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三篇)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合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管理,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和采购要求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个人防护用品和集体防护用品两大类。
第三条个人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口罩、防护靴等。
第四条集体防护用品主要包括防护围栏、警示标志、通风设备等。
第五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二)具备相应的认证和检测报告;(三)质量可靠、耐用、适用;(四)价格合理、公开透明。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程序第六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统一的采购程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一)制定采购计划,并报经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专员审核;(二)发布采购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三)组织评审会议,评选供应商并确定供应商;(四)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五)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验收,确保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第四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工作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发放,确保每个员工都能获得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换,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第九条发放给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按照一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定期更换或更新,确保其功能和效果的正常发挥。
第十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或发放他人劳动保护用品,如有需要应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并记录。
第五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一条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台账,记录每一件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和使用情况等。
第十二条每个工作场所应有专人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与维护,定期检查和清点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员工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一、前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对于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舒适度,特制定本《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旨在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达到合理的工作标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劳动保护用品发放1. 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根据工作岗位及风险评估,公司将根据需要向员工提供适宜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由公司专门负责的安全保护部门进行管理。
2. 员工应在入职时或岗位变动时向公司申请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公司将根据岗位要求及保护标准予以审核,及时发放给员工。
员工应按照要求妥善保管和使用所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使用1. 员工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了解其用途以及正确的佩戴和使用方法,确保其正确使用,避免因使用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
2. 劳动保护用品应当适应员工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程度,确保其防护性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员工应定期检查所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状态,如有磨损、老化或损坏应及时更换。
3. 如果员工发现所佩戴的劳动保护用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或者不适合使用的情况,应立即向安全保护部门报告,并暂停使用。
4. 在特殊情况下,如员工临时需要更多或其他类型的劳动保护用品,应提前向安全保护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使用。
5. 劳动保护用品仅限于员工本人使用,严禁私自转借他人或作其他非法用途。
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1. 公司将确保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安全保护部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统一管理,包括库存管理、发放记录的建立与维护、损耗和报废的处理等。
3. 员工应按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
对于违反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是为了保护个人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和危害。
以下是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的内容:1. 穿戴防护服:在接触有害物质或有害环境的情况下,应穿戴防护服。
防护服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持干净和完好无损。
2. 戴安全帽:在高处作业、机械作业或其他可能存在被物体打击的情况下,应戴安全帽。
安全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3. 戴防护眼镜:在有可能飞溅物体或有害物质的情况下,应戴防护眼镜。
防护眼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清洗和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4. 戴耳塞或耳罩:在噪音环境中工作时,应戴耳塞或耳罩,以减少噪音对听力的损害。
耳塞或耳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更换。
5. 戴防护口罩:在空气中存在有害物质或环境中有可能感染疾病的情况下,应戴防护口罩。
口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正确佩戴和更换。
6. 戴手套:在接触有害物质、潮湿环境或高温环境的情况下,应戴手套。
手套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更换和清洗。
7. 戴防护鞋:在有可能踩踏尖锐物体、踩踏湿滑地面或受到电击的情况下,应戴防护鞋。
防护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8. 使用防护设施:在特殊环境下,如高温、高压、高辐射等,应使用相应的防护设施,如防护罩、防护栏、防护屏等。
防护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9. 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同时,也应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勿乱扔垃圾等,以减少可能的危害和污染。
