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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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因不同的产品种类和生产工艺而有所不同。

在中国,针对钢铁行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能耗限额标准,其中包括了不同的产品种类的能耗限额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钢铁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1. 转炉钢吨钢综合能耗:≤ /t;
2. 电炉钢吨钢综合能耗:≤ /t;
3. 轧钢综合能耗:≤ /t;
4. 高炉炼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437kgce/t;
5. 转炉炼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122kgce/t;
6. 电炉炼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120kgce/t;
7. 烧结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t;
8. 球团工序单位产品能耗:≤ /t。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准是针对不同的钢铁产品种类和生产工艺而制定的,而且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这些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调整。

因此,在实际生产中,钢铁企业需要按照最新的标准进行节能降耗,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钢铁行业-铁金单位产品能消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铁金单位产品能消耗限额标准

➢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报告期的实测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 件的,采用标准中附录A中各种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可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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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能耗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计算公式
ETHJ
=
eyd
+ eth + edl PTHJ
eyr
ETHJ 铁合金产品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标准吨(kgce/t); eyd 铁合金产品的冶炼电力能源耗用量,千克标准煤(kgce); eth 铁合金生产的碳质还原剂耗用量,千克标准煤(kgce); edl 铁合金生产过程中的动力能源耗用量,千克标准煤(kgce); eyr 二次能源回收并外供量,千克标准煤(kgce); PTHJ 合格铁合金产量,标准吨(t)
① 2005年1月开始取消出口退税政策; ② 2005年6月开始对出口硅铁征收5%的关税; ③ 2005年8月开始停止新的铁合金来料加工项目; ④ 2007年6月开始对出口铬铁产品征收15%的关税; ⑤ 2008年1月1日提高铁合金出口关税,除工业硅征收10%关税
外,其它铁合金(几乎全部)征收20%的出口关税。
1250 Mn 37% 焦炭30k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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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能耗限额指标取值与依据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准入值 (强制性)
合金品种
硅铁 电炉锰铁 锰硅合金 高碳铬铁 高炉锰铁
产品规格
FeSi75-A FeMn68C7.0 FeMn64Si18 FeCr67C6.0 FeMn68C7.0
冶炼电耗限额2、研究思路和工作步骤
2) 基于对国内主要铁合金企业的能耗统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 分析,比较分析了企业间能源消耗的差距和企业节能技术的进 展,为提出限额值和准入值奠定基础。2007年4月底,提出了 限额标准的设想和方案,与行业的部分能源专家座谈,确定了 限额标准的5个大宗产品的能耗指标取值,形成标准初稿。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① 2005年1月开始取消出口退税政策; ② 2005年6月开始对出口硅铁征收5%的关税; ③ 2005年8月开始停止新的铁合金来料加工项目; ④ 2007年6月开始对出口铬铁产品征收15%的关税; ⑤ 2008年1月1日提高铁合金出口关税,除工业硅征收10%关税
外,其它铁合金(几乎全部)征收20%的出口关税。
注:*为估测值.其它铁合金中的2009年镍铁产量约为350万吨.
2009* 2209.4 ~520 ~800 ~160
~95 ~128 ~506.4
6
我国铁合金发展现状
近年部分铁合金的出口数量 单位:万吨
年度 出口总量 铬系铁合金 锰系铁合金 硅铁合金
电解锰 金属硅
2005 254.73
9.12 54.84 71.78 27.53 53.61
目前铁合金生产中约有30~40%的设备属于国家淘汰范围的落后产 能,新建项目中也存在落后工艺、落后设备的建设,铁合金能耗 限额标准的制定对于推进铁合金行业的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和制 止新建容量较大、技术装备水平偏低的电炉设备重复建设具有重 要的意义。
我国铁合金发展现状
亿吨 6
5
4
3
2
1.24
1
379.4
限额值(淘汰落后)
本标准中对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值的取值大致是按照淘汰现有产能 约2400万吨(2007年前未含工业硅和电解锰的产能)、3500万吨(2010 年前的产能)中30%35%左右的落后产能考虑的 。
准入值(新建设备准入门槛)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准入值是根据较大容量(12.5MVA电炉) 装备规模、按照较好的水平来确定的。
7.4 12.7 4.5 8.1 32.56 50049

钢铁冶炼电耗标准

钢铁冶炼电耗标准

钢铁冶炼电耗标准
钢铁冶炼是高能耗行业,电耗是钢铁冶炼过程中的重要能源消耗之一。

为了降低钢铁冶炼的电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国家和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电耗标准。

