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
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
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保障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在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执法过程中形成的与案件有关的按照一定顺序汇集成卷的案件材料。
第三条行政处罚、移送其他部门案卷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立卷。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卷由局法规宣教科负责立卷。
已经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承办人应在每月25日立卷归档。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应当一案一卷,简易程序案件可按时间顺序集中汇集成卷。
第四条正在办理中的行政执法案件,案件材料由案件承办人保管;已归档行政处罚案卷由局档案室负责保管。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卷由局法规宣教科负责保管。
第五条查借阅案卷档案实行登记审批制,须统一填写《查借阅案卷档案审批表》。
第六条查借阅已归档案卷必须出具相关证件。
外单位及个人查借阅案卷应当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注明阅档人姓名、阅档原因及所阅案卷行政相对人,阅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持委托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局工作人员查借阅案卷,必须持本人工作证。
第七条查借阅案卷档案一般限在档案阅览室。
案卷原件不得借出给外单位或者个人。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时,须经档案管理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借出档案应于一周内归还,不能按期归还者应向档案室说明原因。
借阅档案不准再转借。
第八条决定类执法文书经审批后复制给外单位或者个人,其余案卷材料不得查阅、复制、拍照等。
第九条经档案单位同意复制的档案资料,经校对、盖章以后生效。
第十条阅档人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阅档人必须具有高度责任感,对待档案材料要认真负责。
阅档时对档案内容不得涂改、添注、勾划,不得随意抽出或增加档案材料。
查阅两份以上档案时,不要同时打开,以防装错或丢失。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和原则1.考核目标:考核卫生监督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成果,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全面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2.考核原则:公正、科学、客观、公开、激励与惩戒相结合。
二、考核内容1.依法履职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卫生监督职责,是否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是否对相关部门存在的卫生问题进行及时监督和处置。
2.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督,是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是否对事故发生后进行调查和追责。
3.卫生环境监测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对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空气质量等方面进行监测,是否对监测结果及时公布,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是否有效控制疫情蔓延,减少卫生事故事故的发生。
5.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情况: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满意度,是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是否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扬。
三、考核方式和指标1.职责目标考核:根据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目标,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对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是否得到有效履行进行评估。
2.问题整改考核:对卫生监督机构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跟进和整改进行评估,监测整改效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资源利用和效益考核:对卫生监督机构的资源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其是否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提高工作效益进行考核。
4.考核结果公示和反馈: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公示,向卫生监督机构通报考核结果及意见,并指导机构改进,促进其进一步提升。
四、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等等级,对于获得优秀和良好成绩的卫生监督机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鼓励其再接再厉。
2.对待改进和不合格的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提供改进措施和整改意见,并按照规定加强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分细则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分细则(一)项目具体要求分值扣分标准主体合法(10)主体行政行为以合法的执法主体名义作出,承办人具有执法资格;被处罚的主体认定准确,有主体资格认定的合法资料。
10执法主体不合法,主体认定错误或无合法主体资格认定资料10分全扣。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40) 1、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合法客观地收集违法事实。
8 收集违法事实不合法全扣。
2、证据充分齐全且相互印证,符合法定要件,能确凿证明全部的违法事实,25无证据、不符合法定要件40分全扣;有缺陷或无相应佐证扣8分,使用无关的证据扣4分;法律规定应按违法所得处罚的未收集违法所得证据扣5分,案件有疑问未解释清楚每处扣2分。
3、违法情节(从轻或从重)的认定理由充分,有法律依据并且有说服力7违法情节的认定无法律依据全扣,不准确扣2分。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处罚适当(20) 1、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作依据,没有适用无效依据。
8无法律、法规、规章作依据或适用依据错误20分全扣,附加无效依据每条扣2分。
2、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具体条、款、项、目准确齐全4未具体到条全扣,未具体到款、项、目或不准确每项扣1分,3、定性准确,作出的处罚及强制措施种类正确、完整。
罚款的额度不得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
6定性错误或罚款的额度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全扣,种类不全或不正确每项扣2分。
