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成绩量化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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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成绩量化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质量,更加科学、合理、全面地评估教师的教学工作。根据县教育局督导评估方案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教师的教学量化考核成绩,是学校决定对教师评优、晋级、奖惩、聘任的主要依据。教师的量化考核成绩装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一、教师教学量化考核成绩的构成
教学考核=教学过程考核(占40%)+教学质量考核(占60%)+奖励分-应扣分。
二、教师教学过程考核项目及考评办法(基本分为40分)
过程考核由师德师风、计划总结、备课上课听课、出勤、作业批改、完成临时性工作等项目构成。考核实行扣分制,扣完为止,不计负分。教师实得过程考核量化成绩=基本分(40分)+奖励分-应扣分。扣分标准如下:
1、师德师风。凡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有严重的师德师风问题。并造成严重负面影响且经调查属实每次扣1~12分。
2、计划总结。正式开学一周内和放假前12天分别写好各类计划总结,并按时交教导处,迟交每次扣1分,缺交每次扣2~5分,拒交每次扣8分。
3、备课。课前必须备课,具备教案的基本要素写详案,教导处每学月检查一次,并结合年级组教研组提供的平时检查情况进行考核。凡不按要求备课者,每次视情况扣3分及以下。
4、上课。教师必须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导处每期进行1~2次教情调查,凡满意率低于70%或家长、学生意见特别大并经调查核实属实的,每次扣1~3分。
5、听课。听课没达到规定量差一节扣1/5分,弄虚作假抄听课笔记每节扣1分。
6、出勤。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到点(含会议、集合、早晚自习等),迟到早退(以规定时间8分钟为基准,但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应到岗人员自己负责)扣1/5分,旷课扣2分,累计。
7、作业批改。以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检查记载为依据,每少一次扣1/5分,累计。
8、完成临时性工作。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教导处、年级组、教研组、质量组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不服从者扣5分,未完成者扣2分。
9、在班务管理、学科教学、维护学校声誉、临时任务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须校行政、年级组、教研组、质量组和相关人员集体讨论且公示无异议)酌情奖励1~10分。
三、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基本分60分)
教师终结教学质量以期末统考成绩为考核依据,优生率占5分,平均成绩占45分,合格率占10分。教师终结教学质量量化考核成绩=基本分(60分)+奖励分-应扣分。量化标准如下:
(一)、统考学科任课教师
1、合格率。(10分)
任教学科合格率与县平均合格率相比,波动幅度在5个百分点及以内,可得基本分(10分)高于5个百分点每个百分点奖1分;低于10个百分点每个百分点扣1分。
2、平均分。(45分)
与县平均分相比,有3分的波动幅度,可得基本分(45分);高于县平均分每高1分加考核分1分;低于县平均分5分每低1分扣考核分1分,均累计。
3、优生率。(5分)
与县平均优生率相比,波动幅度在5个百分点及以内,可得基本分(5分)高于5个百分点每个百分点奖1分;低于10个百分点每个百分点扣1分。
(二)、非统考学科任课教师
重点考查教学过程(占80%);行政和质量组根据教师上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分别占10%)。均公示无异议后记入考核表。
(三)、次加分
任教学科在学年统考中获全县前1、2、3名分别奖4、6、8分;班平总分在学年统考中获全县前1、2、3名分别奖4、6、8分,但平均分特差(低于县平均分5分及以下)的学科教师不享受,其加分由平均分特优(高于县平均8分及以上)的学科教师享受。
(四)、其它加分
经验文章、宣传稿件(严禁抄袭,文责自负)在国家、省、市、县发表(获奖)依级别加2、4、6、8分。获国家、省、市、县、乡各类奖
励或荣誉称号依级别加5、4、3、2、1分。
四、教师教学总考核分的生成
A总分=[B教学过程考核分+C教学质量考核分+D加分-E应扣分]
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方案(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及时检验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多维度评价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及学生健康成长的状态,积极探索如何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质量监控体系,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技能水平,特制订此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检测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全面了解教育教学现状,促使教师主动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措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文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岗位责任制,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考核时间
每学期期末。
三、考核对象
各班的所有任课教师。
四、考核学科
按市级期末统考科目为准。
五、考核方式
采用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比、统一分析的方式,对所有教师的教学成绩进行考核评价。
六、考核办法
(1)各年级语数及品德、科学、英语最低及格率:
一年级语数学科的目标及格率为82%,二至六年级语数学科为11年秋开学初各班定案人数的及格率基础上升5个百分点(若本期末考试及格率达82%但仍未达目标及格率则不扣及格率底线积分),非语数学科及格率为65%。
(2)各年级语文数学教师教学成绩考核目标为2011年秋期开学初核定的目标段段分(学期中途正常的转出、伤病等情况重新核算。)。
3、年级语文或数学及格率达到90%,学校奖励该年级该学科教师300元/人,年级语文或数学及格率达到95%及以上,学校奖励该年级该学科教师500元/人。
4、段分已达80分或虽已达80分但仍未达目标段分者,教学积分记满分,其教学奖金核算办法为:若目标段分低于80分者,核算办法为一般算法。若目标分高于80分者,段分上升的教师的分值为上升段分+超出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