转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0-11章宣贯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10-11章宣贯

10.4 浓缩
▪ 对排泥水处理的浓缩方式、浓缩泥水含固率、固体通量以及
浓缩池设计要点作了规定。
10.5 脱水
▪ 对泥渣脱水方式及脱水机械选型作了规定。 ▪ 对脱水系统设计作了相关规定(10.5.3~ 10.5.13)。 ▪ 对板框压滤机和离心脱水机的参数选择和设 备布置作了规定(10.5.14~10.5.23)。 ▪ 对干化场的设计参数及布置要求作了规定 (10.5.24~10.5.30)。
排泥水处理规模的原则规定
影响排泥水处理规模的因素……水厂处理规模、原水浊度 原水浊度 原水浊度的设计取值决定排泥水的处理规模、处理保证率 保证率高,即一年中完全处理的日数高,则基建投资和日常 管理费用高,脱水设备闲置周期长,对环境污染小。 《日本水道即保证率为75%~95%。 高于原水浊度设计取值期间(全年25%~5%)的部分超量排泥 水要适当采取措施。
泥渣脱水一般宜采用机械脱水,有条件的地方, 也可采用干化场。 (10.5.1) 脱水机械的选型应根据浓缩后泥水的性质、最终 处置对脱水泥饼的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选用,一 般可采用板框压滤机、离心脱水机,对于一些易于脱 水的泥水,也可采用带式压滤机。 (10.5.2)
10.6 泥饼处置和利用
▪ 对脱水后泥饼的处置和利用作了原则规定 (10.6.1~10.6.5)。
27条 11 检测与控制(共27条) 11.1 一般规定 规定了检测与控制的主要设计原则。 11.2 在线检测 规定了给水系统中各单元、主要构筑物及主要设 备的在线检测项目。 11.3 控制 提出水源地、不同规模水厂及泵站的控制要求。 11.4 计算机控制管理系统 对系统的功能提出总体要求,并对系统的结构、 通信、操作监控系统设计作出原则规定。
10.2 工艺流程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①补充制定规范的目的,体现贯彻国家法律、法规;②增加给水工程系统设计有关内容;③增加预处理、臭氧净水、活性炭吸附、水质稳定等有关内容;④增加净水厂排泥水处理;⑤增加检测与控制;⑥将网格絮凝、气水反冲、含氟水处理、低温低浊水处理推荐性标准中的主要内容纳入本规范;⑦删去悬浮澄清池、穿孔旋流絮凝池、移动冲洗罩滤池的有关内容;⑧结合水质的提高,调整了各净水构筑物的设计指标和参数;⑨补充和修改了管道水力计算公式。
1.0.5给水工程设计应贯彻节约用地原则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应符合《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
1.0.6给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的原则进行设计。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设计年限宜采用10~20年。
1.0.7给水工程中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为50年,管道及专用设备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2术语
2.0.1给水系统water supply system
由取水、输水、水质处理和配水等设施所组成的总体。
2.0.2用水量water consumption
用户所消耗的水量。
2.0.3居民生活用水demand in households
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用的水,包括饮用、洗涤、冲厕、洗澡等。
2.0.4综合生活用水demand for domastic and public use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意,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国家标准管理组(邮编200092,上海市中山北二路901号),以供修订时参考。

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标准[详]

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标准[详]
筑装饰隐蔽的敷设方法。
14、生活污水 :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粪便污水。 15、生活废水:居民日常生活中排泄的洗涤水。 16、生活排水 :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排出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废水的总
称。 17、排出管:从建筑物内至室外检查井的排水横管段。 18、覆土深度:埋地管道管顶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 19、埋设深度:埋地排水管道内底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
2、水景工程应根据喷头造型分组布置喷头。喷泉每组独立运行 的喷头,其规格宜相同
3、水景工程循环水泵宜采用潜水泵,并应直接设置于水池底。 娱乐性水景的供人涉水区域,不应设置水泵
4、当水景水池采用生活饮用水作为补充水时,应采取防止回流 污染的措施,补水管上应设置用水计量装置。
5、有水位控制和补水要求的水景水池应设置补充水管、溢流管、 泄水管等管道。在池的周围宜设排水设施。
5、倒流防止器设置位置应满足 以下要求:
6、真空破坏器设置位置应满足 下列要求:
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 环境;
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 环境;
2 )排水口不得直接接至排水管, 应采用间接排水;
3 )应安装在便于维护的地方, 不得安装在可能结冻或被水 淹没的场所。
2 )应直接安装于配水支管的最 高点,其位置高出最高用水 点或最高溢流水位的垂直高 度,压力型不得小于300mm; 大气型不得小于150mm;
二、术语
1、生活饮用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用于日常饮用、 洗涤的水。 2、生活杂用水:用于冲洗便器、汽车,浇洒道路、浇灌绿化, 补充空调循环用水的非饮用水。 3、最大时用水量:最高日最大用水时段内的小时用水量。 4、 平均时用水量 :最高日用水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水量。 5、引入管:将室外给水管引入建筑物或由市政管道引入至小区 给水管网的管段。 6、接户管:布置在建筑物周围,直接与建筑物引入管和排出管 相接的给水排水管道。 7、入户管(进户管):住宅内生活给水管道进入住户至水表的管 段。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GB 50013-2006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6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0 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13-2006 ,自2006 年6 月1 日起实施。

