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公司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清运公司的管理行为,保障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垃圾清运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垃圾清运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专业从事垃圾清运、处理和管理的企业。
垃圾清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垃圾清运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符合环保要求。
第四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推行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提高清运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第六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第七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岗位的要求。
第八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
第十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根据业务规模和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部门的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规范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工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利用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四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聘用、考核、奖惩和培训等工作。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
第十七条垃圾清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员工的出色工作给予适当的奖励,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环卫公司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垃圾清运管理工作,确保垃圾日产日清,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垃圾清运工作人员、车辆及设备。
第三条公司垃圾清运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实行垃圾日产日清,确保城市环境卫生;(三)加强垃圾清运人员、车辆及设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四)倡导绿色环保,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第二章垃圾清运人员管理第四条垃圾清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二)具有垃圾清运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垃圾清运流程;(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条垃圾清运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垃圾清运;(二)保持车辆、设备整洁,无污染;(三)发现垃圾清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四)做好垃圾清运工作记录。
第三章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管理第六条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安全、环保、高效运行。
第八条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变更;(二)在作业过程中,确保垃圾不外泄、不滴漏;(三)垃圾清运车辆应安装密闭装置,防止垃圾污染环境;(四)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四章垃圾清运作业管理第九条垃圾清运作业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进行垃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二)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垃圾,确保垃圾不落地;(三)垃圾清运车辆应保持密闭状态,防止垃圾污染环境;(四)垃圾清运完毕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保持环境卫生。
第五章垃圾清运监督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垃圾清运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垃圾清运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清运垃圾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清运垃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清运垃圾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清运垃圾安全管理工作。
3. 清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安全操作。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清运车辆管理(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车辆驾驶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
(3)车辆必须安装灭火器、安全锤等安全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置。
2. 清运作业管理(1)作业前,清运人员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2)清运作业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
(3)清运车辆进入作业现场,必须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3. 垃圾分类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垃圾分类标准,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运输。
(2)禁止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混入生活垃圾。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流程(1)清运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
(2)清运车辆驾驶员检查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2. 作业中(1)清运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
(2)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作业后(1)清运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保无遗留垃圾。
(2)清运车辆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清运垃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清运垃圾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确保清运垃圾工作在安全、有序、高效的前提下进行,为城市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保障环境卫生,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垃圾清运责任划分1、社区/小区:负责本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暂存,将垃圾集中放置在指定地点,等待清运车辆统一清运。
2、商业区域:各商家负责将本店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和包装,按照规定时间放置在指定地点,由商业区域管理部门组织清运。
3、企事业单位:自行负责本单位内部垃圾的收集和分类,与垃圾清运公司签订合同,定期进行清运。
