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最简单的验收申请范文(通用14篇)
最简单的验收申请范文第1篇一、工程完成情况: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由xx县房建公司十一项目部于XX年11月15开工建设,XX年3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6个月,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土建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器设备安装工程。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
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xx县xx家园1、2#楼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XX年X月X日进行,验收地点在XXXX,参加单位有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
综上所述,xx县xx家园1、2#楼工程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安排正式验收。
xx县房建公司项目部最简单的验收申请范文第2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11月13日织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我矿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做到“五落实”,即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逐一进行排查治理,现就检查出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请你局对我矿进行检查验收为盼!特此申请。
织金县滥坝煤矿20XX年11月17日申请验收报告尊敬的县扶贫办:xxxxxxxxxx2013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汽车驾驶专业),74人已完成培训,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申请县扶贫办对我们的工作进行验收。
特此申请xxxxxxxx......申请验收报告范文......申请验收报告甲方名称:我公司承建的(工程名称),2017年5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包括河堤、渠道等工程,在县农大办,监理公司和施工处共同监督管理下,工程于2017年7月全面竣工,完成了各项......篇1:工程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格式附件:工程项目验收申请报告格式工程项目验收自查工作报告格式××工程项目验收检查工作组成员签字表篇2:关于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关于项目竣......申请验收报告消防大队:我单位位于杭州市(前面写明工程详细地址)(前面写明工程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层数、建筑高度、耐火等级、建筑物性质);现已竣工,拟投入使用,所有资料已齐全,特......最简单的验收申请范文第3篇新疆电力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兹有我单位负责建设项目石城子一级水电站工程、石城子二级水电站工程,已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任务书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预算
申报书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制
说明:1、职称分类:A、正高级 B、副高级 C、中级 D、初级 E、其他。
填表说明:
1、单位类型分为:A、承担单位(即第一承担单位); B、合作单位(即合作承担单位);请手动设置为横表打印。
2、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单位若已三证合一请填写单位社会信用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
自筹经费来源证明
(单位全称)为(项目名称)提供万元的自筹资金,资金来源为:其它财政拨款万元、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含其它承担单位自有货币资金)万元、其他资金万元。
自筹资金主要用于:(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证明!
申报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财务专用章):
年月日
备注:自筹经费是指项目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从不同渠道,在项目立项至结题验收的执行期间提供的货币资金;主要用于与项目研究任务完成相关的支出。
(1)其他财政提供的经费,需提供财政证明。
(2)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需提供单位证明。
(3)其他渠道提供的资助,需提供依托单位证明。
(4)有多个单位共同提供自有资金的,每个法人单位提供自己的单位证明。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7.01•【字号】川科人〔2021〕35号•【施行日期】202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川科人〔2021〕35号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的验收管理,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5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厅持续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截至2021年1月31日,到期(含逾期)未验收的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
项目验收清单详见附件。
二、验收内容1.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及应用效果,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等;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和学术价值等实施绩效。
2.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包括:资金到位、拨付与使用情况,预算执行与调整情况;根据会计核算及资金使用情况,确定项目专项资金结余等情况。
三、验收方式专家验收方式主要有会议验收和现场验收,可根据项目特点和验收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
(1)会议验收。
组织专家采取会议形式,在审阅材料、听取汇报、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形成验收评价意见。
(2)现场验收。
组织专家在项目实施现场召开验收会,开展现场核查,审阅相关资料,并对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形成验收评价意见。
四、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项目验收申请表(应填写科技报告的项目,请先完成科技报告),经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审核后,按要求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四川省医学类科研项目结题与验收流程
六、省医学会项目结题
七、院基金项目结题
• (一)博士基金结题考核量化指标(达到其中一条即可): • 1. 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与研究方向相同的其他国 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 •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SCI收录 论著1篇(不包括网络版、会议论文)。且文章通讯作者 第一单位须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 四川省人民医院。
• (一)成都市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版本号); • (二)附件要求: • 1.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 2.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 3.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重大、重点项目); • 4.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五、省中医药管理局结题
五、省中医药管理局结题
1、《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
2、 项目研究技术资料及作为附件的反映项目进展 的典型照片、图片、图例等; 3、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4、 单位档案部门出具的归档证明。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 1、登录ISIS系统,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项目结题报告》 • 2、资助经费不得有结余经费
• 3、在线提交后系统生成的PDF版本,下载并打印 结题报告(注意核对封面的版本号)
