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
出生医学证明开班讲话稿
在全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培训会上的讲话(2015年12月9日)同志们:这次全市《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培训会,是市卫生局、计生局机构改革,组建市卫生计生局后,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
会议有两项内容,一是传达省卫计委最近召开《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紧急会议精神,二是对具有助产资质的签发单位进行《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管理培训。
是一次重要的培训会,我讲几点意见:一、依法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是《母婴保健法》赋予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的第一个法律证件,本身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是每一个中国公民上户口、入学、出国出境等重要的证件。
所以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极为重要。
近年来,国内和我省发生的几起《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方面的违法事件,引起了公安、卫生计生部门的高度重视,发生在西安市未央区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的违法案件,就是一起典型案例。
省上召开了紧急会议后,我们也对这项工作进行了检查,虽然没有发现违法案件,但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
二、严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经市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的助产机构,是签发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的责任主体。
近年来,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及有资质的助产机构严格执行《母婴保健法》及《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尽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签发工作,签发管理不断规范。
但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变化,户籍管理的改革,《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呈现复杂化,有些地区发生卖假证、造假证、变造假信息等违法案件。
由《出生医学证明》引发的群众不满和矛盾可能直接牵连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
一张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涉及公安、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
所以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法律观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自觉抵制诱惑,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给拐卖儿童违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保护好我们自己,不能以签发疏忽造成违法案件。
三、坚持制度,务必做到规范化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印制。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培训
号)
(一)不能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形 1.婴儿父母双亡,无法提供相关亲子鉴定结果的。 2.无法核定婴儿母亲信息的婴儿。 3.拾婴或经民政部门收养的婴儿。
三、合江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合江县公安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出
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合卫发 [2016]8
号)
(二)严格规范医疗机构外出生的签发情况。 婴儿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申领《出生医学证明》的(仅限于我县区域内出生的婴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 培训
合江县妇幼保健院代育兰 2016.4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 〔2015〕96号)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 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 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 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 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 口登记。
三、合江县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合江县公安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出
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合卫发 [2016]8
号)
4.婴儿父母填写医疗机构外出生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书。(附件1) 5.由婴儿母亲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特殊情况领证人不是婴儿母亲的,需提供 婴儿亲的签名和加盖拇印的委托书(见附件2)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办理人员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严格规范超期申领的签发情况。婴儿出生后30日内未及时按照要求申领《出生医 学证明》的,还需递交未按时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说明,签发机构 经调查核实后仍难以查清婴儿出生情况的,应当要求申领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的 有关亲子鉴定证明。
出生证培训PPT课件
•
《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相应位置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
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
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负责签发。
首次签发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 项目填写不完整,缺项漏项(如病历号等); • 填写不规范:涂抹、修改或变更信息,圆珠笔填写等 ; • 签发流程不规范;废证过多,废证换证概念不清。 • 证章未分开管理。 • 一经盖章,视为已签发,若错按换证处理 • 1996年1月1日前出生的公民,如需出生证明,以司法部门“出生公证书”
为合法有效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
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
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
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
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
住院分娩首次签发
• 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直接签发。
• 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加盖科室专用章)。
• 按照首次签发要求规范出具。
• 按编号顺序签发,不跳号。
• 做好签发登记,资料归档。
• 解读:
•
1.只要以前没发过,均属首次签发。
•
2.应当在明显位置公示办证流程和要求,告知家长应当及时为新生儿申领出生证,敦促父母或监护人
尽早(出院前)领取。
•
3.引导家长提前准备好新生儿姓名。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登记本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
数据存储
采用高可靠性存储设备,定期备 份数据,确保数据安全不丢失。
用户权限设置和操作流程规范
用户权限设置
系统根据用户角色分配不同权限,确保各用 户只能访问其权限范围内的数据和功能。
操作流程规范
