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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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领导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领导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领导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请假制度,保障公司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领导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他们在工作期间请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领导请假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天数等具体信息。

请假事由必须合情合理、请假时间必须合理充分、请假天数必须符合公司规定。

第四条直接上级收到请假申请后,经过审批后批准,请假事宜。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拒绝请假,必须向请假人员说明理由并与请假人员协商解决方案。

第五条公司领导请假需提前做好请假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请假期间,应指定代理人负责工作,做好工作交接记录。

第六条公司领导请假需做好请假报备,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知悉请假消息,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条公司领导请假需按时返岗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需提前向直接上级请示并得到批准。

第八条公司领导请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及时关注公司工作进展,必要时应配合处理工作事宜。

第九条公司领导请假需遵守公司请假政策和规定,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公司颁布本请假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公司领导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私自请假,如有违反行为,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领导部门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领导请假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全体领导能够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大对我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出差、离岗等活动,增强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防止领导干部擅自外出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等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或因私外出,或因公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因公外出是指公派考察、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申办项目或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私外出是指非公派的学习、进修、探亲、看病、疗养等因私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公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学习、考察、培训、开会、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原工作岗位以外临时性工作的活动;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因身体原因需检查、治疗或疗养,以及因婚丧等家事需办理,虽未离开本地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县级领导干部及县管乡科级领导干部(包括享受待遇的科级干部)。

第四条审批权限和程序:(一)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武装部党委主要领导在本地区内跨县公务活动须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离开本地区参加公务活动须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二)县领导参加县上的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统一协调;需四套班子领导共同参加的重要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报请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县委办公室统一协调。

(三)享受待遇的县级干部跨地区活动,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须向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报告。

(四)全县科级干部跨地区活动,必须请假。

要认真填写在县委组织部领取的《阿瓦提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卡》,经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或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意后(具体审批程序及权限如下),须报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审批,并在组织部干部室办理请假手续。

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内部管理,确保单位工作秩序和效率,维护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请销假范围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离岗外出,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2. 离岗外出或不能正常在岗工作半天以上的,均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假类型及审批权限1. 因公请假:- 干部因公离岗半天以内的,填写《外出单》并由分管领导批准。

- 因公请假半天以上,五天以下,需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五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2. 因私请假:- 因私请假一天以内,填写《请假单》由分管领导批准。

- 因私请假一天以上,五天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核,主任审批;五天以上,由分管领导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3. 领导干部因公离岗半天以上,需口头向党工委书记请假。

因私请假离岗的,须填写《请假单》并由主任审核,党工委书记审批。

四、请假手续及备案1. 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

2. 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

因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家人或事后补办。

3. 请假后,假条备案。

五、请假期限及事假累计1. 事假期限:每次事假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内,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全年累计事假(不含用年休假冲抵的事假天数,下同)原则上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2. 事假审批:- 全年累计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由所在单位审批。

- 全年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到20个工作日,由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批注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由请假人填写《请假申请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和县教育局批注意见后,报县人事局审批。

六、违规处理1. 对不按请假程序外出、请假逾期不归违规人员,一经查出,视情况轻重给予严肃批评、通报,并将依照效能管理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外出请假制度

外出请假制度

外出请假制度外出请假制度为转变工作作风,使上级领导及时了解干部动向、保障工作有序衔接、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院主要领导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按省地矿局规定报备和请假。

二、院其他领导、院助、副总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向院长报告。

各单位负责人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经院分管领导同意。

三、各级领导干部离黔出差、出访或离岗休假、学习,须提前告知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报备。

报备内容包括外出人员、事由、出发和返回时间(具体到上午、下午、晚上)、地点,在此期间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

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应按职务排序确定,原则上主要负责同志与负责日常工作的副职不能同时外出。

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在报备时加以说明。

四、各级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若行程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分管、联系的局领导、院领导报告,并告知院办公室。

五、各级领导干部外出前应妥善安排好单位的各项工作,外出时间较长的,应报院领导批准,指定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若本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性事件,应及时返回,到岗履职。

山西省汾阳医院管理干部外出请假制度2015-11-17 8:10 | #2楼为加强我院干部管理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建立健全职能管理机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适合全院中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

