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修改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18修改)

【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1998.09.05

【实施日期】1998.09.0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1998年9月5日通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妇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四条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五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

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妇女联合会各级执行委员会的产生,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取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

第九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联合会,地区妇女联合会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设业务部门。

第三章全国领导机构

第十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

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

(二)审议和批准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修改妇女联合会的章程;

(四)选举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文) (xx年10月31日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章程 总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 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条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四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五条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六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 组织制度

谢爱娥详细事迹 - 全国妇联

湖北谢爱娥 谢爱娥,1970年3月生,汉族,大专,中共党 员。湖北省洪湖市滨湖办事处滨斗湖村村委委 员,村妇联主席,洪湖市妇联兼职副主席。 工作经历及主要事迹 长江之滨,洪湖之上。有一个叫船头咀的渔村,600多位渔民分散居住在370平方公里的湖面上。一个女人驾着小船,来到湖上,为他们建起“生命之舟”,守护他们的健康。从此摇桨涉水,风来雨往,二十五载,谱写了一曲荡人心肠的湖之恋歌。渔民上岸后,她又设立了两个“三八红旗手”工作室,为村民们排忧解难,送培训、找岗位、讲政策,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大家的心坎上。 她就是谢爱娥。她的事迹先后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和科教频道播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巾帼暖人心:8万公里水路,她25年来出诊的长度 1992年,23岁的谢爱娥和丈夫在船头咀村委会的船屋里建起了渔村的第一个卫生室。在卫生室底下一个高不过1.5米、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船舱,他们生活了25年。 船上没有电,无法安装空调和暖气,夏天热得像蒸笼,冬天冷得像冰窖。原本是“旱鸭子”的谢爱娥,为了在湖上出诊,逼迫自己学会了划船。从此,风里来,雨里去。

2008年,洪湖遭受暴雪侵袭,湖面冰冻。渔民李金付怀孕8个月的妻子发起高烧,剧烈咳嗽。夫妻俩准备出门找谢爱娥看看,但被冰冻打滑的湖面逼回来了。眼看天黑了,李金付只好试着给谢爱娥打了求救电话。两个多小时后,浑身是雪、头上直冒热气的谢爱娥一手拄着拐,一手提着药箱艰难来到他家渔船上,李金付张着嘴说不出话来。还是躺在船舱里的妻子眼泪直流地先开口,“谢医生,给您添麻烦了!” 2011年,洪湖大旱,渔民董继才刚刚做完肺叶切除手术,疼痛难忍,彻夜难眠,需要每天打消炎针。但湖水干涸,滩涂成片,小船在泥浆中寸步难行。为了减轻病人痛苦,谢爱娥身穿20多斤重的防水服,蹚着泥浆出诊。近一米的泥沼如同巨大的吸盘,让她“难以自拔”。出一趟诊,她要在泥浆中挣扎五个多小时。 2016年深冬的一个夜晚,渔民吴广权划船载着呼吸困难、吐得上气不接下气的老伴,焦急地叩开了谢爱娥卫生室的门。谢爱娥判断老人是突发心脏疾病,立马准备汽艇,一边为老人输氧,一边加足马力向岸上驶去……凌晨三点,谢爱娥在市人民医院跑上跑下安顿他们,被诊断为心肌肥大引起突发心脏病的婆婆顺利通过抢救,恢复正常。 六十四岁的陈德胜记得,那年他患食道癌,妻子在煎中药时不慎引起大火,船屋毁于一旦,家里雪上加霜。谢爱娥闻讯后,毫不犹豫将他一家接到自己船上,一边照顾生活一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妇女联合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妇女联合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乡镇、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由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三条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除其派出机构外,必须经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妇女群众的意志。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副主席、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妇女代表大会设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期间选举工作。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代表必须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确定。 第二章代表名额及资格确认 第七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年满18周岁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多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九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50%以内,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其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5%以上;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和非中共代表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根据代表条件,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报大会组织处审核。自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第三章执委会、常委会名额及组成 第十一条各级执行委员会人数、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妇女联合会妇女联合会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资料汇编

