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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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
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xxxx公司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一、隐患的概念
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重大危险源是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二、隐患分级
1、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重大事故隐患一级:危害相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治理难度相当大,需书面请示集团公司,停产停业,需要集团公司组织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专家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二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事故或者治理难度大,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室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室帮助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一般事故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门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有关业务职能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一般事故隐患一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生产部室或会同职能部室安排解决或需一定整改期限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二级:对安全生产有影响,需要工段安排或会同本部室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三级:对安全生产影响不大,能够立即安排个人或班组进行整改的隐患。
三、督办验收及销号
(一)督办验收
1、重大事故隐患(一级)由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督办,并协调相关人员验收。
2、重大事故隐患(二级)由总经理会同安委会成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分管负责人会同相关部室和有关人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4、一般隐患(一级)由生产部室、业务职能部室自行排查认定的一般隐患一级,由本部室经理负责督办、验
收。
5、一般隐患(二级)由生产部室工段自行排查认定的一般隐患二级,由此工段工段长负责督办、验收。
6、一般隐患(三级)由生产部室班组自行排查认定的一般隐患三级,由此班组组长负责督办、验收。
7、未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和人员实施督办。
8、公司领导和业务职能部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完成整改治理后,隐患所在部室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发现部门。
(二)销号
1、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给予销号。
2、对排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后,验收合格后由排查认定出隐患的部室负责给予销号并报至安全生产部归档。
四、隐患排查治理程序及要求
1、按照《xxxx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责任分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出的隐患要按“五定”(定整改措施、定责任人、定落实人、定时间、定资金)和“五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原则进行隐患治理。
2、各部室自行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公司统一的“安
全检查隐患整改、验收汇总表”表格内容要求做好登记、建档。在处理过程中实行分级管理、逐级上报,同时,各部室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或已消号的隐患用统一“安全检查隐患整改、验收汇总表”格式以电子、纸质两种形式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登记、汇总报送、存档、实施监控核查。所有隐患实现闭合建档管理。
3、重大、较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有技术措施,并落实到位,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现场要有专人指挥,安检员现场监督,设立警示标示。
4、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覆盖各工序、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组织制定重大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并及时上报蒙东公司。
5、各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分管范围内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各部室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本部室内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6、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和各部室负责人组织开展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内容和参加人员。
7、各生产部室生产期间安排管理、技术、安检人员及工段长、班组长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岗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8、能够立即和在期限内完成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措施
及时整改治理消除隐患,做好记录和登记台账。不能立即和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治理的事故隐患,由整改治理责任部室经理按照整改或治理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