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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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准
健康教育与指导
通过开展健康讲座、发放健康资料等方式,向老年人普及健康知识 ,提高他们的健康素养。
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
根据老年人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包括饮食、 运动、药物等方面的指导。
监管机制与措施
服务质量监控
对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质量进行监控,确保服 务符合规范标准。
投诉处理与改进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标 准
汇报人:文小库 2023-12-29
目录
• 引言 •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与规范 •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与监管 • 案例分析与实践 • 结论与建议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老年人的健康 问题日益突出,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 质量,需要制定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规范标准。
实践经验总结
1 2
实践经验一
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中,应注重个体差异,根 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和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健 康管理方案。
实践经验二
加强健康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 理能力,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健康管理活动。
3
实践经验三
建立多学科协作团队,整合医疗、护理、康复等 专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健康管理服务。
心理支持
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提供心理 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帮助老年 人保持积极心态。
健康促进与教育服务
健康教育
运动建议
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传 授健康知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鼓励老年人参加适宜的运动锻炼,提 供科学运动建议和运动方案,促进身 体健康。
营养指导
根据老年人的营养需求和饮食习惯, 提供个性化的营养指导,帮助老年人 合理搭配膳食。
04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与服务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与服务要求

(二)健康评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三)健康指导工作内容
1、慢病管理病种 —— 高血压 糖尿病进行管理 2、体检辅助检查发现异常 —— 定期复查或转院诊疗 3、健康风险 —— 健康生活方式、跌倒伤害 心理指导 4、预约下次管理服务时间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器官功能 形态 健康风险信息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一、服 务 对 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加强宣传落实 惠及更多的老年人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老年是人生命过程中的一个阶段 1 享有同等权益 2 存在自身特点 3 依然有所贡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一次的健康管理服务 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态评估 体格体检 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健康管理基本过程
健康体检
(信息采集)
健康状态 评估
健康指导 干预
预防疾病损伤
促进健康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评估是健康指导依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解读和服务要求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2023修正)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2023修正)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2023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6届〕第22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和废止〈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规定〉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设施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居家养老服务第四章社区养老服务第五章机构养老服务第六章服务协调发展第七章医养康养结合第八章长期照护保障第九章养老服务机构第十章养老服务人员第十一章养老产业促进第十二章扶持与保障第十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老服务以及相关扶持保障、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的养老服务,是指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由政府和社会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服务,主要包括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

本条例所称的养老服务机构,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养老机构,以及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第三条本市养老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人民城市建设”的要求,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统筹发展、保障基本、普惠多样的原则,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高质量发展。

第四条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公益性养老服务,促进市场化养老服务,培育养老新兴业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实现老有颐养。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8•【字号】沪民老工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4号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为了加快推进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对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内容及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机构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6月8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一、基本原则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遵循三个主要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安全便捷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是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每个老年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服务内容个性化的基础上,不因老年人身体、经济、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个体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

3.安全便捷原则安全便捷原则是指在社区内部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有效服务,同时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

二、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等服务形式。

服务对象为本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依据《上海市老年人统一照护需求评估标准》,经第三方评估,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老年人除外)。

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服务内容

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服务内容

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服务内容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服务是一项针对老年人群体的全面健康管理计划,旨在通过科学的健康管理措施,促进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探讨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服务的内容,包括健康评估、健康监测、健康教育、康复护理、营养指导以及心理支持等方面。

一、健康评估健康评估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起点,通过对老年人身体状况、生活习惯、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为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提供依据。

健康评估包括:1.身体检查:包括血压、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等常规检查项目,以及运动能力、平衡能力、视力、听力等功能性检查。

2.生活习惯评估:包括饮食习惯、作息时间、运动量等方面的评估,旨在发现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并提出改进方案。

3.心理健康评估:评估老年人的情绪状态、认知能力、社交支持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慢性疾病、残疾等的应对能力,旨在发现和干预老年人的心理问题。

二、健康监测健康监测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持续监测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预防和控制疾病的发展。

健康监测包括:1.定期体检: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特点和健康状况,制定定期的体检计划,包括常规的生化指标检查、影像学检查等,以及针对特定疾病的筛查。

2.疾病监测:对老年人常见的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骨质疏松等进行定期的监测,包括血压、血糖、骨密度等方面的检查,以及对病情变化的及时调整和干预。

3.健康数据记录:将老年人的健康数据记录下来,包括体重、血压、血糖等,借助科技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和追踪,为健康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三、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老年人健康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向老年人传授科学的健康知识和生活技能,提高老年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保健能力。