系统提供详细的操作流程说明和用户手册, 指导用户正确、规范地进行操作。
领取方式
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如需委托他人代领,则需提供委托书和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
04
出生医学证明使用与保管要 求
使用范围及限制条件
使用范围
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的 出生事实、血亲关系以及申报国籍、 户籍等。
限制条件
出生医学证明仅限在规定的范围内使 用,不得超范围使用或挪作他用。同 时,严禁涂改、转让、出借和私自拆 切等违规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政 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 知晓率和满意度。
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原则
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 享,确保出生医学证明信 息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 时性。
强化协同配合
各部门应密切协作,共同 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 作的顺利开展。
建立沟通机制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 时解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
感悟三
通过与同行交流学习,我收获了很多宝贵的经验 和建议,对于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有很大启发。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将实现更高水平的信息化 ,提高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跨区域协作日益加强
为适应人口流动和异地就医等需求,各地区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 跨区域协作和信息共享。
出生医学证明培训
主要问题
出入库证件 编号有误
其他操作
时间 2017年2月 2017年2月 2017年7月 2017年4月 2017年2月 2017年2月 2017年2月 2017年6月 2017年6月
地区
单位
数量
具体原因
兰州市 临夏州 白银市
红古区妇幼保健站 和政县妇幼保健站 平川区妇幼保健站
7 张掖 2778 14000 12211 126 160 12497 4
5
9
120 0 0 120 12626 4152 15568
8 平凉 13375 30000 27742 106 144 27992 612 331
943 101 0 4 105 29040 14335 27886
9 酒泉 4243 14000 13860 243 79 14182 452
672
季度报表
废证数
122 8 20 35 27 35 26 50 29 97 61 81 84 50
差值
30 -1 -16 -5 0 -4 -1 1 -24 -37 1 -6 14 -5
《出生医学证明》废证季度统计表要求省级报送时间为每年2月15日、 5月15日、8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分别报送上一年度第4季度、本年第1 季度、第2季度和第3季度的废证情况。 进行及时性考核与通报!
2017年上半年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废证统计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系统废证数统计导出
地区(机构)
兰州市 嘉峪关市 金昌市 白银市 天水市 武威市 张掖市 平凉市 酒泉市 庆阳市 定西市 陇南市 临夏回族自治州 甘南藏族自治州 合计
废证数
出生医疗证明管理培训
保障信息安全
增强保密意识
通过培训,强化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 ,确保出生医疗证明信息不被泄露。
完善安全措施
定期安全检查
培训后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风险评 估,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信息安全 隐患。
培训中会教授如何采取有效的技术手 段和管理措施,保障信息安全。
提升服务质量
提高服务水平
通过培训,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 了解客户需求,提供更专业、周
近年来,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逐步实 现信息化、数字化,提高了办理效 率和安全性。
02
出生医疗证明的管理规定
出生医疗证明的办理流程
01
02
03
04
确定医院
选择合适的医院进行分娩,并 了解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流程。
申请办理
在出院前向医院申请办理出生 医学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件和
材料。
填写信息
按照医院提供的表格,如实填 写新生儿的姓名、性别、出生
审核与补办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为家 长补办出生医疗证明,并按照 实际情况加盖相应印章。
如何更改出生医疗证明上的信息
总结词
在特定情况下,可能需要更改出生医疗证 明上的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 。
审核与更改
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为家长更改出生 医疗证明上的信息,并按照实际情况加盖 相应印章。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互动环节二:现场咨询
提供现场咨询平台,解答学员在出生 医疗证明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
邀请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解答,帮助 学员解决实际问题。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04
出生医疗证明管理培训的意义 与价值
提高管理效率
规范操作流程
通过培训,使管理人员熟 悉出生医疗证明的办理流 程,减少操作失误,提高 工作效率。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一、《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不能营私舞弊和弄虚作假。
二、《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由妇产科派专人负责,从妇幼保健站领取后,应做好编号、数量等方面的登记工作,若有填写错误应作废上交。
三、管理人员应凭新生儿《生育证》、《出生医学记录》及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并签字。
四、“出生医学专用章”应由住院管理部人员管理。
五、《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应凭接生者填写的分娩记录认真做好登记,不得有空项。
六、分管“出生医学专用章”的人员,在审核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准确无误后,再填写出生医学记录,并签名。
七、“出生医学专用章”应专人管理,不得出借或转让。
八、医政科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定期检查、监督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第一篇: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1、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应展开《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告知工作,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信息统计等相关人员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2、宣传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注意事项等。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部应变更,不能随意涂改,不能私自拆切副页等。
4、宣传告知可采用张贴宣传画、发放孕妇须知、开展孕妇讲座等方式,还可采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大众传媒方式,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知晓率和发放率。
5、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各地的培训工作可采用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6、人员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的具体流程;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真伪鉴定、信息统计,组织讨论和交流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第二篇: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1、各签发机构应展开《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告知工作,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信息统计等相关人员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2、宣传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注意事项等。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应变更,不能随意涂改,不能私自拆切副页等。
