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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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栖霞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指导思想 (1)第三节基本原则 (1)第四节编制依据 (2)第五节规划范围 (6)第六节规划期限 (6)第二章规划背景 (7)第一节区域概况 (7)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8)第三节规划中期评估 (11)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12)第三章规划目标 (18)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8)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21)第二节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23)第五章土地利用调控 (26)第一节土地片区发展引导 (26)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 (28)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0)第一节优先划定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30)第二节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31)第三节严格保护耕地数量和提升耕地质量 (32)第四节构建都市型农地利用模式 (33)第七章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35)第一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 (35)第二节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38)第三节产业集聚集约用地 (40)第四节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第五节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用地 (44)第八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6)第一节严格保护生态用地 (46)第三节完善生态用地管理 (48)第四节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49)第九章流量指标归还 (50)第一节村镇建设控制区调整情况 (50)第二节流量指标归还计划 (51)第三节可行性分析 (52)第十章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5)第一节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用地 (55)第二节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56)第三节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6)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58)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58)第二节优化与合理配置中心城区建设用地 (58)第三节中心城区空间管制分区 (5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1)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责任与管理 (61)第二节加强土地规划的法制实施 (62)第三节运用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经济手段 (63)第四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技术保证 (63)第五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4)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 (65)第十三章附则 (66)第一节成果构成 (66)第二节实施期限 (66)第三节规划解释权 (66)附表 (67)附表1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表 (67)附表2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69)附表3主要规划指标分解落实表 (70)附表4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规划表 (71)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秦淮区总体规划

秦淮区总体规划
秦淮区大多数区域现已为高度城市化的地区,全区现状用地以城市建设用地为主,面积为3749.22ha,占 全区总用地面积的75.97%。村镇建设用地77.78ha,占全区总用地面积的1.58%。军事用地为主的特殊用地占总 用地面积的比例接近10%,主要分布于红花机场片区。非建设用地面积为560.02ha,以水域、农林用地、空地 等其他非建设用地为主,主要集中在老宁芜铁路与绕城公路之间以及原白下高新科技园附近等地区。
规划空间结构图
两轴:
•中山南路、中华路的商务商贸与历史复合轴线; •御道街、大明路文化商务与历史的复合轴线。
三带:
•沿明城墙风光带以及沿外秦淮河、绕城公路和外郭形 成的生态绿带。
五片:
•新街口国际商贸商务服务区 •老城南历史文化旅游休闲区 •瑞金路科技创新创业区 •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南部智慧新城核心区
秦淮区在南京都市区层面区位
■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原秦淮区和原白下区行政辖区,北 以汉中路、中山东路、宁杭公路为界,西至凤台路、外 秦淮河中心线,南至宁芜铁路、雨花东路,东南至双麟 路,东至外秦淮河及绕城公路,总面积49.35km²,规划 研究考虑到周边区域及更大范围。
■ 规划期限
近期: 2013年-2015年 远期: 2016年-2030年
规划城市非建设用地面积304.19ha,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6.16%,均为水域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平衡表
用地代码 大类 中类
用地名称
R
居住用地
R1
一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Ra
其他居住用地
Rb
商住混合用地
Rc
基层社区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打造“两轴三区”提升发展能级——光华路街道推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打造“两轴三区”提升发展能级——光华路街道推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信息流 , 特别是大校场机场搬迁 、 南部 新城启动 、旧土储备地块开发等重大
机 遇 . 点 抓好 商业 和 民用 地 产 开 发 重
பைடு நூலகம்各创 意产业 企业 与人才 的积极 性 . 整
河头地区为主体 . 充分利用 区域 内水系
发 达 、毗 邻 七 桥瓮 湿 地 公 园 的优 势 , 着
体推进创 意产业发展
重打造休闲观光度假 区 强力推动土城 头风光带建设 . 快湿地公同周边 改造 加 升级 , 强化规划控制. 降低居住密度 , 增
开 启 新 括 稚
打造 “ 轴 三 区" 提 升发展 能 级 两
光 华路街 道推 动地 区经济又好 又快发展
张保 国
位于南京城东南 的白下区光华路 街道 .近年来坚持 围绕 区委 、区政府 “ 东快” 战略 要求 . 以打造 “ 轴三 区” 两 为愿景 . 托城区功能 的全新定位 . 依 将 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推进 、资源重组 整合紧 密结合 。 学统 筹 、 科 高效 协调 ,
做 高做 强 高新 技 术 产 业 板 块 在 石 林 百货 地 块 、 谊 河路 地 块 . 分 利 友 充
构. 加快培育楼宇经 济 . 努力形成 区域
经 济 新 的 增 长 极 为 楼 宇 经 济发 展 再 增 亮 点 在 产
区域 内预 留、 换出空间 , 置 通过麒麟科 用 轨 道 交通 和 人 气 聚 集优 势 . 重 打 造 着 技城 、 南部新城 、 白下 高新 园区辐射带 地区级商务商贸核心区, 与光华路商业 动 , 引高端产业 集聚 . 吸 在更 高平台上
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提 档城 市 发 展 能 级 。 筑 特 构 色鲜 明 的产业 结构 新 格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14•【字号】宁政发〔2020〕140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要求,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即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江南六区范围(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的土地征收。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相关区政府负责公布。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同一区片内的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相同。

