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队作为一支重要的应急救援力量,在灾难和紧急情况下承担着抢救伤员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重要责任。
而为了确保救护队的工作安全和高效进行,建立一套科学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救护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详细探讨。
一、建立安全观念安全是救护队工作的首要保障。
建立安全观念是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础。
所有队员都应树立安全意识,时刻将安全放在首位,将责任牢记于心。
只有真正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够时刻保持警觉,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应对。
二、明确安全责任救护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应由队长或相关负责人明确并承担。
他们需要明确自己在安全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并将其传达给全体队员。
同时,应建立安全责任清单,明确每个队员在工作中的具体安全责任,确保责任到人。
三、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是救护队安全工作的基础。
救护队应制定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操作规范、个人防护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制度应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和贯彻执行。
同时,应将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修订,以适应实际工作情况的变化。
四、强化培训教育培训是提高救护队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救护队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包括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安全事故案例分享等内容。
通过培训,提高队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使其能够在面对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准确地做出判断和应对措施。
五、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监管是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环节。
救护队应建立严格的安全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流程。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实。
同时,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沟通,共同维护救护队安全。
六、激励安全表现为了鼓励队员积极参与安全工作,救护队应设立安全表现奖励制度。
对于在安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队员,应予以适当的奖励和赞扬,以激励他们继续发挥作用。
同时,对于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失误,应进行及时整改和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
七、加强安全宣传安全宣传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有效手段。
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篇)
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
二、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三、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
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身体素质。
四、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
五、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而正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
六、了解本队的战斗任务。
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去努力完成。
七、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
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小队长。
八、注意检查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小队长。
九、在工作中帮助同志。
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离开小队。
十、根据指挥员的命令,在事故处理时担任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员等,履行队员的特别职责。
十一、具体要求: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矿山安全生产服务。
2、加强体质锻炼和业务技术学习,适应矿山救护工作素质需要。
3、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爱护救护仪器装备,做好仪器装备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完好。
5、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遵守纪律、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领导分配的各项任务;8、保养好技术装备,使之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9、积极参加学习和技术、体质训练,不断提高思想、技术、业务和身体素质;十二、处理事故时的具体职责是:1、迅速而正确地了解队组任务,熟练运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努力完成任务;并与队组(一线负责人)小队长随时保持联系;2、积极救助遇险人员和消灭事故;3、在行进或作业时,时刻注意周围的情况,发现异常现象立即报告(一线负责人)小队长;4、注意自己仪器的工作情况和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小队长;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单独离开小队;撤出矿井后,要迅速整理好氧气呼吸器及个人分管的装备;6、根据小队长的命令,在处理事故时担任电话值班员、通讯员、安全岗哨等,履行队员的特别职责。
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模版(5篇)
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兼职救护队队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队员的身心安全,保障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规范队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第二条兼职救护队队员是兼职从事救援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规章制度,负有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本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兼职救护队队员,对其他人员进行救援和紧急处理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兼职救护队队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
个人责任是指每位队员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有责任;集体责任是指队员作为一个整体对队员的安全负有责任。
第五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必须熟悉工作环境的安全规定,积极参加各项安全培训和演练,并按要求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六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发现任何安全隐患或者违章行为,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七条兼职救护队队员违反国家安全法规、规章制度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章个人责任第八条兼职救护队队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以下几点:(一)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必要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四)发现安全隐患或者紧急情况,应立即上报,同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置。
(五)参加各项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不得酗酒、吸毒等妨碍安全生产的行为。
(七)其他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第九条兼职救护队队员应当时刻保持警惕,增强自身的安全意识,不得发生以下行为:(一)擅离岗位或者私自结束任务。
(二)私自带入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物品。
(三)私自拆解、调试设备或者未经许可私自使用他人的工具和设备。
(四)随意触碰电气设备,造成电击风险。
(五)未经授权使用消防设备,如灭火器、喷水器等。
救护队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队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 引言救护工作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需要救护队各成员高度重视和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保障救护队成员的安全,建立一个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十分必要的。
2. 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救护队中的每个人员,无论是领导还是普通队员,都应承担起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2.1 救护队领导责任救护队的领导应该对整个救护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他们应具备以下能力和责任: - 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排并监督队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 安排并指导队员进行安全设备使用; - 及时与相关部门交流和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 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
