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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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病历复印工作,加强病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确保医院病历复印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和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行政人员等。

三、病历复印的程序1.病历复印的申请(1)医生在检查完患者后需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申请复印的日期和原因等。

(2)申请表需由医生签字并加盖医院的公章。

2.病历复印的审批(1)根据申请表,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行政部门会将申请表交给负责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

3.病历复印的执行(1)负责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根据申请表复印原始病历,并将复印的病历与原始病历进行核对确认。

(2)复印完毕后,工作人员将病历存档,并填写《病历复印记录表》,记录病历复印的时间、负责人和数量等信息。

4.病历复印的交付(1)复印完毕的病历需及时交付给申请人。

(2)申请人需签字确认收到复印的病历,并如实填写《病历领取登记表》。

四、病历复印的管理要求1.保密性(1)病历复印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保密规定,确保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2)复印的病历在交付给申请人前需加盖医院的公章,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安全性(1)复印的病历需妥善保管,并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意外遗失造成患者资料丢失。

(2)病历复印区域应设专门的存放病历的文件柜或密封区域,且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可以进入。

3.病历复印的时限(1)申请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印工作。

(2)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限,需提前向行政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

4.病历复印的备案(1)行政部门需对每一次病历复印进行备案,包括申请表、复印记录表、病历领取登记表等。

(2)备案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复印病历的时间和数量等。

五、责任和处罚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病历的保管和使用负责。

2.负责病历复印的工作人员需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工作,并保证复印的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病案复印(复制)制度
一、根据原卫生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经患者(或直系亲属)同意,医院可以为患者及近亲,死亡患者近亲属及代理人、保险机构、公检法机关等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服务。

二、病历资料复印由医院病案科负责办理,并指定专人受理病案资料复印申请。

三、申请病案资料复印时,申请人需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同时需出示相关法定证明材料。

法定证件包括:患者本人需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亲属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等);委托人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公检法机构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单位介绍信。

四、病案复印申请审核时,审核人员查明病案复印申请人的相关法定证明材料,确认准确无误,接受申请,办理复印。

五、病历资料复印完毕后,病案管理人员将复印内容和页数填入《复印病历登记本》,每月装订建档备查。

六、复印病历资料,经病案管理人员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科印鉴方可有效。

七、未经病案科管理人员复印的病历资料,一律不得加盖医院病案科印鉴。

八、复印病案资料需在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之后,到病案科进行复印。

九、根据卫生部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的规定,由医院统一收取。

十、特殊情况由病案科处理执行。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住院病历的复印管理工作,确保患者的病历资料安全、完整、准确,保护患者隐私权和医疗机构的利益,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病历复印工作的科室和人员。

三、复印管理原则1.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病历复印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病历复印必须严格遵循患者的授权或法定代理人的授权,并且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滥用病历信息。

3. 病历复印必须保持病历原件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不得篡改、串改或损坏病历原件。

4. 病历复印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

5. 病历复印必须记录清楚复印时间、操作人员、复印用途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医疗机构的印章。

6. 病历复印必须严格控制复印数量,避免产生过多的复印件,避免信息泄漏。

四、复印管理流程1. 患者申请复印病历(1)患者本人到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提出病历复印申请。

(2)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工作人员核实患者身份,并查阅患者的授权书或法定代理人的授权书。

2. 确认病历复印信息(1)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工作人员确认患者要复印的病历信息,包括病历起止时间、复印目的等。

(2)工作人员告知患者复印费用和复印周期,并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

3. 复印操作(1)医疗机构病历室专业人员根据患者要求复印病历信息,并记录复印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

(2)复印完成后,交给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工作人员进行核对,签字盖章确认后交给患者。

4. 病历复印确认(1)患者收到复印件后,在医疗机构前台或病历室签字确认。

(2)患者留存复印件,医疗机构留存原始病历。

五、复印管理措施1. 授权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复印授权制度,明确授权范围、授权程序、授权规定等内容,确保患者复印病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制定病历复印操作规范,明确复印流程、复印标准、复印记录等内容,确保病历复印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

