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
运动营养食品法规
运动营养食品法规摘要:1.运动营养食品的定义和分类2.运动营养食品的法规标准3.运动营养食品的监管机构4.运动营养食品的市场现状和前景正文:运动营养食品是针对运动员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设计的一类特殊食品,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在运动过程中所需的营养素和能量,有助于提高运动表现和促进身体恢复。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升和运动健身的普及,运动营养食品市场也日益壮大。
为了确保运动营养食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标准对其进行监管。
运动营养食品可以分为膳食补充剂、运动饮料、能量棒、蛋白质粉等不同类别。
这些产品在成分、功效和使用人群上存在差异,因此在法规标准和管理上也有所不同。
在法规标准方面,我国《食品安全法》对运动营养食品的生产、经营和监管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已更名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运动营养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运动营养食品的原料、生产工艺、标签标识、检验检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运动营养食品还需要符合GB 24154-2015《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等国家标准。
在监管机构方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运动营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对运动营养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产品合法合规。
我国运动营养食品市场在近年来取得了较快发展,但在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创新研发等方面仍有待提升。
随着消费者对运动营养食品的需求不断增长,行业竞争将愈发激烈。
企业和政府部门需要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行业自律,推动运动营养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总之,运动营养食品的法规标准和监管对于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营养健康食品创制”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营养健康食品创制”重点专项申报指南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工作部署,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以科技创新保障膳食营养和饮食安全,落实主动健康模式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启动实施“营养健康食品创制”重点专项,强化营养健康食品产业的科技支撑,促进现代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专项围绕影响营养健康食品创制及产业化的功能性油脂、功能性糖、功能性蛋白及特色农产品功能性营养物质和特色配料等重要生产原料创制的核心技术及装备,结合慢性代谢综合症及不同人群营养和健康需求特点,贯通基础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示范科技创新全链条,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本专项设置5个专题,共16个研究方向。
原则上同一研究方向支持1项,评审结果靠前且技术路线不同的项目根据需要可并行支持。
项目实施周期3年。
项目应整体申报,必须涵盖该项目下所列示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
专题一:功能性油脂创制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专题编号:20210201)项目1:结构酯生物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一)研究内容。
针对当前食用油脂过量摄入导致的肥胖而引发的慢性代谢综合征等问题,以大宗油脂的分子结构功能化制备结构酯为目标导向,研究结构酯生物加工专用酶的挖掘与脂质转化作用机制,缓解当前酶资源短缺问题;研究酶的高效催化技术,建立不同油脂原料制备结构酯的工艺路径,实现目标脂质的高效生产;开发适合酶生物催化反应的新装备并建立示范生产线;建立功能性油脂检测和鉴伪评价技术,完善功能性结构酯品质控制体系;开展针对特殊人群的油脂功能评价研究,开发系列新型结构酯类产品。
项目2:健康型特种油脂绿色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一)研究内容。
针对食品工业用特种油脂饱和度高、营养特性不足、产品品质不稳定等问题,以酶法催化酯交换制备特种油脂基料油为目标导向,研究国产脂肪酶催化油脂酯交换效率,开发低成本的脂肪酶固定化关键技术,筛选和复配经济高效的固定化脂肪酶制剂;突破酶法催化油脂连续化酯交换工艺技术;开发低饱和特种油脂高效乳化及产品塑性增强技术;研究特种油脂产品制备过程中乳化、激冷、捏合等影响参数,开发产品品质稳定的特种油脂产品,并建立示范生产线;研发固定化脂肪酶连续催化反应器,开发基于特种油脂产品加工装备的易拆式激冷、捏合换热单元,降低设备运行成本。
广东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DOC.doc
广东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DOC 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方案中所称运动营养食品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min 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
运动营养食品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执行标准等见表1。
表1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目录列表申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执行标准 a 备注特殊膳食食品3003 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补充能量类(具体产品名称)、控制能量类(具体产品名称)、补充蛋白质类(具体产品名称)、速度力量类(具体产品名称)、耐力类(具体产品名称)、运动后恢复类(具体产品名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1.申请材料及食品生产许可证附页中的产品名称后应注明生产加工工艺相同或相近的类别名称。
2.不包括以胶囊、口服液、丸剂等名称、形态生产的产品。
a企业可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使用,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本方案仅适用于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并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运动营养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
本方案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方案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案。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企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一)管理制度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所用原料不得使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物质,使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新食品原料的要对供应商的原料、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可能带入的风险进行评估与控制。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及包材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部门公告的要求,主要原辅料及包材的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2022-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食品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农产品加工)重点专项申报指南
2022-2023年度广东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食品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农产品加工)重点专项申报指南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供给和食品安全,针对广东优势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提升,启动实施2023年度“食品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农产品加工)重点专项,围绕广东现代农业和食品产业集群发展科技需求,着力推进农产品保鲜和加工关键技术攻关,提高我省重要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附加值,科技支撑预制菜产业发展,促进现代农产品加工产业健康发展。
本专项设置7个项目,采用“竞争择优”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须涵盖各自项目下所列示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在广东省开展技术应用与示范。
