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讲天同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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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管理办法范本

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管理办法范本

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管理办法范本1.引言律师事务所是专业化的服务机构,由一群律师组成。

为了更好地发挥团队的力量,提高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合适的团队合作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管理办法的范本,旨在指导律师团队的协作和管理,保证团队的高效运作。

2.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管理的目标是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现事务所整体发展。

2.2 原则2.2.1 理解和尊重:团队成员应理解并尊重他人的工作职责和角色,形成团队合作的氛围。

2.2.2 透明和开放:团队的信息和决策应该是透明和开放的,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互相了解和互助。

2.2.3 管理和执行:团队成员应按照分配的任务和时间管理要求,主动执行工作,并及时反馈工作进展。

2.2.4 持续学习和提升:团队成员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团队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服务。

3.团队组建和角色分配3.1 团队组建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应根据业务需求和律师的专长进行组建。

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和技能应互补,以形成一个高效合作的团队。

3.2 角色分配律师团队中应该明确各个角色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事务所内部的工作分工合理,团队成员的任务明确。

4.团队协作和沟通4.1 会议团队定期召开会议,以促进成员间的沟通和协作。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和目标,会议纪要应及时记录和传达。

4.2 内部沟通平台建立一个内部沟通平台,用于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信息共享。

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或内部网站等形式进行沟通。

4.3 协作工具使用协作工具,如共享文档和项目管理工具等,以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

5.任务分配和执行5.1 任务分配根据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和能力,将任务分配给最合适的人员。

任务应明确、具体,并设定截止日期。

5.2 任务执行团队成员应主动执行分配的任务,并及时反馈任务进展情况。

如有问题或困难,应及时与团队成员沟通协调解决。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1.均权合伙制度:均权合伙制度是指所有合伙人在资金、管理和决策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责任。

这种模式适用于合伙人之间能够保持平等和谐关系的情况。

均权合伙制度的优点是合伙人之间权力平衡,决策共同,避免了其中一方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的可能性。

但同时也存在合作协调难度大、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

2.比例权益合伙制度:比例权益合伙制度是指合伙人根据其投入的资金或其他资源,按照一定比例分享权益和责任。

这种模式适用于合伙人在资金或其他资源上存在差异的情况,可以充分体现各合伙人的贡献和利益。

比例权益合伙制度的优点是公平合理,能够激励合伙人更加努力工作,但也可能导致资源不均、合作难度增加等问题。

3.执委制度:执委制度是指合伙人委任一部分合伙人作为执行合伙协议的执委,负责管理和决策。

执委制度适用于合作伙伴中存在领导能力和经验等差异的情况。

这种模式可以提高决策效率,减少合作难度。

但执委制度可能导致权力集中和其他合作伙伴的权益被忽视的问题。

4.分工合作制度:分工合作制度是指合伙人根据各自的兴趣、专长和资源,分工合作,共同推动企业运营。

这种模式适用于合伙人在不同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分工合作制度可以发挥合伙人的潜力和优势,提高专业性和效率,但需要合伙人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

5.管理合作制度:管理合作制度是指合伙人委托一名或几名合伙人担任管理者,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这种模式适用于合伙人在经营和管理方面存在能力差距的情况。

管理合作制度可以提高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但管理者需要对其他合伙人负责,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避免权力滥用。

以上是常见的5种合伙人制度模式,每种模式都有其适用的情况和优缺点。

在选择合伙人制度时,需要考虑合伙人之间的关系、资源分配、决策效率等因素,确保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合伙人的协同效应,并实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

律所合作模式

律所合作模式

律所合作模式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律所合作模式是指不同律所之间或律所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合作方式。

在律师行业,合作模式的选择对律所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影响。

律所合作模式的选择会影响律所的规模、发展方向、服务能力以及市场竞争力。

针对不同的合作需求和发展战略,律所可以选择合并、联盟、联合办公、战略合作等不同的合作模式。

一、合并律所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律所将其业务合并成一个整体,共同运营并分享资源。

律所合并可以帮助律所扩大规模,提高服务能力,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合并,律所可以合作分享客户资源、法律专业资源和管理资源,实现规模效益。

合并律所可以互相弥补不足,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

二、联盟律所联盟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律所之间建立专业合作关系,共同为客户提供服务。

律所联盟是一种跨地域、跨领域、跨专业的合作方式,可以帮助律所扩大服务范围,开拓市场。

律所联盟通常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合作范围、责任和分成方式,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三、联合办公律所联合办公是指两个或多个独立的律所在同一办公场所共享资源,共同利用场地、人员和设备。

