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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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文件收发管理工作,做到文件的传阅、办理、归档及时有效,防止文件泄密、遗失事件的发生,以便完整、系统地保存公文,提高文件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收文办理

对外收文均由文书和机要人员办理,负责收发的人员收到公文后,须在收文专用登记薄上认真登记好收文时间、发文机关、文件标题及其他文件处理事项。

负责收发的人员整理登记后,需粘贴《文件传阅处理单》,按公文时效性,对急办、待办、一般性公文进行分类排序,送交单位领导阅批意见。

机要文件,均由机要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专用登记簿上登记后交主要领导签批。需要退回的要及时退回,并做好保密工作,

二、收文传阅

有关领导收到文书和机要人员收发的呈送的文件后应及时阅批,以便及时传阅和办理相关工作。相关科室收到领导批阅的文件后应及时办理并在《文件传阅处理单》上签字。负责收发的人员对传阅的文件,按照文件传阅流程做到及时快捷。

三、收文存档

领导签批、传阅后的文件,需要归档的,文书应做到及时归档,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

对密级文件的处理按照《保密法》和文件处理规程办理。

承办文件交办事项的科室,领取文件时需在借阅登记上签字,文件办理后及时送交文书上,由文书按照文件管理

要求及时归档。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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