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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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规章制度财务报销制度总则

财务报销规章制度财务报销制度总则

财务报销规章制度财务报销制度总则一、总则1.为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合理使用和管理财务资源,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组织内的所有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顾问和合作方等。

3.所有财务报销行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财务报销范围1.所有经批准的合理和必要的费用支出都可以报销,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设备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等。

2.财务报销的费用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必须与本组织的业务和工作相关。

三、财务报销流程1.财务报销需要填写报销单,附带相关凭证和票据,经报销人员和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

2.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有疑义,则需要与报销人员和所在部门经理沟通核实。

3.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财务记账和付款操作。

4.财务部门会定期对财务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以确保财务报销行为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四、财务报销凭证1.财务报销必须提供相应的凭证和票据,凭证和票据必须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2.凭证和票据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发票、收据、合同、费用明细、账单等。

3.凭证和票据必须注明相关费用的发生时间、金额、用途和相关方。

五、财务报销审批1.财务报销需要报销人员和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

2.各级领导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财务报销必须经过相应的层级审批。

3.对于特殊费用以及超过一定金额的报销申请,还需经过财务部门的严格审批。

六、财务报销奖惩1.对于按规定进行财务报销的人员,应及时、准确、合法地申请报销,并提供相应的凭证和票据。

2.对于违反财务报销制度的人员,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申请,并将问题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3.对于故意虚报报销、弄虚作假、滥用财务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订或调整,需经财务部门审核和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3篇)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财务报销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所有报销事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真实性原则:报销凭证必须真实、完整、有效,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

(三)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及时性原则:报销事项应按时报送,不得拖延。

(五)节约性原则: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报销范围和标准第四条报销范围:(一)公务接待费用:包括会议费、培训费、调研费、差旅费、招待费等。

(二)公务用车费用:包括公务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三)办公用品费用:包括打印、复印、装订、邮寄、传真等费用。

(四)教学、科研、培训、学术交流等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实验材料费、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等。

(五)学生活动经费:包括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费用。

(六)其他合理费用: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报销标准:(一)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二)公务用车费用:按照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油耗、维修等费用。

(三)办公用品费用:按照学校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采购标准,严禁浪费。

(四)教学、科研、培训、学术交流等费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合理控制费用支出。

(五)学生活动经费:按照学校学生活动经费管理制度执行,确保活动质量,严格控制费用。

第三章报销程序第六条报销程序:(一)报销申请:报销人填写《学校财务报销单》,详细填写报销事由、金额、时间、用途等,并附上相关凭证。

(二)审批:报销人将《学校财务报销单》及相关凭证报送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送财务部门。

北京理工大学经费支出报销细则

北京理工大学经费支出报销细则

北京理工大学经费支出报销细则报销签字事项所需签字、票据、材料金额(项目)要求报领现金(非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经费)根据《北京理工大学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北理工发(2017)8号]的规定,原则上现金结算上限为2 500元,超过上限的必须通过对公银行转账或公务卡结算。

确因特殊情况而超现金结算上限垫支现金需要报销,请将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核算中心主任审签。

≤2 500元报(借)领差旅费、劳务费现金财务处处领导审签≥2万元大额资金银行结算支付项目负责人+有签字权的学院领导(单位负责人)审签≥20万元除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审签外,还需财务处处领导审签50万≤X<200万除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财务处处领导审签外,财务主管校长签字或业务主管校长签批≥200万元续表报销签字事项所需签字、票据、材料金额(项目)要求预算外资金追加(调整)权限财务主管校长签批≤10万校长签批10万<X≤100万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批100万<X≤500万常委会讨论审批>500万(不含500万)合同签署规定1. 除科研经费合同外,签订其他类合同须通过合同管理系统审核,按规定使用“北京理工大学合同专用章”或“北京理工大学”章;2. 由具有签字备案权的负责人作为合同联系人签署合同。

1. 两万元以上的经济业务需签订正式合同;2. 合同要素需明确“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应明确“合同签订日期、付款方式及付款比例、收款方账户信息”,包括收款方银行账户名、银行名称、账号等;3. 收款方账户信息应与合同签署方、发票专用章信息一致。

