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煤矿安全情况的通报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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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煤矿安全情况的通报范例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市安委会办公室年初确定的抓重点,克难点,夯基础,强规范的煤矿安全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方煤矿事故多发,隐患突出,煤矿安全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结合近期对各产煤区(市、县)督导检查掌握的情况,现将前三季度各地煤矿安全情况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前三季度煤矿事故情况
1 9月,全市共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14起,死亡18人,占年度控制指标的105.88%,其中发生顶板事故10起死亡11人,发生瓦斯事故1起死亡4人,发生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发生火灾事故1起死亡1人,发生其它事故1起死亡1人。
xx市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11人,超全年控制指标57%;xx区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3起,死亡3人,超全年控制指标50%;xx县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4起,死亡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50%。
前三季度煤矿事故反映出以下特点:
一是顶板事故居高不下。前三季度发生的14起死亡18人事故中。顶板事故占10起,死亡11人,占事故总量的60%以上。
二是瓦斯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今年6月4日,xx市天池煤矿发生了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
三是个别地方煤矿事故呈现多发趋势。前三季度,xx市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7起,死亡11人,超进度控制指标109%,超全年控制指标57%。
二、煤矿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矿开采秩序不规范。一是个别煤矿有超层越界,随意开采矿界煤柱的情况。二是私开头面。为了多出煤,少数煤矿私开头面,甚至弄虚作假,躲避监管,知道检查人员要去检查时便打栅栏或者密闭应付,检查人员一走弄开继续生产。三是采掘部署混乱。有的煤矿在矿井开拓、采区布置上不讲科学,井下巷道多、点面多,系统极为复杂。四是监管指令执行不到位。少数煤矿对监管指令阳奉阴为,我行我素,责令停头停面的停不了,查出的隐患拖着不整改。五是非法生产。在非安全煤量的区域违法组织生产,借整改之名组织生产,边建设边生产等现象在少数地方和煤矿仍然存在。
(二)监管工作滞后。一是煤矿密闭管理、进尺管理等制度未有效执行。川办函〔xx〕166号文件和川安办〔xx〕129号文件,要求各产煤区(市、县)建立实施煤矿井下密闭栅栏管理制度、建设矿井月单进现场验收考核制度,但目前我市三个区(市、县)均还未完全落实。二是隐患整改方案审批不严谨,验收不逗硬。有的煤矿隐患整改方案根本就不涉及采掘施工和维修,但有的区(市、县)在审批方案中仍然批出工程煤量,雷管和炸药用量。有的煤矿隐患整改完毕后没有
按程序组织验收,没有形成隐患整改工作链的全闭合。三是驻矿安监员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没有建立适应驻矿工作的保障制度和驻矿安监员管理、考核制度,造成了驻矿人员待遇低,素质差,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工作效果差。
(三)煤矿外部环境存在隐忧。一是矿民纠纷突出。由于环境影响及利益冲突,煤矿企业与当地群众矛盾复杂,有的群众采取堵井口,堵工路,睡办公室等手段谋求诉求,有的地方处置不力,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了隐患。二是不切实际下达电煤指标。向资源整合技改煤矿下达电煤计划,向整改矿井下达电煤指标,向生产矿井超核定生产能力下达电煤任务,成为煤矿企业非法生产的借口,给煤矿安全造成了隐患。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事故防控工作。各产煤区(市、县)政府要把煤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情况,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重要决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协调并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督促监管部门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要认真研究制定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和办法,督促煤矿企业加大投入,强化灾害治理,搞好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要继续深入持久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坚决打击借整改之名行生产之实、边技改、边生产、超层越界开采等非法行为,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切实解决执法工作
中存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情况。
(二)狠抓落实,抓好问题的整改。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和各级煤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和整改煤矿安全隐患,坚决采取一切手段和办法,将隐患消除在萌芽中。要进一步加大瓦斯、水灾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防恶性事故发生。各产煤区(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查出的煤矿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强力督促煤矿整改到位。
(三)调整充实,抓好监管能力建设。各产煤区(市、县)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下决心解决监管中的的体制、机制、人才和保障问题,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在机构设置上要切实理顺关系,充分整合力量,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监管班子,按照监管任务的需要配齐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适应驻矿工作的保障制度和驻矿安监员录用、管理和考核制度,严格执行驻矿安监员专职驻矿监管,由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统一管理、派驻,经费由县级财政统一支付的制度,切实解决驻矿员待遇低、素质差、责任心不强和管理不到位、工作效果差的突出问题,确保驻矿安监员敢管、能管、愿管、善管,真正发挥其作用。
(四)结合实际,抓好三个文件的贯彻。近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函〔xx〕166 号),省安监局、xx煤监局印发了《xx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川安监〔xx〕291 号),省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坚决打击建设矿井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紧急通知》(川安办〔xx〕129 号),这三
个文件是指导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文件,各地要加大以上文件的宣传力度,把文件精神贯彻到每个煤矿企业并抓好落实。要认真按照要求和规定,严格执行好政府负责人及监管部门负责人下井检查制度、切实落实驻矿安监员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煤矿密闭、栅栏报批、月单进验收考核制度以及建设矿井工程煤核定制度,同时要督促各煤矿企业完善各级管理机构,配齐五长、五科、五队,建立健全基层班组。
(五)强力推进,抓好四项建设。要以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高效、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和六大系统四项建设为契机,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大投入,强力推进采煤方法、支护方式改革,切实提高煤矿的机械化水平和治灾水平,按照规划完成六大系统建设任务,进一步夯实煤矿基础,提升煤矿抵御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