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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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理性

科技的工具理性

及科技的价值理性作为科技理性的两个层面,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统一的关系。科技的工具理性作为科技的价值理性存在的基础,它是以科技的价值理性为导向,科技的价值理性是科技理性的核心,它作为科技的工具理性的依托,指引着科技的工具理性的发展方向。科技的价值理性作为一种目的理性和建构理性,“人本质上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强调是人类关于未来价值活动的一种观念模型,是人们它是以目的、意识和价值的合理性为其基本理念。科技的价值理性是人类以理论理性知识为基础,从人类主体的自身需要和自身意志出发进行价值活动的一种自我控制能力和一种规范原则。价值理性内在的属性要求科学家在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一定的伦理原则,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

理性作为人自觉意识能力,体现着人类认知和把握世界创造的主体能动力量,也是

人的本质的重要特征。人与世界万物的一个重要区别或界限,就在于前者有理性而后者没有。正因为如此,亚里士多德把人界定为“理性的动物”,帕斯卡尔把人称为“会思

想的芦苇”。科技理性是理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强调逻辑上合理,形式上完善,操作上可行。

科技理性是一种以自然为对象的人的理性。它是科学技术与人的理性相结合的产

物。

科技理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科技理性具有精确性,它具有用数字符号定量化地

阐释自然的特点。第二,科技理性是一种对象性思维,是一种主体、客体再分的思维方式。第三,科技理性具有无限扩张性,具体表现为科技理性的无限性与科学技术知识的有限性的矛盾。

科学家的伦理责任

价值是对主体及客体相互关系的一种主体性的描述,它代表了客体在主体化过程

中的性质与程度。”①马克思说:“使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价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①。它的最基本内容就是改造世界并使其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适应,或者按照人的尺度及要求来认识并改造我们的世界,这包括人和社会本身。可以说是人赋予这个世界以“价值”。主体的对象化活动一旦把客体事实被价值化之后,主体的需要与客体的功能之间就自然而然构成了一种价值关系,价值也就这样产生了。在通常情况下,价值理性高于工具理性,价值理性统治着工具理性。科学家的道德素养,活动意图,活动目标以及道德水平等都制约着对科技产品的开发与应用。由此决定了科学家对社会具有不可回避的伦理责任。科学家应承担的伦理责任的内容

1、尊重生命,维护人的尊严

过去,由于科学需要人类不断的探索和追求,因为探索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也是人

类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所以我们提倡科学家不受任何阻碍地探索一切自然规律。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生命医学技术的发展,科研活动一直都没有受到阻碍,这已经危及到了人类的人格与尊严。德国哲学家康德有句名言,人是目的,而永远不能只看成是手段。这告诉人类的生存和人的生命的发展是第一位的。

当科学家进行的一项科研活动可能会危害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以及自然生态平衡,物种分布以及人类的和平时,就应该也有责任停止该项研究,以维护人类的尊严。

2、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界的环保护主义者认为,人类在

疾病预防和控制疾病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由此而造成的工业污染,全球升温等环境问题都对人类社会的经济生活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增进人类利益,维护社会公正

科学家应当以增进人类利益为其科研活动基本追求,以增进人类利益,维护社会公

共作为其科研活动中的价值指导原则

四、增进人类幸福,促进全面发展

科学家的社会责任表现在诸多方面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利用发明创造,增进人类

幸福。使自己所从事的科学活动以造福人类为最高追求目标。科技应该是而且必须是造福人类的事业,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一个原则就是“为世界大多数人谋福利”

结束语

我们知道,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人类带来了极大的物质生活便利,为人

类的生存提供了工具合理性的同时也使人类在更大程度上依赖工具理性的发展。但是,科技的工具理性的发展却没有成功地为人类的生存提供价值合理性,而使科技的发展出现了不利于人类社会发展与生活幸福的另一面。现代人类,在不懈地追求科学技术给人类社会的生活和发展带来的便利,肆无忌惮地滥用科学技术,然而我们知道,科学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如果不能把科学技术的力量与道义责任以及人类生存的意义现实地结合起来,人类生活的根本方向就会发生偏离。这需要社会中每一个人对价值合理性的认识和理解程度,这就需要对科学家应承担的伦理责任的方面来考虑及构建。这也对科学家及科研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即要求科学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在当时科学水平的程度内去了解并发现科学内在的破坏性及危险性,并能从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的角度来全面审视科学技术的得失,对人类自身有一个较为科学的认识,不盲目崇拜科学技术的发展也不排斥或阻碍科学技术的发展,引导人们获取一种更加符合人性、更具价值合理性的生存方式。这是每一位科学家的责任,也是科学家对社会公众应尽的道德义务。行文至此,本文也将告一段落,由于学识所限,狭隘和谬误也在所难免。本文微薄的尝试,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学界对此问题进一步的关注,对科学家的伦理责任进行更为深入的探讨。

科技与文化

科学技术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强大物质力量,是人类借以对自然施加影响和作用的媒介。人类利用科学技术的伟大力量改变着自然,推动着社会的进步。20 世纪中叶以来,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在世界社会、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所起的主导和决定作用也越来越显著,已经成为社会、经济赖以发展的重要基础。现在,科学技术已成为人——社会——自然复杂系统的序参量,影响着人的发展,调适着社会进步,左右着自然界进化,决定着复杂系统的演进方向。中国观念文化与科技发展有着交互渗透、相互促进、相互激荡、难解难分的密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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