4、公共区域:由市政环卫部门负责垃圾的清扫、收集和清运。
三、垃圾清运时间安排1、居民小区:每天早上_____点至_____点、下午_____点至_____点进行垃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商业区域:根据商业活动的特点,在营业结束后的_____小时内完成垃圾清运。
3、企事业单位: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清运,一般为每周_____次。
4、公共区域:不间断进行清扫和垃圾收集,大型垃圾清运车辆每天定时进行清运。
四、垃圾清运流程1、垃圾收集(1)居民应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严禁随意倾倒。
(2)商业店铺和企事业单位应使用符合标准的垃圾桶或垃圾袋,对垃圾进行分类存放。
2、垃圾装车(1)清运人员在装车前,应检查垃圾桶及周边卫生情况,确保无散落垃圾。
(2)使用专用工具将垃圾桶内的垃圾装入清运车辆,避免垃圾抛洒。
3、运输过程(1)清运车辆应保持密闭,防止垃圾飞扬、散落和异味泄漏。
(2)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安全。
4、垃圾处置(1)清运的垃圾应运往指定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2)严格遵守垃圾处理场的相关规定,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处置。
五、垃圾清运车辆及设备管理1、清运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
2、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
3、定期检查和更换垃圾桶、垃圾袋等清运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六、垃圾清运人员管理1、清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垃圾清运流程和操作规范。
垃圾清运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垃圾清运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垃圾清运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垃圾清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垃圾清运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提高效率;3. 绿色环保,节约资源;4. 严格执法,奖罚分明。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垃圾清运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垃圾清运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2. 负责垃圾清运车辆的日常管理;3. 监督检查垃圾清运作业的规范性和质量;4. 组织开展垃圾清运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五条垃圾清运企业职责: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垃圾清运作业;2. 配备合格的清运车辆和人员,确保垃圾清运作业的安全;3. 定期对清运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4. 及时清理收集点,保持环境卫生;5. 做好垃圾清运费用的收取和结算工作。
第六条垃圾清运人员职责:1. 接受垃圾清运管理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上岗资格;2.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垃圾清运作业,确保作业安全;3. 服从管理,遵守纪律,爱护公共设施;4. 积极参与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工作。
第三章清运流程第七条垃圾收集:1. 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便于居民投放的位置,并保持清洁;2. 居民应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指定的收集容器;3. 清运人员应定时对收集点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满载的垃圾容器。
第八条垃圾运输:1. 清运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车容整洁;2. 清运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垃圾运输;3. 严禁超载运输,确保运输安全;4. 运输过程中,严禁丢弃垃圾,污染环境。
第九条垃圾处理:1. 垃圾清运企业应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处理场所;2. 严格按照垃圾处理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垃圾得到妥善处理;3. 垃圾处理场所应保持清洁,防止二次污染。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垃圾清运作业应当符合以下安全要求:1. 人员配备:清运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2. 车辆要求:清运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性能;3. 作业规范:清运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防止意外事故发生;4. 应急处理:清运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物业公司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垃圾清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垃圾清运管理,提高环境质量,维护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垃圾清运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垃圾清运管理制度,规范垃圾清运行为,提高垃圾清运服务质量。
第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并定期进行清洁、维护。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垃圾清运记录制度,对垃圾的种类、数量、清运时间、去向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向业主公示。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垃圾清运作业规范,确保垃圾及时、安全、卫生地清运。
第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垃圾清运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安全、清洁。
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垃圾清运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九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遵守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配合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垃圾清运。
第二章垃圾收集与投放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设置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并定期进行清洁、维护。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实际情况,确定垃圾收集时间,并向业主公示。
第十二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收集容器内。
第十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自觉维护垃圾收集点的卫生,不得在垃圾收集点周围乱扔垃圾、杂物。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垃圾收集点、收集容器进行清洁、维护,确保其卫生、整洁。
