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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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一、目的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为生产经营服务,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审计政策、法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作为公司审计工作的基本依据。

(二)、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方针、政策、财务法规、《企业会计制度》、国际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审计部代表公司,对公司(包括投资的公司、承包租赁的企业)及各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对公司安排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察,以达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工作任务和职能

(一)、任务

确保公司形成的重大方针、政策、决议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在公司的正确贯彻执行;保护公司资产完整,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从而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二)、职能

1、根据公司的决议和安排,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资金、财产的完整

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的财务收支、投资和经费的情况,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各事业部核算情况进行审计,对核算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4、对公司各部门的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对公司管理人员(部长级以上,含部长级)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制度;参与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

9、接受公司内外举报,并对举报事宜进行审计。

10、接受公司委托,对专项事宜进行审计。

11、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

12、办理总裁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察职能

1、对公司既定政策及重大战略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2、对经营管理、成本控制等有关制度遵守情况及绩效进行督察。

3、公司交办的其他督察事项。

四、机构

(一)、成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专业机构,在业务上接受财务管理中心的指导,逐步完善内部审计体系。

(二)、审计部是公司和财务管理中心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它依照本规定,运用强制性手段,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根据审计工作的特点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可以聘请公司内部有专业特长的管理人员或外部的专业人士作为兼职审计员,参与审计项目,配合审计部完成审计任务。

(四)、审计部负责公司督察工作,根据特定职能实施督察,及时提交督察情况报告书。

五、职权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等资料。

(二)、检查实物、凭证、账册、应用软件、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索取有关的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集团公司规定、严重损失浪费行为作出临时制止的决定。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六)、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七)、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分管副总裁如实反映,分管副总裁报请总裁、董事长决定。

(八)、对违反财经法纪和大量浪费的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计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情况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公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工作程序

(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报请总裁批准后实施。

(二)、在实施审计计划时应拟订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在审计中必须做好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齐全,作好调查记录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四)、审计中如有争议应如实反映给领导,必须有根有据,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切忌主观、武断。

(五)、每项审计工作结束最迟不得超过两个星期提出审计报告。(六)、审计报告的要求:以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事实清楚、数据确实、建议恰当。

(七)、被审计单位在听取审计报告草稿后有不同意见时,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部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制度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

(八)、审计部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报送分管副总裁审定批示后,通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部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向分管副总裁报

告执行结果。

(九)、审计报告确后由于情况变化和有新的重要数据,事实查明后,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部报告的同时向分管副总裁报告,由分管副总裁决定原审计报告修改或继续执行。

(十)、每个审计报告以及工作底稿附件等必须在一个月内整理归档备查。

(十一)、其他日常的数据审核类工作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

七、奖惩

(一)、审计部人员,均按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考核责任状。总监责任状与分管领导签订,责任状定期接受考核,各审计人员与总监签订责任状,由总监负责考核。

(二)、对于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和检举揭发违反财经纪律、抑制不正之风的有功人员,经考核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给予表扬或奖励。

(三)、对阻挠、破坏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打击报复检举人和审计人员以及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公司处分,并处以100元-2000元的负激励,情节严重者移交国家司法机关惩处。

(四)审计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和挟私报复等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赔付其全部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处以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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