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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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
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审查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
二、事项编码:gz2511002
三、业务范围:划拨类用地、协议出让类用地、公开出让类用地
四、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第7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997]58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4、《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第十一条。
五、应提交的材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协议出让类用地提供规划条件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
备注:1、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2、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详见附件1。
六、审批范围:广州市
七、办理期限: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类3个工作日,出让类4个工作日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7个工作日
八、审批程序: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受理—审查—决定。
(二)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受理—审查—现场踏勘—特别程序:批前公示(直接关系他重大利益的)、听证(必要时)—决定。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办事地址:
市规划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越秀分局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
海珠分局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荔湾分局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天河分局天河区瘦狗岭565号
白云分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220窗口
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区政务中心7号窗口
花都分局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一楼
番禺分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
南沙分局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区2楼27号窗
萝岗分局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十一、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二、用地审批阶段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流程图
十三、用地审批阶段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