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链论文-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竞合策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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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链论文-

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竞合策略研究

内容摘要:为提高通信运营商的监管能力,本文针对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通信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之间竞争合作问题,将二者看成在知识、分析和判断方面能力有限的决策者,提出使用非对称进化博弈模型求解,从而找出提高监管效果的关键,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策略。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竞争合作策略非对称进化博弈

3G网络技术的出现,催生了以应用为核心的移动增值业务时代的来临。各种应用平台、数据接口都蜂拥而至,承载在移动通信网络上,为各种服务提供商(SP企业)提供了一个资信、空间定位、娱乐、移动电子商务、新媒体等多种移动增值业务繁荣发展的新的广阔市场。在此环境下,电信企业价值链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整个价值链上的环节变得更多,各个环节下竞争者也在增长,使得价值链更复杂。对于我国通信运营商来说,需要看清自身价值链模式、管理好价值链、合理适当的处理与其它价值链参与者的关系,才能提高自身竞争力,立足本国,走向世界。

目前相关研究文献多以谈判议价模型、委托代理模型和夏普里值法(Shapley)分析价值链参与者之间的博弈关系,从而提出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方法。本文针对博弈方有限理性情况下使用进化博弈模型对通信运营商和SP企业两者之间的监管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找出提高监管效果的关键,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建议策略。

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模型

随着3G时代的到来,电信企业信息价值链也较2G时代有着显著的变化,在整个信息价值链上除了传统的通信运营商、网络基础设备商和终端制造商以外,还增加了内容提供商(CP)、服务提供商(SP)等环节,因此出现了电信企业新的价值链—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如图1所示。

图1中网络基础设备制造商和技术提供商分别提供物理设备和技术支持,以作为通信运营商创建无线网络环境的资源,同时也为服务提供商提供了各种无线网络接口及服务资源。同时,通信运营商定制终端用以销售;终端软件提供商向用户和终端制造商提供相应软件来

实现价值流动。内容提供商采集或开发各种形式的内容,交由内容整合商进行处理,提供丰富多彩的网络内容。随后服务提供商通过完善、开发系统,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再利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无线网络平台,直接把价值传递给最终用户。在新的市场需求推动下,电信企业价值链环节增加,各个环节参与者数量也在随之攀升。就移动电子商务价值链来说,从广度看,它不单单在纵方向得到延伸加长,而且在横方向涉及到更广的行业;从它的深度看,同一环节内的参与者数量大大上升,加剧了行业内企业之间的竞争,在企业碰撞中将产生更多的

同行企业之间、非同行企业之间的竞争合作机会。最后的结果就是在这整个价值链上各个环节之间的竞合关系更加复杂和微妙。

通信运营商和SP竞合关系

在移动电子商务市场大步发展的时候,各种SP企业趋于利益的诱惑,纷纷进入这个新兴市场争抢先机。截止2007年8月全国就有大大小小2万多家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企业,它们为整个通信行业做出很大的贡献。但是增值业务发展至今,当中仍然不乏一些有问题的企业存在不法行为,比如群发不良信息、手机上网“涉黄传黄”、违规多收费和不明码标价等等。这些问题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一方面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损害了通信运营商的利益,影响了增值业务的发展。相关违规的现象出现,就需要提出加强对SP 企业的管理要求,同时通信运营商作为SP企业的合作伙伴,应该通过有效手段管理SP企业

在合作中是否有违规行为。这样才能尽可能避免SP企业损害消费者及基础运营商的利益来谋求自身发展,才能培育出良好的内容服务市场,进而推动移动增值业务的发展。

通信运营商和SP企业非对称进化博弈模型

本文引入通信运营商和SP企业的进化博弈模型并加以讨论。

(一)相关假设

博弈方1代表通信运营商;博弈方2代表SP企业。博弈方1策略空间是S1{检查,不检查}。博弈方2的策略空间是S2{违规,不违规}。

1.博弈方1自己的收益长期为一个固定的值V。如果博弈方2没有违规经营(或者是博弈方2没有被检查出违规经营),则得到一个较高的WH ;如果被检查出违规经营,博弈方2将在WH的基础上被扣除一部分罚款,最后获得一个较低的WL。

2.博弈方1主动投入资源开展检查工作,会给它带来一定的负效应C;若不检查则不会出现C。博弈方2违规经营的成本CL;相反如果博弈方2合法经营则必需投入一个较CL高的成本水平CH,即CH>CL。

3.博弈方2违规情况下而博弈方1又不检查则博弈方1会有额外的收益流失M,指客户流失和品牌损失等,假设C

4.规定WH-CH>WL-CL,因为博弈方1检查的情况下,博弈方2不违规肯定比违规时,得到的收益要大。

(二)求解博弈

这是一个双方利益不对称的非对称博弈。得益矩阵见表1所示。

设博弈方1检查的概率为X,不检查的概率为1—X;博弈方2违规的概率为Y,不违规的概率为1—Y。为了简化计算,设V-C=A, WL-CL=B,WH-CH=C,V-M=D,WH-CL=E,V=F。

根据上述得益,可以得到博弈方1的复制动态方程:

博弈方2的复制动态方程:

将各个假设数值带入博弈方1的复制动态方程并对分析,得出当时,X=1是进化稳定策略(ESS);当时,X=0是进化稳定策略(ESS)。对于博弈方2的复制动态方程,当时,Y=0是ESS;当时,Y=1是ESS。如图2所示。

(三)对博弈稳定策略解的分析

首先要说明的是WH-WL是博弈方2不违规收益与违规收益之差,就是被扣除的罚

款;CH-CL是博弈方2违规时节省的成本。如果CH-CL>WH-WL,即SP企业违规时节省的成本比被罚款要大,在进化稳定策略中,博弈方2最后总是选择违规。同样如果C>M,即通信运营商检查的成本远远高于SP企业违规带来的损失,在进化稳定策略中,博弈方1绝对不选择检查。因此本文中不讨论CH-CL>WH-WL和C>M两种情况。

如果当最初博弈双方采用的概率组合落在4区域时,会进化到X=0,Y=0,即采用(不检查,不违规),这是在实际生活中最优的策略组合,因此对于博弈方1来说,采取某些措施使得双方的概率组合尽量落在4区域是它最好的办法。相反,再看博弈方2的分析,对于博弈方2来说,最理想的就是双方采取(不检查,违规)策略组合,从而博弈方2就很希望双方的概率组合能够落在3区域,这样才能在进化中达到X=0,Y=1的稳定状态。于是,博弈方2就希望图表中3区域的面积能尽量大。从而会采取各种手段增大和的值。

所以,博弈方1要采取措施让概率组合尽量落在4区,并且落在第3区域的可能性要尽量小。从表面上看博弈方1要降低和的值,可以采用的方法就是:通过与各个监管组织合作降低检查成本C;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让WH-WL变大;通过合作、投资、共享等方式帮助博弈方2降低合法经营的成本CH,让CH-CL变小;建立相应完善的企业体制,提高对不法SP 企业利己行为的敏锐洞察能力。就从图表直观的来看,博弈双方的竞争其实体现在博弈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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