中国钢铁行业的电耗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高炉炼铁电耗标准:高炉炼铁是钢铁冶炼的主要环节之一,其电耗标准主要包括高炉鼓风机、热风炉、烧结机等设备的电耗标准。

2. 转炉炼钢电耗标准:转炉炼钢是钢铁冶炼的重要环节之一,其电耗标准主要包括转炉本体、氧枪、除尘设备等设备的电耗标准。

3. 电炉炼钢电耗标准:电炉炼钢是钢铁冶炼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其电耗标准主要包括电炉本体、变压器、除尘设备等设备的电耗标准。

国家和行业还制定了一些其他的电耗标准,如轧钢电耗标准、焦化电耗标准等。

这些标准的制定旨在推动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钢铁冶炼的成本,同时也有助于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

吨钢可比能耗计算

吨钢可比能耗计算

吨钢可比能耗计算
先计算出吨钢在各工序的耗能量,再∑
吨钢可比能耗=∑(各工序上方数*下方数)+吨钢辅助工序及亏损耗能
1、工序上方红色数据:表示吨钢所耗钢前各工序的产品量或所产出钢后工序的产品量,即相当于以吨钢计算的物流;工序下方绿色数据:表示吨钢在该工序所耗能量,即各工序的吨钢能耗。

即1.45*54.9+0.99*415.30+1*(-7.68)+0.97*42.94=524.73kgce/t
2、吨钢辅助工序及亏损耗能:
亏损耗能: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企业能源亏损。

⑴2012年高炉煤气放散率11.66%,氧气放散率
22.32%,氮气放散率21.5%,柴油914.36吨。

(11.66%*12412万m3*0.11+22.32%*15978万m3*0.062+21.5%*19854万m3*0.033+914.36*1.4571)/钢产量=24.53+1.77+1.13+1.07=28.5kgce/t
⑵辅助工序(石灰工序+矿渣粉工序+动力工序)即:
(石灰工序总能耗+矿渣粉工序总能耗+动力工序总能
耗)/钢产量
=(21991.57+8873.03+11201.96+296.03)/1245391*1000
34.01kgce/t
3、综合上述:2012年企业吨钢可比能耗524.73+28.5+34.01=587.24kgce/t。

2009年有限公司吨钢可比能耗541 kgce/t、2008年559 kgce/t、2007年544 kgce/t。

工信部钢铁能耗标准

工信部钢铁能耗标准

工信部钢铁能耗标准一、炼焦工序能耗炼焦工序能耗是指从炼焦开始到焦化产品产出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炼焦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常规焦炉(机械加煤)工序能耗不得超过620千克标准煤/吨;2.常规焦炉(人工加煤)工序能耗不得超过630千克标准煤/吨;3.热回收焦炉工序能耗不得超过580千克标准煤/吨。

二、烧结工序能耗烧结工序能耗是指从铁矿粉烧结开始到成品矿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烧结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普通烧结工序能耗不得超过75千克标准煤/吨;2.球团烧结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30千克标准煤/吨。

三、高炉炼铁工序能耗高炉炼铁工序能耗是指从铁矿石进入高炉开始到生铁、熟料等产品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高炉炼铁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普通高炉炼铁工序能耗不得超过400千克标准煤/吨;2.高效高炉炼铁工序能耗不得超过370千克标准煤/吨。

四、转炉炼钢工序能耗转炉炼钢工序能耗是指从铁水进入转炉开始到钢水出炉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转炉炼钢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普通转炉炼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80千克标准煤/吨;2.高效转炉炼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60千克标准煤/吨。

五、电炉炼钢工序能耗电炉炼钢工序能耗是指从废钢进入电炉开始到钢水出炉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电炉炼钢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电炉炼钢(容量大于等于30吨)工序能耗不得超过550千克标准煤/吨;2.电炉炼钢(容量小于30吨)工序能耗不得超过600千克标准煤/吨。

六、轧钢工序能耗轧钢工序能耗是指从坯料进入轧机开始到成品钢材运输过程中所消耗的能源。

工信部规定了轧钢工序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热轧(不含薄板)轧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180千克标准煤/吨;2.冷轧轧钢工序能耗不得超过360千克标准煤/吨。

七、其他工序能耗除上述主要生产环节外,工信部还规定了其他生产环节的能耗标准,具体如下:1.石灰窑工序能耗不得超过90千克标准煤/吨;2.耐火材料及制品生产工序能耗不得超过450千克标准煤/吨;3.铁合金生产(包括硅系、锰系等)工序能耗不得超过580千克标准煤/吨。