2.2 救护队队员责任救护队的队员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应具备以下能力和责任:-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及时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不断提升自己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使用正确的安全装备和工具,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 及时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情况、隐患和问题; - 积极参与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3. 安全生产制度建设3.1 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救护队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队员的安全责任,并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相应惩处。
3.2 危险因素识别和控制制度救护队应开展危险因素识别和评估工作,将危险因素及时纳入安全管理范围,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
3.3 健康监测制度救护队成员需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况符合从事救护工作的要求,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
3.4 安全演练制度救护队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包括应急救援演练和实操训练,提高队员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技巧。
3.5 安全培训制度救护队应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制度,包括必要的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3.6 安全设备维护制度救护队应建立安全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和维护救援工具和装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负责处理集团公司各生产矿(煤业公司)井下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灾害事故,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参加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编制具体的救灾行动安全措施,科学严细地组织救灾工作,确保救护全过程的安全。
3、参加集团公司各矿的排放瓦斯、启封火区、反风演习、熟巷预检,组织其它需要佩带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
4、参加审查矿井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协助各矿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
5、搞好日常的战备值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装备配备、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随时能有足够的人力物力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6、负责集团公司各辅助矿山救护队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帮助各辅助救护队提高战斗力。
7、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和矿井搞好职工救护知识的培训和自救教育工作。
8、积极完成全国矿山救护中心所担负的跨地区抢险救灾支援任务和培训任务。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2)救护大队是一个负责救助和护理伤病员的重要机构,在工作中面临着诸多安全风险。
为了确保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职责。
1. 领导责任:救护大队负责人应该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观念,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 生产责任:每个救护大队成员都应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安全培训责任:救护大队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养他们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
4. 监督检查责任:救护大队领导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作场所和设备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5. 应急救援责任:救护大队成员应掌握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熟悉各类救护设备的使用方法,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并及时采取适当的救护措施。
6. 安全隐患报告责任:救护大队成员应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5篇)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负责处理本矿范围内的瓦斯、煤尘、水、火、顶板等一般性灾害事故。
积极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根据抢险救灾方案,编制具体的救灾行动安全措施,科学地组织救灾方案,保证救灾全过程的安全。
3、积极配合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来矿处理各种灾害事故行动和熟悉通风系统,预防性检查工作。
4、参加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审查工作。
5、负责矿井内的瓦斯排放,年度反风和避灾路线演习,探巷,火区取样,启封火区等其它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工作。
6、定期的熟悉井下各盘区通风系统,并进行预防性检查工作。
7、每次入井前要组织队员,严格贯彻安全措施和行动计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8、瓦斯排放后必须负责检查工作点的瓦斯,通风情况,火区取样,要观察风向,样体情况,并封好取样孔,设好棚栏警标。
9、搞好日常的战备值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装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救灾及时。
10、负责每年度的新、老工人等的救护工作培训。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一种管理制度,旨在确保救护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护救护队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伤亡事件的发生。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责任:救护队负责人应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他们需要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以及指导和监督救护队员的安全操作。
2. 部门责任:各个部门负责人需负有安全生产相关的责任。
他们需要组织部门内的安全工作,制定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以及及时处理和解决安全问题。
3. 人员责任:救护队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救护器材,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4. 监督责任: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救护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同时,加强安全技术监督和安全事故调查,并进行及时的汇报和处理。
救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责任范围
在救护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救护队技术工作,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二、责任清单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在队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救护队的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更新救护队各种记录台帐,按时上报各种记录报表。
4、负责编制救护队行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在处理事故时,协助队长制定救护行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事故处理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
5、负责救护队员理论学习、业务技术指导培训,参与救护队组织的各项检查及考核工作。
6、按时上报月度材料、设备、配件计划。
7、协助队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救护队员安全技能。
8、协助队长做好治安保卫、运输车辆秩序和煤质安全工作,协助队长做好公司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协助队长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人员职业健
康保护、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大队大队长作为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责任:1. 安全生产的规划和组织: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流程和标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2. 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对重大、重特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3. 安全生产的预防和控制: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预防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加强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4. 安全生产的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救护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安全意识;组织开展事故案例分析和经验交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和传授。
5. 安全生产的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追责,确保责任落实。
总之,救护大队大队长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应带头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救护工作的安全、稳定进行。