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

四、全市各区继续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好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好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五、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确保新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本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12月31日前已依法获得征地批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公告并经市、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新征地补偿标准执行。

《市政府关于公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宁政发〔2010〕265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秦淮东河规划工程方案

秦淮东河规划工程方案

秦淮东河规划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作为南京市的母亲河,秦淮河承载着南京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繁华的城市风貌。

作为秦淮河重要组成部分的秦淮东河,连接了江宁区和浦口区,地处南京市东部核心地带,沿岸有诸多历史文化古迹以及南京城东部的重要商贸与生活区,有着重要的历史遗产、文化景观和城市功能。

随着南京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与完善,秦淮东河面临着诸多生态环境问题、旧城改造、历史文化保护、城市交通布局等多方面的挑战。

为了推动南京城市功能提升,扩大南京对外开放,提升城市软实力,提高城市对外吸引力,更好地服务居民生活,秦淮东河规划工程应运而生。

二、项目概况为了更好地规划秦淮东河,助力南京城市Economic takeoff,项目将以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保护历史文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核心,突出水城特色,强化连接城市与河流的空间结构,优化区域河道,提高滨河带周边环境品质,形成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和城市居住三位一体的滨水空间。

三、总体规划1. 规划范围秦淮东河全程规划范围为江宁区境内(含溧水临江新区)至浦口区沿河城市主城区及部分直接影响区域。

2. 总体规划思路(1)保护优先。

重点保护沿岸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湿地生态环境,修复秦淮东河水岸景观和文化区域。

(2)联动发展。

通过改善河道沿岸环境,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形象及品质,引进文化旅游、商贸服务等产业发展。

(3)功能提升。

强化河道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衔接,提升滨水绿地、休闲娱乐和文化旅游设施功能,建设集体育、健身、休闲、游船等功能于一体的滨水绿地景观。

四、实施方案1. 河道生态修复(1)整治水质。

通过增设污水处理设施,改善河水水质,减少废水排放,提高水质。

(2)湿地恢复。

针对沿岸湿地生态环境,进行湿地植被修复,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3)水生态文化。

通过开展河流主题宣传、生态科普教育,提高认识秦淮东河的重要性,引导市民保护水生态环境。

2. 沿岸景观提升(1)农历秦淮景观岁次。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8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8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批复苏政复〔2020〕82号南京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修改江宁区及所辖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宁政发〔2020〕5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江宁区及所辖淳化街道、东山街道、谷里街道、横溪街道、湖熟街道、江宁街道、禄口街道、秣陵街道、麒麟街道、汤山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在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增加1197.4666公顷(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指标795.3999公顷,市内调剂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指标333.3334公顷,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补助下达建设用地规模指标68.7333公顷)的前提下,将681.8862公顷限制建设区、413.347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131.3215公顷允许建设区、173.385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将29.5775公顷允许建设区、557.155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规划修改后,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增加934.3351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减少934.335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你市要指导江宁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严控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南京秦淮城中村改造方案