目录 第一部分:职能 一、县妇联主要职能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部分:规范权力运行有关制度

第一部分职能 一、县妇联主要职能 县妇联是我县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由中共××县委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二)指导和推动全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 (三)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宣传妇女典型,开展女性成才研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贯彻实施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协助县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加强城乡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扩大组织网络,拓宽工作领域; (六)加强国际友好关键设备,引进妇女技能培训、女童入学、家庭教育、降低新生儿死亡率、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国际经济援助项目,促进国际国内经济合作; (七)负责与社会各界各族妇女的联络,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国体会员之间的联系,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县妇联的工作职能,县妇联内设办公室、维权部、儿少部3个职能部室,挂靠单位有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一)办公室 协助县妇联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调研、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负责领导交办的材料起草;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信息网络、统计、处事、接待和会议服务工作;协调机关内务,负责财务、审计、安全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县妇联机关有关劳动工资、社会保障、从事编制等项工作;制定全县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中配合县委组织部门做好宣传、调研、培训、协调、推荐、服务等工作;负责与团体会员单位、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民族宗教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组织和女性代表人士联谊工作;调查研究妇女的思想状况,指导妇联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有益于妇女健康、发展与进步的各种活动;负责“三八”红旗手(集体)、“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妇女运动史、志的收集、编纂工作及妇女学理论调研、指导、推荐工作;指导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和城镇妇女开展“巾帼建功”活动,指导城乡妇女文化科技和职业培训,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全县妇女扫盲工作;调查研究城乡妇女就业状况,配合劳动部门开发妇女人才资源,促进城乡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及家务劳动的社会化;指导妇联系统创办妇女儿童服务实体;承担全县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维权部 对广大妇女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帮助妇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掌握妇女权益方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修改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18修改) 【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1998.09.05 【实施日期】1998.09.0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1998年9月5日通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妇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四条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五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

妇委会工作章程

妇委会工作章程 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工作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幼儿园妇委会组织建设,使幼儿园的妇女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事业单 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幼儿园妇委 会是幼儿园妇女群众组织,受幼儿园及幼儿园党支部领导。 三、学校妇委会基本职能, 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育、团结、动员幼儿园女 教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代表维护女教工、女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四、幼儿园妇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幼儿园和党支部的中心 任务,积极组织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女教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成为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2.组织女教工积极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质工程”和各种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女教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代表、组织女教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时反映女教工 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 4.全心全意为女教工服务,为女教工办好事、办实事。 5.宣传表彰女教工先进典型。

6.完成幼儿园及党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组织机构 五、幼儿园妇委会由幼儿园党支部协商、推举产生,一般五年改选一次。 六、幼儿园妇委会实行委员替补制。幼儿园妇委会委员任职期间工作职务变动,其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新任者替补为委员。七、幼儿园妇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 工作制度 1. 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2. 讨论、确定幼儿园 妇委会工作的任务、计划和总结。 3. 研究、制定由幼儿园妇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实施方案。 4. 分析女教工的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女教工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 附则 八、本制度适用于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 九、本制度从二零一二年三月开始执行。 二零一二年三月 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草案, 幼儿园妇女组织是幼儿园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妇女干部的桥梁和纽带。幼儿园妇委会,妇女小组,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为规范幼儿园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特编写了幼儿园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换届选举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全国妇联 教育部 中央文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通知

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的通知 妇字20106号 2010年2月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教育厅(教委),文明办,民政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关工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体系建设,规范家庭教育指导内容和要求,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全国妇联与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联合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大纲》是在总结多年来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家庭教育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和家长儿童需求,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制定的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大纲》在指导原则、指导内容、指导形式等方面遵循家庭教育的特点和儿童身心成长发展规律,按照年龄段划分家庭教育的指导内容,规范家庭教育指导行为,是全国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依据。