同时,也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和培养,提高全体救护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2)救护大队大队长是一项重要的职务,负责组织和指导救护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明确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针对救护大队大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救护大队大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救护大队大队长是救护队伍的核心领导者,对于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有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作为一名合格的大队长,应具备高度的安全意识,时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队伍的安全生产运行。
二、救护大队大队长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与管理救护大队大队长应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到大队整体工作中来。
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五篇)
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一、前言为了保障兼职救护队队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充分发挥队员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本《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队员在兼职救护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队员在工作中始终把人身和生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充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流程。
2. 队员负责原则:队员对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承担直接责任,如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作出处理。
3. 总体管理原则:兼职救护队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说了算”的原则,确保安全工作有专门负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兼职救护队队长- 负责制订兼职救护队队员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确保队员的安全工作有计划、有目标。
- 负责组织安排队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队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 负责监督队员的安全操作和工作流程,及时发现并纠正不安全行为。
- 负责安排队员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班次,避免因疲劳导致安全事故。
- 负责汇总和报告队员的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重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
- 负责检查和维护兼职救护队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兼职救护队队员-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要求佩戴并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 参加队长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和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 发现安全隐患或危险事故发生时,立即向队长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和生产安全。
- 定期检查和维护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 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 配合队长的工作安排和指导,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因疲劳或饮酒等原因影响工作安全。
- 在突发情况下保持冷静,按照队长的指挥和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确保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四、奖惩机制1. 奖励机制- 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进行表彰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或奖品等形式。
兼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3篇)
兼职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是兼职救护队安全救护工作第一责任者,主持全队的安全救护工作。
第二条根据上级安排,制定救护队年度工作计划,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条矿井发生事故时,立即奔赴事故矿井,制定行动计划,同救护队员一同作战,完成抢险任务。
第四条按规定参加战备值班、下井和演习工作。
第五条协调各小队工作,组织全队各项工作的考核评比,技术比武等活动。
第六条负责制定和完善兼职救护队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安全救护。
第七条组织环境因素识别、危险源辨识及采取的措施制定工作。
第八条认真完成分管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具体工作如下:1、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
2、处理矿井灾害事故。
3、参加排放瓦斯、震动性放炮、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作业的安全技术工作。
4、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做好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参与矿山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的工作。
5、负责兼职救护对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6、协助矿山企业搞好职工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知识的普及教育。
第十条日常工作安排1、负责本中队的全面领导工作。
2、根据大队的工作计划,结合本中队情况制定实施计划,开展各项工作,并负责总结评比。
3、事故救援时的具体职责是:⑴、接到出动命令后,立即带领救护队奔扑事故矿井,担负中队作战工作的领导责任;⑵、到达事故矿井后,组织各小队做好下井准备,同时了解事故情况,想抢救指挥部领取救护任务,制定中队行动计划并向各小队下达救援任务;⑶、在救援指挥部尚未成立、无人负责的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矿山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或事故现场具体情况,立即开展先期救护工作;⑷、向各小队布置任务时,应讲明完成任务的方法、时间,应补充的装备、工具和救护时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⑸、在救护工作过程中,始终与工作小队保持经常联系,掌握工作进程,向工作小队及时供应装备和物资;⑹、必要时亲自带领救护队下井完成任务;必要时,及时召请其他救护队协同救援。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救护队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明确救护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二、救护队的职责和任务(一)日常准备工作1、制定和完善救护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队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
2、维护和保养救护装备、器材,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提高队员的应急救援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事故预防工作1、参与企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协助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出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2、采取有效的救援措施,抢救遇险人员,控制事故发展,防止事故扩大。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提供相关救援资料和情况。
三、救护队队长的安全生产职责(一)组织领导责任1、负责救护队的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救护队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建立健全救护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应急救援指挥责任1、在事故应急救援中担任现场指挥,组织协调队员开展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确保救援工作的高效进行。
(三)队伍建设责任1、加强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队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训练,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装备管理责任1、负责救护装备的配备、更新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装备的完好和有效使用。
2、定期检查装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救护队副队长的安全生产职责(一)协助管理责任1、协助队长做好救护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
2、在队长不在岗时,履行队长职责,确保救护队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现场救援协助责任1、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协助队长做好现场指挥工作,组织实施救援方案。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背景和目的救护队员是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快速救援和抢救伤员的重要任务。
然而,由于工作特殊性和危险性,救护队员面临着一定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救护队员的人身安全和提高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建立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非常必要的。