4、体现公平、公正、适当原则 2 违反原则每项扣1分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分标准(二)项 目具 体 要 求分值扣 分 标 准程序合法(20)1、适用程序正确,在法定时间内立案和作出处罚决定。
手续齐全,有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审批、送达、执行、结案等手续,减免程序必须有法人签字同意。
12适用程序错误或未在法定时限作出处罚决定20分全扣;未在法定时限内立案扣5分,手续不全或时间顺序错误每份每项扣2分;合议不合法扣2分,减免无法人签字扣2分,扣完为止。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定稿)
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市或县该卷总得分被处罚单位名称基础标准部分(该部分不符合要求,案卷得分为实际得分的1/2)(一) 主体合法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3.被处罚主体认定准确。
(二) 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违法事实与情节认定清楚,表述准确。
2.认定违法主体和违法行为的证据充分,并且主要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三) 适用法律正确1.实施行政处罚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
2.适用法律正确,且引用条、款、项、目准确、完整。
3.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 程序合法1.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2.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5.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6.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证。
7.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文书规范标准(100分)一、受理、立案阶段(共8分)(一)受理记录(3分)1、有案件来源(0.5分)2、有案发单位基本情况(0.5分)3、受理时间及时(0.5分)4、案情摘要主要内容明确(0.5分)5、承办人拟处理具体意见(0.5分)6、负责人意见、签名和日期(0.5分)(二)立案报告1、有案件来源,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2、有案情记载;(1分)3、有承办人意见,应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1分)4、有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5、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1分)二、调查取证阶段(共37分)(一)、检查(勘验)笔录(共10分)1、有现场检查的起止时间、场所记载;(2分)2、现场检查的内容清楚;(2分)3、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2分)4、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2分)5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
附件2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序号项目分值评查标准案例评分标准1 新颖5分1.案由新颖,全国范围内首次或比较少见加3分,省内首次加2分。
2.采用的调查取证方式、方法新颖,如电子数据证据、电子送达等,每一特点加1分,最多加2分。
2 复杂15分3.程序复杂。
举行听证的加1分,行政复议维持处罚决定的加3分,行政诉讼维持处罚决定的加5分。
4.案件办理过程涉及跨省、跨部门(不包括案件由其他部门移送的情况),加2分。
5.案值大于20万,加2分;案值大于100万,加4分。
6.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措施,加2分;采取吊销许可证的处罚措施,加3分。
7.涉案人数较多,加1分。
3 难度5分8.调查取证难度大,但能通过多途径取证、取证方式巧妙(如照片指认等特殊方式确定违法人员等),加2分。
9.采取公告送达,加1分。
10.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后结案的,加2分。
4 质量5分11.案件调查细致缜密,手段丰富,相关证据形成严密证据链,证据数量多,达50页加1分,达100页加2分。
12.证据种类多,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八种证据中,采用4种加1分,以后每增加1种加1分,最多加3分。
5 影响5分13.案件有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领导批示或督办的,加3分;有省级行政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批示、督办的,加2分。
14.案件查处有省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导的,加2分。
6 评析15分15.案件评析针对案件办理的重点与难点,观点正确、依据充分,加3分;视角新颖,深入透彻,具有借鉴与参考作用,加5分。
16.思考建议(最多加10分):16.1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策精神进行分析,指出不足,提出建议,加2分;16.2将案件体现出的个性问题归纳为普遍的共性问题,提出可操作建议,加2分;16.3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或分歧意见进行论述,观点正确,加2分;16.4指出案件办理中的瑕疵并提出建议,加2分;16.5其他方面的论述,具有启发性,引人深思,加2分。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3.19•【文号】国卫办监督函〔2015〕211号•【施行日期】2015.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5〕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法制发〔2015〕1号)的要求,2015年我委将以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执法队伍管理情况为重点进行专项稽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工作内容(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根据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规定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开展此项工作。
重点稽查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责任制适用、考评机制与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建立及免责情形等方面。
(二)执法队伍管理情况。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重点稽查监督员持证上岗情况、执法资格取得程序、监督员培训及队伍管理等方面。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梳理相关工作并填写《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汇总上报。
(三)其他。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要继续做好制着装管理、行政处罚案卷审核等日常稽查工作。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调查分析报告
·应用管理·[收稿日期]2018-03-07作者简介:冯光,男。
从事卫生监督研究。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调查分析报告冯光1,李锡玲2,赵士坤2(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局,北京100044;2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江苏南京210008)[摘要]目的通过研究近两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分析案例的特点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措施。