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工作,提高病案管理水平,确保病案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住院病案复印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复印权限1. 住院病案复印工作由医院病案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只有经过病案部门审核同意的部门和人员才有权利进行病案复印。

2. 各科室医生根据患者需求,可向病案部门申请病案复印,但需提供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3. 病案处可根据医疗质量需求,适时对某些病案进行限制性复印,需得到医务部门的批准。

四、复印流程1. 医生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向病案部门提出病案复印申请,需提供患者姓名、病历号等相关信息。

2. 病案部门接到申请后,审核患者身份和申请理由,核实病案是否符合复印标准。

3. 审核通过的病案将由病案部门复印人员进行复印,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确保病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4. 完成复印后,病案部门将复印件交由申请者,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日后查阅。

五、复印标准1. 复印病案应抓住关键信息,如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描述、治疗方案和医嘱等内容,不得复印无关信息。

2. 复印件应保持原件的清晰度和真实性,不得有涂改或遮盖的现象。

3. 复印完毕后,病案部门应及时销毁复印机中的缓存信息,确保患者隐私信息的安全。

六、责任追究1. 对于未经审核擅自复印病案的个人,医院将按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涂改、篡改病案内容的行为,医院将进行严肃处理,涉及者可能被开除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在执行中如有需要修改,必须经医务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医院内所有涉及病案管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理。

以上为住院病案复印管理制度内容,希望各部门和人员共同遵守,保障医院病案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的住院病历复印工作。

二、定义
住院病历复印:指医院住院病历复印工作,包括病历复印、病例归档、病历复查等,为了确保病历安全、准确交付,满足病人和医务人员的有关
需求。

三、住院病历复印原则
(一)以病人为中心,执行优质医疗服务原则。

(二)保护病人的隐私,加强病历安全管理。

(三)准确和快速地完成病历复印,提高工作效率。

(四)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复印质量。

四、住院病历复印流程
1.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病人入院时,护士及医务人员需登记病人信
息及相应的病历,包括入院申请、首次入院记录、治疗及治疗结果以及注
意事项等。

2.病历复印:根据护士及医务人员登记的信息,复印室进行病历复印,病历复印部门有专人负责,必要时可由其他人协助。

3.病例归档:病历复印后,需将病例存档,便于后期查询。

4.病历复查:当病人有重大情况时,需要进行病历复查,相应的负责人需通知病历复印人员进行复查,并确保复查病历完全可读、准确无误。

五、组织管理
1.病历复印人:病历复印人由医务管理部门指定。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

医院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为了严格所有病历资料管理,医院制定病案查阅或复印制度如下:1. 病案(住院病历)只允许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服务质量监控人员查阅,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患者)不得擅自查阅病历。

2.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时,需借阅人提出申请并经医院医务科同意和病案室管理人员严格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借阅人及其科室、借阅日期、归还日期)才可查阅,阅后应立即归还并登记,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周,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3. 患者(或患者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保险机构)提出希望获得病历的申请时,无论是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院均应受理并提供复印病历服务。

4. 患者(或患者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保险机构)提出复印病历申请时,需带: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再经医院医务科审批后,便可复印病历中的客观资料。

复印时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在场,但复印全过程由医院工作人员操作,并严格登记(包括姓名、复印资料内容、身份证号、病历号),复印完后经核对无误,医院在复印病历的每一页上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病历复印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病历复印工作中的管理。

第三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原则,确保病历应用合理、正确。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遵循便于长期保存和查询、便于业务开展、便于病历质量评价的原则。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病历复印流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进行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单,并注明复印目的、数量、相关注意事项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申请单中的相关要求,准备病历复印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第八条医务人员根据病历复印材料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复印设备进行复印,保证复印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九条复印完成后,医务人员应核对复印件数量和质量,如有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补。

第十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装订在统一的封面内,并加盖医院公章。

第十一条完成复印后,医务人员将复印件交付给申请人,并在申请单上注明交付日期和接收人。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对病历复印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确保复印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病历复印管理流程和相关规定,以适应新的技术和要求。