4、宣传告知可采用张贴宣传画、发放孕妇须知、开展孕妇讲座等方式,还可采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大众传媒方式,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知晓率和发放率。
5、结合实际情况,培训工作可采用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6、人员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的具体流程;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真伪鉴定、信息统计,组织讨论和交流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计划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计划第一部分:培训概述出生医学证明是指医疗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出生情况和健康状况的证明文件。
出生医学证明不仅对新生儿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还记录了新生儿的出生时间、体重、身长、产程等详细信息。
这些信息对新生儿的健康管理和后续的医疗服务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然而,由于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其中的信息管理和流转问题一直困扰着医疗机构和相关管理部门。
为了提高医疗机构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水平,保障新生儿健康信息的安全和准确,特制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计划。
第二部分:培训目标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和流程的了解和掌握程度;2. 掌握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操作技能和信息录入、查询、修改等功能的使用方法;3. 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各部门之间关于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能力;4. 提高医疗机构对新生儿健康信息管理的整体水平,保障新生儿健康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部分:培训内容为了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目标,我们将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培训:1.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和流程介绍1.1 出生医学证明的定义和作用1.2 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流程1.3 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要求和填写规范2.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操作技能培训2.1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的基本功能介绍2.2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录入和查询方法2.3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修改和审核过程2.4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备份和恢复操作3. 医疗机构内部信息沟通和共享培训3.1 各部门之间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共享规定和流程介绍3.2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共享平台的使用方法3.3 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标准化要求4. 新生儿健康信息管理的整体提升4.1 新生儿健康信息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4.2 新生儿健康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求4.3 新生儿健康信息管理的优化和持续改进第四部分:培训方法为了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的目标,我们采取以下几种培训方法:1. 专业讲座专业讲座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基本培训方法,通过专业讲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和流程进行讲解,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一、背景出生医学证明是指在新生儿出生后一定时间内由医疗机构出具的一份证明文件,用于确认新生儿的出生时间、出生地点及父母身份等信息。
出生医学证明在日常生活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如入学、办护照、购买保险等都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然而,目前仍然存在着出生医学证明的制作与宣传存在一些问题,如证明的真实性难以确保、操作流程不规范等。
因此,建立一套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内容1.宣传要求(1)理解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和作用,将其宣传作为医疗机构的一项基本职责,积极引导患者和家属了解相关政策。
(2)全面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医务人员熟知出生医学证明的制作程序、核验要求,做到宣传到位、准确无误。
2.培训机制(1)设立专门的出生医学证明培训机构或岗位,负责培训工作。
(2)制定详细的培训大纲和教材,讲解出生医学证明的制作流程和操作要点,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进行培训。
(3)考试与评估:培训结束后,进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知识的考试与评估,合格后方可进行证明制作工作。
3.监督与管理(1)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的制作与核验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制度,确保证明的真实有效。
(2)设定制证指定岗位,由经过培训并经医疗机构授权的专业人员负责证明的制作。
(3)定期开展对宣传与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培训目标1.提高医务人员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理解和重视程度,保证证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提升医务人员制作证明的操作技能和流程规范,确保证明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提高患者和家属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了解和认知度,增强对证明真实性的识别能力。
四、预期效果1.出生医学证明的真实性得到了有效的保障,提高了证明的可信度,减少了证明经济的发生。
2.医务人员对制作证明的操作流程和要求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减少了操作错误,提高了工作效率。
3.患者和家属对出生医学证明有了更深入的认知,能够正确识别真伪证明,提高了诚信水平。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培训计划
关于出生医学证明培训计划一、培训计划背景出生医学证明是指新生儿出生后医疗机构发放的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在出生后立即由医疗院所或监护人获得的一种证明,对新生儿的生殖器官和外表进行检查的证明和有关出生情况的记录及修正。
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在出生后立即由医疗院所或监护人获得的一种证明,这种证明对于新生儿的成长和发育至关重要。
因此,出生医学证明的质量和准确性对新生儿的健康和生命将产生深远影响。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对出生医学证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而出生医学证明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也需要医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够为新生儿提供更好的服务。
