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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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油铺街地块D-04-01/02、D-06-01/02规划修改论证报告(成果阶段)建设单位:湖南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12年06月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101189)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177号邮编:410007院长:张柏总工程师:何勰规划副总工程师:张云香所负责人:易云项目负责人:陈凤平设计:陈凤平校核:郑智刚审核:易云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油铺街地块D-04-01/02、D-06-01/02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目录第一部分说明书1、项目基本情况..........................................................................................................................1.1区位...................................................................................................................................1.2用地权属 .........................................................................................................................1.3用地现状 .........................................................................................................................2、原控规及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要求 ............................................................................2.1原控规成果.....................................................................................................................2.2原控规成果勘误............................................................................................................2.3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3、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3.1修改依据 .........................................................................................................................3.2修改要求 .........................................................................................................................3.3修改原因 .........................................................................................................................4、调整论证...................................................................................................................................4.1常住人口计算 ................................................................................................................4.2公共服务影响论证 .......................................................................................................4.3道路交通影响论证 .......................................................................................................4.4生态环境影响论证 .......................................................................................................4.5历史文化保护影响论证 ..............................................................................................4.5空间景观影响论证 .......................................................................................................4.6市政设施论证 ................................................................................................................5对已实施项目影响 ..........................................................................................................6、概念性规划方案印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报告

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报告

工程建设方案审批报告一、项目概况XX工程项目位于XX市XX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XXX亩,建设规模涉及XX平方米的办公用房、XXX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和XXX平方米的仓储设施。

项目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预计建设周期为XX年,建成后将为当地创造就业岗位XXX个,年产值约XX亿元。

二、项目必要性分析1.市场需求分析根据市场调查结果显示,当地X行业市场需求增长迅速,而现有产能已经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该项目的建设将填补市场空白,满足市场需求。

2.产业政策分析XX市X行业被列为重点发展产业,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并且享受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政策。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升级。

3.资源环境分析项目选址地具备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自然环境,建设该项目对土地、水资源和环境的影响和利用均做了充分的评估和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要求。

三、建设方案分析1.项目规划布局项目的规划布局合理,办公用房、生产厂房和仓储设施的布局科学,充分考虑企业生产流程和员工工作环境,并配套了各种设施和服务设施。

2.建设工艺设备项目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使其具备了较高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能和竞争力。

3.工程建设条件项目场地地势平缓,无严重地质灾害风险,土地平坦,适宜进行建设,且距离交通路网较近,便于原材料的运输和产品的销售。

四、环境影响评价1.概述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利用、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和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2.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环保部门要求,项目建设方案中提出了针对环境影响的相应治理措施,包括节能环保工艺装备的使用、尘埃和噪音控制、固体废弃物的合理处置等。

3.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建设方案中提出了相应的环境监测计划,对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的环境影响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五、投资效益评估1.投资分析根据项目的预算和收益测算,本项目的投资回收期为XX年,内部收益率为XX%,符合公司的投资策略,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

(完整版)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完整版)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二O一O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修改原则第三章修改论证第四章修改论证报告成果一般要求第五章用地及指标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六章道路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局部修改工作的管理与技术审查,保证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修改经批准的控规,编制控规局部修改论证报告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修改原则第三条控规修改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并应当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控规修改范围面积累计占原控规总面积50%以上,或修改范围总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应重新编制控规,不作为局部修改处理。

第五条原则上不予修改的控规内容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章修改论证第六条控规局部修改,原则上应结合该项目申请修改的内容和周边地区的现状、规划情况,进行控规修改论证。

第七条控规修改论证应由申请单位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单位进行。

由市规划局承担控规修改论证设计费用的,从定点单位中按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八条控规修改论证应以该片控规范围为主要研究范围,并结合控规编制单元进行分析论证。