第三章病历复印注意事项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核对申请单上的复印目的和数量,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清晰度,避免模糊或缺页的情况。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病历的完整性,避免任意删减或修改病历内容。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对复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检,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进行病历复印时,应注意保护复印件的安全,避免遗失或泄露。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第二十条医院应设立病历复印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工作。

2023医院卫生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2023医院卫生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2023医院卫生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我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具体规定如下: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日后,病人住院期间部分患者提出的“急办”要求或异地就医患者等特殊情况需复印病历的,住院病人病历商未归档,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的,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并陪同患者或其代理人到病案室复印。

二、住院病案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他地方复印。

三、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3.保险机构;4.公检法部门。

四、病历复印必须向医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患者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3.申请复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

患者户口本(有监护人和患者在一起的索引页)或出生证明原件。

如申请人为监护人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监护人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4.申请人如是死亡患者近亲属应当提供患者的身份证明原件、死亡证明、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能证明与死者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为死者近亲属代理人,还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死者近亲属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5.申请人为机构保险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身份证),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五、病历复印的内容:医疗机构只为申请人提供复印病历资料是:住院病历中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外来人员病历查阅(复印)有关规定外来人员若需要查阅(复印)病历,须遵守下列规定:1.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可查阅和复印的病历资料有住院病历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2.由于病历的重要性,按《条例》规定,原始病历由医疗机构保存,他人只能查阅或复印。

3.为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必须由患者本人凭身份证通过医务科办理查阅(复印)病历手续。

4.如患者行动不便,由其代理人来查阅(复印)病历,必须凭患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患者查阅(复印)病历委托书、法定关系证明材料(死亡病历需近亲属凭身份证、法定关系证明材料及死亡证明),通过医务科办理查阅(复印)手续。

5.如因司法工作需要查阅(复印)病历,有关人员须持司法部门的介绍信及有关证件。

6.保险公司、医保办等,凭介绍信及承办人员身份证明等证件、患者委托或同意书查阅(复印)病历。

7.查阅(复印)病历时必须如实填写:查阅原因、患者姓名、住院号、身份证号码、查阅者姓名、与患者关系、查阅者身份证号码、查阅日期等。

8.如病历复印,医院可收取病历复印工本费。

医务科必须每页加盖印章。

9.医务科必须按照以上条例做好病历查阅、复印及登记工作,保管好患者的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和各种身份证复印件。

10.查阅(复印)病历,在住院病历归档前,由所在病区派医务人员送达医务科;归档后由病案室人员送达医务科。

严禁将原始病历交患方传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交送方工作人员自负。

1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负责保管。

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一、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病历复印管理工作,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准确和保密,为医疗机构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病历复印管理工作。

三、病历复印的程序与要求1.复印申请:(1)复印病历需提前向医务科书记申请,注明病历编号、病人姓名及住院号等必要信息;(2)申请人应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在上面签名确认;(3)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复印权限:(1)医务科书记审核复印申请,根据病情和需求判断是否同意;(2)医务科书记有权决定是否允许复印病历,并记录复印的具体范围和目的。

3.复印操作:(1)医务科相关人员按照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病历复印;(2)复印过程中应确保病历不受损失,并记录复印的时间和数量;(3)复印后的病历需及时归还医务科,并由医务科确认收到。

4.病历复印费用:(1)病历复印收费标准应在医疗机构内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收费;(2)病历复印费用由申请人在复印申请时支付。

五、病历复印的注意事项1.保密原则:(1)医务科及相关人员在复印过程中应严守医疗机构的保密原则,确保病历信息的安全和保密;(2)未经病人书面许可,禁止私自复印病历并泄露病历内容。

2.病历保存:(1)病历复印后应及时归还医务科,由医务科妥善保管;(2)归还的病历应按照医务科的规定和要求放置于指定位置。

3.复印质量:(1)复印的病历必须清晰、完整,不能有信息缺失或模糊不清的情况;(2)复印时应注意纸张质量,确保复印件的品质符合要求;(3)复印件上应注明复印时间和数量,以便日后追溯和查询。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医务科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归医务科所有。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医务科通报。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复印病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方便患者复印病历。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历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病历管理水平。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复印病历的行为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复印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二章病历的复印第六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病历资料。

