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药店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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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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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药品市场秩序,促进合法药品销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所有从事药品销售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药品销售应遵循合法合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四条涉及药品销售的部门应建立销售台账和相关档案,确保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五条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知识的基础培训,并持有相应资质证书。

第二章销售准备第六条销售部门应根据市场需求,制定详细的销售计划和销售目标,并定期对销售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七条销售部门负责提供销售所需的产品信息、市场资讯和销售工具。

第八条销售人员应熟悉公司的药品产品线,了解产品特点和使用方法,并能答解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

第九条销售人员在拜访客户前,应提前了解客户需求和购买意向,并准备好相应的销售方案和报价方案。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定期进行销售技巧和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销售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三章销售流程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在拜访客户时,应先自我介绍并说明来访目的,尊重客户意愿,不得擅自进入客户内部区域。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主动了解客户需求,针对客户问题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并向客户介绍我司产品的优势和适用性。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应准确填写销售订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并在发票上签名和盖章。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向客户提供药品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并告知客户储存条件和有效期。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六条销售部门应建立销售台账和销售档案,记录每笔销售情况和相关信息,并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销售部门应定期对销售业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十八条销售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合作,确保销售过程的顺畅进行。

第十九条销售部门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销售团队的整体素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销售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9篇)药房管理制度篇一一、采购与验收目的:把好入库药品质量关,保证购进药品数量准确、外观性状和包装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不合格药品和假劣药品进入本企业。

药品采购验收工作规程:1、药品检查验收必须按照公司《药品质量检查验收流程》,由验收人员依照药品的法定标准、购进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条款及入库凭证等,对购进药品和销后退回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2、药品验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药品知识和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并能坚持原则。

3、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

4、验收的场所:4.1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的检查验收可在待验区进行。

4.2对药品外观性状的检查则必须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后,在验收养护室内进行。

5、验收的时间:5.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5.2生物制品是有特殊储存条件的药品,要求货到后即时验收完毕,不得拖延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5.3因特殊情况(如周末、节假日、或某些必需的资料不全)不能按时验收的,应按药品的性能要求存放在相应的待验区,等工作日或资料齐备立即验收,以确保药品质量。

6、验收时应按品种分别验收、验收完一个品种,清场后再验收另一个品种,严防混药事件。

7、验收所抽取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应按规定比例抽取样品。

验收工作完毕后应尽量将药品恢复原状,在外包装上贴上“检封”签。

8、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次购进药品的生产企业质量检验合格报告书。

9、验收进口药品,必须审核其《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审核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应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的原印章,并真实、完整、有效。

10、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实行双人验收,并逐件验收至每一最小包装。

11、药品质量检查验收必须做好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规范、准确无误,并保存至超过药二、员工管理制度:a、员工守则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药品管理。

1. 药品销售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规进行操作。

2. 药品销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药师或药剂师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进行销售。

3. 药品销售必须按照处方要求进行,不得擅自售卖处方药品。

第二条服务规范。

1. 药店销售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态度。

2. 药店必须保持店内整洁,环境卫生,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3. 药店销售人员必须尊重客户,保护客户隐私,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第三条库存管理。

1. 药店必须建立完善的药品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期
和质量。

2. 药品库存必须进行定期盘点,及时清理过期或失效药品。

3. 药品库存必须按照规定温度和湿度进行存储,保证药品质量。

第四条安全管理。

1. 药店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和服务过程中的
安全。

2. 药店必须配备相关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

3. 药店必须遵守相关消防法规,确保店内消防设施完好。

第五条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警
告。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药店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销售及处方管理制度为加强药品销售管理工作,药品销售时的处方调配管理,规范处方调配工作,给消费者提供放心的药品,优质的服务,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药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对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者方可上岗工作。

二、认真执行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齐全,内容填写准确,规范。

三、营业员要正确导购药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消费者。

四、营业员根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五、销售药品时,处方必须经执业医师或药师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出售,无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单轨制处方药。

六、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有关人员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顾客购买。

七、做好各项台帐记录,字迹端正,内容准确,记录及时。

八、做好当日报表,做到账款、帐面、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

九、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十、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根据质量考核办法予以经济处罚。

十一、调配人员必须经专业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十二、审方人员应由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中药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十三、审方人员收到处方后,认真审查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药品剂量处方医师签字,如有药品名称书写不清,处方有配伍禁忌、“妊娠禁忌”及超剂量等情况,应向顾客说明情况,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重新签章后调配,否则拒绝调配。