律所联合办公可以帮助律所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律所联合办公可以提高律所的运营效率,增强律所的市场竞争力。

通过联合办公,律所可以互相学习、交流经验,促进共同发展。

四、战略合作律所战略合作是指律所与其他机构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合作开展法律服务。

律所战略合作可以帮助律所拓展业务、开拓市场,实现互利共赢。

律所战略合作通常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合作方式、目标和责任,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律所战略合作可以提高律所的服务水平,实现资源优势互补,拓展服务领域,实现共同发展。

五、选择合作模式的注意事项在选择律所合作模式时,律所应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和战略定位,合理选择合作伙伴和合作方式。

在选择合作模式时,律所应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合作目标。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

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以“合伙人制度的5种模式”为题,本文旨在介绍合伙人制度的机制,并介绍其中的5种模式。

合伙人制度是一种实现企业和个人合作的一种有效制度,其主要出现在企业招募合伙人来运作业务的情况下,其主要目的是让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到企业的发展中,分享企业的成功。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合伙人制度的机制,在这种机制下,个人和企业都可以为自己的利益而担任角色,他们分享经济收益,并在商业努力和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作用。

其次,个人和企业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分析对对方可能带来的利益,比如企业可以从合伙人那里获得专业技能,而个人可以从企业获得经济收入,达到双赢的目的。

至于合伙人制度的模式,一般有五种,它们分别是全股权模式、有限责任合伙模式、附属合伙模式、经纪人模式和行友模式。

全股权模式是最常见的模式,它涉及合伙人持有企业的所有股份。

此模式比较复杂,因为它涉及公司法的一些问题,解决合伙人之间的关系,如:差异的所有权比例,控制权,股份转让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赢家或输家)。

有限责任合伙模式是一种拥有共同所有权且合伙人对伙伴承担有限责任制度。

有限责任合伙模式的基本结构如下:伙伴可以把自己的贡献以财务投资或服务投入的方式参与到伙伴关系中;伙伴之间可以分配不同形式的投资回报、经济回报;伙伴可以选择不同形式的分配方式,比如定向投资回报、不定向投资回报或费用分摊;同时,伙伴也可以确定合作的期限,通过拆分或合并权益符合伙伴之间的利益。

附属合伙模式是一种把被投资企业及其股东视为一个整体,为此投资企业引入资金,并对管理进行分工的制度。

附属合伙模式可以很好地实现投资风险的均衡化,使投资者和被投资的企业都能从其中获得经济收益。

经纪人模式是一种以单一商业主体为基础的投资模式。

它涉及投资者和企业的关系,并通过经纪人的介入来实现双赢。

经纪人将投资者和企业联系起来,并成为投资者和企业间谈判的仲裁者。

经纪人负责组织谈判,协调各方利益,确保双方双赢,从而达到投资者和企业的共赢目的。

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有哪几种

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有哪几种

律师事务所经营模式有哪几种引言律师事务所作为执业律师的组织形式,具有不同的经营模式。

这些模式在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以及执业范围等方面存在差异。

本文将介绍律师事务所的几种常见经营模式,并对其特点进行分析。

传统型经营模式传统型律师事务所是指以合伙人制度为核心的机构,由一群合伙人组成,并享有平等的权益和义务。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通常是由事务所内部的律师经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评定而产生的。

他们共同管理和运营事务所,分享利润以及承担法律责任。

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是: - 决策权高度集中在合伙人手中; - 合伙人个人的声望和业绩对事务所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 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 - 事务所规模相对较小。

传统型经营模式通常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与律师之间的默契和合作关系是其核心竞争力。

公司型经营模式公司型律师事务所是以公司法人形式进行运营的机构。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者不再是合伙人,而是由一名或多名经理人负责。

同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以员工身份雇佣,享受基本的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

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是: - 决策权分散在经理层及法人董事会手中; - 利润分配较为灵活,可以根据律师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 - 规模较大,律师和非律师人员构成相对复杂。

公司型律师事务所通常有更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更好地协调和调配资源,承接更大规模的案件和业务。

弹性型经营模式弹性型律师事务所是一种相对较新的经营模式,特点是其律师队伍高度弹性和流动性。

在这种模式下,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具体业务需求,随时调配律师资源,包括从外部律师库中招募兼职律师或者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

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是: - 高效利用律师的时间和能力,灵活组织团队完成任务;- 适应性强,能够快速响应市场变化和客户需求; - 高度流动性的律师团队,可能导致事务所的凝聚力较低。

