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

合集下载

审核评估的方案

审核评估的方案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教育部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审核评估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3. 审核评估对象。

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 审核评估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问答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问答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高等教育评估改革,特别是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供了根本遵循,《方案》的出台,对于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全面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任务。

2020年,中央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进高校分类评价”“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

立足时代、面向未来,统筹谋划新一轮审核评估,对落实中央教育评价改革要求,引导高校坚定正确办学方向、抓实人才培养质量“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作用。

二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高等教育评估是《高等教育法》法定任务,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40年实践证明,评估对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保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审核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研制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构建中国特色、符合时代需要的审核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校外协同联动的诊断改进机制,是加快实现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制度化、长效化的紧迫任务。

三是切实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工作。

上轮审核评估在引导高校“强内涵、促特色”方面作用明显,评估理念标准已在战线形成广泛共识,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品牌,并在国际上产生积极影响。

但还存在评估推动高校建立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力度不够、评估分类不明确、评估结果刚性不强、评估整改乏力等不足,迫切需要在传承经验的基础上,对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改革创新。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教育部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 审核评估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14年至2018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3. 审核评估对象。

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4. 审核评估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 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教高厅函〔2006〕35号)一、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观测点“学校的定位与规划”,A级标准调整为“定位准确,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基本构建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并有效实施”。

2.师资队伍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观测点“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A级标准为“≥45%”,C级标准为“25-35%”。

2.2 主讲教师观测点“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A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95%以上的本科生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C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75%以上的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

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系指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所开设的主要课程,不包括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

计算时应以完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为标准,按课程门次计算。

3.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4.3实践教学观测点“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A级标准调整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实践内容和体系建设,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保证学生尽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

包括观测:本科生研究创新基金数量与受益面,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时间及课题数量与质量,学生参加实践性创新活动的方法与管理等情况。

4.教学效果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观测点“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A级标准包括观测:学生自主创新取得的成果(无需鉴定,但要有完整的资料、报告或产品原型),参加国内外大学生各类重大竞赛(诸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等)中获奖,在省部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作品,申请和获取专利并应用、产生效益,参与国际交流的学生数量、时间与效果等情况。

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

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

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近年来,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成为了高等教育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该评估旨在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推动高校持续发展和创新。

下面将从评估内容、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三个方面,对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进行介绍。

一、评估内容: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质量、师资队伍、教育资源和创新能力四个方面。

1. 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主要侧重于教学目标的确定与实施、课程设置与教材建设、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

评估内容明确,能够全面了解学校的教学质量情况。

2. 师资队伍:评估师资队伍主要关注教师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

重点考察教师的学历背景、学术成果、教学评价等方面,以保证高校具备优秀的师资力量。

3. 教育资源:评估教育资源主要包括教学设施、实验仪器设备、图书馆藏书和网络资源等方面。

通过评估,能够了解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情况,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4. 创新能力:评估创新能力主要关注学校的科研水平、科研成果和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

通过评估,能够了解学校的科研实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二、评估标准: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条件、发展水平和质量保障三个方面。

1. 基本条件:评估学校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法人资格、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

学校需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具备正常的办学条件和管理体系。

2. 发展水平:评估学校的发展水平主要考察学校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学生培养等方面。

学校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实力,能够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3. 质量保障:评估学校的质量保障主要关注学校的办学特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和质量监控机制等方面。

学校需要具备一套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能够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三、评估结果:教育部本科合格评估的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评估结果将通过教育部公布,并作为高校的重要参考依据。

审核评估的方案

审核评估的方案

审核评估的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审核评估的方案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审核,评估,方案,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教师教学中查看更多范文。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教育部二○一三年十二月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2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精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XX〕9号),现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1.审核评估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审核评估总体要求。

审核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学校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学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学校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事实作出审核判断,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本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为20XX年至20XX 年。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3.审核评估对象。

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均应参加审核评估。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1.01.21•【文号】教督〔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推动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1年1月21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引导高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

推进评估分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推动高校积极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大学质量文化,建立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试行)—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一、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2 领导作用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合格标准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

增加备注3“专任教师计算方法”: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2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l:l计入,聘期1年至2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1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二、医学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主要指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要有一支双师型的临床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数量与学生数量的比例这到l:10。

临床教师的计算以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观测点“队伍结构”合格标准中增加:整体师资队伍结构必须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临床教师两大部分组成(临床教师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12 —且理论授课和课间见习教学教师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医疗职称)。

