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最新版】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妇女儿童之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儿童之家的安全,维护在园妇女儿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对本园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职责。
三、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对进入妇女儿童之家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确保入园人员为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
(2)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志愿者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在开展活动时能够确保妇女儿童安全。
2. 设施管理(1)定期对妇女儿童之家内的设施进行检修,确保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
(2)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禁止在室内吸烟。
(3)室内消防设施齐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活动管理(1)活动前,组织者应对活动场地、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
(2)活动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活动进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禁止开展可能危及妇女儿童安全的活动。
4.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1.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妇女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安全意识。
2. 对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技能。
3. 对新入园的妇女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安全常识。
五、监督与考核1.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安全监督小组,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和监督。
2. 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妇女儿童之家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一、引言儿童之家作为一个为儿童提供照顾和支持的机构,必须依照一定的工作制度来保障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儿童之家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保证工作的高效进行,并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时间1. 儿童之家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
2. 工作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周末和国定假日为休息日。
3. 儿童之家的管理人员需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值班人员,确保儿童之家在非工作时间内也能提供紧急支持。
三、儿童接待1. 儿童之家接待年龄为0至14岁的儿童,必须通过儿童之家的申请流程进行入住。
2. 在接待儿童时,必须核实其身份信息,并填写详细的入住登记表。
3. 儿童之家将为入住儿童提供基本的营养饮食、住宿、教育和日常活动。
四、安全保障1. 儿童之家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入住儿童的安全记录、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定期的安全培训,并熟悉应急处理流程。
3. 儿童之家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巡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并采取必要的维护和修理措施。
五、工作职责1. 管理人员负责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和员工的考核与培训。
2. 员工负责儿童的照顾和教育工作,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3. 必要时,儿童之家可能需要与相关社会服务机构合作,共同维护儿童的权益。
六、工作纪律1. 所有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着装整洁、言行得体,不得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对待儿童。
2. 严禁工作人员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必要时需提前请假并获得相关批准。
3. 工作人员必须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并妥善保管儿童之家的设施和财物。
七、家长沟通1. 儿童之家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儿童的生活和教育,定期开展家长会议和亲子活动。
2. 儿童之家将定期向家长提供关于儿童发展和安全的相关资讯。
八、纪律处分1. 对于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儿童之家将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暂停工作等。
2. 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可能导致员工解聘。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内容
儿童之家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儿童之家是以关爱和服务儿童为宗旨,为儿童提供学习、娱乐、成长等服务的社区机构。
为确保儿童之家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儿童之家设立理事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儿童之家的工作。
理事会成员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
2. 儿童之家设有多功能活动室、学习室、游戏室、心理咨询室等,各功能室负责开展相应活动。
三、工作人员1. 工作人员由专业教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等组成,负责儿童之家的日常运营和服务。
2.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3. 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和研讨,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服务内容1. 开展课外阅读、学习辅导、兴趣小组等活动,培养儿童的兴趣爱好和自主学习能力。
2. 组织文体活动、户外拓展、公益活动等,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3. 提供心理咨询和辅导,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引导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4.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长育儿能力,促进家庭和谐。
5. 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需求,为儿童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五、工作流程1. 儿童之家各项工作按照理事会决策、工作人员执行、反馈改进的流程进行。
2. 工作人员根据儿童需求制定活动计划,报理事会审批后执行。
3. 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收集儿童和家长的反馈,不断调整和优化服务。
4. 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六、安全保障1. 儿童之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儿童的人身安全。
2. 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
3. 儿童之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急救箱、消防器材等。
4. 加强儿童安全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
七、家长参与1. 鼓励家长参与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共同关注和促进儿童成长。
