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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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的审查流程

外观设计的审查流程

外观设计的审查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流程如下:
1. 审查员对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对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将发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

2. 对于申请文件存在可以通过补正克服的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将发出补正通知书,并指明专利申请存在的缺陷以及给出理由和答复期限。

3. 如果申请文件存在不可能通过补正方式克服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员将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明专利申请存在的实质性缺陷以及给出理由和答复期限。

4. 申请人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对补正通知书或审查意见通知书进行答复,可以提出延期请求。

对于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的,审查员将根据情况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或其他通知书。

5. 如果申请文件存在明显实质性缺陷,在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后,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的;或者申请文件存在形式缺陷,审查员针对该缺陷已发出过两次补正通知书,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的,审查员可以作出驳回决定。

6. 如果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7. 授权阶段:初步审查没有问题后,则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

8. 颁发证书:申请人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后,1-2个月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需要遵循保密原则、书面审查原则、听证原则和程序节约原则。

此外,在作出视为未提出、视为撤回、驳回等处分决定的同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可以启动的后续程序。

第十二章 专利申请、审查与授权的实质条件

第十二章 专利申请、审查与授权的实质条件

(四)本国优先权
无论是要求获得国外优先权还是国内优先权,申请人都应 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 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 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第二节 专利申请文件
一、书面原则
书面原则是指申请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专利申请并办理 各种手续。
《专利法》第47条第2款中规定:宣告专利 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 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 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 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 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 溯力。
需要注意的是:“无追溯力”原则的前提 是原专利权人没有过错,以及专利实施许 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被许可人和受 让人已经从原专利中获得了利Hale Waihona Puke ,或者对 专利侵权人并无明显不公。
第四节 专利审查
一、专利审查概述
形式审查制是指对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即只审 查申请是否履行了法定手续、申请文件是否齐全以及主题 是否属于专利法的保护对象等。
实质审查制则要对申请是否符合专利实质条件进行审查。
二、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一)初步审查 (二)早期公开 (三)实质审查 (四)授权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也有例外。《专利法》第 31条规定: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种产品所使 用的一项外观设计。但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 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三、申请的分案
申请的分案指在专利申请中含有两项以上的发明、实用新 型或者外观设计,而申请人将其中一部分发明、实用新型 或者外观设计从原先的申请中分割出来,另行提出申请。 分案大多是因为一个申请中包含的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 型或者外观设计不符合单一性的要求,为了获得专利权而 必须分案申请。申请人也可以主动进行分案。分案之后的 申请是独立于原申请之外的另一个申请。因此,即使原申 请被撤回、放弃、驳回或者被宣告无效,对分案申请也不 会发生任何影响。但分案申请可以享有原申请的申请日, 如果原专利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对分案申请可以保留优先 权日。

论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

论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

论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摘要:我国目前的专利立法对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处于缺失状态,在授权审查、优先权的获取以及侵权判定等方面,对部分外观设计的研发者造成了实质的不公平,挫伤了其改进产品外观的积极性。

这一问题根源于我国外观设计制度整体功能定位的错误。

我国应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尽快将部分外观设计纳入法律保护,以充分发挥外观设计制度激励创新的作用。

关键词:部分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制度授权审查优先权侵权判定一、导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集中体现在产品之间的竞争。

随着消费者需求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深化,产品的升级换代也围绕着专利制度的两大组成部分持续展开。

一方面,企业对产品的“质”不断精益求精,以专利和实用新型抢占市场先机或构建防御战略,追求更先进的产品性能;另一方面,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审美要求,许多企业也将大量资金投向产品“形”的研究,致力于制造出集艺术性与实用性于一体的产品。

特别是对于一个产业内的若干领先企业而言,在产品功能较为相近的情况下,令人耳目一新的外形设计往往成为争夺消费者的关键。

外观设计制度为企业创新提供了重要激励,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垄断权,给予企业研发和生产的回报。

然而,对于一些较为成熟的产业,其产品外观改进的空间已经很小,创新主要体现在产品部分设计的改进上,如微波炉的门把手、冰箱的显示控制部分等。

根据我国目前专利法律法规中关于外观设计授权条件的规定,以及司法实践中侵权判定的原则,这类产品局部的外观设计难以得到我国专利法的保护。

这一现状不仅打击了企业的创新热情,纵容了剽窃者,影响了实质上的公平竞争,而且不利于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整体水平的提高。