弹性型律师事务所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资源情况快速调整自身结构,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法律服务。

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谈民商事再审案件流程及律师应对策略

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谈民商事再审案件流程及律师应对策略

天同律师事务所蒋勇律师谈民商事再审案件流程及律师应对策略“民商事再审案件特别是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无疑具有审理级别高、案件难度大、对律师要求更高的特点,因此作为案件代理人的律师,熟知再审诉讼流程和操作方法,将对诉讼成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在2300多人参与的贵州省律师协会组织的执业律师培训大会上,国内高端商事争议解决专家、2010年中国25位热门律师之“出庭大律师”,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主任蒋勇为律师业界提供了详细的再审操作策略。

自2008年4月新民事诉讼法实施、我国推行再审制度改革以来,再审案件审级上浮一级,我国正逐步迈向准三审制,矛盾突出的民商事案件再审问题也得到了集中解决。

据介绍,“在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再审制度的改革,使得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特别是商事争议再审案件呈现出增长的态势,大型企业之间的商事诉讼最后进入再审诉讼程序的情况更是逐年增多。

”“再审诉讼案件,因其级别高、难度大,对律师的专业要求更高。

”蒋勇表示,“每年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的案件中,约有70%-80%会被驳回,20%-30%的申请再审案件裁定进入再审审理程序。

这其中固然有案件本身的问题,但也与代理律师本身是否尽职、是否深入掌握最高法院再审程序密不可分。

”作为专注于国内高端商事争议解决的律师,蒋勇更强调标准化的团队管理、流程管理以及研究体系的建立,“诉讼业务的标准化流程管理,不但体现了一个律师团队的专业性,更事关一个案件的成败。

”蒋勇强调,再审案件更应强调标准化管理和细节,包括申请阶段、受理阶段、审查阶段、审查结果流程中的法条详解、文书管理、材料管理、时间管理、注意事项和应对策略等。

在细节方面,蒋勇举例说:再审流程在申请阶段,律师或当事人应明确申请主体。

另外,法律文书要明确列明审理法院、裁判文书案号等重要信息,在具体再审事由方面要求文书要准确、完整。

针对案外人之特殊继承人(债权受让人)能否申请再审的问题,蒋勇表示,“当事人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将该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或者义务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对该法律文书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如果老合伙人死了,谁来坐他的职位成为新合伙人呢?是他的财产继承人还是没有亲属关系和继承关系的但有业务能力的新人成为合伙人呢?那此时老合伙人的财产继承人便成为股东,股东和合伙人的性质和权利范围异同是什么呢?(提问者:应届毕业生网友,提问时间:2010年05月05日)答: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简而言之可分为人、财、业务三大部分,而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事务所对这三方面的管理也不尽一致。

一家规模比较大的律师事务所,除了有其完整的内部机构设置和各种制度,再聘请专业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管理是可行的。

但对一家规模比较小的事务所来讲,这种模式却未必合适。

有的管理采用无为而治可行,有的管理无而则乱。

有些事务所管理严格具体,有些事务所比较原则和宽松,这都因时、因人因具体条件而言。

但有一点就是不能说一名好的大律师就是一名好主任、好管理者,二者是不同的专业,不同的人材,可以兼得,但并不一致。

本文拟从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决策机制、行政运作、分配机制、人才资源、业务质量等方面对目前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一番理性的思考,并设想了一些对策。

【组织形式方面】。

我国目前主要有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两种形式。

笔者认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存在只是权宜之计,应该向合伙制转变,理由是合作所的主人是全体合作人(所有的专职律师均为合作人),其资产一般是合作人共同共有(这种制度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在发达国家是没有的)。

全体合作人既是律师事务所的拥有者,又是管理者和创收者。

由于权利人多(而且一般不存在级差),不仅产生决策成本大的弊端(目前一些合作所采取股份制运作,有的还建立所务委员会来集中行使决策权,确实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极易产生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倾向。

这种权利、义务的不合理配置,将严重制约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即使是合伙所也要建立开放式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有级差的合伙人制度,打破合伙人终身制和合伙人权利绝对平等论。

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

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

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
律所合伙人的分配模式可以因律所的规模、业务模式和合伙人之间的协商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
1.同等分配:在同等分配模式下,所有合伙人平均分享律所的利润和决策权。

