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套上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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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卫生和健康,我公司制定了以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其上墙,以便全体员工及相关人员遵守。

第一条:食品原料采购管理1.1.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采购政策要求,选择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合格供应商采购食品原料;1.2. 对供应商进行注册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在合作过程中定期进行评估、考核;1.3. 采购人员需了解食品原料的品质、来源、运输和存放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和信息资料;1.4. 采购人员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第二条:库存管理2.1. 负责库存管理的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对食品原料进行分类存放,保持库房清洁、干燥,并及时排除过期和变质食品原料;2.2. 在进货、验货、储存过程中,需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日期、品名、数量、批号等信息;2.3. 储存管理人员要定期对食品原料进行检查、抽检,确保库存食品原料符合要求,并落实相关记录。

第三条:生产加工管理3.1. 设备操作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作业,保持操作间清洁卫生,对设备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和保养;3.2. 生产加工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关的监测体系,对食品原料、中间品、成品进行质量监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3.3. 确保生产区域卫生合格,防止交叉污染,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相应的清洁、消毒记录。

第四条:产品包装管理4.1. 包装人员在操作前需清洗、消毒双手,穿戴洁净工作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包装作业;4.2.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包装操作过程中要做好卫生防护,避免外界污染;4.3. 包装产品要贴上清晰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商标和其他必要的标识信息。

第五条:质量检验管理5.1. 产品质量检验应该由专业人员进行,且验货前需取样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5.2. 质量检验人员要对产品外观、气味、口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漏检;5.3. 对不合格产品要做好记录,做到有问题即时处理,不合格品要及时隔离处理,并追溯原因,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20篇范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20篇范例)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20篇范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篇1一、目的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公示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现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公示,敬请广大消费者监督。

一、食品安全基本要求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销售、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5.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召回、停止销售、公告等义务。

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5.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保障食品安全。

三、食品安全风险防控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食品加工、销售、储存、运输、配送等环节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5.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风险警示。

四、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1. 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制度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及时处理群众投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一、目的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严格标准,规范操作。

3.全程控制,追溯责任。

4.企业自律,社会监督。

四、组织架构与职责1.公司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2.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进行全程监控。

3.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食品安全工作。

五、食品安全管理措施1.原料采购(1)采购的原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格证明文件。

(2)采购原料时,应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建立供应商档案。

(3)采购原料应实行索证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追溯。

2.生产加工(1)生产加工过程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污染。

(2)生产加工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清洁。

(3)生产加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确保产品质量。

3.产品销售(1)产品销售过程中,应保持产品清洁,避免污染。

(2)产品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确保产品品质。

(3)销售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保持个人卫生。

4.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公司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新入职员工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公司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供应链的食品安全。

5.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评估(1)公司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公司应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公司应立即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进行总结,及时修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墙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墙。

二、制度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食品采购与验收制度(1)选择合格的食品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2)严格执行食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食品质量。

3. 食品储存与管理制度(1)食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

(2)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加工与操作制度(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循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

5. 食品销售与服务制度(1)销售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染的食品。

(2)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消费者权益。

6. 食品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7.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8. 食品安全检查与考核制度(1)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奖优罚劣。

三、公示要求1. 本公示墙应置于显眼位置,便于员工和消费者查阅。

2. 适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对公示内容进行保密,防止泄露商业秘密。

四、结语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从业人员管理第五条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无传染性疾病、皮肤病、肠道疾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三)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四)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当按年度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七条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八条从业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

第十条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第十一条从业人员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管理,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加工管理,确保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销售管理,确保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第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公示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公示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监督公示牌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得招聘患有法定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制度,严格把关原料质量,不得使用非法原料、劣质原料或者有害物质。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储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6.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标识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识真实、清晰、完整。

7.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8.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

9.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10.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监督公示牌1.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统一制作,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名称、举报电话、监督邮箱等信息。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3.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应当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搬移、遮挡或者损毁。

4.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监督公示牌,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5.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投诉和举报,并在处理结果上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模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模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督促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的不规范操作及时进行纠正。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并协助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第十一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来源、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保存食品安全追溯信息至少两年。