同一项目原则上支持1项,评审结果靠前且技术路线不同的项目可并行支持,实施周期3~5年,项目申报单位不超6家。
项目1:广东畜禽冷鲜贮运智能绿色保鲜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一)研究内容。
以生猪、鸡为对象,开发畜禽冷鲜贮运智能绿色保鲜关键技术,包括高新冷杀菌保鲜技术、活性智能抗菌包装、高阻隔可降解包装、新鲜度指示标签、气调包装和减压冷藏不冻结保鲜技术,结合“栅栏技术”与HACCP体系,形成畜禽冷鲜绿色贮运的关键技术规程与质量控制体系。
建立示范基地进行应用示范推广。
(二)考核指标。
1.研发畜禽冷鲜处理一体化智能设备1套,畜禽肉制品运输质变率低于1%,风味物质流失量不超过10%,失水率不超过5%,弹性降低率减少5%以上;2.开发具有抑菌、高阻隔和气调等功效的新型全降解包装材料,延长冷鲜肉保质期2~3天以上,保水率85%以上;3.研发对畜禽肉制品腐败变质特征分子具有响应性的指示标签,要求对有机胺、硫化物等肉类腐败特征分子检出限低于1μmol/L,灵敏度显著高于现有商业化产品;开发对畜禽肉制品储运销售过程中温度波动具有预警监控作用的智能标签或成套设备,要求脱冷时长大于15分钟即可预警,且误报率低于1%;4.建立畜禽冷鲜贮运智能绿色保鲜关键技术应用示范基地3~4个,并对不同畜禽养殖加工企业建立推广示范点5个以上,产品综合效益提升10%以上。
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方案及规范汇总
各地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方案及规范汇总北京:涉及食品(工业化豆芽、冷链即食食品)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工业化豆芽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4版)》的通知(京食药监食生〔2014〕22号)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冷链即食食品生产审查实施细则(2015版)》的通知上海:涉及食品(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焙炒咖啡、预包装冷藏膳食、即食蔬果、预制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婴幼儿粉状(非谷类)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3〕1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焙炒咖啡开放式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20012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预包装冷藏膳食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20013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即食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20015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上海市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沪市监规范20220024号)广东:涉及食品(运动营养食品)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告(2018年第136号)陕西:涉及食品(速冻调制食品、食品预拌粉、食用酵素、运动营养补充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速冻调制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274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22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食用酵素)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43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补充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399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植物甾醇酯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1〕488号)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其他食品(膳食纤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陕市监发〔2022〕480号)内蒙古:涉及食品(含乳固态成型制品、生乳制民族传统奶制品、地方特色乳制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含乳固态成型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0版)》《生乳制民族传统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0版)》的公告(内市监公告〔2020〕16号)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地方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5版)》的通知(内食药监〔2015〕93号)宁夏:涉及食品(宁夏特色乳制品)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特色乳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市监规发〔2023〕2号)江西:涉及食品(胶原蛋白(肽)、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即食人参(人工种植)、即食黄精、糕点预拌粉、食品加工用乳酸菌、汤料、甜酒曲、工业化豆芽、运动营养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胶原蛋白(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修订版)》的公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西省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的公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17年8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即食黄精、糕点预拌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的公告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西省食品加工用乳酸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公告(公告2017年51号)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江西省汤料、甜酒曲、胶原蛋白、工业化豆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的公告(2017年33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发布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的公告江苏:涉及食品(运动营养食品)江苏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苏市监规〔2020〕1号)广西:涉及食品(柳州螺蛳粉、广西鲜湿米粉、定型包装餐食制品、酵母深加工产品即食蔬果、食用燕窝(非即食)、桂林米粉)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柳州螺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鲜湿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2版)》的通知(桂市监规〔202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定型包装餐食制品和酵母深加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桂食药监食生〔2015〕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即食蔬果和食用燕窝(非即食)两个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桂林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8版)》的通知(桂食药监食生〔2018〕4号)甘肃:涉及食品(工业化食用豆芽、兰州牛肉面)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甘肃省食用豆芽工业化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9版)》的公告(甘市监公告〔2019〕第8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兰州牛肉面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3版)的公告云南:涉及食品(三七花茎叶及其制品)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三七花茎叶及其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云食药监食监〔2017〕33号)天津:涉及食品(冷链即食食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冷链即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试行)》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19〕2号)河北:涉及食品(奶片、啤酒用麦芽、运动营养食品、食品预拌粉、食品原料用小麦麸皮、即食鲜