十四、对处方中的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十五、对参加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处方必须按医保有关执行,凡不符合规定不得调配。

十六、调配处方时,应按组方顺序依次进行,调配完毕,经核对无误后,调配人和核对人均签章后,再投药给顾客。

十七、发药时应认真核对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向顾客交待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药店)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药店)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门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账物相符的管理目标,制定此制度。

所有财务、货品、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药品购进1.药房所经营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

2.药房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实行)》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

3.药房应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销、存进行规范管理。

4、铺货后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

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药品销售1.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由执业药师审方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3.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可在执业药师指导下配售。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做好处方登记并保存处方,药学技术人员协助执业药师,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等药学服务。

5、门店质量管理员负责本门店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报告。

6、营业员负责药品的销售,拆零药品做好药品拆零记录。

7.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反应产品质量的信息。

8、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

9、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离岗时,应挂牌告之。

(三)药品储存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药品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易串味药品专柜陈列。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文件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文件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文件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药品销售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分为处方药销售和非处方药销售。

2. 所有购买药品的顾客需出示有效购药凭证或处方。

3. 药品销售人员应经过系统的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4. 药品销售人员应着消毒手套,避免直接接触药品。

5. 药品销售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向顾客提供药品说明书,并告知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三章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库存应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合理调配。

2. 药品库存不得过期、未经许可的药品不得入库销售。

3. 药品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药品质量和数量正确。

4. 药品库存应按照规定温度、湿度储存,防止受潮或变质。

第四章药品采购管理1. 药品采购应经过严格审核,确保药品质量和来源可靠。

2. 药品采购应与合格的厂家或经销商合作,严禁购买假冒伪劣药品。

3. 药品采购应注意药品包装、标识是否完整,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4. 药品采购应定期进行供应商评估,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

第五章药品销售记录管理1. 药品销售记录应真实可靠,包括药品名称、数量、价格以及购买者信息等。

2. 药品销售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以上,确保销售信息可追溯。

3. 药品销售记录应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

第六章药品质量管理1. 药品销售应遵循相关药品质量管理法规,确保质量可控。

2. 药品销售应对药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质量合格。

3. 药品销售应配备专业检测设备,确保药品质量。

第七章药品售后服务1. 药品销售后应提供售后服务,解答顾客询问,指导用药。

2. 药品销售后应对患者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处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 药品销售后应收集反馈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第八章处罚规定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药品销售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药品销售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经修改后重新颁布。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5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5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1、销售处方药必须凭医生开具的处方,由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方可依据处方调配销售,对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

必要时,需要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或销售。

处方所写内容模糊不清或已被涂改时,不得调配。

销售人员调配完毕核对无误后应在处方上签全名。

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

如门店药师不在岗,有店长指定人员审核签字。

顾客必须取回处方的,应用抄方单抄写处方,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2、如遇无处方顾客,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及相关用药情况,确定患者长期应用该药后,方可调配,并让顾客在患者处签字留档。

处方病因病种必须正规书写疾病诊断名称。

3、处方药当天销售必须当天抄写完成,如遇检查处方抄写未完成或签字不完整的,视同无处方销售,处罚店长____元。

药师签字字迹必须一致,如发现字迹不一致的,处罚店长____元。

处方必须按处方药销售明细抄写,如抄写与电脑或实货不符的,处罚店长____元。

店长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4、处方药销售要留存处方并做好记录,处方保存____年备查。

5、对违反该规定造成纠纷或投诉的,查明原因,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店长及当事人进行处罚。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确保药店合法、安全、合理地销售处方药,保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从事处方药销售业务的药店。

二、基本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药店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处方药销售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2. 安全原则:药店要确保处方药的安全储存、销售和配药,防止药品被非法使用或滥用。

3. 专业原则:药店应配备专业人员,提供专业、规范、优质的处方药销售服务,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

4. 保密原则:药店要对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用药记录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5. 质量原则:药店要确保所销售的处方药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三、销售程序1. 患者到店咨询:患者前来咨询需要购买的处方药,并提供有效的处方。

药店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

药店管理制度药店管理制度1一、为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假药劣药和质量不合格药品,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营业员,上岗前必需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仔细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做到药品标价签,标示齐全,填写精确、规范。

