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系统集成类项目-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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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
xxx系统集成项目
合同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xxxxx系统集成项目
签订地点:广州市
签订日期:20XX年X 月X日
甲方:广东省财政数据信息中心
乙方:
根据xxx招投标中心招标编号为xxx的项目招标结果、乙方报价文件及该项目中标通知书,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条款: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平原则各自履行己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XXX招投标中心招标编号:XXX招标文件;。
2)XXX项目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签署的变更文件;
4)本项目《施工设计》、《项目实施计划》、《项目验收方案》。
3.双方同意在出现合同理解上的歧义时,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施工设计、变更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项目实施计划》、《竣工验收方案》、《投标文件》的顺序解释。
4.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设备及服务。
5.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办理乙方到期应付合同款的支付手续。
二、合同标的
1.本合同标的为XXX项目货物及集成。实施内容包括设计、货物供货、
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质保期保障等全部内容。
2.供货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见合同附件一《供货货
物清单》。《供货货物清单》中供货货物满足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谈判文件
等条款。
三、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中标价人民币大写XXX元,小写XXX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进口
报关(若为进口设备)、装卸以及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验收
(含第三方测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
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
任何费用。
3.本合同总金额在原招标技术与商务方案不变的基础下,合同价格为固
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项目预付款给乙方,即人民币(大写)XXX元(¥XXX);
2)合同中全部货物到货后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即人民币(大写)XXX元(¥XXX);
3)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初步验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给乙方,即人民币(大写)XXX元(¥XXX);
4)项目通过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后二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给乙方,即人民币(大写)XXX元(¥XXX)。
5)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大写)XXX元(¥XXX)作为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息退还(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
5.甲方采用以下方式之一向乙方支付费用:
1)转帐;
2)支票;
6.甲方履约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7.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提供的指定账户体现在付款申请内)。
8.每笔款项支付时,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含货物款发票、货物安装费发票及有关服务发票)。
四、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本项目实施地点为:
1)XXX。
2)甲方指定地点。
2.本合同总工期要求为XXX个工作日。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延误,工期顺应顺延。
3.在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早XXX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XXX个工作日内送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在指定地点XXX个工作日内调试完毕进入试运行,试运行XXX个工作日后竣工验收。
五、货物的产地及标准
1.货物为所供货物制造厂商全新的(原装)产品,对于进口货物乙方还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2.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产品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
六、包装和运输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乙方负责确定包装方式;由于不适当的包装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2.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七、质量与检验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
2.货物开箱检验:
1)设备的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设备包装完整无破损。
2)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3)货物数量及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货物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否则货物将被视为不合格,甲方可拒收货物。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设备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责。
4.本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及办理设备正式移交手续之前,乙方负责保管本合同采购的所有设备及相关物品,若设备发生丢失、破损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安装调试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乙方即按合同执行时间进度计划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在XX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
2.乙方派出的安装人员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相应资质和能力,熟悉本合同所述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安装工艺,有足够的能力安装调试本合同货物并使之达到本合同要求。
3.乙方在进行项目现场服务时,甲方应当提供符合合同货物安装条件的场所和提供只能由甲方给予的必要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