二、省科技厅项目验收
二、省科技厅项目验收
• • • • •
1.验收申请表 2.验收报告 3.研究总结报告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5. 项目支出明细帐(5000元及以上支出须提供原 始记账凭证复印件,专家咨询费或者劳务费每一笔 都要附记账凭证以及有姓名、电话、单位、职称、 身份证号的签领单。) • 6.委项目结题
三、省卫计委项目结题
• 1、省医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 2、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变更或结题情况报告表(纸质 版和电子版); • 3、科研课题经费结算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 4、发表论文复印件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调整规程(试行)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调整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调整事项,明确项目(课题)调整程序及相关主体职责,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调整是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在立项过程及执行周期内,对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负责人、验收时间、经费预算等事项的变更及项目(课题)的撤销或终止。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一经批准立项,原则上不予调整。
确需调整的,按本规程执行。
第二章调整事项第四条项目(课题)有关事项调整。
(一)承担单位及合作单位变更。
1.因承担单位股权变更、工商更名、合作单位业务调整等情况,影响项目(课题)实施、需对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调整的,可变更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合作单位;2.项目(课题)负责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原单位及现所在单位均同意变更,且现所在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具备完成该项目(课题)的相应条件,可调整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二)负责人变更。
项目(课题)负责人因出国定居、重大疾病、死亡、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主持该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经项目承担单位申请且调整后不影响项目实施,可调整项目(课题)负责人。
青年科技基金、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等人才类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更换,无法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的,按照项目(课题)终止处理。
(三)验收时间变更。
根据项目(课题)执行情况,需要延长项目(课题)执行期,可在项目到期前1 个月申请延期验收,延期时间最长为一年。
第五条经费调整。
(一)项目(课题)预算总额(含自筹经费)调整。
因项目(课题)实施需要、环境变化等原因,或依据项目(课题)中期检查、巡视检查、绩效评估(考核)等检查、评估结果,需对项目(课题)预算总额作相应调整。
(二)项目(课题)合作单位预算调整。
合作单位之间预算调整;增加或减少项目(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
(三)项目(课题)预算科目间调整。
1.项目(课题)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的调整;2.项目(课题)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一般不予调增。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篇一:20XX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试行)附件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内部工作规范(试行)》、《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XX】192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20XX年第27次党组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批复的项目预算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为依据,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三条财务验收工作由条件财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整个项目验收工作衔接。
财务验收可先于项目验收开展,也可以与项目验收合并进行。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在认真清理帐目、正确计算项目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及时向业务处室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业务处室向条件财务处转交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并商定验收事宜。
第五条为确保财务验收的质量,财务验收前必须完成财务审计工作。
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工作根据项目专项经费金额分别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
(一)专项经费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由内审机构或财务部门进行内部财务审计。
(二)100-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项目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承担单位从科技厅批准开展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择,进行项目财务审计,主要审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
(三)专项经费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含300万元),由条件财务处在接到财务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财务专家的组织分为以下二种方式进行: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业务处室在科技厅财务专家库内选择财务专家参加项目验收专家组,并提出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条件财务处在科技厅财务专家库内组织财务专家(不少于2人)参加项目验收专家组,提出独立的财务验收意见,报条件财务处备案。
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验收报告
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项目
验收报告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O年月
验收报告填写和打印说明
1.填写验收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验收报告的各个部分都需填写,原则上不能有空白;确实无法填写的内容,请一律用“/”表示。
3.验收报告须由项目承担单位通过网络在线填写(其中第七、八、九项验收完成后补填),在线上报。
4.验收报告需项目承担单位报省科技厅审查合格后,用A4纸打印一式3份,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必须确保网上的电子文档与最终打印稿一致),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后,报项目分管处室1份,同时送四川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1份,项目承担单位留存1份。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7.28•【字号】川科政〔2022〕4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科政〔2022〕4号各市(州)、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保障四川省科技计划组织实施,规范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号)要求,我们制定了《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7月28日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管理职责第三章项目申报与立项第四章项目实施与过程管理第五章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与成果管理第六章监督与保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四川省科技计划顺利实施,实现科学、规范、高效、公平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精神,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科技计划由省级财政资金设立,重点资助为增强我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全社会创新创造等,开展的基础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等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条四川省科技计划按照计划、专项、项目分层次管理。