二、管理干部请假的范畴:1、出国及赴港、澳、台(含因公和因私)。

2、外埠出差(学术活动、会议、讲学、参观、学习、会诊等)。

3、休假(寒暑假、病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调休等)。

4、因其它原因在本市内短期离院或调休1天以上(含1天)。

三、管理干部请假程序:1、职能部门正、副职请假外出、休假,须书面向分管副院长请示,正职需同时向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院办备案。

3、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请假外出、休假等,须书面向医务科、分管副院长请示,正职需同时向院长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院,批件交医务科备案。

机关干部请假制度

机关干部请假制度

机关干部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请假制度为了加强机关管理,严明干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运转,特制定本规定。

一、审批权限书记、镇长请假(外出)分别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分别报告区委办、政府办;领导班子成员(退二线领导、享受副科级待遇的干部)请假由书记审批;干部请假不得超过年应公休的天数。

干部请假2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3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签注意见、分管领导审批;4-5天的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镇长审批;5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后报书记、镇长共同审批;请长假由镇党委会议讨论审批。

村干部请假另行规定。

二、管理制度请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电话、口头、捎信请假一律无效,视为旷工。

三、违纪处理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一次由镇纪委对违纪人员口头批评,第二次由镇纪委对违纪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年请假超过公休假天数的,按天扣基本工资。

旷工一天扣1天工资,并给予口头批评,月旷工3天以上除扣发工资外不享受当月工作津贴,并视其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连续旷工15天以上,年度累计旷工30天以上者,按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请假1-3个月(含1个月)的扣发请假期间工作津贴的20%;3-6个月(含3个月)的扣发请假期间工作津贴的50%;超过6个月(含6个月)者不享受当年奖金、差旅和工作津贴;请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停发工资;提前离岗人员另行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假(婚、丧、产假、公休、计划生育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问题本规定适用于在岗工作人员,外出从事产业或者不在岗按相关政策规定考核。

五、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日考勤、周汇总、月考核。

违反本规定的,由镇纪委调查核实后,交党政办开具便函,由财政所扣发相应津贴、工资,情节严重的依规处理。

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规定不一致的,以组织人事部门规定为准。

机关干部请销假制度2015-11-18 10:50 | #2楼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严守纪律,不擅离工作岗位,离开本镇必须请假,事后及时销假。

干部临时外出管理制度

干部临时外出管理制度

干部临时外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干部出差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各级干部在工作需要临时外出的情况。

三、出差申请1. 干部临时外出前,需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事由、时间、地点等基本信息,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2. 出差申请表应在出差前至少三天提前递交,以便领导审核审批。

3. 出差事由应具体明确,确保符合工作需要,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四、出差审批1. 出差申请表应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提交给上级领导审批。

2. 上级领导应根据出差事由和必要性审批,认真审核,不能包庇违反规定的出差行为。

3. 上级领导签批后,需将出差审批表归档备案。

五、出差安排1. 出差期间,相关部门应做好出差人员的出行安排,包括交通工具、住宿等。

2. 出差人员需按时按地完成任务,并尽量减少额外开支。

3. 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出差时间或调整行程,需及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上级领导。

六、出差报销1.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及时办理出差报销手续,填写《差旅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发票等。

2. 严格按照规定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一切费用均需合理合法。

3. 部门财务应认真审查报销材料,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追查处理。

七、出差记录1. 每次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填写《出差记录表》,详细记录出差过程中的所见所闻,并在回单位后上交。

2. 出差记录表应作为出差过程中的重要依据,有助于总结经验和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纪处理任何违反出差管理制度的行为均应受到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诫勉、批评教育、停职检查、政纪处分等处罚。

九、制度解释权本制度由单位领导解释,并经相关部门备案。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调整或变动需经相关部门审定。

以上为本单位干部临时外出管理制度,请各级干部遵守执行,如有违反,将按制度处理。

愿大家共同维护单位形象,提高工作效率。

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第一篇: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绵竹市XX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岗位责任制,经院党总支、行政研究,特制定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如下:一、请假人员:各科室主任、行政职能科室负责人、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准假领导: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三、备案部门:政工人事科。

四、请假类别:外出请假,务公(离开绵竹)。

五、请假方式:外出请假一般应当书面请假,因时间紧急、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或由他人代请。

