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水泵房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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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2)
3.1、人员配备及特殊工种的资格要求 (3)
3.2、对配合工种的要求 (3)
3.3、机械、工具配备 (4)
3.4、对设备、材料的要求 (4)
3.5、力能供应 (4)
3.6、施工场地布置 (5)
四、作业方法及工艺要求 (5)
4.1、工艺流程 (5)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主体验收 (5)
4.2、作业方法与步骤 (5)
1、钢筋的进场、堆放及检验 (6)
2、钢筋加工工艺及质量要求 (7)
4、钢筋的绑扎 (9)
4.3、工艺质量控制措施 (19)
五、作业质量标准 (20)
六、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措施 (22)
七、环境管理措施 (23)
八、文明施工措施 (24)
九、重要危险源及其控制措施 (25)
攀钢1×300MW煤矸石综合利用自备电厂工程
循环水泵房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马上坪,距格里坪镇5km,距攀枝花市中心约32km,东距格里坪火车站约3.5km,西距华坪县约40km,在攀钢504电厂厂区内。结构平面尺寸为:32500x27000mm,混凝土:垫层:C15,基础、柱、基础梁:C25,梁、板:C30,底板、侧壁:C30W6。
本单位工程主要材料:钢筋采用HPB300和HRB335两种等级,钢筋保护层厚度:柱35mm,梁35mm,板25mm,独立基础40mm。±0.00m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074.00m。
二、编制依据
2.1、《火力发电厂工程测量技术规程》(DL/T5001-2005);
2.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2.3《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10);
2.4《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2.5《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5210.1-2012;
2.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2.9《泵送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11);
2.10《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技术规程》(JGJ/T55-2011);
2.1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11G101-1);
2.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 33-2012;
2.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1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5009.1-2002;
2.1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2.16电力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工程相应的《工程勘察地质报告》;
2.1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版);
2.18《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
2.19《建筑施工环境保护标准》(GB-T24001-ISO14001)
2.2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11)
2.2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三、作业准备和条件
3.1、人员配备及特殊工种的资格要求
以上各特殊工种人员均持证上岗。
3.2、对配合工种的要求
架子工需及时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测量组及时进行轴线定位和标高引测,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及时提供。
3.3、机械、工具配备
机械及器具的配备见下表
3.4、对设备、材料的要求
3.4.1、要求施工用工器具必须工作性能良好,能够很好的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3.4.2、水泥、砂、钢材等需提前组织材料进场并能确保材料质量,材料领用时,物质部门需提供原材料质保书及复试报告。
3.4.3、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3.5、力能供应
施工电源、水源必须在施工前投入运行,并保证正常通电、通水,满足现场夜间施工、浇筑混凝土及混凝土养护。
3.6、施工场地布置
施工场地布置:钢筋在钢筋场制作,运到现场进行安装、木模板在木工场制作、现场进行组装,运到现场进行安装。
四、作业方法及工艺要求
4.1、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土方开挖→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施工→主体验收
4.2、作业方法与步骤
4.2.1、测量、定位放线工程
根据厂区平面布置图、业主提供的测量控制网,采用矩形网作为基础平面控制网,采用轴线法测设。高程控制网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方法按四等水准要求从业主提供的高程控制点引测。
基础承台施工前在基础垫层的角部和中心点画漆标记。标高用水准仪复核。
4.2.2、土方开挖
土石方开挖采用一台1.5m3液压反铲挖掘机进行开挖,挖出的土石方运至弃土场。
若出现超挖现象,超挖部分必须用与垫层同标号的混凝土进行填充。当开挖深度超过1米时,必须在基坑周围设置双色防护栏杆。基槽边不得随意堆放材料,1米范围内不得行使汽车。
4.2.3、基础工程
待地基处理完成并经地勘、设计等相关单位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即可进行基础及底板施工。基础混凝土浇筑前,应参照各专业图纸将必须在基础施工前安装的管道或预埋件一次安装完毕,严禁事后开凿基础;地下部分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基坑回填,再进行上部结构的施工。每层回填后应按规范由监理见证取样,并经实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回填。
4.2.4、钢筋工程
图纸设计要求:钢筋采用HPB300(Ⅰ)级、HRB335(Ⅱ)级。本工程钢筋的加工和安装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