二、责任主体与内容1. 政府职能部门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救护队员的权益和责任,并加大对救护队员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他们能够安全高效地完成任务。
同时,政府应建立健全规范的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机制,及时解决救护队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救护队救护队是救护队员的组织单位,负责具体的救援任务。
救护队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救护队员的人身安全。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救护队成员的选拔和培训:救护队应严格选拔合适的人才,并对其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应急救援的必要技能和知识。
(2)救护队员的防护措施:救护队应为救护队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手套、口罩等,并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教会救护队员正确使用这些装备。
(3)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救护队应建立起严格的工作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场所的设施设备,保证其符合安全规范。
(4)应急救援方案的编制:救护队应根据不同的救援场景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方案,确保救援工作能够高效地进行。
3. 救护队员个人责任救护队员作为救援工作的直接执行者,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安全。
个人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维护自身身体健康:救护队员应加强锻炼,保持身体健康,提高自身的抗压能力和体能水平。
(2)熟练掌握救援技能:救护队员应持续学习和熟练掌握救援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救护队员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4)主动参与安全培训:救护队员应参加各类安全培训课程,增加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大队是负责医疗救援工作的重要组织单位,为了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救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安全,建立健全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
一、建立领导责任制作为救护大队的最高领导,队长对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他应当注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他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知识,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管理的水平。
同时,他还要组织制定出台安全生产的工作规章制度,明确救护大队内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强化岗位责任制救护大队是一个高风险、高压力的工作岗位,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
各个岗位的负责人要明确自己的责任,组织开展岗位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岗位负责人要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及时发放相关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三、加强安全检查制度救护大队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确保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安全检查要定期进行,要注重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等要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修复和更新。
安全检查工作要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安全培训教育救护大队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培训要围绕实际工作内容展开,注重技术操作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
同时,还要加强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高压工作的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救护大队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向全体员工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相关知识。
宣传要针对性强,根据员工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设计。
宣传要注重形式多样化,可以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方式进行。
宣传要定期开展,确保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三篇)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一、概述本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旨在确保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有序进行,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救护队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本责任制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队员的职责和义务,明确各级管理决策层的工作要求和监督职责。
各级管理人员和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共同责任,共同维护救护大队的安全与稳定。
二、管理体系1.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安全政策、规程和制度。
2. 聘任专职安全人员,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和追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三、职责和义务1. 管理层职责:1.1 设立部门负责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1.2 制定救护队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
1.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4 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救护设备和车辆正常运行,安全使用。
1.5 负责制定和实施救护设备、车辆的检修计划。
1.6 及时处理和上报安全事故,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置和彻底解决。
1.7 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定期整理和更新。
1.8 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对救护队员的安全教育。
1.9 监督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队员职责:2.1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2 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3 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严禁酒后驾驶救护车辆。
2.4 使用救护设备和车辆时,必须经过培训和授权,并保持设备和车辆的良好状态。
2.5 维护救护设备和车辆的工作环境,保持设备和车辆的清洁和整洁。
2.6 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1. 安全生产要与日常工作同步进行,做到安全无小事,责任不能疏忽。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篇)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负责矿井抢险救灾、救护工作及密闭区气体检查管理工作、超限气体排放工作。
二、熟练掌握矿山救护知识,熟知煤矿救护规程内容。
三、遵守矿、工区、救护队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四、加强体能训练,参加各种训练、救灾演习,达到军事化救护队水平。
五、熟练掌握矿井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
六,熟知各种救护仪器仪表的使用、构造、工作原理、检查校验,管理和保养好自己的仪器设备。
七、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八、在抢险救灾中,要积极主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临危不惧,不畏难、不退缩。
九、严格按规定要求做好密闭区内气体检查工作,要查全、查准、按时,并及时做好数据的上报工作。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针对救护队员在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危害,制定相应的责任规定和措施,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管理责任: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救护队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协调、监督和管理救护队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确定救护队员安全生产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并进行考核评价。
2. 培训责任: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应组织救护队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使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应对和处理。
3. 保护责任: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装备,确保救护队员在工作中的安全。
同时,还应加强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对救护队员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并处理职业病等问题。