10. 定期检查和维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和保护效果。
以上是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的主要内容,通过合理使用和维护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个人的安全和健康。
同时,员工应严格遵守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5篇)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一.目的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员工三、内容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____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3.3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
(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____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
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
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
3.4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3.5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在更换时必须以旧换新,由部门进行统计更换,更换完毕后,将旧的劳保用品同统一放置于辅料仓,由辅料仓同一进行报废处理,凡不交旧品者,每件扣交新品____%金额。
3.6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
3.7职工离职后,必须上交所发的劳保用品,保存于部门。
若离职后未上交,部门承担新品____%的金额。
3.8行政人力资源部安全组每日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____元/次,领班负连带____元/次。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规定是保障劳动者安全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1. 安全帽:在施工、建筑、高空作业等需要保护头部安全的场合,必须佩戴安全帽。
帽子应调整到合适的位置,保证帽脚、帽围和头部紧密贴合。
2. 防护眼镜/面罩:在有飞溅、灰尘、有害气体的工作环境下,需要佩戴防护眼镜或面罩。
佩戴时,需要确保眼镜/面罩完整无损,并在适当的位置紧贴脸部。
3. 防护口罩:在有尘埃、有害气体的工作环境,必须佩戴防护口罩。
佩戴时,需要将口罩紧贴鼻子和嘴巴,并确保呼吸通畅。
4. 防护手套:在接触有刺激性、腐蚀性物质或锋利物时,需要佩戴防护手套。
手套应选用合适的材质,质地要结实,并保证手套整洁、无损。
5. 防护服:在有液体飞溅、有害物质或污染源的工作环境下,需要佩戴防护服。
穿戴防护服时应尽量覆盖全身,并确保服装无破损、无缺口。
6. 防护鞋:在需要保护脚部安全的工作场所,应穿戴防护鞋。
鞋子要符合适合工作环境的要求,必须保持鞋子干燥、清洁,及时更换损坏的鞋子。
7. 耳塞/耳罩: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佩戴耳塞或耳罩。
佩戴时,要确保塞入耳道,且与耳朵紧密接触。
8. 安全带:在高空作业、救援等场合,需要佩戴安全带。
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确保安全带固定可靠。
9. 防护网:在高空作业、搭建脚手架等工作场所,需要使用防护网。
防护网应正确安装,确保防护范围和强度。
10. 安全警示标志:在危险区域、高速公路施工等场合,需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他人注意危险。
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常识:1. 使用前检查用品状态,确保无破损。
2. 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工作环境和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材质和规格。
3. 学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更改或擅自移除。
4. 动态监测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和状况,确保其有效性。
5. 及时更换损坏或超期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6. 对于紧急情况和特殊工作场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4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是指为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劳动意外事故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1. 劳动保护用品的认定和配备: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确定需要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的类型和数量,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必要的保护。
2.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劳动者必须按照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拆卸、损坏或不按规定使用。
3. 劳动保护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劳动者应当按照使用说明书或相关规定,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效果。
4. 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换和更新: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到期或者出现损坏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或更新。
5. 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和教育:雇主应对劳动者进行关于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6. 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7.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处理:对于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企业和劳动者,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的国家、地区和行业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般性的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二)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各种防护设备、防护用具、劳动保护用品等,用于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免受各种危害和伤害。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将其公布在明显位置,使劳动者知悉和遵守。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选择、购买、验收和管理。
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限及责任等内容。
劳保用品领用规定
劳保用品领用规定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此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员工能够安全工作并遵循劳动保护措施。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公司员工。
二、领用程序
1. 员工应在劳保用品管理部门领取所需劳保用品。
员工需要填写领用申请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姓名、工号和所需劳保用品的类型和数量。
