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耕地保护制度
我国耕地保护基本政策
![我国耕地保护基本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becf5e08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56.png)
我国耕地保护基本政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的耕地资源,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的耕地保护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保持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1. 耕地保护红线制度我国实行了耕地保护红线制度,将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护红线划分为基本农田和一般农用地。
基本农田是我国粮食生产的重要保障,不得用于建设或者转为非农业用地。
一般农用地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需严格控制规模,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
2. 耕地违法用地查处制度针对耕地被非法占用或违法使用的情况,我国实行耕地违法用地查处制度。
对于未经批准的耕地占用,将依法予以处罚,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恢复原耕地功能,保障耕地资源的完整性。
3. 土地流转政策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经营,我国出台了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农民将分散的小块耕地流转给专业的农业经营主体。
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实现资源整合,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同时减少耕地碎片化现象。
4. 耕地质量监测制度我国建立了耕地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国耕地进行监测评估,及时掌握耕地的质量状况。
通过监测结果,可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轮作,提高耕地的肥力和产量,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5. 耕地保护奖励政策为了激励广大农民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工作,我国实施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奖励政策。
对于严格保护耕地、积极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鼓励他们更好地保护和管理耕地资源。
结语我国的耕地保护基本政策是保障我国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和广大农民要共同努力,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切实保护好我国的耕地资源,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8d6bba8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2f.png)
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维持人类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因此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至关重要。
首先,耕地保护制度需要确立耕地资源的专有权。
通过确立农民对自己所属耕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土地流转权,激励农民保护耕地资源、增加投入和提高耕地利用率。
同时,在土地流转中,需要建立完善的土地确权登记管理机制,保障农民的权益和流转的合法性。
其次,耕地保护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体系。
通过科学的土地评估、分类和分级标准,合理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和限制性开发区,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的占用。
同时,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行为,确保耕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三,耕地保护制度需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保护。
农田水利对提高耕地生产能力至关重要,因此要加大对农田水利的投资力度,修建、维护和改造农田水利设施,提高耕地的灌溉和排水能力。
同时,要加强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水土流失和农田湿地退化,保障耕地资源的持续利用。
第四,耕地保护制度需要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
通过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减少农业对耕地资源的需求。
同时,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提高农民的从业技能和管理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第五,耕地保护制度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的打击力度,加强土地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同时,建立健全的耕地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耕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耕地资源的有效保护。
总之,耕地保护制度是保障农业生产和人类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通过确立土地专有权、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保护、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和推广、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等,可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耕地保护平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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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平衡制度
耕地保护平衡制度是指为了保护农业耕地资源,保障农民的耕地权益,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建立的管理制度。
耕地保护平衡制度的核心目标是维护农业耕地的数量稳定和质量提升。
具体的措施包括:
1. 耕地分类保护:将耕地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不同类别的耕地特点和土地资源优势,制定不同的保护政策和措施。
重点保护优质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
2. 耕地利用总量控制:制定耕地利用总量控制政策,严格控制新增耕地的数量,防止耕地面积减少。
同时,通过调整农业区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田平均单产,实现耕地资源的最优配置。
3. 耕地质量保护:加强耕地土壤保护和改良,防止土地退化和污染,提高土壤质量和农田生产力。
加强耕地环境监测和评估,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惩罚和整治。
4. 耕地流转制度:建立健全耕地流转市场,促进农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鼓励农民通过流转土地来增加农田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生产力。
5.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保农民的耕地权益,保障农民的合法土地使用权。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保护,提高农民土地使用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通过建立耕地保护平衡制度,可以有效保护农业耕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质量。
生态环境、耕地保护制度
![生态环境、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46c2ba47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74.png)
生态环境、耕地保护制度一、法律法规保障为了确保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耕地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在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规划管理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与耕地资源,我国实行严格的规划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在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安排各类用地,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不被突破。
同时,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划的有效执行。
三、占补平衡制度为了实现耕地的动态平衡,我国实行占补平衡制度。
要求各类建设项目在占用耕地时,必须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
通过这一制度,确保了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
四、质量保护为了提高耕地质量,我国采取了一系列质量保护措施。
包括推广有机肥料、实施土地整治和农田水利建设等,以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
