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指南广州市现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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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指南-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办税指南-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一、事项名称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办理条件(一)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二)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

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三)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办税指南-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办税指南-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

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一、事项名称通用申报(税及附征税费)二、事项类别➢发起方式:纳税人➢办结方式:即办➢全省通办:是➢网上办理:是➢适用层级:县(市、区)级➢最多跑一次:是三、业务描述通用申报是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业务,提高征收单位的办公效率,综合了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及相关规费申报的基本元素而设计的一项申报业务,纳税人可以通过一张通用申报表完成多项税(费)种的申报。

1.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个人出租房产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其他个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3.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穗地税函[2009]148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穗地税函[2009]148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2009年3月6日穗地税函[2009]148号)局属各单位: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的决定》(穗字[2008]8号)、《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若干问题的决定》(穗字[2007]2号)等文件的精神,积极发挥税收服务经济社会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农业生产进步、农民生活条件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市局根据现行税收法律和政策梳理了23条有关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今后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按新的税收规定执行。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农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一、我市农民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营业额未达到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一)相关政策规定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对从事营业税应税行为(租赁业除外),按期纳税的,月营业额未达5000元的,免征营业税;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未达100元的,免征营业税。

对提供租赁业行为,月营业额未达1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二)办理程序属于自主享受,不需要办理申请手续。

但是有关合同、收入证明、发票存根等资料应留待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查。

二、我市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一)相关政策规定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办理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办理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办理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事后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的,应当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提供备案资料,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备案手续。

一、以下增值税优惠1、避孕药品和用具增值税优惠2、古旧图书增值税优惠3、农业生产资料增值税优惠4、边销茶增值税优惠5、抗艾滋病药品增值税优惠6、铁路货车修理增值税优惠7、残疾人用品增值税优惠8、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优惠9、蔬菜、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优惠10、军队租赁空余房产增值税优惠11、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增值税优惠12、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增值税优惠13、邮政服务增值税优惠14、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增值税优惠1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增值税优惠16、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优惠备案17、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增值税优惠18、婚姻介绍服务增值税优惠、殡葬服务增值税优惠19、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服务增值税优惠20、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增值税优惠21、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值税优惠22、军队租赁空余房产增值税优惠23、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增值税优惠24、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增值税优惠25、邮政服务增值税优惠26、中国信达、华融、长城、东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增值税优惠27、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增值税优惠28、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优惠备案29、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增值税优惠(一)报送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广州市国家税种一览表(新)

广州市国家税种一览表(新)

2008年10月9日起免征个人存款利息所得税
1、证券登记公司扣缴的A种股票税款,以 一个交易周为解缴期,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 将税款解缴入库,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结清 上月代扣的税款; 2、证券登记公司扣缴 的B种股票税款,以两个交易周为解缴期, 卖出时按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将税款解缴入库,于 次月1日起10日内结清上月代扣的税款; 3 、证券登记公司扣缴的非交易转让税款, 以一个月为解缴期,于次月1日起10日内将 税款解缴入库 纳税时间同地税 自购置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并一次缴清 税款 相关项目的税率同地方税 10%
申报时间 次月的1日至15日的征期内申报纳税,期限 一般为1个月 税率
基本税率为17%,低税率为13%,出口货物为 0%(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一般为3%
纳税期限与增值税的纳税期限相同
3%-45%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与增值税、消费税基本 除了娱乐业实行20%(其中台球、 保龄球适用5%)的税率外,其他税 相同 目的税率为3%或5%. 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 补的征收办法。即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 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 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 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 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 20%。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 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 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 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广州市国家税种情况一览表
税种 税目/纳税对象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 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包括烟、酒和 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18 个税目 铁道部门、金融、保险公司缴纳的部分营 业税 1、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集 中缴纳的所得税; 2、中央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 3、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 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 得税; 4、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5、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2024最新参考工具:增值税64种数目税率V1

2024最新参考工具:增值税64种数目税率V1
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0%
41
航天运输服务
0%
42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
0%
43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0%
44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设计服务
0%
45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0%
46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5%
7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5%
8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
9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5%
10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0%
47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0%
48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信息系统服务
0%
49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0%
50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0%
51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转让技术
0%
5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
53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7%
54
粮食、食用植物油
11%
55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11%
56
图书、报纸、杂志

最新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减免汇总

最新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减免汇总

最新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附加税和所得税减免汇总A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普惠性减免政策解析--三年有效期一、免税销售额确定(一)按月纳税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销售额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并计算销售额。