因此,为从根源上解决部分外观设计保护缺失的问题,亟待从比较法的角度寻找我国立法的表面缺陷及深层根源。

二、我国关于部分外观设计立法的缺失(一)我国立法的缺失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的定义,外观设计必须依附于一定的产品,1是美感与工业实用性的结合。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指的是对产品外观的保护,它主要通过描述和插图来定义产品的特点和形态。

外观设计专利的授予旨在保护设计者对其创造的外观设计的独特性和独占权利。

本文将介绍外观设计专利的特点、申请流程以及其优势和局限性。

一、外观设计专利的特点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相比,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外观设计专利注重美观和独特性。

与发明专利侧重于技术和功能性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主要关注产品的外观特征,包括形状、轮廓、颜色、图案等方面。

设计师通过独特的外观设计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体现产品的差异化。

2.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较窄。

外观设计专利主要保护产品的外观外形,不包括其功能或技术方面。

当其他产品的外观与已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相似时,才会构成侵权。

因此,在实际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需要仔细考虑产品的外观特点,以便确保能够获得有效的保护。

3.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周期短。

一般而言,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周期较短,通常为10年左右。

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20年保护周期相比较短。

这也要求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快速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1.确定申请地区和范围。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可以在国内、国外或多个国家同时进行。

设计师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情况选择适当的申请地区和范围。

2.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描述和插图。

申请书主要包括申请人信息、设计说明、申请地区等内容。

描述部分需要详细描述产品的外观特征和设计理念。

插图部分则用来展示产品的外观形态。

3.提交申请并支付费用。

设计师需要向相应的专利申请机构提交申请文件,并支付相应的申请费、指南费和审查费等。

4.专利审查和授权。

提交申请后,外观设计专利将经历审查流程,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如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没有被拒绝或有质疑,专利局将颁发专利证书。

三、外观设计专利的优势和局限性1.优势(1)提升市场竞争力。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区别是什么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区别是什么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区别是什么我国的专利申请对于不同类型的专利在审查的时候采取的措施也不⼀样,⼀般有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种审查⽅式。

但是很多⼈对于这两种审查⽅式没有清楚的了解,其区别在哪⾥。

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区别是什么1、实质审查是应申请⼈请求⽽作出的,且申请⼈需要同时缴纳费⽤,如果申请⼈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此项费⽤或未提出请求,则所提出的发明申请,即使已经公布,也将因此被视为撤回,也就是⽩⽩贡献给社会⽽不能获得专利权。

形式审查请求则是提交申请之时默认提出的,申请⼈只需缴纳基本的申请费和公布费并提交符合法律要求的⽂件即可令其申请进⼊形式审查程序。

2、实质审查的内容⽐形式审查要多得多,要求也相对严格了很多,在新颖性、创造性和实⽤性、说明书公开程度、权利要求撰写是否符合要求等⽅⾯设⽴了更⾼的标准。

符合标准则获得授权,不符合标准则被驳回。

3、因为标准更⾼、审查员⼯作量更⼤,所以实质审查程序持续时间也⽐形式审查要长很多。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专利法》第三⼗五条的规定,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实质审查。

对发明专利申请进⾏实质审查的⽬的在于确定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特别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性的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五条第⼀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通常由申请⼈提出请求后启动。

根据该条第⼆款的规定,实质审查程序也可以由专利局启动。

根据《专利法》第三⼗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的规定,在实质审查中,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陈述意见或者进⾏修改后,专利局认为仍然不符合《专利法》规定,即仍然存在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三条规定情形的缺陷的,应当予以驳回。

根据《专利法》第三⼗⼆条的规定,申请⼈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专利法》第三⼗六条第⼆款、第三⼗七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款还规定了在实质审查程序中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情形。

申请一篇专利的流程

申请一篇专利的流程

申请一篇专利的流程一、确定你的发明是否可专利。

1. 新颖性判断。

- 首先呢,你得看看你的发明是不是新的。

就是说,在你申请专利之前,这个东西在世界上还没有被公开过哦。

比如说,如果你发明了一种新的小工具,你得确定市场上没有类似的东西,也没有在杂志、网络或者其他地方被公开描述过。

如果你的发明已经被公开了,哪怕是你自己不小心公开的,那可能就不能申请专利了。

2. 创造性考量。

- 你的发明不能只是简单的组合或者微小的改进。

它得有一定的创造性,就是说这个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想到的。

例如,把两个普通的东西简单地粘在一起可能就没有创造性,但是如果把它们以一种独特的方式组合起来,产生了新的功能或者效果,那就有可能符合要求了。

3. 实用性检查。

- 这个发明得有用才行。

它得能够在实际中被制造或者使用。

如果是一种理论上的东西,但是根本没办法实现,那就不能申请专利了。

比如说,你提出了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能量转换概念,那是不符合专利申请实用性要求的。