工序单位能耗的计算方法、及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工序单位能耗的计算方法、及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

一、各工序单位能耗计算方法:二、其它能耗计算方法的资料中国8个钢铁企业产量达千万吨近几年中国钢铁工业生产规模明显扩大,年产钢1000万吨以上的企业已有8家,年产钢500万吨以上的共有1 7家,年产钢300万吨以上的有30多家。

2005年产钢1000万吨以上企业由2000年的1家(宝钢)上升到8家(宝钢、鞍钢、唐钢、武钢、首钢、沙钢、济钢、莱钢),合计产钢11191.9万吨,占全国钢产量的31.76%。

产钢大于500万吨小于1000万吨企业由2000年的3家(鞍钢、首钢、武钢)上升到2005年的9家 (马钢、华菱钢铁、包钢、邯钢、攀钢、安阳钢铁、太钢、酒钢、建龙钢铁),合计产钢6051.21万吨,占全国钢产量的17. 17%。

产钢300万吨以上企业共30家,合计产钢22079.65万吨,占全国钢产量的62.65%。

据介绍,中国钢产量已由2000年的1.28亿吨上升到2005年的3.52亿吨,钢产量占世界钢产量的比例由2000年的15.2%上升至2005年的31.1%。

标准煤系数就是把某一能源品种的实物量折合成标准量时所采用的系数,换句话说,就是单位能源的实际发热值与7000千卡的比率:即:单位能源的实际发热值7000千卡=该能源品种折标准煤系数例如:1公斤焦炭的平均低位发热量为6800千卡,其折标准煤系数为:6800千卡÷7000千卡=0.9714。

也就是说,1公斤焦炭相当于0.9714公斤标准煤,1000吨焦炭相当于971.4吨标准煤。

在企业内部同一能源品种,由于到货时间、供货单位的不同,其实际发热值也不一样。

在此情况下,确定企业标准煤系数,一般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数”的计算方法,加权算术平均数是反映次数结构影响的算术平均数,它的计算方法是总体各标志值(变量值)乘以相应的次数(权数)之和与总次数(总权数)的比。

例如:某企业2002年5月份先后从枣庄、肥城、山西、兖州等地购入原煤的实际数量分别为150吨、175吨、250吨、250吨,每次到货后实测发热值分别为4910千卡/公斤、4509千卡/公斤、5101千卡/公斤、5250千卡/公斤,这些原煤在本月全部消耗,那么该企业5月份消耗煤炭折标准煤587.62吨,折标准煤系数为0.7123。

DB37 744-2007 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

DB37 744-2007 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

ICS77.20H0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744-2007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前 言本标准由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永生、周亮文、翟正龙、杜庆平、刘春燕、林七女、梁凯丽、金庆珍、 魏水才。

I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1 2 3 3.1 3.2 3.3 4 4.1 4.2 4.3 4.4 5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炉钢冶炼电耗的术语和定义、能耗统计、计算方法、数值修约和限额。

本标准适用于电炉炼钢企业。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电炉钢冶炼电耗在统计报告期内每吨合格电炉钢消耗的电量,包括熔炼耗电量和精炼耗电量。

电炉钢兑铁水比例在统计报告期内电炉钢冶炼兑铁水量与入炉钢铁料总量之比。

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是对电炉钢冶炼电耗的限制值。

能耗统计统计范围:电炉熔炼、精炼。

企业能量的统计方法应符合GB 2589、GB/T 3484的规定。

用于统计的量、单位、符号应符合GB 3101的规定。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应符合GB 17167的规定。

计算方法5.1 电炉钢冶炼电耗计算公式 电炉钢冶炼电耗(千瓦时/吨)=)合格电炉钢产出量(吨千瓦时)电炉钢冶炼用电量( 合格电炉钢产出量=合格钢锭产量+合格连铸坯产量电炉钢冶炼用电量=熔炼耗电量+精炼耗电量15.2 电炉钢兑铁水比例计算公式电炉钢兑铁水比例(%)=入炉钢铁料量(吨)(吨)电炉钢冶炼兑入铁水量 6 7 数值修约本标准规定的能耗指标的数值修约应符合GB/T 8170的规定。