第四章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第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食品安全问题。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储存运输、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第五章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第十七条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应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制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制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制作一、目的为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餐饮门店、食品加工厂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1.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2.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责任,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4. 食品安全采购制度制定严格的食品安全采购制度,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5. 食品安全储存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储存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6. 食品安全加工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加工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

7. 食品安全销售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8.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9.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10.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制定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11. 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消费者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四、制度实施与监督1. 公司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更新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

2.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并报告。

3. 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制度与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一致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公示墙

一、制度概述为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食品采购管理(1)采购食品必须选择合法、合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安全可靠。

(2)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如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

2. 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

(2)食品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易腐食品应在冷藏或冷冻条件下储存,确保食品新鲜。

3.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1)食品加工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保持个人卫生。

(2)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卫生。

(3)加工食品时,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4. 食品销售管理(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销售食品时,应如实告知消费者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3)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 食品安全培训与管理(1)定期对食品加工操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

(3)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责任与处罚1. 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校长负责全校食品安全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

3. 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公示与监督1. 本制度公示于学校食堂、餐厅等场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2. 学校设立食品安全投诉电话,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投诉。

3. 学校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最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最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四)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六)其他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进货查验第六条食品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七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或者失效日期、主要成分、储存条件、食用方法等;(三)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特点和需求,采取适宜的储存和运输措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储存食品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食品存放应当在干燥、通风、避光、防尘、防虫、防鼠、防蝇等条件下进行;(二)不同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三)食品应当按照标识的储存条件进行存放,不得更改标识;(四)储存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样本一、总则1.1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1.3 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二、人员管理2.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配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从业人员,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2 食品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2.3 食品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传染病和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

2.4 食品从业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原料管理3.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选择合法、可靠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3.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原料的质量、数量等进行查验和记录。

3.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原料进行妥善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和变质。

3.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原料进行定期检查和质量评估,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

四、生产管理4.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4.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记录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包括原料使用、生产工艺、生产时间等信息。

4.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洗,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食品安全。

4.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五、销售管理5.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的时间、数量、对象等信息。

5.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保证食品的包装和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清晰明确地标注食品的名称、成分、保质期等信息。

5.3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销售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

5.4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进行及时处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的食品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服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学校(含托幼机构)、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连锁餐饮企业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三)能够专职或者兼职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防控;(四)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五)定期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情况。

第三章食品安全自查第八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查。

第九条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包括:(一)食品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二)食品加工设备、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污染;(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个人卫生状况是否符合要求;(四)食品容器、餐具、餐厨废弃物处理是否符合规定;(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并得以实施。

第十条发现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章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

第十二条食品原料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选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二)选用新鲜、优质、无污染的食品原料;(三)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四)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墙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墙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涵盖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

第二章食品安全责任第五条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依法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第八条消费者有权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食品的安全信息,并对购买的食品进行监督。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第九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食品安全风险等级。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进行监测。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控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查处。

第四章食品安全全程控制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六条食品销售环节:食品销售者应依法取得食品销售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餐饮服务环节: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第五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第十八条政府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上墙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上墙一、食品加工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1. 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方可生产食品。

2. 食品加工企业要加强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监管,保持生产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3. 食品加工企业要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的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4. 食品加工企业要对生产出的食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食品加工企业要对员工进行相关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卫生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食品销售企业的法律责任和监督管理1. 食品销售企业要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方可销售食品。

2. 食品销售企业要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食品销售企业要保持销售场所的清洁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 食品销售企业要加强对食品的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5. 食品销售企业要配备专业人员,对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咨询和服务。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加工和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定期对食品市场的抽检和监测,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3.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市民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4.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合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四、对食品安全责任的强调1. 每个食品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必须认真对待食品安全问题,做到责任到人。