健康教育包括:1.健康知识教育:向老年人提供有关慢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以及膳食、运动、药物使用等方面的健康知识。

2.生活技能培训:培训老年人合理的饮食习惯、安全的居住环境、适宜的体力活动等生活技能,以提高老年人的自理和自主生活能力。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完整版本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完整版本

一、总则(一)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老年人的健康,延长老年人的寿命和提高生活质量。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应当坚持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和综合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一)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应当包括健康评估、健康干预和健康指导三个方面。

1.健康评估:通过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影像学检查等手段,全面了解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包括慢性疾病的存在和控制情况等,并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

2.健康干预: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需求,采取预防性措施,包括疫苗接种、定期体检、合理用药等,以及针对慢性疾病的治疗和康复。

3.健康指导:通过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等手段,提供老年人的生活方式调整、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帮助老年人维持健康。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还应提供日常护理、康复护理和终末关怀等服务。

1.日常护理: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生活护理服务,如洗浴、饮食、口腔护理、转移活动等,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2.康复护理:根据老年人的康复需求,提供康复训练、理疗、运动疗法等,帮助老年人恢复或改善身体功能。

3.终末关怀:对于病情无法逆转、即将面临死亡的老年人,提供安宁疗护、心理疏导等特殊服务,尊重老年人的意愿,保障其尊严和舒适。

三、服务机构(一)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护理服务机构许可证等。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完备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清洁、舒适的环境、先进的医疗设备等,以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配备专业的医疗和护理人员,包括医生、护士、营养师、康复师等,以保障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四、服务流程(一)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应当以老年人的个体需求为中心,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记录,并制定相应的健康管理方案。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XX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根据居民自愿原则,每年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 1 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健康管理服务过程数据和效果指标内容应在健康档案中进行更新。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老年人在其他符合资质机构的健康检查和检测结果导入健康档案。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 33 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

(三)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四)辅助检查。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五)健康指导。

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者糖尿病) ,应及时治疗或者转诊。

3.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者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和健康教育,教授居民适合自身的中医自我保健适宜技术。

5.告知或者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六)各区可根据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实际需求,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以及辖区财力支撑情况等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

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规范

“健康指导”
✓ “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建议复查、建议转诊”是针对体检的疾病和发现的异常 检查结果而言的
✓ “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是指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 定期随访和健康体检。
✓ 即使慢阻肺、恶性肿瘤、冠心病是主要的慢性病,但不能勾选“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 管理”,因为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
4、辅助检查异常结果
填写异常情况 异常结果告知本人
“健康评价”
疾病评价
✓ 新发疾病:从上次建档或体检到本次体检,发现明确诊断的新发疾病, 并与“现存主要健康问题”和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既往史” 描述一 致
✓ 原有疾病控制不佳:如血压/血糖控制不满意、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 并发症加重等,并与同时进行随访所填写的随访表内容一致
“健康评价”
健康评价:无异常是指无新发疾病原有疾病控制良好无加重或进展,否则为有异常, 填写具体异常情况,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生活自理能力,情感筛查等身体和心理的 异常情况
管理的疾病控制不佳
疾病评价


新发疾病

1、生活自理能力不佳

检查发现的
2、情感筛查异常结果
异常结果评价
3、体格检查异常结果
“查体”为内科物理检查,原 则是必须做、必须填写 足背动脉搏动:糖尿病患者必 须进行此项检查
尿常规中可以填写定性检查结 果,也可以填写定量检查结果, 定量结果需写明计量单位 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B 超等检查结果若有异常,请具体 描述异常结果 血脂4项 B超验单中必须写明检查部位
现存主要健康问题:指曾经出 现或一直存在,并影响目前身体 健康状况的疾病。可以多选。若 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现患疾病或
(1)进餐:使用餐具将 独立完成 饭菜送入口、咀嚼、吞 咽等活动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是指对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的全面、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的要求和规范。

为了促进老年人的健康老龄化,预防和控制慢性疾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本文将详细介绍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服务对象和范围:1.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对象是年龄在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包括居住在社区的老年人和居住在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的老年人。

2.服务范围包括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检查、疾病预防和筛查、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服务。

二、服务流程和内容:1.健康评估和筛查:对老年人进行全面的健康评估,包括身体状况、生活方式、营养摄入、精神状态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关的筛查,如高血压、糖尿病、骨质疏松等。

3.定期随访: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健康随访,了解其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并根据情况调整健康管理计划。