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ICS27.010 F 10DB33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报批稿)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杭州钢铁集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良友、杨辉、金海峰、刘建芬、任岚。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钢铁企业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分别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钢铁企业(含不锈钢)的电炉炼钢工序。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吨钢可比能耗吨钢可比能耗是指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

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它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2.2电炉钢冶炼电耗是指报告期内炼钢电炉冶炼过程中的单位合格产品用电量。

2.3电炉电力耗用量是指报告期内炼钢电炉变压器一次侧表,即炉前电度表指示的耗电量,包括为提高电炉钢质量服务的LF等炉外精炼炉所耗电量。

不包括电炉炼钢工序(车间)的其它用电量。

2.4电炉钢合格产出量是指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钢坯(锭)量-本期产生的炼钢废品量-本期发生的炼钢责任退货量+供铸造用合格钢水量。

3 限额指标限额指标见表1,适用期限为2006年~2010年。

4 计算方法4.1 吨钢可比能耗的计算方法钢铁企业可参照钢铁行业相关文件的规定,定期编制《钢铁企业能源平衡表》,并依照以下表2的计算方法计算吨钢可比能耗。

4.2 电炉钢冶炼电耗计算方法电炉钢冶炼电耗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吨电炉钢合格产出量时千瓦电炉钢电力耗用量吨时千瓦电炉钢冶炼电耗=——————————————。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 限额及计算方法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 限额及计算方法
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两个规范性引用文件; ——调整了吨钢可比能耗和电炉钢冶炼电耗的限额限定值; ——增加了吨钢可比能耗和电炉钢冶炼电耗的限额准入值、先进值; ——增加了统计范围章节; ——增加了节能管理与措施章节; ——修改完善了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附录 A); ——增加了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和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附录 B、附录 C)。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钢铁集团公司、浙江省节能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良友、陈根宝、金海峰、刘建芬、任岚、徐建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 666—2007。
5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5.1 能耗统计范围及能源折标准煤系数取值原则
5.1.1 统计范围
5.1.1.1 吨钢可比能耗:包括焦化、烧结、球团、炼铁、炼钢、开坯、轧材等工序耗能量及企业燃料 加工与输送、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消耗的能源量之和。扣除回收利用和外供的能源量。不包 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它产品生产、辅助 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5.1.1.2 电炉钢冶炼电耗:炼钢电炉变压器一次侧表,即炉前电度表指示的耗电量。不包括为提高电 炉钢质量服务的 LF 等炉外精炼所耗电量,不包括电炉炼钢工序(车间)的其它用电量。
5
DB33/ XXXXX—2011
注:工序单位能耗,指的是报告期内各自工序所消耗的燃料、动力量,扣去本工序回收的燃料、动力以及余压、余 热后的耗能量,与本工序合格产品的比值。
6
DB33/ 666—2011 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电炉铁合金冶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电炉铁合金冶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电炉铁合金冶炼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一、电炉铁合金产品质量指标电炉铁合金产品质量是反映电炉铁合金产品和冶炼技术水平的指标。

凡符合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企业标准及用户协议标准的产品均为合格品。

有标准成分的铁合金产品的合格品和废品均按标准量计算。

(一)电炉铁合金合格率(指一次合格率)电炉铁合金合格率是指在报告期内,该产品合格量占总检验量的百分比。

其计算公式为:铁合金产品合格率(%)= 铁合金检验合格量(吨)×100%铁合金送检总量(吨)对于生产多品种的企业,还要考核全厂综合合格率。

其计算公式为:电炉铁合金综合合格率(%)=分品种铁合金检验合格量之和(吨)×100%分品种铁合金检验总量之和(吨)计算说明:(l)产品合格率要分品种、分炉进行计算;式中子、母项单位为标准吨。

(2)正常情况下,产品出炉后即参加产品质量考核。

(3)停开炉:1)新开电炉,经过大、中修和硅钙炉的周期停炉或外部原因连续停炉36小时以上又恢复生产的电炉所产出的第一炉产品,不参加质量指标考核(精炼电炉除外)。

钨铁头两炉产品不参加质量考核。

2)新开炉的洗炉或停炉前的洗炉,从加入洗炉料后所产生的废品,一律不计炉号,不作废品考核。

但洗炉过程中所消耗的电、物料不应扣除,要参加消耗指标计算。

3)计划检修,企业外部原因造成5000千伏安及5000千伏安以上电炉连续停电48小时以下,5000千伏安以下电炉停炉在36小时以下所产生的废品,一律参加质量考核。

