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仲裁员审理仲裁案件要注意的程序问题-深圳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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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事仲裁的流程

深圳人事仲裁的流程

深圳人事仲裁的流程一、申请仲裁1.提交申请: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或者发生争议的地方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缴纳仲裁费用:申请人需缴纳仲裁费用,根据纠纷金额的不同进行缴纳,一般劳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缴费期限为7个工作日。

二、受理与调解1.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后,有10个工作日的时间作出答辩。

仲裁委员会在劳动者提出仲裁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

2.调解: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后,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目的是寻求双方的和解。

调解期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如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案件终结;如调解失败,进行仲裁。

三、仲裁庭审1.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一般由1名仲裁员和2名陪审员组成,由深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指定。

2.庭审程序:仲裁庭审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通过提供证据和进行辩论,来说明各自的主张和理由。

庭审时间一般为3个工作日,庭审结束后,仲裁庭将择期进行裁决。

四、仲裁裁决1.裁决文书的发放:仲裁庭在裁决后10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裁决文书,并通知双方遵守裁决。

2.裁决的效力:裁决文书发放后即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裁决文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五、司法救济1.不服裁决的申诉: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将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总结:以上是深圳人事仲裁的流程。

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通过仲裁可以及时解决纠纷,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如若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无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是劳动争议解决的重要途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深圳仲裁流程

深圳仲裁流程

深圳仲裁流程
深圳仲裁是指在深圳市范围内进行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其程
序和规定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负责管理和执行。

深圳仲裁流程通常包
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首先,申请仲裁。

当一方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或
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申请
仲裁时,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仲裁费用。

接下来,仲裁立案。

深圳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
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将被立案。

立案后,深圳仲裁
委员会将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仲裁通知书,并要求双方提交相关证
据和陈述意见。

然后,仲裁庭审。

在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证据后,深圳仲
裁委员会将组成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庭审。

在庭审中,双方当事
人可以进行陈述和辩论,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随后,仲裁裁决。

仲裁庭在庭审结束后,将对争议进行研究和
裁决。

裁决书由仲裁庭签署,并由深圳仲裁委员会送达双方当事人。

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结果。

最后,执行裁决。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
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裁决进行强
制执行,保障裁决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总的来说,深圳仲裁流程包括申请仲裁、仲裁立案、仲裁庭审、仲裁裁决和执行裁决等主要步骤。

深圳仲裁作为一种有效的争议解
决方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公正、高效的法律渠道,有助于维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流程1. 申请仲裁•提交申请书: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给深圳仲裁委员会。

•支付费用:根据仲裁费用标准缴纳仲裁费用。

2. 受理案件•资格审查:深圳仲裁委员会对申请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符合仲裁条件。

•通知被申请人:受理案件后,深圳仲裁委员会将通知被申请人,并提供申请仲裁的材料。

3. 答辩阶段•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意见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人复函:申请人可根据被申请人的答辩内容进行复函,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4. 仲裁庭组成•主任指派:深圳仲裁委员会主任根据案件性质指派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仲裁员确认:仲裁员需确认是否有利害关系、熟悉相关法律和具备独立、公正的资质。

5. 仲裁庭程序•仲裁庭组织听证:仲裁庭根据案件需要组织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及证人可出庭作证。

•形成裁决:仲裁庭根据听证及提交的证据,形成仲裁裁决。

6. 裁决公告与生效•裁决公告:深圳仲裁委员会将发布裁决公告,公告仲裁裁决的决定结果。

•裁决生效:裁决公告后,如果没有被申请人提起诉讼或请求撤销裁决的,仲裁裁决即刻生效。

7. 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可根据仲裁裁决结果,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裁决结果进行强制执行。

以上是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相关流程。

通过仲裁,双方当事人能够在公正、独立的仲裁庭上解决争议,确保权益得到保护。

深圳仲裁委员会作为权威机构,旨在提供高效、公正的争议解决服务,为社会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8. 仲裁费用管理•预付仲裁费用:在申请仲裁时,申请人需按照仲裁费用标准预付一部分费用。

•费用决定:仲裁庭在裁决时,会根据争议的性质、大小和复杂程度,决定由哪一方承担仲裁费用。

•补交费用:如果仲裁费用超过预付金额,一方需补交剩余费用。

9. 调解程序•调解协议:在仲裁庭组织的调解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方案:仲裁庭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及争议的具体情况,提出调解方案。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正文:---------------------------------------------------------------------------------------------------------------------------------------------------- 公告《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已经1996年6月18日第一届深圳仲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6年8月1日起施行。

本《仲裁规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是进行仲裁过程中所应遵循和适用的程序规范,现予以公布。

深圳仲裁委员会一九九六年七月十六日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下称仲裁委员会)设在中国深圳。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根据事实、依据法律、重视合同约定、参考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第四条仲裁委员会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当事人的仲裁申请;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人,他们依据本规则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的,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不对下列争议和纠纷进行仲裁:(一)劳动争议;(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三)婚姻、收养、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纠纷;(四)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履行仲裁法和本规则赋予的职责,副主任受主任委托可以履行主任的职责。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按专业设立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在案件审理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王陆海