第三章垃圾清运与处理第十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安全、卫生地清运垃圾。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垃圾清运作业规范,确保垃圾清运过程中不对环境、交通、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定期对垃圾清运设备进行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完好、安全、清洁。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垃圾清运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完善我景区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加强景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有效改善景区环境卫生状况,创建环境优美、干净整洁、舒适静宜的景区,根据中共宝兴县委办公室、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__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景区管理处研究,制订如下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目标,按照“各自分工、统一收集、处处清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本着布局合理、运转有效、资源充分利用的原则,由处、村、户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环卫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落实运营经费,严格考核奖惩,逐步建立收集、运输、处理、管理、监督于一体的农村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一)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划分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责任范围。
1、村庄内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各村负责督促管理。
国道、省道、市道、处主次干道以及田间生产道路两侧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村负责。
2、村集体、企业、群众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筑垃圾制造者直接送到处垃圾处理场,所在村负责督促管理。
3、办事处垃圾收集和保洁工作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处直各单位的垃圾处理由办事处负责督促管理;全处范围内的企业垃圾处理由处经济办负责督促管理;中小学校垃圾处理由处中心校负责督促管理,各学校负责收集并清运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产生的污染垃圾由该机构进行消污处理后,送到临近的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5、未进入垃圾中转站或简易垃圾填埋点的大堆生活垃圾和大堆建筑垃圾由所在村或单位负责清运到处垃圾处理场或简易垃圾填埋点。
办事处共设立中转铁皮箱35处。
(二)运行机制按照处、村、户三级联动,分级负责的要求,实行户集、村收、处处理的模式进行处理。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及标准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及标准
1、垃圾清运员必须具备爱岗敬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垃圾清理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每天早晨05:30分开始清运。
3、清运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露。
要经常清洗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4、每个垃圾台,点必须一天以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外)不得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现象发生。
5、保洁工具、车辆保持整洁,确保垃圾收集设施正常,规范安全使用,上班时间内必须穿保洁工作服。
6、清运员必须做到车走地净,保持垃圾池、垃圾桶3米以内无垃圾、杂草等。
7、车辆清运后不得有残留,清运车要每目清理一次污水箱,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8、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9、严格按照派车单进行拉运,不得擅自调换垃圾斗进行拉运。
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从严处理。
10、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主管领导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1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爱惜车辆,谨慎驾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12、清运员实行月假制度,由队长统一分配:清运员的工作时间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
13、完成我公司交给的其他任务。
14、清运人员违反上诉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3篇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3篇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生活区垃圾清运工作,保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给广阔居民制造一个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而制定的。
下面是垃圾清运管理条例,欢迎参阅。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1
一、工作制度
1、垃圾清运员必需具备爱岗敬业、仔细负责的态度,吃苦耐劳的
精神,遵纪遵守法律,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
2、每日上午对责任区内的生活、建造、垃圾池等举行清运。
3、保洁车辆、保洁工具,保持清洁,确保垃圾清运设备正常,规
范平安用法,上班时光内必需穿环卫服。
4、做好本村(社区)群众的宣扬引导工作,指导农户做好垃圾分类
工作,对群众乱倒、乱放生活垃圾准时举行制止,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准时向村两委反映。
5、完成村两委交办的突击清洁任务。
二、管理方法
1、清运员采取择优上岗,实行聘用制,聘用合同一年签订一次,每季度举行考核,如工作责任心差,又不能完成任务的,将举行准时调节,重新聘请。
2、清运员必需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听从工作支配,坚守工作岗位,规范作业,尽职尽责,不断提高工作标准和清运质量,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每季度考核由村两委会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议,采取百分制考核。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2
1、垃圾清运采取专车专人,定时计量的原则:运送车辆所有采纳特地购置的垃圾吊臂车配备特地的封闭垃圾箱;配备专业驾驶员;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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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整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城市、镇、乡、村庄的垃圾清运活动。
第三条垃圾清运活动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处理、资源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治保障、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垃圾清运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的经费投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垃圾清运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方的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第八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垃圾清运设备;(二)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完善的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四)有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九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在经营范围内从事垃圾清运活动。