其中,第 3.0.8、4.0.5、5.1.1、5.1.3、5.3.6、7.1.9、7.5.5、8.0.6、8.0.10、9.3.1、9.8.1、9.8.15、9.8.16、9.8.17、9.8.18、9.8.19、9.8.25、9.8.26、9.8.27、9.9.4、9.9.19、9.11.2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 1386 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 年第11 号)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年1月18日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 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编,具体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广州大学、重庆大学,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给水工程的设计经验,对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而成。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解读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解读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1 总则1.0.1为使城镇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水工程设计。

1.0.3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1.0.4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性,正确处理城镇用水和其他用水的关系。

1.0.5城镇给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年限宜采用10~20年。

1.0.6给水工程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管道及专用设备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7给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供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降低工程造价,优化运行成本。

1.0.8设计在地震、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地质特殊地区给水工程时,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1.0.9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生活用水domestic water人类日常生活所需用的水。

2.0.2浇洒道路用水street flushing demand, road watering对城镇道路进行保养、清洗、降温和消尘等所需用的水。

2.0.3绿化用水green beit sprinkling, green plot sprinkling对市政绿地等所需用的水。

2.0.4未预见用水量unforeseen demand给水系统设计中,对难于预测的各项因素而准备的水量。

2.0.5自用水量water consumption in water works水厂内部生产工艺过程和为其它用途所需用的水量。

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室外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3、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乔木之间的最小净距,应 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4、室外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且接 口不应重叠;当给水管道敷设在下面时,应设置钢套管,钢套管 的两端(liǎnɡ duān)应采用防水材料封闭。
5、室外给水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 道材质及管道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深度不得小于土壤 冰冻线以下,行车道下的管线覆土深度不宜小于。
24、二级处理:由机械处理和生物化学或化学处理组成的污水处理 过程。
25、换气次数 :通风系统单位时间内送风或排风体积与室内空间 体积之比。
第六页,共49页。
26、暴雨强度: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
27、重现期 :经一定长的雨量观测资料统计分析,等于或大于某暴雨强度的 降雨出现一次的平均间隔时间。其单位通常以年表示。
《建筑(jiànzhù)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200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chénɡ xiānɡ)建设部公告第 409号
第一页,共49页。
一、总则(zǒngzé)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亦 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chǎngfáng)屋面雨水排水设计。
第十二页,共49页。
三、用水量
第十三页,共49页。
注: 1 除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其它均不含食堂用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yuángōng)生活用水,员工(yuángōng)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水应另计。
6、真空破坏器设置位置应满足 下列要求:
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 环境;

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outdoor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GB50013-2006主编部门: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6-01-18 发布2006-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41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3-2006,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8、4.0.5、5.1.1、5.1.3、5.3.6、7.1.9、7.5.5、8.0.6、8.0.10、9.3.1、9.8.1、9.8.15、9.8.16、9.8.17、9.8.18、9.8.19、9.8.25、9.8.26、9.8.27、9.9.4、9.9.19、9.1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及《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1997年第11号)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六年一月十八日前言本规范系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二~二OO三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编,具体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会同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同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广州大学、重庆大学,对原规范进行全面修订。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总结了近年来给水工程的设计经验,对重大问题开展专题研讨,提出了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设计、科研、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设计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经编制组认真研究分析编制而成。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①补充制定规范的目的,体现贯彻国家法律、法规;②增加给水工程系统设计有关内容;③增加预处理、臭氧净水、活性炭吸附、水质稳定等有关内容;④增加净水厂排泥水处理;⑤增加检测与控制;⑥将网格絮凝、气水反冲、含氟水处理、低温低浊水处理推荐性标准中的主要内容纳入本规范;⑦删去悬浮澄清池、穿孔旋流絮凝池、移动冲洗罩滤池的有关内容;⑧结合水质的提高,调整了各净水构筑物的设计指标和参数;⑨补充和修改了管道水力计算公式。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宣贯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宣贯
本规范主要宣贯的是《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详细阐述了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管道材料和连接方式、阀门及附件的选择与安装等多方面的内容。然而,对于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中关于管道的标准,本规范并未直接涉及。室外排水设计规范通常会包括管道材料的选择、管道直径和坡度的确定、管道连接方式以及管道的埋设深度等要求。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排水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了获取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21中关于管道的具体标准,建议直接查阅该规范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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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1 总则1.0.1为使城镇给水工程设计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令,统一工程建设标准,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方便,特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及工业区永久性给水工程设计。