公务卡报销规定1. 网上预约时需要认证公务卡消费记录,还款将直接通过网银转至公务卡;2. 若发票开具单位与认证单位不一致,需提供情况说明,或附pos刷卡记录条;3. 公务卡仍在办理中的,须在财务处收单处核实;多次办理未成功的,须在收单处登记;4. 未使用公务卡的原因说明,经财务处处领导签批。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借支款项、日常办公费用、其他费用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借支管理规定及借支流程第四条借款管理规定(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在钉钉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二)其他临时借款,如项目专项借支,借款人员应及时报账,时间为每周一;特殊项目周一无法报账的,需及时向财务部说明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延后报账。

(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10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账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账;2、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第五条借款流程(一)借款人在钉钉按规定填写《备用金申请单》,注明申请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在备注栏写明转账或现金。

(二)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三)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备用金申请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第三章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第六条日常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业务招待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在一个预算期间内,各项费用的累计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

第七条费用报销的一般规定(一)经办人报销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以下凭证视为合法凭证,准予报销: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法票;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邮政、银行、铁路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3、加盖销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且清晰可见。

大学财务报销细则

大学财务报销细则

大学财务报销细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报销及结算手续,方便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报销单据的规范要求1、单据的印章要求(1)发票:必须印有税务机关统一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发票使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收据:必须印有财政部门统一收据监制章,并加盖收据使用单位财务专用章。

(3)学院收据:应盖有学院财务专用章。

2、单据的内容要求(1)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接受凭证单位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和填制人。

(2)单据金额的大小写必须相符。

(3)单据金额不得涂改、挖补,否则无效。

(4)原始单据有错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单据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财务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单据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也可复印原来单据的存根,并加盖原开出单位财务公章),由经手人写明原因、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与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同意, 才能代作原始单据。

第三条报销的手续要求1、支出报销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者填制合规合法的原始凭证,否则,不予受理。

2、报销的各类单据上必须有经办人签字,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经费项目主管部门公章,方可报销。

3、报销的各类单据上必须注明支出用途和列支渠道(经费项目名称和经费项目号)。

在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院财务报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对各类支出按规定的费用标准和开支渠道予以核销。

对超标准、超范围、超预算的支出,在按规定程序增加预算指标前一律不得报销。

4、领取人员费用,需填制“酬金发放清单”(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页下载),并登陆学院高级财务管理平台“网上酬金录入”系统将电子表格上传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然后持盖章、签字的纸质清单到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办理相关的报销手续。

所有人员费用在领取时,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大学报销管理制度(财务)

大学报销管理制度(财务)

大学报销管理制度(财务)大学报销管理制度(财务)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大学财务部门的报销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大学内部报销流程,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报销的教职员工和相关部门。

2. 报销范围报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差旅费- 会议费- 办公用品费- 交通费- 通信费- 培训费- 福利费等3. 报销流程3.1 提交报销申请员工或部门需要提交书面的报销申请,包括相关的费用明细和单据。

申请应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审核。

3.2 财务审核财务部门收到报销申请后,对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审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是否符合报销范围- 单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费用金额是否合理3.3 报销审批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报销申请发送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

审批人需要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决定。

3.4 支付报销款项一旦报销申请获得批准,财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报销款项给申请人或相关部门。

4. 报销要求4.1 报销单据报销单据应具备以下要求:- 原始单据真实、完整- 日期、金额清晰可辨- 报销内容明确- 相应费用已付清4.2 报销时限报销申请应在发生费用的30天内提交,逾期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受理。

4.3 限额规定针对不同费用类别,设定不同的报销限额,超出限额的部分不予报销。

5. 违规处理对于报销申请中存在虚假材料、超出报销范围、超过限额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暂停报销资格- 追回已支付的款项- 进行纪律处分6. 监督与评估财务部门对报销管理流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可以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以确保报销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运行效果。

7. 结论本报销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大学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为大学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财务支持。

学校财务发票报销管理制度

学校财务发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发票报销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学校财务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及校内各类组织机构的财务报销工作。

第三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执行本制度,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发票报销工作。

第二章发票报销范围及标准第四条发票报销范围:1. 采购货物、服务、工程等形成的发票;2. 支付劳务报酬、租金、水电费等形成的发票;3. 其他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五条发票报销标准:1. 发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合法,不得虚开、伪造、变造发票;2. 发票金额与实际支出相符;3. 发票抬头为学校名称或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名称;4. 发票开具日期在报销当月或上月;5. 发票税率为法定税率。

