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
业委会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利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各业主及其家庭成员、租户、租赁人员等。
第三条业委会是小区的管理组织,负责履行小区管理职责。
业委会成员应当恪尽职守,维护业主利益。
第四条业委会会规章制度是业委会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委会全体成员、业主及相关人员都应当遵守并执行。
第二章业委会成员的选举和产生第五条业委会成员由居民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方式为秘密投票。
业委会成员的产生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业委会成员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7人。
第七条业委会主任由业委会成员互相推选产生,主任负责组织和协调业委会工作。
第八条业委会成员的任期为2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第三章业委会的职责和权利第九条业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小区管理相关规定和政策;(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三)处理小区内的纠纷和投诉;(四)定期召开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五)监督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
第十条业委会的权利包括:(一)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警告、劝导或处罚;(二)与相关部门合作,维护小区环境安全;(三)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矛盾和纠纷;(四)参与小区的规划和建设;(五)保护业主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主的义务和权利第十一条业主的主要义务包括:(一)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和制度;(二)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共同维护小区环境;(三)不扰乱社区秩序,不影响他人生活;(四)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五)配合业委会工作。
第十二条业主的权利包括:(一)参与业主大会和选举业委会成员;(二)提出建议和意见,监督业委会工作;(三)享有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四)了解小区管理情况和决策过程;(五)保障个人权益。
第五章小区管理第十三条小区内禁止乱贴乱挂广告、销售物品等行为。
第十四条小区内严禁擅自改动公共设施设备或私拉乱接电线。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秩序,促进居民和谐相处,提高小区管理水平,依法设立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章程》和《业主大会决议》,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大会代表,居民等。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组织,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运行。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管理水平。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确保业主大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纪律,维护业主委员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成立和组成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业主委员会成立由业主大会经过投票产生,成立时应当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两年,每届任期届满后,应当重新选举。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人数: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不得超过9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应当包括社区居民代表、业主代表等。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居民活动,处理小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管理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小区内的问题。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经费: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合理使用经费,做好财务管理工作,接受业主大会监督。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纪律: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业主委员会的纪律,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业主的利益。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决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尊重业主委员会决议,认真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反。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权利:业主委员会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和要求,有权组织开展居民活动,有权向社区居民传达政府政策。
业委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业委会的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緒论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管理和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小区业主自治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业委会是小区业主依法组建,履行小区管理和服务职责的群众性组织,业委会独立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改造,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业委会的成立、组织、职权、选举、管理和运作等方面。
第四条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支持、配合业委会的工作,确需调解纠纷的,应当协助解决。
第二章业委会的成立第五条小区业主在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下,依据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成立业委会。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业委会最高权力机构,全体业主有权参与并依法行使相关权利。
第七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前需提前15天通知,会议召集人应当公布议程和日期,并对可能发生争议的议题征求业主意见。
第八条业主大会议定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方可通过。
第九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务委员会,委员人数为3-5人,其中业主代表必须占半数以上,一般任期为2年。
第十条业主大会通过选举方式产生业委会主任,由业委会成员选举产生,主任具有单独法人资格。
第十一条业委会的法定代表人是业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业委会的工作。
第三章业委会的组织和职权第十二条业委会主任和业务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具有独立的职权。
第十三条业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业委会的工作,代表小区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建议和要求,协调物业费用的开支。
第十四条业务委员会成员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业主之间的纠纷,保障业主共同利益。
第十五条业委会可以依法聘请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专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支持服务。
第十六条业委会应当建立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章业委会的工作和运作第十七条业委会应当加强对小区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和故障。
第十八条业委会应当组织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业主自治和自治。
业委会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业委会规章制度范本最新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业主委员会是由小区内的业主代表根据业主大会的选举产生的依法设立的组织。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自愿参与、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违法乱纪,损害业主利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管理规则和本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其规章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矛盾。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产生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普通委员,经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主席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席负责组织和协调业主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副主席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从中推举产生,负责主席交办的工作并协助主席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普通委员由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参与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程序为: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主持选举程序的主持人进行计票。