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大纲》要求,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提高全国家庭教育总体水平,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 一、适用范围 《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等组织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的家长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行为。 二、指导原则 家庭教育指导应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一是坚持“儿童为本”原则。家庭教育指导应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尊重儿童合理需要与个性,创设适合儿童成长的必要条件和生活情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女孩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自然发展、全面发展、充分发展。二是坚持“家长主体”原则。指导者应确立为家长服务的观念,了解不同类型家庭之家长需求,尊重家长愿望,调动家长参与的积极性,重视发挥父母双方在指导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31日通过) 总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三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四条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第五条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第六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第七条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 第二章组织制度

沈腾香详细事迹.doc-全国妇联

福建沈腾香 沈腾香,1962年5月生,汉族,大专,中共党 员。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策武镇南坑村支部书 记。 工作经历及主要事迹 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策武镇南坑村地处城郊,全村有266户,1186人,党员44名(其中女党员7人)。全村有耕地853亩、山地12467亩,主要经济作物有草莓、银杏、蔬菜、百合等。过去的南坑村曾经是个“山上没资源,人均八分田、砍柴卖草换油盐,养一头猪等过年”的贫困村,因水土流失,山上一溜全是红色的,从农村到县城上学的路上,沿途的山树木很少,草也很少,听不到虫子叫,更看不到天上飞的鸟,整个山头只有凄惨和静寂,就像战争刚结束被毁灭了的一样。水土的严重流失,老百姓想种种不了、想养养不了,收入很少,外村的女孩不愿意嫁到村里,村里的男孩很多娶不到老婆,村民都抬不起头,南坑村被别人称为“难坑”。“山光、水浊、田瘦、人穷”是我们这几代人对家乡水土流失、生态恶化、生活贫困的可怕记忆。 南坑村贫穷在山,但是希望也在山,致富也在山,南坑村要脱贫致富,首先要治理水土流失,改变穷山恶水。1997年4月,沈腾香经过两推一选,当选为南坑村支部书。上任

后,沈腾香组织全村党员和种养能手到漳州西坑村学习取经,看看西坑人是如何闯富路的,回来后,组织干部、党员开展讨论,结合南坑村实际,在大讨论、调查研究基础上,沈腾香提出了“山上种果树,庭院养鸡、猪,能源用沼气,耕地烟稻菜”,实施“猪—沼—果”生态种养模式的发展思路,并在村两委会上形成了共识。 思路明确了,但资金又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当时南坑村在厦门的老同志,原厦门市民政局副局长袁连寿及其夫人,原厦门华美卷烟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扶贫状元刘维灿,十分关心家乡的扶贫事业,在厦门动员社会力量,筹集资金,成立长汀县凌志扶贫协会,支持村民种果养猪,村民开发种果,养猪可以获得贴息贷款,并且专门聘请了4名种果、养猪技术员技术指导。 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党员,党员看支部。当时南坑村党支部要求每个党员、干部要种果10亩以上,养猪5头以上,带头示范。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沈腾香带头在苦竹坑开发种果10多亩,养母猪5头,逐年发展,如今种果面积达60亩,养母猪80多头,年出栏仔猪、生猪1600多头。当时种果不容易,每个果穴要挖一米见方,因为地瘦,要下6担的农家肥。有些村民不理解,沈腾香多次上门动员,村民都还是不能够理解,村干部们只好用事实说话,三年后,

妇联工作主要职责

精心整理 一、主要职责 图们市妇女联合会是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根据妇联组织的性质和基本职能,市妇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市以下各级妇联组织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的决议,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建议、措施。 (三) 业的发展。指导和推动我市城市妇女“巾帼建功” 活动。 (四) 德建设实施纲要》 建设。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要案的处理,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六)、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向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农村领域、学校领域建立妇女组织,拓宽妇女工作渠道,指导团体会员的妇女工作,培养妇联干部,提高整体素质,不断加大妇联组织建设力度。 (七)、对妇女群众进行政治思想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各层次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培养、宣传社会各类妇女典型,树立妇女形象。 (八)、为妇女儿童服务。开展“关爱贫困母亲”、包扶农村贫困妇女、城市下岗女工活动,落