二、进行专利检索。

1. 自行检索。

- 你可以自己先在网上搜索一下相关的专利信息。

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就有专利检索的功能。

你可以输入一些关键词,比如你的发明涉及的技术、产品名称之类的,看看有没有类似的已有的专利。

这就像是在做作业之前先看看有没有人已经做过类似的题目一样。

2. 专业检索(可选)- 如果自己检索不太放心,你也可以找专业的专利检索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来帮忙。

他们有更专业的检索工具和经验,能够更全面、准确地找到可能与你的发明相似的专利。

不过这可能会花一些钱哦。

三、准备申请文件。

1. 申请书。

- 这是最基本的文件啦。

里面要包含一些基本信息,像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如果是企业申请,要写清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之类的信息;如果是个人申请,就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就好。

2. 说明书。

- 这个要详细地描述你的发明。

就像写一篇说明书一样,要把发明的背景、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等都写清楚。

专利设计知识点总结

专利设计知识点总结

专利设计知识点总结【专利设计知识点总结】专利设计是指在专利法的框架下,对产品或技术进行设计,以满足专利法所规定的技术创新性与实用性要求,并为创造者提供一定的专利保护。

在进行专利设计时,掌握一些基本的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对专利设计的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读者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相关内容。

一、专利设计的基本概念专利设计是指以产品或者其外观设计的特征为对象申请专利保护的创新设计。

它既包括产品的实用新型设计,又包括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结构或者它们的组合进行的创新设计,使有关产品在使用中更具有实用性。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形状和图案的组合进行的创新设计,使有关产品具有审美价值和装饰作用。

二、专利设计的保护范围专利设计的保护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外观特征和实用性特征。

在审查专利申请时,主要侧重于审查产品的实用性特征是否达到专利法的要求,即是否具备实质性的技术改进和显著性。

1. 外观特征在外观设计中,外观特征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等方面的特征。

外观特征在产品的造型设计、色彩设计、图案设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外观特征的创新性和显著性是审查专利申请时重点关注的方面。

2. 实用性特征在实用新型设计中,实用性特征是指产品的结构、组合等方面的特征。

实用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产品的功能性、实用性等方面,对于产品的实用新型设计保护来说,实用性特征的创新和显著性是评判其是否具备专利保护的重要依据。

三、专利设计的申请程序专利设计的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授权三个阶段。

具体的程序如下:1. 申请阶段在申请阶段,申请人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专利设计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附图和摘要等文件。

在申请书中,需要清楚地说明专利设计的范围和主要特征,以及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权利要求等内容。

2. 审查阶段专利设计申请进入审查阶段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与申请人进行沟通和核对。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09

高教马工程知识产权法学(第二版)教学课件09

第九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新颖性
(一)新颖性的概念(续)
在专利法上,技术的新颖性以现有技术为参照系。所谓现有技术, 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在特定空间内的已有技术和知识的总和。新 颖性判断的实质就是判断一项技术在某一特定时间之前是否已经公开。 专利法中的公开指的是一种已被公之于众的状态。简言之,该项技术已 经脱离了颖性
(二)新颖性的判断标准: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规定
依照我国专利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申请日前6个月内发生的,不丧 失新颖性:
1.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为公共利益目的首次公开的。 2.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3. 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这里所谓“规定的学术会 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 技术会议。 4.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准。其中主体标准就是指判断创造性的人的标准。客体标准则 是指发明创造本身所应当具备的创造性因素。具体标准可进行 如下概括:
1. 判断创造性的人应是发明创造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 2. 开拓性的发明创造具备创造性。 3. 若发明创造的目的和效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则该发明创 造具有创造性。所谓目的和效果的不可预测,是指对于本专业 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讲,某一技术方案取得了意想不到的结果, 从而使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有了质的区别。 4. 根据发明构成的难易程度来判断其创造性。
由此可知,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新颖性条件采用的是绝对新 颖性标准加抵触申请的模式。
第八章
知识产权法学
二、创造性
我国《专利法》针对外观设计提出了“与现有设计或者 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的要求。这 里,“明显区别”的要求不仅是相对于现有设计而言的,而 且还包括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这一要求已经超越了单独对 比新颖性的原则,而是引入了创造性的理念。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流程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流程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流程
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流程如下:
1. 准备申请文件:包括产品的六个面的外观视图,并填写《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连同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2. 提交申请:将专利申请文件提交至国家专利局。