第三章发票报销程序第六条发票报销流程:1. 经办人员将报销单据、发票等材料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2. 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据、发票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给财务部门;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发票等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报销;4. 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

第七条发票报销时限:1. 发票报销应在报销当月或上月进行,超过时限的发票不予报销;2. 特殊情况需延期报销的,需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

第四章发票管理第八条发票领用:1. 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税务部门申请购买发票;2. 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部门申请领用发票。

第九条发票保管:1. 发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遗失、损坏;2. 发票遗失、损坏的,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大学学生部门财务报销制度

大学学生部门财务报销制度

大学学生部门财务报销制度前言大学学生部门经常需要进行各种开支,如场地租用、道具采购、宣传费用等。

为了保证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财务报销制度。

一、财务报销范围财务报销范围包括以下几类:1.正常运营开支:部门日常活动必要的开支,如道具、材料、宣传、差旅等费用;2.特殊开支:强制性的活动开支,如比赛参赛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

3.其他开支:其他必要开支,如特殊人员补贴、礼品赠送等。

二、财务报销手续1.报销申请:申请人须在申请报销前与部门财务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使用细节和金额。

然后,填写正式的报销申请表(包含支出事由、日期、用款单位名称、收款人、金额等信息);2.申请审核:部门主管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3.财务审核:财务人员核对报销申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并进行相应记录;4.复核验收:部门负责人进行报销金额与开支情况的核对验收;5.申请审批:主管审批通过后,报销金额将转至申请人账户。

三、费用标准各种开支的费用标准应严格按照学校颁布的标准进行执行,开支前需提前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核实。

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和提交申请材料,如因未提交所需申请材料而导致报销失败,则由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2.正常运营开支需提前进行申请、审批和记录;3.报销申请需在开支完成后一个月内进行;4.每次费用开支不得超过预算,否则需要重新申请。

五、制度完善建议为了保证财务管理的流畅性和透明度,以下几方面制度建议可供参考:1.财务公示制度:定期对部门财务情况进行公开,如每学期公开账目情况。

2.项目经费制度:针对不同的费用项目进行单独审核和核算,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3.严格管理制度:加强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和日常监督,防止财务风险和不当使用公款。

六、总结大学学生部门财务报销制度是保证财务管理规范和透明的必要手段,同时,建立和完善制度也是推进大学学生组织活动管理和提升组织充实程度的必要手段。

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流程

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流程

《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流程》同学们,今天咱们来唠唠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的流程。

这报销流程啊,就像是为大家的健康保障铺就的一条清晰道路。

首先,你得把看病的各种票据、病历啥的都整理好,这叫“未雨绸缪”。

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销申请表,每一项都要填得实实在在,可别“胡编乱造”。

接下来,把准备好的材料交到指定的部门,这一步要“稳稳当当”。

相关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这时候你就耐心等待,别“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

要是审核通过了,报销的费用就会打到你的账户上,那感觉就像“久旱逢甘霖”。

我给你举个例子,有个同学材料准备得齐全规范,报销很快就下来了。

总之,只要按照流程一步步来,公费医疗报销就能顺顺利利。

《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流程》同学们,咱们再来说说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这事儿。

这报销流程啊,就像给大家的医疗费用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第一步,把看病的相关东西都收拾妥当,这是基础。

然后,认真填写申请表,要“专心致志”。

交材料的时候,要确保没有遗漏,不能“丢三落四”。

审核的过程中,咱们就静候佳音。

我跟你讲,有个同学因为材料不全,跑了好几趟。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把流程搞清楚,别给自己添麻烦。

这样,公费医疗报销就能轻松搞定。

《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流程》同学们,接着讲讲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的流程。