2. 每个消费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谨慎选择和食用食品。

3. 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和不明来源的食品,消费者要注意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综上所述,食品安全是一项关乎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保障人民的饮食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希望广大食品加工企业、销售企业和消费者都能共同遵守食品安全规章制度,共同维护人民的饮食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套上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套上墙公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文本(本制度公示或放置在取证的经营场所)经营者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备注:制度的重要性,“***”关键项,“**”表示重点项;□内打钩表示必须执行该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1、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2、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8、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挂墙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挂墙上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实行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年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通过监管部门组织的考核。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从业人员经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每日晨检制度,并如实进行登记。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管理第九条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记录查验制度。

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登记详细、索证索票齐全、验收合格、台账记录登记完整,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学校食堂应禁止出售冷荤凉菜(大专院校食堂除外),禁止加工豆角,禁止将回收食品再次加工销售。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管理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的规定,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加强食品加工、制作、销售过程的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容器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储存管理,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管理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全面管理、全程控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第六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七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加强与家长、学生和供应商的沟通,共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三、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

第九条学校食堂采购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条学校食堂采购的食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实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四、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规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加工制作。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加强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五、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规范,加强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应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饮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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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文本(本制度公示或放置在取证的经营场所)
经营者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备注:制度的重要性,“***”关键项,“**”表示重点项;□内打钩表示必须执行该制度。

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2、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3、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4)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4、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5、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6、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7、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8、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食药监部门的检查。

9、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和工商机关。

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进行记录并设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由专人负责保存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4、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任何事情。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或不定期自行对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也可以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有条件的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或委托食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4、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5、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置措施包括如下:
(1)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
(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
(4)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6、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8、食品经营者应将自查记录存档妥善保管,接受检查。

9、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检自查与报告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将从严查处。

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
1.目的
为了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或召回事件,以便在第一时间找到上游供货方和下游消费者。

2.定义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8042:1994)把可追溯性的概念定义为“通过登记的识别码,对商品或行为的历史和使用或位置予以追踪的能力”。

本制度所指可追溯性是指通过记录来追溯产品的历史。

3.职责
3.1供货方:负责对提交给我单位的食品进行标识;无法标识的食品提供详细的出货单或发票。

3.2验收:
3.2.1 负责监督供货方对提交给我单位的食品进行标识;
3.2.2 负责标识购进产品的属性;
3.3贮存及销售:
3.3.1负责产品验收;
3.3.2负责做好完整的验收记录;
3.3.3负责追溯产品购进过程的形成;
3.3.4负责追溯产品销售过程的形成。

4.管理方法
4.1 产品标识的内容:
4.1.1 产品属性:可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来源(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注册证号、购进日期、数量等。

4.1.2验收质量状态:可包括:待验或合格或不合格或待定、验收人员、验收日期、数量等。

4.2 销售时应对销售的食品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存档。

4.2.1记录内容:消费者用户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购买食品品名、批号、生产厂商。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入库前要将仓储室卫生清理干净,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食品及食品原料入库时要详细记录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并按入库的时间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以免贮存时间过长而生虫、发霉。

2、食品入库前应确保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通风良好,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鼠药、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距离墙壁、地面均在 10cm以上存放。

4、保管员要每天对仓库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5、贮存肉类食品要生熟分开,肉类和鱼类不得混放。

冷库里要将冷冻的食品分类码放在不锈钢架上。

冷冻温度保持在―18℃左右。

6、冷荤间的冷柜只能专用贮存熟食品,保持柜内清洁,不得污染。

冷柜食品用完后要进行清理消毒(使用过氧乳酸涂抹),打开柜门凉干。

贮存食品温度应保持在0℃—5℃。

煮熟的食品要冷藏时必须待食品自然凉透后才准放入冷柜内。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为了完善上市食品渠道认证,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1、食品经营者要建立商品购销台帐及时登记进销货食品的名称数量、购货渠道、发票。

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可追溯来源的依据。

2、如实登记所经销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规格、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批号等内容。

3、对标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转基因食品”、“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

必须登记国家法定机关批准文号或产品质量认证标识。

4、对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及经营大宗食品和集团消费的食品应登记销售食品的名称、数量、时间、流向等内容。

七、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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