实“春蕾计划”,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 (九)、向国际、国内妇女组织拓宽联谊范围,开展妇女统战工作。加强与国际妇女组织,特别是周边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妇女组织的交往,进行友好往来,促进妇女事业的合作与发展。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妇联设置如下部门: (一)、组宣部:调查研究和指导妇联系统纵向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各(镇、街)妇联干部 干部;对妇女进行“四有”、“四自” (二) 市妇女中开展以“巾帼建功” (三) 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妇女农民技 协调和进行妇女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各部工作情况;负责全会后勤(包括各种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四)、妇儿工委办公室、维权部:负责协调、推动委员会形成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实施和督察工作;负责为委员会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阶段性监测评估报告、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以及其它秘书工作;负责承办委员会议、主任办公室以及其它与其职能有关的会议;协助市统计局,搞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档案,做好大事记载工作;加强妇女儿童发展和维权工作的理论研究,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来源:未知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妇女联合会选举制度,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妇女联合会的地方各级权力机构,是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乡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三条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除其派出机构外,必须经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妇女群众的意志。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副主席、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妇女代表大会设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期间选举工作。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代表必须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而确定。 第二章代表名额及资格确认? 第七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 第八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根据全国年满18周岁以上的妇女人数基本按360000:1的比例确定。省、地、县、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例。 第九条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年满18周岁以上享有公民权利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多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专职妇女干部占总数的50%以内,各条战线妇女代表占总数的50%以上。其中,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5%左右〖HT〗。 第十一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根据代表条件,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报大会组织处审核。自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第三章执委会、常委会名额及组成 第十二条各级执行委员会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第十三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人数根据代表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省、地、县、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四条执委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区、部门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中,专职妇女干部占总数的50%以内,各界妇女干部占50%以上。其中,少数民族执委应占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执委应占总数的20%左右。 第十六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候选人,按照执委的条件,通过自下而上协商推荐确定,报本级妇女联合会领导机构审核,经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执委候选人名单,参加正式选举。 第十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委人数根据执委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妇女联合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专兼职)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常委从执委中选举产生。常委候选人由中央和地方有关方面民主协商提名,交全体执委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执委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本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第四章选区和监票人 第十八条选举时设选区若干,参选人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投票,一般不设流动票箱。

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妇字[2011]3号 【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1.01.27 【实施日期】2011.0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 (妇字〔2011〕3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书记处对妇联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广大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通过开展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工作,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现就进一步加强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调查研究是做好妇女群众工作的基本功和基础性工作。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做到问需于群众、问计于基层、问效于实践,是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

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的迫切需要,是认真履行职能、提高决策能力、代表和维护好妇女权益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的必然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把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放在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首要位置,促进调查研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使之成为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的谋事之基、成功之道。二、进一步明确调查研究工作的着力点。妇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着力点要放在四个方面:一是开展妇女需求调查。探索建立“妇女需求调研月”制度,确保每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到不同层次

妇委会条例

妇女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街道、社区妇女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城市街道、社区妇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街道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街道妇联)和社区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社区妇联)是妇女联合会在城市街道、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第三条街道妇联和社区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城市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街道妇联和社区妇联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妇女联合会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实行代表联系妇女群众的制度。 第六条街道、社区建立妇女联合会。 街道、社区妇女联合会的权力机构是妇女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闭