2.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将根据领用申请的需求审核并核准领用。
一旦核准,劳保用品将发放给员工。
三、劳保用品的归还和更新
1. 当劳保用品损坏、过期或无法再使用时,员工应立即归还管理部门,并填写损坏报告。
2. 若员工需要更新劳保用品,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说明更新原因。
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发放更新的劳保用品。
四、员工责任
1. 员工应妥善保管所领取的劳保用品,不能私自销售或转让。
2. 员工应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并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法规。
3. 员工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劳保用品的损坏或需要更新的情况。
五、违规处理
若员工违反本规定的任何内容,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和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为公司劳保用品领用规定,希望员工遵守并配合执行。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解释,请咨询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指的是为了防止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事故伤害和职业病损害,而由用人单位配备的防护用品和设施。
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并向劳动者免费发放。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与发放第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性质、工种和劳动条件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定期评估并更新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所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并具有有效的防护性能。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并保证其完好无损。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测和维修,并及时更换损坏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九条对于有符合条件,需要使用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个体化配备。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和管理制度,详细记录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发放情况。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第十一条劳动保护用品应当由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方法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二条劳动者在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当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十三条劳动者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私自借用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劳动者在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报告用人单位,并停止使用。
第十五条劳动者不得私自拆卸或改变劳动保护用品的结构或功能。
第十六条劳动者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时,应当参加相应的培训,掌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方法。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未按规定配备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由劳动保护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对单位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劳动者私自转借或私自改变劳动保护用品的结构或功能,经劝告不改正的,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作环境卫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发放管理。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1.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毒面具、耳塞、防护眼镜等。
2.劳动防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滑鞋、防护服等。
3.工作场所防护设施:如安全警示标识、消防设备等。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1.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任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计划。
2.劳动保护用品应当与员工岗位相匹配,确保其功能和防护效果。
3.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前,员工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了解其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1.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切不可私自取下或随意更换。
2.劳动保护用品出现破损或失效时,员工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要求更换。
3.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应当以集体安全为重,不得有个人行为或哗众取宠的行为。
4.劳动保护用品的销毁应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不能随意丢弃或私自收取。
六、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2.劳动保护用品应有专门的储存场所,保持干燥、清洁、整齐。
3.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劳动保护用品,及时修理和更换失效的用品。
4.员工应当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拆除、损坏或漏用。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发放管理规定的员工,将依据企业内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2.违规行为严重的员工,将给予严厉处罚,直至终止劳动合同,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部分纳入企业规章制度,需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可以有效管理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环境,实现劳动保护的目标。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5篇)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与范围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政策,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防护用品的管理。