第七条患者要求复印病历的,应当向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复印病历的目的。

第八条医疗机构收到患者复印病历申请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审核。

第九条经审核,患者复印病历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予以复印:(一)患者本人或者授权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二)申请复印的病历资料属于患者本人;(三)复印病历资料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使用医疗机构统一格式的病历复印纸;(二)复印病历资料应当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者病历管理专用章;(三)复印病历资料应当保留病历原件;(四)复印病历资料应当真实、完整、清晰。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复印病历时,应当向患者收取复印费用。

复印费用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在复印病历时,向患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告知复印病历的目的、范围和注意事项;(二)提供病历复印服务;(三)提供病历复印后的查阅服务。

第三章病历的保管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保管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按照规定期限保存。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病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病历的完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采取以下措施,防止病历丢失、损毁或者泄露:(一)对病历进行安全存放,设置专用的病历柜或者档案室;(二)对病历进行加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查阅;(三)对病历进行备份,确保病历数据的完整性;(四)对病历进行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病历复印管理制度(医院管理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历资料的管理,旨在规范病历保存、书写、归档、查阅、复制、封存及启封等环节,确保病历质量,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病历保存管理1. 病历资料包括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记录患者的就诊、检查、治疗和护理等情况。

2. 纸质病历应当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规定进行保存,保存期限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计算,不少于十五年。

3. 电子病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病历资料丢失、泄露、篡改等。

电子病历的保存期限与纸质病历相同。

4. 医院应当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病历资料的保存管理,建立健全病历资料保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资料的安全、完整。

5. 医院应当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整理、归档,确保病历资料的有序存放,便于查阅。

6. 医院应当制定病历资料销毁程序,经审批后方可销毁。

销毁病历资料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由销毁人员和监销人员签字确认。

7. 医院应当对病历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病历资料的质量。

三、病历书写1. 病历书写要求a.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

b.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伪造、隐匿或销毁。

c. 病历书写中涉及到的日期和时间应当采用公历,精确到分钟。

d. 病历书写应遵循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原则,反映患者的实际病情和诊疗过程。

2. 病历书写内容a. 门(急)诊病历应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治疗计划等。

b. 住院病历应包括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出院记录等。

c. 特殊检查、治疗和手术应另附同意书,由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字确认。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2023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____年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的复印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权,提高医疗机构信息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病历复印,是指医疗机构为满足社会公众、患者或者其相关人员办理特定的事项,按照其要求提供病历复印件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复印应遵循合法、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管理制度,明确病历复印流程、责任和权限,并加强对病历复印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五条病历复印应当遵循患者自愿、明示、书面为原则,且必须保证患者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二章病历复印流程第六条患者或其相关人员办理病历复印,应提供医疗机构或其指定的授权文件,明确复印需求。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申请书,并提供给患者或其相关人员填写。

第八条患者或其相关人员填写病历复印申请书后,将其提交至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部门或指定的病历复印服务窗口。

第九条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部门或病历复印服务窗口应当及时受理患者或其相关人员的病历复印申请,并进行审核。

第十条病历复印服务窗口接受审核通过的病历复印申请后,应将申请交给病历复印人员进行复印。

第十一条病历复印人员应按照患者或其相关人员的要求,从病历档案中复印相关内容,并填写复印记录。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人员复印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复印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作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并填写复印时间、病历复印编号等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复印件及复印记录进行归档,并建立相应的存档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或其相关人员的要求及时发放病历复印件。

第三章病历复印责任和权限第十六条医疗机构的信息管理部门应当负责病历复印的统筹和管理工作,制定具体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病历复印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病历复印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工作。

第十八条病历复印人员应当保守患者隐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查阅、复制或泄露患者的病历信息。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了保障医院病历复印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规范病历复印的流程和管理,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病历复印工作,包括住院病历、门诊病历等。

三、复印人员的要求1.复印人员必须参加相关的保密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

2.复印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复印机的操作和卫生部门有关病历复制的规定。

3.复印人员需遵守医院的保密规定,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四、病历复印的申请和审批2.患者或患者家属需提供复印目的和用途的详细说明。