四、药品陈设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药品要按用处或剂型陈设。

五、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必要时,能为消费者供应药询问和指导六、销售药品必需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根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留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七、处方药必需由药师根据医生开具的处方调配、销售,不得采纳开架自选的方式销售;在营业时间内,应有药师在岗,并佩戴标明姓名、药师等内容的胸卡。

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出售,但如顾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置和使用进行指导;八、不得采纳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九、严格执行对处方的审核、调配、复核和保存的管理规定,确保销售的正确性和精确性;药店管理制度2(1)离岗前,检查门窗、电、水火源,确认平安后,方可离开。

(2)易燃、易爆等危急性药品应另设危急品库存放,并按化学危急物品的分类原则进行分类,单独分开隔离存放。

以氧化剂配方时应用玻璃、瓷质器皿盛装,不能用纸包装。

(3)存放量大的中草药应定期摊开,留意防潮,以防发热自燃。

(4)药店和库内严禁明火和吸烟,电气照明的灯具、开关、线路,不得靠近药架或穿过药品。

(5)化学性能互相抵触或互相产生剧烈反应的药品,要分开存放。

盛放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应放在药架底部,以免破裂、脱底而起火灾。

(6)药房内的废弃纸盒、纸屑,不要随地乱丢,应集中在金属桶篓内,每日去除。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提高药品销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其药品销售人员。

三、职责1. 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保证药品质量,提供合格的药品。

2. 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要求,建立健全药品购进、储存、销售、运输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3. 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GUP)要求,建立健全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4. 药品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品专业知识,遵守药品销售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四、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销售应遵循先产先销、近期先销的原则,确保药品新鲜、有效。

2. 药品销售人员应向消费者提供准确、真实的药品信息,不得夸大药品疗效,误导消费者。

3. 药品销售人员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要求销售药品,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

4. 处方药销售应凭医师处方销售,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5. 药品销售人员应按照药品存储条件要求,确保药品在适宜的环境中储存,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6. 药品销售企业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购进、销售、库存等信息,确保药品可追溯。

7. 药品销售企业应定期对药品销售人员进行药品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药品销售服务质量。

五、药品价格管理1. 药品销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2. 药品销售企业应定期对药品价格进行审核,确保药品价格合理、透明。

3. 药品销售企业应接受相关部门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药品价格相关资料。

六、药品广告管理1. 药品销售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药品广告宣传行为。

2. 药品销售企业不得发布虚假药品广告,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消费者。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7篇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7篇

药房药品管理制度7篇药房药品管理制度篇1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

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

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

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药店药房管理制度

药店药房管理制度

药店药房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店药房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药房人员管理1. 药房应配备药剂师、药师助理等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专业的药品配药工作。

2. 药房人员应遵守职业操守,不得泄露病人隐私信息,保证医疗秘密。

3. 药房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知识、药品管理等相关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4. 药房人员应遵守医疗纪律,不得私自泄露、擅自调换、倒卖药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操作。

三、药品管理1. 药房应保证药品质量,选择正规厂家的药品,定期检查保质期,确保出售的药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药房应建立完善的药品分类和存储系统,确保药品保管安全、干净、整洁。

3. 药房应确保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合法性,不得销售过期药品、假冒伪劣药品,不得销售处方药给非患者使用。

4. 药房应定期清查药品库存,制定进货、销售、退货等操作流程,确保药品跟踪有序。

四、服务管理1. 药房应制定适合实际情况的服务流程,保证患者用药准确、及时。

2. 药房应保证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个人病历信息,做好患者信息保护工作。

3. 药房应制定健全的客户服务意见箱制度,及时了解患者对服务的评价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4. 药房应加强与医疗单位的沟通协作,及时提供患者用药信息,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

五、卫生管理1. 药房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定期消毒、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2. 药房应保持内部卫生整洁,定期清理药品柜台、工作台等,避免交叉感染。

3. 药房应建立卫生检测制度,对药品、仪器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卫生安全。

六、违规处罚1. 药房人员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举报,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

2. 药房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对违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药房应主动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处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异常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房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药房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药房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确保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执行。

第四条:药房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并接受规范的培训。

第五条:药房经营单位应当保证药品的质量与安全,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条:药房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和临床疗效。

第七条:药房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向药监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及时更新。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药房应当按照药监部门的规定,只销售具有合法许可的药品。