4.疾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对已经患有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进行定期的疾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包括药物管理、定期复查、康复训练等。

三、服务机构和人员:1.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四、服务质量管理:1.质量控制: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服务的一致性和可持续性。

2.评估和监测:定期对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进行评估和监测,包括用户满意度调查、服务质量评估等,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服务。

3.信息管理:建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服务过程和结果的准确记录和管理。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更好地照顾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通过全面的健康评估、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和定期的健康随访,可以及早发现和防控老年人的慢性疾病,提供及时的康复护理和心理支持,帮助老年人健康老龄化。

同时,建立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和培养专业的健康管理师等人员,可以提供标准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保障服务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完整版)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完整版)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根据居民自愿原则,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健康管理服务过程数据和效果指标内容应在健康档案中进行更新。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老年人在其他符合资质机构的健康检查和检测结果导入健康档案。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

(三)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四)辅助检查。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五)健康指导。

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

3.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和健康教育,教授居民适合自身的中医自我保健适宜技术。

5.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六)各区可根据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实际需求,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以及辖区财力支撑情况等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上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索取号:AA9102002-2010-001发布日期:2010-04-26字体(大中小)前言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

为了逐步满足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筹)、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淑萍、张凡、朱海燕、李传福、薛春萌、姚爱伦、康琪。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奚士英、史雅民、张大建、黄勇、赵伟丽、荣伟。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2.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助医等服务。

2.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Elderly Home Care Agency in Community)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3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Elderly Day Care Center)日间集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4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Elderly Dining Service Center in Community)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

3基本原则3.1以人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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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二、服务内容根据居民自愿原则,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中医体质辨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健康管理服务过程数据和效果指标内容应在健康档案中进行更新。

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老年人在其他符合资质机构的健康检查和检测结果导入健康档案。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

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

(三)体格检查。

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四)辅助检查。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五)健康指导。

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

3.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

4.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认知和情感等健康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和健康教育,教授居民适合自身的中医自我保健适宜技术。

5.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六)各区可根据本辖区老年人健康状况和实际需求,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以及辖区财力支撑情况等适当增加辅助检查项目。

三、服务流程四、服务要求(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每次健康检查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四)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老年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

开展老年人中医药保健指导工作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五、工作指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注: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中医体质辨识、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中医药服务记录表填写完整。

六、附件(一)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二)健康体检表(三)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及体质判定标准表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该表为自评表,根据下表中5个方面进行评估,将各方面判断评分汇总后,0~3分者为可自理;健康体检表姓名:编号□□□-□□□□□填表说明:1.本表用于老年人、高血压、2 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的年度健康检查。

一般居民的健康检查可参考使用,肺结核患者、孕产妇和0-6 岁儿童无须填写该表。

2.表中带有*号的项目,在为一般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时不作为免费检查项目,不同重点人群的免费检查项目按照各专项服务规范的具体说明和要求执行。

对于不同的人群,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指按照相应服务规范要求做完相关检查并记录的表格。

3.一般状况体质指数(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65 岁及以上老年人需填写此项,详见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附件。

老年人认知功能粗筛方法:告诉被检查者“我将要说三件物品的名称(如铅笔、卡车、书),请您立刻重复”。

过1 分钟后请其再次重复。

如被检查者无法立即重复或1 分钟后无法完整回忆三件物品名称为粗筛阳性,需进一步行“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检查。