方法从2016、2017年开展的全国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结果中,抽取135份案例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抽样案例在主体、证据、程序、法律适用和文书质量五个方面存在不少共性问题。
结论加强案例评查结果的指导作用,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关键词]卫生计生监督;案例评查;调查分析[中图分类号]DF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131(2018)03-0325-011Doi :10.3969/j.issn.1007-6131.2018.03.005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n the results of case study of health and familyplanning supervision and law enforcementFeng Guang 1,Li Xiling 2,Zhao Shikun 2(1Comprehensive Supervision Bureau of National Health Commission,Beijing 100044;2Jiangsu provincial Health Supervision Bureau,Jiangsu Nanjing 210008)[Abstract]Objective Through analyzing the results of the case files review of health supervision in the past two years,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of the case files were evaluated,and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health supervision were pro⁃posed.Method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national health supervision case files review conducted in 2016and 2017,135cases were selected for statistical analysis.Results Sampling cases had many common problems in five aspects:qualification,evi⁃dence,procedure,application of law,and document quality.Conclusion Strengthen the guiding role of case files review re⁃sults to improve law enforcement officers'ability to handle cases.[Key words]Health supervision;Case file review;Investigate and analyze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是从执法规范化的角度,对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例水平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评分标准
110、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全。
111、询问时间、地点填写不规范。
112、法律文书中修改或笔误未做技术处理或有空项。(指不影响案件主要事实和定性的其他错误)
113、授权委托书要素不全,制作不规范。
114、查封扣押、抽样取证、证据保全文书、物品清单要素不全、填制不规范。
67、缴款书处罚金额与处罚决定书中的罚没款金额不符,且未说明情况。
68、缴款书上被处罚人的名称与处罚决定书上的不一致,且未说明情况。
69、案卷中反映不出陈述、申辩告知在前,处罚在后。
70、处罚决定书中引用法律未到条、款、项。
性别、年龄、职业、单位、住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
108、引用法律依据条、款和项表述不规范。
104、结案审批无明确的“同意结案”意见。
105、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合议记录未分别记录参加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106、已结案时无缴纳罚款的有效凭证或复印件。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减1分
107、被处罚主体基本情况记载不全。(公民:姓名、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减5分
38、缺少必备法律文书。
51、被先行登记保存物品7日内未做出处理决定。
52、清单中的物品数量、品种等与对应的处理文书中不一致。
53、鉴定结论非有权鉴定机构做出。
54、鉴定结论无鉴定人员签字或鉴定机构印章。
55、履行听证程序缺少相关法律文书。
56、听证通知书中未告知当事人3日内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放弃听证权。
57、听证通知书中未告知当事人无故不按时参加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
76、行政处罚决定书缺少行政机关名称或日期。
77、送达回证要素不全。
某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标准
某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标准某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标准为了保障国民健康和提升全民卫生水平,卫生监督工作受到了广泛关注。
为了检验和评估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成效,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制定了相应的绩效考核标准。
下面就介绍某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标准。
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卫生监督工作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卫生执法、卫生管理和卫生应急等方面。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完成工作任务。
在此基础上,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效益等方面。
二、卫生监督执法情况卫生监督执法是卫生监督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和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执法质量、执法成效、执法纪律等方面。
三、行业咨询服务情况卫生监督工作不仅仅是执法检查,还包括卫生行业咨询服务。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为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和卫生机构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为他们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效果、服务态度等方面。
四、工作队伍建设情况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成效与工作队伍建设密切相关。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质量等方面。
五、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卫生监督工作需要不断开展创新,提高科技水平,以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注重创新发展和提升科技水平,为卫生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具体考核指标包括卫生监督工作取得的创新成果、科技成果、参与科技评估、工作设备的科技水平等方面。