2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____号)《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国家其他有关规定3职责3.1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制定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采购计划,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
3.2采供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管理程序与要求____分类4.1.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1.2特种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4.1.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4.2计划、采购及验收4.2.1计划4.2.1.1各部门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部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报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核,安全生产技术部根据库存数量和经审核后的部门计划定期提出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
4.2.1.2如有急需或计划外增加防护用品的单位,库存量不够时,需用单位可直接做计划(计划须单列),经安全生产技术部登记备案(盖章)后,直接报采供部采购。
未经安全部门登记备案,供应部门不得受理防护用品计划表。
4.2.1.3特殊情况下(高温、特异体型劳保用品、零星购置等临时急用),必须由使用单位向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安全生产技术部安排有关部门购置。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38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部发138号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包括个体防护用品和集体防护用品。
第三条:个体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个别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的劳动
用品。
第四条:集体防护用品是指用于保护劳动者集体安全和健康的劳动用品。
第五条: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供应应当保证质量合格、性能良好,并具有
相应的防护效果。
第七条:雇主应当根据劳动风险评价结果,确定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
第八条:雇主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清单,明确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定期更新。
第九条:雇主应当采购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条:雇主应当建立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发、领用和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雇主应当组织劳动者参加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培训。
第十二条:劳动者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确保劳动保护
用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有效性。
第十三条:劳动保护用品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第十四条: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雇主有责
任提供。
第十五条:雇主在劳动保护用品供应上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内容,旨在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四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以防范、控制和保护作用的设备、用品、药品和消防器材等。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管理。
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选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更新和替换老化、损伤、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分类和标准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按其用途和领域的不同,分为职业防护用品、生活防护用品和应急防护用品三类。
第七条职业防护用品是指用于特定职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场所中受到特定劳动危害的防护用品。
职业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生活防护用品是指用于劳动者在劳动现场以外的生活场所或普通生活中,防范和减轻常见伤害风险的防护用品。
生活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应急防护用品是指在事故、灾难或突发事件等非正常情况下,为劳动者提供临时性的防护措施和救护设备的防护用品。
应急防护用品应当符合相关应急救援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的要求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的需求计划,并确保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和更新等工作,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法定程序购买劳动保护用品,并保留相关购买凭证和技术参数,以备查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试验和鉴定,确保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劳动者的使用权利和义务,强化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劳保用品领用规定(三篇)
劳保用品领用规定劳保用品是指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而配备的一系列个人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
劳保用品的领用规定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详细阐述劳保用品领用的相关规定。
一、领用范围和对象1. 领用范围劳保用品的领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安全绳、耳塞、防护面罩等。
2. 领用对象劳保用品的领用对象包括在企业工作的所有员工,无论是在生产线上还是在办公室内工作的员工均可领取劳保用品。
二、领用程序和要求1. 领用程序(1)填写领用申请单:员工需要填写劳保用品领用申请单,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岗位、需要领取的劳保用品种类和数量等。
(2)审批领用申请单:领用申请单需要经过上级主管的审批,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3)领取劳保用品:员工凭借经过审批的申请单到指定的领用点领取劳保用品。
(4)登记领用记录:领用点需要详细登记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种类、数量和领取日期等信息。
2. 领用要求(1)领用数量:领用数量应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员工不能超过所需数量。
(2)领用周期:根据劳保用品的使用寿命和消耗情况确定领用周期,以确保及时更换和更新劳保用品。
(3)领用义务:员工领用劳保用品后,应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给他人使用。
三、领用标准和配备要求1. 领用标准(1)标准符合性:劳保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2)合理性:劳保用品的类型和数量应根据岗位的作业特点和危害程度合理确定,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2. 配备要求(1)个人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殊要求和不同工作环境的危害程度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耳塞等。