第九条控规修改论证结论应不突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论证要点通知单的规定。

第十条控规修改论证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

主要包括: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承载能力论证。

其中必须包括是否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及解决方案等。

二、城市交通影响论证。

如交通量、交通组织(含静态交通)等。

三、城市环境影响论证。

可参照环评要求的内容。

四、城市设计及景观影响论证。

如修改后产生的景观变化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与解决方案等。

五、对周边其他业主或已实施项目的影响论证。

如日照影响分析、解决方案等。

肇庆市高要区江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肇庆市高要区江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肇庆市高要区江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JB-A2、JB-B10、JB-B13、JB-B15、JB-C1~JB-C5地块)修改论证报告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设计与研究(广州)二零一六年五月目录1. 概述 (1)1.1 规划背景 (1)1.2 地理位置 (2)1.3 调整范围 (3)2. 相关规划及原有规划设计条件 (6)2.1《高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20)》 (6)2.1.1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规划 (6)2.1.2总规规划定位 (7)2.1.3土地利用规划 (8)2.1.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8)2.2《高要市江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9)2.2.1规划结构 (9)2.2.2规划定位 (9)2.2.3土地利用规划 (10)2.2.4控规管理单元图则 (11)3.控规实施情况 (13)3.1用地布局 (14)3.1.1居住用地 (14)3.1.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3.1.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4)3.2道路交通 (15)3.3实施情况小结 (15)4.规划修改的原因和依据 (16)4.1 规划依据 (16)4.2 调整原因 (16)4.3 调整原则 (17)4.4调整的意义 (17)4.5调整的内容及影响 (18)4.5.1用地性质 (18)4.5.2用地规模 (19)4.5.3人口规模 (20)4.5.4规划控制指标 (20)4.6小结 (26)5.规划修改的建议 (27)6.附件 (28)6.1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28)6.2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31)6.3高要区2016年重点项目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考核评分办法 (33)6.4征地协议书 (36)1. 概述1.1 规划背景随着粤西地区的飞速发展,肇庆市高要区已纳入珠江三角洲区域范围,成为“广佛肇一体化”中重要的一部分。

高要区历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快速,大部分经济指标增幅超过全省和肇庆市平均水平,部分位居全省和肇庆市前列。

专家论证方案审批备案流程及相关资料

专家论证方案审批备案流程及相关资料

专家论证方案审批备案流程及相关资料专家论证是指利用专家对一些问题进行系统评价、论证和分析,通过专家的学科知识和经验,提出可行性和合理性的建议或方案。

在实际应用中,专家论证针对的问题种类较多,包括政策决策、工程规划、科研项目等。

为了提高专家论证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方案审批备案流程,以下是一种常用的流程及相关资料要求。

一、方案审批备案流程:1.立项:项目的发起方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方案立项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目标及背景、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等。

2.初审:立项申请表格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包括对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合理性等进行初步评估,并给出初步意见。

4.评议: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评议,讨论方案的优点、不足和改进措施,提出审议意见,并形成评议报告。

5.修改:根据评议报告,项目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针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针对性的调整。

6.再审:修改后的方案再次提交专家组进行审议,专家组对修改后的方案进行再次评议,并提出是否通过的建议。

7.审批备案:审议通过的方案,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然后再进行备案。

备案时需要填写备案申请表格,包括方案的最终版本、评议报告、修改意见及相关文件等。

二、相关资料要求:1.方案立项申请表格:包括项目的基本信息、目标及背景、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等。

2.专家组评议报告:包括对方案的评价、优点和不足、改进建议等。

3.方案的最终版本:包括方案的详细内容和具体措施,清晰明确地描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

4.相关研究资料:包括相关领域的前期研究成果、文献综述、样本数据等,用于支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5.修改意见及相关文件:包括对专家组评议报告提出的修改意见的回应,以及相关文献、数据等。

6.备案申请表格:填写方案的最终版本、评议报告、修改意见及相关文件等,以便进行审批备案。

以上是一种常用的专家论证方案审批备案流程及相关资料要求的基本介绍。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DOC)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DOC)

控制性详细规划098-C-3-11、098-C-3-14地块修改论证报告筑家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2、用地权属情况3、用地及周边现状二、原控规及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 (7)1、原控规要求2、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三、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 (8)1、修改要求与修改后的技术指标2、概念性规划方案印证3、修改理由及依据四、修改论证 (14)1、常住人口计算2、公共服务设施影响论证3、道路交通影响论证4、修改前后对绿地的影响论证5、历史文化保护影响及空间景观影响论证6、对周边建设影响论证7、市政设施影响论证8、“四增两减”政策的落实五、结论 (23)六、附件、附图 (24)附件:1、长沙市城乡规划局2015.6.17下达的控规修改论证通知单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爱尔总部大厦项目的公文处理单3、长沙市领导对(关于《支持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反馈意见)的批示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解决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5、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6、长沙市卫生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7、长沙市商务局《关于解决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反馈意见8、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承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转办单》反馈意见9、省市两级政府关于支持总部大厦建设的政策和文件附图:1、位置图2、原控制指标规划图3、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图4、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图5、项目详细规划方案日照图6、地铁铁道学院站位置示意图7、项目详细规划方案效果图8、项目详细规划方案鸟瞰图长沙大道一段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098-C-3-11、098-C-3-14地块修改论证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项目位于长沙大道一段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修改地块为控规中的098-C-3-11、098-C-3-14地块,地处芙蓉南路以西、紫薇路以东、白兰路两厢地段。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二O一O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修改原则第三章修改论证第四章修改论证报告成果一般要求第五章用地及指标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六章道路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局部修改工作的管理与技术审查,保证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修改经批准的控规,编制控规局部修改论证报告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修改原则第三条控规修改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并应当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控规修改范围面积累计占原控规总面积50%以上,或修改范围总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应重新编制控规,不作为局部修改处理。