总之,某年度卫生监督绩效考核标准是综合考核卫生监督机构工作成效的标准,旨在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范本(2篇)
卫生监督工作考核细则范本一、目的和意义卫生监督工作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的重要职责,对于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卫生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以促进监督工作的全面落实和持续改进。
二、考核内容1.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尽责,是否保持高度的法律意识,是否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是否确保执法公正、严肃、规范。
2.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卫生监督机构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是否确保监督检查的全面性和针对性,是否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3.案件处理情况:评估卫生监督机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及时立案,是否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是否依法进行合理、公正的处罚。
4.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考核卫生监督机构是否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是否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核实,是否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是否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5.宣传教育工作:评价卫生监督机构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否有效开展,是否提供准确、及时的健康知识,是否积极引导公众形成良好的健康习惯。
6.协同合作情况:考核卫生监督机构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情况,是否有效利用资源,共同推进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
三、考核方法1.定期检查:卫生监督机构定期对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检查,以查看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随机抽查:卫生监督机构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和投诉举报进行评估和考核。
3.定性评价:根据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对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性评价,包括优秀、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等级。
四、考核标准1.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职尽责,以及是否保持高度的法律意识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定,一般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监督检查的全面性、针对性、发现问题的及时性等进行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3.案件处理情况:根据立案的及时性、调查取证的规范性和处罚的公正性等进行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案件评查经验交流
建章立制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
增强办案透明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
所领导审批立案
办案人员负责调 查取证、提出行 政处罚合议意见 和执行处罚决定
责任追究制
首问负责制
始终坚持 立、办、审、 决 四分离制度
局领导根据合议 记录、案审意见 签发行政处罚决 定 稽查科负责案卷 的审核
传染病444
学校84
计划生育8
02
案件评查工作经验
坚持执法为 民,明确办 案指导思想
严格考核制 度,完善内 部制约机制
拓宽案件来 源,调整办 案工作思路
经验 介绍
措施落实,确保 处罚案卷质量 规范办案行为, 确保办案工作质 量
加强部门配合, 增强办案整体 合力
突出办案重点, 注重办案社会 效果
积极开展文书 评查、评比活 动
法律适用的准确性 违法事实认定的确凿性 取证的技巧性 证据链的完整性 处罚程序的合法性 处罚裁量的说理性 文书制作的规范性
证据成案、查办铁案
调查终结前全面审查
(五)措施落实,确保处罚案卷质量。
先后投入大量的资金增添了执 法记录仪、数码照相机、摄像 机、彩色打印机、手提电脑等 各种取证和办案设施
加强软、硬件 设施投入,努 力实现行政处 罚案卷电子化。
杏花岭区基本情况
公共场所561 医疗442
生活饮用水 127
辖区内共监督管理单 位 1689 户 , 其 中 公 共 场 所 561 户 , 传 染 病 防 治 444 户 ,医疗卫生 442 户, 生活饮用水 127 户,学校 84 户 , 放 射 诊疗 23 户 , 计划生育8户。
放射诊疗23
8.2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析
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析——卫生监督稽查发布日期:2008/3/29 20:27:39 阅读次数:136卫生监督员俱乐部一.卫生行政处罚案例评析选案的基本要求1 案件查处的复杂性★关系复杂●主体认定的复杂性:个体户、夫妻店、连锁店、分(子)公司、租赁、承包经营等●相对人具体违法行为人身份认定的复杂性★取证难度●涉案违法行为定量、定性的情节的认定取证,违法所得等●涉案违法产品的确认等★技术要求●有些违法行为、不合格产品需要检验和技术鉴定,需要*技术作为支撑2 案件查处的典型性★符合当前卫生行政执法形势要求,配合卫生行政执法的中心工作★主体资格合法性★执法行为的规范性★执法程序的完整性★证据收集、认定、使用符合“三性”原则,即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自由裁量的准确性★案例评析对现实行政执法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二.行政处罚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行政处罚的主体及职权是法定的★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2 公开、公正的原则★处罚的依据、程序、过程、决定应当公开★对违法行为具有相同的性质、情节应当一样处理、一视同仁3 过罚相当的原则★设定给予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和幅度由法明文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惩罚轻重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4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特别提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应牢固树立“守法推定”的理念5 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违法行为既侵犯了公共利益,破坏了行政管理秩序,又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则行为人需要同时承担行政和民事的双重责任6 刑事责任追究优先原则★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卫生行政处罚案的适用1 案件的受理★受理投诉、举报应尽可能详细、完整地记录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情形,时间、地点、过程、有关人员、数量等情况便于调查核实。