1.0.3 给水工程设计应以批准的城镇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水源选择、净水厂位置、输配水管线路等的确定应符合规划的要求。

1.0.4给水工程设计应从全局出发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水环境保护和水资源的可持续性,正确处理城镇用水和其他用水的关系。

1.0.5城镇给水工程设计应按远期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

近期设计年限宜采用5~10年,远期规划年限宜采用10~20年。

1.0.6给水工程构筑物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管道及专用设备的合理设计使用年限宜按材质和产品更新周期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7给水工程设计应在不断总结生产实践经验和科学试验的基础上,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提高供水水质,保证供水安全,降低工程造价,优化运行成本。

1.0.8设计在地震、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地质特殊地区给水工程时,尚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1.0.9设计给水工程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0.1生活用水domestic water人类日常生活所需用的水。

2.0.2浇洒道路用水street flushing demand, road watering对城镇道路进行保养、清洗、降温和消尘等所需用的水。

2.0.3绿化用水green beit sprinkling, green plot sprinkling对市政绿地等所需用的水。

2.0.4未预见用水量unforeseen demand给水系统设计中,对难于预测的各项因素而准备的水量。

2.0.5自用水量water consumption in water works水厂内部生产工艺过程和为其它用途所需用的水量。

2.0.6管网漏失的水量Leakage水在输配过程中漏失的水量。

2.0.7平均日供水量average daily output一年的总供水量除以全年供水天数所得的数值。

2.0.8最高日供水量maximum daily output一年中最大一日的供水量。

2.0.9日变化系数daily variation coefficient最高日供水量与平均日供水量的比值。

2.0.10时变化系数hourly variation coefficient最高日最高时供水量与该日平均时供水量的比值。

2.0.11最小服务水头minimum service head配水管网在用户接管点处应维持的最小水头。

2.0.12取水构筑物intake structure取集原水而设置的各种构筑物的总称2.0.13避咸蓄淡水库取水构筑物coastal reservoir为避免咸潮影响而设置的储蓄淡水水库中取水的构筑物。

2.0.14岸边式取水构筑物riverside intake structure直接从江河岸边取水的构筑物,一般由进水间、泵房两部分组成。

2.0.15河床式取水构筑物riverbed intake structure利用进水管将取水头部伸入江河中取水的构筑物,一般由取水头部、进水管(自流管或虹吸管)、进水间(或集水井)和泵房组成。

2.0.16取水头部intake head为河床式取水构筑物的进水部分。

2.0.17进水间intake chamber连接进水(进水管或进水孔)与吸水、内设格栅或格网的构筑物。

2.0.18格网screen一种网状的用以拦截水中较小尺寸的漂浮物、水生物或其他污染物的拦污设备。

2.0.19自动清污机autocleaner一种栅状的可以连续自动清除被拦截水中各种形状杂物的清污设备。

2.0.20 消防用水fire demand扑灭火灾所需用的水。

2.0.21 最大时用水量max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最高日用水时间内,最大1小时的用水量。

2.0.22 水头损失head loss水通过管(渠)、设备、构筑物等引起的能耗。

2.0.23 配水管网distribution system, pipe system将水送到分配管网以至用户的管系。

2.0.24 环状管网pipe network配水管网的一种布置形式,管道纵横相互接通,形成环状。

2.0.25 枝状管网branch system配水管网的一种布置形式,干管和支管分明,形成树枝状。

2.0.26 支墩buttress, anchorage为防止管内水压引起的水管配件接头移位而造成漏水,需至水管干管适当部位砌筑的礅座。

2.0.27 埋设深度(覆土深度)buried depth埋地管道管顶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

2.0.28 输水管(渠)delivery pipe一般指从水源到城市水厂(原水输水管道)或从城市水厂到较远管网的管道(净水输水管道)2.0.29 压力管道pressure conduit (pipeline)指输送液体、气体等介质是在压力的状态下运行的管道。

2.0.30 管道防腐corrosion preventive of pipes为减缓或防止钢管、铸铁管在内外介质的化学、电化学作用下或由于微生物的代谢活动而被侵蚀和变质措施。

2.0.31 钢管steel pipe由铁和碳等元素炼制的圆管统称。

2.0.32 球墨铸铁管ductile cast iron pipe (DIP)指由球化和孕育处理优质铁水(其中石墨组织已由片变成球状)采用离心浇注制作的圆管。

2.0.33 预应力砼管prestressed concrete pipe (PCP)在制管过程中用张拉高强钢丝的工艺使管体砼在环向和纵向均处于受压状态的圆管。

2.0.34 预应力钢筒砼管prestressed concrete cylinder pipe (PCCP)指在带钢筒的砼管芯上缠绕环向预应力钢丝,使该复合管芯在环向处于受压状态下并喷涂水泥砂浆保护面层而制成的圆管。