票数最多的候选人获选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小区管理规定,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积极为小区改善服务。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与权利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为:1. 负责召集和组织业主大会,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2. 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内的日常事务;3. 组织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4. 组织业主文化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5. 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和投诉;6. 保障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7. 其他与小区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为:1.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2.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不良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罚;3.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4.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维修;5. 业主委员会有权发起业主大会,讨论和决定相关事项;6. 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和意见。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1)第十六条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章程的决议和细则都是本章程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一)有20%以上业主联名要求改选的;(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和义务的;(三)因决策失误给业主或物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四)2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合并为1个的;(五)法院判决必需改选的;(六)因其它原因确需改选的。
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内被解散时,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按首届业主委员会成立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上届业主委员会在30日内将有关文件和资料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所需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不符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2)第一条昌邑市北苑小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成立的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
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在实施物业管理工作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非法人组织。
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条本业主委员会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
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宗旨是:代表本物业的合法权益,实行业主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优美、舒适、文明的环境。
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选篇3)第十二条本业主委员会委员从业主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由道德品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的成年人担任。
业委会有啥规章制度
业委会有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业委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提高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和非业主居民,包括住宅区域、公共区域和配套设施等范围。
第三条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最高决策机构,业委会是执行机构,行使小区管理职能。
第四条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秩序,维护小区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委会组织第五条业委会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若干人。
第六条业委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业委会会议,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委员协助业委会相关工作。
第七条业委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生效。
第八条业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为先主任发言,副主任发言,委员发言,然后提议、表决。
第九条业委会制定管理细则,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及时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
第十条业委会制定经费使用计划,监督物业公司合理使用、节约经费。
第三章物业管理第十一条物业公司必须遵守合同协议,按规定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修缮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物业公司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开展业主满意度调查,总结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物业公司负责车辆管理、停车位分配,保障小区安全、畅通。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管理小区公共设施,设施维修需及时处理,对维修质量负责。
第四章居民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居民不得在公共区域乱停放车辆,不得破坏小区绿化和环境。
第十七条居民不得在小区内吵闹、喧哗,不得污染小区环境。
第十八条居民应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小区公共设施。
第十九条居民应主动维护小区和谐氛围,积极参与小区文明创建。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业委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业委会有权利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业委会所有。
2023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3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小区的利益,实行小区业主自治,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是本小区的业主代表组织,是小区业主行使自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小区内各项活动和事务,为小区提供管理服务和维护秩序。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应注重公平公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严禁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织和成员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由小区业主自愿报名,并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主任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中推选产生。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具备民主自治意识,关心小区事务,具备一定的管理才能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工作。
第三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限第八条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决策的最高机构,是业主委员会的决策依据。
第九条业主大会对下列事项有决定权:1.选举、改选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2.制定、修改和废止小区规章制度;3.审议小区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4.决定小区的维修基金使用;5.其他影响小区利益的重大事项。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处理小区的日常管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1.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2.处理业主的纠纷和投诉;3.管理小区的共有设施和公共区域;4.制定小区的购房租赁管理办法;5.组织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等。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召开和决策程序第十一条业主大会应在每年年初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第十二条制定业主大会议程应提前公告,业主大会应提前三十天通知所有业主,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决议应由过半数业主出席并表决通过,涉及个人权益的决议应由全体业主通过。
第十四条小区业主大会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所有业主必须遵守。
第五章业主委员会的管理职责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履行以下职责:1.贯彻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2.管理小区的资金和财务;3.组织和协调小区的公共事务;4.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环境;5.组织居民参与公益活动;6.其他业主大会授予的职责。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业主自治,维护小区公共利益,保障业主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委员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所有业主都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的、代表业主集体意志、管理小区公共事务的组织。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组成与选举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每个业主家庭有一票,按照小区内业主家庭的比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及其他委员。