第九条:药房应当保持药品的保存、储存、陈列环境清洁整洁,并保证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第十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进货、出库、销售和退换货的台账,并保留必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第十一条:药房应当对过期药品进行及时销毁,并保留相应的销毁记录。

第十三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及时上报药监部门。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六条:药房应当建立用户健康问卷和药品使用记录,并及时更新和维护。

第十七条:药房应当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户的健康意识和科学用药能力。

第十八条:药房应当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九条:药房应当确保药品存储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防止盗窃和损坏。

第二十条:药房应当确保药品保管人员的资质和培训,并进行定期的安全防护演练。

第二十一条:药房应当建立药品安全监测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第二十二条:药房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跟踪机制,及时掌握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三条:药房应当配备急救设备和药品,确保用户在紧急情况下得到及时救助。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四条:药房从业人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解雇等。

第二十五条:药房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药店)全文剖析

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药店)全文剖析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门店商品的进销存管理,实现账物相符的管理目标,制定此制度。

所有财务、货品、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药品购进1.药房所经营药品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择优采购。

2.药房按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实行)》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

3.药房应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对药品的进、销、存进行规范管理。

4、铺货后店长必须在店铺建立台账。

建立新账前,必须对商品进行盘点,以盘点实数作为建账的基础资料,要做到准确无误。

(二)药品销售1.规范配药行为,应认真核验其基本医疗保险证、卡,并对提供的处方进行审核,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品销售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由执业药师审方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药。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须经处方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应保存2年以上,以备核查。

3.国家规定的非处方药可在执业药师指导下配售。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做好处方登记并保存处方,药学技术人员协助执业药师,为消费者提供用药咨询等药学服务。

5、门店质量管理员负责本门店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报告。

6、营业员负责药品的销售,拆零药品做好药品拆零记录。

7.药品销售必须打印与药品基本信息一致的电脑购物小票,电脑小票上按要求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生产企业、批号等反应产品质量的信息。

8、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

9、营业时间内执业药师在岗,并佩带标明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离岗时,应挂牌告之。

(三)药品储存1.药品应按规定的条件储存,保证储存药品的质量。

2.药品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分类陈列并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处方与非处方、内服与外用、易串味药品专柜陈列。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

三、管理职责1. 企业应建立健全药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负责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的领导,对药品销售管理工作负总责。

3.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品销售质量负直接责任。

4. 企业销售部门负责药品销售的具体操作,对药品销售工作负直接责任。

5. 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确保药品销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管理制度1. 药品采购管理(1)企业应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供货单位采购药品,并严格审核供货单位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等,确保供货单位的合法性。

(2)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质量要求等因素,合理选择采购渠道,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3)企业应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等内容。

2. 药品储存管理(1)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条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2)企业应建立药品储存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产厂商、入库数量、入库日期、出库数量、出库日期等内容。

(3)企业应定期对药品储存条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的符合要求。

3. 药品销售管理(1)企业应根据药品的特性、质量要求等因素,合理制定药品销售价格,确保药品销售的公平、公正。

(2)企业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生等内容。

(3)企业应严格执行药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销售行为的合法、合规。

4. 药品售后管理(1)企业应建立药品售后管理制度,对药品质量问题、不良反应等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反馈。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4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4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根据中国国家药监局的相关规定,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如下:1. 处方药必须由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药店销售,如药房、药店等。

2. 药店销售处方药必须配备合格的执业药师,负责药品的咨询、选药、发药等工作,并保持健康的职业素养。

3. 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要求患者提供有效的医师处方,且处方上必须包含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期限等相关信息。

4. 药店工作人员在销售处方药时,要严格按照医师处方所规定的剂量和用法向患者提供药品,不得随意更改。

5. 药店销售的处方药必须进行记录,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药品名称、销售数量、销售时间等,以便进行追溯和监管。

6. 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向患者提供详细的用药咨询和注意事项,包括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服用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使用药品。

7. 对于某些危险性较高的处方药,如麻醉药、精神药物等,药店在销售时必须进行特殊管理,确保药品不会被滥用或非法转卖。

8. 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价格管理规定,不得恶意哄抬药品价格。

9. 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必须建立与医疗机构的配送和转诊等合作关系,保证处方药的合理供应和使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具体还需根据当地药监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2)(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店、药品生产企业等处方药销售主体。

一、基本原则1. 保护患者权益。

处方药销售主体要倡导“患者至上”的理念,尊重患者选择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合理使用药物。