可以选择面交、邮寄或者电子申请中的任何一种方式。

提交申请后,符合受理要求的,专利局会下发专利受理通知书,以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3. 缴纳申请费:根据通知书要求缴纳申请费以后,专利局启动审查程序。

4. 授权或者驳回:经过审查,符合授权条件的,下发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通知书、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不符合授权条件的,下发补正通知书或者审查意见通知书,需要申请人进行答复,必要的时候修改申请文件。

经过修改和答复仍然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则专利局发出驳回决定。

5. 办理登记手续,拿专利证书:收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要求缴纳相关的印花税和年费,专利局核查费用已缴足,进行排版公告,并制作专利证书。

以上是外观设计国际申请流程的大致步骤,具体操作可能因国家或地区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

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

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是指在产品外观的设计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关键要素。

下面将从不同角度介绍这些要点。

一、独特性: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之一是独特性。

设计师应该尽可能地确保所设计的外观与已有的设计不同,避免与他人已经拥有的专利冲突。

独特的外观可以提高产品的辨识度和市场竞争力。

二、美观性: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还包括美观性。

产品的外观应该符合审美标准,追求简洁、大方、和谐的设计风格,给人以美的享受。

三、功能性: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还包括功能性。

设计师应该在考虑外观的同时,兼顾产品的功能需求。

外观设计应该与产品的功能相匹配,使产品在外观上既美观又具有实用性。

四、人性化: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还包括人性化。

设计师应该考虑用户的使用习惯和需求,设计出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的外观。

人性化的设计可以提高产品的易用性和用户体验。

五、材质选择: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还包括材质选择。

设计师应该根据产品的功能和风格选择合适的材质,以达到理想的外观效果。

合适的材质选择可以提升产品的质感和品质。

六、细节处理: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还包括细节处理。

设计师应该注重产品细节的处理,包括边角的处理、曲线的流畅性、色彩的搭配等。

细节的处理可以提升产品的整体品质和卖点。

七、时尚感: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还包括时尚感。

设计师应该紧跟时尚潮流,关注市场需求和消费者喜好,设计出具有时尚感的外观。

时尚感的外观可以提高产品的吸引力和销售量。

外观专利的设计要点包括独特性、美观性、功能性、人性化、材质选择、细节处理和时尚感等方面。

设计师应该综合考虑这些要点,在设计过程中注重创新和实用性,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同时,设计师还应该注重与消费者的沟通和互动,以满足他们的需求和期望。

通过合理的设计思路和精心的设计策划,可以实现外观专利的最大价值和效益。

知识产权考试复习题

知识产权考试复习题

知识产权法复习题一、填空题1、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3、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就是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的独占权。

4、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绝大多数采取制定专门的单行法规的模式。

5、商标权的主要特征表现为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2、我国商标法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是指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期限,即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的期限。

4、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原则采用的是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原则。

5、我国商标到国外注册,可以选择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或办理逐一国家注册两种途径。

6、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是反向假冒侵权。

8、根据是否以他人商标权为前提,可将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9、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10、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可将商标分成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三种。

11、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1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近似。

13、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14、国务院所属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全国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15、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16、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17、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

18、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9、专利申请的原则有专利申请的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和优先权原则。

20、按照我国《专利法》,执行复审的机构是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3章节-外观设计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3章节-外观设计

第三章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1.引言根据专利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受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之后、授予专利权之前的一个必要程序。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的范围是:(1) 申请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第一细则44.1款规定的申请文件,以及这些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2) 申请文件的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3) 其他文件的形式审查,包括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手续和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四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一百条的规定。

(4) 有关费用的审查,包括专利申请是否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缴纳了相关费用。

2.审查原则初步审查程序中,审查员应当遵循以下审查原则。

(1)保密原则审查员在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中,根据有关保密规定,对于尚未公告的专利申请文件和与专利申请有关的其他内容,以及其他不适宜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2)书面审查原则审查员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书面文件为基础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包括补正通知) 和审查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发明专利审查流程