2. 定期召开家长会,了解家长需求和意见,改进工作。
3. 家长应遵守儿童之家的规章制度,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儿童教育工作。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妇女儿童之家》(以下简称妇女之家)是为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而设立的。
妇女之家的宗旨是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温馨的生活环境,为妇女和儿童提供必要的庇护和帮助。
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妇女之家工作流程,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证妇女之家安全、稳定运转。
二、工作管理1.妇女之家必须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组织纪律,确保高效有序的开展工作。
2.妇女之家必须配备足够的专业工作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妇女救助和儿童保护工作。
3.妇女之家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居住妇女和儿童个人隐私信息保密。
如居住妇女和儿童因身份特殊需要,妇女之家必须严格甄别身份信息,进一步保护其隐私权。
4.妇女之家应当保证居住环境的整洁和舒适,定期进行卫生清洁工作,确保居住妇女和儿童身体健康安全。
5.妇女之家应当配备完善的救治设备和药品,以应对突发事件。
工作人员需接受必要的应急培训和技能提升。
三、居住管理1. 妇女之家应严格落实帮助和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措施,尽力为他们提供安全和舒适的居住环境。
2. 租住妇女和儿童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维护居住公共环境的卫生、秩序和安全。
3. 妇女之家必须保持公正、公平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妇女和儿童的身体权益、精神健康进行保护。
4. 妇女之家应当严格操作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要求或接受妇女之家的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从中牟取任何私利。
四、事件管理1. 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和尊严,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暴力、辱骂、、残忍、羞辱等方式对待妇女和儿童。
2. 如果妇女和儿童遭受身体和心理的伤害,妇女之家工作人员必须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紧急救助和报警。
3. 如果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妇女之家应通知当地公安、消防门进行事故处置。
4. 如果遇到疑似传染病患者,妇女之家应当立即将患者隔离,及时紧急联系医疗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救助和处置工作。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并规范和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管理,制定了本管理制度,供各级机构和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参考和执行。
本管理制度涵盖了妇女儿童之家的基本情况、工作机构、人员构成、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二、基本情况妇女儿童之家是为保护困难、失去保护和权益受到侵害的女性和儿童提供医疗、康复、心理心理辅导以及教育等服务的机构。
妇女儿童之家主要承担以下职责:1. 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保健和心理辅导。
2. 为需要帮助的女性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并协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3. 为失去保护和受到侵害的女童提供帮助,协调家庭和社区资源,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4. 协助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收容、救助、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三、工作机构妇女儿童之家是一个由一名主任领导的工作机构,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专业人士组成。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下列职务:1. 主任:负责管理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事务,并组织制定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咨询。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5. 心理学家:对需要帮助的人进行心理辅导。
6. 律师:协助处理法律事务。
四、人员构成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儿童,关心女性权益,具备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操守。
2. 具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医生、心理学家、律师等执业资格。
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四、职责分工妇女儿童之家的工作人员职责分工如下:1. 主任:负责管理和协调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并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 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 社会工作者:对外联系、接受求助和提供咨询服务,以及对妇女和儿童进行心理辅导。
4. 医生: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对儿童进行健康体检。
学校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妇女儿童之家(以下简称“之家”)的管理,保障之家正常运行,发挥之家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之家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使用之家设施的人员。
第三条之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之家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之家的全面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妇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
第五条之家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由学校妇联主席担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之家的日常工作由妇联组织负责,具体负责制定之家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活动、协调各部门工作等。
第三章服务内容与设施第七条之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一)开展妇女儿童政策法规宣传,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二)提供心理咨询、婚姻家庭指导、家庭教育等服务;(三)举办各类培训、讲座、展览等活动,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四)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活动;(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助解决妇女儿童实际困难。
第八条之家应具备以下设施:(一)办公场所:设有办公室、接待室、会议室等;(二)活动场所:设有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心理咨询室等;(三)室外活动场所:设有儿童游乐场、健身器材等;(四)其他设施: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等。
第四章服务与管理第九条之家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二)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提供优质服务;(三)保守服务对象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四)爱护之家设施,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一条之家活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活动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活动形式多样,富有创新性,满足妇女儿童需求;(三)活动组织有序,确保活动安全;(四)活动结束后,做好场地清理和设施维护工作。