3.病历复印申请需经责任医生或科室主任审批通过。

4.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复印病历,违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五、病历复印的流程1.患者或患者家属提出病历复印申请后,经审批通过,将病历复印申请表交给复印管理员。

3.复印管理员将病历交给指定的复印人员进行复印。

4.复印人员必须在复印过程中保证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病历的遗失或泄露。

5.复印完成后,复印人员将病历交给复印管理员。

6.复印管理员进行质量检查,保证复印件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7.复印管理员将复印件装订好,交给申请人。

六、病历复印的保管和销毁1.复印管理员负责病历复印件的保管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2.病历复印件必须妥善存放,防止遗失和损坏。

3.病历复印件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年,过期后销毁。

销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

七、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相关部门应对本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2.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

3.医院应定期对病历复印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本制度为医院病历复印工作提供了详细的管理流程和要求,确保了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通过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可以提高病历复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病历查阅(复印)制度
十六、病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阅(复印)的持续改进
1.医疗机构应通过收集患者、医务人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病历查阅(复印)服务。
2.定期对病历查阅(复印)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相关措施。
十七、病历查阅(复印)的记录与归档
1.医疗机构应详细记录病历查阅(复印)的相关信息,包括申请时间、申请人、查阅(复印)内容、查阅(复印)目的等,并做好归档工作。
3.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查阅(复印)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查阅(复印)时间、申请人、查阅(复印)内容等信息。
4.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人查阅、复印病历,不免除医疗机构依法保管病历的义务。
五、病历查阅(复印)费用
医疗机构提供病历查阅(复印)服务,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应公示,并向患者或相关人员告知。
2.确保病历查阅(复印)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备不时之需。
十八、病历查阅(复印)的跨机构协作
1.在跨机构协作中,医疗机构之间应建立病历查阅(复印)的协调机制,确保患者病历信息的共享和利用。
2.跨机构病历查阅(复印)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
十九、病历查阅(复印)的伦理考量
3.通过多种途径向公众普及病历查阅(复印)的知识,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十二、病历查阅(复印)的监管与责任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病历查阅(复印)的内部监管机制,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2.对违反病历查阅(复印)规定的行为,医疗机构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病历查阅(复印)工作的监督检查。
2.在涉及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指令,做好病历查阅(复印)工作。

医院病历借阅复印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借阅复印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病历的借阅与复印工作,保障患者隐私,提高病历管理效率,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病历的借阅与复印工作。

三、病历借阅1. 借阅对象:仅限于本院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借阅病历。

2. 借阅手续: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填写病案借阅申请单,经科主任签章同意后方可借阅。

3. 借阅数量: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

4. 借阅期限:借阅者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5. 违规处理:超期不还者,每天扣取五元钱,并从当月科定奖金中扣除。

四、病历复印1. 复印对象: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公检法部门。

2. 复印手续:复印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经病案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复印。

3. 复印内容:复印病历资料应严格按照申请人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增减或篡改。

4. 复印费用:医疗机构复印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本费。

5. 复印期限:原则上,患者出院72小时后可申请复印病历。

五、病历保管1. 病历在科室、护保中心、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2. 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3. 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

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六、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擅自借阅、复印病历,或泄露患者隐私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故意损坏、丢失病历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病案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历的借阅与复印工作,确保病历管理的规范性和患者隐私的保护,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病历复印 借阅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 借阅管理制度

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工作,保护患者隐私,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1. 病历复印由医务部门负责,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向医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 提出申请时,患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病历复印方式和费用。

3. 医务部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确保病历复印内容准确无误。

4. 病历复印完成后,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未领取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病历借阅1. 病历借阅需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到医院进行,不得转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2. 在办理病历借阅时,患者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授权书,医务部门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病历借阅方式和费用。

3. 病历借阅时,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需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将病历外借或泄露给他人。

4. 病历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逾期未归还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管理责任1. 医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病历复印借阅工作,做好记录和统计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