4. 防范责任: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提供紧急救援设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5. 激励责任: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应建立健全救护队员安全生产激励机制,通过奖励措施鼓励救护队员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层层落实,确保救护队员的安全和健康是医疗机构或相关单位的重要职责。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是一项重大的社会责任,在救护队员这一职业中更是刻不容缓。
救护队员作为医疗急救工作的主力军,在负责救助伤病者的同时,也要保证自身的安全。
为了确保救护队员能够安全地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的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至关重要的。
下文将从三个方面讨论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构建。
一、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是提高救护队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有效途径。
首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规定、紧急情况处置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其次,开展模拟演练,让救护队员在模拟的紧急情况下进行实操,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应定期组织救护队员参加应急知识考核,确保救护队员熟悉掌握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二、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内容。
首先,要建立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每个救护队员在工作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此外,要建立紧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护队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行动方案,确保救护工作的连续性和顺利进行。
三、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是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保障。
首先,在救护车辆的选型和装备上要考虑安全因素,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其次,要加强对救护队员操作技能的培训和监管,保证其具备应急救援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此外,要建立完善的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对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和处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总结: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可以有效构建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队员是医疗急救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安全将直接影响到伤病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因此,只有确保救护队员的安全,才能更好地保障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救护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救护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中队是一支非常重要的队伍,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救助伤患者,保护人们的生命安全。
作为一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力军,救护中队必须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够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的安全,同时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救护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点。
一、建立安全意识救护中队的每个成员首要的责任就是要树立起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在培训中,必须对救护中队成员进行全面的安全知识普及,确保每个人都能够清楚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职责,并且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应对各种风险。
在岗前培训中,要对各种可能遇到的危险情况进行模拟演练,提高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在救援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分工和责任,必须对每个人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划分。
救护中队应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明确每个成员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协同配合,高效完成任务。
同时,还要明确各个环节的安全风险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做到安全有序。
三、加强设备维护救护中队的工作离不开各种装备设备的支持,因此,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是非常重要的。
救护中队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完好性,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使用。
此外,还要加强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确保每个使用人员都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设备。
四、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救援工作中,遵守正确的操作规程是确保安全的关键。
救护中队的每个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救援工作。
在培训过程中,要对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解读,并进行实际操作演练,确保每个成员能够准确掌握操作技能。
同时,还要建立安全操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成员进行考核,确保每个成员都能够稳定、熟练地操作。
五、建立安全督导机制为了确保救护中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顺利实施,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督导机制。
救护中队应设立安全督导组,由专门的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督导,对成员的安全操作进行监管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
救护大队大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救护大队大队长作为一个单位的负责人,拥有着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责任。
他需要牢记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确保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稳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救护大队大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安全生产意识救护大队大队长需要首先教育和培训员工,建立起正确的安全生产意识。
他可以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传达和安全技能的培养。
此外,大队长还应该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通过这些方式,可以使员工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安全意识。
二、制定相关规定和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救护大队大队长还需要制定相关的规定和制度。
例如,他可以制定出入口设施管理制度、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等,明确员工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
同时,他还可以制定各类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操作设备和工具时能够遵循正确的操作流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三、设立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救护大队大队长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
他可以设置定期的安全检查时间,对生产场所进行全面的巡视和检查,督促员工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同时,他还可以设置安全监督员,通过定期检查和日常巡视进行安全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故隐患。
四、建立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救护大队大队长还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他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同时,他还需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的及时处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五、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救护大队大队长需要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最新的安全生产政策和法规。
他应积极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反馈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他还应积极参与行业的安全生产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救护行业的发展也日益迅猛。
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与规范,对于保障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一项必要且紧迫的工作。