老年人情感状态粗筛方法:询问被检查者“你经常感到伤心或抑郁吗”或“你的情绪怎么样”。

如回答“是”或“我想不是十分好”,为粗筛阳性,需进一步行“老年抑郁量表”检查。

4.生活方式体育锻炼:指主动锻炼,即有意识地为强体健身而进行的活动。

不包括因工作或其他需要而必需进行的活动,如为上班骑自行车、做强体力工作等。

锻炼方式填写最常采用的具体锻炼方式。

吸烟情况:“从不吸烟者”不必填写“日吸烟量”、“开始吸烟年龄”、“戒烟年龄”等,已戒烟者填写戒烟前相关情况。

饮酒情况:“从不饮酒者”不必填写其他有关饮酒情况项目,已戒酒者填写戒酒前相关情况,“日饮酒量”折合成白酒量。

(啤酒/10=白酒量,红酒/4=白酒量,黄酒/5=白酒量)。

职业暴露情况:指因患者职业原因造成的化学品、毒物或射线接触情况。

如有,需填写具体化学品、毒物、射线名或填不详。

职业病危险因素接触史:指因患者职业原因造成的粉尘、放射物质、物理因素、化学物质的接触情况。

如有,需填写具体粉尘、放射物质、物理因素、化学物质的名称或填不详。

5.脏器功能视力:填写采用对数视力表测量后的具体数值(五分记录),对佩戴眼镜者,可戴其平时所用眼镜测量矫正视力。

听力:在被检查者耳旁轻声耳语“你叫什么名字”(注意检查时检查者的脸应在被检查者视线之外),判断被检查者听力状况。

运动功能:请被检查者完成以下动作:“两手摸后脑勺”、“捡起这支笔”、“从椅子上站起,走几步,转身,坐下。

”判断被检查者运动功能。

6.查体如有异常请在横线上具体说明,如可触及的淋巴结部位、个数;心脏杂音描述;肝脾肋下触诊大小等。

建议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眼底检查,特别是针对高血压或糖尿病患者。

眼底:如果有异常,具体描述异常结果。

足背动脉搏动:糖尿病患者必须进行此项检查。

乳腺:检查外观有无异常,有无异常泌乳及包块。

妇科:外阴记录发育情况及婚产式(未婚、已婚未产或经产式),如有异常情况请具体描述。

阴道记录是否通畅,黏膜情况,分泌物量、色、性状以及有无异味等。

宫颈记录大小、质地、有无糜烂、撕裂、息肉、腺囊肿;有无接触性出血、举痛等。

宫体记录位置、大小、质地、活动度;有无压痛等。

附件记录有无块物、增厚或压痛;若扪及肿块,记录其位置、大小、质地;表面光滑与否、活动度、有无压痛以及与子宫及盆壁关系。

左右两侧分别记录。

7.辅助检查该项目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及不同人群情况,有选择地开展。

老年人,高血压、2 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免费辅助检查项目按照各项规范要求执行。

尿常规中的“尿蛋白、尿糖、尿酮体、尿潜血”可以填写定性检查结果,阴性填“-”,阳性根据检查结果填写“+”、“++”、“+++”或“++++”,也可以填写定量检查结果,定量结果需写明计量单位。

大便潜血、肝功能、肾功能、胸部X 线片、B 超检查结果若有异常,请具体描述异常结果。

其中B 超写明检查的部位。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腹部B 超为免费检查项目。

其他:表中列出的检查项目以外的辅助检查结果填写在“其他”一栏。

8.现存主要健康问题:指曾经出现或一直存在,并影响目前身体健康状况的疾病。

可以多选。

若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现患疾病或者新增的疾病需同时填写在个人基本信息表既往史一栏。

9.住院治疗情况:指最近1 年内的住院治疗情况。

应逐项填写。

日期填写年月,年份应写4 位。

如因慢性病急性发作或加重而住院/家庭病床,请特别说明。

医疗机构名称应写全称。

10.主要用药情况:对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了解其最近1 年内的主要用药情况,西药填写化学名及商品名,中药填写药品名称或中药汤剂,用法、用量按医生医嘱填写,用法指给药途径,如:口服、皮下注射等。

用量指用药频次和剂量,如:每日三次,每次5mg 等。

用药时间指在此时间段内一共服用此药的时间,单位为年、月或天。

服药依从性是指对此药的依从情况,“规律”为按医嘱服药,“间断”为未按医嘱服药,频次或数量不足,“不服药”即为医生开了处方,但患者未使用此药。

11.非免疫规划预防接种史:填写最近1 年内接种的疫苗的名称、接种日期和接种机构。

12.健康评价:无异常是指无新发疾病原有疾病控制良好无加重或进展,否则为有异常,填写具体异常情况,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生活能力,情感筛查等身体和心理的异常情况。

13.健康指导:纳入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是指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定期随访和健康体检。

减体重的目标是指根据居民或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下次体检之前需要减重的目标值。

附件3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及体质判定标准表姓名:编号:□□□-□□□□□填表说明:1.采集信息时要能够反映老年人平时的感受,避免采集老年人的即时感受。

2.采集信息时要避免主观引导老年人的选择。

3.记录表所列问题不能空项,须全部询问填写。

4.询问结果应在相应分值内划“√”,并将计算得分填写在相应空格内。

5.体质辨识:医务人员应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表,进行辨识结果判定,偏颇体质为“是”、“倾向是”,平和体质为“是”、“基本是”,并在相应选项上划“√”。

6.中医药保健指导:请在所提供指导对应的选项上划“√”,可多选。

其他指导请注明。

体质判定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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