(2)劳动保护用品: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如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确保在工作过程中不受到机械、化学物品和电气等危害的伤害。
(3)专业性用品:对于特定岗位或特殊工种的员工,应配备专业性的劳保用品,如防护面罩、安全绳等。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劳动者采购、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第三条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依法进行程序和管理。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需求,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采购计划,并报经上级部门核准。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通过合法渠道和正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与供应商签署购买合同。
第六条采购劳动保护用品的品质、性能、功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劳动者的生产安全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发放和使用管理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益。
第八条劳动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单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规定。
第九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应以无偿方式进行,劳动者不得要求购买或者承担相关费用。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保证物资的数量和品质满足劳动者需求。
第十条劳动者要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佩戴、穿戴和使用。
对于特殊环境下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必须坚决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者要妥善保管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转让或者私自修缮。
对于破损或者失效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的劳动者,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对于故意损坏、挪用或者转让劳动保护用品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劳动保护用品应及时更换。
第四章监督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采取警示、限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导致劳动者人身安全和健康受到损害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并可能出现相关法律责任。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3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配备的各类防护设备和用品。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可以制定以下制度:1. 用品发放制度:明确用品的类别、配备标准、发放程序和责任主体。
用品类别包括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配备标准可以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根据工作风险程度和特殊要求进行调整。
2. 用品使用制度:规定劳动者在特定工作场景必须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明确佩戴的时间和方式。
劳动者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佩戴,不得私自取下或减少防护措施。
3. 用品检查和维护制度:规定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并对有损坏或过期的用品及时更换。
同时,要求劳动者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如清洁、消毒、充电等,确保用品的功能正常。
4. 用品记录和报废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记录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维修情况,及时更新和跟踪使用情况。
当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寿命或出现无法修复的损坏时,应及时报废并更新。
5. 培训和宣传制度: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加强劳动防护宣传,通过宣传栏、通知、培训资料等形式向劳动者介绍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可以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保护,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依据,发放制度、期限和管理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目的2.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2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象3.1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____项目中短期劳务派遣员工。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4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1. 依法佩戴: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定行业或工作场所的工人必须佩戴特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2. 注意维护:劳动防护用品需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功能正常。
如安全帽的带子是否完好、防护眼镜是否有损坏等。
3. 适当使用:根据工作环境的特点和风险程度,选择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
例如,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需要佩戴防护服和防毒面具等。
4. 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应正确地佩戴在身上,确保其能够提供有效的保护。
如安全帽需正确调整帽带,防护眼镜需整齐地戴在鼻子上方等。
5. 定期更换: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特别是在经过严重污染或有损坏的情况下,应立即更换。
6. 注意储存:劳动防护用品需储存在干燥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等。
总之,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措施,根据具体情况,工人和雇主应遵循相应的使用规定,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2)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根据工作环境和工作性质确定适当的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2. 使用前必须对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无损,如安全帽不能有破损或变形,防护眼镜不能有划痕等。
3. 在工作时必须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如安全帽要调整到合适的位置,防护眼镜要佩戴稳固等。