每位合伙人获得相等的份额,无论他们的贡献和业绩如何。

2.劳动力导向分配:在劳动力导向分配模式下,合伙人的分配与他们的工作量和贡献密切相关。

较多工作的合伙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分配份额。

3.业绩导向分配:在业绩导向分配模式下,合伙人的分配与他们的业绩和业务贡献密切相关。

高业绩的合伙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分配份额。

4.基于资本贡献的分配:在基于资本贡献的分配模式下,合伙人的分配与他们向律所投资的资本额度有关。

投资较多的合伙人可能会获得更高的分配份额。

5.综合分配模式:综合分配模式结合了多个因素,如劳动力、业绩、资本贡献和其他业务指标,来确定合伙人的分配份额。

该模式综合考虑多个方面,以反映合伙人的全面贡献。

需要注意的是,律所合伙人分配模式通常需要合伙协议或内部协议的规定和协商。

这些协议可以明确规定分配原则、权益比例、分配周期和决策权等方面的细节。

每个律所可能有不同的运营理念和目标,因此最适合的分配模式应根据律所的具体情况和合伙人之间的共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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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律师所团队合作的运作模式

探索律师所团队合作的运作模式

探索律师所团队合作的运作模式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胡明“团队”是指一种为了实现某一目标而由相互协作的个体所组成的高效率群体。

“团队合作”是指团队内的各个体之间,或者团队与团队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关系,并通过这种关系,将各自的智力资源、优秀品质、优秀文化和优秀技能通过各种渠道传递给合作方,各方通过解决矛盾、协调平衡利益关系,互相启发、互相帮助、相互促进,不断完善合作运行规则,最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双赢目标。

一、适应发展需要,选择团队合作战略人是社会动物,有着一种自然的归属感,人类社会的任何一种组织的诞生都是基于人类存在共同的需求。

在人类群体活动中,很少有像“共同的愿望”这样能激发出强大力量的东西。

在这样的一个群体中,只有共同的愿望才能够使得团队的成员知道自己明确的角色和任务,从而把工作上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人们团结起来,组成一个真正的高效的群体,使之能够产生1+1>2的合力,更有效地达成个人、部门和组织的目标。

律师事务所是由律师组成的集合体,人是律师事务所的全部。

律师事务所存在和发展的目的在于满足社会和客户对法律服务不断增长的需求,同时也为了提高广大律师成员的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满足他们不同层次的需求。

这就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共同愿望。

而律师事务所的经营和管理,也必须为实现这一愿望或目标,依靠集体的参与,才能产生源源不断的经营智慧和管理思想。

从这些基本观念出发,律师事务所必须实行人本管理,将尊重人、激发人的热情作为其管理思想的核心,着眼于满足人的合理需求,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使律师事务所建立与员工双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个人与组织共同成长和发展的目的。

成立于一九九三年的德衡律师所虽起步较晚,但为实现“百人大所、百年大计”的鸿鹄之志,在律师所的创办、发展过程中积极借鉴国内外律师所和其他行业的成功经验,努力打造核心竞争力。

建所初期,我所适时提出了发展金融证券、房地产、涉外、刑事辩护和法律顾问五大业务板块;打造“德衡”优质服务品牌。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讲天同运作方式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讲天同运作方式

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讲天同运作方式——笔记整理1、业务内容专一而精致,不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专注于诉讼业务业务范围包括(1)民商事争议;(2)金融债券清收(涉及执行,但是与诉讼紧密相关);(3)破产重整业务(重点业务):大客户破产重整业务;(4)涉外诉讼与仲裁。

2、三大诉讼法宝(1)诉讼可视化——可视化图表作用:a。

原则:必须保证制作的图表客观真实,从而清晰案件关系.b。

减轻”法官”负担,帮助”法官"梳理案件关系。

c.提高客户体验,使客户看到办案律师的努力。

(2)模拟法庭(一般在庭审前一周左右)A准备方式:针对疑难案件,”法官”由原为”法官”的律师担任。

a.”法官”事先知道案情:可以对律师产生高压,提高律师事前准备的细致程度、随即判断与临场应变能力。

b。

”法官"事先不知道案情:对于办案团队有分歧的案件,让“法官”可以做出中立的判断,为办案律师提供参考。

B特点:a。

共同参与、多样观点、发现问题、改进方法、解决问题b.对代理意见与当事人观点进行分析,让客户观看模拟法庭,进而说服客户。

C作用:提前庭审环节、培养状态;提高出庭效率;训练青年律师。

(3)天同大数据A三个层次:初级:天同码(类似英美case share);中级:海量裁判文书(无讼);高级:天同档案馆(代理案件归档与结案报告,律所共享)。

B天同归档整理次序:由前到后:结案报告、结案法律文书、律师工作(初步分析意见、工作联系单、工作报告:按时间顺序整理)、我方二审/再审文件(二审/再审申请书、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证据材料等)、对方二审/再审文件(同上)、委托代理材料、法院通知文书。