六、请假程序:(一)离开本市请假程序1.较长时间离开德阳请假程序。

中层干部离开德阳时间2天以上(含2天,不含双休日)的,提前2天进行书面申请、备案,按期返回后及时向批准人电话销假。

2.短期离开德阳请假程序。

离开德阳时间1天以内的,无需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可通过电话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临时请假,并报告政工人事科备案,方可出行。

3.组团离开德阳请假程序。

由院领导带队组团离开德阳进行学习考察等活动,由带队院领导向政工人事科提交外出人员名单,政工人事科直接备案,其他人员无需另行请假。

科室或职能部门组团外出须向院主要领导书面申请,由政工人事科告知审批结果并直接备案,无需另行请假。

4、双休日及国定假日期间离开德阳的,可通过电话或口头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出行。

七、请假要求(一)请假期间必须与政工人事科、本科室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妥善安排本科室各项工作,并明确临时负责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特殊时期、特殊事项不得请假。

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期原则上不能外出,有关会议不能请假。

(三)科室、院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得全体请假外出。

(四)此请假制度由政工人事科负责监督落实。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

对于擅自外出的中层干部及院班子领导,一经发现,要给予批评教育;凡因擅自外出导致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篇:关于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基层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岗位责任制,经局党委、行政研究,现就严格执行中层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重申如下:一、请假人员:本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中层干部二、准假领导:局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关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

关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通知各地、各部门: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城实际,现就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不得请假,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安排其他人员代开会。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请假,须事先报党委、政府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按要求委派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参加,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

会议期间,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

二、严格履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各地给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离开**范围出差、出访,安排休假,要严格按照规定提前履行请假报备手续,按照要求报告有关事项,并按照职务排序确定临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未经批准不得外出,不得擅离职守。

原则上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不能同时全部离开本地区,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须在请假报备中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副职领导离苏外出活动,需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建立台账备案。

-1-三、严格贯彻省、市的相关规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改进作风、严明纪律的高度,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好头,担当起主要管理责任、发挥好表率作用。

其他负责同志要承担各自职责,严格自我管理,同时搞好相互提醒和督促。

各级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检查督促和请示报告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执纪监督,对不认真或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参会管理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的,视情况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县党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27日-2-。

干部请假报备制度

干部请假报备制度

干部请假报备制度干部请假报备制度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对于上级领导机关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处理紧急事项和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改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严肃领导干部组织纪律性具有重要作用。

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假人员和事由范围全县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因公因私离开本县,须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外出人员、事由、时间、地点,在此期间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三、请销假程序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实行分级管理,科级干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先采取口头方式请假再行书面方式。

1、人大、政府、政协等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的,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书记请假。

其他副县级领导干部直接向书记请假。

2、各镇(乡、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向书记请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请假,同时报告书记。

3、各部门、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的,在征得分管县领导同意后,向书记、请假;人大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向人大会主任请假;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向政协主席请假;各纪工委书记向纪委书记请假。

4、各地、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外出的.,须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5、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按管理权限请假。

6、领导干部获准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7、外出活动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对外出不请假的,给予通报批评;影响正常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8、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相关领导干部请假登记备案工作。

凡按上述规定需要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的,将外出报告事项报告至办公室秘书科或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由秘书科呈办公室主任报、县政府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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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干部请假制度

处级干部请假制度

处级干部请假制度作为一名处级干部,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可避免的情况,需要请假。

为了保证工作效率和规范化管理,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处级干部请假制度。

请假类型处级干部请假制度中,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请假类型:1.年休假:处级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工作年限和岗位等级确定。

2.病假:处级干部如因疾病需要请假,应当向单位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事假:处级干部如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应当事先向单位主管领导请示,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其他假期:处级干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其他的假期,例如婚假、产假等。

请假流程处级干部请假前,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提交请假申请:处级干部需要将请假申请书提交到单位主管领导处,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等情况。

2.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领导会将请假申请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主管领导处。

3.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根据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通知当事人:主管领导将请假申请的审批结果通知给处级干部。

请假注意事项处级干部在请假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请假尽量提前:处级干部需要尽量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以免影响工作进度。

2.请假内容需详实:请假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请假事由、时间、地点等情况。

如果请假因病,请附上病假证明或病历等材料。

3.请假期间需遵守规定:处级干部在请假期间需要遵守单位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单位利益和形象。