切果蔬、食用植物蛋白、酵母及酵母制品、水苏糖)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奶片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冀市监规〔2022〕1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啤酒用麦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冀市监规〔2021〕3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冀市监规〔2021〕4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用植物蛋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等三个审查方案的通知(冀市监规〔2021〕13号)福建:涉及食品(非即食燕窝、运动营养食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闽市监规〔2021〕4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市监食生〔2019〕28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食品用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规范(试行)》的通知(泉市监规〔2023〕5号)黑龙江:涉及食品(N-乙酰神经氨酸、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分装)、食品工业用植物源性蛋白粉、食品工业用植物源性肽粉、乳酸菌粉、软冰淇淋预拌粉、食品加工用酵母、酵母制品、预制微波爆米花、糖葫芦黑蒜及黑蒜制品、食品工业用大豆蛋白粉、食品工业用大豆蛋白和大豆膳食纤维、食品工业用食用大豆粕、食品工业用动物源性肽粉、大豆蛋白制品、胶原蛋白肠衣、牛初乳咀嚼片、绿豆蛋白粉糕点、饼干预拌粉、运动营养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N-乙酰神经氨酸)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市监规〔2020〕5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碳(分装)生产许可证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市监规〔2019〕17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食品工业用植物源性蛋白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市监规〔2021〕3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食品工业用植物源性肽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市监规〔2021〕4号)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乳酸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市监规〔2022〕1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软冰淇淋预拌粉)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2016〕124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其他食品(牛初乳咀嚼片)等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2016〕219号)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黑食药监规〔2018〕18号)山西: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浙市监食生〔2023〕3号)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金华市发酵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辽宁: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辽市监发〔2023〕25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0.08.06•【字号】粤食药监安[2010]137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10〕137号)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09〕632号)、《关于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771号)的要求,做好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省局已于2010年4月18日下发《关于印发〈2010年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食药监安〔2010〕57号),部署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自查工作。
根据自查工作进展,省局决定启动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六日广东省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为加强基本药物生产质量监管工作,规范基本药物生产秩序,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法〔2009〕632号)、《关于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及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安〔2009〕771号)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家局《关于开展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7〕50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基本药物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变生产工艺和处方后的研究及申报行为,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排除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基本药物生产质量,防止严重质量事故的发生。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所需主要原辅料涉及的标准
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3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4
GB/T14251《罐头食品金属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5
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食品用)
6
GB/T18454《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28
钾
GB1886.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钾》
GB1886.3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二氢钾》
GB1886.3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磷酸氢二钾》
GB255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钾》
29
镁
GB292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硫酸镁》
GB255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氯化镁》
GB1475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E(d1-α-醋酸生育酚)》
GB1886.2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E》
GB2994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E(d1-α-生育酚)》
d-α醋酸生育酚(维生素E)(卫生部2010年18号公告)
17
维生素B1
GB147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维生素B1(盐酸硫胺)》
38
辂
GB5009.1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辂的测定》
GB31604.4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珅、镉、辂、铅的测定和碑、镉、铭、镶、铅、睇、锌迁移量的测定》
39
牛磺酸
GB5009.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牛磺酸的测定》
GB1475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牛磺酸》
4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
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办函[2014]368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07.26
【实施日期】2014.07.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
通知
(粤办函〔2014〕36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4年7月26日
广东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考核组织