2、标准化流程基本信息录入;利益冲突检索;预立案;确定承办团队;发送前期工作计划;评估案件风险;出具评估报告;第一次正式会谈;提交呈报文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补充案件材料;制作案情图表、摘要;提交法律法规及案例检索报告;辅庭律师第一次汇报工作;各类法律文件起草;证据材料准备;所内讨论;提交日常工作报告;召开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庭后复盘;确定庭审用思维导图;准备开庭提纲;参加庭审;庭后复盘;提交代理意见;提交开庭工作报告;与法院保持日常联系;裁判文书归档;整理全套案卷卷宗;向客户提交卷宗;撰写案例;知识管理;办案总结。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素质的提高,律师已成为人们法律事务处理的重要代表。

而作为律师的组织形式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已经逐渐成为了一种流行趋势。

那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具体是如何运作的呢?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的意义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意味着有两种以上的律师共同组建一个律师事务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合伙关系。

这种关系的具体内容包括共同拥有和管理律师事务所,以及共同分担管理费用、利润、风险等。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的出现,是对经营各自独立的律师事务所所存在的风险、费用等问题的一种解决方案。

通过多个律师结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不仅可以有效共享和分摊风险与费用,还可以集中优势、发挥合作效应,提高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合伙人制度还可以为律师事务所增强延续性和稳定性,使得律师事务所具备更好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对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

合伙人一般拥有如下权利:1、参与公司的管理和重大决策;2、按照其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3、享有公司业务所得到的名誉和声誉;4、对于公司重大问题有提出反对意见和投票权等。

而合伙人的义务则包括:1、遵守合同和公司章程;2、按合伙协议出资;3、共同分担公司的费用,如管理费用等;4、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司制度,以影响公司利益;5、保守公司商业机密和公司信息;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的应用范围事实上,合伙人制度不只是在律师事务所方面得到了应用,在大多数行业中也有这样的制度,其实际运作方式存在区别。

此处只是介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的应用范围。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主要应用于有多个律师且律师事务所规模较大的情况下。

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拥有律师事务所;2、作为合伙人共同决策公司日常管理和发展;3、根据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4、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如业务拓展策略等;5、对公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6、共同承担经济和管理风险。

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指导裁判规则16条 天同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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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民事审判指导裁判规则16条  天同码点击此处购买天同码阅读说明:鉴于以目前篇幅及周期发布完成已出版天同码案例,至少还需15年,故天同诉讼圈自2015年11月11日开始,每周三将发布天同码更新案例,敬请关注。

本期天同码案例,整理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4年第4辑(总第60辑)。

阅读提示:天同码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借鉴英美判例法国家的“钥匙码”编码方式,收集、梳理、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进而形成“中国钥匙码”的案例编码体系。

《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中国钥匙码—天同码系列图书)已由天同律师事务所独家出品并公开发售。

文/陈枝辉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规则摘要】1.拥有先履行抗辩权的一方迟延履行,不应构成违约——合同先履行一方怠于履行给后履行一方造成困难的,后履行一方因此取得先履行抗辩权,其迟延履行不构成违约。

2.只约定提供不实材料违约,如不提供材料,亦违约——借款人以其未依借款合同的约定提供材料,故不构成“材料不真实”的违约情形的,应依合同目的解释规则处理。

3.约定选择性违约责任条款的,守约方只能择一行使——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已就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约定选择性条款,除非特别约定,否则只能择一而非相继行使。

4.案外人执行异议意在否定原生效判决,应驳回起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针对的是执行行为本身,如属于“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情形,应依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5.中标合同价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不等于低于成本价——投标人以中标合同约定价格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为由,主张合同约定价格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6.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约定仲裁的,不得起诉发包人——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之间约定仲裁条款的,不得再以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26条为依据起诉发包人。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施工人优先受偿权不丧失——工程款优先权系《合同法》规定的一项法定优先权。

天同律师事务所研究报告

天同律师事务所研究报告

天同律师事务所研究报告天同律师事务所研究报告1. 概述天同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

该研究报告旨在对天同律师事务所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供相关的研究结果和建议。

2. 组织结构天同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清晰,管理层稳定。

主要包括执行合伙人、合伙人、助理律师和行政人员。

该事务所依托强大的律师团队,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在各个领域都有专业的律师团队。

