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企业五大安全管理制度
航空公司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航空运输安全管理,确保航空运输安全、高效、顺畅,保障旅客和货物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局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航空运输安全无事故。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4. 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航空公司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1)制定、修订、实施安全管理规章制度;(2)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3)监督、检查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4)协调处理安全事故、投诉举报等事宜。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2.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对在岗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严格执行飞行规章制度,确保飞行安全。
加强飞行机组、机务、地面保障等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
4. 严格执行货物、邮件运输安全规定,确保货物、邮件运输安全。
加强货物、邮件运输环节的检查、监控,确保运输安全。
5. 加强航空器维护、维修管理,确保航空器适航。
严格执行航空器维护、维修标准,加强维修人员培训,提高维修质量。
6. 加强航空器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7. 加强安全信息管理,确保安全信息畅通。
建立健全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信息。
8. 加强安全监督,确保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五、安全责任追究1.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航运安全管理制度
航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船员安全,防止航运事故发生,维护航运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船舶运输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船舶管理者、船员、港口管理者以及航运相关的监管机构。
第三条航运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安全为中心,全员参与,综合施策,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航运安全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完善的航运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船舶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范和减少航运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航运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航行管理、船员培训、船舶维护等方面的内容,确保船舶在航行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保障航运安全。
第二章航行管理第六条船舶在航行中,应当遵守国际海上交通规则、海上安全管理规则以及相关的国内法律法规,保证航行安全。
第七条船舶在航行前,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船舶设备完好,船员状态良好,以及船舶载重量符合规定。
第八条船舶应当加强对气象、水文等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做出合理的航行决策,确保航行安全。
第九条船舶遇到恶劣天气或其他突发情况时,船员应当根据船舶安全管理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保障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十条船舶在航行中,应当与其他船舶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确保航行安全。
第三章船员培训第十一条所有航行人员都应当接受专业的航行培训,包括航海知识、应急处理、通讯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二条船员应当定期参加船舶运输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应对危险情况的技能。
第十三条航行人员的健康状况对船舶运输安全有重要影响,航行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确保自身状态良好。
第十四条航行人员应当遵守航行纪律,服从船长和管理者的指挥,严守船舶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船舶运输安全。
第四章船舶维护第十五条船舶维护是船舶运输安全的基础,船舶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的船舶维护管理制度,对船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航行人员应当熟悉船舶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定期检查和保养船舶设备,确保船舶设备完好。
航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航运生产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航运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航运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组织事故调查处理,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5)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航运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老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1. 航运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船舶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
(2)船员操作技能和岗位职责。
(3)船舶载运货物是否符合规定。
(4)船舶防污染措施。
(5)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3. 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五、事故调查处理1. 航运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2. 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减轻损失。
3. 事故调查处理应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
4.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六、应急管理与救援1. 航运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和人员及时到位。
七、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航运企业。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航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航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生产管理内容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安全生产检查(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1)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完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4.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5. 应急预案(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安全生产制度1.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严禁酒后上岗、疲劳驾驶、违章操作。
3. 严禁在禁烟区吸烟。
4. 严禁在船上进行高空作业、焊接作业等特殊作业。
5. 严禁擅自改变船舶结构、设备。
五、奖惩措施1. 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航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航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和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船员和船舶的安全,维护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航运公司旗下所有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所有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
公司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指导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四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对船舶的安全负有责任。
船舶所有人必须严格执行《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劳动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第五条船舶船长是船舶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制定并执行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