发明专利审查流程

发明专利审查流程1.申请人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将发明专利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图纸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2.形式审查:专利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是检查是否符合申请要求和规定,如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等。

3.公布和实质审查:如果通过了形式审查,专利局会对申请进行公布。

同时,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实质审查主要是对专利的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包括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创造性、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

4.审查意见通知:专利局会向申请人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对申请内容的问题和异议。

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补正申请材料。

5.答复审查意见: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后,可在规定期限内对意见进行答复,解释和辩解涉及的问题,或者修改和补正专利申请材料。

6.阶段性审查:经过答复审查意见后,如果仍然存在问题,专利局可能会发出进一步的审查意见通知,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解决问题。

7.授权决定:经过多次答复和审查意见的往返,如果申请被认为符合专利保护条件,专利局会发出授权决定书。

授权决定书确定了专利权的范围,即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

8.授权公告:授权决定书发出后,专利局会对专利进行公告,向公众宣布专利的授权情况。

公告后,专利权利人可以依法享有专利权益。

9.专利维持和便利化服务:专利局在专利授权后还提供专利维持和便利化服务。

专利维持是指专利权在授权后,专利权利人可以支付年费来维持专利的有效期。

便利化服务则包括专利的转让、许可、质押等事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流程仅为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的审查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审查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

另外,在实践中还可能出现复审、专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等其他环节。

总之,发明专利审查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完成。

各个国家GUI外观设计保护现状

各个国家GUI外观设计保护现状

在数字时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剧以及网络技术的发达,通讯工具以及其相关的数码技术产品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受众。

对电子产品用户界面(GUI)进行外观设计保护在近年已成为一种趋势,IT业相对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如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不管是通过单独的外观设计立法,或将传统的专利法重新阐述,不管是对外观设计授权进行实质审查,或仅仅是形式审查,都先后建立了产品界面外观设计保护制度,并逐渐将静态的计算机图标的保护扩大到动态的动画图案。

中国的专利法具体条文中没有涉及电子产品的GUI的外观设计保护问题。

不过,中国的实务部门在审查实践中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2006年出台的《专利审查指南》明确地把电子产品通电后的图标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

2010年又再次沿袭了这样的一个规定。

这与国际潮流不符。

本文下面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电子产品外观设计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比较研究,以期对中国将来的立法有所帮助。

美国美国主要以专利法的方式对外观设计进行保护。

与中国不同,美国对外观设计进行实质审查,并允许对同一客体进行可能的多种知识产权的重叠保护。

对于外观设计的保护体现在现行专利法的第16章下的第171到173条。

美国对计算机用户界面的外观设计保护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

其动力来源于企业需求。

当时Xerox公司就几项计算机软件图标进行了外观设计申请,并且获得了成功。

下图中关于电话图形的外观设计申请及授权(授权号为D295764)即为一例。

图为美国专利局授权的D295764专利这一新的保护模式受到了美国专利代理律师的普遍关注,但并非一帆风顺。

美国专利局很快收到了意见和反馈,尽管大多数人对于专利局的做法表示支持,但也有人认为用外观设计对计算机图标进行保护是对于传统的著作权保护专有领域的侵蚀。

基于这种疑虑,专利局开始对于类似的计算机图标的外观设计申请拒绝受理。

1989年,美国专利局局长明确地表示由于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客体,软件的图标不能受到外观设计的保护。