这报销流程啊,就像是为健康护航的一艘小船。

先把票据病历整理好,这是“粮草先行”。

然后,申请表填写得准确无误,不能“马马虎虎”。

把材料交上去,就像把希望交出去。

审核的时候,就盼着能顺利通过。

我给你说个事儿,有个同学因为字迹潦草,被要求重新填写申请表。

总之,熟悉流程,认真对待,北理工公费医疗报销就能水到渠成。

北京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一、资金支付授权规定1.现金支付2.转账(银行存款及部转账)支付3.预算外追加经费授权规定4.专项资金支付授权管理规定及禁止列支的项目二、资产财务管理规定1.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2.固定资产入账规定3.免建固定资产入账财务报销程序4.知识产权(软件类商品)入账规定三、纵向科研经费报销规定1.纵向科研经费支出须经科研院审签的容2.纵向科研经费不得列支的容(项目计划书中预算已批准除外)3.国防科工局科研经费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采购货物或服务需按国家规定四、票据报销规定五、报凭据规定销事项及报销1.工资福利支出酬金(劳务费)、探亲旅费2.商品服务支出办公类:办公用品、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劳保用品交通类:交通费、车辆保险费、车船税、车辆维修保养费、校公车(车牌打印在发票上)停车费及嘉宾停车费、汽油费出版/图书类:资料费(图书)、论文版面费、会议注册费国际交流类:出国、赴港澳台、外籍与港澳台人士短期来华工作费用(包含劳务费与国际旅费)修缮工程/进口设备类:修缮工程款、合同质保金、合同质押金(收款单位交款)、通过“中仪”或“赛尔网络”“中图”等采购设备或外文图书境学习交流类:实习费、培训费、外单位人员来京住宿费合同付款党费支出具体容材料费一、资金支付授权规定1.现金支付■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单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不予报销现金。

根据目前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学校暂定单发票金额在2500元(含)~5000元之间的,经会计核算科科长或经科长授权的副科长签字同意报领现金;单发票金额高于5000元(含)的,经财务处领导签字同意报领现金,高于10000元应转账支付。

■ 差旅费单笔借款超过2万元(含)须经财务处领导审签;■ 劳务费单笔借款或报销现金金额超过2万元(含)须经财务处领导审签。

2.转账(银行存款及部转账)支付■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含)须财务处领导审签;■ 科研经费转账支付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下的可由经财务处核准备案的课题组负责人及经费管理者审签;超过10万元(含)的单笔支付,须由财务处核准备案的学院及部处负责人审签。

北京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国际交流类:出国、赴港澳台、外籍与港澳台人士短期来华工作费用(包含劳务费与国际旅费)
修缮工程/进口设备类:修缮工程款、合同质保金、合同质押金(收款单位交款)、通过“中仪”或“赛尔网络”“中图”等采购设备或外文图书
境内学习交流类:实习费、培训费、外单位人员来京住宿费
合同付款
党费支出具体内容
材料费
一、资金支付授权规定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含)至500万元须由业务主管校长审签;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含)须由业务主管校长与财务主管校长联合审签。
3.预算外追加经费授权规定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万元以内的,须由财务主管校长审签;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须由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 修购专项、后勤保障运行专项等在报销前,单据须经财务处专人核对预算并审签。
二、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一)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中央级事业单位的资产,中央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1.现金支付
■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不予报销现金。根据目前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学校暂定单张发票金额在2500元(含)~5000元之间的,经会计核算科科长或经科长授权的副科长签字同意报领现金;单张发票金额高于5000元(含)的,经财务处领导签字同意报领现金,高于10000元应转账支付。
“985工程”专项经费不得用于基建支出、偿贷、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招待、对外投资,不得用于与“985工程”建设项目之外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与“985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条例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条例

学校财务报销管理制度条例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学校财务报销管理行为,保障财务资金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的财务报销行为。

第三条:报销流程
报销流程分为以下步骤:
1.员工填写报销单,注明报销费用类别、用途、金额等信息;
2.部门财务审核报销单;
3.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单;
4.申请人领取报销款项。

第四条:报销标准
报销标准应符合学校财务制度和相关法规,以合理、规范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报销款项发放
报销款项应及时发放,严禁迟延或拖欠,如有特殊情况需拖延发放时间,需进行合理解释,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六条:报销凭证保存
员工应保存报销凭证,包括报销单、发票、收据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第七条:违规行为处罚
对于有以下违规行为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报销内容不真实;
2.有重大错误或者重大疑点的报销项目;
3.擅自批准他人报销款项;
4.擅自改变报销内容或金额;
5.未按规定存储报销凭证或者财务凭证的。

第八条:其他规定
本条例未涉及的事项,应按照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和法规执行。