不能苛求投诉举报人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表达能力,记录人员应按时间顺序重点提问。
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One reason for suffering, is the pursuit of the wrong things.(页眉可删)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对应阶次范围内从重处罚:(一)曾因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二)抗拒检查、暴力抗法等妨碍公务行为的;(三)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四)胁迫、诱骗、教唆他人实施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大家都知道的是,对于一些违反了我国行政法规的一些行为。
相应的行政机关是可以对此予以进行规制的。
但是这种归罪必须是在一定限度下进行的,并不能无限度的滥用。
其实也就是裁量标准的问题。
因此很多人想知道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是怎样规定的?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执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与《安徽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以下简称《基准》)配套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限范围内,对违反卫生计生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的权限。
本办法所称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是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践,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行政处罚裁量的适用条件、适用情形、处罚结果等予以量化而形成的具体标准。
第四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综合裁量、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对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相同或者相当。
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稽查评分表(内部、层级稽查使用)【模板】
随机抽查2016年6月1日-2017年6月1日间办结的5份案卷
5
信息报告工作情况(20分)
4
是否及时更新管理相对人名录库
每发现1户管理相对信息未及时更新,扣0.5分,扣完为止
查阅信息报告系统
2017年XX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稽查评分表
(内部、层级稽查使用)
被稽查单位名称:
序号
项目
分值
稽查内容
评价标准
稽查方法
稽查结果
1
查处无证行医责任落实情况(20分)
2
是否建立无证行医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未建立不得分
查阅资料
2
是否建立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领导小组
未建立不得分
查阅资料
2
是否建立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
未建立不得分
查阅资料
2
制、着装管理情况(20分)
2
是否建立了卫生监督员着装管理制度
未建立不得分
查阅资料
5
制服规格、式样是否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现场查看
3
执行公务时,是否按照规定统一着装
不统一着装不得分
查阅资料、现场查看
2
肩章、臂章、胸牌、领带、领带夹应按规定佩戴齐全,位置准确、端正
每发现1人不符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1
纽扣全部扣好,不得敞胸、挽袖、卷裤腿
每发现1人不符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2
仪表端庄、整洁,不戴墨镜,不戴首饰,不留奇异发型,不化浓妆,不留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甲。
每发现1人不符要求,扣0.2分,扣完为止。
卫生行政案件评析制度范本
卫生行政案件评析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案件的评析工作,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行政案件评析制度是指对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案件进行评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促进卫生行政执法公正、公开、公平的过程。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案件评析制度,定期组织对本级和下级卫生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析。
二、评析组织第四条卫生行政案件评析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或者专门设立的评析机构负责组织。
第五条卫生行政案件评析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确保评析工作的公正、客观、专业。
三、评析范围与程序第六条卫生行政案件评析范围包括:(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二)存在争议或者疑问的案件;(三)涉及重大公共卫生的案件;(四)其他需要评析的案件。
第七条卫生行政案件评析程序:(一)案件收集:收集案件的相关资料,包括案件卷宗、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等;(二)案件审核: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执法程序等进行审核,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合规性;(三)案件评析: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四)撰写评析报告:将评析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评析意见、改进措施等;(五)案件反馈:将评析报告反馈给相关卫生行政执法机关,指导实际工作。
四、评析内容第八条卫生行政案件评析内容主要包括:(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的事实、证据、执法依据、处理结果等;(二)案件存在的问题: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当、证据不足、处罚过轻或过重等;(三)改进措施: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包括加强执法培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等;(四)经验教训:总结案件评析过程中的有益经验,为今后的执法工作提供借鉴。
五、结果运用第九条卫生行政案件评析结果应当作为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考核、培训、决策的重要依据。
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件评审专家意见
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件评审专家意见一、主体方面1、被处罚主体认定不当(如采用许可证上名称而没有采用营业执照上单位名称;将村卫生室主体认定为个人)。
2、被处罚主体名称书写不全,没有使用全称,漏字或多字。
3、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