(一)省年度食品安全考核评价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食安办,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二)省食安办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和省委。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出台
龙源期刊网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出台
作者:
来源:《中老年健康》2017年第10期
近日,全国首部有关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正式发布实施。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处长李键表示,运动营养食品属于特殊膳食用食品,不同于保健食品。
运动营养食品是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分钟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以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
而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目前我国实行注册管理的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有27项。
李键介绍,为了体现运动营养食品的特点,在北京市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中,对运动营养食品的实质属性、生产条件要求、工艺流程和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的使用、标签标识的规范使用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要求。
李键还表示,为避免误导消费者,对标签的要求也有严格规定:标签主要展示面应标识“运动营养食品”及所属分类;有关营养的声称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l3432)的规定,不得做任何功能声称;如有不适宜食用的特殊人群,也应同时在标签中标识。
(摘自:《北京晨报》)。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XX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XX省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并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
第二条本细则中所称运动营养食品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min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口口口O运动营养食品根据特征营养素的不同,可分为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及补充蛋白质类;根据运动项目的不同,可分为速度力量类、耐力类及运动后恢复类。
第三条运动营养食品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执行标准等见表Io表1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目录列表第四条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运动营养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运动营养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
第五条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第二章生产场所第六条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企业应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
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的设计应满足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有序合理布局。
厂区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
车间内设置的过程检验室应符合相关区域卫生要求,有防止污染的措施。
第八条生产作业区内应根据工艺流程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按照各作业区的洁净级别划分为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
不同洁净级别作业区之间应进行有效的物理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按照产品刑天分类,各洁净级别作业区的划分见表2。
表2运动营养食品企业生产车间及清洁作业区划分表第九条企业应对清洁作业区空气进行过滤和净化处理,并定期进行空气质量监测。
运动营养食品知识汇总
运动营养食品知识汇总运动营养食品在我国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阶段,从2004年运动营养食品概念的提出到2016年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的实施,表明了运动营养食品在我国从最初的萌芽到发展逐渐完善的过程。
从起初运动营养食品的需求人群只是运动员,到现如今普通人群也可以根据自身运动方式和运动状况选用运动营养食品,说明运动营养食品的受众越来越广,越来越为大众所熟知。
下面食品伙伴网带您来了解一下运动营养食品的相关规定。
1、什么是运动营养食品?根据GB 24154-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的规定:运动营养食品是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min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以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
2、运动营养食品有哪些类型?根据GB 24154-2015,运动营养食品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按照特征营养素分类,另一类是按照运动项目分类。
按照特征营养素分类的有三种:补充能量类、控制能量类、补充蛋白质类;按照运动项目分类的也有三种:速度力量类、耐力类、运动后恢复类。
3、运动项目类产品中的“必须添加成分”有什么作用?速度力量类运动营养食品的必须添加成分为肌酸。
由于速度力量类项目要求机体有快速的供能能力,此类产品的主要作用就是提高机体快速供能能力,确保运动人群在需要时有充足的能源物质供应。
磷酸肌酸和ATP是速度力量类项目的主要供能物质,而磷酸肌酸的形成方式就是由肌酸在体内与磷酸结合生成,通过食用肌酸可以增加肌肉中肌酸和磷酸肌酸的含量,保证机体的能量储备充足。
因此把肌酸这种对速度、力量型项目非常重要的营养素作为速度力量类项目的特征营养素。
耐力类运动营养食品的必须添加成分为维生素B1、维生素B2。
对于需要机体持续供能的运动项目,如果机体产生的能量不足以弥补持续运动消耗的能量时,就会导致机体的能量入不敷出。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程序现场审查记录
广东省食品相关产品后置现场审查工作程序现场审查记录审查对象:广东省xxx食品有限公司审查时间:xxxx年xx月xx日审查人员:xx、xx、xx一、审查目的本次现场审查旨在对广东省xxx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现场进行审核,核查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以及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二、审查内容1.生产设施和卫生状况2.原辅材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3.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4.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三、审查过程1.生产设施和卫生状况审查人员对生产车间的设施进行了检查,发现设施整洁、无损坏,通风设施正常运行。
对厕所和洗手间进行了检查,卫生情况良好,设施完善。
此项审查合格。
2.原辅材料的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审查人员对原辅材料的采购记录进行了查阅,发现企业对原辅材料的采购有严格的把控程序,确保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储存区域进行了检查,发现原辅材料储存有序,标识清晰,分类明确。
此项审查合格。
3.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审查人员收集了相关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文件,检查了企业的生产记录和操作记录。
经过核对,发现企业按照规定的工艺流程进行生产,操作规范符合相关要求。
此项审查合格。
4.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审查人员对企业的物理控制措施、工艺控制措施、人员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进行了检查。
发现企业有完善的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包括进货验收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洗消消毒制度等,且有效落实。
此项审查合格。
四、审查结论综上所述,广东省xxx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现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未发现食品安全隐患。