主席一名,副主席不超过两名,常务委员不超过五名,其他委员根据需要确定。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应当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的职务由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其他委员的职务由主席任命,其任期与主席同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如有委员因退休、搬迁等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由主席向业主大会提出候选人,选举产生。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和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监督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及时修缮和更新设施设备;(二)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和矛盾,维护小区内的和谐稳定;(三)制定小区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四)管理小区的物业服务,监督物业公司的运营和服务质量;(五)组织和开展小区内的文化、体育等公共活动,增加业主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六)管理小区内的公共经济事务,维护小区内的经济利益。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的运行机制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的决议由出席委员的多数通过。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的决议由出席常务委员的多数通过。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会员大会应当至少每三年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应当按时召开,参会委员应当按时参加。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模版(3篇)
业主委员会管理制度模版一、业主委员会职责1、执行业主(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召集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及时了解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6、配合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7、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业委会委员守则1、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及居委会携手共创和谐、幸福小区。
5、热忱为业主服务,认真对待业主的意见,建议和改进措施,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6、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工作。
7、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不断增强为业主服务的能力。
三、财务制度1、坚决执行财务规章制度,钱、物、帐、批,分别由四个人分管。
2、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打细算,合理用好每一笔钱。
3、账目清晰,记录详细,杜绝挪用。
4、大额支出由业委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收支公开透明,每半年进行财务向业主公布一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5、年终结算一次。
6、年终财务账册存档。
四、接待制度1、每周定期由业主委员会委员分别进行来访接待和来信处理。
2、负责接待的人员,对来访者必须热情、耐心、诚恳、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诉求,并做好详细记录。
3、不管电话来访或人员来访,都要详细记录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解决,必要时通报给相关部门或向上级汇报。
4、对于业主提出的可行性意见或建议,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
五、会议学习制度1、业主(代表)大会,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每年召开一次,做出业主大会决议。
2、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议,一般每一个月举行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业主委员会临时会议,会前将会议主题通知各委员。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小区的管理秩序,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小区生活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住宅业主。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内住宅业主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负责小区内的管理事务。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并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职,代表业主的利益和意愿。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开工作报告、财务情况和重要决策等信息。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应当公平公正,确保业主的广泛参与与平等竞选。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公司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密切配合,共同为小区的良好管理而努力。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选举第九条业主委员会由7名业主组成,其中包括1名主席、2名副主席和4名普通委员。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3年,连任不得超过2次。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遵循综合评定、差额选举原则。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小区内的住宅业主;(二)具备独立、公正、负责的工作态度;(三)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四)有管理经验和能力。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程序如下:(一)召开业主大会,确立选举事项、选举办法和候选人资格;(二)通过公告、电子邮件等渠道,公布选举信息和投票时间;(三)按照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选举,业主可现场投票或通过网络投票;(四)选举结果由选举监票委员会公布,选举结果一经公示即生效。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成员产生后,应当及时组织换届工作,交接前任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权与职责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权和职责:(一)负责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和汇报工作情况;(二)组织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并进行公告;(三)监督物业公司履行合同,维护小区的卫生和安全;(四)协调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五)审查小区改建、装修等重要事项,保证施工质量与进度;(六)管理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停车等事务;(七)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处理其他与小区管理事务相关的事宜。
业委会九个规章制度
业委会九个规章制度第一条:业委会成立和组织形式1.1 业委会是由小区居民自行组建的,代表小区居民共同管理和维护小区的自治组织。
1.2 业委会的组建应当经过小区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议,并经街道办事处或者物业管理公司的认可。
1.3 业委会的组织形式可以为常设性的理事会制度,也可以由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临时组织。
第二条:业委会的权利和义务2.1 业委会有权利向小区居民征集意见,代表小区居民参与小区管理、维护和公共事务决策。
2.2 业委会有义务协调小区居民之间的关系,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和安宁。
2.3 业委会有权利要求小区居民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
2.4 业委会有义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小区内的矛盾纠纷,维护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业委会的选举和任期3.1 业委会的成员应当根据小区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大会的决议选举产生,并经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认可。
3.2 业委会的成员选举应当采取民主选举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进行。
3.3 业委会的成员任期为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任期届满后,由新一届小区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大会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
第四条:业委会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分工4.1 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业委会的工作协调和高效运行。
4.2 业委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小区管理和维护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小区居民通报工作情况。
4.3 业委会应当制定并执行小区管理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和评估小区的管理和维护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条:业委会的财务管理5.1 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规范管理小区的财务收支情况。
5.2 业委会应当对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公共设施维修费用等收支情况进行公开透明的核算和监督。
5.3 业委会应当保证小区的财务资金安全,严禁挪用、私分小区财产。
第六条:业委会的监督和评议6.1 业委会应当接受小区居民大会或者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及时向小区居民报告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
业委会有关规章制度
业委会有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业委会负责对章程的解释和执行。
第三条业委会的任务是代表业主管理共有财产、维护和改善小区环境、协调解决小区内的纠纷、促进业主自治等。
第四条业委会的成员由本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任得以连选一次。
第五条业委会成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利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行事。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业委会应当充分尊重业主大会的决议,认真执行。
第七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业主权益保护措施,确保工作高效、有序。
第八条业主有权监督业委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业委会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回复。
第二章选举与产生第九条业委会由20名成员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等职务,并设立监督委员会。
第十条业主大会负责选举业委会成员,每届选举不少于三分之二业主出席;业主大会选举程序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一条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法律知识和管理能力,不得有违法或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业委会主任应当由选举产生,秘书长为专职工作人员,与主任共同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业委会主任应当自觉接受监督,勤勉尽职,不得私德不正或滥用职权。