妇女之家_工作制度
妇女之家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妇女之家(以下简称“妇女之家”)的组织领导,规范妇女之家的工作,根据党的妇女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女之家是基层妇联组织凝聚妇女、服务妇女的重要阵地,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
第三条妇女之家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推动男女平等,构建和谐社会。
第四条妇女之家的工作原则是:立足社区,服务妇女,注重实效,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妇女之家在村(居)两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妇女之家的建设纳入党组织建设,妇联主席为妇女之家的负责人,可指定专管员1-2名负责妇女之家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妇女之家的组织机构由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作部门和志愿者队伍组成。
第七条妇女代表大会是妇女之家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妇女之家的工作计划和预算,选举和罢免妇女之家领导成员。
第八条执行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妇女代表大会决议,主持妇女之家日常工作。
执行委员会由妇联主席、副主席、委员组成。
第九条工作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妇女之家的工作计划,负责妇女之家各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十条志愿者队伍负责协助妇女之家开展各项工作,为妇女之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妇女之家的工作内容包括:(一)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
(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矛盾调处和维权服务,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引导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妇女的业余生活,增进妇女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四)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帮助妇女提高就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五)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和子女教育指导,促进家庭和谐,提高子女的教育质量。
(六)组织开展社区参与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妇女之家实行民主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妇女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妇女之家的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妇女之家的重要事项。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妇女儿童之家是一家专门为无依无靠的妇女和儿童提供庇护和帮助的机构,其宗旨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第二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工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照顾弱势”的原则,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第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受护者的满意度。
第五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定期开展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持续改进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六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和理解,促进社会共识形成,共同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妇女儿童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数十名,其中精神咨询师、法律顾问、医护人员等专业人员的配备符合规定。
第九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管理部门、服务部门、后勤部门三大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妇女儿童之家制定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一条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督导小组,定期对工作流程、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二条妇女儿童之家为受护者提供临时庇护服务,包括住宿、饮食、医疗卫生等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三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社会心理服务,为受护者提供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服务。
第十四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文件等法律帮助。
第十五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为受护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
第十六条妇女儿童之家提供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包括为受护者提供学习课程、文体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受护者的人身权益和尊严。
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儿童之家(以下简称“之家”)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福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之家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之家全体工作人员、志愿者以及参与之家活动的儿童。
第三条之家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关爱儿童、全面发展、服务社会”的原则,努力为儿童提供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之家设立理事会,负责之家重大决策,确保之家发展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儿童利益。
第五条之家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之家设立以下部门:1. 行政部:负责之家行政管理、财务、人事、后勤等工作;2. 教育部:负责儿童教育、课程设置、师资培训等工作;3. 社工部:负责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服务、社区合作等工作;4. 安全保卫部:负责之家安全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5. 宣传部:负责之家宣传、活动策划、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行政部:负责制定和实施之家行政管理制度,保障之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 教育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儿童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促进儿童全面发展;3. 社工部:负责开展儿童心理咨询、家庭服务,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4. 安全保卫部:负责保障之家安全,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5. 宣传部:负责之家形象宣传,扩大之家影响力,提高之家知名度。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八条工作时间:1. 