因此,对医务人员进行出生医学证明培训是至关重要的。
二、培训目标1.了解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和意义。
2.掌握新生儿检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3.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质量和准确性。
4.加强医务人员对新生儿生长发育的关注和重视。
5. 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培训内容1.出生医学证明的介绍出生医学证明是对新生儿生殖器官和外表进行检查的证明和有关出生情况的记录及修正。
出生医学证明的目的是为了记录新生儿的正常发育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和畸形。
在出生医学证明中,医务人员需要对新生儿的生殖器官、四肢、外表、生长发育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记录,以提供准确的医疗证明。
2.新生儿检查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医务人员需要掌握新生儿的基本检查技能,包括新生儿的体重、身长、头围、体温、呼吸、心率等指标的测量。
同时,还需要对新生儿的生殖器官、四肢、外表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生儿的先天性疾病和畸形。
3.出生医学证明的书写要求对于出生医学证明的书写要求,医务人员需要规范书写,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准确。
同时,还需要注明检查日期、医疗机构名称、医生签字等信息,以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质量和准确性。
4.新生儿护理知识在出生医学证明的培训中,医务人员还需要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护理知识,包括新生儿的喂养、洗澡、换尿布、保暖等护理技能,以确保新生儿得到良好的护理和照顾。
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
出生医学证明宣传培训制度
1、各签发机构应展开《出生医学证明》的宣传告知工作,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签发、信息统计等相关人员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2、宣传告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注意事项等。
3、《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信息不应变更,不能随意涂改,不能私自拆切副页等。
4、宣传告知可采用张贴宣传画、发放孕妇须知、开展孕妇讲座等方式,还可采用电视、网络、广播等大众传媒方式,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知晓率和发放率。
5、结合实际情况,培训工作可采用专项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学习等多种方式,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
6、人员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的具体流程;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真伪鉴定、信息统计,组织讨论和交流疑难问题的解决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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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4、对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人本人留存,一份由承诺人所在 构机备案,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存档。 承 诺 人: 机构盖章: 日 期:
三、证件管理 (一)空白证管理
1.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见附表2)。 各级管理机构和单位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出生证使用情况、
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见附表3)。 验收时发现有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要查找原因并上 报。 3.保管:落实专人保管。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4.出库: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规范发放、完善领取手续。
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表4):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 )、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发放人和领取 人在登记本上签字。 5.调剂:各机构不得擅自跨机构借用。
四、出生证的签发
• 出生证签发包括: 1、首次签发 2、换发 3、补发 4、医疗机构外的签发
1、首次签发: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 签发机构: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本机内构出生
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证。 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资质的医疗保健 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签发。
附表3:《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
单位名称: 序 号 入库日期 (年月日) 入库数 量 起始 编号 终止 编号 库存 数 经办人 签名 审核人签 名
附表4: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
单位名称: 序 号 出库日期 (年月日) 出库 数量 库存 起始编号 终止编号 数 申领 单位 名称 领证 人签 名 经办 人签 名
• 根据《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 幼发〔2013〕52号)规定: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 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
• 严格信息变更: • 出生证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 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 《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 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 曾用名。
• 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启用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
• 2000年1月启用第二版《出生医学证明》。 • 2003年1月1日启用第三版《出生医学证明》。 • 2004年12月启用第四版《出生医学证明》。 • 2014年1月1日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
• 自1996年至1999年,《出生医学证明》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
字母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年份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二、机构职责
• 1、管理机构职责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
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 •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
(二)废证管理 • 废证是指在运输、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空 白证或因打印、填写错误未签发的出生证。
• 1、要求:严控废证率,对年废证率超过1%的要予以整改。
• 2、登记:建立废证登记本(见下表):编号、作废原因、
日期。
序 号 日 期 出生证编 号 废证原因
打印或填写错误 遗失 其他
审核人签 经办人签名 名
发登记(换发登记本)。
换发注意事项:适用于1996年以后的新生儿
•
(1)由于新生儿 父母因不再使用军官证、身份证号码升
位等理由〔即之前使用有效证件 (含军官证和旧版身份