4、缺当事人身份证明、缺证人身份证明。
5、缺少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缺少或不明确;授权委托书应加盖而没有加盖公章;被委托人放弃陈述申辩权等未获授权,或超期行使权利。
6、执法文书的签收人非案件当事人而没有作后续调查或说明。
7、执法主体表述错误(如技术鉴定委托书将卫生监督所作为委托人)。
8、执法主体描述不完整、不统一(如描述为社会发展局、发展局),缺少其具有管辖权的必要证明文件。
二、违法事实调查认定方面1、案件定性有问题(如在是否属食物中毒事件的判定、是否属于出租承包诊疗科室的判定等方面)。
2、、违法事实描述不准确(如违法行为存续时间描述不准确、处罚决定书中违法行为认定时间有误等)。
3、对案件违法事实调查不深入,证据材料单薄,缺少证明违法事实存在的充分证据(如认定违法所得仅凭计算机查询记录、对必要的实物证据或照片未予提取)。
4、对前后相互矛盾的多份证据材料,未作有效甄别。
5、应当计算违法所得而没有计算。
6、认定违法事实避重就轻;发现同一当事人多项违法行为,却对其中部分违法行为未作深入调查、也未进行处理。
7、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认定有异议,案卷中却没有对此作解释说明。
三、证据规则方面1、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没有当事人的确认意见;现场检查笔录只有一名执法人员签名且没有注明证件号码。
2、询问笔录没有记载被询问人的身份;询问笔录未签名,只有手印且没有说明原因;询问笔录缺卫生监督员签名。
3、复印件没有“与原件相符”字样、无当事人签字。
4、照片类证据缺少拍摄人、缺少对证明对象的必要文字说明、缺少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意见;提取的光盘没有文字说明。
5、处罚决定书中罗列证据不充分(如使用“……等若干证据为证”字样描述卫生行政机关采信的证据)。
卫健案件查处测评方案
卫健案件查处测评方案附件:卫健案件查处测评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卫生健康领域的案件查处工作是加强卫健系统监管,保障医疗卫生安全和人民健康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卫健案件查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测评方案,旨在对卫健案件查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解决问题,为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二、测评内容1. 案件查处方针和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2. 查处机构的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情况;3. 查办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是否符合规定;4. 对案件查处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的解决情况;5. 案件查处的效果和影响。
三、测评方法1. 文件资料收集:梳理和收集相关卫健案件查处的文件、规章制度等资料;2. 问卷调研:运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案件查处机构和相关人员进行调研,了解工作情况、问题和意见建议;3. 实地走访:对一定数量的案件查处机构进行实地走访,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反馈;4. 专家评审: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案件查处工作进行评审和意见提供;5. 统计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综合评估卫健案件查处工作的情况。
四、测评指标1. 对案件查处方针和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是否存在法规漏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2. 查办机构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有效开展查处工作;3. 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进行案件查办,是否有乱查乱办、不公正等问题;4. 问题和困难是否得到及时解决,改进措施是否得到落实;5. 案件查处工作的效果和影响评估,包括查办案件数量、查处率、公众满意度等指标。
五、测评结果运用1. 根据测评结果,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2. 提供案件查处工作的经验和可借鉴的做法;3. 为相关部门及时制定改进措施提供依据,推动卫健案件查处工作的进一步完善;4. 相关部门根据测评结果,进行目标制定、工作规划和绩效考核等。
六、保密与公开本测评方案的执行过程中,应保证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性,不公开涉及个人和机构的敏感信息。
卫生案件评查制度范本
卫生案件评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公正、规范,提高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活动。
二、组织机构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设立案件评查组织机构,负责对本级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
2. 案件评查组织机构应由具有丰富执法经验的执法人员、法律顾问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三、评查范围与周期1. 评查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案件。
2. 评查周期:案件评查组织机构应每半年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次评查。
四、评查内容1. 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评查案件中执法部门是否具备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是否存在越权执法、滥用职权等情况。
2. 违法事实认定:评查案件中执法部门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事实与证据之间是否相互印证。
3. 调查处理程序:评查案件中执法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调查取证、告知、听证、送达等程序,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4. 证据材料:评查案件中执法部门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合法、真实、有效,证据材料之间是否相互印证,证明力是否足够。
5. 法律适用:评查案件中执法部门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存在适用法律错误、不适当等情况。
6. 行政处罚决定:评查案件中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适当,是否与违法事实、证据、法律规定相符。
7. 案卷文书质量:评查案件中执法部门制作的案卷文书是否规范、完整、清晰,文书中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是否表述准确、完整。
五、评查程序1. 案件评查组织机构应制定评查方案,明确评查时间、评查人员、评查内容等。
2. 评查人员应按照评查方案对案件进行逐项审查,填写评查记录表,并提出评查意见。
3. 案件评查组织机构应汇总评查意见,形成评查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4. 案件评查组织机构应将评查报告反馈给被评查的执法部门,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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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基础分100分,加分项20分。
2.对出现0分卷的不评分。
3.同一事项不重复扣分,以扣分高的为准。