二、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1.保障民众生命安全救护大队是承担紧急救护任务的重要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规范,可以有效地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证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大程度地保障民众的生命安全。
2.维护社会稳定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不仅关系到队员和病人的安全,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规范救护队员的行为,提高救护队伍的整体素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3.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救护大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加强对队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不断的培训和教育,使队员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地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减少因自身行为不当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救护大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1.领导责任制救护大队的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他们要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等。
2.逐级负责制从救护大队的领导到普通队员,都要有相应的安全责任,各级责任人在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时,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措施的执行,严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
3.分工负责制救护大队的各个岗位都要有相应的安全责任,各个岗位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熟悉自己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环境。
4.信息报告制度救护大队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防范和控制安全风险,及时处理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3篇)
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文一、前言救护队员是一支特殊的工作队伍,他们的工作职责是抢救生命、保护安全,因此要求他们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安全意识。
为了确保救护队员的安全,保障他们顺利完成任务,制定和贯彻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非常重要。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和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整个救护队员工作中,对每个队员的安全生产的责任进行明确、规范、分工和落实,以确保队员的安全和顺利完成任务。
其目标是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最大程度地保护队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救护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一)队员的安全责任1、队员应主动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队员要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规程,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确保自己的操作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
3、队员要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和心理素质,在工作中要保持专注和集中注意力,严禁迟到、早退和偷懒等不良行为。
4、队员要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应变能力,增强危机处理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5、队员要随时随地保持和提高警惕,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二)领导的安全责任1、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把队员的安全放在首位,把安全作为工作的核心,抓好安全生产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2、领导要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队员执行的标准和操作程序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领导要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队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保持队员的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4、领导要组织和指导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5、领导要做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设立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保证事故的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组织的安全责任1、组织要加强对队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队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组织要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关的安全制度和规定,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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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队是处理矿井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灾害事故的专业队伍。
救护队必须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进行资质认证,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矿山救护工作。
一、部门职责第1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3条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4条抢救井下遇险、遇难人员,处理井下水、火、瓦斯、煤尘和顶板事故,参加危及井下人员安全的灭火工作。
第5条参加排放瓦斯、疏通溜煤眼、启封火区、反风演习和其他需佩用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参与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协助搞好安全及事故处理。
第6条做好井下的预防检查工作,掌握井下的巷道布置、工作地点和避灾路线,协助矿井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7条实施军事化管理,按计划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
第8条组织本单位新队员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9条按规定配备救护装备,做好仪器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10条根据服务矿井主要灾害类型制定预处理方案,并进行训练演习。
第11条负责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2条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第13条负责井下消防器材库的使用和管理。
二、责任追究第14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15条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17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其情节、造成后果的性质、损失大小,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一)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及处理各种事故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事故者;(二)当事故发生后,应召不到或逃避出动及畏缩不前、临阵逃脱或拒不执行战斗命令者;(三)对在矿山救护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而贻误战机,导致严重后果者;(四)对在处理事故和抢救遇险遇难人员中,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18条未做好井下的预防检查工作,不熟悉井下巷道而导致不良后果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19条救护队装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造成事故的,救护队负主要责任。
第20条救护队配备处理矿井各种灾害事故的技术装备和训练器材不足的,救护队应负主要责任。
第21条救护装备、仪器维护、保养不完好,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22条未组织本单位新队员签订师徒合同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23条未根据服务矿井主要灾害类型制定预处理方案,进行训练演习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24条本单位各岗位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25条未执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
第26条井下消防器材库管理不善或器材不足的,救护队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27条救护队未经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取得合格证从事救护工作,救护队负主要责任。
第28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救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队队长是救护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救护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具有领导救护队处理矿井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3条组织落实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强化业务培训,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不断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4条根据集团公司救护大队的工作计划及矿分管领导安排,结合本队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救护队行动计划。