(三)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确定免税销售额。

二、不动产销售可剔除在4号公告的第一条明确,免税销售额包含不动产销售额,但是,如果当期合计销售额超过免税标准时,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仍然可享免税优惠。

举例:A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1月销售货物4万元,提供服务3万元,销售不动产10万元。

合计销售额为17(=4+3+10)万元,剔除销售不动产后的销售额为7(=4+3)万元,因此,该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相对应的销售额7万元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销售不动产10万元应照章纳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不在此次免税政策调整范围之内,还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实行按次纳税。

并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征免增值税。

比如,如果其他个人销售住房满2年符合免税条件的,仍可继续享受免税;如不符合免税条件,则应照章纳税。

三、纳税期限选择独立自主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

确定之后不要乱变化。

四、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事不过三”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但是如果第2次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出现累计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被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了,或者自愿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了,以后连续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就不能第三次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适⽤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适⽤对象⼩规模纳税⼈⼆、政策内容⾃2020年3⽉1⽇⾄2021年12⽉31⽇,增值税⼩规模纳税⼈,适⽤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其中,⾃2020年3⽉1⽇⾄2021年3⽉31⽇,对湖北省增值税⼩规模纳税⼈,适⽤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免征增值税;适⽤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1.享受⽅式纳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址可从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站“纳税服务”栏⽬查询。

3.申报要求⼩规模纳税⼈应申报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其中,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规模纳税⼈适⽤)》“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规模纳税⼈适⽤)》“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相应栏次。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4.发票管理(1)⼩规模纳税⼈出于⾃⾝原因可以放弃享受减税政策,向购买⽅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规模纳税⼈发⽣多项适⽤3%征收率的应税⾏为,其中部分开具了3%征收率增值税专⽤发票,需要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他没有开具3%征收率增值税专⽤发票的部分,仍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

(3)已经按照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专⽤发票的应税收⼊,若要享受减按1%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发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优惠【发文字号】穗国税发[2007]135号【发布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日期】2007.05.23【实施日期】2007.05.2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2月5日实施日期:2007年12月5日)废止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市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7年5月23日穗国税发[2007]135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我省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7]17号,穗财法[2007]18号文转发)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对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认定、程序(一)福利企业资格的认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06]111号)第三点“企业认定条件”的福利企业,应先按照广州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服务中心的《福利企业办理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要求,到广州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企管中心”)申办《广州市社会福利企业招收残疾人就业认定证明》(附件3)。

企业取得上述证明后,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资格。

(二)办理税收优惠资格应报送的资料和报送时间1.向国税部门申请时报送《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向地税部门申请时报送《减免地方税费申请审批表》。

2.民政部门出具的《广州市社会福利企业招收残疾人就业认定证明》(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3.经企管中心确认、加盖公章的《福利企业残疾人员用工情况登记表》新办企业在取得民政部门颁发的《广州市社会福利企业招收残疾人就业认定证明》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应于年度终了后次年1月底前申报。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或者劳务的增值额收取的营业税。

在税收政策中,增值税具有重要地位,它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税务成本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支持企业发展,政府通常会制定一系列税务优惠和减免政策,以减轻企业的税负,促进企业的发展。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增值税的税务优惠与减免政策。

一、普通纳税人的税务优惠普通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定数额规模的企业,普通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1. 起征点政策:根据国家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每月的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部分免征增值税。

起征点的具体金额根据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30万元。

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年销售额低于起征点,那么企业在这段时间内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 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是指政府对出口产品的增值税进行全额退还。

这项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3. 固定资产抵扣政策:普通纳税人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可以将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这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很好的税务优惠政策,可以降低企业购买固定资产的成本,鼓励企业投资和发展。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定数额规模的企业。

小规模纳税人在缴纳增值税时可以享受一些税务优惠政策。

1. 综合征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采用综合征税政策进行纳税,即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式相对简化了纳税过程,减轻了小规模纳税人的负担。

2. 免税政策:对于年销售额未达到一定金额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免税政策。

免税政策的具体门槛根据地区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为10万元。

享受免税政策可以减免企业的税负,促进小企业的发展。

三、行业特殊税务优惠除了普通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务优惠政策外,有些行业还可以享受特殊的税务优惠。

1. 农产品收购税收优惠:对于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企业,可以享受农产品增值税在征收和缴纳过程中的一些优惠政策。