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社区妇女代表大会与社区居委会换届同步进行。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街道妇联和社区妇联换届情况报上级妇女联合会备案。市辖区、不设区的市妇女联合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街道妇女工作委员会(简称街道妇工委)。 第七条街办企业、专业市场、个体劳动者协会及其他经济管理组织设立妇女代表会。妇女代表会由单位妇女民主选举若干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本单位妇女人数而定,代表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妇代会一般三年举行一次,换届情况报上级妇女联合会备案。代表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第八条成立或撤销街道妇联和社区妇联,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和同级妇女代表大会通过及同级管理部门审核,报上级妇女联合会备案。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九条街道妇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指导所辖社区妇联开展妇女工作; (三)加强与辖区内单位及其妇女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培育以妇女为主体会员的协会、联谊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推进街道妇女工作的社会化; (四)加强街道妇联自身建设,提高街道妇联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目录 第一章任务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三章全国领导机构 第四章地方各级组织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六章团体会员 第七章干部 第八章经费及财产 第九章会徽 第十章附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1998年9月 5日通过) 总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妇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四条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五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

[2018年妇联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书]妇联章程2018

[2018年妇联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书]妇联章程2018 2018年“三八”节期间,市妇联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举办市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庆祝大会。3月8日,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环球剧场隆重举行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大会。市领导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同时表彰100名“风采女性”和市“三八”红旗手(红旗集体)等先进妇女典型和典型群体。 2.举办“百年芳华”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电视晚会。3月5日,与电视台联合主办“百年芳华”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电视晚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__同志,社会各界妇女代表出席晚会,通过电视传媒讴歌妇女运动1来,不同历史时期的优秀女性为我市经济发展与进步做出的贡献。晚会实况于3月8日在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播出。 3.举办“同走辉煌路,携手向明天”——全市各族各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联欢抒情酒会。3月2日,在马迭尔宾馆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联欢抒情酒会。市领导、各界妇女代表欢聚一堂,畅叙我市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作用和社会影响及取得辉煌成就,增进交流与友谊,欢歌笑语共同庆祝世界妇女的节日。

4.举办“百年贡献”——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风采女性”评选活动。市妇联等单位组成评选委员会,通过全市广泛推荐,在报纸、网络公开投票等程序,评选出100名为我市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女性——“百年风采女性”,在全市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庆祝大会上进行表彰。 5.举办庆百年“三八”——“春风送岗位”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招聘,妇女维权宣传服务周活动。3月7日, __大街步行街举办市庆百年“三八”——“春风送岗位”促进就业、自主创业招聘,维护妇女权益宣传服务活动。省、市有关领导参加活动,劳动、工商、税务、法律等相关部门现场进行咨询,多家用工单位现场招聘。市区法学会组织法律工作者、专家等现场咨询服务,并深入社区宣传法律。 6.举办“百年辉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妇女运动成果大型图片展。3月4日至12日, __大街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大型图片展,全面反映1来,特别是建国60年来国际、国内及我市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同时编印发放一本记载妇女工作历史画册藏本。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历任主席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历任主席 中央妇女部-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1924年5月10日-15日,中共中央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在上海召开。会议决定设立妇女部,向警予(女)为中央妇女部首任部长。1927年11月9日-11日,中央临时政治局在上海召开扩大会议,会后改组了中央机构,取消中央妇女部。1928年6月18日-7月11日,党的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莫斯科召开。中央委员会按照各种工作需要设立妇女运动委员会。1933年1月7日,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被迫由上海迁至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改名为中央局妇女部。1937年10月,中央决定,恢复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1943年3月16日-20日,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通过了《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职工运动委员会、妇女运动委员会、青年运动委员会合并为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1948年5月15日,恢复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邓颖超代理中央妇委书记;1949年10月,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改名中共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1956.9撤销。 历任部长【书记】:向警予(女) 1924.05-1925.10。杨之华(女) 1925.10-1927.05代;1927.05-1927.11;1930.09-1931.01。张金保(女)(1928.07-1928.11 中共中央妇委书记。邓颖超女 1928.11-1932 中共中央妇委书记;1945.08-1956 副书记;1948.05.15-1949.10 代理中央妇委书记。周秀珠(女)1931.01-1931.12。张闻天1931.12-1933.01。周月林(女)1933.01-1934.01。李坚贞(女)1934.01-1934.10。王明(陈绍禹) 1939.12-1941.06 帅孟奇(女)代理中央妇委书记。蔡畅女1941.06-1949.10。蔡畅女 1949.10-1956.09 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 第一届委员会:(1949年3月—1953年9月) 名誉主席:何香凝 主席:蔡畅 副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 秘书长:区梦觉、章蕴 第二届委员会:(1953年9月—1957年9月) 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 主席:蔡畅 书记处(第二届成立)书记:章蕴、许广平、康克清、罗琼、曾宪植、曹孟君、沈兹九、曹冠群 第三届委员会:(1957年9月—1978年9月) 名誉主席:宋庆龄何香凝 主席:蔡畅 书记处第一书记:罗琼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为争取妇女解放而联合起来的中国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性和社会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1949年3月,原名为“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1957年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联合会”,1978年又改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它的基本职能是: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任务是: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按照国