第5条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第6条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掌握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第7条坚持主动预防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小队下井熟悉巷道,了解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态,在熟悉巷道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8条处理事故时,负责向抢救指挥部领取任务,制定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并向各小队下达战斗任务。
第9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与工作小队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向他们供应装备和物资。
第10条必要时,下井领导小队去完成任务。
第11条负责管理救护队使用的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12条负责井下消防器材库的使用和管理,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13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进行安全管理交接,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第14条工作中尽职尽责,培养一支具有无私奉献和自我牺牲精神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二、责任追究第15条未执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6条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7条未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8条从事救护工作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措施组织施工的,救护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9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其情节、造成后果的性质、损失大小,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一)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及处理各种事故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事故者;(二)当事故发生后,应召不到或逃避出动及畏缩不前、临阵逃脱或拒不执行战斗命令者;(三)对在矿山救护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而贻误战机,导致严重后果者;(四)对在处理事故和抢救遇险遇难人员中,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20条未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掌握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1条未有计划地组织小队下井熟悉巷道,了解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态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2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救护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3条未按时参加矿井安全生产会议,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会议,传达上级安全指示精神,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问题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4条救灾过程中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事故扩大造成损失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5条使用的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导致事故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6条井下消防器材库装备不足或管理不善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7条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的,救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救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救护队副队长应积极协助队长开展好矿山救护工作,负责救护队战斗准备、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工作。
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协助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协助队长工作,负责战斗准备、技术训练和后勤管理。
当队长不在时,履行队长职责。
第4条参与制定矿井救护管理制度和救护行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第5条参与救护队管理,重点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管理工作,做好战备训练及日常装备管理、保养,确保“闻警即到,速战能胜”。
第6条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积极协助技术人员制定矿井救护行动计划、措施。
第7条参加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的安全技术工作,带领救护队员搞好排放瓦斯、启封盲巷等工作。
第8条监督救护队使用的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9条协助队长做好搞好矿井职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10条在处理事故时,直接在井下领导一个或几个小队从事救护工作。
第11条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及时向抢救指挥部报告所掌握的事故处理情况。
二、责任追究第12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救护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未协助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救护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4条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出现失误,救护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因管理不当或失职、渎职造成的安全事故及损失,救护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6条从事救护工作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措施组织施工的,救护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7条使用的装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救护副队长负主要责任。
第18条救灾过程中,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事故扩大造成损失的,救护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19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按其情节、造成后果的性质、损失大小,给予救护队副队长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一)在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及处理各种事故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事故者;(二)当事故发生后,应召不到或逃避出动及畏缩不前、临阵逃脱或拒不执行战斗命令者;(三)对在矿山救护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而贻误战机,导致严重后果者;(四)对在处理事故和抢救遇险遇难人员中,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灾情,导致指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
第20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救护副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救护副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视情况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救护队技术主管安全岗位责任制救护队技术主管是救护队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救护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救护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3条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协助队长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4条负责组织编制救护工作的行动计划。
第5条负责本单位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6条负责组织编制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救护队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7条参加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掌握矿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矿井搞好安全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
第8条坚持主动预防的原则,协助队长有计划地组织小队下井熟悉巷道,了解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态,在熟悉巷道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
第9条积极参加各种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及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矿井救护装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