办税指南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办税指南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办税指南最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一、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为其减轻税收负担,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以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就业和创新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下面将对最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汇总介绍。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销售额不超过5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对于销售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一般纳税人计税。

2.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对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税政策。

减免税比例为销售额的3%,即销售额100万元,可以减免3万元的增值税。

3.增值税普通纳税人优惠政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按季度申报纳税且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普通纳税人优惠政策。

企业按照3%的超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1.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纳税实际情况选择采用核算法、查账征收法或综合计税法。

综合计税法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按销售收入10%的比率计税。

2.优惠税率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按规定税率征收所得税。

一般税率是25%,对于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征收。

四、其他税收优惠政策1.城市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对于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减免幅度为30%。

2.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政策,减免幅度为20%。

3.房产税减免政策:对于满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房产税的减免政策,减免幅度为30%。

4.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对于地方政府鼓励发展的小微企业,购置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车辆可以享受车辆购置税的减免政策,减免幅度为20%。

综上所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减轻企业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服务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服务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服务南沙自贸区建设发展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随着南沙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来南沙自贸区投资经营,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被制定出来。

南沙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旨在为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降低企业负担,鼓励企业在南沙自贸区发展壮大。

下面将介绍南沙自贸区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一、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纳税人注册地为南沙自贸区,并且符合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中小微企业可以全额减免企业所得税,在连续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大型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2.对于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创新型企业,可以享受年度研发费用扣除优惠政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的优惠政策。

二、增值税优惠政策1.注册地为南沙自贸区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不用缴纳增值税。

2.注册地为南沙自贸区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具体政策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优惠内容可以参考相关的税收政策文件。

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1.在南沙自贸区工作并居住的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享受税前扣除、免税额增加、税率递减等税收优惠政策。

2.在南沙自贸区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个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在购买首套住房时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扣除,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四、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1.在南沙自贸区的企业可以根据用工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等因素享受社会保险费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南沙自贸区的社会保险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以上只是对南沙自贸区部分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的简要介绍,具体政策内容和享受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报税,遵守税法的规定,做到合法合规。

常见费用增值税抵扣税率一览表

常见费用增值税抵扣税率一览表

发票都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议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2、业务招待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3、差旅费:酒店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车票和餐费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过路费和租车,可以抵扣
4、培训费:培训发生的住宿、培训费可以抵扣进项税
5、办公品、低耗和电子耗材:可以抵扣
6、福利费:用于福利而购买的商品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不用在意开什么发票了
7、广告费:可以抵扣
8、修理费:可以抵扣
9、水电费:记得去电网和自来水公司换专票,可以抵扣
10、租赁费:可以抵扣
ps: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同时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否则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哦;
例如办公用品、低耗等,开具“货物一批”的专票,如果没有清单,是不可以抵扣的,要注意;。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1)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其中,企业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4.发票管理(1)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2)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但已就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免征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若要享受免征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才能享受。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一致。

广州税收标准是多少

广州税收标准是多少

广州税收标准是多少广州是中国南方的一座现代化大都市,作为经济发达的城市之一,税收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那么,广州税收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对广州税收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广州的个人所得税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广州的个人所得税分为七个级别,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

这意味着,广州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将根据其月收入按照相应的税率进行计算。

此外,广州还实行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租房补贴等,这些政策将对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产生一定的影响。

其次,我们来了解一下广州的企业税收标准。

在广州,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同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20%。

此外,广州还实行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这些政策将对企业的税收负担产生一定的影响。

除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广州还有其他一些税收标准。

比如增值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这些税种都有相应的征税标准和税率。

此外,广州还实行了一些地方性的税收政策,如房产税、车辆购置税等,这些税收政策都对广州的税收标准产生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广州税收标准是多方面的,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各种税种。

税收标准的确定是受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同时也受到地方政府的税收政策影响。

对于纳税人来说,了解并遵守税收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有利于个人或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国家税收的正常征收和使用。

在实际生活中,纳税人可以通过咨询税务机关、阅读相关法律法规等方式来了解广州税收标准,同时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税收筹划,以减轻税收负担。

同时,国家和地方政府也应该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更好的税收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总之,广州税收标准是多方面的,了解并遵守税收标准对于每个纳税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税收政策的完善也是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只有通过合理的税收政策才能实现税收的合法征收和有效使用。

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政策解读

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政策解读

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政策解读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政策解读1. 背景介绍广州市作为我国南方一座发达的现代化城市,一直以来都在不断进行城市更新和发展。