4.请假需事先请示:处级干部需要事先向上级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请假申请。

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作用1.规范请假流程: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请假流程和要求,保证请假行为的规范化。

2.保障工作进度: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建立可以让单位更好地安排工作进度,避免请假造成的影响。

3.明确责任分工:处级干部请假制度可以明确单位各级领导的责任分工,并确保请假申请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4.提高工作效率:处级干部请假制度的建立可以提高单位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单位的发展奠定基础。

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

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在现代管理体制中,组织机构分层明确,中层领导干部在组织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中层领导干部的健康工作状态,企业往往需要建立完善的请假制度。

本文将介绍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相关内容,以期为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1. 请假的定义和分类请假是指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需要向企业请示离开工作场所的情形。

根据请假的具体原因和方式,一般可以将请假分为以下几类:•病假:员工因疾病或意外受伤需要请假治疗的情况。

•事假:员工因私人事务需要离开工作场所一段时间。

•年假:员工按照企业规定的年假制度,享受特定的休假时间。

•调休假:员工加班或节假日工作后,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积累的调休时间。

•产假:女性员工因孕期、分娩或哺乳期需要请假的情况。

•婚假:员工因结婚需要请假的情况。

2. 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重要性中层领导干部在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管理团队并制定决策。

因此,他们的请假对工作的正常运转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建立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保障工作的连贯性:中层领导干部在团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的离岗可能导致工作的中断和延误。

请假制度的建立可以明确离岗的原因和时长,便于团队合理安排工作和资源。

•保护中层领导干部的权益:中层领导干部积极工作,为企业做出了贡献,他们也需要休息和处理私人事务。

请假制度的建立可以保护中层领导干部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

•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中层领导干部的假期可以提高其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

因为中层领导干部也需要适时休息放松,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规范请假流程和假期管理:请假制度的建立可以规范中层领导干部的请假流程,减少请假过程中的纠纷和管理不当。

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安排人力资源,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3. 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主要内容中层领导干部请假制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不同企业而异,但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请假申请流程:明确中层领导干部提交请假申请的流程和相关的审批人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参会管理和请假报备制度,是加强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和规定,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全局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管理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参加各类会议,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通知。

特殊情况的,参会人员须会前告知办公室备案。

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其他人员替会。

2.会议结束1日内,参会人员须到办公室登记会议相关情况,办公室要及时将会议登记情况呈报主要领导签批。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服从管理,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

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会场内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准接打电话,不准随意进出会场和长时间逗留场外,切实维护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请假报备1.中层以上干部外出离开本市,包括出差、考察、学习以及因私离开xxx,应按照相关程序提前1日以上报备。

2.主要领导外出离开xxx,由办公室向xxx报备后外出。

分管领导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涉及其他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1—3.机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外出离开xxx,应事先报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并告知办公室备案。

三、相关要求1.外出参会和请假报备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不得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代替书面报告。

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及时以口头形式报备,会(假)后再履行报备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情况发生。

2.外出参会或请假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如行程有变化或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逐级补充报告变化情况及原因,并报办公室备案。

3.办公室要会同纪检监察室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向局党组报告督查情况。

特此通知附: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2—附件1领导干部外出参会报备登记表—3—附件2领导干部外出报批单备注:本表原则上由外出人员亲自填写。

管理干部请假制度

管理干部请假制度

**一附中管理干部请假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干部管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有序衔接,现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因公出差(包括外出学习、培训、开会、学术交流),因私请假(包括个人事假、病假)二、适用对象校级领导、中层干部三、审批权限校长、分管领导具有对下属请假要求的审批权限四、备案部门校办、党办、人事处五、请假程序1、校长、书记因公出差,须口头告知或将邀请函(会议通知)交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备案;因私请假一天以上须向行政副校长提交书面请假报告,并由人事处留存备案。

2、副校级干部因公出差须报校长审批,获批准后将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及校长批示意见送校办备案,手续完成后方可离岗;因私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须事前以口头方式报校长批准;因私请假一天以上的须向校长提交书面请假报告,校长签署意见后方可离岗,请假手续交人事处备案。

3、中层干部因公出差须报分管校长审批,获批准后将邀请函及领导批示意见送校办备案,手续完成后方可离岗;因私请假且时间在一天以内的,须事前向分管校长口头请假;因私请假且时间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含三天)或(三天以上),须分别向分管校长(或校长)递交书面请假报告,获批准后方可离岗,领导的批示意见由人事处留存备案。