建议企业继续保持好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定期进行自查和纠正,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审查人员签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2.03.28•【字号】粤食药监健[2012]61号•【施行日期】201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检查的通知(粤食药监健〔2012〕61号)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为进一步配合全省“三打”专项行动,加强保健食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1〕492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关于印发全省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食药监稽〔2012〕38号)要求,结合我省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现将重点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等行为监督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保健食品生产的监督检查各市局要针对2011年保健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委托加工生产专项整治以及2011年保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检查情况,确定辖区内的重点生产企业(含委托加工)、重点品种,并组织开展飞行检查、突击检查、暗访暗查,必要时采用快筛技术手段进行抽检,对非法添加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处理结果请及时上报省局保健食品监管处。
二、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各市局要制定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减肥类、辅助降血糖、抗疲劳和改善睡眠类等高风险类产品经营单位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台账记录情况,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等,各市的检查方案应于4月20日前上报省局保健食品监管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办[2017]70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12.05【实施日期】2017.12.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7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卫生计生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2月5日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提高国民营养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省营养相关地方性法规、标准及工作体系逐步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加快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日益丰富;营养健康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重点人群营养不良状况明显改善,健康生活方式进一步普及,居民营养健康素养得到明显提高。
主要实现以下目标:--降低人群贫血率。
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低于10%;孕妇贫血率低于15%;老年人群贫血率低于10%;贫困地区人群贫血率低于10%。
--孕妇叶酸缺乏率低于5%;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高于5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低于7%。
--农村中小学生生长迟缓率低于4%,城乡学生身高差别缩小;学生肥胖率上升趋势减缓。
--住院病人营养筛查率和营养不良住院病人的营养治疗比例不断提高。
--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
到2030年,全省营养相关地方性法规、标准及工作体系更加完善,食物营养健康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传统食养服务更加丰富,“互联网+营养健康”的智能化应用普遍推广,居民营养健康素养进一步提高,营养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
查方案(试行)》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食品》
【年(卷),期】2018(0)14
【摘要】一、适用范围本方案中所称运动营养食品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min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
运动营养食品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
【总页数】5页(P159-163)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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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
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运动营养食品是指能够加速肌肉恢复和加强身体机能的高科技营养品,具有健康、安全、较强的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健康,运动营养食品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和追捧。
但在市场中,也不乏一些不合规、虚假宣传、劣质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对运动营养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许可管理,确保运动营养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在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书是分类管理的,在具体的实施中,分为生产许可证和备案登记两种类型。
其中,生产许可证是指广东省监管部门授权生产效益符合要求的运动营养食品企业,符合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和管理规范的企业可以申请生产许可证。
而备案登记是指符合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标准、配方、保质期、交货期等规定的企业,可以在广东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
在申请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证前,生产企业需先审核的准备材料有:1.企业法人有效证件。
2.企业荣誉资质、生产资质等相关证书。
3.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厂房、设备设施、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等信息。
4.销售渠道、销售证明、销售记录等相关资料。
5.所需要生产的运动营养食品的配方、原料以及保质期等资料。
在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后,生产企业可以向广东省食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评审审核。
在评审过程中,广东省食品监管部门将对申请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材料核查、生产能力评估等,最终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在获得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应当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生产,保持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保证生产所使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同时,企业还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做好产品质量的监控和检测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达到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广东省食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企业的许可证进行有效期管理,在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生产企业需要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许可证的续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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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审查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所称运动营养食品指为满足运动人群(指每周参加体育锻炼3次及以上、每次持续时间30min及以上、每次运动强度达到中等及以上的人群)的生理代谢状态、运动能力及对某些营养成分的特殊需求而专门加工的食品。
运动营养食品的申证类别为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品种明细及执行标准等见表1。
表1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类别目录列表