4. 不得私自修理或修改防护用品,如安全帽不能随意改变结构,防护口罩不能剪裁或改变过滤材料等。
5. 防护用品的维修和更换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流程进行,不能超时使用或使用失效的防护用品。
6. 在特殊工作情况下,如腐蚀性物质暴露、高温作业等,应选用特殊的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接受专门的培训。
7. 使用防护用品时应注意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并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现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可能因国家、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使用前需要遵守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年限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是指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劳动防护用品能够发挥预期作用的时间或使用次数的最大限制。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规定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身体,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合理利用资源的一种方式。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规定通常是根据不同用品的特性和使用环境来制定的。
下面将对一些常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年限规定进行介绍。
1. 头盔:劳动防护头盔通常使用年限为3-5年。
头盔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头部免受坠落物和碰撞的伤害,但是头盔的材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老化,因此使用年限一般为3-5年。
2. 防护眼镜:劳动防护眼镜的使用年限为1-3年。
防护眼镜主要是为了保护眼部免受尘埃、飞溅物和化学物质的侵害,但是眼镜的透明度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因此使用年限一般为1-3年。
3. 防护耳塞:劳动防护耳塞的使用年限通常为6-12个月。
耳塞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噪音对听力造成的伤害,但是耳塞会随着时间的使用而变形、损坏,因此使用年限一般为6-12个月。
4. 防护手套:劳动防护手套的使用年限为6-12个月。
手套的主要作用是保护手部免受化学品、刺伤和磨损的侵害,但是手套会随着时间的使用而磨损,因此使用年限一般为6-12个月。
5. 防护服:劳动防护服的使用年限为1-3年。
防护服的主要作用是保护身体免受危险物质和高温的侵害,但是服装的材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老化,因此使用年限一般为1-3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使用年限仅仅是一个参考值,具体的使用年限还需要根据生产厂家的推荐以及使用环境的不同进行评估。
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还应严格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和保养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其性能和使用寿命。
此外,定期检查和维修劳动防护用品,及时更换损坏的用品也是非常重要的。
劳保用品规定
劳保用品规定劳保用品是指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使用的各类设备、器具、用品等。
劳保用品的使用对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它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工作事故的发生,降低职业病的发病风险。
为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劳保用品规定,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
在中国,劳保用品的规定主要由《劳动法》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根据这些规定,雇主有责任和义务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保用品。
具体规定如下:1.头部防护:对于可能发生头部受伤的工种或环境,雇主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如建筑工地、高空作业等。
2.眼部防护:对于可能产生眼部伤害的工作环境,雇主需提供眼镜、护目镜等防护设备,如电焊、激光作业等。
3.呼吸道防护:雇主应根据工作环境的危害程度和特点,提供合适的呼吸道防护设备,如防尘面具、防毒面具等。
4.手部防护:雇主需要根据工作性质和危险因素,提供适当的手部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护手套等。
5.足部防护:在可能造成足部伤害的工作场所,雇主需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鞋、防滑鞋等。
6.身体防护:对于一些特定的工种或环境,如高温、高压、放射性等,雇主必须提供适合的防护服、防辐射服等。
7.听力保护:对于噪音环境下的工作场所,雇主应提供合适的耳塞、耳罩等听力防护设备。
劳保用品的选用和管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相应的合格检验、认证程序。
同时,劳保用品还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以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效果。
在工作场所,劳保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是每个劳动者的义务和责任,雇主也有责任对劳保用品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总之,劳保用品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雇主有责任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保用品,劳动者有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
只有充分重视和执行劳保用品规定,才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劳保用品使用规定
劳保用品使用规定一、劳保用品的选择根据不同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合理选择劳保用品,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例如,在高温、高噪音等特殊环境下,应选择耐高温、防噪音的劳保用品;在有机溶剂等有害物质接触较多的工作场所,应选择具有防护性能的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
二、劳保用品的使用1.员工在进行相关操作时,应正确佩戴相应的劳保用品,且佩戴位置、使用方法要正确无误。
2.劳保用品应用于一人一用,严禁共用。
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口罩等应定期更换,以确保其持续的防护能力。
3.使用劳保用品时,应注意检查其是否存在损坏或失效情况,如有,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三、劳保用品的保养和管理1.劳保用品的保养是确保其使用寿命和效益的重要环节。
如安全鞋应定期清洁、除臭,并检查鞋底磨损情况;防护耳塞应用清洁剂清洗并放置在干燥通风处等。
2.劳保用品管理包含库存管理和领用登记两个方面。
应做好库存管理,确保各类劳保用品的储备充足,避免物品短缺。
员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应填写领用登记表,并及时归还或补充。
四、劳保用品的更新和报废1.劳保用品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损坏、失效或超过有效期,应及时更新。
劳保用品的更新由劳保用品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员工始终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