(4)产品转炼:1)前一种产品炉料,对后一种产品有用或至少是无害的转炼,所产生的过渡产品只要符合质量标准就算合格品。

对不符合任何牌号规定的废品,参加转炼后的产品质量计算。

2)前一种产品炉料对后一种产品有害的不同元素产品的转炼(如硅铬转炼硅铁)可参照新开炉的规定计算。

3)转炼的时间界限,原则上应以变料时间或变料后出第一炉铁堵炉眼时间进行划分。

所出的第一炉产品如果合乎转炼前的产品质量标准,那么转炼前产品作业时间应该截止到转炼后的第一炉出铁堵炉眼时间为止;如果转炼后第一炉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符合后一种产品质量标准,那么转炼时间和耗电以变料时间划分。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指标的计算方法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2)吨钢综合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能源净消耗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吨)=企业净耗能源量(吨标准煤)/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粗钢合格产出量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完成了粗钢生产过程,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模铸钢锭、连铸钢坯、铸造用液态钢(铸钢水)产出量之和,包括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包括委外加工生产的产品。

吨钢综合电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

计算公式:吨钢综合电耗(千瓦时/吨)=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万千瓦时)/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计算说明:钢铁工业生产中净耗电总量包括报告期内生产直接消耗的各种电力及其辅助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电力,即企业净耗的全部电量。

吨钢耗新水: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按每吨粗钢合格产出量核算的钢铁工业生产中耗用新水量。

计算公式:吨钢耗新水(吨/吨)=企业耗用新水量(万吨)/粗钢合格产出量(吨)×10000计算说明:1.“新水用量”为企业报告期内用新鲜水量,即直接取自“自来水”、“地下水”、“地表水”及其他外购水及水产品的数量。

2.钢铁联合企业的普通钢厂或特殊钢厂的新水取水量(新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含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金属制品等)辅助生产(含鼓风机站、氧气站、石灰窑、空压站、锅炉房、机修、电修、检化验、运输等)和附属生产(含厂部、科室、绿化、厂内食堂、厂区和车间浴室、保健站、厕所等);不包括企业电厂用于发电的取水量(含电厂自用的化学水)、矿山选矿用水和外供水量。

3.不产粗钢的企业可以选定自己的主产品,参照本指标计算“吨产品耗新水”。

吨钢可比能耗: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

浙江省能耗限额标准

浙江省能耗限额标准

浙江省已颁布实施的能耗限额标准目录(一)国家能耗限额标准(21项)。

1.《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8—2007)2.《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49—2007)3.《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0—2007)4.《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1—2007)5.《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2—2007)6.《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7.《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7—2007)8.《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8—2007)9.《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0—2008)10.《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11.《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2008)12.《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2008)13.《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4—2008)14.《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5—2008)15.《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6—2008)16.《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7—2008)17.《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8—2008)18.《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9—2008)19.《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0—2008)20.《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51—2008)21.《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70—2008)(二)浙江省能耗限额标准(40项)。

1.《热电联产能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2—2007)2.《炼油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43—2007)3.《火力发电厂供电标煤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4—2007)4.《水泥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5—2007)5.《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交流电消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46—2007)6.《合成氨(大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1—2007)7.《合成氨(中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2—2007)8.《合成氨(小型)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3—2007)9.《电解铝综合交流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4—2007)10.《电石单位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5—2007)11.《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6—2007)12.《啤酒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67—2007)13.《粘胶(长、短)纤维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78—2008)14.《黄酒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79—2008)15.《玻璃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82—2008)16.《涤纶(长、短)纤维单位综合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83—2008)17.《建筑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84—2008)18.《印染布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685—2008)19.《机制纸板和卷烟纸能耗限额与计算方法》(DB33686—2008)20.《棉布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7—2009)21.《棉纱单位产品可比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8—2009)22.《商场、超市单位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59—2009)23.《饭店单位综合能耗、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0—2009)24.《铜及铜合金线材、棒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1—2009)25.《合成革单位产量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2—2009)26.《低温冷库单位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3—2009)27.《氨纶长丝单位产品可比电耗、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4—2009)28.《玻璃纤维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5—2009)29.《工业气体空分单位产品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6—2009)30.《烧结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767—2009)31.《锅炉运行能效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DB33/800—2010)32.《轧钢、锻造火焰加热炉能耗限额及监测技术要求》(DB33/806—2010)33.《压缩空气站运行电耗限额及节能监测技术要求》(DB33/805—2010)34.《铸铁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7—2010)35.《铝合金铸件可比单位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2—2010)36.《纤维板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4—2010)37.《耐火陶瓷纤维及制品单位产品电耗限额及及计算方法》(DB33/791—2010)38.《塑料编织袋可比单位产品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3—2010)39.《乙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和计算方法》(DB33/808—2010)40.《精对苯二甲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801—2010)。

db33 6662007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db33 6662007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ICS27.010 F 10DB33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steeland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electric steel smelting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杭州钢铁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良友、杨辉、金海峰、刘建芬、任岚。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钢铁企业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分别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钢铁企业(含不锈钢)的电炉炼钢工序。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吨钢可比能耗吨钢可比能耗是指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