2. 教学条件与利用3.1 教学基本设施观测点“实验室、实习场所”合格标准增加:医学教育必须有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承担学生临床阶段教学,且生均床位数达到0.8张以上。

非直属附属医院指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可完成临床教学全过程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教学医院。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解读一、合格评估指标有关说明(一)新方案研制的总体界定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上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院校”)。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

通过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推动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3.合格评估方案的制定从新建院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需要出发,努力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反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走势与发展方向。

合格评估方案强调新建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强调重视培养学生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强调要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对学生的指导服务;强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认真开展评建工作。

4.评估指标中“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或“基本要求”均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文件规定的限制招生的要求。

5. 二级指标的主要观测点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方面,评价某二级指标时除考察主要观测点所列内容外,还要结合与其相关的其它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二)新方案研制的总体思路1.妥善处理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在保持评估方案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创新。

新方案继续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统筹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规范、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的关系。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试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范围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引导性问题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进一步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制定本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原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审核评估坚持目标性、主体性、多样性、发展性、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目标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目标导向性,其过程是判断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度和达成度,关注学校目标的确定与实现,改进与达成。

主体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学校是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旨在促进学校增强质量主体意识、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多样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充分考虑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的多样性,引导学校根据国家和社会需要,结合自身条件,合理确定培养目标,制定质量标准,形成办学特色。

发展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过程的改进和内涵的提升,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注重建立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进质量的持续提高。

实证性原则。

审核评估强调依据事实做出审核判断,以目标为导向、以问题作引导、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二、审核评估对象及条件1.审核评估对象。

审核评估的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合格”及以上结论的高校,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获得“通过”结论的新建本科院校,5年后须参加审核评估。

2.审核评估条件。

参加审核评估学校办学条件指标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规定的合格标准;公办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1.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3.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4.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借鉴国际评估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估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工作规范(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考察评估工作,确保评估工作的公平、公正、廉洁和高效,推动评估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 合格评估专家组由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组建,受评估中心委托在规定时间内,进校从事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

专家组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按照“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进校考察。

专家组的主要任务:一是向评估中心提交专家组评估报告和评估建议结论;二是帮助学校总结办学经验,查找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专家组由组长、成员和秘书组成。

专家组根据合格评估工作任务和要求,认真并独立的完成各项考察评估任务。

组长主持专家组进校考察期间的全面工作。

组织小型见面会及专家现场考察并向学校反馈考察意见,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向评估中心提交评估建议结论等。

秘书负责专家组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做好专家的有关服务工作,不参与专家组投票。

第三条 专家应接受由评估中心组织的培训,学习评估政策和评估理论,熟练掌握合格评估方案、方法和技术,遵守工作纪律。

专家应本着对教育部、参评学校和专家声誉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开展教学评估工作。

第四条 专家在进校考察前要仔细审阅参评学校的自评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初步掌握参评学校的基本情况,形成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分析和初步考察计划。

组长汇总专家的考察计划后,形成专家组初步考察工作重点,拟定现场考察初步方案。

第五条 专家进校后根据个人的考察重点和工作计划,进行听课、走访、深度访谈、审阅材料等各种方式的自主考察活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最新方案.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最新方案.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教育部二○一一年七月目录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实施办法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切实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若干意见》(教高厅[2011]号)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上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学校,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新建院校”)。

申请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1、有三届本科毕业生;2、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和暂停招生;3、学校举办方上一年高等学校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4、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院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将采取暂停备案新专业,暂缓安排教学改革建设项目,不受理申报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评奖等必要的限制措施。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使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三)评估组织与管理合格评估在教育部领导下,由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具体实施。

教育部确定评估工作总体规划,制定评估方案,委托评估中心实施。

评估中心具体受理评估申请,采集和分析教学状态数据,组织院校和评估专家业务培训及现场评估,向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专家组现场评估材料供其审议,学校评估整改后续抽查等事宜。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方案(3篇)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方案(3篇)

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方案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日,以蔡敬民教授为组长的教育部专家组,本着“替国家把关,为学校服务”的理念,严格遵照教育__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通过走访、座谈、听课、实地察看及调阅试卷、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工作,对我校的本科教学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

在完成各项考察工作的基础上,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逐一指出了存在问题。

专家组对学校的总体评价是:“以评促建”成绩比较突出。

学校办学定位准确,发展思路明确;服务地方意识强烈;逐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四个促进”的效果比较显著。