本方案仅适用于广东省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并应与《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结合使用。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运动营养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予生产许可;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
本方案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方案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方案。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企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负责。
(一)管理制度
1.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所用原料不得使用世界反兴奋剂机构禁用物质,使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新食品原料的要对供应商的原料、生产环境和生产工艺可能带入的风险进行评估与控制。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及包材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部门公告的要求,主要原辅料及包材的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2)制定主要原料供应商的管理制度和审核制度。
对乳清蛋白、大豆蛋白、低聚糖、果糖、肽类等主要原料及食品营养强化剂供应商的审核内容至少包括:供应商的住所、资质证明文件、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报告;供应商是生产企业的还应审核其原辅料采购控制能力、生产过程控制能力、设备设施条件、检验能力、不合格品管控能力,对主要原辅料的生产商或者供应商的质量管
理体系进行现场评估,并形成现场质量审核报告。
(3)采用进口原辅料的生产企业,应审核进口原辅料供应商、贸易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及每批原辅料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相关合格证明材料。
2.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生产过程需符合相应食品类别卫生规范或生产规范的要求。
(1)应制定清场管理制度。
各生产工序在生产结束后、更换品种或批次前,应对现场进行清场并进行记录。
清场工作包括剩余物料的处理,中间品、成品的处理,废弃物的处理,生产用具的处理,外包工序的清场。
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次、清场时间、检查项目及结果等,清场负责人及复查人应在记录上签名,同时对清场的结果进行物料平衡的验证。
(2)应制定清洁管理制度。
各生产工序在生产结束后、下次生产前,对车间环境、设备设施、工服和人员进行清洁、验证并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清洁对象、清洁方式、清洁频次、清洁验证结果等。
(3)应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按照申请书中注明的相同或相近食品类别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使用标准》(GB 27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量。
3.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
行逐批检验,检验项目和涉及的检验方法参见附件2。
不能自行检验的项目,应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本方案中的批次,是指按照同一产品配方,在同一条生产线一个生产周期内一次投料、一次连续包装,以相同工艺持续生产出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及稳定性的一批成品。
自行检验的项目,企业可以使用快速检测方法及设备进行产品检验,但应保证数据准确,应定期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比对或者验证,当检验结果呈阳性或可疑时,应使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确认。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出厂项目的检验能力进行验证。
4.研发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研发机构,并配备研发人员。
(1)研发机构应具备研发的能力并制定完善的研发制度及流程。
(2)研发机构对新产品的研发,应包括对产品合规性、生产工艺、质量安全和营养方面的综合论证,产品配方应保证运动人群的安全,满足营养需要。
并保留完整的论证文件等资料。
(3)企业应对产品配方及维生素、微量元素等营养素的均匀性、稳定性、安全性进行跟踪评价并提供相应评价报告。
(二)人员要求
企业应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各岗位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应与企业规模、工艺、设备水平等相适应。
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和经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研发人员、检验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经企业考核合格后上岗。
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有食品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食品工作经历。
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有食品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研发人员应有食品、运动营养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掌握食品工艺、营养和质量安全等相关专业知识。
从事产品检测的人员应具有食品、化学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的学历,或者具有10年以上食品检测工作经历。
(三)生产场所要求
1.生产车间内应区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按照产品形态分类,生产车间及清洁作业区具体划分见表2。
表2 运动营养食品企业生产车间及清洁作业区划分表
2.企业应定期对清洁作业区进行空气质量监测,并对检测能力进行验证。
在工艺设备安装完毕或重大改造后应对清洁作业区的空气洁净度进行监测,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
清洁作业区的动态空气洁净度要求和监控按表3进行。
表3 生产清洁作业区标准控制表
(四)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
生产设备的配备应与产品加工工艺相符,按照相同或相似食品形态类产品应具备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表4 液态类运动营养食品基本生产工艺和设备
表5 固态类运动营养食品基本生产工艺和设备
表6 半固态类运动营养食品基本生产工艺和设备
三、试制产品检验
企业所申报运动营养食品的产品,提供试制食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项目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标准以及企业标准、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公告规定的全部项目。
四、其他
(一)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自查,保证其有效运行,每年向所在县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
质量管理体系的自查内容至少包括:企业资质、产品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研发管理情况;标签标注符合性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建立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
(二)企业应提交标签符合性的承诺。
运动营养食品的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的规定。
同时标签中应在主要展示面标示“运动营养食品”及所属分类,并在标签中注明食品添加剂使用参照相同或相近的类别名称。
如果有不适宜人群,应在标签中标识;对于添加肌酸的产品应在标签中标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及婴幼儿不适宜食用”。
运动营养食品的标签不能对产品做任何功能声称,能量和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功能声称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的规定。
附件:1.运动营养食品生产所需主要原辅料涉及的标准
2.运动营养食品生产所需主要包材涉及的标准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
规定的检测项目与方法
附件1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所需主要原辅料
涉及的标准
— 11 —
— 12 —
— 13 —
附件2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所需主要包材
涉及的标准
— 14 —
附件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GB 24154)规定的检测项目与方法
— 15 —
— 16 —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