为鼓励和引导城市更新,广州市政府于2021年发布了新的城市更新税收指引,旨在为城市更新项目提供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以推动城市更新的步伐,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2. 政策内容解读2.1. 税收优惠对象根据《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政策指引(2021)》,城市更新税收优惠对象包括符合城市更新规划并取得批准的主体性建设、修缮和改造项目,以及国家、省、市及区所确定的城市更新项目。

2.2. 税收优惠范围对于符合城市更新规划的项目,免征增值税;对于建设、修缮和改造的项目,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3. 政策影响及个人观点通过这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广州市鼓励了大量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展,为城市的质量提升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也提高了市民居住环境的舒适度。

在我看来,这项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广州城市更新工作,并且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的参与热情。

可以预见,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改善广州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

4. 总结与回顾在文章的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政策的发布,对城市更新工作和市民生活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广州市的城市更新注入了蓬勃发展的动力,也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居住环境。

我们对这一政策的重要性和积极性应当充分认识。

5. 结语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城市更新事业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我们期待这一政策能够取得更好的成效,让广州成为更宜居、更具活力的现代化城市。

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不仅对广州市城市更新税收指引(2021年版)政策有了全面的解读,更明晰了其影响和意义。

在撰写过程中,我们采用由浅入深的方式,充分讨论了该政策的内容和对城市更新的积极影响。

广州首套房税费标准

广州首套房税费标准

广州首套房税费标准在购买首套房时,除了房屋本身的价格之外,还需要考虑到一系列的税费问题。

广州作为中国的大城市,其首套房税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接下来,我们将对广州首套房税费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的是首套房的契税。

根据广州市的规定,购买首套房的契税率为1%,也就是说,购房者需要按照房屋的总价的1%作为契税进行缴纳。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减轻购房者的负担,鼓励更多的人购买自己的首套房。

其次,除了契税之外,购买首套房还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广州市的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12%,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房屋成交价-房屋评估价)×12%。

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时,需要根据这一公式计算出土地增值税的具体数额,并进行缴纳。

此外,购房者还需要缴纳的税费包括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是根据购房合同的总价计算的,税率为0.05%。

而个人所得税则是指购房者在出售房屋时所获得的利润所需要缴纳的税费,税率为20%。

这些税费的缴纳,也是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时需要考虑到的重要因素。

除了以上所述的税费之外,购房者还需要考虑到一些其他的费用,比如房屋的评估费、贷款利息、物业费等。

这些费用虽然不是直接归属于税费范畴,但也是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时需要考虑到的支出。

综上所述,广州首套房税费标准涉及到的内容较为复杂,购房者在购买首套房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以便做出更加明智的决策。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广州首套房税费标准,为购房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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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现行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一览表
序号
减免方式
减免对象
政策依据
1
直接免税
农膜、部分氮肥、磷肥、钾肥、复混肥;部分农药;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粤财法[2001]78号)
2
直接免税
饲料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粤财法[2001]76号)
3
直接免税
废旧物资回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8号,粤财法[2001]59号)
4
直接免税
军队系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军工系统所属单位征收流转税、资源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11号,粤税发[1994]191号)
5
直接免税
军队系统所属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所属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135号,粤财法[1998]2号)
6
直接免税
粮食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粤国税发[1999]247号)
7
直接免税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
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44号,粤国税发[1995]194号
8
直接免税
对高校后勤实体为高校师生食堂提供的粮食、食用植物油,等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财税字[2000]25号,粤国税发[2000]081号)
直接免税
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订用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站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财税字[1999]264号,粤国税发[1999]350号)
10
直接免税
医疗卫生机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42号,粤国税发[2000]245号)
11
直接免税
污水处理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97号,粤税发[2001]68号)
12
直接免税
供残疾人专用的假肢、轮椅、矫型器(包括上肢矫型器、下肢矫
型器、脊椎侧弯矫型器)
《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60号,粤国税发[1994]093号)中的残疾人用品
13
减征税款
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粤财法[2001]131号)14
减征税款
旧货和旧机动车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粤财法[2002]30号)
15
税务部门即征即退
民政福利企业
《关于民政福利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5号)
16
税务部门即征即退
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税负超过3%部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
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
17
财政部门先征后返
尿素
《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中的尿素)
18
财政部门先征后返
铸锻件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件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41号)
19
财政部门先征后返
模具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模具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32号)
20
财政部门先征后返
数控机床产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19号)
21
直接免税
校办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56号,财税[2000]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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