南京秦淮城中村改造方案

南京秦淮城中村改造方案南京秦淮城中村改造方案背景介绍•南京秦淮城中村是一个老旧的城市村庄,存在着拆迁困难、居住环境差、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

目标与目的•目标:通过改造提升秦淮城中村的居住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目的:打造宜居、文化特色浓厚的现代社区,吸引更多市民前往定居。

方案内容1.规划布局–对秦淮城中村进行规划,提升空间利用效率,增加绿地和公共设施的比例。

–合理划分居住区、商业区、文化休闲区等功能区域,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2.建筑改造–对老旧的建筑进行改造或重建,提升建筑的安全性和外观形象。

–引入现代化的建筑材料和技术,提高建筑品质和节能环保性能。

3.公共设施建设–建设完善的水电、供暖、通信等基础设施,确保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增设公园、健身设施、社区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提供丰富的休闲娱乐活动空间。

4.产业发展–鼓励引进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等新兴产业,提供就业机会和经济发展动力。

–支持农业种植、特色小吃等传统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5.社区管理–设立社区管理机构,建立规范的社区管理制度,提供便民服务和社区治理。

–加强社区居民自治意识,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6.文化传承–保护和传承秦淮城中村的历史文化遗产,挖掘文化资源,打造独特的文化品牌。

实施计划1.阶段一:规划设计–制定详细的城中村改造规划,包括布局、建筑设计、公共设施设置等方面。

–征求居民意见,充分考虑居民需求和文化特色。

2.阶段二:工程建设–根据规划设计,进行建筑改造和公共设施建设。

–逐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

3.阶段三:产业引进与培育–吸引符合秦淮城中村定位的产业进驻,提供就业机会。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

4.阶段四:社区治理与管理–成立社区管理机构,建立社区自治组织和管理制度。

–加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培训。

5.阶段五:文化推广与活动开展–开展旅游推广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了解和体验秦淮城中村的文化魅力。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秦淮、鼓楼、溧水、高淳四个新区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秦淮、鼓楼、溧水、高淳四个新区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秦淮、鼓楼、溧水、高淳四个新区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6•【字号】宁政发[2013]159号•【施行日期】2013.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秦淮、鼓楼、溧水、高淳四个新区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5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政府支持秦淮、鼓楼、溧水、高淳四个新区发展的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26日关于加快推进秦淮区整合资源提升发展水平的政策意见为促进秦淮区加快整合资源,推进转型升级步伐,提升发展水平,经研究,制定政策意见如下。

一、支持科学定位完善规划。

按照人文、绿色、智慧、集约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定位,调整土地利用、功能定位、空间布局等规划。

支持编制公共服务设施、现代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规划。

二、支持提升城市综合功能。

加快推进新街口、夫子庙、瑞金路、东部地区、南部新城五大功能区建设,提升新街口地区金融商务功能,提升瑞金路和东部地区科技创新功能,提升夫子庙老城南文化旅游功能,提升南部新城高档商务商贸和文化服务功能。

三、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宁芜铁路改线工程。

以改善居民出行为重点,加快实施东南片区绕城公路城市化、光华路快速化、石杨路西延等一批城市干道改造工程,加快完善道路交通网络体系。

四、支持高端服务业发展。

推进高端商务载体建设,加快发展楼宇经济和总部经济。

支持重点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提档升级。

提升太平南路、洪武路、杨公井等地区金融服务、商务商贸等服务业发展业态水平,重点发展秦淮河、夫子庙、老城南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等产业,积极推进南京秦淮特色文化产业园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

五、支持科技创新创业。

加快创新载体建设,推进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中航科技城”为重点的研发基地建设,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紫云工程”暨中国云计算创新基地建设,对园区发行企业债给予支持。

2020南京全年土拍年终汇总版

2020南京全年土拍年终汇总版

2020年南京土拍盘点2020年1月15日网上交易共计2幅地块,成交2幅。

成交地块总起始价49.75亿元,成交总价56.85亿元,溢价7.1亿元。

成交具体情况如下:N0.2019G107 (秦淮区纟斷城冶居踽阳)起始价27.2 亿元,经过72轮竞争由南京金基东南置业有限公司联合以34.3亿元竞得。

N0.2019G108 (江宁区應麟高新施I®换S以南、光^路I妳地^)起始价22.55亿元,经过1轮竞争由南京星绘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22.55亿元竞网上交易共计5幅地块,成交5幅。