第九条:生效时间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可随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结束语
本条例的制定,是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举措,旨在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学校成长发展提供稳定有力的财务支持。

希望全校员工认真遵守本条例,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学校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北京理工大学财务制度-BeijingInstituteofTechnology.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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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抬头须填开“北京理工大学”
会议费超一万的需提供举办单位打印的费用明细 主办国内会议
(1)会议预算表(财政拨款经费的,会议标准为 450/人.天,需在政府采购单位举办),科研会议发 放酬金标准为前两天800/人.天,第三天为450/人.天; (2)教学会议需主管校领导审签; (3)科研会议需科研院或火炸药研究院审批; 主办国际会议 (1)参会者只有一国的,需提供“校内举办国际会 议申请表” (2)参会者有2国及以上者,需提供“校内举办国际 会议申请表”和“工信部批示文件”
加业务主管校长审签;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含)须追加业务主
管校长与财务主管校长联合审签。
1. 城市间交通:飞机、火车、自驾 (1)出差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未按 规定等级的超支部分自理,并且不能以公款报销; (2)城市间交通费票证部分缺失,需提供由单位负责 人审签过的票证丢失说明,仅报销单程票和住宿费。 如果住宿费发票明细能证明具体住宿日期及期间的, 可发放伙食补助及市内交通费; (3)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 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4)自驾出差需写明事由、时间、地点和出差人数。
4. 家具:单价超1000元的家具类产品需经国资处审核验 收,开具家具固定资产验收单。
市政交通一卡通充值发票不予报销;
纵向科研经费可报销因科研公出发生的少量停车费用 (附带相关市内交通费票据),市内交通费即打车票 须写明地点和事由;
报销旅行社或汽车租赁公司的租车费用(国库经费列 支须政采)时原则上须提供租赁合同(协议),若有特 殊情况,须提供有关租车事由、地点、特殊情况的租 赁说明,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
1. 免建固定资产:需提供实设处审批签字的免建固定资产 审批表;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公费医疗实施细则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公费医疗实施细则

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公费医疗实施细则北京理工大学学生公费医疗实施细则为更好地落实北京高校大学生公费医疗的相关政策,向同学们提供更为方便的医疗服务,有利于我校学生共同遵守公费医疗的规定,依照学校《北京理工大学公费医疗改革方案》((校办字[1998]02号文)的精神和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新入校学生的有关规定1、新入校学生,在入校三个月内未取得学籍期间,发现的先天性疾病,严重的心、肝、肾疾病及入学前的慢性病,如属隐瞒病史,不符合高校入学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全部医疗费用自理。

2、如果新生查体或门诊中发现的一些疾病,按入学体检标准可以取得学籍的,则需到校医院保健科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该病医疗费用自费,其他疾病享受公费医疗。

3、新生入校,在没有领到学生证前,到校医院就医凭临时出入证,享受学生待遇。

4、新生领到学生证后,以班为单位,每人交一张一寸标准照片,统一收齐,集中到校医院医务科办理《学生门诊病历本》,以后到校医院看病或报销医疗费均需出示《学生门诊病历本》。

二、医疗费用有关规定1、大学生凭《学生门诊病历本》到校医院看病,平时挂号0.50元,节假日挂号1.00元,牙科1.00元,理疗科1.00元,医疗费自负5%。

2、经校医院批准转诊到校外看病(1)学生转合同医院(人民医院、海淀医院)门诊,自己负担10%。

(2)学生转非合同医院门诊,自己负担20%。

(3)学生住院医疗费用自己负担5%,床位费超标准部分、公费医疗报销规定以外检查项目费用及相关药品不予报销,由个人自理。

(4)学生转口腔医院就诊者自己负担40%,镶牙、洁牙、进口材料补牙等所发生的医疗费一律自理(报销时要出具治疗明细单)。

3、学生休学需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间,可在家庭所在地附近一所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非医保定点医院和部队医院除外),凭正式收据处方,门诊全年累计报销300元(依照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超过部分自理;到外地住院者必须符合急诊住院标准,经市公疗办审核按规定报销,住院费用自己负担10%。

北京理工大学公务卡报销网上操作流程

北京理工大学公务卡报销网上操作流程

北京理工大学公务卡报销网上操作流程一、公务卡报销的基本流程(一)持卡人在发卡行授信范围内,持公务卡消费(包括网上购物、网上缴费),不需要事先存入资金。

(二)持卡人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时,须在消费地点取得相关购物刷卡凭证(小票)及相应发票。