船长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船员进行处罚,并提请公司进行处理。
第六条船舶管理部门必须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部门领导必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手册,规定船员和船舶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公司应当制定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确保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八条船舶的安全管理计划应当包括船舶的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内容。
船舶管理部门必须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安全问题。
第九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完好。
船舶应当制定船舶维护计划,保养船舶设备,预防设备故障。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置制度第十条航运公司应当制定船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公司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船舶发生意外事故时,船舶管理人员应当立即通知公司,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公司应当配合船舶管理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切实处理问题。
第十二条船舶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听取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
公司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并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水上交通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环境,提高航运公司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
2. 全员参与,责任到人。
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 合规经营,绿色发展。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航运业绿色发展。
三、安全管理内容1. 船舶安全管理(1)船舶的日常航行、停泊、装卸货等操作,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2)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维护与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加强船舶安全管理,防止船舶碰撞、火灾、溢油等事故发生。
2. 人员安全管理(1)对船员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建立船员考核与激励机制,确保船员能够胜任岗位,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3)加强船员心理健康管理,确保船员身心健康。
3. 应急管理(1)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船舶碰撞、火灾、溢油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2)通过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船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4. 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1)制定严格的环保政策,规范船舶排放和垃圾处理。
(2)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降低对水域环境的污染。
四、安全管理职责1. 公司管理层(1)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定期检查、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 安全管理部门(1)负责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2)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
3. 船舶部门(1)负责船舶的安全管理,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2)加强船舶设备的维护与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船舶安全管理,保障船舶、人员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及其船员、管理人员。
第三条船舶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船舶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船舶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船舶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组织编制船舶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船舶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三)负责船舶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处理;(四)负责船舶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五)完成船舶安全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船舶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船舶安全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船舶安全检查:定期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船舶设备、设施和船员配备符合规定要求。
(二)船舶维护保养:定期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三)船舶消防管理:制定船舶消防管理制度,确保船舶消防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四)船舶救生设备管理:确保船舶救生设备完好,救生器材充足。
(五)船舶通讯设备管理:确保船舶通讯设备完好,通讯畅通。
(六)船舶污染预防:制定船舶污染预防措施,确保船舶符合国际国内环保要求。
第八条船舶安全培训:(一)新船员入职前应接受船舶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船舶安全法规、船舶操作规程、船舶应急处理等。
(二)定期对船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对船员进行考核,确保船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第九条船舶应急演练:(一)制定船舶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船员进行应急演练。
(二)应急演练应包括火灾、碰撞、搁浅、触礁等常见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不足,改进措施。
第四章船舶事故处理第十条船舶事故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报告:船舶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公司船舶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航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方针1.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 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行业安全生产标准。
3.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指导、监督和检查。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对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五、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管理1. 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定期对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的操作规程,确保其安全运行。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3.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1.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事故情况。
2. 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八、安全生产检查及考核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
2. 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船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船舶、船员以及与船舶安全相关的所有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健全船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第五条制定船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船舶操作规程、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应急预案等。