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厂矿企业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其他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妇女团体,各行业妇女自愿组织的为社会、妇女服务的协会、联谊会、宗教团体和其他群众团体的妇女组织,自愿申请,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的职权是:讨论、决定全国妇女运动的方针、任务;审议和批准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修改妇女联合会的章程;选举全国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大会确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五年期间的主要任务和工作计划,修改章程并选举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常务委员会并选举、决定全国领导机构成员。常务委员会是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下设书记处,由常务委员会推选第一书记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主持日常工作。 全国妇联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全国不同地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指导和推动全国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

全国妇联调查报告

全国妇联调查报告 xx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结束了实施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步入“全面两孩”时代。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一年,一孩家庭生育二孩的意愿如何?对于二孩生还是不生,大家到底在顾虑什么?已有二孩家庭面临哪些困惑呢? 全国妇联日前的调查报告显示,有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同时,报告对于破解居民不想生、不敢生等难题给出一些政策建议。 全面二孩政策,是党和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根据人口形势发生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优化人口结构,增加劳动力供给,减少人口老龄化压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基础教育质量检测协同创 新中心从xx年4月开始历时半年,开展了“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对家庭教育 * ”调查。范围包括北京、辽宁等10省(区、市)的0到15岁儿童的父母。调查结果显示,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介绍,参与本次调查的一孩家庭中,有生育二孩意愿的为20.5%,不想生育二孩的为53.3%,不确定是否生育二孩的为26.2%,不想和不确定生育二孩的家庭合计为

79.5%。在发达省份和城市家庭中,生育二孩的意愿相对较低。从地区来看,北京和东部省份不想生育二孩的家庭比例最高;从家庭类型来看,城市普通家庭已有二孩的比例最低,为29.6%,不想生育二孩的比例为55.9%。 那么,影响生育二孩意愿的主要因素有哪些?调查显示:教育、医疗、卫生、生活环境等公共服务资源状况和家庭状况,是影响父母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 陈晓霞分析,此次调查显示,80%的父母在考虑是否生育二孩时首先是考虑公共服务因素,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孩子入园、升学的情况”、“婴幼儿用品质量”、“生活地区环境状况”、“孩子看病就医的便利程度”。70%左右的父母认为,“母亲的精力”、“家庭 * 状况”、“孩子上幼儿园以前有人帮助照料”、“父亲的精力”等家庭状况也是影响生育二孩的重要因素。 另外,调查还显示,已有二孩家庭和一孩家庭父母愿意生育二孩的动机主要体现在,为了“家庭的快乐与完整”、“陪伴第一个孩子”和“想要儿女双全”。同时,目前超过50%的二孩家庭对两个孩子的养育存在新的困惑,例如:如何与两个孩子建立和保持亲密的关系、如何处理两个孩子相处过程中的种种问题等,二孩家庭家长希望获得多样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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