同时,加强对耕地的监测与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确保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生态修复为了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我国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作。
通过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湿地恢复等方式,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同时,加强对生态修复工程的质量监管,确保工程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六、公众参与为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我国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工作。
通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等途径,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行动力。
同时,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的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的家园。
七、责任追究为了严肃处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的行为,我国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生态环境和耕地资源破坏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提高了耕地保护的执行力。
八、科技支持为了提高生态环境和耕地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国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科技手段。
我国耕地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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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前后的利弊比较
1、第一次土地管理体制
• 解决问题: 解决了一个行政区内的土地由多头管理转向统一管理的问题, 使我国的土地管理事业大大向前迈进一大步。 • 还存在的问题: 确立的五级政府管理土地的模式,把土地管理的主要权利交 给市、县政府。市、县政府享有土地的收益权和处置权,而国家 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权利受到严重削弱。 • 产生的结果: 1)国有土地资产大量流失: 2)土地用途难以得到有效的管制,耕地实际上得不到保护。 1986-1998年,全国耕地净减数达到7000多万亩。
• 还存在的问题多万土地违法案件看,导致乱占耕地问题严重的 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缺位,其中,大部分违法主体为地方政府,不仅 危害大,影响坏,而且处理也难。一些地方政府有法不依,违法批地 用地和大面积征占土地,造成大量土地闲置浪费,是耕地减少的一 个重要原因。而土地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对本级政府违 法问题缺乏制约机制。 与此相关,地方土地管理部门隶属于地方政府,这种管理体制, 终究难以保证土地执法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 产生的结果: 1996年我国耕地19.5万亿亩,到2002年底减少到18.89亿亩,平 均每年减少1000余万亩。
背景资料五: “五不准”,即,一不准除法律规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之外 的非农建设占用基本农田;二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将平原(平 坝)地区耕作条件良好的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违反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随意减少基本农田面积;三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 造林,发展林果业;四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 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 活动;五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绿化隔离带建设。
中央7号文件和中央11号文件的印发,分别引出《土地管理法》 的制定和修改。 这两份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问题 的最重要文件,在中国土地管理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1)7号文件第一次正式提出“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 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 2)11号文件明确指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是事关全国大局 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问题,必须采取严格措施,认真贯彻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扭转在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
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7396cf6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b9.png)
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近年来,中国政府面临日益加剧的耕地占用压力,为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推出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这一制度着重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
下面从政策背景、制度内容和效果评估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政策背景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耕地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
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紧缺,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且耕地质量下降,越来越多的耕地遭到非农用地占用。
中国政府意识到这一问题严重,整合资源、协调发展、促进绿色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已成为当前中国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提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将是必要的举措。
二、制度内容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严格控制城市扩张,严禁非法征用、占用、变更耕地,严格规定各省、市、县耕地保护红线。
2、在保护耕地质量和在建设用地和其他领域平衡发展之间寻求最优解。
对于不能避免占用耕地的项目,要加强对土地征收、补偿、开发、利用的管理。
3、对于耕地占用造成严重影响的,须进行生态修复和恢复原状,且要追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4、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奖励制度,采用奖励与惩罚并举的方式,积极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和地方农民保护耕地。
三、效果评估自推出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来,中国已建立至今最为完善的耕地保护系统,实施“一河一策”、“一山一策”等新型区域绿色发展战略,促进了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同时,耕地保护技术的突破,农业生产技术的提高,也受到一定的支持和鼓励,助力中国农业持续发展。
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等地区实施的耕地保护试点取得了积极成效。
同时,严格控制非农用地占用,新闻报道普遍称中央公司地产将退出一级建设用地市场,耕地占用面积下降。
综上所述,中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推行至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要加强和改进。
未来,中国应更加全面、科学地制定农业发展策略,在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耕地资源。
耕地保护规章制度范本
![耕地保护规章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1488c78ef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ea.png)
耕地保护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有效防止耕地荒芜、退化和滥用,促进可持续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单位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第三条耕地保护工作遵循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原则,坚持生态优先、市场运作、法治导向。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耕地保护信息数据库,及时更新和公开相关信息,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六条本规章制度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养殖畜禽的土地。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的耕地保护规划,并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和政策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章耕地保护和管理第九条各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耕地的立案审批,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和数量。