仲裁员在案件审理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王陆海

仲裁员在案件审理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王陆海*各位仲裁员:首先对你们成为深圳仲裁委员会新聘的仲裁员表示欢迎和祝贺。

深仲对新聘的仲裁员采用了较为严格的准入制度,以保证新聘仲裁员在职业道德、专业素质、能力方面各方面达到要求,深仲对你们寄予了较高的期望,希望我们大家一起尽职尽责地将仲裁工作做好。

要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主要靠仲裁员,依靠每一个仲裁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勤勉的工作精神、深厚的法律功底、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良好的文书写作水平。

同时,由于具体案件的千差万别,其处理方法亦不尽相同,因此今天的培训也只能起到有限的作用。

下面我针对过往审理情况,给大家几点零散的意见和建议,不当之处,欢迎指正:一、严格按照本会的文书制作规范和示范光盘撰写裁决书。

深仲于2003年起发布了《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书、调解书撰写、制作规范》,到2009年依据该规范制作了示范光盘,其中有各种类型的裁决书、调解书的示范文本,仲裁员可以依据该规范来制作仲裁文书。

我们鼓励仲裁员在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发挥自身的特点,不死板,但基本行文格式要遵守,如结构、称谓、排版、符号运用等。

二、注意裁决时参考本会历年来所制订的各类案件的指导意见。

我在调研处的时候曾经主持起草了《关于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若*深圳仲裁委员会案件审理处处长,仲裁员。

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借贷合同仲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审理意见》。

这些意见随着法律、司法解释的出台,可能有部分内容有过时、有争论,但它是我们综合了各方、多年的经验制订的,绝大部分的内容到现在仍有参考价值。

三、在裁决同类案件时,同等情形下注意与已裁或未裁决的案件保持协调和一致。

由于立案时间先后不同,我们某些同类案件,甚至同一被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系列案件,往往由不同的仲裁员裁决,由于认识上的不同,可能产生并不完全一致的裁决结果,这是需要避免的。

虽然仲裁员角色本质就是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人,就是由第三人说了算,即使他说错了,也应当按他的意见办。

深圳国际仲裁立案流程和注意事项

深圳国际仲裁立案流程和注意事项

深圳国际仲裁立案流程和注意事项《说说深圳国际仲裁立案那些事儿》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深圳国际仲裁立案流程和注意事项。

这可不是什么高深莫测的玩意儿,听我慢慢道来,保准让你一听就懂!
咱先说说流程哈。

第一步,你得像个小侦探似的,把各种资料准备齐全啦。

可别小瞧这一步,要是漏了点啥,那可就像少了块拼图,拼不完整啦!什么申请书啊、证据啊,都得妥妥地准备好。

想象一下自己像个武林高手,收集齐全了秘籍才能去挑战江湖高手。

然后呢,就是递交材料啦。

这就像是给仲裁机构递了张请帖,邀请他们来评判这场“官司”。

不过可得注意哦,要递到正确的地方,别像个迷路的小兔子一样乱撞。

接着,就是等待啦!这等待的过程就像等着开奖似的,有点小紧张又有点小期待。

这时候,咱就得有点耐心,别像个急猴子一样上蹿下跳。

再说说注意事项。

首先,资料得准备得详实点,别马马虎虎的。

仲裁机构可不会容忍你的粗心大意,就像老师不会放过没写作业的学生一样。

还有啊,递交材料可别拖拖拉拉的,你以为是在参加拖延大赛啊?早
早完成,早安心嘛!
另外,联系方式可得留对喽!不然仲裁机构想找你都找不到,那不就成了“失联儿童”啦。

咱再来说说心态。

别一提到仲裁就紧张得不行,就把它当成一场公平的游戏。

咱要保持冷静,用咱的智慧和证据去赢得这场游戏。

当然,也别太自负哦,要尊重对手,尊重仲裁机构。

总之呢,深圳国际仲裁立案流程和注意事项虽然听起来有点复杂,但只要咱认真对待,就像玩游戏打通关一样,总能顺利搞定的!别害怕,大胆地去尝试吧,相信自己能在这场“仲裁之旅”中取得胜利!加油哦,朋友们!。

仲裁审理的程序的具体流程

仲裁审理的程序的具体流程

仲裁审理的程序的具体流程仲裁审理程序是指在仲裁庭主持下进行的一系列活动,以解决纠纷并作出裁决。

以下是仲裁审理程序的具体流程:1.立案阶段:-申请仲裁:当存在纠纷时,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指定的仲裁人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支付仲裁费用。

-受理申请:仲裁机构或仲裁人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确定是否受理申请。

-开展程序准备:如果仲裁案件受理,仲裁庭将组建,确定仲裁员,并制定具体的程序安排。

2.答辩和争议事项确认阶段:-答辩和反请求:被申请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陈述其立场,并可以提出反请求。

-争议事项确认:仲裁庭通过争议事项确认会议,与当事人一同确定纠纷的争议事项,并制定争议事项清单。

3.证据交换和庭前准备阶段:-证据交换: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换证据,并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反证和证据异议。