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了解垃圾清运安全知识,掌握相关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频次进行清运;(二)使用密闭式垃圾清运车辆,保证垃圾运输过程中不泄露、不抛洒、不污染环境;(三)将清运的垃圾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四)对清运工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单位在清运过程中,发现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损坏、满溢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第十四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对其清运车辆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垃圾清运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垃圾清运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垃圾清运效率,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垃圾清运车辆、驾驶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垃圾清运工作应遵循“安全、高效、环保、文明”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及设备管理第四条公司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性能良好的垃圾清运车辆,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
第五条垃圾清运车辆应保持整洁,车身喷涂公司标识,确保车辆外观美观。
第六条垃圾清运车辆内的垃圾处理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七条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驾驶员应熟悉垃圾清运路线,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故障或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清运作业管理第十一条垃圾清运工作应按照规定的作业流程进行,确保垃圾清运及时、高效。
第十二条清运人员应穿戴整齐,佩戴公司标识,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
第十三条清运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保持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清运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驾驶员、清运人员的安全教育。
第十六条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公司对驾驶员、清运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安全意识等。
第二十条对表现优秀的驾驶员、清运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修订。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五篇)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一、镇政府统一对全镇所有垃圾清运车辆进行管理,防止变卖、转让、抵押、改装、闲置、损坏、挪作他用等情况发生。
二、垃圾清运车辆产权属村委会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各村卫生负责人负责本村清运车辆的管理、使用。
三、清运车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车辆交于无证人员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私自对车辆进行改装,不得对车辆的外观、颜色、喷字等进行涂改、遮挡;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严禁驾驶员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四、清运车辆应定期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五、车辆只能用于本村垃圾清运,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六、清运车辆只能在本村至垃圾填埋点(场)之间运行,不得跨区域行驶。
七、各村应为垃圾清运车辆购买交强险。
垃圾清运车管理制度(二)是为了规范垃圾清运车的运营和管理,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的制度。
本文将从垃圾清运车的管理要求、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来进行详细阐述。
垃圾清运车管理要求1. 所有垃圾清运车必须经过行政部门的审批,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方可上路运行。
2. 垃圾清运车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垃圾清运工作,不能随意更改路线或延误工作时间。
3. 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法的驾驶证,并定期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
4. 垃圾清运车必须保持车厢整洁,确保不会出现垃圾漏落或二次污染的情况。
人员管理1. 垃圾清运车司机必须经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2. 司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工作,不能私自处理垃圾或延误工作时间。
3. 司机必须按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垃圾清运工作,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安全和高效。
4. 司机必须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驶操作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车辆管理1. 垃圾清运车必须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垃圾清运车必须安装垃圾压缩装置和密封装置,防止垃圾溢出或二次污染。
3. 垃圾清运车必须按规定的运输容量进行装载,不得超载或超员。
垃圾清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垃圾清运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垃圾处理效率,保障城市环境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垃圾清运的员工及车辆。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三条员工选拔与培训1. 垃圾清运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素质,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2. 公司对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包括垃圾分类知识、操作规程、安全意识等。
第四条工作纪律1. 垃圾清运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 垃圾清运员应爱护车辆和设备,确保垃圾清运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垃圾清运员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有违规行为。
第三章车辆与设备管理第五条车辆管理1. 公司车辆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垃圾清运车应保持密闭化,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扬撒。
3. 车辆外观应保持整洁,不得有污渍和破损。
第六条设备管理1. 公司垃圾清运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垃圾清运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第四章清运作业管理第七条清运作业时间1. 垃圾清运作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 遇有特殊情况,如恶劣天气等,可适当调整作业时间。
第八条清运作业流程1. 垃圾清运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进行清运作业。