之家工作人员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9:00-17:00;2.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九条工作纪律:1. 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之家形象;2. 之家工作人员应遵守之家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3. 之家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4. 之家工作人员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资源。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Ni y“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妇女儿童之家”领导机构主任:委员:二、“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基本要求1、活动场所固定、标识显著,适宜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的有益活动;2、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4、每月向村“两委”汇报工作;5、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活动;6、活动开展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7、做好每次活动、工作的台账记录、记录清晰完整。
三、“妇女儿童之家”的主要功能“妇女儿童之家”为妇女儿童提供学习交流、亲子互动、邻里互助、娱乐联谊、促进发展的重要平台,关心农村留守、孤残、单亲等特需儿童,对0-3岁儿童及家长提供有针对性服务。
(一)服务妇女:重点履行宣传教育、维护权益、交流联谊、志愿帮扶、引领发展等职能。
宣传教育功能。
围绕“做新女性、树新形象、建新家园”等主题,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动员妇女学赶先进、弘扬“四自”精神。
组织妇女小讲堂,开展法律法规、文化科技、礼仪修养、卫生保健、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家庭教育等教育培训活动。
维护权益功能。
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提供妇女儿童维权典型事例,调处和化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为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矛盾化解、创业就业促进和儿童权利保护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交流联谊功能。
开展主题鲜明、寓教于乐、健康向上和富有特色的家庭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家庭文化建设,弘扬家庭美满,满足妇女儿童及家庭的精神文化需求。
引导构建“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低碳家庭”、“双合格家庭”,倡导科学、健康、低碳、文明、和谐的生活方式。
志愿帮扶功能。
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不定期开展公益服务活动。
协调社会资源和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农民工、老年妇女等活动,帮助解决困难妇女生产生活问题,不定期组织邻里互帮互助活动。
引领发展功能。
宣传扶助妇女、支农惠农等政策,开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提供生产发展项目信息,交流就业创业经验,引导妇女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和照顾家庭双兼顾。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制度(参考)(共5篇)
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制度(参考)(共5篇)第一篇: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制度(参考)儿童之家、妇女之家安全卫生制度(模板)一、儿童到活动室应有家长接送,如无家长接送,途中安全由儿童家长自行负责。
二、活动室开放时管理员要做好入室和离室儿童登记,向参与活动的儿童家长告知有关安全责任,落实成人看护,不得脱离岗位,随时巡查儿童活动情况,注意观察进出活动室人员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活动室人员安全。
三、参加活动的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志愿者的管理,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友爱、互敬互助,自觉遵守活动室各项规章制度,在活动室内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四、活动室环境要保持卫生整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垃圾、杂物。
室内禁止高声喧哗,保持室内安静。
五、请自觉爱护室内、外设备设施及用品,活动室内物品不准私自带走,不得外借。
损坏时,视情况需进行合理赔偿。
六、使用学习娱乐设施时要做到讲究卫生、爱护器械、注意安全,请勿随处搬移摆放设施。
活动结束后,将物品归放原位,将所有设施置于停机关闭电源状态。
七、家长、监护人请看管好各自的孩子,经常对儿童进行安全教育,不要乱奔乱跑,进活动室后不得擅自离开,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使儿童知道所在地名称、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八、严禁儿童携带易燃、易爆、易伤害等能造成事故的器械和玩具到活动室。
管理员要对前来活动的儿童进行检查,儿童之间要相互监督,发现后要及时查收,严防事故发生。
九、管理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对室内外房屋结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防止门窗、天花板、电源等脱落造成安全事故。
凡是儿童进过地与活动场地要经常进行检查,不准乱放杂物,防止儿童摔倒。
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村(居)委反应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保活动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员请保管好自已的财物、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
十一、禁止带宠物进入活动室。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管理制度一、工作宗旨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保障“妇女儿童之家”工作的实施,使工作更加有序、规范、高效,更好地达到为妇女儿童服务的社会大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职责1. 组织策划相关的活动、宣传及服务工作;2. 开展妇女儿童保护工作的教育宣传,提高大众的保护意识;3. 接收、安置、救助受保护的妇女儿童,安排住宿、生活和医疗护理等服务;4. 派遣专职人员或协调相关人员实施解决遇到的妇女儿童危机、协调相关专门机构对妇女儿童暴力侵害的调查。
5. 针对弱势妇女儿童开展专项救助和帮扶工作。
三、工作流程1. 接收受保护的妇女儿童的流程:(1)接到受保护妇女或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求助电话或到门诊来就医时,应当根据其提供的信息尽快确认其是否属于受保护的范畴。
(2)对于确定属于受保护的范畴的妇女和儿童,应当根据情况确保其安全和隐私,安排其住宿和就医等服务。
(3)具体的生活和医疗等服务工作应当由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技能的工作人员负责,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 解决妇女儿童危机事件的流程:(1)接到妇女儿童危机事件的求助电话时,应当快速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危急程度,并当场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救助和指导。
(2)对于危机事件的复杂情况,应当组织具备相应技能和知识的工作人员或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全力协助妇女儿童和其家庭解决问题。
3. 针对弱势妇女儿童的专项救助和帮扶工作流程:(1)开展分类调查,确定特别贫困和困难覆盖的妇女和儿童。
(2)派遣专人或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走访,了解相关情况,并适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物资帮扶。
(3)开展精准帮扶,给予特别困难的家庭高额补贴或特殊服务,以确保妇女和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健康安全。
四、工作管理1. “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完善的活动宣传制度,保证工作的公开透明和知晓率。