成交地块总起始价&17亿元,成交总价8.17亿元。

成交具体情况如下:N0.2019G109 (秦淮区夫子庙街道地铁五号线三山街站地块)起始价1.19 亿元,经过1轮竞争由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1.19亿元竞得。

N0.2019G110 (浦口区江浦街道地铁十号卿江东站地块)起始价0.61亿元,经过1轮竞争由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0.61亿元竞得。

NO.2019G111 (江宁区汤山®^游度假区泉都埔以南、纟卸昴以西地块)起始价0.69亿元,经过1轮竞争由南京汤山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0.69亿元竞得。

NO.2019G112 (江宁区滨3K召初发区江城街旳匕、泰康街以)起始价0.36亿元,经过1轮竞争由南京菁华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0.36亿元竞NO.2019G113 (江宁区麒晞道东麒2S以东、芝嘉东路阳地块)起始价5.32亿元,经过1轮竞争由南京龙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5.32亿元竞得。

2020年2月19日网上交易共计1幅地块,成交1幅。

成交地块总起始价33.4亿元,成交总价33.4亿元。

成交具体情况如下:N0.2020G01 (栖霞区燕子矶街道滨江商务区一期地块)起始价33.4亿网上交易共计3幅地块,成交3幅。

成交地块总起始价47.75亿元,成交总价64.15亿元。

成交具体盾况如下:N0.2020G02 ( SW区瞬解华山路以西、滝可路阳LW)起始价6.1 亿元,经过19轮竞争由江苏高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7.9亿元竞得。

南京江宁区

南京江宁区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南京市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规划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区域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土地利用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形势..................................................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

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崇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崇州市人民政府二O一七年七月目录第一章调整完善的原因及必要性 (4)一、调整完善的原因 (4)二、调整完善的必要性 (4)三、规划调整任务 (5)四、规划调整依据 (6)第二章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8)一、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8)二、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11)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12)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原则 (15)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16)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7)第五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8)一、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8)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18)三、加大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 (19)第六章三线划定 (20)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20)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 (21)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22)第七章土地环境影响评价 (24)一、土地利用布局调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4)二、建设占用耕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5)三、重点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5)四、规划期间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25)第八章土地用途分区 (27)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7)二、一般农地区 (27)三、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28)四、独立工矿用地区 (29)五、风景旅游用地区 (29)六、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0)七、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 (30)八、林业用地区 (30)九、其他用地区 (31)第九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2)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5)一、中心城区发展规划 (35)二、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第十一章重点建设项目保障情况 (36)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用地保障 (36)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36)第十二章土地综合整治安排 (39)一、土地综合整治目标任务 (39)二、土地综合整治规模及重点区域 (39)三、保障措施 (40)附表 (42)表一崇州市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 (42)表二崇州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3)表三崇州市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44)表四崇州市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情况表 (47)表五崇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48)表六崇州市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58)第一章调整完善的原因及必要性一、调整完善的原因为落实十八大以来提出的新发展方式和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土地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四川省委的决策和部署;响应中国共产党成都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的成都将围绕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国家中心城市”总体目标,坚持“东进、南拓、西控、北改、中优”,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号召;也为了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推进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编制本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三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64561.4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55147.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28773.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8781.1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41.0%、35.1%、18.3%、5.6%。
其他土地中,水域50572.1公顷,自然保留地12357.5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0.4%、19.6%。
第五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规划期限2006-2020年,其中规划近期2006-2010年,规划远期2011-2020年。
第二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区域概况
第六条区域概况
南京市位于江苏西南部,介于东经118°22′~119°14′、北纬31°14′~32°37′之间,与扬州市、镇江市、常州市及安徽省滁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相邻,是江苏省会,长江下游重要的中心城市。
第八条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类型复杂,丘陵岗地与平原圩区在土地开发强度、农用地内部结构、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2、丘陵、岗地分布耕地多,中低产田比例较高(中产田占48.1%,低产田占25.6%),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任务重。
3、长江横贯市域中部,城镇与产业用地沿江集聚,协调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与长江水体及沿岸环境保护的压力大。
3、区域发展处于大规模产业结构调整阶段,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更加紧迫。局部地区土地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导致环境污染、生态退化,与宜居城市功能提升和现代化生态型城市建设目标差距大。经济发展进入转型的攻坚期,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的矛盾冲突仍然明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更加紧迫。

