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写常见的问题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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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写常见的问题与规范性
标准编写应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而标准制修订程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管理规定》《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国家标准复审管理的实施意见》《国家标准修改单管理规定》等标准化法律、法规及规章文件的规定。保障标准制修订程序的合法性是保证标准质量的最基本要求。出现标准质量的问题,究其原因,更多的是出现在标准制修订的某些环节标准的协调性以及标准的编写规范性方面。标准编写常见的问题主要由以下几大类。
一、未按既定程序开展工作
没有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开展标准的制定工作。如在标准的立项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和报批阶段等出现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立项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对立项标准的必要性、可行性没有进行充分论证,目立项;如,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还重复制定地方标准,超出地方标准的立项范围。
(二)编制阶段容易出现的问题。没有进行相关技术内
容的分析和验证,造成标准技术内容不够合理和科学,从而影响了标准的质量。标准在技术内容合理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标准技术指标确定的依据不充分;标准技术内容不完整;标准技术内容的属性不合理等。
(三)征求意见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征求意见发函对象过少,发函对象不具代表性,不能够将标准涉及的各方面即生产、用户、科研、检验、管理、教学等方面的意见都征求到,有时甚至在听到某一方面的反对意见后便不再征求这方面意见了;征求意见回函中重要反对意见没有体现;征求意见汇总对未采纳的意见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甚至出现对有些反对意见不作任何解释就予以拒绝等。
(四)审查阶段经常出现的问题。审查会代表面不够,缺乏相关利益方代表;审查人员较少,代表性差,全体专家代表加起来不过5~6人;强制性标准采用了函审的错误审查方式;审查中的主要修改意见没有在会议纪要中或会议纪要附件中体现;会议修改意见没有反应在报批材料中;审查会专家名单签字不全等。
(五)报批阶段容易出现的问题。对审查会或函审作出的修改意见没有采纳就报批;起草单位及归口单位对审查会上所确定的技术内容随意更改;上报材料不符报批要求,内容丢三拉四等。
二、未进行充分调研分析
没有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造成制定标准的目的不清晰,标准内容不够协调合理,标准结构不够完整,影响标准的实施制定任何一项标准,不可能也不必要把所有相关技术内容都写入标准,目的性原则是标准规范性技术要素选择的原则之一。依据所确立的目的来选择标准规定的内容。制定标准时,需关注健康、安全和环保等目的,接口、互换性、兼容性的目的、满足贸易需求的目的、产品适用性的目的等。如果标准制定时,目的性不清晰,不明确,那么标准技术内容的选择将背离标准化对象所规定的内容,造成标准化内容的缺失和不完整。
标准的协调性主要反映在标准之间的协调和标准内部的协调。标准的协调性问题也是影响标准质量的因素之一。标准的协调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标准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不协调。二是同级标准之间的不协调。如,国家标准与国家标准;某行业内部相关行业标准之间的不协调;不同行业之间相关标准的不协调。三是不同级别标准之间的协调。如,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之间的不协调。特别是制定地方标准,更需要考虑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之间技术内容的协调性;以及标准内容与实际情况的协调性。
三、未按照标准编写规定编写
没有按照GB/T1.1和GB/T20002等基础标准的规则编写,造成标准文本的编写不够规范,影响标准的质量,不利于标准的实施。主要问题体现在:
(一)要素编写问题。
1.资料性概述要素的编写。如:封面上未填写国家标准分类号和国际标准分类号,或填写错误;未填写代替标准信息;标准英文译名不够准确;前言,原应纳入编制说明的内容误放入前言;应在前言中说明的内容遗漏;包含了范围的内容;混淆了代替、废止的概念;内容编排顺序有误;引言,包含了要求等。
2.规范性一般要素的编写常见问题。如:标准名称,出现名称与内容的不一致;范围,出现范围包含了要求,与标准中有关的技术内容不匹配等;规范性引用文件,混淆引用文件的性质、引用方式错误、引用文件列表中标注日期与标准正文中提及的标准不统一、漏引(或多引)了引用标准、引用标准有误、引用了过时的、作废的甚至错误的标准、引用文件排序有误等。
3.规范性技术要素的编写。如术语和定义;要求,如不符合三大原则,即不符合目的性原则、不符合性能原则、不符合可证实性原则;规范性附录,如附录中重复列出了范围、术语和定义等要素;附录中的图、表编号错误。
4.资料性补充要素的编写常见问题。如资料性附录,附
录性质不准确;参考文献、索引的排列顺序有误等。
(二)结构的常见问题。
1.标准的结构出现的常见问题。标准结构、层次混乱,逻辑、条理不清;章条结构不合理,各个章条之间没有相关性,导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相混淆,内容有的相互重复和交叉。
2.条文的编排与编写常见问题。同层次的条有无标题不统一;列项的编写无引导语、列项的层次编号不正确;标准中的助动词使用不规范。
3.图、表、数据的常见问题。图未编号,或图的分层不规范;表的接排写法不规范,如,未写表×(续)、未列出图题;数据表达不规范;出现表中套表,表格的写法不规范。以上仅列举了标准编写规范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该说,标准编写中出现的问题往往是因为没有按照GB/T1.1和GB/T20000.2以及其他的基础标准所规定的规定编写,从而造成标准编写不规范,影响了标准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