2. 垃圾清运员应将垃圾进行分类,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清运过程中,应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1. 垃圾清运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2. 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十条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垃圾清运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2. 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考核1. 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安全意识等。
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二条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垃圾清运工作,规范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人员及其单位所产生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三条垃圾清运工作应该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开展有序、高效、安全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垃圾类型包括:普通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等。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的“本单位”是指本公司/企业、机关、团体等组织及其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六条垃圾清运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配备清运设备和人员;(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三)提高垃圾处理效益,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五)教育引导,多措并举,推动垃圾治理创新。
第三章垃圾分类管理第七条垃圾分类指将垃圾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垃圾分类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一)普通垃圾1.餐厨垃圾:包括废弃食品、剩饭剩菜等易腐食品;2.其他垃圾:包括纸张、瓶罐、塑料袋、玻璃、陶瓷、卫生纸等。
1.纸张类:包括各种书籍、报纸、杂志、各类包装纸及纸质制品;2.金属类:包括各种金属器具、铁皮罐头、废旧家电、电子设备等;3.塑料类:包括瓶子、塑料袋、塑料餐具、保鲜膜等一次性塑料制品;4.玻璃类:包括酒瓶、啤酒瓶、玻璃杯、窗户玻璃等;5.纺织类:包括废旧衣物、鞋帽、布料等。
(三)有害垃圾1.电池:包括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镉镍镢电池、碱性电池等;2.荧光灯管:包括各类节能灯、日光灯管等;3.油漆、化学药品、农药及其包装物、废弃医药等。
1.家具:指床、椅子、桌子、书柜、衣柜等;2.家电:指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3.其他:指垃圾桶、旧门窗、废钢管等。
第八条垃圾分类后,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和投放,以便于垃圾清运工人员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四章垃圾收集管理第九条垃圾收集是指将生活垃圾从源头出发,由专业的清运人员收集起来,然后进行暂存和压缩,最后运往垃圾处理场所进行进一步处理。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及控制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及控制一、总则为加强城市垃圾清运管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维护市容市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垃圾分类管理市政府将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
市民在丢弃垃圾时需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投放,以方便后续的清运工作。
三、垃圾清运任务市政府将委托专业的清运公司负责垃圾清运任务,同时设立专门的垃圾清运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垃圾清运车辆管理垃圾清运车辆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和认证,确保车辆的质量和性能能满足垃圾清运需求。
同时,垃圾清运车辆的驾驶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五、垃圾清运路线规划市政府将统一规划垃圾清运路线,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
同时,垃圾清运路线应在市民区避开高峰期,以减少交通拥堵和噪音污染。
六、垃圾清运时间安排垃圾清运工作应按照固定的时间安排进行,以满足市民的生活需求。
市政府将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垃圾清运的时间,以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垃圾清运设施建设市政府将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垃圾清运设施,包括垃圾转运站、垃圾填埋场等。
同时,垃圾清运设施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建设,确保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
八、垃圾清运费用管理市政府将根据垃圾清运工作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垃圾清运费用,并建立费用核算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垃圾清运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九、垃圾清运监督管理市政府将建立垃圾清运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垃圾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垃圾清运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垃圾清运效果评估市政府将定期进行垃圾清运效果评估,通过对垃圾清运工作的质量、效率和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为改进和完善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综上所述,垃圾清运管理制度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垃圾清运工作的高效进行,有效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范文为提高垃圾的收集清运工作,营造良好、干净的环境,应制定规范的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篇1为使社区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面貌,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1、按15-20户/只比例倒置垃圾箱、桶;2、按日产日清要求收集垃圾,箱内无陈积垃圾;3、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清运城市生活垃圾;4、垃圾箱周围应打扫干净,不得有建筑垃圾,不得有焚烧垃圾现象;5、垃圾仓(亭)应定期清洗,保持经常性清洁、完整;6、垃圾堆放场地按日产日清要求进行清运,场地内应无陈积垃圾;7、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到就近的垃圾中转站。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篇2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美化乡村环境,减少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居民卫生条件,打造清洁优美生态环境,特制定垃圾管理及清运制度。
1、各社分别设置垃圾收集池、垃圾箱,垃圾收集池主要收集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垃圾箱主要收集可回收和有害垃圾。