-庭前准备会议:仲裁庭组织庭前准备会议,与双方当事人商讨程序细节、证人传唤和听证会安排等事项。

4.合议和听证阶段:-合议:仲裁庭成员进行内部讨论和审核证据,分析法律和事实问题,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听证。

-听证会:如果仲裁庭认为需要进行听证,将安排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证人和专家参与。

5.书面陈述和结案阶段:-书面陈述:双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庭要求,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的法律陈述和事实陈述。

-报告和裁决:仲裁庭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作出裁决,并通知当事人。

6.裁决执行阶段:-裁决生效:仲裁庭的裁决在当事人之间具有强制力,一般情况下,仲裁裁决即时生效。

-强制执行:如有必要,一方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使裁决得到充分履行。

这是一般的仲裁审理程序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国家、仲裁机构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深圳仲裁的流程

深圳仲裁的流程

深圳仲裁的流程一、仲裁申请阶段深圳仲裁的流程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首先是仲裁申请阶段。

当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一方可以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支付一定的仲裁费用。

仲裁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争议的事实经过、申请人的主张、所请求的仲裁请求和证据。

二、仲裁庭组建阶段接下来是仲裁庭组建阶段。

深圳仲裁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依法组建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仲裁员应具备独立、公正的资格,并拥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

深圳仲裁委员会将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选择合适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三、仲裁审理阶段进入仲裁审理阶段后,仲裁庭将根据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和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组织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双方可以就争议事项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仲裁庭也有权要求双方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在审理过程中,仲裁庭还可以会同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四、仲裁裁决阶段最后是仲裁裁决阶段。

仲裁庭将根据审理过程中所获得的证据和双方的陈述,作出最终的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具有与法院判决相同的效力。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的30日内送达当事人。

五、仲裁裁决的执行如果一方不服仲裁裁决,可在裁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深圳仲裁委员会将组织专门的撤销仲裁裁决委员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裁决的决定。

如果裁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或无法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六、仲裁流程的优势与诉讼相比,深圳仲裁具有以下优势:首先,仲裁更加迅速高效。

相比于繁琐的诉讼程序,仲裁过程通常更加简洁明了,可以快速解决争议。

其次,仲裁更加灵活自主。

仲裁庭的组成和审理过程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更加符合当事人的实际需求。

再次,仲裁更加保密。

仲裁过程中的材料和证据一般不对外公开,保护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总结起来,深圳仲裁的流程包括仲裁申请阶段、仲裁庭组建阶段、仲裁审理阶段和仲裁裁决阶段。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仲裁开庭是仲裁程序的重要环节,对于参与者来说是一个关键的机会,因此有必要注意一些事项和答辩技巧。

一、仲裁开庭注意事项:1.提前准备:在开庭前,仔细审查所涉及的案件材料和证据,了解对方的主张和辩论理由。

同时,准备好自己的论证材料和证据,并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回应对方的辩驳。

2.研究仲裁规则:不同仲裁机构有不同的仲裁规则,参与者应仔细研究并了解所适用的规则,包括开庭程序、证据提交要求、质证和辩论的顺序等。

3.尊重程序:在开庭时,应尊重仲裁机构的程序安排,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质证、辩论和法庭陈述等环节。

不要打断对方的辩论,以免影响开庭秩序。

4.维护诉权:在开庭过程中,要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诉权和主张,确保法官和仲裁庭成员理解自己的意愿。

可以通过口头陈述和书面陈述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5.敬意和合作:与仲裁庭成员、对方当事人以及仲裁机构的工作人员保持友好和尊重的交流,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

合作配合司法人员的工作,提供所需的证据和信息。

二、答辩技巧:1.分析对方主张:仔细分析对方的主张和证据,找出其薄弱环节并加以针对。

可以通过辩论和质证来剖析对方论证的不足和矛盾之处。

2.清晰表达观点:在答辩时,要清晰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用事实和法律依据支持。

语言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以便法庭和仲裁庭成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接受。

3.强调证据:在答辩过程中,要准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可以通过证人证言、书面证据、专家报告等方式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4.反驳对方论点:在答辩时,要有针对性地反驳对方的论点,并提供理由和证据来否定其观点。

可以通过引用法律法规、前例判决等方式来支持自己的反驳。

5.灵活运用辩论技巧:答辩时可以运用辩论技巧,如提问对方的证人以引发矛盾、对比对方的论点进行反驳等,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

总结起来,仲裁开庭是参与者展示自己观点和辩护的重要环节,参与者要提前准备、研究仲裁规则、尊重程序、维护诉权,同时在答辩时要分析对方的主张、清晰表达观点、强调证据、反驳对方论点,并灵活运用辩论技巧,以增加自己在仲裁开庭中的胜算。

劳动争议仲裁员庭审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员庭审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员庭审注意事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了明确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庭审的注意事项,确保双方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合同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员庭审的注意事项,以确保庭审过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1.2 本合同适用于双方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涉及的所有庭审事项及相关操作。

仲裁员庭审基本注意事项2.1 庭审准备2.1.1 各方应在庭审前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