第六条船舶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七条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救生设备、消防设备、导航设备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船舶应建立健全船舶档案,记录船舶的安全状况、维修保养情况等。
第三章船员安全管理第十条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健康条件,严格遵守船舶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船员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船员应熟悉船舶安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第十三条船员应严格执行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船员应积极参加船舶安全活动,对船舶安全隐患进行举报。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五条制定船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职责和措施。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和岸基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章船舶安全监督第十八条船舶应接受海事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海事部门的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船舶安全管理人员应如实报告船舶安全状况,不得隐瞒、谎报。
第二十条船舶应按照规定向海事部门报送船舶安全信息。
第六章奖惩与责任第二十一条对在船舶安全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航运公司作为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必须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船舶、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航运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预防事故、保障航运安全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本文将重点介绍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要求。
二、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保障船舶安全: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而建立的。
航运公司需要制定船舶维护和修理的规范,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的维护,从而避免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2.保护货物安全:航运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得到妥善保护。
包括对货物的包装、装载、配载等环节进行控制和监管,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损、丢失或被盗。
3.维护人员安全:航运公司需要制定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机制,确保船员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从而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三、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组织架构:航运公司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并明确部门职责和权限。
同时,应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制定和审核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政策和目标:航运公司应制定安全政策和目标,明确公司对安全事故的态度和应对措施。
并确保安全政策和目标得到全员共识和理解。
3.风险评估和管理:航运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4.培训和教育:航运公司应制定培训和教育计划,对船员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对安全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5.设备维护和管理:航运公司应建立设备维护和管理制度,对船舶及其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的维护。
6.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航运公司应制定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船舶、货物和人员的安全。
2024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____年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航运业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航运安全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航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船舶运输、航空运输等各类航运业务。
第三条航运公司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综合管理。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二)风险预防。
航运公司应当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特征,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预防措施,以及有关培训和应急预案等。
(三)信息共享。
航运公司应当积极参与国内外有关航运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时获得安全警示和预警信息,并加以应对。
(四)技术支撑。
航运公司应当发挥现代技术手段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条航运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职能部门,并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航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相关报告。
第六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通报制度,及时上报安全事件,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妥善处理安全事件。
第七条航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备合格的安全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八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系第九条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合理划分。
第十条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安全方针和目标。
航运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方针和目标,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二)安全责任制。
航运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管理各级组织的责任,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三)安全管理手册。
航运公司应当编制安全管理手册,明确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安全文件和记录。
航运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档案、安全报告等。
航运公司渡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航运公司渡船安全管理,保障乘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渡运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渡船及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渡船安全运营。
第二章渡船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渡船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船舶安全技术标准,具备良好的航行性能和适航性。
第五条渡船必须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安全证书、船舶航行证书等相关证书。
第六条渡船应配备必要的救生设备、消防设备、信号设备、导航设备等,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七条渡船船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船舶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第八条渡船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九条渡船应按照核定的航线、班次、时间、客船载客量进行运营。
第十条渡船在恶劣天气、浓雾、洪水等特殊情况下,应暂停渡运,确保乘客安全。
第三章乘客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乘客在登船前,应向船员了解渡船安全注意事项,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乘客应按照船员指引,有序登船,不得强行登船。
第十三条乘客在船上应听从船员指挥,不得擅自离船、攀爬船舷、抛掷物品等。
第十四条乘客应自觉维护渡船秩序,不得酗酒、打架斗殴、吸烟等。
第十五条乘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应整齐放置,不得占用救生设备、消防设备等。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渡船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流程。
