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机构投资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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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主要机构投资者分析

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导报字数:2542

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主要包括社保基金、保险资金、政府财政、金融机构等各类投资者,其中社保基金和保险机构作为中国最典型和可配置资产量最大的机构投资者,足以左右另类投资市场的整体趋势。

社保基金

社保基金是当前中国投资时间最早、投资金额最大、投资组合最全面的PE基金机构投资人,并且已经获得了PE基金领域的实际投资回报,开始形成稳定的PE基金配置策略。社保基金的股权投资基金属于实业投资之下的资产类别,当前已配置资金占可配置金额的26.08%。未来投资潜力巨大。

社保基金在早期选择PE基金具有强烈的政府行政色彩,投资了数支早期的国家级产业投资基金,如渤海产业基金、中比基金、中信一期、金浦基金。而自弘毅一期和鼎晖一期以来,社保基金的市场化标准开始建立,以投资业绩、团队能力、项目优越性、投资策略作为基本评价指标。市场化评价机制的确立,既为社保基金建立了专业化的PE基金遴选机制和专业能力,也有助于选择最优秀的PE基金提高投资收益率。近期,社保基金开始大规模参与外资管理团队设立的人民币基金,以及向其成功投资的基金进行重复出资。

保险机构

2010年以来,随着各项股权投资政策陆续发布,保险机构的股权投资业务进入了规范化和常态化发展阶段。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范围远小于社保基金,不能投资VC基金;保险公司必须投资已有业绩的基金,而不能投资新设基金;保险公司可投资的基金管理机构有30亿元管理资产余额,和1亿元注册资金的门槛限制;保险公司不能投资金融机构参股基金;保险公司在单一基金的投资份额不能超过20%。而社保基金则不存在以上限制。

目前,保险机构参与股权投资领域的投资模式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种。虽然管理资本量庞大,但保险机构在PE基金的投资比例偏低。当前经过保监会批准获保险公司承诺出资的PE基金一共7家,总金额约为93.9亿元人民币,不到可配置资产总额的2%,发展空间巨大。就目前形势来看,随着政策障碍的不断扫清,险资也已经开始显露出更为积极的投资态度,入主PE基金的脚步不断加速,预计未来两年或迎来更大的实质性突破与发展,保险机构成为大型LP指日可待。

政府财政

在我国,政府财政主要以两种LP身份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投资,一类是政府机构,另一类是政府引导基金。据清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股权投资市场上共有299家政府机构LP,其中披露投资金额的有185家,可投资本量共计74.24亿美元,平均可投资本量为4013.18万美元;政府引导基金方面,全国共有227家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披露投资金额的有199家,可投资中国VC/PE市场资本量为

168.23亿美元,平均可投资本量达到8453.76万美元。

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参与股权投资的程度和投资方式,清科研究中心总结出上市公司参与股权投资市场共有4种模式:作为LP参与股权投资领域;上市公司自身成立部门或者子公司、分公司进行直接股权投资;上市公司参股VC/PE机构;自身成立或发起基金。随着VC/PE机构投资在各细分领域精耕细作,相关领域上市公司将成为VC/PE机构重要的募资对象。

大学及其基金会

大学及其基金会是私募股权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人之一,起源于欧美市场,投资品种涉及股权投资、指数投资、股票投资和私募投资等各个方面,知名的大学基金会如哈佛大学基金会、耶鲁大学基金会的投资市场分布在全球各个市场。为了维持资产不断地增值保值,基金投资目标不是收益最大化,而是风险较低、稳定和不断增长的回报。

截至2013年7月30日,我国基金会总数达到3249家,其中公募基金会1351家,非公募基金会1898家。目前,我国大部分基金会没有进行投资,参与投资活动的基金会中,投资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以及投资收益率均较低。从2005年至今,以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为代表的大学基金会规模增长迅速,未来将逐渐成为人民币基金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人。

金融机构银行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尚未获准进入VC/PE领域进行直接投资,参与股权投资可大致分为曲线直投及间接参与两种方式。曲线直投指的是商业银行为绕过中国境内法律限制,在境外设立下属直接投资机构,再由该下属机构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投资于国内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一种方式。目前5家大型商业银行均已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由于曲线直投模式成本较大,股份制商业银行多以间接方式——即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方式抢滩股权投资市场。

信托

2008年《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出台,规定信托公司可以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内未上市企业股权,参与PE的投资额不得超过其净资本的20%。从目前信托公司股权投资信托的方式看,大多采用两种方式:与股权投资基金合作,作为股权投资基金的融资平台;或者是信托公司自己直接担当起股权投资基金的角色,进入股权市场。

券商

2007年9月,证监会首肯中信证券和中金公司开展券商直投业务试点,券商直投业务大幕正式拉开。2009年5月,证监会再次降低直投业务试点门槛,颁布的《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明显降低了券商开展直投业务的准入门槛。截至2012年底,已有42家券商获得券商直投业务试点资格,根据清科研究中心整理,还有10家符合证监会《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的潜在券商机构满足申请标准。

PE FOF

目前中国本土PE FOF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家队PE FOF,管理资金量大,管理模式水平较高,投资效率、专业化程度远超本土其他PE FOF;另一类为利用自身掌握的财富资源优势设立的民营PE FOF平台,自身沿袭外资PE FOF运作经验,更偏向于财富管理模式。本土PE FOF呈现3个特点:资金来源依旧以富有家族及个人为主,发挥高端理财和打开私募股权渠道作用;市场上本土机构投资人缺失,PE FOF的资金来源机构性不强;人民币PE FOF对如何建立一种稳定结构关系去匹配GP和LP尚未成熟。(本版文字由李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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