南开19春学期(1503、1509、1603、1609、1703)《网络信息文献检索》在线作业2答案

南开19春学期(1503、1509、1603、1609、1703)《网络信息文献检索》在线作业2答案

南开19春学期(1503、1509、1603、1609、1703)《网络信息文献检索》在线作业-24、D一、单选题共20题,40分1、只使用人名作为检索词查找论文,得到的结果会是A同一个人的论文B两个人的论文C无法确定是几个人的论文D多个人的论文本题选择是:?2、要在题名字段中一次性检索出所有包括“color”或“colour”这两个英文单词的信息,应使用怎样的截词符号A?B*C??D!本题选择是:?3、词典按文献的加工程度划分为( )A零次文献B一次文献C二次文献D三次文献本题选择是:?4、以下不是按照信息资源的出版形式划分的是A图书B期刊C标准D三次文献本题选择是:?5、用( )将指定检索式括起来,系统首先检索其内概念A()B{}C""D[]本题选择是:?6、在检索词存在单复数形式时,为避免漏检,应在检索中使用的检索方法是A布尔逻辑检索B位置检索C截词检索D限定检索本题选择是:?7、现实世界中实体与实体间的各种联系在关系数据库中的表达方式是A二维表B关系C字段D表格本题选择是:?8、中国资讯行数据库提供的信息资源包括A中国统计数据库B中文核心期刊数据库C服装设计数据库D股票数据本题选择是:?9、年鉴按文献的加工程度划分为( )A零次文献B一次文献C二次文献D三次文献本题选择是:?10、哪个布尔逻辑算符可以提高信息资源检索的查全率A与B或C非D()本题选择是:?11、()根据原始文献所附的参考文献检索相关文献,较切题,但可能有片面性,文章漏检率高。

A倒查法B抽查法C追溯法D循环法本题选择是:?12、要检索到关于“土豆”和“马铃薯”的全部信息,应该使用的逻辑算符是A与B或C非D()本题选择是:?13、( )是指利用二次文献,选用一次文献内容,经综合,分析和评述后形成的指南性文献。

A零次文献B一次文献C二次文献D三次文献本题选择是:?14、以下对通过开放存取模式发表的学术成果的特点描述正确的是A发表速度快B未经过同行评审C学术价值很低D不存在版权保护问题本题选择是:?15、未形成正式出版物或进入社会进行交流的文献是()A零次文献B一次文献C二次文献D三次文献本题选择是:?16、查“动物的乙肝病毒”的文献的检索式为:hepatitis B virus(乙肝病毒)() human(人类))AANDBORCNODNOT本题选择是:?17、( )利用一般检索工具进行查找文献的方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

第6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授权条件

第6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及授权条件

SIPO 24
第三节 先申请原则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1)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先申请原则: 专利法第九条: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 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 被授予一项专利。 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 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 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 请人。
申请文件的形式审 查
A27(申请文件) R4、R16.1、R17、R27、R28、R29、R36、R47、R51 、R52、R118、R120
1985年 1987年 1989年 1991年 1993年 1995年 1997年 1999年 2001年 2003年
2005年
SIPO 6
第一章
外观设计专利概述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本章内容: 1、外观设计的定义 2、专利法第五条 3、先申请原则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 4、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 5、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审批流程 6、外观设计专利审批的后续程序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一组插接块组成的拼图玩具中的单独一个插接块——不保护 SIPO 13
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客体(5)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申 请 的 审 查 及 授 权 条 件
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肉眼难以确定,需要 借助特定的工具才能分辨其形状、图案、色彩 的物品。例如,其图案是在紫外灯照射下才能 显现的产品。
SIPO 25
第三节 先申请原则和禁止重复授权原则(2)

外观专利知识点总结

外观专利知识点总结

外观专利知识点总结一、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于产品形状、图案和色彩的新颖外观方案进行法律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不同,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只要符合登记条件即可获得专利权,通常登记周期较短。

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是指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定持有人,即在专利申请中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人或其他组织。

外观设计权人可以是设计师、设计公司、委托设计师等。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内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外观形状、图案、色彩等与产品外观相关的部分。

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产品的内部结构、功能性部分和技术性部分。

即外观设计专利只保护产品外观的装饰性、美观性和独特性,不保护其实际功能。

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完全由注册的设计图稿来确定,并且设计图稿中应对外观设计进行充分的描绘和说明,以确保专利权的有效性。

三、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 新颖性、独特性和适用工业应用。

即该设计方案在申请日前没有在国内外公开,且不能与现有设计产生混淆,具有显著的区别性;该设计方案不能与他人的设计有显著的近似性,具有独创性和独特性;该设计方案适用于在工业上生产的产品或用于工业生产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四、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流程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实质审查和登记等环节。

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递交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说明书、摘要、图样、权利要求书等材料。

受理后,专利局对外观设计专利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包括审查材料的齐全性、格式规范性等。

若符合规定,专利局将启动实质审查流程,对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

如果通过实质审查,专利局将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登记,颁发专利证书。

五、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要点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申请人应当注意以下几个要点:首先,要选择合适的分类;其次,要准备好充分的申请材料,包括设计图稿、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内容;再次,要注意申请材料的格式规范性,避免因文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申请遭拒;最后,要尽可能提供更多的技术资料和证据,以证明所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确实具有新颖性、独特性和适用工业应用。

