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土工(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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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用标准:

1.1《公路土工试验规程》

JTG E40-2007

2. 抽样方法、样本大小:

2.1 抽样方法:取具有代表性土样

2.2 样本大小:

2.2.1 最大颗粒粒径≤20 mm 采用小试筒 20kg

2.2.2 最大颗粒粒径≤40 mm 采用大试筒 50kg

5. 检测系统框图:

6. 检测前、后,对被测样品、检测仪器、环境要求、设备安装的检查:

6.1 检测前:

6.1.1 被测样品数量必须保证,如发现不够,需及时补足同类土样。

6.1.2 土必须具有代表性。

6.1.3 土样风干后,用四分法取代表性土样,采用小试筒取20kg 土样,碾碎过5mm或20mm筛,采用大试筒取50kg土样,碾碎过20mm或40mm筛,将筛下土样拌均匀,测风干含水率,同时用盖子将盛土器盖密,防水份蒸发而产生含水率变化。

6.1.4根据土的塑限,预估最佳含水率,制备五个含水率的土样,

相邻二个含水率的差值宜为2%。(击实中,应有二个大于最佳含水率,二个小于最佳含水率)。

6.1.5 每组加水量计算公式:

)(01.001.01010

0w w w m m w -⨯+= 式中:w m ——制备试样所需要的加水量(g );

0m ——湿土(或风干土)质量(g )

; 0w ——湿土(或风干土)含水率(%)

; 1w ——制样要求的含水率(%)

; 6.1.6 试样制备:(干法制样)

6.1.6.1 小试筒:每个土样3kg ;大试筒:每个土样6kg 。

6.1.6.2 按预估含水率备水:一般用饮用水。将土样平铺不吸水平板上,用喷水器均匀洒在土样上拌匀土,装入塑料袋密封,放置阴凉处,保湿静置一昼夜,砂土,可适当缩短浸润时间。

6.1.7 检查仪具是否处于正常状况,否则及时检修。

6.2 检测后:

6.2.1 绘制w P d -关系曲线,当关系曲线不能绘出峰值点时,应及时进行补点,土样不宜重复使用。

6.2.2做好环境卫生及仪具清洁维修保养工作。

6.2.3 按规定要求处理余样。

6.3对电源、供气、供水压力及环境条件(温度、湿度、振动)等检查,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烘箱控温(105-110)℃。

7. 检测步骤:(干法制样)

7.1依据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标准:

7.1.1 试样

7.1.1.1 (干土法、土不重复使用)。按四分法至少准备5个试样,分别加入不同水分(按2%-3%含水率递增),拌匀后闷料一夜备用。

7.1.1.2 (湿土法、土不重复使用)。对于高含水率土,可省略过筛步骤,用手拣除大于40mm 的粗石子即可。保持天然含水率的第一个土样,可立即用于击实试验。其余几个试样,将土分成小土块,分别风干,使含水率按2%-3%递减。

7.1.2试验步骤

7.1.2.1根据工程要求,按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表T 0131-1规定选择轻型或重型试验方法。根据土的性质(含易击碎风化石数量多少、含水率高低),按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表T 0131-2规定选用干土法(土不重复使用)或湿土法。

7.1.2.2将击实筒放在坚硬的地面上,在筒壁上抹一薄层凡士林,

并在筒底(小试筒)或垫块(大试筒)上放置蜡纸或塑料薄膜。取制备好的土样分(3-5)次倒入筒内,小筒按三层法时,每次约(800-900)g (其量应使击实后的试样等于或略高于筒高的1/3);按五层法时,每次约(400-500)g (其量应使击实后的土样等于或略高于筒高的1/5)。对于大试筒,先将垫块放入筒内底板上,按三层法时,每层需试样1700g 左右。整平表面,并稍加压紧,然后按规定的击数进行第一层土的击实,击实时击锤应自由垂直落下,锤迹必须均匀分布于土样面,第一层击实完后,将试样层面“拉毛”然后再装入套筒,重复上述方法进行其余各层土的击实。小试筒击实后,试样不应高出筒顶面5mm ;大试筒击实后,试样不应高出筒顶面6mm 。

7.1.2.3用修土刀沿套筒内壁削刮,使试样与套筒脱离后,扭动并取下套筒,齐筒顶细心削平试样,拆除底板,擦净筒外壁,称量,准确至1g 。

7.1.2.4用推土器推出筒内试样,从试样中心处取样测其含水率,计算至0.1%。测定含水率用试样的数量按JTG E40-2007《公路土工试验规程》中表T 0131-3规定取样(取出有代表性的土样)。两个试样含水率的精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将试样搓散,然后按7.2.1条方法进行洒水、拌和、每次约增加2%-3%的含水率,其中有两个大于两个小于最佳含水率,所需加水量按下式计算:

)(01.001.01i i

i w w w w m m -⨯+= w m ——所需的加水量(g );

i m ——含水率i w 时土样的质量(g );

i w ——土样原有含水率(%);

w ——要求达到含水率(%)。

按上述步骤进行其它含水率试样的击实试验。

8. 结果计算及数据处理:

8.1按下式计算击实后各点的干密度:

w d 01.01+=ρ

ρ

式中:

ρ——干密度(g/cm3),计算至0.01;

d

ρ——湿密度(g/cm3);

w——含水率(%)。

8.2 以干密度为纵坐标,含水率为横坐标,绘制干密度与含水率的关系曲线,曲线上峰值点的纵、横坐标分别为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如曲线不能绘出明显的峰值点,应进行补点或重做。

9.在检测过程中发生异常现象时的处理办法:

9.1 被测件损坏或被测件工作异常:补点,取代表性土样重做。

9.2 首次测量超差:取代表性土样重做,补点重做。

9.3 检测结果散布太大,取样重做。

10.在检测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理办法:

10.1 停电、停水、停气或发生其它非人力可避免的自然灾害时对检测结果有影响时,取样重做。

10.2 检测仪器设备发生意外损坏:停止检测、上报维修。

11.检测结果判断方法:

对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率判断,应以绘制的干密度和含水率关系曲线的峰值点来确定。

11.1 在已绘制的干密度—含水率(

ρ-w)关系曲线图中,应

d

取曲线峰值点的纵坐标为击实试样的最大干密度,横坐标为击实试样的最佳含水率。

11.2 无峰值点时,应进行补点,直至有峰值点时再同11.1判断。

12. 出具报告:

出具统一格式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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