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史 笔记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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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我国古代城市规划科学的重大成就
第二节我国城市起源试探
我国古代城市实经历了三个发展过程。第一个过程为由父系氏族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阶段,即约公元前第三千年纪中叶,出现了城堡式聚落,可视为“城”之原始雏形。第二个过程为奴隶社会初,即约公元前21世纪左右,诞生了正式的“城”。第三个过程为封建社会初,即约公元前5世纪左右,形成“城市”。
第三节略论华夏城市规划体系
一、体系形成之历史背景问题
总结前代营建都邑的历史经验,按照此时客观形势和主观要求,本严格的礼制精神,制订营国制度来知道这番大规模的都邑建设活动,以便透过城市建设这个手段,实现周王集权愿望,这便是营国制度产生的社会背景概貌。
二、体系之构成问题
计主要内容,包括有以下几个方面。
(1)王畿区域规划制度;
(2)都邑建设体制;
(3)都邑规划制度;
(4)礼制营建制度;
(5)井田方格网系统规划方法。
第四节我国古代城市规划史分期问题
我们可以社会发展史分期作为大框架,按照我国城市规划的发展规律,联系上述几个环节,将体系传统的额演进历程划分为四期,各期又可按实际情况,据转折点分为不同的发展阶段。第一期为体系胚胎发生期。第二期为体系形成期。如上所述,此期又可分为草创、发展及成熟三个阶段。第三期为体系传统革新探索期。第四阶段为体系传统革新成熟期。此期又可以第六环节为标志,划分为前后二期。
(三)各期城市规划的基本格调
第一期为体系胚胎发生期,此期开始出现“城”之原始雏形,这是由部落或部落联盟驻在之聚落发展而成的。这种城堡式聚落已渐具以宫为中心及重视南北中轴线主导作用的规划结构型式,形制亦较规整,并构筑城垣加强防护,已粗具统治据点城堡的格调。
第二期是体系的形成期。此期第一阶段尚属“城”之草创过程,在第一期雏形的基础之上,充实城作为政治控制中心的内涵,丰富以宫为中心的规划结构型式,籍以显现其统治据点的职能。本期第二阶段,城的内涵更加充实,包括宫室、宗庙、社稷、府库、护卫营房、官署及权贵居里等,城之规模不断扩大,城之分区逐渐确立,城池构筑更加坚固,以宫为中心的分区规划结构型式亦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既有集中封闭型的城,也出现了开敞型的城。城的规划渐重严谨的规划秩序,体现了统治据点的森严风貌。商都西亳及“殷”的规划,可视为此阶段的代表作。本期第三阶段也已建立了体系,都邑均按营国制度进行规划。形制方
整,采取以宫为中心之分区规划结构型式,讲求礼制规划秩序,故布局严谨,有条不紊。周代东都洛邑规划,便是这阶段的代表作。
第三期由于进入封建社会,城市性质发生变化,城市经济职能日益突出,故必须打破营国制度约束,寻求新的规划途径。因之,革新旧制度便成了这期城市规划的主旋律。城市形制不求规整,城市规模不为旧制约束。城市总体布局一般采取城廓分工形制,以城作为政治活动区,廓作为经济活动区。城市分区也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废弃部分旧的功能分区,新增城市集中商业区、民营手工业区和工商业者居住区等。由于规划格局变化,城市面貌也焕然一新,由庄严肃穆的奴隶社会政治城堡,演变为生气盎然的封建社会城市。此期,旧城改造可以齐临淄规划为代表,新城建设,战国时代以燕下都规划为代表,统一后可以汉长安规划为代表。
第四期的城市规划,又出现重新发展营国制度传统的趋向,虽尚保持了一些“秦制”格调,但并非主流,只不过吸取其精华,以为发展营国制度传统的补充。此期的城市布局格调,既保持了前期的勃勃生机,在灵活中其主体规划结构又寓有一定的严谨性。此期的前期,国都城规划可以北魏洛阳为代表,工商业城市规划则可以唐扬州城是规划为代表。此期的后期,因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城市经济职能愈加显著,因而城市规划也作了大调整,建立了以行业街市为主干的遍布全城的庞大商业网,改革了旧坊制,形成了新的坊巷制。城市虽商基本保持了政治及经济两大活动区的总体规划格局,但因城市经济活动范围愈广,商业网深入政治活动区,故城市布局格调又出现了新趋向。此期代表作之一的南宋临安改造扩建规划,充分体现了这种新趋向。
第二章原始社会氏族公社聚落规划
第三章奴隶社会都邑规划
第一节概说
二、都邑规划发展概况
“都”是设防的,一般均有深沟高垒的城池,形成一座壁垒森严的政治军事城堡。这边是我国最早的城的基本面貌,也是它性质的表现。……我国正式的城是随国家诞生,首先以奴隶制国家统治据点——“都”的形态,出现于历史舞台的。
氏族社会聚落是居住与生产基地配套建置的。一个居住聚落的周围,都有它的手工业、农业、畜牧等生产基地,构成一个氏族社会经济组织单位。这便是氏族公社聚落的规划体制。奴隶社会的“都”继承和发展了这一规划体制,转化而为国野(或都鄙)之制。因此,一个“都”的规划,不仅是经营一座城(“国”)而已,同时还要布置城外(“野”或“鄙”)的各种生产基地,以及相应的从事生产的奴隶的居邑(里)。这种政治上城市统治农村,经济上农村供养城市的国野关系,便是奴隶社会都邑国野规划体制的实质所在。
综观我国奴隶社会都邑规划的演进情况,我们初步认为,它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都邑规划草创阶段,第二阶段为都邑规划发展阶段,第三阶段为都邑规划成熟阶段。夏代前期可列为第一阶段;夏代后期至商代可划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又以盘庚迁殷为转折拆分为两个过程;西周则进入第三阶段。
(一)都邑规划草创阶段
我们拟以少康中兴为夏代前后期的转折点。……事实上,自少康中兴后,夏代奴隶制国家才正式形成。
夏代前期都邑建设:
1.随着聚落性质的演变,有的转化为“都”,有的转化为“都”之郊野的“鄙邑”。两者不仅在地域上有国野之分,而且居民身份亦有统治与被统治的阶级之别。这种差别的形成,实为奴隶社会按阶级、分地域的聚落规划制度开了先河。
2.都与鄙邑是按城邦国野规划体制的地域编制加以组合的。这种组合方式,实质上正是从城邑规划制度上,确立了城市统治农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