2.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进行分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可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回收或交由专门的废品处理机构进行处理及销售。
五、劳保用品的培训和宣传为了提高员工对劳保用品的认识和正确使用,应进行相关培训和宣传。
培训内容包括劳保用品的种类、使用方法、保养和管理等。
同时,还可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提升员工对劳保用品的重视和使用意识。
六、劳保用品监督与检查为确保劳保用品规范使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与检查机制。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各岗位、各区域的劳保用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整改。
劳保用品的使用规定对于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以上规定,制定相应的劳保用品使用制度,落实到每个员工,并加强对劳保用品的培训和宣传工作,确保员工充分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劳动保护佩戴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包括在岗职工、实习学生以及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劳动保护用品的种类及佩戴要求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一)头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帽配件等。
(二)眼部防护用品:防尘眼镜、防化学眼镜、防辐射眼镜等。
(三)呼吸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四)手部防护用品:防割手套、绝缘手套、耐酸碱手套等。
(五)脚部防护用品:防砸鞋、绝缘鞋、耐酸碱鞋等。
(六)听力防护用品:耳塞、耳罩等。
(七)高温防护用品:隔热服、隔热手套等。
(八)低温防护用品:保暖服、保暖手套等。
(九)特殊作业防护用品:潜水服、防辐射服等。
第五条佩戴要求:(一)职工在作业前,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过期、破损、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品。
(三)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时,应确保其功能正常,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
(四)职工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章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与更换第六条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一)新入职的职工,应在入职培训中接受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培训,并按照规定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在岗职工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更换或补充劳动保护用品。
(三)因工作性质或岗位变动,职工需要更换劳动保护用品的,应及时办理更换手续。
第七条劳动保护用品的更换:(一)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到期或损坏后,应及时更换。
(二)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劳动保护用品损坏或不适,应立即更换。
(三)单位应定期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不适的,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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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1、职责1.1、安全员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的正确性,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班组长1.2.1对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岗前教育,使新员工或转岗、复岗员工能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生产过程中,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生产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佩戴,对违规者进行纠正、批评和教育,并按规定处罚。
1.2.3对重点危险生产部位,生产前根据作业内容和环境的特点,安排和指导生产人员按相关规定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并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生产人员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1.3生产人员1.3.1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了解各类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使用特性等,学会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确保正确佩戴使用。
1.3.2 不得私自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变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和超出其本身功能特性范围挪为它用。
1.3.3 主动接受管理人员对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佩戴的正确性和使用的适合性等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出整改。
1.3.4 生产作业前必须积极主动自检劳保防护用品的完好性,有权拒绝佩戴质量受损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劳保防护用品,有权拒绝使用性能与生产作业内容和生产环境特点不相符的劳保防护用品。
1.3.5 使用者必须认真爱护和保管好个人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劳保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
2、实施2.1劳保防护用品的管理2.1.1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2.1.2使用者不得涂改劳保防护用品的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挪作他用。
2.1.3 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1.4使用者在调离工作岗位,或借用劳保防护用品期满后将劳保防护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劳保防护用品保管室,另外对于劳保防护用品超出使用年限的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2.2安全帽使用规定2.2.1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与帽顶的空间至少要有32毫米能使用。
2.2.2使用时,不得把安全帽歪戴在脑后,以防降低安全帽冲的作用。
2.2.3使用时,安全帽要系结实,否则就可能身体倒下或物体坠落时,由于安全帽掉落而起不到防护作用。
2.2.4帽体顶部除了内部安装了帽衬外,不得为了透气而随便开孔。
2.2.5 禁止使用者在生产作业场所随意摘除安全帽,以及把安全帽作为凳子垫地骑坐,以防破坏安全帽的性能。
2.2.6要定期检查帽体有无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的现象,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及时更换新帽。
2.2.7凡在传动机构处露的场所,其作业工人,特别是长辫子或长发的女工必须配戴工作帽,把长辫子或长发裹在帽内,防止长辫子或长发被绞进机内而造成伤亡事故。
2.3工作服使用规定2.3.1各员工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选用不同的工作服。