第十四条业委会成员应当遵守业委会章程和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决定影响小区整体利益的事项。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业委会有权制定小区规章制度,维护小区内秩序和环境,对违法者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六条业委会有权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和设备,保障业主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七条业委会有义务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业主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害。
第十八条业委会有义务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业委会有义务积极参与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十条业委会享有解决小区内矛盾纠纷的权利,协调处理业主间的矛盾。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资金来源和管理流程。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家委会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织结构1. 业委会是本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 业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
主任、副主任由业委会委员选举产生。
3.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三条业委会职责1.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2.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3.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努力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
4. 监督管理各项规约的实施。
5. 配合物业服务、街道及社区居委会,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6. 审议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服务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报业主大会决定。
7. 协助物业工作,督促业主或承租户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8. 严格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授权金额规定使用经费,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监督专项基金的使用。
9. 监督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和其它企业或个人在小区内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0.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业委会会议1. 业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临时会议。
2. 业委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能召开。
3.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能生效。
4. 业委会会议决议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布。
第五条业委会委员守则1. 公正廉洁,不谋私利。
2. 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3. 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XXX议事规则》、《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相关义务。
4. 团结合作,谦虚谨慎,与街道、社区居委会及相关部门携手共创文明和谐、幸福优美的小区。
小区业主委 员会规章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运作,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委会是小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全体业主维护小区的公共利益,处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业委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二章业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四条业委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委员若干名。
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等条件。
第五条业委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五)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六)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七)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业委会会议第六条业委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
第七条业委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的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
第八条业委会会议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应当妥善保存,以备业主查阅。
第四章业委会的工作制度第九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一)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业主公布业委会的工作情况和小区的重要事务;(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委会经费的收支和使用;(三)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业委会的文件、资料和档案;(四)接待制度,热情接待业主的来访和咨询,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五章业委会的经费第十条业委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业主大会的决议、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等。
第十一条业委会的经费应当用于业委会的日常运作、办公费用、会议费用等必要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业主委会规章制度
业主委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良好合作,根据《物权法》《业主大都会住宅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的业主委员会是指由小区业主自愿组成的,通过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协调小区内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协助物业公司管理小区。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组成、职权、责任、运作方式及其他有关事项,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以规约为依据,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依法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管理小区的职责,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促进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高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
第二章业主委员会的组建第五条业主委员会由小区业主依法自愿组成,经过公开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是小区的合法业主,年满18周岁,具有行政能力的公民。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的主席由业主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余委员由小区业主代表选举产生。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向小区物业公司备案,并公示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务,听取业主意见,审核物业公司的管理情况,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小区的环境卫生、物业设施的维护、大型活动的组织等事务,确保小区的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小区管理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以便及时了解小区的管理情况。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在小区内设立信息发布栏,公布小区管理规定、通知公告等信息,方便业主了解小区的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有权组织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解决小区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小区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促进业主之间的和谐相处。
业委会规章制度规定
业委会规章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管理,促进业主自治,维护小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全体业主、住户及物业管理服务人员。
第三条业委会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的管理组织,代表业主履行小区管理职责。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属于小区业委会的基本管理制度,是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业委会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业委会产生和组织管理第六条业委会成员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业委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专业素养,恪尽职守,服务全体业主。
第八条业委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并决定小区事务,听取全体业主意见。
第九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制度,严格履行职责,对小区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
第十条业委会应当配合物业公司管理,共同促进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业主有权参与业委会选举和决策,行使业主自治权。
第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业委会公开工作信息及财务报告,监督业委会工作。
第十三条业主有义务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十四条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共同维护小区基础设施。