2.1.2 各方应在庭审前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明确争议焦点和要求。

2.1.3 各方应按照仲裁机构的要求,提前提交庭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2 庭审程序2.2.1 仲裁员应按照法定程序主持庭审,确保庭审过程的公平和公正。

2.2.2 各方应按照仲裁员的安排参与庭审,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2.2.3 各方应在庭审过程中尊重仲裁员,遵守庭审秩序,不得扰乱庭审秩序。

2.3 证据提交2.3.1 各方应在庭审中如实提交证据材料,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3.2 各方应对提交的证据进行详细说明,并回答仲裁员的相关询问。

2.3.3 各方应对对方提交的证据提出异议时,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

2.4 庭审记录2.4.1 仲裁员应对庭审全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各方陈述、证据提交、仲裁员提问等。

2.4.2 各方有权查阅庭审记录,并对记录内容提出异议。

2.4.3 仲裁员应在庭审结束后,及时整理并归档庭审记录。

权利与义务3.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并遵守庭审程序。

3.1.2 甲方有权要求仲裁员公正、客观地处理案件,并对庭审过程提出合理建议。

3.1.3 甲方应尊重庭审过程中的各方,维护庭审秩序,不得干扰庭审。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

仲裁开庭注意事项与答辩技巧仲裁开庭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相比于法院诉讼程序,仲裁更为快捷、灵活和便捷。

在仲裁开庭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和技巧,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一、仲裁开庭注意事项:1.准备充分:开庭前,应详细了解有关仲裁程序规定,并准备好相关证据、法律条款及案情描述。

在陈述自己的观点时,要清楚且有条理,尽量避免喧赖、杂乱或模糊的陈述。

2.尊重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在仲裁开庭过程中,要保持礼貌和积极的态度。

与仲裁员和对方当事人进行交流时,要尽量避免争吵、冲突或侮辱性的言行,以免对自己的案件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3.维护自己的权益:在仲裁开庭过程中,可以要求发言、质询对方当事人或证人。

在质询对方时,要坚持客观、合理的问题,并对对方的答复进行解剖和澄清。

同时,也要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对方恶意推诿或误导。

4.注意听取仲裁员的指导:仲裁员有权对仲裁程序进行监督和指导。

在仲裁开庭过程中,应认真倾听仲裁员的指导和问题,积极回应和解答。

同时,要遵守仲裁员的规则和要求,不得随意干扰或中断仲裁程序。

5.提供相关证据及材料:在仲裁开庭中,应按照仲裁规则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这些证据可以是书面文件、合同、协议、电子邮件、短信记录、银行交易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或主张。

同时,还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证据的无效或被否定。

二、答辩技巧:1.深入了解案情:在答辩中,需要对案情有深入的了解。

要详细阅读仲裁调解书、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陈述,了解对方的主张和要求,并根据自己的权益和证据准备答辩材料。

2.合理回应对方的诉讼请求:在答辩中,充分回应对方的诉讼请求和主张。

针对对方的观点和要求,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和回应,提出合理、具体的理由和证据。

3.保持冷静和理性:答辩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不应情绪化或争吵。

要以事实为基础,提出明确、具体的辩护观点,并根据案情和法律条款进行分析和辩解。

深圳仲裁委员会章程-

深圳仲裁委员会章程-

深圳仲裁委员会章程正文:---------------------------------------------------------------------------------------------------------------------------------------------------- 深圳仲裁委员会章程(2001年3月23日第二届深圳仲裁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修订并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为了规范本会行为,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成立的仲裁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的常设仲裁机构。

第三条仲裁委员会会址设在深圳市。

第二章仲裁委员会第四条仲裁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和委员12名。

主任、副主任专职驻会,其他委员均为兼职。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仲裁委员会聘请名誉主任1名,高级顾问2名。

仲裁委员会委员名单报中国仲裁协会备案。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任期届满,更换三分之一委员。

仲裁委员会任期届满前2个月,完成下届仲裁委员会委员的更换;有特殊情况不能完成更换的,应当在任期届满后3个月内完成更换。

上一届仲裁委员会履行职责到新一届仲裁委员会组成为止。

第六条新一届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上一届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名,报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聘任。

第七条仲裁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举行。

修改《章程》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决议须经出席会议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八条仲裁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职责是:(一)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的决议;(二)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主任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三)决定仲裁员的聘任、解聘和除名;(四)修改仲裁委员会章程;(五)制定和修改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六)《仲裁法》、《仲裁规则》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正文:---------------------------------------------------------------------------------------------------------------------------------------------------- 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守则(1997年12月23日第一届深圳仲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保证仲裁委员公正、及时地仲裁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本委《章程》、《仲裁规则》、《办案程序规范(试行)》的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一条仲裁员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参考国际惯例,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独立公正审理案件。

第二条仲裁员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代表或者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

第三条仲裁员不得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不得单独接受当事人、代理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或者与一方当事人、代理人交谈有关仲裁案件的情况。

在调解中仲裁庭决定仲裁员与一方当事人单独会见的除外。

第四条仲裁员不得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不得在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第五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下列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1、为本案提供过咨询的;2、与任何一方当事人、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的;3、担任或曾担任任何一方当事人常年法律顾问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关系。