第十七条发生突发事件时,船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乘客安全疏散。
第十八条渡船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船员和乘客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渡船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渡船船员、乘客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渡船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航运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海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运公司安全管理,保障船舶、货物和人员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船舶、设施、作业场所及与海上交通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技兴安”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海运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管理的决策、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第六条各船舶、设施及作业场所设立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船舶、设施、作业场所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记录,形成书面报告,及时上报安全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调查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事故处理。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成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报告经审核批准后,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事故处理结束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章应急预案第十七条制定船舶、设施及作业场所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碰撞、触礁等事故。
第十八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二十条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罚。
航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船舶、人员及货物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航运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3. 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负责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5)负责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4. 各部门、班组应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船舶安全管理制度:(1)船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船舶安全技术状况良好;(2)船舶应配备齐全的安全设备,并保持其完好;(3)船舶应制定并严格执行船舶安全操作规程;(4)船舶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2)员工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设备;(3)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4)企业应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3. 货物安全管理制度:(1)货物装卸、运输、储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2)货物应分类存放,避免混装、混放;(3)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货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4)货物装卸、运输、储存场所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
4.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企业应制定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2)作业现场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3)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4)作业现场应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事故报告与处理1. 事故报告:(1)发生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2)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
航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航运安全管理,保障船舶和人员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航运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确保船舶、人员和环境的绝对安全。
2. 不断提高航运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事故损失。
3. 建立健全航运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的安全管理格局。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航运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航运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2. 航运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航运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安全培训等工作。
3. 各部门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船舶和人员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措施1. 船舶安全(1)船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确保船舶设备、设施完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船舶应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讯设备等。
(3)船舶应制定并落实船舶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船舶在航行、停泊、作业过程中安全可靠。
2. 人员安全(1)航运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员工应遵守船舶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操作船舶设备、设施。
(3)航运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3. 环境保护(1)航运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法规,减少船舶污染排放。
(2)船舶应配备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等环保设备,确保船舶在航行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
(3)船舶应制定并落实船舶垃圾处理方案,确保船舶垃圾得到妥善处理。
4. 应急管理(1)航运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措施。
(2)船舶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船舶在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五、监督与考核1. 航运企业应定期对各部门、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航运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用工人员。
三、安全职责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
4. 所有员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维护企业安全生产。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认真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6.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7.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物质保障。
8. 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考核,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五、安全操作规程1. 船舶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船舶操作规程进行船舶操作,确保船舶安全航行。
2. 船舶设备操作规程:熟练掌握船舶设备操作技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船舶维护保养规程:定期对船舶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船舶处于良好状态。