市级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和验收报告
XXXX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立项编号XXXX-S-54(4/4)立项金额 3.00万元项目名称基于XXXX及应用平台建设起始时间XXXX年4月终止时间XXXX年12月项目完成单位XXXX项目负责人XXXX 联系人申请验收时间XXXX年5月2日联系电话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清单1、项目申报书;2、项目计划任务书;3、项目验收书;3、支撑材料;3.1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复印件1份3.2项目试用证明3份3.3软件平台截图证明4、资金使用说明项目承担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年月日归口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市科技局意见(签章)年月日注:1、归口部门签署意见时,请对验收方式提出建议,包括:①会议审查验收;②实地考察验收。
2、市科技局意见栏由该项目主管科室填写,须注明是否同意组织验收。
如果同意组织验收,请注明“市科技局主持验收”;或者“委托归口部门主持验收”;并对归口部门意见中对验收方式的建议进行审批。
如不同意验收,须注明理由。
XXXX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立项编号:X XXX-S-54(4/4)项目领域:科技服务项目名称:基于XXXX及应用平台建设承担单位(盖章):X XXX项目负责人:X XXX联系电话:归口部门:X XXX立项经费:3.00 万元项目起止年限:X XXX年4月 - XXXX年12月XXXX市科学技术局制(XXXX版)一、项目验收信息表项目完成情况达到预期指标主持验收的单位XXXX验收专家组组长姓名:徐丽萍职称:副教授工作单位:XXXX1.参加项目研发人员情况:项目研发人员总数其中其中其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博士硕士在校研究生留学归国人员外籍人才91500000 2.若经计划主管部门审定,对合同书中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请选填调整的内容:调整目标,调整资金投入3.产学研合作情况:合作单位名称合作单位性质合作形式XXXX市火印文化传播中心企业技术开发,其他4.项目已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与知识产权情况:成果转让数合同数( 项) 0已商品化成果数(项)0成果转让合同额( 万元) 0.00实际应用成果数(项)0获奖情况合计(项)其中获国家级奖获省部级奖获市级奖0000取得知识产权0 项专利情况专利申请数(项)其中专利授权数(项) 其中:发明发明实用新型00000已发布或备案的技术标准(项)合计企业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000000报告论文发表数(篇)其中:国内其中:国外著作数(部) 其中:国内其中:国外220000计算机软件(个) 新产品(个) 新材料(种) 新工艺(项) 新装置(套) 10000示范点(个) 中试线(条) 生产线(条) 减少排污量(吨)0000引进技术(项) 引进人才(名) 培养人才(名) 增加就业(人)组织科技培训(人次)0025025农业新品种(个)促进农民增收(万元)农业成果扩散面积(亩)其他成果扩散企业数(个)试验基地建设(个)00.000005.通过项目实施已取得直接经济效益情况:当年新增产值当年新增利税当年新增销售收入当年新增创汇总产值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0.00万美元0.00万元项目实施期累计新增产值项目实施期累计新增利税项目实施期累计新增销售收入项目实施期累计新增创汇总利税0.00万元0.00万元0.00万元0.00万美元0.00万元6、通过实施项目当年节约成本: 0.00 万元,项目实施期累计节约成本:3.00 万元。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09.06.03•【文号】国科发计[2009]267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267号)为贯彻落实《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和《“十一五”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科技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于2005年底启动了首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以下简称“平台”)项目。
经过3年实施,首批平台项目基本完成了预期建设任务,初步实现了开放共享,有效支撑了各类创新活动的开展。
为全面掌握平台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平台建设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定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批平台项目的验收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验收对象为2005年以来启动的有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及子项目(附件1)。
二、验收依据验收依据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项目(年度)任务书(包括相关补充协议)以及项目经费批复文件。
三、验收内容验收内容为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及考核指标实现情况,包括项目的组织管理及其制度建设情况、部门和单位间的协作情况、资源整合的数量和质量、资源信息化及汇交情况、标准规范制定和落实情况、人才队伍培养情况、平台开放共享和运行服务情况、平台对创新活动的实际支撑服务效果、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四、验收程序本次验收工作由我部具体签订项目任务书的有关司组织开展。
依据子项目设立情况,采取分层验收。
1. 对于不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汇总验收所需材料后,通过牵头部门向我部有关司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函及相关材料,由我部有关司直接组织开展验收。
2. 对于下设子项目的平台项目,先由总项目牵头部门会同子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子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7期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19〕10号各市(州)、扩权县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川府发〔2017〕5号)、《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预〔2017〕4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际,财政厅、科技厅制定了《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8月28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川府发〔2017〕5号)、《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川财预〔2017〕4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财政厅、科技厅共同管理,用于支持我省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开展科技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能力建设、科技示范推广、科技服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等科技活动的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根据国家和我省制定的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科技创新规划、年度科技重点工作部署和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结果安排。
第三条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是在四川省境内注册或位于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9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17期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单位,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科技事项承担或合作的省内外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以下简称市质监系统,的科技项目管理工作,保证科研工作有序开展,促进质监系统科技进步和技术能力的提高,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由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成都市质监局,科学技术处批准立项和组织的科学技术研究活动。