第六条仲裁员应当严格按照仲裁规则规定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给予当事人充分陈述意见的机会。

第七条仲裁员接受指定后,应当保证开庭审理和合议的时间时,应提前报告并经同意。

第八条仲裁员应当认真详细审阅案件的全部文件合材料,确定应查明的案件事实、证据及案件性质及有关责任分担。

第九条在开庭审理之前仲裁员应当参与讨论、商定审理方案;首席仲裁员应当提出审理方案的设想,作为讨论的基础。

深国仲选仲裁员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深国仲选仲裁员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深国仲选仲裁员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仲裁是解决商业争议的一种非诉讼方式,越来越受到各国法律体系的重视和认可。

作为国际商业仲裁领域的一家知名机构,深国仲致力于提供高效、公正、中立的仲裁服务。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员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深国仲选仲裁员的流程是一项复杂而严密的程序,它确保了仲裁员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当事人提供了公正的仲裁环境。

本文将详细介绍深国仲选仲裁员的流程,包括背景和意义、具体流程以及其中的关键要点。

通过对该流程的分析和解读,旨在让读者更加了解和掌握深国仲选仲裁员的具体运作方式。

通过精心设计的仲选仲裁员流程,深国仲确保了选任仲裁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该流程在保证各方利益的同时,也使仲裁员能够拥有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便为争议的解决做出公正、明智的裁决。

在这个流程中,各方的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仲选仲裁员的方式也体现了一种民主和权威的态度。

深国仲的选仲裁员流程不仅仅是程序上的安排,更是为了确保仲裁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通过严格的评审、多方参与和广泛征求意见,深国仲确保了选任出的仲裁员具备出众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应对各种复杂的商业争议。

本文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深国仲选仲裁员的具体流程,以及其中的关键要点,读者将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流程的重要性和意义。

同时,本文还将对深国仲选仲裁员流程提出建议和展望,以期进一步提升仲裁的质量和效率。

1.2 文章结构本篇长文旨在探讨深国仲选仲裁员流程,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首先对文章进行概述,介绍深国仲选仲裁员流程的背景和意义,并说明本文的目的。

通过引言部分,读者可以对本文的主题和讨论内容有初步的了解。

正文部分是本文的核心内容,包括仲选仲裁员的背景和意义、深国仲选仲裁员的流程以及流程中的关键要点。

首先,我们将讨论仲选仲裁员的背景和意义,解释为什么仲裁员的选择过程至关重要。

接着,详细介绍深国仲选仲裁员的流程,包括流程的具体步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

仲裁审理的程序的具体流程

仲裁审理的程序的具体流程

仲裁审理的程序的具体流程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它通常比诉讼更加迅速、经济和机密。

仲裁审理的程序通常由以下几个步骤组成。

第一步:仲裁合同的签署仲裁合同是仲裁程序的基础,它可以是在双方发生争议之前签署的,也可以是在争议发生后签署的。

仲裁合同通常包括仲裁条款,明确了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并约定了仲裁机构的选任方式。

第二步:争议提起及仲裁机构的选任当一方希望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时,他们需要将争议提起给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可以是国际仲裁机构,如国际商会仲裁院(ICC)或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ICSID),也可以是地区性、国家或私人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将通过一系列程序来选任仲裁员。

第三步:仲裁答辩被申请仲裁的一方在收到仲裁申请后,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答辩。

答辩可以包括对仲裁申请的回应,对争议事实和法律问题的陈述,以及可能的反诉请求。

第四步: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是由一名或多名仲裁员组成的,他们负责审理争议。

在一些情况下,仲裁合同可能已预先约定了仲裁员的人选;否则,仲裁机构将根据双方的意愿选任仲裁员。

有的仲裁合同还规定了一个主任仲裁员,负责组织仲裁庭的工作。

第五步:证据与听证会在仲裁程序中,各方可以提交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仲裁庭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补充证据,并在需要时举行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双方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询和辩论。

第六步:仲裁庭的裁决仲裁庭会在审理结束后,并经过对争议进行充分考虑和论证后,根据其认为的公平、合理和合法的标准,作出裁决。

这个裁决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并可以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申请强制执行。

第七步:裁决的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胜诉方可以根据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国际上,根据《纽约公约》的规定,裁决的强制执行通常是较为顺利的。

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

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

仲裁办案流程有哪些仲裁是一种非诉讼形式的争议解决机制,相比于诉讼程序,仲裁具有时间短、成本低、程序简化等优势。

下面将介绍仲裁办案流程的主要环节。

一、仲裁申请与受理1.申请:仲裁申请可以由一方当事人或者双方共同提出。

申请书需明确申请事项、事实、证据和请求仲裁方式。

2.受理:仲裁申请应提交给仲裁委员会并进行立案审核。

受理后,仲裁委员会将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和仲裁庭的组成情况。

二、仲裁庭组成与质询1.组成:申请受理后,仲裁委员会会确定一个或多个仲裁人组成仲裁庭。

仲裁庭成员应根据申请事项的性质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公正、专业地履行仲裁职责。