第五条原则上不予修改的控规内容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章修改论证第六条控规局部修改,原则上应结合该项目申请修改的内容和周边地区的现状、规划情况,进行控规修改论证。

第七条控规修改论证应由申请单位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单位进行。

由市规划局承担控规修改论证设计费用的,从定点单位中按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八条控规修改论证应以该片控规范围为主要研究范围,并结合控规编制单元进行分析论证。

第九条控规修改论证结论应不突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论证要点通知单的规定。

第十条控规修改论证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

主要包括: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承载能力论证。

其中必须包括是否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及解决方案等。

二、城市交通影响论证。

如交通量、交通组织(含静态交通)等。

三、城市环境影响论证。

可参照环评要求的内容。

四、城市设计及景观影响论证。

如修改后产生的景观变化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与解决方案等。

五、对周边其他业主或已实施项目的影响论证。

如日照影响分析、解决方案等。

规划方案审查发言稿范文

规划方案审查发言稿范文

规划方案审查发言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审专家和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审查人员,负责为大家呈现规划方案审查工作的发言。

首先,我要感谢各位参与者对本次规划方案的认真准备和付出的努力。

下面,我将对规划方案进行分析和评审,并提出一些建议和改进意见。

首先,我对规划方案的整体结构进行审查。

方案中按照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逐级展开,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并突出了核心的目标和重点。

在这个方面,我认为方案做得非常好。

接下来,我对规划方案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方案中提出了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并给出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和时间计划。

对于规划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方案也给予了充分的考虑和论述。

我对这些方面的内容非常满意。

然而,在审查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

首先,方案在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方面有所欠缺,缺乏一些必要的数据支撑。

其次,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方面需要更加具体和全面,以确保规划方案的实施顺利和成功。

最后,方案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和实施方式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基于以上的审查和分析,我对规划方案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但也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

希望各位参与者能够认真对待我的建议,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参与和付出,希望今天的审查结果能对规划方案的完善和实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谢谢大家!。

规划调整修改指导意见(最终稿)

规划调整修改指导意见(最终稿)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指导意见为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等法律规定,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市认真贯彻执行。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一)单独选址项目数据库调整落实方案1、已纳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或不宜确定位置项目清单,未在规划图上落实位置,项目实施时需在规划图上落实具体位置。

2、已纳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或不宜确定位置项目清单,在规划图上落实位置,项目实施时实际用地规模或位置需做调整。

以上调整需在项目预审和审批阶段,随卷附XX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调整落实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价报告、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或不宜确定位置项目清单,调整前、后规划局部图。

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需同时附规划调整听证、论证材料和核销多划基本农田材料。

调整落实方案主要内容:项目纳入规划清单情况,规划指标预留情况(附文本内容,盖县局公章),项目规划指标来源预留不足的需说明指标来源及调整情况,项目实际占地位置、面积、规划地类、现状地类等情况,项目落图后用地布局变化及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落实方案不再另行审批,由市局建立台账管理,每半年汇总一次,报省厅备案,作为数据库更新的依据。

(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规划用途区调整1、市、县级请示。

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需对规划调整进行实质性审查,在请示中提出结论性意见。

明确以下主要内容:规划调整原因、依据,调整地块用途情况及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调入和调出地块的现状地类和调整前规划地类,调入和调出地块是否涉及基本农田,是否涉及在建和已建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是否涉及开发区、是否涉及违法用地或已是建设用地情况等。

2、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的原因(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论述),调整地块用途情况(应明确不属于国家限制或禁止类项目,特别是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严禁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两高一资”项目及党政机关新建楼堂馆所及炼油、轮胎等我省产能过剩项目),调整方案涉及的用地总面积,调入和调出地块的位置、面积,调整前规划地类、现状地类面积(农用地、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调整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情况。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