秦淮区宏光路东延规划

秦淮区宏光路东延规划

秦淮区宏光路东延规划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市一直在积极探索老城南传统民居历史地段保护更新方式,从注重传统建筑单体符号传承的夫子庙街区更新实践,到注重传统街巷肌理尺度再生的老门东街区更新实践,再到以门东小西湖地块为试点,积极探索基于社区生活微更新的南京历史地段更新实践。

为进一步加强老城南历史风貌的整体保护,改善片区功能,提升片区品质和活力,基于小西湖微更新工作,积极转变更新思路,重新认识和组织对门东东延城市更新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该地块位于南京老城南历史城区,现老门东街区东侧,占地面积约2.33万平方米,为《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10-2020)》确定的双塘园历史风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地块内传统民居风貌尚存,若干历史街巷,风貌建筑分布其中,同时现状人口密集、物质空间衰败、市政公用设施严重不足,亟待更新、功能复兴。

在前期房屋整理的基础上,基于历史信息和现场产权关系梳理,对现状留存产权建筑按“公房腾迁、私房自愿更新收购(或出租)、厂企房搬迁”分类原则,进一步疏解历史地段人口规模。

围绕“留住记忆、改善民生、增强活力、延续风貌”目标,进行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设计,对地块内各类历史遗存进行修缮展示,形成各更新单元,并同步完善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修编,明确控制与引导要求和经济技术指标。

后续经市政府依法批准,作为该历史地段相关产权人或承租人更新活动的法定技术依据。

根据2017年市政府批准的《南京市主城区(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主要为娱乐康体、电信设施、二类住宅用地,容积率0.8-1.64不等,建筑密度≤40%-55%,新建建筑高度≤7米(根据《南京市老城建筑高度规划管理规定》,老城南历史城区内明清传统民居类型的历史风貌区,局部新建建筑檐口高度可适当控制在9米至12米,但其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不超过可建设面积的 15%)。

经市规委办和市名城办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和我局规划编制专题例会审议,结合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形成现方案。

江苏秦淮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普天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江苏秦淮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普天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

江苏秦淮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普天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业已成为当前社会中越来越受欢迎的一种选择。

在这个新时代的背景下,政府也开始注重发展创意产业和科技创新,积极构建起多种创业扶持政策。

其中,各地的创业特别社区则成为创新创业的重要载体之一。

而江苏秦淮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普天地块,作为一个集创业孵化、科技产业、文化交流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多维度社区,更是成为科创人才的聚集地。

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的功能需求,对其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也显得尤为重要。

总体规划设计在总体规划设计中,主要考虑包括用地、建筑设计、绿化、道路、灯光设计等方面。

其中用地规划需要将社区的多种功能进行合理的分配,让社区的多种要素进行平衡发展。

在建筑设计上,需要尊重当地的文化和地域特点,并结合现代工艺进行设计。

在绿化方面,需要加强植被绿化,引入多种奇特的花草,让社区更加生态宜居。

而在道路设计和灯光方面,则需要注重安全和舒适性,提高社区的品质感和美观度。

基础设施规划基础设施是社区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各种活动运行的基础。

基础设施规划主要包括供水、供电、通讯、燃气等方面。

在供水方面,需要拓宽供水管道,将水处理设备安排在合适的位置。

在供电和通讯方面,则需要进行合理的布局和配备,保障社区的基本需求。

在燃气方面,则需要设计合理的燃气管道,让燃气能够顺畅地运营。

同时,还需要保证供电和燃气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环保处理规划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环保问题日益突显。

为了更好地维护环境,保护居民的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环保处理规划成为社区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

