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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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十堰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十教高评办(中小学)【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2019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核岗指标
中学段副高级x名,一级x名,
小学段副高级x名,一级x名
二、参评对象
全乡2019年度在编在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参加小学段副高级评审对象:取得小学(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小学段任教,且聘在小学段中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教师;
小学段一级教师评审对象:取得小学(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在小学段任教,聘在小学段十一级岗位任职满8年的教师;一贯制学校中符合中级职务晋升条件的教师。
三、评审方式
乡中心学校统一组织、集中评审,公开打分,现场确定,签字认可。
全乡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对照《量化评审实施细则》准备好各种证件和相关证明(均指原件),集中在五峰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录播室进行评审,评审时间定于10月15日上午9;00。
四、评审程序
1、广泛组织学习,人人知晓职称评审政策。学校先组织教师学习,中心
学校组织评审对象集中学习《关于做好2019年度十堰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和《五峰乡2019年五峰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等。
2、现场提供证件打分:
参评对象抽签按序号进行审核打分,个人对照量化评分表展示参评人员证件、证明、其他相关材料,公开评分。
3、现场公布结果,确定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当场提出,无异议的参评对评审方案象举手表决通过)。
4、上报推荐推荐结果。
五、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1、职评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职责:讨论审订本年职称晋升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集体讨论解决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易认定的问题;接受参评教师的监督,答复参评教师的咨询与质疑。
2、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职责: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
三、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10月9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决定方案公示核岗指标,讨论修订完善评审方案。
10月10日-11日各学校组织学习达2019年职称评审会议精神,讨论通过《评审方案》和《量化评审实施细则》
10月12日各学校通知测评对象个人对照《量化评审实施细则》准备好评审材料、参加全乡职评时间。各种证件有效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14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时缺少印证材料不能记分由本人负责。
请各学校提前通知到学期末参加了水平能力测试的教师。
四、关于评审《细则》的解释说明
1、学历以最高毕业证为准。
2、教龄、任职年限按满年计算。
3、表彰奖励出示证书原件或者表彰文件。
4、组织管理限现岗现职(以文件为据)。
5、考勤由学校出示考勤证明,《考勤记录本》、《签到册》、《校务日志》等原始考勤材料10月14日前交由一校制学校封存备案(校长负责)。
6、教学改革:参加学校教改活动记2分,参与县级以上、乡级、校级教研活动获奖的依次计5、4、3分,以获奖证书(文件)为依据。
7、工作量: 2017-2018年度、2018-2019年度为据(学校出示代课表参照《国家课程标准》,在组织管理中已经记分的兼职工作不再记分)。工作量由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加盖学校盖章认可。
8、师德师风师纪:以师德档案为据,有违反《禁令》、《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不准”》等行为举报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9、比访(精准扶贫)工作:由学校判定等次证明为依据。
10、教学业绩计分办法。
(一)六年级统考成绩、中考成绩综合评价中受到表彰的,则该校参与统考的六年级、九年级科任教师不论学科成绩是否受到表彰,该年教学业绩一律按满分计算。
毕业班没有被表彰的,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评价以学年期末检测全乡综合评价结果计算教学业绩得分;九年级则以全区综合排名计算得分,排名在10名以前、11至17名、18名以后的教学业绩分别按第一、二、三等次计分。
(二)非毕业班全乡统考统改科目以乡排名为据。各等次位置设定如下3个班1等(第1名)10分、2等(第2名)8分、3等(第3名)6分;
4个班可分为1等(第1名)、2等(第2、3名)、3等(第4名);
5个班可分为1等(第1、2名)2等(第3、4名)、3等(第5名);
6个班可分为1等(第1、2名)、2等(第3、4名)、3等(第5、6名);
7个班可分为1等(第1、2名)、2等(第3、4、5名)、3等(第6、7名);
8个班可分为1等(第1、2名)、2等(第3、4、5名)、3等(第6、7、8名);
9个班可分为1等(第1、2、3名)、2等(第4、5、6名)、3等(第7、8、9名)。
10个班可分为1等(第1、2、3名)、2等(第4、5、6、7名)、3等(第8、9、10名)。
任多班多个课头的求平均分。故意隐瞒某个所带学科某班级的经查属实
的该教师该年教学成绩以0分论处。
学校没有统一组织考试的教师,教学业绩取其他参评教师教学业绩的平均分;自己教学活动获得区级及以上认可的,可参照九年级评分办法,依据证书或区级考核成绩排名量化评分。
任课教师以近三年(2016-2017、2017-2018、2018-2019)学年末统考成绩为据,每学年满分10分。
五、纪律要求
1、学校、个人出示的印证材料务必真实,有虚假、徇私舞弊、故意阻挠评审、为难领导者视情节追责:该项成绩为0;取消本人参评资格等处理。
2、所有参评的证书证件及相关印证材料截止时间为相应学段现场评审结束时截止。
3、遇有异议的请逐级反映问题,教师不得借故越级上访。
4、本方案经评审领导小组充分酝酿、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同意后实施。
xxx中心学校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