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4-1

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审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二、事项编码:gz2511002

三、业务范围:划拨类用地、协议出让类用地、公开出让类用地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7]5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第十一条。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备注:1、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2、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详见附件1。

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3个工作日,出让类4个工作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审查—决定。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受理—审查—现场踏勘—特别程序:批前公示(直接关系他重大利益的)、听证(必要时)—决定。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办事地址:

市规划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越秀分局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

海珠分局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荔湾分局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天河分局天河区瘦狗岭565号

白云分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220窗口

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区政务中心7号窗口

花都分局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一楼

番禺分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

南沙分局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区2楼27号窗

萝岗分局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十三、用地审批阶段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