2. 各科室负责具体的病历复印借阅工作,做好资料整理和管理,确保病历安全和完整性。

3. 本医院负责人对病历复印借阅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服务质量。

第六条处罚规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止使用病历复印借阅服务、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七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通过医院相关程序审批。

2. 对于特殊情况的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具体规定。

3.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本医院。

以上制度经医院负责人审批。

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医院负责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以上为《病历复印借阅管理制度》内容,各相关部门应严格遵守执行,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隐私保护。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2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2篇)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是指医疗机构为了保护患者权益和医疗机构自身利益,制定的关于病历复印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病历复印管理规定:1. 严格控制病历复印权限: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病历复印室或指定专人负责病历复印工作,明确复印权限,仅授权相关人员才能进行病历复印。

2. 建立病历复印登记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复印登记制度,记录每一份病历复印的目的、数量、复印人员等信息,以确保复印活动的合规性和追溯性。

3. 严格控制复印份数:医疗机构可以规定每份病历只能复印一定数量的份数,以防止滥用病历复印权限或未经授权的复印。

4.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应采取措施加强病历复印机房的安全,仅授权人员能够进入,并采取技术手段防止病历被非法复制或篡改。

5. 限制复印范围:医疗机构可以规定某些敏感信息或涉及个人隐私的部分病历不得复印,或者需要经过特殊审批方可复印。

6. 保护病历复印质量:医疗机构应确保病历复印的质量,包括清晰度、完整性等,以保证复印资料的可读性和真实性。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病历复印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法规要求进行制定和执行。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病历复印管理,保护患者隐私,确保医疗机构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病历复印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涉及患者个人隐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原则,妥善保密患者个人信息。

第四条病历复印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规划资源和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病历的准确复印和保管。

第五条病历复印的目的是为了患者或者相关部门的合法需要,包括医学研究、法律诉讼、医疗纠纷处理等。

第六条病历复印应确保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病历复印应使用合法、规范的设备和方法,保证复印件的质量。

第八条病历复印应在符合医疗机构内部规范的前提下进行,确保复印过程及结果的可控性。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3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3篇)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病历复印工作,保护医生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病历复印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与病历复印有关的人员和工作。

第三条病历复印是指医院内部将原始病历进行影印或电子复制,并提供给需要的相关人员使用的工作。

第二章病历复印申请第四条凡需要复印病历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第五条申请病历复印时,必须填写病历复印申请表,并提供明确的复印目的和相关材料。

第六条病历复印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二)复印目的和需复印的病历范围;(三)相关材料的清单;(四)申请复印的时间和地点;(五)复印数量和方式。

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对病历复印申请进行审批,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病历复印限制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病历复印进行限制。

第九条禁止复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病历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部分;(二)病历中涉及商业秘密的部分;(三)病历中含有医院机密的部分。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病历复印限制清单,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四章病历复印程序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病历复印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二条病历复印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申请病历复印;(二)病历复印审核;(三)复印病历;(四)核对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五)分发复印品。

第十三条复印病历的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并确保复印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病历复印管理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应当明确病历复印管理责任,并落实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设立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病历复印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病历复印管理专职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病历复印的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六章病历复印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对于违反病历复印管理规定的行为,医院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并记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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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

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院住院病历复印管理制度:
一、住院病历复印时间:根据我院工作实际及相关规定,原则上我院住院病人复印病历的时间为患者出院7天后。

二、住院病历复印唯一合法地点:病案复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在其它地方复印(复印时间:本院正常办公时间)。

三、本院病案室工作人员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1、(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
(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

(三)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
2 、病案室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及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五)公安、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保险以及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部门,因办理案件、依法实施专业技术鉴定、医疗保险审核或仲裁、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经办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后,病案室工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患者部分或全部病历并做好登记工作,必要时请示医务科:
(1)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调取病历的法定证明;
(2)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经办人本人有效工作证明(需与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保险或者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部门一致)。

保险机构因商业保险审核等需要,提出审核、查阅或者复制病历资料要求的,还应当提
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按照规定末完成的病历复制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病历尚未完成,申请人要求复制病历时,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复制,在医务人员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复制。

六、病历复印的内容:
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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