1、总论1.1规划修改位置及范围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涉及马屿镇镇区内部道路线位及相关地块的用地面积,修改总用地面积约83.09公顷,主要包括以下二局部:修改地块1:由江心路、三马街、镇中路、河滨路、五六省道〔府前路〕、皋翔路和镇前街所界定,用地面积49.24公顷。

修改地块2:由跃马大道、兴达路、镇中路、双屿北路和河滨路所界定,用地面积33.85公顷。

1.2工程必要性分析工程根本情况马屿镇作为我市中西部重镇和市域开展次中心,2004年被国家建设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浙江省中心镇。

在【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1】、【瑞安市马屿镇总体规划修改】〔2021〕的指导下,马屿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组织编制了【瑞安市马屿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于2021年2月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此规划是马屿镇区旧村和团块改造及新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马屿镇的城镇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工程修改的必要性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建设工程开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情况,原控规局部地块的交通出入口、土地集约利用和道路线位等方面的问题,限制了局部地块的开发和建设。

为更好地进行地块开发,推进马屿城镇建设,需对原控标准围内的二条道路〔沙凰路、五六省道〔府前路〕〕进行线位的修改,增加两条城市道路,并对道路周边涉及的地块做出相应的衔接与修改,以满足近期建设的需求。

依据相关部门意见及对现状的调查和认识,本次规划修改的原因主要为:①沙凰路:原规划考虑镇一中扩建及村界情况,经过屡次协调,沙凰路西移从马岩木材市场中部穿过后与三马街对接。

一年多时间过去以后,马岩村两委再次对该线位做了屡次讨论,认为马岩木材市场地块分割过小,实施难度较大;规划沙凰路与三马街交叉口内新建一幢10间7层民房〔2021年1月建设〕,迁拆难度较大且不经济。

②五六省道〔府前路〕:原控规中的五六省道线位符合【马屿镇道路网规划调整】;但现状五六省道中心线与道路施工图的中心线存在误差,特别是现状五六省道〔府前路〕与双屿北路交叉口与规划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且规划五六省道〔府前路〕的道路断面未考虑现状电力高压线、污水管线等情况;导致周边地块近期难以开发。

XX地块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XX地块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论证报告

XX地块⽤地性质和指标调整论证报告揭阳⼤南海⽯化⼯业区⽯化产业⽚区B-07-13号地块⽤地性质和指标调整论证报告2018年05⽉⽬录⼀、项⽬概况 (4)(⼀)地块位置与范围 (4)(⼆)地块现状情况 (4)(三)周边地区概况 (5)(四)规划依据 (5)⼆、现⾏城乡规划要求 (7)(⼀)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7)(⼆)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8)三、申请修改的内容与依据 (10)(⼀)申请修改的内容 (10)(⼆)修改的必要性 (10)(三)修改⼯作过程 (11)四、修改后⼟地使⽤规划 (12)(⼀)修改后⽤地性质 (12)(⼆)修改后控制指标 (13)(三)修改后地块图则 (14)五、概念规划⽅案 (16)(⼀)设计理念 (16)(⼆)总平⾯设计 (16)(三)道路交通组织 (17)(四)绿地景观设计 (17)六、修改后⽅案影响评价 (18)(⼀)总体评价 (18)(⼆)对社会、经济效益的影响 (18)(三)对交通组织的影响 (19)(四)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19)(五)对设施承载⼒的影响 (19)七、结论 (20)⼀、项⽬概况(⼀)地块位置与范围拟修改地块位于揭阳⼤南海⽯化⼯业区南海街道,原南海中学北侧,总⽤地⾯积6779.58平⽅⽶。

图1.1:拟修改地块位置⽰意图(⼆)地块实际⽤途现状情况拟修改地块现状⼤部分⽤地为平缓荒地,西部和南部为农林⽔渠,整体建设条件较好。

图1.2:拟修改地块⼟地使⽤现状图(三)周边地区概况拟修改地块交通便捷。

南部靠近104县道,北部紧邻正在修建的⽯化⼤道西段,通过⽯化⼤道可便捷连接揭阳市区和沈海⾼速。

拟修改地块周边为规划的⽯化产业⽚区,现状周边区域有⼯业区管委会、⼴东⽯化炼化⼀体化落户项⽬、中下游产业落户项⽬及⼏处零散的村庄,公共服务设施较为缺乏。

南侧紧靠区管委会,现可通过104县道连接周边城市及村镇。

(四)规划依据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揭阳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件及相关上位规划开展本次⽤地性质修改论证。

1、2010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1、2010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