2.质询:仲裁庭成立后,将通知申请人、被申请人进行质询。

质询是指以书面或口述形式交换证人证言、交互问答等方式进行的事实查证过程。

三、答辩与庭审1.答辩:被申请人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庭提交答辩意见、相关证据和请求。

答辩材料需要提供申请事项的反驳、法律依据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2.庭审:仲裁庭可以组织庭审,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陈述、庭审陈述和辩护意见,实质性审理申请案件。

四、证据调查与评估1.证据调查:仲裁庭根据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请求,对涉及争议的证据进行调查。

调查方式包括书面证据交换、勘验、听证等,以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证据评估:仲裁庭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评估,判断其证明力和适用性。

在评估过程中,仲裁庭可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补充证据。

五、仲裁裁决1.裁决:仲裁庭根据申请人、被申请人的陈述、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

裁决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对争议的解决方式的最终决定。

2.送达:仲裁庭将裁决书送达给申请人、被申请人及相关当事人,并告知法律效力和履行义务。

六、执行与终结1.执行:裁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决内容。

如果一方不履行裁决,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终结:当事人按照仲裁裁决履行义务后,仲裁案件终结,仲裁庭的职责完成。

以上是仲裁办案的主要流程,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根据不同的仲裁规则和案件情况有所变化。

仲裁委书面审理有什么程序

仲裁委书面审理有什么程序

仲裁委书⾯审理有什么程序
在实践中因合同问题产⽣的纠纷是⾮常多的,合同产⽣纠纷后,如果有约定仲裁解决纠纷的,当事⼈可以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协议书和其他材料,那么仲裁委书⾯审理的程序?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仲裁委书⾯审理有什么程序
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后委托代理⼈代理仲裁案件的,应该向被委托⼈出具委托书,被委托⼈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九条 当事⼈、法定代理⼈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进⾏仲裁活动。

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进⾏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名仲裁员组成。

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席仲裁员。

第三⼗⼀条 当事⼈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选定或者各⾃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第三名仲裁员是⾸席仲裁员。

当事⼈约定由⼀名仲裁员成⽴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仲裁委书⾯审理有什么程序”问题进⾏的解答,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仲裁后委托代理⼈代理仲裁案件的,应该向被委托⼈出具委托书,被委托⼈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仲裁的实施步骤和程序

仲裁的实施步骤和程序

仲裁的实施步骤和程序概述仲裁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在商业和法律领域广泛应用。

它可以快速、高效地解决各种纠纷,并保证各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仲裁的实施步骤和程序。

1. 选择仲裁机构在进行仲裁前,当事人需要选择一个合适的仲裁机构。

仲裁机构是负责指导和管理仲裁程序的组织,它负责提供仲裁员、规则和场地等基本条件。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国际仲裁机构或地方仲裁机构,并根据机构的声誉和专业性进行选择。

2. 定义仲裁协议在仲裁程序开始前,当事人通常需要签署一份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仲裁的基本条件和程序。

在签署仲裁协议前,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其中的条款,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3. 提交仲裁申请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选择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仲裁申请通常包含以下信息: -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 争议的事实和基本要点; - 要求仲裁机构指派仲裁员的请求。

4. 指定仲裁员仲裁机构接收到仲裁申请后,会根据规定程序指派一名或多名仲裁员负责处理该案件。

仲裁员通常是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他们会根据双方的申请和证据进行公正、独立的仲裁。

5. 准备仲裁庭程序在仲裁庭成立后,仲裁员会根据仲裁协议和仲裁规则制定仲裁庭程序,并通知双方。

仲裁庭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 申请人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 被申请人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 - 双方进行陈述和辩论; - 仲裁员进行调解或裁决。

6. 证据交换和听证会在仲裁庭程序开始后,双方会交换证据材料,并有可能举行听证会。

证据交换是双方争取证明自己观点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包括书面证据、证人证言和专家评测等。

听证会是当事人在仲裁庭上陈述自己观点和辩护的机会,也是仲裁员了解争议事项的重要渠道。

7. 仲裁裁决在仲裁庭程序结束后,仲裁员会进行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是仲裁程序的最终结果,它具有终局性和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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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仲裁员审理仲裁案件要注意的程序问题——新仲裁员培训会的内容简要周春玲一、接受案件(一)仲裁员接受案件有两个渠道第一个渠道是当事人选定。

我们知道在诉讼中当事人不能选择法官,但是在仲裁中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员。

这既是仲裁的特点,也是当事人很重要的一项权利。

仲裁庭是审理案件的组织,仲裁庭是由仲裁员组成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内的仲裁庭就是两种形式。

一种是三个人组成的仲裁庭,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种是一个人的仲裁庭,又称独任仲裁庭,适用的是简易程序。

深仲是按照案件的标的来区分的,标的80万元以上的组成三人庭,80万元以下的成立一人庭。

一人庭的仲裁员它需要双方共同选,所以当事人一方想选定哪个仲裁员是很困难的。

目前在仲裁中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权利主要就体现在三人庭上,这样申请人可以选一名仲裁员,被申请人也可以选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称为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实践中也很难共同选,所以首席是指定的居多。