第三条市质监系统科技项目实行分级管理。
,一,省(部)、市级及以上科技项目的管理,有国家、上级有关部门项目管理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向成都市质监局局备案,无明确规定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二,对成都市质监局立项的科技项目,含市局下达、技术机构申报两种形式,的管理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三,成都市质监局直属的技术机构内自立的科技项目由各单位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应每年一次报市局备案。
第四条局级科技项目实行ABC分类管理。
科技项目由成都市质监局组织立项评审、项目验收和监管.,,,,一,有较大规模、较大影响力和技术难度或地方政府重点关注的重大项目列为A类管理,项目的评审和验收由成都市质监局或任务下达部门主持。
,二,对有一定规模、影响力和技术难度的科技项目的项目列为B类管理,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可委托除承担单位之外的第三方组织主持。
,三,对规模、影响力和技术难度等一般的科技项目列为C类管理,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可委托承担单位自行主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质监系统科技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实施、监督、项目验收和项目经费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成都市质监局科学技术处,以下统称“市局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市质监系统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履行如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二,负责对市质监系统科技工作的组织与管理,,三,组织制定市质监系统科技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成都市质监局项目计划,监督、检查项目执行情况,负责科技项目的政策性指导,下达项目指导性建议,,四,组织项目申报、评议、立项工作,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组织项目验收,,五,按合同约定,计划任务书,拨付科技项目补助经费,,六,负责组织协调与国家质检总局、四川省科技厅、成都市科技局和其他科技部门有关的科技工作.第七条各直属技术机构的科技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成都市质监局的科技工作管理规定,,二,在成都市质监局的统一指导下,负责组织申报科技项目,承担项目研发管理工作,,三,组织制定本单位科技项目计划。
四川省医学类科研项目结题与验收流程精选PPT
三、省卫计委项目结题
三、省卫计委项目结题
三、省卫计委项目结题
•1、省医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2、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课题变更或结题情况报告表(纸质
四川省医学类科研项目结题与验收流程
主要内容
•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 二、省科技厅项目验收 • 三、省卫计委项目结题 • 四、市科技局项目结题 • 五、省中医药管理局结题 • 六、省医学会项目结题 • 七、院基金项目结题 • 八、横向课题结题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 1、登录ISIS系统,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SCI收录论著1篇(不包括网络版、会议论文)。 2、资助经费不得有结余经费 1、登录ISIS系统,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1、登录ISIS系统,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3、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且文章通讯作者第一单位须为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4.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版和电子); •3、科研课题经费结算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4、发表论文复印件
四、市科技局项目结题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研究项目相关的SCI收录论著1篇(不包括网络版、会议论文)。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本研究项目相关的Medline或EI收录论著2篇。 1、省医院科研项目结题报告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二)青年基金结题考核量化指标(达到其中一条即可):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 1、登录ISIS系统,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 3、科研课题经费结算单(纸质版和电子版) 2.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申请人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与本研究项目相关的北大核心期刊论著1篇+科技核心期刊1篇(共2篇)。 1.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正文:----------------------------------------------------------------------------------------------------------------------------------------------------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遴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项目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成都市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成都市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活动。
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以下。
第三条项目组织应逐步建立市场决定项目形成和经费配置的机制,应建立备选项目库制度。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科技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服务机构等四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立项、实施、监理、验收、绩效评估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二章计划设立第六条成都市科技计划包括企业能力提升计划、产业升级牵引计划、区域创新示范计划、校(院)地协同创新计划、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创新环境优化计划。
(一)企业能力提升计划,主要是全面提升企业技术研发能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二)产业升级牵引计划,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以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为抓手,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培育发展优势产业集群。
(三)区域创新示范计划,主要是通过典型示范、分类突破、梯次推进,推动区(市)县立足自身禀赋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打造区域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精)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科技计划(含科技支撑、应用基础研究、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软科学等)项目的验收管理,明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基本程序和要求,强化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的责任机制,依据《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项目主管处负责,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对重大项目(项目年度经费在30万元以上,或合同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验收,应有综合计划管理部门和监审部门参加。
第三条验收形式主要包括: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评审验收,实地考核验收,功能演示验收等。
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验收需要,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联合多种方式进行验收。