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它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2.2电炉钢冶炼电耗是指报告期内炼钢电炉冶炼过程中的单位合格产品用电量。

2.3电炉电力耗用量是指报告期内炼钢电炉变压器一次侧表,即炉前电度表指示的耗电量,包括为提高电炉钢质量服务的LF等炉外精炼炉所耗电量。

不包括电炉炼钢工序(车间)的其它用电量。

2.4电炉钢合格产出量是指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钢坯(锭)量-本期产生的炼钢废品量-本期发生的炼钢责任退货量+供铸造用合格钢水量。

3 限额指标限额指标见表1,适用期限为2006年~2010年。

表 1 限额指标指标名称计量单位限额指标吨钢可比能耗千克标煤/吨≤590 电炉钢冶炼电耗(普通钢)千瓦时/吨≤400电炉钢冶炼电耗(不锈钢)千瓦时/吨≤5504 计算方法4.1 吨钢可比能耗的计算方法钢铁企业可参照钢铁行业相关文件的规定,定期编制《钢铁企业能源平衡表》,并依照以下表2的计算方法计算吨钢可比能耗。

天津市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5部分:电炉炼钢

天津市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第5部分:电炉炼钢

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第5部分:电炉炼钢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电炉炼钢工序能耗计算方法及其限额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冶金行业电炉炼钢工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2/046.01-2011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制定和计算方法第1部分:总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电炉炼钢工序耗能量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ofelectricsteelprocedure报告期内炼钢生产从原料进入工序至电炉生产出合格钢水全过程消耗的能源(包括一次、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扣除回收外供能源折算成标准煤之和。

是直接生产系统(不包括精炼、连铸耗能量)与间接生产系统(辅助、附属、损失)耗能量。

电炉炼钢工序能耗comprehensiveenergyconsumptionperunitproductofelectricsteelprocedure电炉炼钢工序耗能量与同期内产出的该工序钢水合格品产量的比值。

4 计算方法综合耗能量及吨钢综合能耗计算按DB12/046.01-2011规定的方法进行。

4.1 电炉合格钢水产品产量计算4.1.1 电炉合格钢水产品产量计算以吨为单位。

4.1.2 电炉合格钢水以本企业检验合格品产量计算,M吨。

4.2 电炉炼钢工序直接生产耗能量4.2.1 电炉炼钢工序直接生产耗能量包括:a)废钢预热和处理的能耗:E1吨(标准煤);b)原材料的烘烤、干燥能耗(包括石灰的二次烘烤、耐火材料和粉状材料的干燥、铁合金的烘烤等):E2吨(标准煤);c)铁水预处理包括铁水脱S、P、Si等耗能量:E3吨(标准煤);d)电炉冶炼耗能量:E4吨(标准煤);e)钢包烘烤耗能量:E5吨(标准煤);4.2.2 电炉炼钢工序直接生产耗能量按(1)式计算:Ez =∑=ns Es 1 (1)式中:Ez —报告期内电炉炼钢工序直接生产耗能量,吨(标准煤); Es —报告期内电炉炼钢工序第s 道直接生产工序的耗能量,吨(标准煤); n —报告期内该产品直接生产工序数。

冶金行业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冶金行业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冶金行业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引言:冶金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一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冶金工业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冶金行业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分别从高炉、转炉和电炉三个方面来论述冶金行业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一、高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高炉是冶金工业的核心设备之一,其能源消耗对整个冶金行业的能源效率产生巨大影响。

因此,制定高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至关重要。

1. 高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确定:根据目前冶金行业相关的能源消耗数据以及国内外类似企业的能源消耗情况,可以制定高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参考值。

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的能源政策和环保要求,制定适合我国冶金行业的高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2. 高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实施:为了确保高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有效执行,需要建立相关的监测和评估体系。