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长沙市规划管理局二O一O年七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修改原则第三章修改论证第四章修改论证报告成果一般要求第五章用地及指标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六章道路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要求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局部修改工作的管理与技术审查,保证控规修改论证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我市行政辖区范围内修改经批准的控规,编制控规局部修改论证报告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修改原则第三条控规修改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并应当与其他相关规划相协调。

第四条控规修改范围面积累计占原控规总面积50%以上,或修改范围总面积在1平方公里以上的,应重新编制控规,不作为局部修改处理。

第五条原则上不予修改的控规内容按照《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规定(试行)》执行。

第三章修改论证第六条控规局部修改,原则上应结合该项目申请修改的内容和周边地区的现状、规划情况,进行控规修改论证。

第七条控规修改论证应由申请单位委托具有城市规划编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的单位进行。

由市规划局承担控规修改论证设计费用的,从定点单位中按采购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八条控规修改论证应以该片控规范围为主要研究范围,并结合控规编制单元进行分析论证。

第九条控规修改论证结论应不突破由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论证要点通知单的规定。

第十条控规修改论证内容应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有所侧重。

主要包括:一、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和市政设施承载能力论证。

其中必须包括是否满足国家规范、地方标准及解决方案等。

二、城市交通影响论证。

如交通量、交通组织(含静态交通)等。

三、城市环境影响论证。

可参照环评要求的内容。

四、城市设计及景观影响论证。

如修改后产生的景观变化对城市景观的影响与解决方案等。

五、对周边其他业主或已实施项目的影响论证。

如日照影响分析、解决方案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要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工作要求
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省批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边 界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国土资发〔2013〕 34号)
明确了报省城 乡建设用地规 模边界调整的 范围、程序及 材料等要求。
26
二、部批土地利用规划规模边界调整程序
县(市、 区)局 请示
设区的 市国土 资源部 门审查
市局组 织专家 论证
2 地块的编号、地类、面积,调整后对主要控制指标的分解落实情况
的说明材料);
风景旅游用地区调整
需附旅游部门意见
3 3.与城镇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的材料;
4.标注调整地块位置的1∶10000土地规划数据库局部图 及调4 整地块的矢量数据;
3 5.其他有关材料。
36
四、土地利用规划用途区调整审查要求等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报件审查要求与规划修改报件类似。
同一行政区域土地规划调整,原则上每年一次。
30
五、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批复
31
五、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批复
地块矢量数据 在系统中也需修改
32
第三部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区调整
33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区调整有关规定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严格规范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 (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
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
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
。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
和适时修改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修改。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
改,必须就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
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依法
组织听证,并向社会公示。规划实施评

项目审批整改情况汇报

项目审批整改情况汇报

项目审批整改情况汇报
尊敬的领导:
根据公司要求,我对项目审批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自从上次汇报以来,我们团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之前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针对之前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时间过长的问题,我们重新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

通过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我们成功地减少了整个审批流程的耗时,提高了审批效率,使得项目能够更快地得到批准和推进。

其次,针对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内部沟通和协作,确保在提交审批材料时,信息准确完整。

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审批文件的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符合要求,避免因为信息不全导致的审批延误。

另外,我们还针对之前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沟通不畅、信息传递不及时的问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通过及时沟通,我们能够更快地获取到所需的信息和支持,使得项目的审批过程更加顺畅。

最后,我们还针对之前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规范性不足的问题,
加强了对审批规范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审批人员的规范意识。


过规范的审批流程,我们能够更好地保障审批结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通过我们团队的努力,针对之前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审批流程更加顺畅,审批效率得到了
提高,审批结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也得到了保障。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更好的保障。

谢谢!。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

1、总论1.1规划修改位置及范围本次规划修改主要涉及马屿镇镇区内部道路线位及相关地块的用地面积,修改总用地面积约83.09公顷,主要包括以下二部分:1.1.1修改地块1:由江心路、三马街、镇中路、河滨路、五六省道(府前路)、皋翔路和镇前街所界定,用地面积49.24公顷。

1.1.2修改地块2:由跃马大道、兴达路、镇中路、双屿北路和河滨路所界定,用地面积33.85公顷。

1.2项目必要性分析1.2.1项目基本情况马屿镇作为我市中西部重镇和市域发展次中心,2004年被国家建设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浙江省中心镇。

在《瑞安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瑞安市马屿镇总体规划修改》(2008)的指导下,马屿镇人民政府于2009年组织编制了《瑞安市马屿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并于2010年2月经市人民政府审批。