3. 服务领域天同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领域广泛,涵盖了民事诉讼、商事纠纷、刑事辩护、知识产权、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争议等多个方面。

该事务所在这些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4. 专业能力天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具有深入的法律学术背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他们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该事务所还与国内外的法律机构和专家保持密切合作,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5. 业务成绩天同律师事务所在过去的几年中取得了显著的业务成绩。

他们处理了许多复杂的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结果。

该事务所还为众多的知名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任。

6. 发展前景天同律师事务所在未来的发展前景看好。

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壮大,对专业律师的需求越来越高。

天同律师事务所凭借其强大的律师团队和专业能力,有望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

7. 建议对于天同律师事务所,我们建议他们继续加强与国内外法律机构和专家的合作,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开拓新的业务领域,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以上是对天同律师事务所的研究报告,希望对相关人士提供参考和帮助。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一、合伙人制度的概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是律师事务所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以合伙人为主体,通过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方式,实现律师事务所的运营和发展。

合伙人制度的核心是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伙关系的建立、维持和终止。

二、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人的权利:包括对律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权、利润分配权、合伙人身份的权利等。

2.合伙人的义务:包括对律师事务所的出资义务、承担律师事务所经营风险的义务、执行律师事务所决议的义务等。

三、合伙关系的建立、维持和终止1.合伙关系的建立: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签订合伙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合伙关系的维持: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维护律师事务所的正常运营。

3.合伙关系的终止:合伙人在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出现约定情形的,可以按照协议约定或者法定程序终止合伙关系。

四、合伙人的管理1.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合伙人管理制度,明确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合伙人的行为。

2.律师事务所应当定期对合伙人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合伙人及时进行调整。

3.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合伙人的业务能力和执业道德进行培训和评估,提高合伙人的综合素质。

五、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利润进行合理分配,确保所有合伙人的利益得到保障。

在律师事务所经营过程中,因某个合伙人的过错或者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应当由该合伙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其他事项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解决。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律师事务所所有。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

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1.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最常见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之一、它由两个或更多的律师合并成立,共同承担业务风险和利润。

合伙人共同管理业务运营,共享资源和设施。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在于利用合作伙伴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跨领域的法律服务。

此外,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还可以通过合作合同和共享成本来降低运营成本。

2.专业有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专业有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一种相对较新的组织形式。

它结合了传统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势。

专业有限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由至少一个或多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的责任有限。

这种组织形式使律师事务所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并提供更灵活的管理和经营方式。

3.多事务所联营(联营制)律师事务所:多事务所联营律师事务所由多个独立的律师事务所组成,共同协作并分享资源。

每个律师事务所都保持其独立性和专业性,但可以通过联营协议合作提供服务。

多事务所联营律师事务所通常在地理上分布广泛,可以为客户提供跨地区和跨领域的法律服务。

这种组织形式能够通过分享信息和经验,实现规模化的经营,并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4.全球律师事务所:全球律师事务所是为客户提供全球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它们通常在全球各地设有办事处和合作律师事务所,并与国际律师组织合作。

全球律师事务所能够利用全球各地的专业律师网络,为客户提供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服务。

这种组织形式要求律师具备跨国法律知识和经验,并且能够适应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

除了上述几种常见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还有一些其他的变体形式,如虚拟律师事务所、非营利律师事务所等。

虚拟律师事务所是通过利用信息技术和远程工作的方式组织的,律师可以在不同的地点工作,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合作和沟通。

非营利律师事务所则以提供公益法律服务为主要目标,为弱势群体和社会机构提供法律援助。

根据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业务领域的不同,它们可能会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

律师如何处理法律事务管理与团队合作

律师如何处理法律事务管理与团队合作

律师如何处理法律事务管理与团队合作在法律领域中,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从业者,承担着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重要角色。

然而,律师在处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与团队进行合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因此,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事务管理和团队合作能力。

本文将探讨律师如何处理法律事务管理与团队合作的方法和技巧。

一、合理规划任务和时间管理作为律师,面对复杂多样的法律事务,合理规划任务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律师应当对每个法律案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估,明确案件要求和所需资源,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

其次,根据案件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合理确定工作优先级,并制定合理的时间计划和截止日期。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可以使用不同的工具和软件来管理案件和工作进度,例如使用项目管理软件或者创建任务清单。

通过合理规划任务和时间管理,律师可以更好地掌控事务进展,并提高工作效率。

二、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作机制律师作为一个团队中的成员,在处理法律事务时需要与其他律师、客户以及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