如进行网购,须附银行刷卡账单。

银行刷卡账单图样(三)网上报账时有两种方式:.对公务卡消费记录进行认证后,填写普通报销业务、差旅费报销业务或借款业务表单,支付方式选择公务卡并对应之前认证的消费记录。

.也可以先填写报销表单,在公务卡支付页面里进行公务卡消费认证并选择该记录。

(四)持卡人持预约报销单、报销单据、发票、公务卡刷卡凭证(小票)原件或复印件(如进行网购,须附银行刷卡账单),于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的至少前个工作日,到财务处核算中心办理报销业务。

二、公务卡报销的网上提交操作步骤、先认证后填表单模式.进入预约报账系统,选择公务卡消费认证。

.填入单上准确的银行卡号、消费日期、消费金额。

点击新增认证,会出现该条交易记录的全部详细信息。

并且在待报销明细里也会出现一行待报销记录。

.与普通报销一样,填写表单。

.向公务卡还款的部分,选择公务卡支付方式,勾选之前已经认证过的信息并保存。

注意:目前以公务卡方式还款的金额必须等于认证金额(即该笔消费金额);这里的删除支付记录是指取消按公务卡方式还款的金额,可以选择其他方式结算;而删除认证记录是指把从银行获取的认证记录删除,该笔记录可以再次进行认证。

.继续填报其他的支付方式,选择预约日期,生成预约申请表。

、先填表单后认证模式公务卡还款也可以先按照普通报销的模式正常预约,到最后公务卡支付的界面再进行认证和勾选认证信息。

.在公务卡界面,输单上准确的银行卡号、消费日期、消费金额,点击查询。

.勾选查到的认证信息,并保存。

.继续填报其他的支付方式,选择预约日期,生成预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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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财务报销规定
一、资金支付授权规定
1.现金支付
2.转账(银行存款及内部转账)支付
3.预算外追加经费授权规定
4.专项资金支付授权管理规定及禁止列支的项目
二、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1.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2.固定资产入账规定
3.免建固定资产入账财务报销程序
4.知识产权(软件类商品)入账规定
三、纵向科研经费报销规定
1.纵向科研经费支出须经科研院审签的内容
2.纵向科研经费不得列支的内容(项目计划书中预算已批准除外)
3.国防科工局科研经费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采购货物或服务需按国家规定
四、票据报销规定
五、报凭据规定销事项及报销
1.工资福利支出
酬金(劳务费)、探亲旅费
2.商品服务支出
办公类:办公用品、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劳保用品
交通类:交通费、车辆保险费、车船税、车辆维修保养费、校内公车(车牌号码打印在发票上)停车费及嘉宾停车费、汽油费
出版/图书类:资料费(图书)、论文版面费、会议注册费
国际交流类:出国、赴港澳台、外籍与港澳台人士短期来华工作费用(包含劳务费与国际旅费)
修缮工程/进口设备类:修缮工程款、合同质保金、合同质押金(收款单位交款)、通过“中仪”或“赛尔网络”“中图”等采购设备或外文图书
境内学习交流类:实习费、培训费、外单位人员来京住宿费
合同付款
党费支出具体内容
材料费
一、资金支付授权规定
1.现金支付
■ 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条例》,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不予报销现金。

根据目前实际经济运行情况,学校暂定单张发票金额在2500元(含)~5000元之间的,经会计核算科科长或经科长授权的副科长签字同意报领现金;单张发票金额高于5000元(含)的,经财务处领导签字同意报领现金,高于10000元应转账支付。

■ 差旅费单笔借款超过2万元(含)须经财务处领导审签;
■ 劳务费单笔借款或报销现金金额超过2万元(含)须经财务处领导审签。

2.转账(银行存款及内部转账)支付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含)须财务处领导审签;
■ 科研经费转账支付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下的可由经财务处核准备案的课题组负责人及经费管理者审签;超过10万元(含)的单笔支付,须由财务处核准备案的学院及部处负责人审签。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万元(含)至500万元须由业务主管校长审签;
■ 转账支付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含)须由业务主管校长与财务主管校长联合审签。