证)办理的出生证〕要求更改父母信息栏中身份证编号要 求换发出生证的,不予换发。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安 部 《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国卫妇幼发〔2013〕52号)明确了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1)补发机构:为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卫计行政部门或委托 的妇幼保健机构承办。其他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补发。
目前我市的补发机构为:****市妇幼保健院
(2)补发的程序和要求 ①补发的出生证只适用于1996年以后出生的; ②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 ③补发申请表(见附表11); ④补发的出生证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 ⑤未入户口前遗失的补发出生证正副页, 办理入户的只补发正页; ⑥加盖出生证补发专用章 ⑦做好补发登记(补发登记表)(见附表12)
• (4)对于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父母信息 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如户 口登记机关不能证明是同一人的,根据《关于启用和规范
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
[2012]52号)(卫函[2014]45号)要求,应当说明使用虚 假信息住院院分娩的情况,并提供由法定机构有关亲子鉴 定的证明,材料齐全后再签发。
Thanks!
2.换发:是指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 生证无效;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证信息 的:
(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生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 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
信息的;
无效证件类型,共5种: (1)出生证手写;
• (4)加强宣传告知工作。
• (5)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出具《出生医学证 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
督检查。
• 各级管理机构和签发机 构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 责任人,建立管理机构 和签发机构的终身责任 追究制度,签订《出生 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 承诺书(见附表16)。
3、空白证遗失、被盗:要上报并进行公开声明作废(登报
),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 取证;
4、废证要在三联上作标识并于次年逐级上报上缴。由市统
一报省销毁。
(三)印章管理 • 出生证印章包括专用章及补发专用章。 • 专用章节由各区、县级市、单位按照原卫生部、公安部规 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并将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 政部门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机构变更和印章损毁要 及时报告并申请刻制新印章。专用章用于出生证的首次签 发和换发。 • 补发专用章主要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院。补发 专用章用于出生证的补发。 • 出生证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证专用章或出 生证 补发专用章节。 使用红色印泥,不得涂抹,不得盖 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 加盖印章前要认真核实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证上盖章。 • 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印章,实行证章分别管理。 • 现我市补严格信息变更,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予变
更。)
• (2)首次签发时,新生儿父母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现要变更 父母和新生儿信息而要换发的:(粤卫函〔2014〕671号) A.由公安部门和基层计生部门负责对当事人通过提供虚假身 份信息领取出生证的违法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相应处 理。 B.需提交以下材料:
(2)出生证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
(3)私自拆切出生证副页的; (4)出生证未加盖出生证专用章 ;
(5)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
换发机构为原签发机构
换发程序和要求: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证正、副页完整情况,按 换发原因核定相应材料给予换发(换发申请表)
换发后原证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
• 首次签发:出生证首次签发登记表(见附表6)和首次签发登记本
(见附表7) 。 • 首次签发登记表:分娩信息、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出生证
存根粘贴处。
• 分娩信息由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 •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由领证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附表6: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注: 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 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 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 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 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 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 领证人签字确认。
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申领计划。
附表2: 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 上报单位(盖章):
证件名称
年度计划 (套)
第一季 度计划 (套)
第二季 度计划 (套)
第三季 度计划 (套)
第四季度 计划 (套)
出生医学证明 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2.入库: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
统一编码,其中前二位号码为省级行政编码,后七位为顺序编码。 • 2000年,《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共10位:
(1)第1位是大写英文字母,代表不同印制年份,如2000年为“A”,
2001年为“B”,依此类推(见下表); • (2)第2-3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编号,广东省为44; • (3)第4-10位是0000001号起始的顺序编码。 •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 私自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
一、概述
• 1995年11月9日,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指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有关
出生人口的医学证明一律废止。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
明》到新生儿常住户口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 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注意: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
港澳台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确认新生儿父母的主要依据
是结婚证。 (1)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 托书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底。(委托 书见附表8)
(2)对于不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