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是保证团队合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律师需要积极主动地向团队成员沟通事务的进展、问题和解决方案,确保信息的传递和共享。

同时,律师还应当倾听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需求,与团队成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在沟通和协作过程中,律师可以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如电子邮件、电话会议或在线协作工具,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灵活运用团队管理方法在律师团队中,灵活运用适合的团队管理方法可以有效提高团队的协作效果。

首先,律师可以运用任务分配和协同工作的方法,根据每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工作负荷,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并通过协同工作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律师可以采用项目管理的方法,将复杂的法律案件分解为具体的任务和里程碑,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并通过团队协作来推动案件的进展。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定期的团队会议、沟通和汇报机制来检查工作进展、解决问题和分享经验。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是一种合作模式,适用于律师事务所这种专业服务机构。

合伙人制度旨在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合伙人们的共同利益。

首先,合伙人制度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

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下,合伙人是事务所的股东和管理者,他们共同管理和决策事务所的日常运作。

合伙人通过投票或共同协商来决定重要事项,如招聘律师、制定业务发展战略等。

这种制度能够确保律师事务所运作的公平和透明。

其次,合伙人制度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合伙人既是事务所的所有者,也是事务所的主要业务负责人。

他们享有事务所的收益,并对事务所的发展贡献出自己的智慧和经验。

通过参与管理和决策,合伙人可以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领导才能,并为事务所的成功做出贡献。

此外,合伙人制度激励了律师事务所的成员。

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计财务分红是一个重要的激励因素。

红利的分配通常与合伙人在事务所的贡献和绩效有关。

这鼓励合伙人在职业生涯中保持专业和高效的工作态度,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以追求更高的回报。

同时,合伙人制度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作为合伙人,他们承担着商业风险。

如果律师事务所营运不善,合伙人可能会承受经济损失。

此外,合伙人也需要共同分担事务所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承担个别合伙人的失误、违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风险。

总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制度是一种合作模式,旨在促进事务所的发展和合伙人的共同利益。

通过建立公司治理结构、提供发展空间和激励机制,合伙人制度鼓励律师事务所的成员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以提高事务所的专业能力和绩效。

然而,合伙人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责任。

因此,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需要对事务所的管理和发展负责,并且相互之间需要互相信任和支持,以保持合作的良好关系。

律所合伙人制度

律所合伙人制度

律所合伙人制度律所合伙人制度是指一家律师事务所(法律公司)中,律师通过合伙协议形成合伙关系,共同管理和分享事务所的运营和业务收益。

合伙人通常是事务所的高级律师,他们在业务运作和管理方面发挥着关键的角色。

以下是关于律所合伙人制度的一些常见特征和方面:1.合伙协议:律所合伙人制度的核心是合伙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合伙人之间的权利、责任、业务分配、收益分配、管理结构等重要事项。

这通常是一份详尽的合同,规定了合伙人在事务所内的角色和职责。

2.共同经营:合伙人共同经营事务所,参与业务的决策和管理。

他们通常通过合伙会议等机制来讨论和决定事务所的发展方向、财务政策、招聘政策等事项。

3.业务分享:合伙人分享事务所的业务收益。

分配制度可能基于合伙人的业绩、贡献度、资历等因素,也可能采用平等分享的模式。

这一方面鼓励合伙人共同努力发展事务所业务,另一方面保障了他们的合理利益。

4.责任和风险:合伙人对事务所的运营负有责任,并且在法律上可能对事务所的债务负有一定的共同责任。

这意味着合伙人要对事务所的业务状况和经营决策负有一定的风险。

5.招聘新合伙人:合伙人制度通常允许事务所吸纳新的合伙人。

新合伙人的加入可能需要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同时会影响到收益的分配和事务所的管理结构。

6.退出机制:合伙人通常有退出事务所的权利。

退出可能涉及到财务清算、业务交接等复杂的程序,合伙协议会规定退出的条件和程序。

7.专业发展:合伙人制度通常为合伙人提供了更广泛的专业发展机会,包括更高级别的业务管理、客户关系维护以及对事务所整体战略的参与。

律所合伙人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涉及到法律、商业和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考量,旨在平衡合伙人之间的权益,促进事务所的健康发展。

不同的事务所可能有不同的合伙制度,取决于其规模、业务模式、文化等多种因素。

商事代理案例

商事代理案例

商事代理案例【篇一:商事代理案例】阅读提示:天同码是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借鉴英美判例法国家的“钥匙码”编码方式,收集、梳理、提炼司法判例的裁判规则,进而形成“中国钥匙码”的案例编码体系。