第四章业委会的职责第十五条业委会应当协助物业公司做好小区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业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促进邻里关系和谐。
第十七条业委会应当积极协助解决业主之间的纠纷,维护小区稳定。
第十八条业委会应当合理管理小区公共财产,保护业主利益。
第五章业委会的奖惩措施第十九条对于表现优秀的业主,业委会可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业主,业委会可给予警告并记录。
第二十一条对于经常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业主,业委会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业委会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小区事务,保障业主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业委会执行。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小区,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保障业主的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业主及其委托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委会是小区内业主自愿组成的组织,是小区内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是服务业主的机构,是小区业主在管理、监督和协调社区事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业委会的成员由业主自愿组成,成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和服务,在业主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影响力。
第三条业委会应该依法合理组织、管理,积极参与小区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增进小区居民的团结和谐。
第二章业委会的职责第四条业委会主要职责如下:(一)监督、评议物业服务业委会应当对物业服务进行日常监督和评议,并向物业公司反映业主的意见和诉求,协调解决问题,促进物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协调解决业主间的纠纷业委会应当主动协调解决物业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纠纷和投诉。
如无法解决,可以将问题向物业服务监管部门反映,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社区的稳定和谐。
(三)协调解决物业服务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纠纷业委会应当调查、了解已经发生的物业服务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纠纷,积极协调,妥善解决问题,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局面。
(四)开展业主文化、体育、娱乐、健康等活动业委会应当根据业主的需求和利益,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娱乐、健康等活动,丰富居民的业余生活,增加社区居民之间的互动和联系。
第三章业委会的管理第五条业委会应当按照民主法治原则,实行科学、规范、民主的管理,注重业主利益的代表性和服务意识的发挥。
第六条业委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加强对业委会成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委会成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业委会应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业委会日常经费的收入、支出和管理,确保业委会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公开性、透明度和监督性。
第八条业委会应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业主公开业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和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
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业委会管理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业委会的运作,明确各项管理职责,提高小区内的管理效率和居民的满意度而制定的。
本规章的适用范围为小区内的住户和相关职能部门。
二、业委会的设立和组织1. 业委会的设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小区的业主可以自愿组织业委会。
业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业委会的组织:业委会由小区内的业主自行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的选举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业委会的职责和权力1. 代表业主维权:业委会有责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如解决小区内的纠纷、协调与物业公司的关系等。
2. 监督物业管理:业委会有权对小区的物业服务进行监督,确保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并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3. 编制小区管理规章制度:业委会有权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停车管理、垃圾分类、绿化养护等,以维护小区环境秩序和居民的共同利益。
4. 资金管理:业委会有权监督小区的资金使用情况,并对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四、业委会的运作机制1. 例会制度:业委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业务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和决策,并及时向业主通报相关信息。
2. 决策程序:业委会的决策应遵循民主、参与、公开的原则,重大事项需要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实施。
3. 信息公开:业委会应及时向业主公开有关小区管理的信息,如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大型维修计划、业主投诉处理情况等,提高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与物业公司的沟通和合作:业委会应与物业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及时反馈居民的需求和问题,并共同解决管理中的难题。
五、业委会的监督和问责1. 业委会的监督:小区的业主有权对业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对决策不满意可以通过提议、申诉等方式进行有效监督。
2. 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业主的最高决策机构,业委会应定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批评,并及时向业主报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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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业主委员会相关规章制度》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依法忠实履行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议、决定;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三、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四、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管理规约》修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经营、收益分配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七、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
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八、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九、督促未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限期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十、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十一、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
十二、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十三、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四、及时了解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
十五、协调业主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调处业主
与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管理纠纷;
十六、建立业主委员会接待制度,接受业主、使用人的咨询、投诉和监督,并定期将工作情况以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十七、积极参加房屋主管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培训,接受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房屋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负责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三、主持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主持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五、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汇报工作;
六、组织、协调、解决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七、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协助业主委员会主任工作;
三、根据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授权,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四、业主委员会主任缺席时,代行其职责;
五、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二、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
三、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四、参与制订业主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参与制订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制度;
六、参与组织、协调、解决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实施工作中的日常问题;
七、密切联系业主、业主代表,广泛了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管理动态、情况和问题,向业主委员会或者通过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反映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八、承担业主委员会布臵的专项工作;
九、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