4.各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32.11其它不符合文书制作要求的问题。
6
案件
典型性
20分
每项加1-4分,最多加20分
33.案由新颖,案件办理有一定创新性,对执法工作有借鉴意义;
34.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且案件查办细致缜密,证据质量高;
35.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对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有促进作用;
36.执法文书注重说理,说清违法事实、处罚的依据、种类;说清自由裁量权运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说清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等;
6.1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的;
6.2认定违法事实无法律依据的;
6.3卷中主要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的或卷中主要证据不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的;
7.部分违法事实认定不清的,扣3分。
8.证据间的主要矛盾没有排除或说明的,扣2分。
9.违法事实发生的时必要的情节、程度等证据不充分的,扣3分。
32.6现场笔录、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等文书用词不当、表述不准确、不客观,计量单位不标准;
32.7一份询问笔录同时记录两名以上被询问人回答内容;
32.8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合议记录,未分别记录参加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
32.9移送文书清单填写不全;
32.10事先告知书、处罚决定书等外部文书人称混用;
11.相关证据形式要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每处扣1分。
12.证据材料缺乏关联性,证明力不充分的,扣2分。
13.对调查发现的违法事实没有依法作出处理的,每项扣5分。
14.被提取物证、查封扣押、先行登记保存物品未填写物品清单的,扣2分;填写不全的,扣1分。
15.清单中的物品数量、品种等与处理决定相关文书记录不一致的,扣3分。
17.6涉嫌犯罪的案件,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没有移送的;
17.7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未经审批的。
18.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5分:
18.1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处理不正确的(如直接没收等)或未在规定期限做处理的;
18.2少于两名卫生计生监督员进行调查或检查的;
18.3案件处理审批表或集体讨论记录中记载的违法事实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一致的;
31.文书错误修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有两处以上扣2分。
3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32.1执法文书未按要求书写文号;
32.2案卷文书中案由填写不规范;
32.3受理记录、立案报告中无案件来源或前后不一致;
32.4投诉、举报案件中没有受理记录;
32.5当事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全或不规范;
19.2未按规定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的;
19.3案件应当合议而未合议的;
19.4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
19.5案件不能执行又无任何理由结案的;
19.6发现有其他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该移送而未移送或未作说明的。
20.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案件终结、合议、重大案件行政领导集体讨论、行政审批、处罚告知、陈述或者听证、送达、结案等必要手续不齐全或参加人员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
2.案件调查终结后对外文书被处罚主体表述不准确的,每处扣3分。
3.被处罚主体无身份证明材料和法定资质证明材料的,扣5分。
4.代理人缺乏授权委托书的,扣5分;授权内容不全面的,扣3分;缺乏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扣1分。
5.其它不符合主体要求的问题,扣1-5分。
2
证据
30分
6.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8.4当事人逾期未陈述申辩未作说明的,或对陈述申辩未作复核的;
18.5发现违法行为时未书面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或限期改正的;
18.6法律文书送达不符合要求的;
18.7立案后3个月内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未报经有关机关批准延期的。
19.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项扣3分:
19.1在调查取证中未向当事人表明执法身份的;
16.其它不符合证据要求的问题,每处扣1-5分。
3
程序
30分
1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7.1未告知当事人处罚事实、理由、依据的;
17.2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告知陈述、申辩权或听证权的;
17.3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没有法律依据的;
17.4实施行政处罚程序颠倒或遗漏的(针对核心程序);
17.5复杂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应当进行集体讨论,未经集体讨论程序的;
26.对多个违法行为未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或合并处罚不符合要求的,扣5-10分。
27.其它不符合法律适用要求的问题,扣1-5分。
5
案卷
文书
质量
10分
28.卷宗不完整(如无封面、目录、备考表等)的,扣1-2分。
29.案卷装订不符合规范要求(如不按顺序、无页码)的,未一案一卷扣1分。
30.文书格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1-2分。
附件4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查标准
(试行)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主体
5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1.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具有法定资格的;
1.2实施行政处罚超越法定职权的;
1.3行政处罚决定书未加盖有效卫生计生执法行政机关印章的;
1.4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或对依法无需进行行政处罚的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
21.其它不符合程序要求的问题,扣1-5分。
4
法律
适用
25分
2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该案卷为0分卷:
22.1实施行政处罚无法律依据的;
22.2适用法律依据错误的。
23.适用法律不完整,遗漏条、款、项、目的,扣5分。
24.行政处罚种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扣5-10分。
25.行使行政裁量权,包括从重、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无法定情节或充分理由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