六、销假程序1、必须严格按照口头或书面确定的请假时间返岗,返岗后必须在一个工作日以内向分管领导销假,并通知人事处办公室销假。

2、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岗,必须向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电话汇报情况并说明原因,返校后须同时补办续假及销假手续。

七、请假要求1、请假人请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2、请假人离校前必须妥善安排本部门各项工作,确保部门工作正常运转。

3、校管干部未经允许,不得集体请假外出。

4、校办、党办应及时将备案材料转交人事处。

八、处理办法1、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一律视为旷工,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2、凡因擅离职守导致工作延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领导干部请假外出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外出管理制度

领导干部请假外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外出的管理工作,严肃劳动纪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领导干部指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副书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各单位正部长、副部长、正主任、副主任、书记、正队长、副队长。

第三条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向集团公司请假。

第四条公司工会主席、副总经理和副书记、总工程师在工作日或节假日休息,须经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批准后方可休息。

同时,应按公司分工规定,在安全生产情况下,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中必须有一人在岗。

第五条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在工作日或节假日休息1—3天应同时向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对口请假后方可休息。

休息时间超3天以上的,应写出书面请假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报总经理或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休息。

第六条各单位正职在工作日或节假日休息1—3天应向分管领导口头请假并在办公室登记。

超过3天的,应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经总经理或党委书记批准后,在办公室、调度室、安监处备案方可休息。

第七条各单位副职休息2天以内向正职口头请假。

请假外出超2天的,须写出书面申请,经正职同意后,报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
休息。

第八条各级领导如休息期间适逢值班日时除履行上述手续外,还须向当日值班长请假。

第九条各级领导干部请假休息,外出期间因所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同意,回来后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2021年省行管理的干部请假制度

2021年省行管理的干部请假制度

XXX分行管理干部出差请假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省行所管干部出差、请假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省行管理的干部包括省行部门正副总领导(主任)及同级别在职干部;省行营业部副总领导、二级分行、济源支行正副行长及同级别在职干部。

第三条出差的审批权限:省行部门正职离省出差由行长审批;到二级分行出差三天之内由主管行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由行长审批;二级分行行长离开辖区(到省行除外)出差由省行行长审批。

省行部门副职出差由主管行领导审批;二级分行副职离开辖区出差由本行行长审批。

第四条出差的审批程序:(一)省行部室正职出差,需事前填写出差请假审批单(见附件一),审批单经分管行领导同意签字后送行长审批。

行长审批意见由值班秘书通知出差人,审批单由值班秘书留存备查。

(二)二级分行离开辖区出差(到省行除外),需事前填写出差请假审批单(见附件二),并将审批单发省行值班秘书信箱。

省行行长审批的意见由值班秘书通知出差人,审批单由值班秘书留存备查。

(三)省行部室副职及相同职级人员出差,需事前填写出差请假审批单(见附件一),审批单送分管行领导审批。

审批单由本部室留存备查。

(四)省行营业部、二级分行副职及同级别干部出差也应有书面手续,具体由各行自行制定相关方法。

为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能够免填出差请假审批单:1.省行行长或分管行领导直接安排的出差事项;2.情形紧急,来不及填写出差请假审批单的,可口头向行长或主管行领导报告;3.随省行分管行领导出差,分管行领导已经向行长说明的;4.总行书面通知的会议、外出学习等,省行行长或主管行领导已经阅批的。

第五条请假(含休假,下同)的审批权限:二级分行、省行部室总领导(主任)请假由省行行长审批;省行部室副总领导(副主任)及相同级别干部请假由省行分管行领导审批;二级分行副职及同级别干部请假由省行营业部总领导、本行行长审批。

审批程序同出差。

第六条出差或请假填写审批单的要素要齐全,内容应包括请假、出差事由、时刻、随行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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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大对我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出差、离岗等活动,增强组织纪律性,改进工作作风,防止领导干部擅自外出或擅离职守,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等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请销假是指因公或因私外出,或因公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因公外出”是指公派考察、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申办项目或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私外出”是指非公派的学习、进修、探亲、看病、疗养等因私离开本地区范围以外的活动;“因公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学习、考察、培训、开会、办理业务等一切因公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在本地区原工作岗位以外临时性工作的活动;“因私虽未外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是指因身体原因需检查、治疗或疗养,以及因婚丧等家事需办理,虽未离开本地区,但不能正常在岗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县级领导干部及县管乡科级
领导干部。