第十条对于非法占用耕地行为,应当及时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利用状况等情况。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耕地扩大、荒芜的情况,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确保耕地的有效保护。
第十三条各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耕地承包经营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第十四条对于耕地的减损、退化等问题,各地方政府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加强农地的修复和复耕。
第十五条各地方政府要鼓励农民采取科学种植技术,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和质量。
第十六条各地方政府要开展耕地连片种植,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产出效益。
第十七条各地方政府要建立健全耕地流转市场,推动农地资源的流转和集约利用。
第十八条各地方政府要组织开展耕地资源节约利用和粗放经营改造,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
第十九条各地方政府要加强对耕地资源的监测和评价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形成治理措施。
耕地制度条例
![耕地制度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ecbeef50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e0.png)
耕地制度条例导言: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农田资源,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保障。
耕地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农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农业生产的稳定性和农民的生活质量。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耕地资源,制定和实施耕地制度条例势在必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的持续发展,加强对农民的权益保护,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耕地管理。
第三条耕地制度包括耕地保护、耕地利用和耕地流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章耕地保护第四条政府应加大对耕地保护的力度,依法划定和保护耕地的红线。
禁止擅自转为其他用途、破坏或污染耕地。
第五条地方政府应制定耕地保护规划,明确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加强对耕地的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耕地违法行为。
第六条对于违反耕地保护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耕地利用第七条政府应制定合理的耕地利用规划,根据地理、气候和土壤等条件,科学规划耕作方式和作物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八条政府鼓励农民采用现代化的农业技术和农机设备,提高耕地利用率和农产品质量。
第九条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培育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推动农业的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耕地流转第十条政府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流转耕地,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高农业效益。
第十一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耕地流转市场的监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打击不正当竞争和恶意炒作。
第十二条农民流转耕地应依法进行,双方应签订合同,明确流转期限、流转方式和流转费用等相关事项。
双方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刑事追究。
第十四条违反耕地制度条例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依法承担给予赔偿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条例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语:耕地制度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实现农民的持续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浅谈我国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
![浅谈我国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https://img.taocdn.com/s3/m/6e3ef6b4581b6bd97e19ea94.png)
(四)耕地保护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 民增收的需要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没 有农村的小康是不完整的小康,实现,农民是 关键。农村条件得不到改善、农民不能富裕、农业现 代化不能实现,小康社会的建设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是我 国发展中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7、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制度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 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土地。国家鼓 励土地整理。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 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 复垦。
8、土地税费制度
建设占用耕地的,如没有条件开垦的耕地不 符合要求,应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耕地; 闲置、荒芜耕地的要缴纳闲置费;征收城市郊区 菜地,要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对以有偿方 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要缴纳土地有偿 使用费和其它费用,取得新增建设用地的应缴纳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暂 行条令》规定,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缴纳耕地占 用税。法律规定的税费制度,是以经济手段保护 耕地的重要措施。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 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保 护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 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 护监督检查制度。
6、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土地管 理法》对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审批农用地转用权限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
(三)耕地保护是生态环境可持续的需要
耕地是整个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耕地 的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耕地是物 质快速循环的高生产性人工生态系统,其生态服务 功能明显优于林地、草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均 衡有序的耕地生态系统对维系生态平衡起着直接的、 关键性的作用。耕地利用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就是 对生态环境的保护。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76e7394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92.png)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问题越发凸显,尤其是耕地资源的保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中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明确了关于耕地保护的法律规定。
耕地保护制度在民法典中的确立,标志着我国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也为我国的农业可持续发展和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一、耕地保护的意义和目标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国家的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
保护耕地资源对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耕地保护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不受侵蚀,保障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田生态与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为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