4. 船舶消防规程:掌握船舶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航运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安全保障航运公司的运营,并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全体员工,包括公司职工、临时工、合同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维护和促进航运公司的安全。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安全的认识,做到预见挫折,守法守规,自我保护,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航运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航运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安全规范和管理制度,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及时处理事故和突发事件,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并负责统计和分析安全事故的数据,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六条航运公司的领导层负有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安全规定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本公司的安全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职责,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工作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八条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维护自身安全。
在工作中,员工应当时刻注意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不得隐瞒有关安全事故、事故隐患或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
第九条公司将对履行安全职责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三章安全检查第十条公司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进行定期的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
同时,应当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及时发现危险和安全隐患,在发现有关情况后立即报告所属部门,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在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之前,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危险,确保安全。
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航运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方法等因素,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
2. 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须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措施等内容。
3. 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4. 审批通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应下发至施工现场,由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严格执行。
5. 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应重新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明确安全生产措施的具体实施内容、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2.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临时设施、施工工艺、施工机具、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
3.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4. 审批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下发至施工现场,由施工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5. 项目经理应定期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计划执行的,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督促整改。
6.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需调整,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更改。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 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
2. 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操作要点、安全防护措施等。
3. 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并由参加交底的人员签字确认。
4. 技术交底后,施工班组应按照交底内容组织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1. 架体、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2. 验收内容包括架体、设备的稳定性、安全性、功能性等,确保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办理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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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海运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保护环境落实公司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二○一五年十月编制目录第一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一、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二、公司管理人员名单三、部门岗位职责四、船员管理规定五、船员岗位职责六、船员培训制度第二篇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一、安全管理责任制度二、员工奖惩制度附件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附件2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第三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第四篇事故应急处置制度一、公司应急反应小组及成员职责二、岸基应急反应程序三、船舶应急反应程序四、船、岸的应急训练和演习第五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制度第一篇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一、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三、部门岗位职责(一)总经理安全职责1、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及行政事务工作。
每年与船长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各部门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2、指挥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负责主管业务部管理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安全知识等,提高他们各项管理工作水平。
4、督促海务、业务管理人员执行安全及运输方针政策和海关法,教育船东遵守执行法纪、法规,克服违规:超载、缺员、超越航区营运。
5、指导人事部人员做好监控船舶及船员各项证件有效日期,防止证件失效,若发现接近期限及时通知船员前来办理。
(三)业务部管理职责1.及时贯彻落实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水运政策、水运信息传达给船员,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公司船舶实行调度管理,分析研究经营管理状况。
对水运进行科学分析和预测,制定生产决策。
2.积极组织货源,随时掌握运输时常信息,广开生产门路,合理组织生产,提高船舶的营运效益。
3.加强与货主单位、港口部门的联系,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船舶利用率。
4.协助处理各种货损、货差事故及经济合同纠纷,代办各种船舶证照,代办保险、代签货运合同等,提供法律咨询。
5.负责各营运台账的记录,认真编写船舶动态,正确统计货物运量和周转量,及时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呈报上级及本公司相关科研室,为领策提供依据。
6.对船舶遇到有关货物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参加船岸应急反应,为船舶提供支持。
7.向船舶提供货物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料和法规。
8.监督船舶的货物积载。
9.协助其他科室做好相关工作。
(四)海务部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和各个时期安全文件和上级会议指示精神。
2.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指示精神。
3.负责督促船长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并发放有关船舶安全指引资料。