专利审查指南-无效宣告程序中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

专利审查指南-无效宣告程序中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

第五章无效宣告程序中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1.引言本章主要涉及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有关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九条的审查。

关于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涉及的其他条款的审查,适用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的相关规定。

2.现有设计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 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现有设计包括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关于现有设计的时间界限、公开方式等参照第二部分第三章第2.1节的规定。

现有设计中一般消费者所熟知的、只要提到产品名称就能想到的相应设计,称为惯常设计。

例如,提到包装盒就能想到其有长方体、正方体形状的设计。

3.判断客体在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审查时,将进行比较的对象称为判断客体。

其中被法2.4请求宣告无效的外观设计专利简称涉案专利,与涉案专利进行比较的判断客体简称对比设计。

在确定判断客体时,对于涉案专利,除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或者照片进行确定外,还应当根据简要说明中是否写明请求保护色彩、“平面产品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简称为不限定边界)等内容加以确定。

涉案专利有下列六种类型:(1)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单纯形状的外观设计是指无图案且未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设计。

(2)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单纯图案的外观设计是指未请求保护色彩并且不限定边界的平面产品的图案设计。

(3)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形状和图案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未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和图案设计。

(4)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形状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无图案产品的形状和色彩设计。

(5)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并且不限定边界的平面产品的图案和色彩设计。

(6)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形状、图案和色彩结合的外观设计是指请求保护色彩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和色彩设计。

专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

专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

专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专利是指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技术解决方案所享有的专有权。

专利的申请流程是一个相对繁琐的过程,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要求和程序。

本文将介绍专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申请专利的步骤。

一、专利申请的基本要求申请专利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1.可保护的对象: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对象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现有技术的改进或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是指产品外观的新型设计。

2.技术性:专利的申请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即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技术方案在申请日前未在任何公开媒体或文献中被披露过;创造性是指与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的差异;实用性是指该技术方案具有实际应用的可行性。

3.申请人资格: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则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二、专利申请的流程专利申请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材料: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专利申请书及附图、说明书和摘要。

申请书是对专利申请的基本信息进行描述和申请的书面文件,附图是对技术方案的图示,说明书对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摘要是对技术方案的简要描述。

2.提交申请:完成材料准备后,申请人需要将申请书及附图、说明书和摘要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对应的国际机构)。

申请人还需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3.初步审查:申请提交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主要包括对申请资格、形式要求和缴费情况等进行评估。

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将进行下一步的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不符合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发出补正通知。

4.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对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专利审查员将对申请的技术方案进行搜索和比对,评估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如果通过实质审查,申请人将获得专利权;如果被驳回,申请人可以进行答辩或修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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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
式是怎样的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模式是怎样的
今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通过外观设计法、专利法、版权法等对外观设计进行保护。

外观设计的审查模式
作为一项法律赋予的权利,其获得过程也需要相应法律程序,目前世界各国根据其文化基础、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分别在本国外观设计授权程序中采用不同的审查模式。

其中主要包括:实质审查制、登记制、初步审查制、实质审查与非实质性审查并行制等四种类型。

实质审查制
对专利申请既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又对实质内容即可专利性进行审查。

按照提出审查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

即时审查制(一次性审查制):专利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须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是否符合专利性的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优点: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
缺点: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庞大的专利审查人员。

美国、中国台湾等国家或地区实行。

延迟审查制:专利主管部门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请求实质审查。

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自动进入实审或者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优点:给专利申请人充分时间来考虑是否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以及在何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缺点:专利申请长期处于保密的状态,申请人的权益在纠纷中得不到充分、可靠的保护。

各国规定请求实质审查的法定期限不同。

目前,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施行。

登记制
优点:审批速度快
缺点:由于没有经过检索,专利权并不稳定,容易产生纠纷。

目前,欧盟、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初步审查制
介于实质审查制度和登记制度之间。

初步审查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形式审查,但是与登记制相比,对申请文件特别是视图的形式审查标准更为严格,同时还包括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实质性缺陷的审查。

目前中国实行这种审查制度。

实质审查与非实质性审查并行制
同时并行实质审查和非实质性审查两种审查模式的制度。

优点:申请人可以根据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不同,灵活提交申请。

目前韩国采用这种并行审查制度。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既已领先一筹,何不快人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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