二、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1. 严格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耕地占用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为了控制耕地的非农业占用,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即对用地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的,应当按相应比例补种相应的农作物,确保占用的耕地得到有效补偿。
2. 统一的农用地管理制度:为了合理保护和利用农用地资源,民法典对农用地的管理和利用进行了统一规定,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界定和保护措施,规定农用地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措施等。
3. 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民法典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和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给予了严厉的制裁。
4. 加强对耕地荒漠化和土地污染的治理:耕地的荒漠化和土地污染严重威胁着耕地的资源和生产环境,民法典在对耕地荒漠化和土地污染的治理上进行了规范,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耕地荒漠化和土地污染的防治工作,保护耕地的生态环境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耕地保护制度的完善与实施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需要相关部门积极出台配套的政策法规,以及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应当加强对耕地保护目标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引导社会各界树立尊重耕地、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行动。
耕地保护制度范本
![耕地保护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ce70eea3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a2.png)
耕地保护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耕地资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耕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耕地保护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保护、持续发展的原则,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耕地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工作。
二、耕地保护责任第五条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应当将耕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耕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第六条耕地使用者应当合理利用耕地,保护耕地质量,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用途。
第七条耕地保护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明确耕地保护目标和任务,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三、耕地保护措施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编制耕地保护规划,明确耕地保护的重点区域和措施,确保耕地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
第九条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农用地,确需占用的,应当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第十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耕地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给予奖励,对耕地质量下降的地区和单位实行补偿。
四、耕地保护监管第十二条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耕地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耕地保护执法检查制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三条耕地使用者应当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实提供耕地利用情况,配合耕地保护工作的检查和调查。
五、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耕地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耕地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耕地保护管理规章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8428f12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32.png)
耕地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耕地保护管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所称耕地保护管理,是指对耕地进行保护、合理利用和开发,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生态不恶化,满足国家粮食和农业发展需求。
第三条各级政府应当将耕地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耕地保护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严格保护、适度开发的原则,促进耕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耕地保护责任第五条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责,应当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第六条耕地保护责任主要包括:(一)制定耕地保护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落实耕地保护目标,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的稳定;(三)加强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耕地违法行为;(四)开展耕地保护和农业资源调查监测工作;(五)组织耕地保护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耕地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包括:(一)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二)农业经营主体;(三)土地使用权人;(四)其他使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合理利用耕地,不得闲置、荒芜耕地;(二)保持耕地质量,不得擅自改变耕地用途;(三)参加耕地保护和农业技术培训,提高耕地保护意识和能力;(四)配合政府开展耕地保护和农业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第三章耕地保护措施第九条耕地保护措施主要包括:(一)耕地保护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落实;(三)耕地质量提升和土地整治工作的推进;(四)耕地保护执法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理;(五)耕地保护和农业技术培训的组织开展。
第十条耕地保护规划和政策措施应当包括:(一)耕地保护目标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二)耕地保护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三)耕地保护和农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四)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确定和责任的分配。
中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中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4f140ad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54.png)
•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对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的地方政府和农民进行补偿, 提高其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同时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脆弱地区进行生态补偿,保护生态环境。
通过科学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土地 资源,控制非农业用地扩张,确保耕地数量 和质量。
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进行特殊 保护和管理,限制非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 确保粮食生产的基本生产能力。
土地整理和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 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满 足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 众对耕地保护的认识和意识,鼓励社会监督 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
严格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01
作为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权属、利用、管理、
保护等方面的内容,为耕地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02
规范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流转、承包地使用、承包合同等方面