第四条审批权限和程序: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武装部党委主要领导在本地区内跨县公务活动须向县委主要领导报告;离开本地区参加公务活动须报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县领导参加县上的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统一协调;需四套班子领导共同参加的重要会议、接待等公务活动,报请县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县委办公室统一协调。

享受待遇的县级干部跨地区活动,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须向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报告。

全县科级干部跨地区活动,必须请假。

要认真填写在县委组织部领取的《阿瓦提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卡》,经单位的分管领导或县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同意后,须报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审批,并在组织部干部室办理请假手续。

1、本县组团集体外出,由单位组团的,拟定出方案,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报政府主要领导审批;除尘由县四套班子牵头组团的,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批。

2、县委序列部门的正、副职请假,报主管县委机关的领导审批;纪检、组织、宣传部门的科级干部请假由部门领导审批。

3、政府序列的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请假,经分
管本单位的县领导同意后,报政府县长审批;政府序列的单位的其他科级干部请假,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分管本单位的县领导审批。

4、人大常委会、政协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请假,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5、乡党政正职请假,由县委主要领导审批,并向县委办公室报告;乡其他科级干部请假,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审批。

全县科级干部工作日期间在本地区内跨县活动,必须向分管的领导报告。

双休日、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跨地区活动,按照本条第四项规定的请假权限向有关领导报告。

第五条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县委、政府要确保一名主要领导、各两名副职不离开县城,人大、政协要各确保一名正职和一名副职不离开县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确保一名党政正职不离开县城。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请假一律为事前请假,严禁事后或事中补假。

请假手续的审批程序,原则上由请假人本人亲自办理。

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请示县主管领导及组织部主要领导,在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岗,但请假手续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委托本单位其他人员补办齐全。

第七条严禁以学习、考察、出差等名义外出旅游、观光或参加没有实际意义的参观等活动。

禁止借考察、学习、
出差等活动之机,携带家属子女、亲戚朋友观光旅游。

第八条考察、出差活动要严格按照审批的时间、路线进行,严禁借因公出差之便改变路线探亲、访友或绕道旅游观光。

外出中途如遇特殊情况或因工作需要需改变线路和续假的,要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改变。

出差回来后要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请销假审批权限,向相关备案部门将改变路线或续假情况作文字说明。

第九条科级干部请假返岗后,原则上要在第一个工作日按照准假审批权限逐级销假,并将相关情况向领导进行书面或口头汇报,同时携带《准假通知单》到组织部干部室办理销假手续。

形成书面汇报材料的,要向相关备案部门呈报。

承担工作任务者要书面说明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承担会议任务者要形成书面会议传达提纲或会议纪要;有考察任务者要形成考察报告;有学习任务者要形成学习总结和体会。

第十条坚持把科级干部遵守请销假制度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定等次、选拔任用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对不认真执行本制度的,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对严重影响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没有特殊原因而未做到事前请假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销假的,出现一次,由组织部门的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出现两次,采取一定的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年度考核定等为基本称职等次;屡教不改者,年度考核定等为不称职等次。

2、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延长外出时间或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年累计3天以上5天以下,全县通报批评;年累计5天以上10天以内,给予警告处分,年度考核定等基本称职;年累计10天以上15天以内,年度考核定等不称职;年累计15天以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未经领导批准,借因公出差之便改变线路探亲、访友及绕道旅游观光,或者借考察、学习、出差等活动之机携带家属子女、亲戚朋友观光旅游的,在规定的假期内,出现一次,给予警告处分,年度考核等定基本称职;出现两次,年度考核定等不称职。

超出规定的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领导干部参加公务活动返回后,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凭组织部门出具的准假通知单,方可报销差旅费及其它按规定报销的费用。

第十二条领导干部外出办理私事、私自外出参加公务活动或在公务活动过程中,私自改变行程进行观光游玩的,一切费用自理,不得在单位报销。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审计局将不定期组成工作组对各单位领导干部报销差旅费情况进行审计检查。

第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发《阿瓦提县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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