此规划是马屿镇区旧村和团块改造及新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重要依据,对马屿镇的城镇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2.2项目修改的必要性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建设项目开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情况,原控规部分地块的交通出入口、土地集约利用和道路线位等方面的问题,限制了部分地块的开发和建设。

为更好地进行地块开发,推进马屿城镇建设,需对原控规范围内的二条道路(沙凰路、五六省道(府前路))进行线位的修改,增加两条城市道路,并对道路周边涉及的地块做出相应的衔接与修改,以满足近期建设的需求。

依据相关部门意见及对现状的调查和认识,本次规划修改的原因主要为:①沙凰路:原规划考虑镇一中扩建及村界情况,经过多次协调,沙凰路西移从马岩木材市场中部穿过后与三马街对接。

一年多时间过去以后,马岩村两委再次对该线位做了多次讨论,认为马岩木材市场地块分割过小,实施难度较大;规划沙凰路与三马街交叉口内新建一幢10间7层民房(2010年1月建设),迁拆难度较大且不经济。

②五六省道(府前路):原控规中的五六省道线位符合《马屿镇道路网规划调整》;但现状五六省道中心线与道路施工图的中心线存在误差,特别是现状五六省道(府前路)与双屿北路交叉口与规划情况存在一定偏差;且规划五六省道(府前路)的道路断面未考虑现状电力高压线、污水管线等情况;导致周边地块近期难以开发。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的审批流程

控规调整论证报告的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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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合同范本3篇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合同范本3篇

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合同范本3篇篇一规划选址论证报告合同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乙方(受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方式: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2. 项目内容:对[项目名称]的选址进行论证,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地形地貌、交通条件、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分析,提出合理的选址建议,并编制论证报告。

二、工作要求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甲方的要求,进行规划选址论证工作。

2. 乙方应保证论证报告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3.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给甲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本项目的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

2.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约定时间]内支付给乙方费用的[百分比]作为预付款;在乙方提交论证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费用。

3.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约定时间]内提供发票给甲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应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百分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若乙方提交的论证报告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若乙方经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DOC)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论证报告(DOC)

控制性详细规划098-C-3-11、098-C-3-14地块修改论证报告筑家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目录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2、用地权属情况3、用地及周边现状二、原控规及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要求 (7)1、原控规要求2、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三、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 (8)1、修改要求与修改后的技术指标2、概念性规划方案印证3、修改理由及依据四、修改论证 (14)1、常住人口计算2、公共服务设施影响论证3、道路交通影响论证4、修改前后对绿地的影响论证5、历史文化保护影响及空间景观影响论证6、对周边建设影响论证7、市政设施影响论证8、“四增两减”政策的落实五、结论 (23)六、附件、附图 (24)附件:1、长沙市城乡规划局2015.6.17下达的控规修改论证通知单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爱尔总部大厦项目的公文处理单3、长沙市领导对(关于《支持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反馈意见)的批示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解决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5、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6、长沙市卫生局《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建设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7、长沙市商务局《关于解决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总部大厦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反馈意见8、长沙市国土资源局承办《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转办单》反馈意见9、省市两级政府关于支持总部大厦建设的政策和文件附图:1、位置图2、原控制指标规划图3、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图4、项目详细规划方案图5、项目详细规划方案日照图6、地铁铁道学院站位置示意图7、项目详细规划方案效果图8、项目详细规划方案鸟瞰图长沙大道一段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098-C-3-11、098-C-3-14地块修改论证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位置及规划用地范围项目位于长沙大道一段两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修改地块为控规中的098-C-3-11、098-C-3-14地块,地处芙蓉南路以西、紫薇路以东、白兰路两厢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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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修改论证报告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油铺街地块D-04-01/02、D-06-01/02规划修改论证报告(成果阶段)建设单位:湖南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时间:2012年06月长沙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证书编号:[建]城规编第(101189)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177号电话:1邮编:410007院长:张柏总工程师:何勰规划副总工程师:张云香所负责人:易云项目负责人:陈凤平设计:陈凤平校核:郑智刚审核:易云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油铺街地块D-04-01/02、D-06-01/02规划修改论证报告目录第一部分说明书1、项目基本情况区位1.1.1拟修改地块位于黄兴北路以西、庆和里路以南、湘雅路以北、太平路以东地段。

本项目红线总用地面积公顷,红线净用地面积公顷,涉及控规修改地块的总用地面积公顷,净用地面积公顷。

拟修改地块属于《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范围,新河片管理单元,控规单元编号为064,修改地块编号为D-04-01、D-04-02、D-06-01、D-06-02。