第二种渠道是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一人仲裁庭的仲裁员一般都是主任指定的较多,三人仲裁庭中的首席仲裁员一般也是指定。

深仲新聘仲裁员指定的话会先指定担任边裁,在至少在做了三个案件的边裁以后才有机会单独办案。

(二)仲裁员接受案件需要考量的因素1、时间因素:首先有没有时间办案?不能因为本职工作忙就把案件积压在手里。

我们要求接受案件后要尽快安排开庭,不能尽快开庭的,首次安排开庭的时间最迟不能晚于组庭后一个月,而且开庭时间一旦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是否能够在审限内结案,比如我们金融案件结案时间是组庭后1个月,简易案件2个月,普通案件4个月。

当然审结时间越早越好。

但是如果工作忙说明情况可以拒绝。

2、专业因素:仲裁的特点是专家办案,这就要求仲裁员要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接受案件要考量所办案件是不是自己所熟悉和擅长的领域。

当事人选定仲裁员也是因为相信仲裁员有这样的能力来断定他们的是非。

特别是准备担任首席仲裁员的如果对案子不熟悉,不能胜任,不能勉为其难。

3、回避因素:比如事先为当事人提供过咨询或者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让当事人有可能对仲裁的公正性产生怀疑的,需要仲裁员主动提出回避。

3、仲裁委的受案类型:法律规定仲裁是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通俗地说,就是仲裁经济类案件。

排除这几种:劳动争议我们不仲裁,行政争议我们不仲裁,涉及身份关系的比如婚姻案件我们不仲裁,侵权案件我们不仲裁,其他财产权益都可以仲裁。

因此,仲裁的事项你可以说他窄,因为与法院所管辖的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种类型的案件不同,仲裁它仅涉及民商事,同时你也可以说它非常的宽泛,因为它涉及到了民商事领域的各个方面。

深仲受理案件类型较多的有:货物买卖、金融借贷、建筑施工、房屋租赁、股权转让、加工承揽、各种服务合同等等。

二、仲裁审理的内容仲裁的审理就两大块内容,一块是实体内容,一块是程序内容。

实体问题很重要。

因为《仲裁法》中有明确规定: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的法律制度。

每个裁决书的最后都有这么一句话: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就是说:裁决作出后就生效了,就可以直接去执行了,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了。

诉讼是两审终审,而仲裁是一审终审,这就是仲裁与诉讼的最大区别。

特别是诉讼法修改后,法院对仲裁的监督不包括实体问题,仲裁的结果真的是一锤定音,这就使仲裁好比双刃剑,对于一份正确的裁决,它具有了快捷的优势,对于一份错误的裁决,它就有了无法纠正的遗憾。

如何避免错误的裁决?一在于仲裁员的公正心,二在于仲裁员长期积累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养。

但实体问题因个案不同内容纷繁复杂。

仲裁程序也很重要。

因为案件被撤销或者被不予执行基本上都是因为违反仲裁程序。

而违反仲裁程序的实质问题就是程序有瑕疵,对当事人不公平,所以法律规定裁决可以撤销。

这个仲裁程序规范具体是指什么呢?最主要的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二是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

不符合仲裁程序,基本上是指不符合这两个程序规定。

所以仲裁员办案最需要熟悉的就是这两个法律规范。

三、庭前阅卷我们经常讲仲裁员很重要的一项能力是庭审驾驭的能力。

但是如果案件情况都不熟悉,又何谈驾驭?不认真看卷,水平再高,也无法开出一个高质量的庭来。

我们都有这方面的经验,初看一个案子的材料,认为不难处理,可是要做裁决的时候,往往觉得不少问题都冒出来了,因为很多问题最终要落实到纸面上,你必须确定,不能模棱两可,还必须经得起当事人和大众的挑剔。

更何况仲裁还是一裁终局。

因此庭前阅卷是仲裁员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

阅卷阅什么?每个人的习惯不一样,但有些问题需要共同关注。

(一)对仲裁主体的审查首先是固定主体,解决法律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虽然仲裁委立案的时候已经把了一关,但责任最终还是仲裁庭的。

主体如果搞错了,是颠覆性的。

比如如果主体是个人,要核对身份证件。

如果主体是公司,要核对立案以后的工商登记主体资料。

注意期间主体还有没有变更?另外还要看和合同中的公章是否一致。

最高院就有因此案件被撤销的案例(略)。

(二)对仲裁协议的审查案子到法院是基于法律的规定,你必须到法院。

那什么情况下案子必须到仲裁呢?仲裁没有地域管辖,也没有级别管辖,也不受标的额的限制,不管你是北京的公司、上海的公司,还是境外的公司,都可以到深圳仲裁委员会来仲裁。

唯一的条件就是要有双方将纠纷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协议。

没有这样一个协议,仲裁庭是没有权利裁案子的。

所以说,仲裁的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的约定,这也是仲裁与诉讼的区别所在。

因此要审查合同中有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三)对仲裁请求的审查看仲裁请求是否明确的、可执行?比如要求对方承担保全费等其他相关费用和损失。