4.负责编写年终、月度安全生产例会会议材料及拟出明年安全工作计划上报。
5.组织海务部人员学习安全管理业务知识及海规、内规、船员岗位责任制和港章、防台、防抗雷雨大风等有关知识,提高他们各项知识和管理水平。
6.负责安排日常安全管理事务,确保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7.负责每年对每一艘船安全检查2次,督促船方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8.认真做好船舶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同时抓好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工作,并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的处理。
9.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司船舶的安全质量。
10.负责做好防台、防洪及防抗雷雨大风、雾航等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好危险天气记录和台风跟踪工作,必要时指导船舶进行防抗工作。
11.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船员安全知识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安全观念及操作技能。
12.做好船检、安检工作,密切与海事船检部门联系,会同船检师、监管人员上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13.组织船舶开展各项安全有益活动:安全月、劳动竞赛,每年2次常规安全检查活动。
14.检查指导驾驶员、轮机员做好航行日志、轮机日志填写记录及船舶三级保养工作。
15.及时做好发送各类安全信息:航行、封航、危险天气、台风、洪水、会议通知等有关事宜到各船舶以利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五)机务部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执行造船方针政策及老旧船舶使用的规定,同时做好船体及主、副机管理工作。
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本公司船舶机械品种、性能和特点等。
2.建立健全的船体图纸、机械设备图纸、证明书和技术文件等档案资料、3.认真做好船舶年度计划、航修计划等的修理安排,并督促船长做出详细修理项目清单上交机务部备案。
4.经常检查督促船舶、轮机长做好三级保养工作,并落实勤检查、勤保养制度,确保主、副机正常运转。
5.主动跟踪协助船舶排除事故隐患,保障船舶处于正常良好状态。
6.督促船员做好船舶助航仪器:航行灯饰、通讯及工属具设备等管理和保养工作。
(六)人事部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执行安全运输方针政策和海关法,保障船舶安全合法运输。
2.教育船长遵守运输法规、海关法,严禁船舶超载、超越航区运输,克服违规、违章的行为。
3.认真做好一船一档案工作,并设立专人负责管理,方便查阅,利于做好安全跟踪管理工作。
4.负责船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人船相结合,掌握船员的详细信息,方便查阅,以利于更好的做好跟踪管理及组织培训工作。
5.制定船员培训计划,及时组织人员。
协助海务部、机务部对船员进行系统培训,尽可能减少、消除人为事故隐患。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1.综合分析、预测水路运输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2.负责航运规费的征收、上缴及票据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负责利用资金的管理。
3.负责公司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4.负责航运费税改革、水路交通行业统计。
5.协助综合部做好船舶、船员管理工作。
四、船员管理规定1、船长是船上总负责人,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服从船长的指挥。
2、船舶开航前,必须按《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备足够相应等级的合格船员,并办理任职手续。
3、遵守船舶管理制度和值班制度,按职责分工管理船舶设备。
4、所有船舶必须在船舶计划开航前回到船上,做好开航前的各项工作。
5、当班船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遵守航行规章。
6、当班驾驶、轮机要认真详细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
7、船员休假或离船必须经船长同意批准,船长考虑船员休假时,应同时确保船舶的配员符合《最低配员证书》的要求,满足船舶安全航行条件。
8、船长每月组织船员进行消防、救生、防污等应变演习,演习后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并详细地记录在《航行日志》中,不断提高船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9、船员应认真主动配合公司人员和海事人员对船舶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以策安全。
10、船员不许在船上进行睹博、吸毒等非法活动。
11、未经船长批准,无证人员一律禁止上船舶。
五、船员岗位职责1.1船长1.1.1船长是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公司的领导下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命令,贯彻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并激励船员遵守;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船舶各部门的工作。
1.1.2评审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组织船舶安全管理体系的复查,发现船上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体系的不足之处及时向公司报告,按公司要求制订纠正措施并实施。
1.1.3坚持安全活动日制度及航前会议制度、船员调动交接制度,并查签各项活动的记录。
1.1.4审批各部门年、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审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电台日志记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签各部门的报表,拟(或签)发电报。
1.1.5负责管理船舶证书,及时提出检验申请。
1.1.6对船员的调动、升降、培训、奖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建议。
并组织开展船舶的在岗培训工作。
按照文件规定对船员进行考核。
1.1.7督促、落实各部门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保证船舶的适航和适货。
1.1.8督促检查各部门、岗位严格执行航行值班制度,在港内航行、靠离泊位、抛锚、起锚时应亲自指挥,遇恶劣天气、能见度不良以及通过冰区、礁区、浅、狭、险要航段和主要转向点应上驾驶台指导或指挥。
1.1.9当被值班驾驶员唤请时,应尽快到达驾驶台;每晚就寝前,应将航行指示、注意事项和其它有关布置明确写入夜航命令簿。
1.1.10在引航员引航时,应主动配合,但并不解除船长对航行安全的责任。
当发现操作不当时,应立即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中止其引领工作,接替其指挥。
1.1.11严格执行和检查、督促各部门人员执行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以及船舶装卸等有关规定。
1.1.12在船舶出现紧急情况,履行总指挥职责,按公司有关程序和规定指挥全体船员进行反应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
如决定弃船,指挥船员迅速撤离,最后离船。
1.1.13审核并签署应变部署表,严格按公司规定定期组织实施各类演习。
1.1.14船舶进厂修理,负责审核各部门修理计划,核定厂修工程和自修项目,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监修和自修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
1.1.15船长离任前,必须进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将有关情况报告公司,遵守船员调动交接制度,与接任船长做好交接工作。
2.1大副2.2.1大副是船长的助手,甲板部的负责人,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担任航行、停泊值班、主管货物配(积)载、装卸等货运管理工作。
2.2.2负责船舶防海盗、防偷渡、防暴力以及船舶日常治安保卫工作。
2.2.3负责编制甲板部年度、月度预防检查和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2.2.4负责船舶各类水舱压载/排放的管理。
2.2.5按时主持甲板部的安全日活动。
2.2.6负责保管全船的备用钥匙及医药管理工作。
2.2.7负责甲板部的备件、物料、工具、用品的申领、验收和盘点工作。
2.2.8审核三副编制的应变部署表和船员应变卡,督促三副和水手长做好各种应变器材的养护工作。
船舶进行应变演习时负责现场指挥。
2.2.9负责本部门船员的职责熟悉培训工作,根据本部门船员技术业务和工作表现,提出奖惩、升降建议报船长。
2.2.10督促值班驾驶员、水手长做好装卸货前的准备工作,合理配载。
稳性计算应报船长审阅。
督促看舱人员做好监护工作,防止货损货差和偷窃等事故的发生。
2.2.11装卸完毕,应认真审阅、签署货物交接单据,处理货损、货差。
2.2.12督促本部门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将本航次载货品种、数量、以及淡水、燃料、吃水等记入航海日志。
2.2.13严格执行航行、停泊值班制度,航行中遇有疑难时及时报告船长。
2.2.14进出港、靠离泊位、抛起锚和掉头时,应在船首了望,将现场情况和周围环境及时报告船长,按船长指示指挥现场作业。
2.2.15负责甲板部的修船工作,编制厂修、自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修理中,密切厂船配合,掌握修理进度,监督和验收工程质量,领导本部门的自修工作。
2.2.16参加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复查,向船长汇报本部门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在船长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临时代理船长的职责。
2.2.17遇应急事态或任何事故时,按《应变部署表》和有关规定,做好本职应急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