本项目属于旧城区,周边大部分用地暂未进行新的开发建设。

西边临新竹小学,已建;以及福乐湘江锦城房地产项目,目前正在建设,建筑限高100米;南边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东边为水电八局生活区及大王家巷旧城区;用地北面为凯乐国际二期房地产项目,目前正在建设,建筑限高100米。

图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图/项目所在控规位置图用地权属该项目为黄兴北路拓改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太平路棚改项目的定向房源建设点,该安置点用地从新河三角洲建设有限公司划拨至开福区城建投资公司名下,由开福区城建投资公司按要求进行征收、投资和建设。

用地现状该项目内现状用地为旧城棚户区用地,现状用地性质混杂,有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市政用地,办公用地,商业用地,还有工业用地。

沿大王家巷两侧商业门店密集,缺乏管理,占道经营,道路狭窄,交通拥堵。

除项目西边、北边的两个新建高层住宅小区福乐湘江锦城、凯乐国际城为高层建筑,项目周边及项目红线范围内建筑多为多层、底层建筑,建筑分布密集,建筑质量差,环境景观差,市政配套差。

现状建筑最高层数7层,其余平均2层。

项目红线范围内现状建筑面积62606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24770平方米,现状容积率,现状建筑密度%,现状几乎没有绿化。

项目内涉及的现状单位有开原机械厂、三江包装印刷厂、省行政事务职业学校、市第二运输公司,其余为普通民居。

地块内现有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分别为刘公武公馆(原百善台151号公馆)和伍毓伦公馆,占地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

大王家巷拟拆棚户区油铺街凯乐国际城刘公武公馆伍毓伦公馆图1.3.1 用地现状照片图1.3.2 用地现状图图1.3.3 现状建筑质量评价图2、原控规及上层次规划、相关规划要求原控规成果《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由长沙市建筑设计院编制,于2005年4月通过审批。

2008年开始“新河片”控规评估,2010年完成评估报告正式成果,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编号064。

本次调整依据从规划局信息中心调用的最新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依据图进行。

原控规成果为:地块D-4-01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21853㎡,净用地面积为18655㎡,容积率为,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m,人口容量为1904人。

地块D-4-02用地性质为中学用地,中学名称芙蓉中学,总用地面积35106㎡,净用地面积为28944㎡,容积率为,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m,班级规模为36班,学生容量为1800人。

地块D-6-01用地性质为供气设施用地,为液化气瓶装供应站,总用地面积1080㎡,净用地面积为581㎡,容积率为,建筑密度10%,绿地率35%,建筑限高9m,建筑容量116平方米。

地块D-6-02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总用地面积22253㎡,净用地面积为18113㎡,容积率为,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m,人口容量为1848人。

表1 调整前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原控规成果勘误勘误原因:根据最新控规依据图,地块D-4-01、D-4-02的地块控制指标与地块填充的用地性质及图例存在矛盾的地方。

具体勘误内容:原控规地块D-4-01填充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控制指标为中小学校用地,二者存在矛盾,勘误后,统一修改为二类居住用地。

原控规地块D-4-02填充的用地性质为中小学校用地,控制指标为二类居住用地,二者存在矛盾,勘误后,统一修改为中小学校用地。

同时,根据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12米以下支路计入地块净用地面积,因庆和里路、文昌阁路规划宽度均为9米,其一半路幅计入地块D-4-01、D-4-02、D-6-02净用地面积,勘误后,净用地面积均有所增加,见表2。

表2 地块勘误情况一览表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对本次拟修改地块没有相关特别要求。

地铁一号线从东侧的黄兴北路经过,地铁站点位于黄兴北路与湘雅路交叉口,下阶段编制该项目修建性规划,其总图布局、建筑设计,应符合轨道交通规划要求,征得相关部门同意。

3、修改要求、理由及依据修改依据3.1.1长沙市城乡规划局下发的“规划调整要点(论证)通知单”3.1.2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年)3.1.3开福寺及周边地段控规依据图(最新)3.1.4福善园(黄兴北路油铺街S8地块)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3.1.5长沙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改论证报告成果规定(试行)3.1.6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3.1.7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文修改要求根据长沙市城乡规划局2012年2月28日对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公司下达的《规划修改(论证)通知单》:“要求对潮宗街周边地区控规(该处有误,应该为开福区及周边地段控规)油铺街地块内用地规划指标进行论证。

结合棚改拆迁安置要求、正在进行修编的黄兴北路片区控规内容、项目方案的可行性以及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方案,对此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容量指标进行综合论证。

……”根据黄兴北路棚改安置要求以及该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对该项目用地作相应的控规调整。