对高炉企业进行定期的能源消耗数据公示,并进行评估和排名,鼓励企业降低能源消耗,倡导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

二、转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转炉是冶金工业中的另一种常见设备,其能源消耗也需要进行限额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1. 转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制定:与高炉类似,制定转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也需要参考相关的能源消耗数据,并结合国家政策和环保要求进行制定。

同时,还需要根据冶金行业不同子行业的特点,分别制定不同的转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2. 转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实施:转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能源管理体系,定期上报能源消耗数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测和评估。

同时,鼓励进行能源技术创新,提高设备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

三、电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电炉作为一种新型的冶金设备,其能源消耗也需要进行限额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1. 电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制定:电炉的能源消耗主要与电力供应相关,因此在制定电炉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时,首先需要考虑电力供应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参考电炉的能源消耗数据,结合国家政策和环保要求,进行限额标准的制定。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3) 2019年5月初,向全国50家铁合金企业发出了征求意见的函, 广泛征求企业对限额标准初稿的意见,根据企业反馈意见形成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征求意见稿。同时编制铁合金单位产 品能耗限额标准编制说明和标准的研究报告。
docin/sundae_meng
2、研究思路和工作步骤
4)2019年6月20日,召开了铁合金企业代表和有关专家 参加的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
docin/sundae_meng
13
我国铁合金发展现状
我国炼钢生产的吨钢铁合金消耗
年度
2019
2019
硅系铁合金 锰系铁合金 铬系铁合金 其他品种铁合金 铁合金总量 粗钢年产量(万吨)
7.1 12.7 2.5 3.9 26.46 35324
7.5 12.5 2.7 5.7 29.38 41915
3.3 能耗限额指标取值与依据
先进值(国际领先水平)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的先进值依据目前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确定的。
docin/sundae_meng
3.2 能耗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铁合金产品能耗统计范围
铁合金工序能耗应包括用于加热炉料、维持正常炉况耗用的冶炼 电力能源消耗,用于还原矿石所需的碳质还原剂(冶金焦丁或气煤半 焦焦粒)消耗,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原料准备、供应、冶炼、合金 浇注、精整和物料与合金运输的动力耗能,扣除工序回收并外供的能 源后的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docin/sundae_meng
2、研究思路和工作步骤
2) 基于对国内主要铁合金企业的能耗统计数据进行分类整理、 分析,比较分析了企业间能源消耗的差距和企业节能技术的进 展,为提出限额值和准入值奠定基础。2019年4月底,提出了 限额标准的设想和方案,与行业的部分能源专家座谈,确定了 限额标准的5个大宗产品的能耗指标取值,形成标准初稿。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 限额标准
2010年6月
汇报提纲
1、研究背景和意义 2、研究思路和步骤 3、标准主要内容及分析 4、影响因素分析
1、研究背景和意义
我国资源、能源紧缺,节能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国家的重要任务。 2006年7月,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组织制订钢铁行业有关的产品 能耗定额国家标准,并将作为国家淘汰落后和新建准入的能耗定 额方面的依据。定额标准分为粗钢、焦炭、铁合金和碳素电极四 个部分;
(1) 封闭电炉煤气有效回收利用率≥80%; (2) 锰铁高炉煤气回收利用率≥ 96%。
3.3 能耗限额指标取值与依据
国内外企业冶炼电耗基本数据(单位kWh/t)
硅铁 电炉锰铁 锰硅合金 高碳铬铁 高炉锰铁
国外企业电炉容量 25~50MVA
8800 (瑞典、挪威)
2700~3000
4400 锰矿品位>40%
能源折算系数取值原则
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报告期的实测热值为准。没有实测条 件的,采用标准中附录A中各种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3.2 能耗统计范围及计算方法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计算公式
ETHJ
=
e yd
+ eth + edl PTHJ
eyr
ETHJ 铁合金产品单位综合能耗,千克标准煤/标准吨(kgce/t); eyd 铁合金产品的冶炼电力能源耗用量,千克标准煤(kgce); eth 铁合金生产的碳质还原剂耗用量,千克标准煤(kgce); edl 铁合金生产过程中的动力能源耗用量,千克标准煤(kgce); eyr 二次能源回收并外供量,千克标准煤(kgce); PTHJ 合格铁合金产量,标准吨(t)
1360
2150

