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税务代理实务 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讲义】
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
注册税务师考试典型题解解析《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1.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A.个人所得税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D.中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答案]B.C2.下列属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款有()。
A.车船税B.车辆购置税C.城镇土地使用税D.工商银行总行的营业税E.个人所得税[答案]B.D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5B.30C.10D.45[答案]BA.10B.15C.30D.45[答案]B5.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答案]D6.下列有关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申报手续,表述不正确的有()。
A.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采用邮寄申报的方式申报纳税B.单位和个人不论当期是否发生纳税义务,都必须办理纳税申报C.纳税人依法享受免税政策,在免税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D.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15日内办理[答案]B.D7.简述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有哪些8.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调整。
A.5B.7C.10D.15[答案]C9.下列有关对于税款征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就采取强制执行措施B.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主要针对纳税人未缴税款,不包括其未缴滞纳金C.个人唯一住房不在强制执行范围内D.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E.纳税强制执行措施只能由公安机关做出[答案]C.D10.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税款征收的基本方法是()。
税务登记的管理--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2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2税务登记的管理(三)税务登记的管理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的审验(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2)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一)设置账簿的范围(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三)账簿、凭证的保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达不到建账标准的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
税务管理概述--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练习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练习税务管理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对于汇总合并申报缴纳所得税成员企业的纳税评估,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A、总机构所在地B、成员企业所在地C、如果属于是不同省份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如果属于是同一省的,由所在省的省级税务机关实施D、由企业自己选择,并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确定2、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范围不包括()。
A、增值税、消费税B、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C、土地增值税D、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3、下列纳税人享有的权利中,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B、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C、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及要求听证的权利D、纳税人不得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情况保密4、《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的罚款。
A、20000元B、2000元以上C、2000元以下D、2000-5000元5、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特殊困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个月。
A、3B、6C、9D、126、甲企业采用假报出口的方式,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主管税务机关检查发现后,除被税务机关追缴骗取的退税款,还可能面临被处骗取税款()的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还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B、一倍以上五倍以下C、三倍以上五倍以下D、五倍以上。
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精编笔记(10)
2012年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精编笔记(10)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一)设置账簿的范围(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例题:1.(单选)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2.(2002年单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日内将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等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A.10B.15C.30D.4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税务管理》课程教学大纲(T ax Administration)制定单位:经济学院税务系制定人:郑安审核人:李淑萍(课程组长)编写时间:2011年8月1日第一部分课程概述一、基本信息(一)课程代码:1044331(二)课程属性、学分、学时本门课程属专业主干课,3学分,48学时(三)适用对象税务专业本科生(四)先修课程与知识准备《中国税制》《税务会计》二、课程简介税务管理为税务专业本科生的专业主干课,主要介绍税务管理的理论与实务,侧重于税收征收管理程序方面的内容,也即税款的征纳双方如何依法进行日常的税收征纳活动。
涉及到税法制定之前的税源调查与分析、税法的制定、征纳双方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征纳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等。
主要讲授发票管理、税票管理、税务行政管理、税收法制管理、税收征收管理以及税务代理与税务咨询等内容。
其中核心内容是税收的征收管理,如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税款征收与缴纳、税务检查和税收法律责任等相关知识。
对了解和掌握我国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现状,有着积极的帮助和重要的意义。
“Tax Administration”is one of the core courses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major in tax. This course introduces both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ax administration, and focuses on administration procedures of tax collection, that is the daily and legal tax collection activities between taxpayers and tax bureaus. Besides that, the course will also involve the research and analysis on tax sources, how to enact a new tax law, the legal responsibilities of taxpayers and tax bureaus when they violate the tax law, as well as 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of them. In class, the teacher mainly covers invoice management, tax administration management, tax legal system management, tax collecting management, tax agents and tax consultation. But the most important one is probably the tax collecting management, which includes tax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documents and books management, tax submission management, tax collection, tax payment, tax inspection, tax legal liability and so on. Therefore, It is great significant for students to understand and master our country’s current tax administration system.三、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税收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使学生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计算各种业务活动的应纳税款,了解税收征管的有关内容,并能为其他经、管、法相关课程的学习创造条件、打下基础。