专家组也就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提出了中肯的建议:进一步明确学校的发展路径,加快学校的转型步伐和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推进二层单位的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二级学院(部)的主体作用和教研室(实验中心)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加强开放性办学,加大和国内外高校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吸纳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并结合学校实际,形成自己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继续争取地___府的支持,加大办学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考虑数量、质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加大教师尤其是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强对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进一步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实践教学体系、资源保障机制,加强教学方法与手段的研究与改革;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监控的执行力,加快建设和完善校内教学质量管理体系。

学校领导班子对专家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召开专题研讨会进行分析研究,认为专家组的意见完全符合学校实际,对学校今后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方案

河南科技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3〕10号)要求,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我校将于8年10月接受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

为做好审核评估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20年)》为指导,以教育部审核评估指导意见为统领,以全面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结合河南科技章程和“十三五”规划,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定位,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工作目标审核评估工作以创办一流的本科教育为目标。

通过评建工作,促使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办学特色更加鲜明,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更加牢固;促使本科教学水平持续提高,内涵建设不断深化,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促使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更加科学,教师教学能力不断提升,学生学习质量持续提高,教学资源保障更加充足有效,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有力,促进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高水平综合性的步伐。

按照“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求创新、强素质”的人才培养思路,按照办学特色与社会需求相融合、双创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实践教育与行业协同相融合、课内培养与课外培养相融合、个性化培养与质量标准相融合的“五融合”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德才兼备、基础扎实、善于实践、勇于创新、综合素质高、社会责任感强的应用型、应用研究型、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总体原则与工作重点(一)总体原则审核评估工作遵循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

主体性原则注重以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学校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目标性原则注重以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关注办学目标的确定与实现;多样性原则注重办学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注重体现自身特色;发展性原则注重内部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体系及其长效机制的建立,关注内涵的提升和质量的持续提高;实证性原则注重依据基础数据和事实,以数据为依据、以事实来证明。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时间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时间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时间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教育部对全国本科教学工作的重要评
估活动,旨在全面考察高等院校本科教学管理和运行情况,检验和衡
量高等院校本科教育发展水平,从而引导高校发挥科学教育的优势和
条件,促进本科教育的健康发展。

I. 评估时间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时间安排在每年的三月到五月,分为
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

II. 评估内容
1. 高校学科建设状况:评估检查学校学科的定位、专业建设状况,学
科自身科研水平如何?
2. 本科生培养质量:评估检查各学科的实际教学状况,课程实施情况,本科生培养质量如何?
3. 考核考评:针对学生的学业表现、参与竞赛创新活动、课外社团活
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评估检查学校给予本科生的考核、考评措施如何?
4. 学科教学资源:学校教学设施、图书馆增补收藏情况,实验室设施
和软件设施如何?
5. 教师评估:评估检查教师的总体水平如何?教师学术能力和职业道
德是否符合要求?
III. 评估结果
1. 根据评估结果,学校考核结果报告将于六月份公布,学校教学水平将会进行评估。

2. 合格的高校将被评为“一等院校”,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给予发展的支持。

3. 不合格的高校需要在有限的时间内改进其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教学质量符合国家专业要求。

4. 评估成绩和考核结果将作为高校定期检查的重要依据,以指导高校完善学科建设、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
合格评估方案
(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二○○九年十月
目录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有关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上一轮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院校)。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指导方针,以“促进经费投入,促进教学建设,促进管理规范,促进质量提高”为重点。

通过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使新建院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保证。

(三)合格评估方案的制定从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需要出发,努力体现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对新建院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反映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走
势与发展方向。

合格评估方案强调新建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十六号”文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强调重视培养学生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强调要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对学生的指导服务;强调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加强教学基本建设,认真开展评建工作。

(四)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合格标准及其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1.办学指导思想1.1 学校定位
1.2 领导作用
1.3 人才培养模式
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2.2 教育教学水平2.3 教师培养培训
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 教学基本设施
3.2 经费投入
4.专业与课程建设4.1 专业
4.2 课程与教学4.3 实践教学
5.教学管理
5.1 管理队伍
5.2 质量控制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6.1 学风建设6.2 课外活动6.3 指导与服务
7.教学效果7.1 思想道德教育
7.2 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7.3 体育美育
7.4 校内外评价
7.5 就业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标准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1、本方案中,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1个,观测点41个。

2、评估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三种,标准如下:
合格:18个以上二级指标达到合格要求;
暂缓通过:4个二级指标达不到合格要求;
不合格:5个以上二级指标达不到合格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