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新区、保税港区协同发展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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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保税港区协同发展模式分析
【摘要】重庆市两江新区的成立,是中央在新时期扩大内需的战略转移。本文根据重庆市两江新区和保税港区的现状和发展规划,应用协同学相关理论,提出了两江新区和保税港区的协同发展模式分为四个演进阶段:孕育阶段,突变阶段,快速增长阶段,过渡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该模式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特征及发展重点。
【关键词】两江新区保税港区协同效应发展模式
2008年11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这是我国唯一的内陆保税港区,也是唯一的集“空港+水港”为一体的保税港区,即拥有以江北国际机场为核心的空港保税港区和以寸滩港为核心的水港保税港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重庆市在西部大开发中越来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10年6月18日,国务院又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了重庆市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也被划入其辖区内,这是继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之后,我国第三个国家级重点开发开放新区。这对重庆市,乃至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无疑是锦上添花。重庆是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极,而两江新区则是增长极中的增长极,是西部大开发经济发展中的“新引擎”、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然而,机遇到来的同时,总是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使两江新区又好又快地发展,如何积极地发挥保税港区在两江新区中的功能作用,都是面临着的重要课题。
一、探索保税港区与两江新区协同发展的必要性
协同学由哈肯(Hermann Haken)于20世纪70年代创立。协同学研究系统从无序到有序转变的规律和特征,是一门跨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横断科学。它研究系统中子系统之间怎样合作以产生宏观尺度上的空间结构、时间结构或功能结构,即“自组织”,既处理确定问题又处理随机过程。
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作为我国第一个内陆保税港区,是我国内陆地区对外开放的标志和典范,其各项优惠政策辐射整个大西南,将带动西南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一方面,保税港区以其“境内关外”的特征,极具吸引力的保税优惠政策,可以促进新兴服务业的形成和集聚,实现传统工业的优化和升级,增强两江新区的软实力;另一方面,由于两江新区与保税港区具有在地理位置上的包含关系,管理层次上的从属关系,两者具有经济发展中的协同关系。
两江新区分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都市综合功能区三大板块,并由此形成了十大功能区,这样可以将两江新区看成是一个由多个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成的开放式系统,将各功能区作为相对独立,具有自主、自治、自利能力的子系统,这些子系统能相互“默契”地取长补短,协同作用,实现共同的最终任务,使得两江新区沿着又好又快的方向发展。两路寸滩保税港区则是两江新区这个开放式系统中一个发挥独特功效的子系统,是其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利用协同学相关理论研究两者的协同发展模式,不仅可以丰富和发展协同理论,还可以为解决两江新区和保税港区的实际发展问题提供借鉴,明确两者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经济特征、发展重点,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为实现该协同发展模式的具体途径。
二、两江新区与保税港区发展的协同效应
两江新区与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经济发展,对重庆作为西部增长极极核发挥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两者的协同效应突显出来,主要体现为正反馈效应和多方面的协同效应。
1、正反馈效应
两江新区与保税港区的经济发展之间具有循环互动的关系:一方面两江新区直接为保税港区的港口物流、加工贸易等产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同时两江新区的经济越发达,发展规模越壮大和成熟,可以发挥区域集聚效应,为保税港区引入资金流、物流、信息流和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等,并进一步扩大其业务量,为保税港区的各项功能功效的发挥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伴随着保税港区发展的渐入正轨,各项功能的全面实现,两江新区的开放程度变大,在信息交流、技术引进等方面更加便利,物流成本、资金时间成本全面降低,效率提高,而且保税港区内致力于发展的物流业、会展商贸业、出口加工业,有助于完善两江新区内其他产业的各级产业链,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使得两江新区的经济实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由此形成的增强回路,可称之为两区协同发展的正反馈机制,这样形成的协同效应是两江新区和保税港区持续稳定发展的保障。
2、多方面的协同效应
无论是两江新区还是保税港区,其发展都包括很多内容,两者在各个方面都有着自身的优势和特征,它们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产生交互作用,在产业集聚、政策制度和管理体制等路径上形成了多方面的协同效应。
(1)在产业集聚方面,除了保税港区的物流业、会展商贸业、出口加工业以外,两江新区还有汽车制造业、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其他产业。两区的产业之间的协同关系实际上也形成正反馈机制,保税港区内产业规模越大,发展越成熟,相应地两江新区的各项配套软实力也越强,成本优势也越明显,为其他各产业的高速、协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反过来随着两江新区内其他产业实力的不断增强,集聚效应的越来越明显,也将带动保税港区内各种产业向集群化和规模化发展。
(2)在政策制度方面,首先,保税港区是隶属于两江新区的,所以两江新区的三大优惠政策在保税港区内都适用;其次,保税港区具有税收、外汇、补贴、结算等方面的各项保税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可以充分地激发区内企业的发展活力,而且其特定的监管方式使得两江新区内的企业可以充分拓展外向型经济业务,扩大了两江新区内企业的市场空间,还有利于两江新区内实力较强的企业“走
出去”。
(3)在管理体制方面,由于处于的发展阶段不同,政府引导作用与市场调节力量是变化的,只有设立合理的行政组织形式,处理好各功能区之间的利益关系,才能使两江新区高效地运转起来,提高办事效率,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企业入驻,一旦区域集群形成,其辐射效应也会成为其发展的动力。
这三个方面的协同作用对于两江新区和保税港区各自的发展以及整体上的功能整合、资源配置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中介作用。(三)导师制的作用
大众化教育背景下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是否有必要?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我院04、05级93人中,有79%的学生认为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对于本科生培养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82%的教师认为有利于因材施教和学生的个性发展;有利于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有利于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体作用;有利于密切师生关系,增进师生友谊。可见,绝大多数师生对大众化教育背景下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四)结论
通过调查和比较分析,我院本科生导师制在实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几点:一是本科生导师制形式化程度较浓厚,活动方式比较单一,师生比例不协调,师生间沟通交流较少,本科生导师制难于真正发挥作用。二是导师制指导内容不够规范。导师对自身职责和工作目标不够明确,部分导师难于做到尽职尽责。三是导师制考评机制缺乏科学性,且与之配套的制度不健全和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及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本科生导师制的对策和建议
(一)结合实际,加强针对性指导
指导方式应结合我院师资条件、教学科研状况、学生素质、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等实际,选择不同类型。目前,本科生导师制基本上分为综合导师制、年级导师制、英才导师制等不同类型。由于我院班主任和辅导员制度的存在,与综合导师制必然产生职能上的重复,难于协调两种制度的职能,加之生师比问题突出,因而不适宜采用。而英才导师制由于其覆盖面过小,闲置和浪费了导师资源,因而也不适宜采用。相对而言,年级导师制由于主要是针对低年级学生的大学生活适应、学习方法、专业发展和职业规划的指导,可以有效地克服供需不平衡的问题,加之高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较强的独立自主能力,就不再需要配备导师了,因而比较适宜。同时,为求得导师制的良好效果,应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