2. 在工作人员的任职和资格上,应当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资格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妇女儿童之家规章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二条组织结构妇女儿童之家设有多部门,包括:行政管理部、教育培训部、权益保障部、家庭教育部、妇女工作部、儿童工作部。
各部门设有一位部长和若干名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三条工作原则1. 尊重妇女儿童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提供一个安全、温馨的环境。
2. 注重妇女儿童的教育和培养,提高其综合素质和能力。
3. 关注妇女儿童的权益保障,积极为她们提供法律、心理等方面的援助。
4. 促进家庭和谐,增进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和沟通。
第四条工作内容1. 开展妇女儿童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技能培训、健康知识讲座、心理健康辅导等,以提高妇女儿童的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2. 组织妇女儿童参与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她们的业余生活,增强身心健康。
3. 提供妇女儿童法律咨询和援助,帮助她们维护合法权益,解决婚姻、家庭、就业等方面的问题。
4.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促进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相处,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5. 关注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儿童早期教育、青春期教育、心理健康辅导等服务。
6. 加强与其他社会组织和机构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第五条成员权益1. 妇女儿童之家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益,无论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等。
2. 成员有权参加妇女儿童之家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成员有权对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决策和管理。
4. 成员有权获得妇女儿童之家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支持,包括教育培训、法律咨询等。
第六条成员义务1. 成员应当遵守妇女儿童之家的规章制度,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2. 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发挥自己的专长和能力。
3. 成员应当尊重其他成员的权益和意见,维护组织的团结和谐。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三篇篇一: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1、学习制度。
根据妇女和家庭的需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定期组织讲座、展开培训,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教育、增知增技、权益维护、提升素质等服务,每季度1次。
2、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
3、活动制度。
开展带领妇女创业致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增训妇女骨干、小公民道德教育、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巾帼志愿者队伍、群众性文化等各类活动,每季度1次以上。
4、台帐制度。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和内容、骨干队伍建设、妇女团队、“妇女儿童之家”服务及活动内容安排等全部上墙公示;健全社区妇女工作档案、完善各项表册,包括:社区妇女(18岁以上)、儿童(18岁以下)基本信息表,各类妇女团体登记表,志愿者名册,女性人才名册,妇女培训登记簿,活动、会议登记簿,信访接待登记簿,典型妇女和家庭登记簿等;保证工作台帐准确、明晰、完整。
5、考核表彰制度。
由街道妇联依据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一般每两年开展一次。
6、专项工作制度。
儿童工作,维权等各项工作制度按各条线工作的规范制定。
XX社区妇女议事制度一、社区妇联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召集有关妇女代表参加议事,听取和征求代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二、参与议事人员:社区妇女代表和“一事一议”中妇女群众推荐的代表。
三、议事内容1、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在本社区的落实情况;2、上级妇联组织确定的重点工作在本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2、妇女群众关心的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问题;4、妇女群众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四、定期组织妇女议事活动。
每两月一次,也可采取一事一议、要事随议的方式。
五、议事要求1、围绕重点问题认真选择议题,邀请有关单位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参加议事活动。
2、加强信息反馈。
对议事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件,及时上报上级妇联和同级党委政府,并通过人大、政协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议案、建议、提案等途径,及时反映妇女群众诉求,及时协调、疏导和处理。
儿童之家安全工作制度
儿童之家安全工作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儿童之家(以下简称“儿童之家”)的安全,保障儿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儿童之家是指为儿童提供学习、游戏、休息等服务的场所,包括各类幼儿园、托儿所、儿童活动中心等。
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儿童安全。
二、组织与管理1. 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儿童之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儿童之家应当明确安全责任人,负责儿童之家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
安全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安全知识。
3. 儿童之家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档案,记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事故处理等情况。
三、安全防范1. 儿童之家应当加强门禁管理,设置专门的出入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确保儿童之家安全。
2. 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室内外环境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 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禁止泄露、传播儿童个人信息。
4. 儿童之家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 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儿童交通工具管理,确保儿童乘坐交通工具的安全。
6. 儿童之家应当加强儿童活动管理,确保儿童在活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四、应急处理1. 儿童之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责任人。
2. 儿童之家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急救包、消防器材等。
3. 儿童之家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儿童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4. 儿童之家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安全事故处理1. 儿童之家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儿童安全,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