第四条验收工作可采取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
项目验收小组一般由5—11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2名财务专家),验收专家从科技计划专家库的相同及相关领域中随机选取。
第五条项目验收小组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批准的计划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完成情况做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六条项目验收程序如下;(一)项目验收工作须在合同完成后半年内完成;(二)在完成技术、研究开发总结基础上,项目负责人通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填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和《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项目业务处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三)拟验收的科技项目,由业务处负责人在《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上签注意见后,组织验收;(四)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小组的成员应认真阅读项目验收全部资料,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实地考察,收集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独立、负责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五)项目负责人在验收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和相关材料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业务处,并上传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备案。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书篇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注:1、归口部门签署意见时,请对验收方式提出建议,包括:①会议审查验收;②网上(通讯)评审验收;③实地考察验收。
2、省科技厅意见栏由该项目主管处室填写,须注明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如果同意验收,请注明①科技厅主持验收;或者②委托归口部门主持验收;并对归口部门意见中对验收方式的建议进行审批。
如不同意验收,须注明理由。
篇二:20XX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试行)附件1: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财务验收规范(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根据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课题财务验收内部工作规范(试行)》、《四川省科技支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川财教【20XX】192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和《20XX年第27次党组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项目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批复的项目预算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为依据,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三条财务验收工作由条件财务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要与整个项目验收工作衔接。
财务验收可先于项目验收开展,也可以与项目验收合并进行。
第四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结束后,在认真清理帐目、正确计算项目实际成本的基础上,及时向业务处室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业务处室向条件财务处转交财务验收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并商定验收事宜。
第五条为确保财务验收的质量,财务验收前必须完成财务审计工作。
项目财务验收审计工作根据项目专项经费金额分别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
(一)专项经费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由内审机构或财务部门进行内部财务审计。
(二)100-300万元(不含300万元)的项目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前,承担单位从科技厅批准开展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中选择,进行项目财务审计,主要审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自筹经费的到位情况。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科计〔2018〕59号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保证重大专项顺利实施,科技厅制定了《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实施。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12月2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川办函〔2017〕4号)(以下简称《规划》),加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科学、规范、高效管理,保证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川府发〔2017〕5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川科计〔2018〕4号)及其他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专项的主要任务:紧密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聚集资源、突出重点、集中时效,通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强重大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攻关,突破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瓶颈,开发一批重大战略性创新产品,完成一批高水平重大工程,培养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第三条重大专项组织实施管理原则: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重大专项围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坚持自主创新,突出重点,力争实现预期目标。
整合资源,协同创新。
集成和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充分发挥部门、市(州)、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强科技大协作和优势科技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在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监督管理、验收和成果应用等各个环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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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通讯)评审验收;③实地考察验收。
2、省科技厅意见栏由该项目主管处室填写,须注明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如果同意验收,请注明①科技厅主持验收;或者②委托归口部门主持验收;并对归口部门意见中对验收方式的建议进行审批。
如不同意验收,须注明理由。
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制
二0年月
验收报告填写和打印说明
1.填写验收报告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
外来
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验收报告的各个部分都必须填写,原则上不能有空白;确实无法
填写的内容,请一律用“—”表示。
3.验收报告须由项目负责人通过网络在线填写(其中第七、八、九
项验收完成后补填),在线上报。
4.验收报告经项目承担单位、归口部门、中介机构或省科技厅审批
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将验收报告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
必须确保网上的电子文档与最终打印稿一致。
由所在单位和归口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管理办公室(发展计划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