3.预算外追加经费授权规定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万元以内的,须由财务主管校长审签;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须由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50万元(含)至100万元的,须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 预算外追加经费在100万元(含)以上的,须由常委会审批。

4.专项资金支付授权管理规定及禁止列支的项目
■“985”工程专项(除基建财务管理项目)、“211”工程专项由项目管理部门核对预算并审签。

♦教育部《985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985工程”专项经费不得用于基建支出、偿贷、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招待、对外投资,不得用于与“985工程”建设项目之外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与“985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不得作为其他项目的配套资金。

♦教育部《211专项管理办法》规定:
“211工程”专项不得用于购置日常办公用品;不得用于招待;不得用于发放改善学生生活待遇的各种奖助金、津(补)贴;不得用于资助自由探索科研项目、资助学生科研项目;不得用于教学科研成果和论文成果奖励;不得用于非教学和科研人员的各类研修;不得用于引进人才的配偶安排和子女教育。

■ 修购专项、后勤保障运行专项等在报销前,单据须经财务处专人核对预算并审签。

二、资产财务管理规定
(一)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中央级事业单位的资产,中央级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 中央级事业单位申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应当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拟签订的协议(合同)等相关材料,按以下方式履行审批手续:单项价值在800万元以下的,由财政部授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 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包括出售、转让、出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核销等,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500万元以下的,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财政部备案;500万元(含)以上的报主管部门审批,报财政部备案;800万元(含)以上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

(二) 固定资产入账规定:
■ 设备(通用设备单价超过1000元(含)、专用设备单价超过1500元(含),由实验室与设备处核定为固定资产)入账须在报销时提供以下凭据:
1. 采购申请表
单价超过1000元(含)的通用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冰箱等)入账需提供采购申请表;
2. 采购记录单
(1)超过5万元(含)的单次设备采购需提供采购记录单;
(2)“采购申请表”中实设处核定为“授权零星采购”或签订有政府采购合同的不需提供“采购记录单”。

■ 家具(单价超过1000元(含)并经国资处核定为固定资产)
♦采购申请表:家具入账须提供采购申请表;
♦采购记录单:如果签的是非政府采购合同,单位必须提供采购记录单
♦总金额超过2万元的家具采购,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 免建固定资产入账财务报销程序:
■ 需提供实设处审批签字的免建固定资产审批表或在验收单上加盖“同意按器材报销”;
■ 账务处理时根据科研预算书申报时归集的支出内容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四) 知识产权入账规定:
■单价超过1000元的知识产权类产品(如商用软件、定制开发软件等)需经国资处审核验收,开具知识产权验收单。

三、纵向科研经费报销规定
(一) 纵向科研经费列支下列内容时必须经科研院审签
■设备购置(包含需经国资处办理知识产权验收手续的软件、实验操作台、配电柜等)由科研院在采购合同上加盖“KY-”标识的印章;
■ 国际交流与合作需由科研院在出国费用结算单上加盖“KY-”标识的印章;
■ 自行举办专题研究或学术会议、评审鉴定会议,需由科研院签发会议通知(持有外部单位签发的会议通知的,不用科研院审签)。

(二) 纵向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内容(项目计划书中预算已批准除外)
■ 通用仪器设备购置
■ 家具(包括免建固定资产的家具)■ 罚款(滞纳金)■ 招待
■ 招待■ 捐款■ 赞
助■ 投资
■ 集资■ 广告■ 宣
传■ 抵押
■ 担保■ 融资
(三)国防科工局科研经费为国库集中支付资金,采购货物或服务需按国家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四、票据报销规定
■ 发票必须由依法正式注册并存续的单位开具。

♦如不慎丢失发票原件,丢失人需写明丢失情况,经单位领导审签,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经财务处领导审批,予以报销;
■ 报销人应上网查询发票的真伪,签署“经审验,本发票为真”承诺句,并签字确认;
■ 财政监制票据,开票单位应加盖全国统一规制发票专用章;
■ 税务监制票据,开票单位应加盖全国统一规制发票专用章;
■ 金额大小写不符视为无效发票;
■ 原则上发票不得涂改。

若对方开具国税通用手写发票,因错需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 票据上注明“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字样的,为无效票据。

五、报凭据规定销事项及报销(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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