2.3.2风、电焊工必须使用耐火工作服,不得穿短衫、短裤工作服。
2.3.3员工不许穿背心、短裤上班;2.3.4夏季每人每年2套、秋季每人每2年2套、冬季每人每2年1套。
2.4工作鞋使用规定2.4.1起重工、搬运工必须使用护趾安全鞋。
2.4.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绝缘鞋,特别是高压绝缘鞋要保存在避光、干燥的专用架上,要定期作绝缘经检测和保养维护。
如发现受潮或磨损严重,禁止使用。
2.4.3在被油腻污染的作业现场,要使用耐油性合成橡胶制作的防滑鞋。
2.4.4在潮湿的地面、积水或溅水作业场所,生产人员必须穿安全可靠的绝缘水鞋。
2.4.5凡进入生产场所人员不得穿拖鞋、露趾凉鞋和高跟鞋;每个人2套,每1年更换1次。
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2.5安全带使用规定2.5.1安全带必须具备的条件22.5.1.2必须有足够的强度来承受人体掉下时的冲击力。
2.5.1.3可防止人体坠落致伤的明显限度(即它在某一限度前就能拉住人体,使之不再往下坠落)。
2.5.1.4安全绳的长度一定不能超过作业容许的最短长度。
2.5.2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和临边位置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使之生根牢固,扣挂安全带时必须使绳扣形成闭环扣带。
2.5.3安全带的使用与维护2.5.3.1高挂低用。
将安全带的绳扣挂在高处,人在下面工作。
2.5.3.2不得将安全带挂在作业架护栏绳上、作业架跳板网面上或钩住钢板边。
2.5.3.3注意保持绳上的保护套完好,以防绳被磨损,若发现保护套丢失,需要加上后再用。
2.5.3.4要经常检查安全带的缝制部分,必须详细检查捻线是否发生断裂和磨损,以及检查安全带是否断股或腐蚀,要保证安全带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6手套的使用规定2.6.1电工必须使用绝缘手套。
2.6.2平时帆布手套每人每月2付、短橡胶手套每人每月2付、长防酸手套每个班组每月2付。
检修期间按照实际情况重新发放。
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
2.7、防护眼镜的使用规定2.7.1每人每年1副。
换领时必须以旧(坏)换新,依一换一;2.7.2防护眼镜必须按出厂时标明的遮光编号或使用说明书使用。
不准使用镜片已有裂的防护镜。
2.8防护面罩的使用规定凡是工作现场有粉尘、毒性气体、具有酸碱特性的产品,生产人员必须佩戴面罩。
2.9凡购买的劳保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必须有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劳保防护用品必须有劳动部门签发的检验合格证。
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3.1由安全技术部在充分调查了解各工种实际需求(主要按所处环境的危险危害因素而定)的基础上确定各工种的发放品种,然后根据其质量及其他有关信息制订发放周期,综合以上两点制定发放标准。
在执行其发放标准过程中,应定期深入现场了解其质量情况,综合其反馈意见,提出其修改意见。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以上发放标准制定及其修改,均需经安全技术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颁布。
3.2凡正式新工,经公司级、部门级安全培训结束正式分到班组后,均应到安全技术部办理《劳保卡》,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员工《劳保卡》发放当季厂服两套(每年的5-10月发夏服,其他时间发冬服)、工作鞋一双,并对其发放情况进行登记(注:1、新工待正式上岗一周后再发厂服,短临进厂时不发厂服;2、工作服费用及其退款规定见人力资源部有关规定)。
3.3大件劳保用品(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等)由员工本人凭《劳保卡》和考勤卡(一卡通)到仓库刷卡(电脑记录)领取(领新工作服时必须按“以旧换新”原则交旧服给物料部销毁)。
其他日常领用的劳保用品由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安全技术部每月提供的《劳保用品月度发放明细表》,通知各部门的班组长统一到仓库领取。
各班组长应按发放标准发到个人。
凡不按规定发放的,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员工发生跨岗位的调动,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将调动信息输入系统。
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物料配送部要共同维护系统并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其中工种名称,劳保用品发放代码应及时跟进、调整。
待下次发放周期时按新工种领用相应的劳保用品。
3.4不论是新正式工、临工进厂时上岗前还是其在职期间的换岗前,其所在部门均应及时为其提供相应岗位的劳保用品。
凡办理了《劳保卡》的其大件按本规定中的第4.3条的办法领用;其他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统一填写《劳保用品零星发放申请单》(见附表四),交所在部门经理审核、安全技术部审批并填写《领料单》后,由各专兼职安全员去物料部统一领取按其申请单内容发放。
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标准,以公司颁发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为依据。
如出现电脑系统和书面发放标准不统一时,应以书面文件标准为依据。
发放人员不得以电脑故障为由拒绝发放。
3.5员工在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规定的周期内,因公司放假或其他各种原因而未能领用劳保用品的,其发放周期相应顺延;凡已呈报工伤的,由安全保技术部及时通知物料部停发其工伤治疗休息期间相应的劳保用品,待复工后再顺延发放。
3.6考虑到有时虽工种相同但所处环境不同,或虽不是操作工但却接触其危害、危险因素,则须根据其实际所处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对各类人员发放的品种、周期由安全技术部确认并把关。
由使用部门指定的专人按本规定中的第4.5条的有关零星品发放办法领取。
4、使用过程中的管理4.1安全技术部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开展有关使用、保养、维护等方面知识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各班组长在为新工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时,应具体指导新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4.2不论是新工上岗、还是在职员工的转岗(包括临工),所在部门必须在其上岗前为其备齐相应的劳保用品,否则不得被安排上岗。
一经发现按“违章指挥”处理。
4.3凡已领用了劳保用品的,不论何时,在上岗时应按要求(劳保服着装应满足规定的着装要求)正确佩戴好相应的劳保用品。
否则,凡安全人员检查发现有未使用的或未正确使用的,将按“违章作业”予以扣罚;4.4:所有领用劳保的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其保养、维护工作。
因各种原因导致无劳保用品使用的,则由本人及时出原价的100%金额在公司购买。
其购买程序为:先到物料配送部仓管员处开具《自购劳保用品缴款单》(见附表五),去财务管理部签章后再交物料部,由物料部仓管员凭有财务部的签章才予发放。
由物料部仓管员定期报名单给财务部,财务部核对后从购买者的工资(奖金)中扣除。
4.5凡特殊防护用品,对其防护效果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由安全技术部根据各种防护用品的使用周期组织普查,并登记在《特种防护用品使用效果登记表》(见附表六)上。
凡检查发现已无防护效果的或员工平时反映无防护效果的经确认后予以报废交物料部销毁,其使用者应及时出原价的100%购买新品(其程序同第二十二条的购买程序)。
4.6质量跟踪:安全技术部通过对其质量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听取物料配送部、各使用部门反馈的有关质量、用量的信息(由使用部门填写《劳保用品使用质量反馈单》(见附表三)交给安全技术部,安全技术部定期向员工代表开展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的调查,及时收集、汇总员工意见,将汇总情况反馈给资源采购部以逐步提高其采购工作质量。
5、其他方面5.1劳保用品的退还领用劳保用品的员工离厂,应到物料配送部办理劳保用品退还手续。
物料配送部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结算劳保用品,凡没有使用过的劳保用品可以退库,已经使用过的不予退回,并由仓管员根据劳保用品领用周期和成本价,按月扣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