《中国商事诉讼裁判规则》(中国钥匙码—天同码系列图书)已由天同律师事务所独家出品并公开发售(购买链接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

本期天同码,主要整理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人民法院案例选》2016年第1辑、第2辑(总第95辑、第96辑)部分民事纠纷典型案例。

文/陈枝辉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规则摘要】1.银行职员销售理财产品构成诈骗罪,银行免责情形——职员销售理财产品构成诈骗,银行是否赔偿,关键看职员是否构成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相对人是否善意无过失。

2.继续履行合同判项内容不明确的,不得作执行依据——生效判决就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不明确、具体的,当事人应另诉,以确定双方因不能继续履行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3.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破产的,行使解除权受限情形——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已支付租赁物对价并交付承租人后,承租人破产,管理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法院不予支持。

4.仅有委托代理授权书,不能证明存在委托合同关系——委托代理产生原因系本人授权行为,代理权授予行为具有一定独立性,仅有委托代理授权不能证明委托合同关系。

5.股东代表诉讼属公司诉讼,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股东代表诉讼适用公司组织诉讼的管辖规则,在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情况下,应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6.收单银行未识别并防止伪卡交易,应相应过错赔偿——收单银行未能正确识别伪卡导致储户存款被盗取的,应视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根据其过错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7.对船舶拍卖移交过程中执行错误,法院应国家赔偿——法院在拍卖船舶移交过程中存在交付错误,且未能以扣减船舶价款等方式补正的,应赔偿买受人相应的直接损失。

【规则详解】1.银行职员销售理财产品构成诈骗罪,银行免责情形——职员销售理财产品构成诈骗,银行是否赔偿,关键看职员是否构成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相对人是否善意无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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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讲天同运作方式
——笔记整理
1、业务内容专一而精致,不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专注于诉讼业务
业务范围包括
(1)民商事争议;
(2)金融债券清收(涉及执行,但是与诉讼紧密相关);
(3)破产重整业务(重点业务):大客户破产重整业务;
(4)涉外诉讼与仲裁。

2、三大诉讼法宝
(1)诉讼可视化——可视化图表
作用:
a.原则:必须保证制作的图表客观真实,从而清晰案件关
系。

b.减轻”法官”负担,帮助”法官”梳理案件关系。

c.提高客户体验,使客户看到办案律师的努力。

(2)模拟法庭(一般在庭审前一周左右)
A准备方式:针对疑难案件,”法官”由原为”法官”的律师担任。

a.”法官”事先知道案情:可以对律师产生高压,提高律
师事前准备的细致程度、随即判断与临场应变能力。

b.”法官”事先不知道案情:对于办案团队有分歧的案件,
让“法官”可以做出中立的判断,为办案律师提供参考。

B特点:
a.共同参与、多样观点、发现问题、改进方法、解决问题
b.对代理意见与当事人观点进行分析,让客户观看模拟法
庭,进而说服客户。

C作用:提前庭审环节、培养状态;提高出庭效率;训练青年律师。

(3)天同大数据
A三个层次:初级:天同码(类似英美case share);中级:海量裁判文书(无讼);高级:天同档案馆(代理案件归档与结案报告,律所共享)。

B天同归档整理次序:
由前到后:结案报告、结案法律文书、律师工作(初步分析意见、工作联系单、工作报告:按时间顺序整理)、我方二审/再审文件(二审/再审申请书、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证据材料等)、对方二审/再审文件(同上)、委托代理材料、法院通知文书。

2、标准化流程
基本信息录入;利益冲突检索;预立案;确定承办团队;发送
前期工作计划;评估案件风险;出具评估报告;第一次正式
会谈;提交呈报文件;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补充案件材料;制
作案情图表、摘要;提交法律法规及案例检索报告;辅庭律
师第一次汇报工作;各类法律文件起草;证据材料准备;所内讨论;提交日常工作报告;召开模拟法庭;模拟法庭庭后复盘;确定庭审用思维导图;准备开庭提纲;参加庭审;庭后复盘;提交代理意见;提交开庭工作报告;与法院保持日常联系;裁判文书归档;整理全套案卷卷宗;向客户提交卷宗;
撰写案例;知识管理;办案总结。

重要性:
知道每一步要做什么;使流程可感知;加入品质控制环
节,保持经办案件的水准;从而提高内部工作效率,外部
使客户感知到律师工作的专业性。

4、集体化决策
重要案件与代理事物由天同业务委员会做最终决策。

5、团队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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