在此规划中,需要考虑废水的处理和再利用,垃圾的分类和处理以及空气和声音污染等细节。

同时,在环保方面,还需要实行“绿化环保”理念,积极推广各种环保措施和新技术,让社区成为一个绿色生态型社区。

最后,在社区规划设计中,还需要考虑如何提高社区的开放性和互动性,让社区成为沟通平台和交流空间。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宁政办发[2005]136号【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05.12.02【实施日期】2005.12.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二○○五年十二月二日宁政办发[2005]13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5]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对做好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重要意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是一项关系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的大事。

我市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

规划保证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促进土地集约合理利用,保障经济建设的用地需求,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我市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问题和矛盾日益显现,迫切需要进行修编。

本次规划修编以2005-2020年为规划期。

规划期内的这段时间,将是我市实施“两个率先”发展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进_步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

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抓住机遇,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本次规划修编工作,意义非常重大。

要确保全面完成好这项工作,首先必须认真做好有关前期工作,确立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完善规划标准和工作措施,这是做好规划修编的基础和前提,是保证规划修编科学性的客观需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苏州市有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苏州市有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苏州市有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5•【字号】苏政复〔2017〕92号•【施行日期】2017.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京市苏州市有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7〕92号南京市、苏州市人民政府:你们《关于六合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7〕79号)、《关于浦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7〕80号)、《关于江宁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7〕81号)、《关于栖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7〕83号)、《关于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7〕91号)、《关于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7〕105号)、《关于建邺区江心洲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宁政发〔2017〕106号)、《关于报批张家港市等9个地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苏府呈〔2017〕70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京市六合区及所辖程桥街道、横梁街道、金牛湖街道、龙池街道、龙袍街道、马鞍街道、雄州街道、冶山街道、大厂街道、长芦街道、葛塘街道、竹镇镇等12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南京市浦口区及所辖泰山街道、顶山街道、沿江街道、江浦街道、永宁街道、汤泉街道、星甸街道、盘城街道、桥林街道、老山林场等10个街道(林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南京市江宁区及所辖淳化街道、东山街道、谷里街道、横溪街道、湖熟街道、江宁街道、禄口街道、秣陵街道、麒麟街道、汤山街道等10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南京市栖霞区及所辖尧化街道、迈皋桥街道、燕子矶街道、马群街道、龙潭街道、栖霞街道、仙林街道、西岗街道、八卦洲街道等9个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原则同意苏州市吴中区及所辖长桥街道、郭巷街道、城南街道、越溪街道、横泾街道、香山街道、木渎镇、光福镇、临湖镇、甪直镇、胥口镇、东山镇、金庭镇、穹窿山风景区等14个镇(街道、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

南京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背景 (4)第一节区域概况 (4)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5)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6)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8)第三章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10)第一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10)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3)第一节结构调整 (13)第二节布局优化 (14)第五章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6)第一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16)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17)第三节统筹安排其他各类农用地 (18)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19)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19)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 (20)第三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21)第四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22)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24)第一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4)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区域 (25)第八章土地整治安排 (26)第一节推进农村土地整理 (26)第二节开展农村土地复垦 (26)第三节落实土地整治区域及项目 (27)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28)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2)第一节中心城区范围与规模 (32)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32)第十一章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33)第一节指标分解 (33)第二节街道土地利用 (33)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35)第一节行政措施 (35)第二节经济措施 (35)第三节技术措施 (36)第四节社会措施 (37)第十三章附则 (38)附表 (39)附图 (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现代化创新型生态新城区,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以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南京市雨花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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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办事处二O一七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 (5)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6)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6)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7)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 (8)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10)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 (11)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第一节行政措施 (12)第二节经济措施 (12)第三节经济措施 (13)第四节社会措施 (13)第九章附则 (15)附表 (16)第一章总则1、规划目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统筹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家、江苏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创新改革”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实现全面跨越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3、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统筹兼顾。

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2、总量控制、布局优化。

综合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形成功能清晰、协调有序的城乡建设开发格局。

3、节约集约、城乡统筹。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用好流量、提升质量”的节约集约用地“五量调节”战略的实施,引导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的战略性调整。