处方药销售主体应建立药物使用管理制度,引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杜绝滥用、过量用药现象。

3. 加强药品监管。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处方药销售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4. 促进药品产业发展。

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有利于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性,促进药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药房药店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药房药店药品拆零销售管理制度

顺康药房文件
一、为方便群众购药、用药,可根据顾客的要求对店内的一些药品拆零
销售。

二、拆零药品是指所销售药品最小单元的包装上,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
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三、营业场年应设立专门的拆零柜台或货架,并配备必备的拆零工具,
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医用手套等,并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洁卫生。

四、拆零前,应检查拆零药品的包装及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
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得拆零销售。

五、药品拆零销售时,应在符合卫生条件的拆零场所进行操作,将药品
放入专用的拆零药品包装袋中,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及药店名称,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给顾客。

六、拆零后的药品,应相对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与其他药品混放,
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

七、应做好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内容包括: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批号、
有效期、拆零数量、拆零销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药品销售gsp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gsp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gsp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强化药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公司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药品销售的经营者及相关人员。

三、管理目标1.严格落实GSP管理要求,保证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

2.提高药品销售员的专业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顾客满意度。

3.加强药品销售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四、管理制度1.药品销售员的资质要求(1)药品销售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医师、药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药品销售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能够规范操作,保证药品销售的合法合规。

2.药品销售的管理要求(1)严格按照医生处方或患者需求为基础进行药品销售,不得擅自更换药品品种或剂量。

(2)药品销售员应对销售的药品进行记录并保留销售凭证,以便随时查验。

(3)对于处方药品的销售,必须要求患者提供有效的处方,不得私自出售。

3.药品销售的质量安全管理(1)药品销售员应认真学习药品知识,了解药品的性质、功能、用法用量等相关信息,做到能正确指导患者使用。

(2)定期对存放的药品进行清点、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3)发现药品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做到及时止损。

4.药品销售的卫生管理(1)药品销售点应保持整洁清爽,保持通风良好。

(2)药品销售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着干净整洁工作服,严禁在工作中吃零食等不卫生行为。

5.药品销售的安全管理(1)严格遵守有关药品销售的管理规定,保障药品销售的安全可靠。

(2)药品销售员在工作中应注意防火防爆安全,切勿将药品直接暴露在阳光下或高温环境中。

六、监督检查1.公司将定期对药品销售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药品销售员工作期间如发现有不良行为,应立即上报,并由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处罚措施对违反相关管理制度的药品销售员,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适当处罚,直至终止劳动合同。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是药店日常运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药店的药品质量控制、存储管理、销售管理等方面。

下面是对药店各类药品管理规章制度的详细说明,不包含分段语句。

一、药品质量控制管理1. 药品验收管理药店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对每批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

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验收经验,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有效期等进行全面检查。

任何不合格的药品,均不能进入药房销售。

2. 药品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应符合相关要求,要求药品存放在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中,并且按照类别、有效期和药品特性分别存放。

冷藏药品、易变质药品等应存放在专门的冷藏设备中,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药品保质期管理药店应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确保药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过期药品应及时清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药店应建立过期药品管理记录,记录过期药品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二、药品销售管理1. 药品购买管理药店的药品采购应按照合理的数量和种类进行控制。

药店应与合法的供应商建立稳定的药品采购渠道,并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 药品销售许可管理药店应取得相关药品销售许可证,并在明显位置展示。

销售人员应持有合法的健康证和药师证,确保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

3. 药品处方管理药店接收医生处方时,应核对处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销售人员应仔细阅读处方,确认用药方法、用药剂量和注意事项,并向顾客提供适当的药品使用建议。

三、药品信息管理1. 药品信息记录管理药店应建立健全的药品信息记录系统,包括药品进货记录、销售记录、库存管理记录等。

药店应定期对药品信息进行整理和汇总,以便于查询和报表统计。

2. 药品宣传管理药店在宣传上应遵循诚信守法的原则,不得发布虚假宣传,不得误导消费者。

药店应明确标注药品的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等重要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药品的使用情况。

四、药品库存管理1. 药品采购计划管理药店应根据销售情况和库存状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实用】药店药房制度-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实用】药店药房制度-药品销售管理制度

药品销售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管理,严禁销售质量不合格药品。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销售药品的质量管理。

4、责任:执业药师或药师、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 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业务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上岗证,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工作。

5.2 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5.3 药品陈列应清洁美观,摆放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品名与包装易混淆的药品分开,药品要按用途陈列。

