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优秀先进个人评比制度1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
先进个人”评比制度
第一条评选对象:北京大学所有学生社团成员
第二条评选时间:每年十一月十五日到十二月十日
第三条参评条件
(一)必须是注册一年以上学生社团的成员;
(二)在本学年在学校无违纪处分或记过记录;
(三)在本学年无违反社社联级社团的规章制度;
(四)本人已提交申请材料,并经过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受理后,方可正式参选;
(五)思想积极进步,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
(六) 熟悉且热爱社团工作,积极并尽职尽责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踏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富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七)同等条件下参与策划或组织过本社团活动者优先考虑;
(八)团结其他社员,在社会活动中不怕吃苦,在社团工作中起到表率带头作用,受到社长和其他社员的认可;
(九)在社团活动结束后每次都进行思想汇报工作(交纸质材料于社长,由社长交由北京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第四条评选程序
(一)学生社团负责人于每年11月初组织本社团全体成员进行民主选举本社团优秀成员;
(二)社团负责人将民主选举出来的学生社团优秀先进个人的《北京大学“社团优秀先进个人”参评申报表》于每年11月15日之前递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无正当理由超过期限不递交材料的,视为自动退出评选,由学生社团联合会取消其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