4、多规合一、公众参与。

围绕“多规合一”的目标,推进“三线划定”。

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坚持开门规划,充分征求群众、专家学者及部门意见。

4、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9、《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05号令);10、《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11、《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12、《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3、《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14、《光华路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15、《南京市秦淮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16、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

5、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街道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1.77平方公里。

6、规划期限规划基期年200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规划调整期限为2015-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2014年底土地总面积1176.70公顷,其中农用地113.99公顷,建设用地1024.91公顷,其他土地37.80公顷,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9.69%、87.10%和3.21%。

农用地中,耕地63.18公顷,园地11.14公顷,林地9.28公顷,其他农用地30.39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55.43%、9.77%、8.14%、26.66%。

农用地主要集中分布在高桥村、牌楼村。

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805.42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71.13公顷,交通水利用地148.2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15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8.58%、6.94%、14.46%、0.02%。

其他土地中,水域34.82公顷,自然保留地2.98公顷,分别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2.12%、7.88%。

水域主要由秦淮河、运粮河、中心河和护城河组成。

第三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调整1、耕地和基本农田指标至202 0年秦淮区光华路街道没有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2、建设用地指标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200.34公顷调整为1130.2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067.35公顷调整为979.5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1067.35公顷调整为908.4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由132.99公顷调整为150.61公顷。

3、新增建设用地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05.2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99.11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59.72公顷以内。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农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光华路街道农用地面积113.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9%,2020年,农用地面积调整为24.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

2015-2020年农用地净减少89.99公顷,其中,耕地减少63.18公顷,2020年面积调整为0.0公顷;园地减少11.14公顷,2020年面积调整为0.0公顷;林地增加14.72公顷,2020年面积调整为24.00公顷;其他农用地减少30.39公顷,2020年面积调整为0.00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024.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10%;2020年总规模调整为1130.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6.05%。

2015-2020年建设用地净增加105.29公顷。

其中,城镇工矿用地净增103.04公顷,2020年规模调整为908.46公顷;农村居民点保持面积不减少,2020年规模为71.1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净增2.23公顷,2020年规模调整为145.0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净增0.01公顷,2020年规模为5.43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净增0.01公顷,2020年规模调整为0.16公顷。

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37.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1%,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减少至2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下降至1.91%,规划期内其他土地净减15.30公顷。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与秦淮河、护城河、中心河等重要水面保护相结合,七桥瓮湿地公园南部、绕城公路与京沪高速铁路交汇区域优先布局林地和风景旅游用地,完善基础生态屏障,加强对地区土地资源的梳理和功能的重新定位,积极推进工业用地置换招商,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1、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为城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具体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规划所划定的城镇及其发展区域,包含现有的和规划的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128.25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鼓励区内建设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区内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城镇建设规划;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2、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为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

包括现有的林地(已划入其他用地区的林地除外);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后备土地资源;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他类型的零星土地,面积6.23公顷,分布于联合村、牌楼村、石山村和杨庄村。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区内现有的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区内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3、其他用地该区指除上述用途区外因特殊需要而划定的用途区,面积42.22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利用类型尽量保持现状,主要作为长江航道和沿江养殖用地;区内土地利用按照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来进行,不符合相关规划和法律的要严格限制其开发活动。

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1、允许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内的区域,面积共计1128.25公顷。

土地主导用途为城市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2、有条件建设区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的区域,区内土地利用用于规划建设的布局调整,用于城镇发展,面积6.23公顷。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

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3、限制建设区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限制建设区面积42.22公顷。

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生态和农业生产空间,禁止城镇建设,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七章重点建设项目1、铁路:宁芜铁路扩能改造项目,提高公共交通体系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

2、公路:通过胜利村路快速化改造、苜蓿园大街南延二期等道路建设工程,完善公路网络。

3、河道整治工程:加大对辖区内秦淮东河一期工程河道整治。

4、其他:合理安排和布局秦淮区看守所新建项目用地。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行政措施1、建立规划实施考评和问责制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

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

2、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形成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阶段性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规模,加强土地利用计划实施管理,推进规划方案的有序实施。

3、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产业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项目进行审查,从源头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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