2、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村民以户进行垃圾分类,弃渣、尘土焚烧回田,塑料、酒瓶、饮料瓶等能回收的,村民应以户收集出售给废品收集商;废弃的作物残渣应倾倒在指定的位置,严禁沿公路、溪、河倾倒。
不可回收的垃圾(如:废旧电池等)集中投放在设置的“不可回收垃圾桶”内,其余的垃圾袋装后投放在垃圾箱或垃圾清运池内,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焚烧,污染环境。
3、村环保协会指导和监督环境卫生工作,明确专门清洁员负责垃圾的日常收集和清运工作。
垃圾由清洁员定时进行收集、转运。
要有检查、有记录,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证全村卫生干净清洁,无任何污染。
4、垃圾收集池、垃圾箱若出现缺损应及时进行修复。
环保协会负责对垃圾收集池、垃圾箱进行定期清洗保养,对村民户的垃圾管理情况实行一月一全面检查,并评出优秀、清洁、较清洁、不清洁。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
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工作,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垃圾处理效率,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各类垃圾收集清运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的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工作。
第三条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应坚持“分类收集、定点集中、规范清运、资源利用”原则,加强对垃圾收集清运的监管和管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
第二章垃圾分类收集第四条城市居民应按照垃圾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进行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投放。
第五条垃圾分类收集点应合理设置,布局均匀,便于居民投放,应对垃圾进行定期清运,确保垃圾分类收集的实施有效性。
第六条城市特殊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应制定专门的收集清运方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垃圾收集设施第七条垃圾收集设施应根据城市人口密度、居住区域规划等情况进行合理设置,保障居民的清洁环境和健康生活。
第八条垃圾收集设施应具备防水防腐、密闭性良好、结构牢固等特性,能够有效防止垃圾外溢或污染周边环境。
第九条垃圾收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应定期进行,对损坏或老化的设施应及时修缮或更换,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垃圾清运管理第十条垃圾清运单位应具备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员的管理,保障垃圾清运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一条垃圾清运车辆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清运,不得随意变更清运路线,确保垃圾清运的全覆盖。
第十二条垃圾清运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垃圾分类和清运操作流程,熟悉工作规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五章垃圾资源化利用第十三条垃圾处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实现资源化利用。
第十四条对于厨余垃圾,应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采取生物发酵、沼气发电等技术手段,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第十五条垃圾处理单位应加强科技创新,研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垃圾处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办法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垃圾清运管理工作,保障城市环境卫生,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垃圾分类收集1. 垃圾分类收集的范围包括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有害垃圾。
2. 垃圾分类收集点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规划和设置,并进行公示,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
3. 垃圾分类收集点位要与居民居住地点相对应,便于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投放。
4. 垃圾分类收集点位要有相应的标识和提示牌,方便市民分辨不同类型的垃圾。
第三章垃圾清运管理1. 垃圾清运单位应当按时按量收运垃圾,合理安排清运车辆,确保城市环境卫生。
2. 垃圾清运单位应当配备专业的清运人员,提供培训,确保其具备清运垃圾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 垃圾清运车辆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垃圾清运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
4. 垃圾清运单位应当建立垃圾清运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清运路线、规模和时间,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1.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规模和垃圾产生量,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2. 垃圾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保证处理效率和处理质量。
3. 垃圾处理设施应当设置监控系统,做到实时监测和数据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4. 垃圾处理设施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和稳定。
第五章垃圾清运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垃圾清运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垃圾清运单位进行检查。
2. 垃圾清运管理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清运车辆的运行情况、清运人员的操作情况、垃圾分类收集点位的设置情况等。
3. 对于发现的问题,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垃圾清运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1. 对于垃圾清运单位不按时、不按量收运垃圾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
2. 对于垃圾清运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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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1、垃圾清运实行“定点定车定人,固定清运”的原则,清运车每天早晨6时(冬季7时)开始清运,大约9:00结束,台式车根据实际运量进行清运,提早结束。
2、清运车辆必须做到密闭化,台式车篷布遮盖严实,运输过程中不得扬撒、泄漏。
要经常清洗车辆,检修车辆,保持整洁、卫生和完好状态。
3、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要及时停运,在第一时间告知负责人另作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4、在清运过程中,必须做到分类清运,压缩车、挑臂车只能运输生活垃圾,严禁用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垃圾的混装清运。
5、每个垃圾点必须一天一清理(特殊天气及不可抗因素除外),不得有遗漏、抛洒和清运不干净的现象发生。
6、车厢内清运后不得有残留,压缩车要每日清理一次污水箱。
收车后,车辆要停放整齐,车体干净卫生,无异味。
6、必须爱护垃圾桶、垃圾箱、垃圾台等环卫设施,爱护清运车辆,不得野蛮清运,恶意损坏设施及车辆。
7、为保护清运人员的健康,清运人员在工作时要有必要的劳保用品。
8、清运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
20-50元的经济处罚或待岗检查,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