5.4 营业员依据顾客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核对无误后,将药品交与顾客。

5.5 销售药品必须以药品的使用说明书为依据,正确介绍药品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指导顾客合理用药,不得虚假夸大药品的疗效和治疗范围,误导顾客。

5.6 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标明姓名、岗位、从业资格等内容的胸卡。

5.7 顾客凭处方购药,按照《药品处方调配管理制度》执行,处方必须经药师审核签章后,方可调配和出售。

5.8 销售非处方药,可由顾客按说明书内容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如果顾客提出咨询要求,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5.9 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

5.10 药品拆零销售按照《药品拆零销售操作程序》执行。

5.11 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销售药品。

5.12 不得销售国家规定不得零售的药品。

5.13 销售药品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5.14 药品营业人员应熟悉药品知识,了解药品性能,不得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5.15 店堂内的药品广告宣传必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和《药品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

5.16 对缺货药品要认真登记,及时向采购员传递药品信息,组织货源补充上柜,并通知客户购买,非本企业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五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五篇)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范了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药房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的销售和管理。

3、责任:3.1营业员: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进行管理。

3.2质量管理人员有责任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

4、内容:4.1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本药房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在陈列货柜和货架上方应悬挂相应的警示语。

“处方药,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4.2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取得药监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本药房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技术人员。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执业药师(药师)证书应悬挂在醒目位置,执业药师(药师)应佩戴标明其姓名、技术职称等内容的胸卡。

4.3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出的处方销售。

执业药师必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并签字后才可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4.4执业药师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改用其他药品。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可与医师联系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加强对处方药销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处方药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性,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的建议内容:1. 处方药销售许可: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其中包括处方药销售的许可。

许可证应当明确药店的合法经营范围和药品的经营种类。

2. 处方药销售登记:药店应当建立处方药销售登记制度,对每一次处方药销售进行登记,包括顾客的姓名、处方药种类和数量、购买日期等信息。

同时,要保证顾客和药店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信息安全。

3. 医生处方审核:药店应当建立医生处方审核制度,确保处方药的销售符合医学用药原则。

每一张处方都需要经过专业医生的审核,审核结果要反馈给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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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康药房文件
一、店内药品的销售原则:先产行销、近期先销。

根据核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二、在店堂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

三、店内从业人员必须着装统一整齐、配戴胸卡、标明姓名、工号、技术职称等内容,服务态度亲切礼貌、用语文明,提供使用国语。

三、本药房应按国家对药品的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销售药品:
1.药品的销售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
用途、用法、用量、禁忌症及注意事项,防止差错事故。

2.销售药品时,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并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对处方进
行审核并签名后,方可依据处方调配药品。

对处方中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原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注射剂、医疗用毒性药品、二类精神药品、
其他按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及曲马多制剂、未列入非处方
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

4.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并建立“麻
黄碱复方制剂销售台帐”。

5.处方药不可采用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6.非处方药可不凭医生处方销售,但药师有义务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
行指导。

7.药品的销售不得以搭售、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顾客
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8.药房内不得销售经营范围外的药品,且不得销售国家规定的“不得在
零售药店内销售”的药品[包括: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除胰岛素外)、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疫苗、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

9.药师不在岗,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处方药与甲类非处方药的销售。

四、销售药品必须实行问病卖药,拆零药品要使用药匙等工具,使用给药袋,标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规格、服用方法、剂量、批号、有效期、销售日期及药店的名称,需特种方式保管使用的必须另行交待清楚,要杜绝差错情况发生。

五、药品销售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数量、价格、生产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六、店内从业人员在销售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规定,从业人员在销售中应时刻关注药品质量,来禁将不合格药品、过期失效药品、裂片、
潮解、虫蛀、变色、走油、霉变等假劣药品销售给顾客,违者从严处分。

七、从业人员要保持销售药品使用的计量器具清洁卫生、计量准确,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利益,遵守职业道德。

八、不得为他人以本药房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

九、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药品供货企业,并向市药品管理部门报告;因药品质量问题,供货企业或药监部门通知停止销售并如回的,应积极配合,尽量根据销售记录通知购药者停止使用并追回该药品,并积极配合药品生产企业或药监部门开展有关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

十、药店处方每月汇总装订成册,交送质量负责人审核后存档。

处方保存期为二年,期满后经质量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批准,登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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