税务代理实务·许明核心考点·第2章(2)
③扣押后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扣押后仍旧不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抵缴税款。
征管法细则中规定,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未办报验登记的也属未按规定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适用责令缴纳的征收措施。
4.责令提供纳税担保(P28)【提示】(1)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的条件: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对于扣缴义务人和非生产经营纳税人不能要求其提供纳税担保。
(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的程序:①在规定的纳税期前已经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履行了第3种征收措施);②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或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提供纳税担保;没有出现上述迹象的,税务机关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纳税担保。
③纳税人拒不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即履行第5项征收措施)。
(3)征管法规定需要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包括:①逃避纳税义务,限期缴纳,在限期内转移、隐匿财产等;②欠税而需要出境;③不能按期缴纳税款、滞纳金而需要申请行政复议。
5.采取税收保全措施(P28)(1)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①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延续提供担保的适用范围,不包括扣缴义务人和非生产经营纳税人,提供担保是税收保全措施的前置程序)②责令提供纳税担保却拒绝提供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2)实施税收保全措施的措施:①冻结相当于应纳税款的银行存款②扣押、查封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其他财产注意:与责令缴纳的不同在于,扣押资产的范围增加了“其他资产”。
扣押价值=应纳税款+滞纳金+有关费用注意:根据征管法第64条、第88条规定,扣押资产的价值不包括罚款,罚款应当在逾期不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对处罚决定强制执行。
也就是说,罚款部分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3)下列货物不能保全:(P28)①个人及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但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一处以外的住房。
2012税务代理实务 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讲义】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本章考情分析:分值:约4~5分左右,从出小题的各章来看,相对重要。
2009年考了1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共3分;2010年考了10分的题目——1道单选题,2道简答题涉及本章内容,占9分左右(涉及到滞纳金的起算时点;偷税的认定,税款征收措施中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规定);2011年考了1道单选题,共1分。
题型:单选、多选、简答。
本章框架结构: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第三节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了解)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了解)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相对重要的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相对重要)例题:1.(2002年多选)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
A.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D.中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答疑编号01] 『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房产税一律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和管理。
2.(2010年单选)关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B.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C.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D.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增的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答疑编号02]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新增的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税务代理实务·许明核心考点·第2章(1)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P15年份单选题多选题简答题综合题分值2009 2 1 42008 2 22007 1 2 6 8本章对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阐述。
从历年的考题分析来看,该章每年都有考题,但分值变化也比较频繁,最高的是2003年达到17分之多,最少的是2004和2008年只有2分。
分值的变化主要体现在简答题是否涉及该章内容。
涉及简答题的年度分值高,如2002、2003、2006、2007年度的简答题都涉及该章内容,因此分值普遍高于其他年度。
2010年度教材变化在P20,新增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的调整内容,及教材P34,按修订后的刑法第201条对偷税行为的量刑进行了修订(前边已经讲授),预计2010年4分左右;特别要注意第二节和第三节的相关内容,除经常考选择题外,简答题也常涉及,特别是许多要点都是案例分析的依据。
本章重点在第一节: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第二节:(1)税务登记的时间要求;(2)账簿凭证的管理;(3)税款的征收方式和征收措施。
第三节:(1)税款征收权;(2)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3)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了解)P19【提示】2002年考过单项选择题。
要求:熟悉国税系统和地税系统的征税范围,特别是新增的P20关于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划分规定要详细掌握。
征管范围划分的基本原则(总结):(1)2008年底前,国地税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再调整(2)2009年1月1日后新增企业按下列原则确定征管范围:①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理;②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归地税局管理;③但按规定,企业所得税全额作为中央收入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理,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海洋石油企业;④按规定由国税局负责征收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局管理,包括铁道部、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邮政总局等;⑤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税务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
税务代理实务》课程教学大纲适用:税务、会计等财经类专业(学分:3;学时:54)一、课程性质与目的《税务代理实务》课程属于税务、会计等财经类专业的专业核心基础课程。
也是税务专业课程体系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对该课程税务代理的系统理论教学和教学实践(训),使学生能够系统掌握税务代理实务内容的基本概念、各税种应纳税额的准确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查代理及办(报)税程序能力基本方法的训练和培养,为学好税收实务及培养实用型、应用型人才打下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二、教学内容和要求第一章导论【目的要求】1、了解税务代理的概念与特点;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2、熟悉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形式;掌握税务代理的依法代理、独立公正、合理收费的基本原则;3、熟悉税务代理的法律地位,税务代理法律关系确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程序;4、掌握在税务代理关系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应有的权利、义务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我国注册税务师制度和税务代理机构管理的基本内容。
主要内容】第一节、税务代理概述一、代理的内涵二、税务代理的概念及特点三、税务代理的特性及原则第二节、税务代理制的产生与发展一、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渊源二、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三、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第三节、注册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一、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取得二、税务师事务所第四节、税务代理的范围与形式一、税务代理的范围二、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第五节、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一、税务代理的法律关系二、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重点与难点】在税务代理关系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应有的权利、义务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目的要求】1、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