城市化进程中耕地流失的问题
城市扩张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不断向外扩 张,大量的耕地被占用,导致耕地流失严 重。
VS
缺乏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
由于缺乏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一些不法 分子利用管理漏洞违规占用耕地,导致耕 地面积减少。
农业结构调整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农业结构调整的压力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适应市场需求,农 业结构调整成为必然趋势,但在此过程中也 面临着占用耕地的压力。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
![民法典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c3f277c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50.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四章“一般规定”中的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此外,根据该法典,第十二条也明确规定了对于耕地的特殊保护措施,包括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
我国地少人多,耕地是宝贵的资源,且后备资源贫乏,如何保护我国宝贵的耕地资源,并合理利用,关系中华民族的生存。
因此,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关耕地保护的基本政策还包括:1. 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2.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以及保证耕地质量,非农业建设的用地原则是,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闲置、荒芜耕地;开发未利用土地等。
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d81a65cd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25.png)
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耕地保护制度是指国家为保护耕地资源,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
耕地是国家的重要资源,是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因此,保护耕地资源,维护耕地质量,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耕地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等方面进行探讨。
1. 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我国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耕地的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和保护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为耕地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2. 耕地保护政策我国的耕地保护政策主要包括耕地占补平衡政策、耕地保护补偿政策、耕地质量监测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3. 耕地保护措施我国的耕地保护措施主要包括耕地保护区划、耕地质量监测、耕地复垦、耕地保护执法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利于保护耕地资源,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二、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效果自我国实施耕地保护制度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耕地面积得到了有效保护。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耕地面积在2000年以后基本保持在1.8亿公顷左右,稳定在全球第一位。
另一方面,耕地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
根据国家耕地质量监测数据,我国耕地质量总体上呈现出稳中有升的趋势,其中优质耕地比例逐年提高。
三、耕地保护制度存在的问题尽管我国的耕地保护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对于一些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其次,耕地保护政策不够精准,对于一些地区和农民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导致政策的实施效果不佳。
最后,耕地保护措施不够有力,一些地方和企业仍然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对于这些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
四、耕地保护制度的改进方向为了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对于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我国9种耕地保护制度!要牢记!
![我国9种耕地保护制度!要牢记!](https://img.taocdn.com/s3/m/b0ca8e5a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fd.png)
我国9种耕地保护制度!要牢记!01土地用途管制制度2019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0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
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03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同条第三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04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按照《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国办发〔2018〕2号)要求,落实地方各级政府保护耕地的主体责任,将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
0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土地农田耕地保护制度
![土地农田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d14859948d7c1c709a1456a.png)
土地农田耕地保护制度
(一)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列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有:(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搪养鱼。
(三)禁止闲置、荒芜耕地(了解)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承包经营耕地连续两年弃耕掘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四)鼓励开发未利用的土地
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五)搞好土地整治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的,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负责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耕地保护制度
![耕地保护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0f33b12ee06eff9aef8075f.png)
三、土地开发与复垦
• (一)土地开发
• • • • • • • • 1、土地开发的概念:由自然资源改造为经济资源 2、土地开发的原则 (1)符合总体规划; (2)保护生态环境; (3)农用地优先开发; (4)保护开发者利益。 3、开垦的范围和程序:可开垦的区域内 论证和评估;审批。
(二)土地复垦
• 2、房屋所有权的种类: • 六种情况
(二)房屋共有
• • • • • • 1、房屋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两个以上的主体——〉同一房屋 2、房屋共有的形式 (1)共同共有 (2)按份共有 (三)土地所有权(略)
二、土地使用权
• (一)概念、内容和特征 • 1、概念:依法使用其占有的土地并享有 收益及一定处分的权利。 • 2、内容: • 使用权 • 收益权 • 处分权
3、划拨方式取得建设土地 的审批程序
• • • • 1、选址申请=〉选址意见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计划部门 3、申请建设用地:土地管理部门 4、建设用地批准书:有偿出让/国有土地划拨 决定书 • 5、申请土地登记
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
• (一)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法律特征: • 征用主体的唯一性。 • 征地行为的行政性。 • 征地条件的补偿性。
第一节 城市房地产权属关系
• • • • • 一、房地产所有权(重点掌握) 二、土地使用权(重点掌握) 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重点掌握) 四、住房部分产权(一般了解) 五、房地产相邻权(重点掌握)
一、房地产所有权
• (一)房屋所有权 • 1、房屋所有权的概念
• 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占有、 用地
• (一)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的管理 • (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建设用地 • (三)农村村民宅基地 • 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 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 (四)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