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妇女儿童之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维护正常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妇女儿童之家是为无人监护的妇女和儿童提供临时庇护的机构,其主要任务为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提供生活照料并进行心理辅导。
第三条妇女儿童之家要坚持法治原则,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教育和医疗工作人员,确保妇女儿童得到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妇女儿童之家设正、副主任一名,依法实行轮岗制度,每人任职期限不超过两年。
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的工作,并负责具体指导各工作部门。
第六条机构设有儿童保护科、妇女保护科、心理咨询科、教育培训科、医疗保健科等,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由专职人员组成。
第七条妇女儿童之家对受收护人员进行综合评估,根据个人特点,安排适当的庇护方式和服务内容。
第八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配备健全的办公设施和生活设施,确保收护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九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定期对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收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三章日常生活和教育第十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为受护妇女和儿童提供有关生活、法律、心理、职业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和就业技能。
第十一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制定完善的生活制度,明确日常生活的各项规定,包括床位安排、饮食、卫生等。
第十二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提供健康的饮食,保证营养均衡,丰富菜品种类,确保收护人员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提供适宜的作息时间,保证收护人员能有充足的休息。
第十四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图书室、娱乐室等,并举办丰富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开展心理辅导,为受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康复治疗。
第四章医疗保健第十六条妇女儿童之家应当设立医疗保健科,配备专职医生和护士,为受护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妇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发挥妇女儿童之家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妇女儿童服务,促进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阵地。
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开展妇女儿童培训和维权服务,组织妇女儿童开展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1.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社区代表、志愿者等组成。
理事会负责妇女儿童之家的日常工作,决定妇女儿童之家的重要事项。
2. 妇女儿童之家设主任一名,负责妇女儿童之家的全面工作;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妇女儿童之家设立各个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妇女儿童之家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人员1.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热爱妇女儿童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妇女儿童个人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四、工作内容1. 宣传普及(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科学育儿知识。
(2)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提高全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认识。
2. 培训教育(1)组织妇女儿童开展各类培训,提高妇女儿童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2)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长育儿能力。
3. 维权服务(1)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及时发现和报告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理。
4. 文化体育(1)组织妇女儿童开展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丰富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妇女儿童的心理健康水平。
五、工作制度1. 会议制度(1)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妇女儿童之家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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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为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与热爱的“温暖之家”,发挥好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的功能,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定期工作会议制度
社区妇联主席负责领导“妇女儿童之家”整体工作,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妇女儿童之家成员要职责明确,团结协作。
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会议应突出重点,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会议的质量;会中要充分展开讨论,集思广益,集体作出决策;会后要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检查落实。
二、学习培训制度
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定期组织妇联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妇联有关业务知识。
根据辖区妇女和家庭的需求,整合社区各方面资源,定期组织亲职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等讲座、开展妇女技能培训,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教育、增知增技、权益维护、提升素质等服务。
三、妇女儿童活动制度
定期组织开展亲子互动、手工制作、户外拓展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每月度定期开展不少于1场的活动,丰富辖区妇女儿童的精神世界。
具体开展情况结合社区实际而定。
四、妇女儿童之家台账制度
指定人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
包括妇女儿童的各类文体活动记录、信访接待登记簿等;保证工作台帐准确、明晰、完整档案分类存档,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五、妇女儿童信访工作制度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指导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对来信来访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理。
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
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调解组织中的作用。
六、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妇女儿童之家活动有经费,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建立专项核算,资金支出均要按照项目预算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