2 熟悉税务管理的基本规程;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掌握 纳税人。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4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4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一)税务机关的权利3.税款征收权中的(4)追征税款权(掌握)4.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二)税务机关的义务(三)税务人员的法律责任追征税款权(重要)滞纳金的计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例题·单选题】(2006年)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A.五年B.七年C.十年D.无限期[答疑编号6496020301]『正确答案』A4.批准税收减、免、退、延期缴纳税款权为了照顾纳税人的某些困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熟悉)(一)纳税人的权利1.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优待一般可分为两种情况:扶持性减税、免税;困难性减税、免税。
2.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的权利3.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的税款(重要)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4.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赔偿。
5.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等保守秘密。
行贿行为及处罚--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5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务代理实务》第二章讲义5行贿行为及处罚5.行贿行为及处罚纳税人向税务人员行贿,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依照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
对犯行贿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6.骗税行为及处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或罚金。
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构成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7.其他违法行为及处罚(1)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未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或者未按规定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4)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有关情况时,有关单位拒绝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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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应交税费”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三)“士曾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四)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五)应交所得税 (六)应交土地增值税 (七)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八)应交个人所得税 (九)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三、所得税费用 四、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六、营业外收入 七、其他应收款一应收出口退税款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中报代理实务 一、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二、代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操作规范 (一)自产或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二)出口应退消费税 二、代理填制消费税纳税中报表的方法
第三节营业税纳税中报代理实务 一、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一)交通运输业 (二)建筑安装业 (三)金融保险业 二、代理营业税纳税中报操作规范 三、代理填制营业税纳税中报表的方法
第二节 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第一节企业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一、税务登记 二、变更税务登记 三、停业、复业登记 四、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节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二、税种认定登记代理实务
第二节代理建账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规范 一、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 (一)代建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 (二)代建个体工商户财务制度 二、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一)代制会计凭证 (二)代为编制会计账簿 (二)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四)代理纳税中报 (五)代理纳税审查
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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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大纲《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管理概述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
(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
(二)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和纳税评估
(二)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
三、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二)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税务代理实务》PPT课件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3 代理代扣代缴税款登记
代扣代缴登记的程序如下: 1)申请。 2)审核发证。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4 代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2)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管理规定
(1) 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2) 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3)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操作要点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2 代理税种认定登记
代办税种认定登记,一般是在代办税务登记业务的同时一起 办理。代理税种认定登记操作要点:
2.1 企业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1.1 开业税务登记
1)开业税务登记办理程序
(1) 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 税务机关受理。 (3) 税务机关审核、发证。
2)代理开业税务登记的管理规定
(1) 开业税务登记的对象 (2) 开业税务登记的时间和地点 (3)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3)税务登记表的种类 表2-1 表2-2 表2-3 4)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1) 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 (2)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地点要求 (3) 注销税务登记前须办理的事项 (4) 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需要提供的证件、资料
2.2 纳税事项税务登记代理实务
2.2.1 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
(1)纳税人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发表。 表2-8 (3)纳税人填表并提交。 (4)税务机关审核、审批。
1) 纳税人外出经营的申报管理
(1)纳税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并核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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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本章考情分析:分值:约4~5分左右,从出小题的各章来看,相对重要。
2009年考了1道单选题,1道多选题,共3分;2010年考了10分的题目——1道单选题,2道简答题涉及本章内容,占9分左右(涉及到滞纳金的起算时点;偷税的认定,税款征收措施中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规定);2011年考了1道单选题,共1分。
题型:单选、多选、简答。
本章框架结构: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第三节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第一节税务管理体制一、税务管理体制概述(一)税务管理体制的概念(了解)税务管理体制是指在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种制度。