2.0.35 聚乙烯塑料管Polyethylene pipe(PE)以聚乙烯树脂单体为主,用挤出成型法制成的热塑性塑料圆管。

2.0.36 硬聚氯乙烯塑料管unplasticised polyvinyl chloride pipe(UPVC)以聚氯乙烯树脂单体为主,用挤出胀型法制成的热塑料塑料管。

2.0.37 玻璃纤维增强热固性塑料管glass fibre reinforced plastics pipe(GRP)指由已固化的热固性树脂包围或环绕玻璃纤维增强材料的复合结构圆管,俗称玻璃钢管。

2.0.38 水锤压力Surge pressure管道系统由于水流程度突然变化,而产生的瞬时压力。

2.0.39 混凝剂coagulant为使胶体失去稳定性和脱稳胶体相互聚集所投加的药剂统称。

2.0.40 助凝剂coagulant aid在水的沉淀、澄清过程中,为改善絮凝效果,另投加的辅助药剂。

2.0.41 原水raw water由水源地取来的原料水。

2.0.42 沉淀sedimentation利用重力沉降作用去除水中杂物的过程。

2.0.43 石灰乳milk of lime石灰浆用水稀释后的混浊液。

2.0.44 药剂固定储备量standby reserve为考虑非正常原因导致药剂供应中断,而在药剂仓库内设置的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动用的储备量,简称药剂固定储备量。

2.0.45 药剂周转储备量current reserve考虑药剂消耗与供应时间之间的差异所需的储备量,简称药剂周转储备量。

2.0.46 饮用水除氟drinking water defluorinate通过物理化学作用,将饮用水中过量的氟除去。

2.0.47 混凝沉淀法coagulation sedimentation采用在水中投加具有凝聚能力或与氟化物产生沉淀的物质,形成大量胶体物质或沉淀,氟化物也随之凝聚或沉淀,后再通过过滤作用将氟离子从水中除去的过程。

2.0.48 活性氧化铝法activated aluminum process采用活性氧化铝滤料吸附、交换氟离子将其从水中除去的过程。

2.0.49 再生regeneration离子交换剂或滤料失效后,用再生剂使其恢复到原型态交换能力的工艺过程。

2.0.50 反冲洗backwash当滤料层截污到一定程度时,用较强的水流自下而上对滤料进行冲洗。

2.0.51 冲洗强度intensity of back washing冲洗滤池时,单位滤池面积在单位时间内通过的水量。

其计量单位通常以L/(m2•s)。

2.0.52 反冲洗滤层膨胀率backwash bed expansion反冲洗时水流通过滤料层时,滤料层发生膨胀的程度,以滤料层厚度的百分比计。

2.0.53 吸附容量sorption capacity滤料或离子交换剂吸附某种物质或离子的能力。

2.0.54 电渗析法electrodialysis在外加直流电场的作用下,利用阴离子交换膜和阳离子交换膜的选择透过性,使一部分氟离子等透过离子交换膜而迁移到另一部分水中,从而使一部分水淡化而另一部分水浓缩。

英文简称ED。

2.0.55 电渗析器electrodialyzer利用离子交换膜和直流电场,使水中电解质的离子产生选择性迁移,从而达到使水淡化的装置。

2.0.56 脱盐率rate of desalination在采用化学或离子交换法去除水中阴、阳离子过程中,它们去除的量占原量的百分数,是表明设备除盐能力的数值。

2.0.57 脱氟率rate of defluorinate除氟过程中氟离子去除的量占原量的百分数,是表明设备除氟能力的数值。

2.0.58 倒极器transition electrode unit在电渗析工艺中用于倒换电极极性的装置。

2.0.59 浓水concentrate在电渗析过程中,在相邻的阳离子交换膜与阴离子交换膜之间形成一隔室。

在通直流电的情况下,水中的阳离子和阴离子各自会作定向迁移,阳离子向负极迁移,阴离子向正极迁移。

由于离子交换膜的选择透过性,在这室内阴、阳离子不断进入而使离子数量增多,水溶液浓度增大,这隔室内的水称为浓水。

2.0.60 淡水unconcentrate电渗析过程中,阴、阳离子不断迁移出使离子数量减少,浓度降低的水称为淡水。

2.0.61 极水在电渗析过程中,在电极和膜之间隔室内的水称为极水。

2.0.62 酸洗acid cleaning采用酸去除离子交换膜设备上的不溶于水的沉积物的过程。

2.0.63 反渗透reverse osmosis在膜的原水一侧施加比溶液渗透压高的外界压力,原水透过半透膜时,只允许水透过其他物质不能透过而被截留在膜表面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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