钢铁企业能源统计问题汇总

钢铁企业能源统计问题汇总

钢铁企业能源统计问题汇总1、"企业用电消费及吨产品耗电"是否包括非生产用电企业用电消费包括非生产用电,吨产品耗电不包括非生产用电。

2、能否简单回答一下企业可比能耗的计算方法看我与国家计算方法有什么不一致之处 钢铁企业吨钢可比能耗计算方法工序 部位 工序单位能耗 吨标准煤/吨产品(1)钢比或铁比 吨产品/吨钢(铁)(2)可比能耗的组成 吨标准煤/吨钢 (1)×(2) 备 注焦化Aa=(烧结、球团、炼铁)耗焦量/全铁折合产量 A·aa b c 为折算铁比系数,只适用于能耗指标计算烧结 Bb=烧结矿消耗量/全铁折合产量B·b球团 Cc=球团矿消耗量/全铁折合产量C·c炼铁D=炼铁工序能耗/全铁折合产量D1=炼铁工序能耗/全铁产量E= A·a+ B·b+ C·c+ De :吨钢耗生铁量E·eD :炼铁工序折合全铁单位能耗; D1:炼铁工序全铁单位能耗;E :企业吨铁单位能耗;转炉 电炉 其他炉 连铸F1 F2 F3F4f 1转炉钢率 f2电炉钢率 f3其他炉钢率 f4连铸钢率 (f 1+ f2+ f3=1)F= F1·f 1+ F2·f2 + F3·f3+ F4·f4连铸能耗属炼钢工序开坯G :初轧单位能耗g·[1— (连铸坯量+直接成材耗锭量)/ (初轧耗锭量+连铸坯量+直接成材耗锭量)]M=初轧开坯累计耗能量/(初轧耗锭量+连铸坯量+直接成材耗锭量)1.式中连铸坯量系企业直接成材消耗的连铸坯量;2.在特钢企业用钢锭成材时,生产的锻钢件(材)可按直接成材处理;3.M=G·g·[1— (连铸坯量+直接成材耗锭量)/ (初轧耗锭量+连铸坯量+直接成材耗锭量)]g.初轧钢坯成坯率3、企业计算可比能耗时计算钢比系数外购生铁是否包括进去?为什么我计算出的可比能耗总比综合能耗大?外购生铁要计算进去,但要将外购生铁的铁前的综合能耗按行业标准计算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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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27.010 F 10
DB33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
及计算方法
The quota & calculation method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s of steel
and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electric steel smelting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3章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由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节能协会、杭州钢铁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良友、杨辉、金海峰、刘建芬、任岚。

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联合企业吨钢可比能耗限额和钢铁企业电炉钢冶炼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

本标准分别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钢铁企业(含不锈钢)的电炉炼钢工序。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吨钢可比能耗
吨钢可比能耗是指钢铁企业在报告期内,每生产一吨粗钢,从炼焦、烧结、炼铁、炼钢直到企业最终钢材配套生产所必须的耗能量及企业燃料加工与运输、机车运输能耗及企业能源亏损所分摊在每吨粗钢上的耗能量之和。

不包括钢铁工业企业的采矿、选矿、铁合金、耐火材料制品、炭素制品、煤化工产品及其它产品生产、辅助生产及非生产的能耗。

2.2
电炉钢冶炼电耗
是指报告期内炼钢电炉冶炼过程中的单位合格产品用电量。

2.3
电炉电力耗用量
是指报告期内炼钢电炉变压器一次侧表,即炉前电度表指示的耗电量,包括为提高电炉钢质量服务的LF等炉外精炼炉所耗电量。

不包括电炉炼钢工序(车间)的其它用电量。

2.4
电炉钢合格产出量
是指报告期内生产的全部钢坯(锭)量-本期产生的炼钢废品量-本期发生的炼钢责任退货量+供铸造用合格钢水量。

3 限额指标
限额指标见表1,适用期限为2006年~2010年。

表 1 限额指标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限额指标吨钢可比能耗千克标煤/吨≤590 电炉钢冶炼电耗(普通钢)千瓦时/吨≤400
电炉钢冶炼电耗(不锈钢)千瓦时/吨≤550
4 计算方法
4.1 吨钢可比能耗的计算方法
钢铁企业可参照钢铁行业相关文件的规定,定期编制《钢铁企业能源平衡表》,并依照以下表2的计算方法计算吨钢可比能耗。

4.2 电炉钢冶炼电耗计算方法
电炉钢冶炼电耗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

)
().()/.(吨电炉钢合格产出量时千瓦电炉钢电力耗用量吨时千瓦电炉钢冶炼电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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