税收管理权限(二)分税制下的税务管理体制(了解)在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相对重要的是: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设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机构。
二、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熟悉)(一)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税种分设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是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税收征收范围的划分(相对重要)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第二阶段:2002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第三阶段:2009年1月1日后国家税务局:2009年以后新增的纳增值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税务局:2009年以后新增的纳营业税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注意:①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②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各类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③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局管理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房产税、屠宰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等地税局负责征收例题:1.(2002年多选)以下税种属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的有()。
A.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企业所得税B.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C.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D.中央企业缴纳的房产税[答疑编号3608020101]『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房产税一律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和管理。
2.(2010年单选)关于新增企业的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增值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B.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C.从2009年1月1日起,缴纳营业税的新增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D.从2009年1月1日起,新增的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答疑编号36080201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新增的银行、保险公司,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
3.(单选)以下()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
A.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B.2005年5月25日成立的企业C.2001年3月25日成立的地方企业D.2009年5月18日成立的服装制造企业[答疑编号3608020103]『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2005年5月25日成立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服装制造企业为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
第二节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一、税务登记管理(掌握,出题概率比较高,和第三章的第一节结合起来学习)(一)税务登记的概念税务登记是整个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分为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二)税务登记的内容1.设立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范围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①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②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除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以及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外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自依法成为法定纳税义务人之日起30日内对纳税人填报的税务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例题】(2002年单选)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号码。
A.营业执照B.外汇登记证C.税务登记证件D.企业计算机代码[答疑编号3608020104]『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2.变更税务登记(1)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改变纳税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②改变住所、经营地点的(不含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③改变经济性质或企业类型的;④改变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的;⑤改变产权关系的;⑥改变注册资金的。
(2)变更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先工商,后税务;30日内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注销税务登记(1)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①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②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③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④纳税人发生的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
注意: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仍由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变更登记;改变经营住所和经营地点,涉及不同主管税务机关管辖的作注销登记,再到新址办理设立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限要求一般情况下,先税务,后工商:纳税人应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例题】(2009年单选)甲厂系由乙公司和丙商场共同投资的食品生产企业。
因经营情况变化,经投资双方协商,丙商场将其持有甲厂的全部股权转让给乙公司,并签订转让协议,于2008年4月18日向产权转移中心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登记手续。
甲厂投资主体变化后,有关各方的税务登记,正确的做法是()。
A.甲厂、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B.甲厂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C.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分别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甲厂应先办注销税务登记,再办设立税务登记;乙公司和丙商场不需要办理任何税务登记手续[答疑编号3608020105]『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这是考核税务登记变更的内容,股东发生改变,涉及税务登记内容变更。
(三)税务登记的管理1.税务登记证使用范围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1)开立银行账户;(2)申请减税、免税、退税;(3)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4)领购发票;(5)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6)办理停业、歇业;(7)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2.税务登记的审验(1)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
(2)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3)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二、账簿、凭证管理(掌握)(一)设置账簿的范围类型要求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所称账簿是指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式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3.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达到建账标准的建账,达不到标准的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例题:1.(单选)下列关于账簿设置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C.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储存的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不必打印成书面资料D.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若聘请专业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安装税控装置[答疑编号3608020201]『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