该修建性详细规划由长沙市北城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由长沙市华银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项目名称为“福善园(黄兴北路油铺街S8地块)建设项目”,该设计于2012年2月由市规委办组织召开了方案专家咨询会。

根据该详细规划设计,本次控规修改内容涉及到:地块拆分、用地性质修改、支路线形修改、控制指标修改,还涉及到市政设施修改及历史文物单位的保护。

具体修改情况为:3.2.1道路修改外围道路太平路、庆和里路、黄兴北路、文昌阁路均保持不变,取消红线范围内一条支路,宽9米,长79米,改为环小区的一条4米的组团路。

同时取消一条穿过芙蓉中学的东西向的支路,该支路宽9米,长152米,该条道路从南边穿过芙蓉中学,对芙蓉中学造成分割,油铺街往北调整线形后,与这条道路相距过近,只有30米左右。

同时,这两条道路等级低,可以归类为小区内部道路,修改后有利于组织小区交通,不影响城市交通。

油铺街路(太平路至黄兴北路路段)局部调整线形,宽度12米不变,调整段原来长238米,为直线;调整后长240米,为曲线。

油铺街路原规划线形穿过文物保护单位伍毓伦公馆,不利于保护该文物,修改线形后有利于原址保护该不可移动文物,有利于本项目建筑布局。

不改变道路性质、宽度,适当调整线形,并不影响车辆通行,比较合理。

3.2.2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地块D-4-01,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面积及控制指标修改,修改后:总用地面积22153㎡,净用地面积18464㎡,容积率,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建筑限高100m,建筑容量为92320㎡;地块D-4-02,为中学用地,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保持不变,用地面积有所减少,修改后:总用地面积28709㎡,净用地面积25325㎡;地块D-6-01,为供气设施用地,原规划为液化气瓶装供应站,现取消,修改为商住综合用地。

地块D-6-01、D-6-02重新拆分为三个地块D-6-01、D-6-02、D-6-04。

拆分后:地块D-6-01为商住综合用地,总用地面积13326㎡,净用地面积10378㎡,容积率,建筑密度20%,绿地率40%,建筑限高100m,商住比为3:7,其中居住建筑容量37776㎡,商业建筑容量16190㎡;地块D-6-02为商住综合用地,总用地面积8991㎡,净用地面积6840㎡,容积率,建筑密度26%,绿地率40%,建筑限高100m,商住比为7:3,其中居住建筑容量16006㎡,商业建筑容量37346㎡。

地块D-6-04为二类居住用地,用地性质、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表3 调整后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3.2.3液化气瓶装供应站修改根据长沙市有关燃气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面向全市、辐射周边,实现燃气管道化,2020年城市气化率达到95%,新建小区基本采用管道燃气,因此瓶装液化气渐渐面临淘汰。

本项目范围内液化气瓶装供应站取消,不再单独设立,近期可以结合小区沿街设置的商业门店预留,以满足过渡阶段就近旧城区居民目前的供气需求,并满足相应的建筑面积及设置要求。

3.2.4芙蓉中学用地修改地块D-4-02规划为芙蓉中学,因项目红线范围占用了该中学部分规划用地范围,约4447平方米用地,即调整后学校用地减少4447平方米。

芙蓉小学原规划36班,调整前生均用地平方米,调整后生均用地平方米。

根据《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中心城区30班初级中学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为合格,生均占地面积平方米为合格,调整后芙蓉中学生均用地稍微偏紧,但基本不影响芙蓉中学原有办学规模。

3.2.5历史文物保护城市建设同时必须考虑文物保护,红线范围内两处不可移动文物分别为刘公武公馆和伍毓伦公馆,其中伍毓伦公馆刚好位于规划的油铺街道路中心线上,因此规划修改油铺街线形,满足伍毓伦公馆原址保护要求。

刘公武公馆位于项目用地内部,即不利于文物的保护,也影响到小区建设,因此建议异地重建,重建位置位于伍毓伦公馆东侧,与伍毓伦公馆平行,重建模式参照天心区不可移动文物异地重建模式。

通过对文物保护专家咨询会的讨论,该方案采用一个比较折中的办法,原址保护与异地重建相结合,基本满足该处文物保护要求,但应征得文物保护部门同意。

3.2.6技术指标参考《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间距Ⅰ类地区,2009年5月修订版)居住用地技术指标的技术规定,高层居住建筑容积率最高,高层商住综合楼建筑最高容积率为,调整后地块容积率均高于该技术规定,但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符合技术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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