其他相关费用是指是什么费用?要明确。

看各项仲裁请求是否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

经常见到这样的条款:本合同发生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这里的合同争议包括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涵盖了合同效力、转让、违约、赔偿、解除等。

但有些请求属于从合同或者补充合同的内容,而从合同和补充合同没有仲裁条款,那这样的请求就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仲裁庭无权裁决。

即使裁了也可能会被撤销。

(四)对证据的审查第一对证据要熟悉,以便可以把握庭审。

第二对证据要提炼,以便能够引导庭审。

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往往是多方面的,有时候当事人的一个纷争持续了好几年,你要查清该有多复杂,一个上午的庭审根本就不够,我们要查的是什么?是与仲裁请求有关的法律事实,因此我们的任务是从证据中提炼出哪些能够证明仲裁请求?哪些是对抗了仲裁请求?哪些证据相互矛盾需要开庭中进一步质证?哪些还需要当事人来补充?做到心中有数。

至于其他的证据,可以灵活掌握,因为每个证据的证明力是不一样的。

(五)查找法律适用对于一方主张的权利,首先看有无合同约定?如果有,再看这个约定是不是否合法?原则是有约定按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看是否有法律规定?有就按法律规定。

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是否有行业惯例或者交易习惯?如果都没有,那就准备开庭询问了。

(六)最后归纳争议焦点,准备庭审提纲。

四、开庭审理(一)查明到庭的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

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一方当事人没到庭,怎么办?只要进行了合法通知,申请人不到庭,视为撤回仲裁申请,但这种情况很少。

大部分是被申请人不到庭,这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可以缺席开庭。

被申请人不提交答辩书的,也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除了当事人和代理人以外,还有其他人要参加庭审,但是没有授权委托书,怎么办?仲裁庭要征询对方当事人意见,对方同意的则可参加,对方不同意则不能参加,也不能旁听,只能先退庭。

因为仲裁为当事人保密,仲裁的立案、开庭、裁决都具有私密性,只对当事人和代理人开放,这也是仲裁独有的特点,是与诉讼不同的地方,诉讼是公开审理,仲裁是开庭但不公开审理。

(二)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宣布庭审纪律。

(三)宣布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并询问当事人对仲裁庭成员是否申请回避?如果这时当事人要求仲裁员回避怎么办?仲裁庭应决定暂时休庭,将当事人的回避申请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主任决定不予回避的,继续开庭;主任决定回避的,要休庭,另外重新组庭。

(四)庭审调查先由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并陈述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当庭提出变更仲裁请求怎么办?在首次开庭时,变更仲裁请求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坚持要求给予答辩期的,仲裁庭要给于答辩期,并宣布休庭,另行开庭。

如果变更的请求增加了标的额的,仲裁庭要通知当事人补交仲裁费用。

如果简易案件增加的标的额达到80万元以上的,仲裁庭应当休庭,独任庭将变更为三人仲裁庭。

2、被申请人进行答辩并陈述事实和理由。

如果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怎么办?深仲规则规定:反请求应在答辩期内提出。

但是经常有当事人当庭提出反请求,深仲规则又规定:仲裁庭认为有正当理由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就是将决定权交给了仲裁庭,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自行决定是否受理开庭时提出的反请求。

3、申请人出示证据并进行说明,被申请人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质证。

被申请人出示证据,申请人进行质证。

关于证据的质证要注意,有两种方式:以“开庭质证”为一般原则,一般情况下,证据应当都在开庭时出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以“书面质证”为补充,有正当理由的仲裁庭可以允许当事人庭后补交证据,但要明确两个期限:一是补交证据的期限,二是对于补交的证据,可以不再开庭,但一定要送达给对方当事人,并要给予书面的质证的期限。

没有经过这两种方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裁决的依据。

4、仲裁庭围绕审理重点进行必要的提问。

要确保该查的事实都要问到,防止不必要的再次开庭。

仲裁庭提问应当公正、客观,避免倾向性。

特别是一方当事人选择的边裁在向对方发问的时候。

(五)庭审辩论仲裁庭可以归纳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围绕仲裁请求中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当事人在辩论中相互争吵时仲裁庭应及时制止,防止庭审失控,必要时可先休庭。

同时也要尊重当事人,还要保持一个公正性,不能和当事人直接争吵。

(六)调解为化解矛盾,调解是仲裁审理中的一个必经程序。

但调解要征得当事人同意,要看代理人是否有调解授权。

进入调解后,仲裁程序暂时中止,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的陈述、观点不得作为以后仲裁庭裁决的依据。

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强行调解或久调不决。

调解成功后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即可以做调解书也可以制作裁决书。

调解不成,仲裁庭可以恢复仲裁程序。

(七)最后陈述。

给予当事人最后陈述意见的机会。

(八)开庭终结。

宣布休庭,当事人在笔录上逐页签宇,仲裁员也应在笔录最后一页签字。

我们案件一般只开一次庭,如果一次开庭不能够审完的,可以再次安排开庭。

开庭的次数不限。

五、庭后合议合议中要注意仲裁员的身份,秉持中立立场,当事人选定的边裁不能将自己等同于一方代理人,发表的意见明显丧失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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