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
信托产品要素与其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辨析
湖帝財政经济学院哮彳<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2019/4(第35卷总第180期)信托产品要素与其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辨析孙志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天津300201)【摘要】信托产品是一种将信托法理和金融技术有机结合的金融工具。
信托产品基本要素包括收益率、可分性、流动性、产品期限、风控措施及交易结构等。
着重分析了信托产品收益性方面的定价基础、业务收入及预期收益率,流动性方面的受益权流转、产品标准化和转让市场,风险性方面的风险预防、监管评级及控制方式等。
资管新规的颁布,也助推信托产品设计创新。
【关键词】产品要素;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中图分类号】F832.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361(2019)04-0026-10D01:10.16546/43-1510/f.2019.04.003—、引言信托是受信义义务约束的一项财产转移及财产管理的法律设计,能合法合规地运用债权、股权、物权,并有效地集中资本、转移资源、管理风险。
信托财产具有虚拟主体和“闭锁效应”的特点,一旦设立便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
信托制度发达的国家,信托财产在转移过程不仅免税,还实施财产隔离,能最大限度地保障财产安全。
我国信托业历经六次清理整顿。
近年来,经济基本面宏观驱动促进信托资产规模连续攀升,金融市场功能分割及信托全能优势刺激行业持续发展。
从资源禀赋和业务经验看,信托公司尤其擅长非标准化金融产品创设的私募投行业务,以项目融资为主要交易结构,以债权性贷款为主要运用方式,还往往被商业银行作为突破信贷政策和价格管制的工具。
资管新规颁布后,由于打破刚性兑付,限制通道业务,禁止多层嵌套,信托资产规模显著回落,从•收稿日期:2019-06-03基金项目: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经济虚拟化与货币政策困境治理研究”(项目编号: 16LZUJBW2Y017)作者简介:孙志强(1987-),男,黑龙江友谊人,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南开大学博士,研究方向:信托理论与实践2017年末的峰值26.25万亿元,下降到2018年末的22.70万亿元。
信托合同协议书9篇
信托合同协议书9篇信托合同协议书 1甲方 ( 受托方 ):住址:乙方 ( 委托方 ):住址: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账户明细;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负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乙方账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账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账户: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 5% ,并打入 10% 的波动风险金(既将 5w*15%=7500 )。
甲方时刻保持账户的总资金在 5.25 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账户所得都归乙方。
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1,账户总额 <5.25w,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2,5.75w> 账户总额 >5.25w,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5.25w 归乙方所有。
亏损由甲方承担;3 ,账户总额 >5.75w ,大于 5.75w 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
(即:乙方得 5.25w+ 总账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 7500+ 总账户收益的一半);4 ,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
信托分类
什么是信托信托([1]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即受人之托,代人管理财物。
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委托人)的利益或其它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嘱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辛巳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信托术语编辑信托行为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此外,委托人立下遗嘱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
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要签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类别并大量发生的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
上海信托红宝石安心稳健系列投资资金信托基金上信
上海信托“红宝石”安心稳健系列投资资金信托基金(上信-H-7001)
增设信托单位类别
变更信托合同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爱惜委托人利益,红宝石7天拟增设C/D类信托单位,自2016年9月22日起,拟对信托合同做如下变更:
1.依照信托合同第二十条第(二)款第2点第(3)小点规定,“信托文件的修改对受益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阻碍或修改不涉及信托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时,可“由受托人决定修改信托文件,不需要召开受益人大会。
”,受托人认定上述变更符合以上情形,不需要召开受益人大会。
2、依照信托合同第十五条(四)临时信息披露3:“受托人以为对受益人利益没有损害的信托文本修改,无需召开受益人大会,但需提早30个工作日做出相应的信息披露。
”,受托人已于2016年8月10日进行公告。
3、设定C/D类业绩比较基准为%、浮动报酬比例为32%。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信托
2016-09-20。
2023版居间人的活法
2023版居间人的活法本文所指的所谓居间人,和正规意义的医药代表有本质区别。
居间人的特点是承包式的,自己对自己负责;而医药代表是集体行为,要对企业负责。
他们的经营模式也有本质上的区别。
在反商业贿赂行动中,包括不少政府官员和业界人士在内的人几乎一致地将他们视为引诱夏-娃偷吃禁果的毒蛇。
为了纯洁环境,政府自然会对居间人群体在政策方面实施打压,而传媒也借此风起云涌地对“医药代表”这一职业进行了混淆式的鞭挞。
加上招标、限价等一系列政策已把行业利润降低到了一个几乎接近极限的地步,居间人过去的底价承包方式自然受到了巨大的冲击,所得利润已经不足以维系他们的独立运营,舍不得不少居间人纷纷逃离这个领域。
那么,居间人如何才能生存下去呢活法一:筹建区域性的药品推广中心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居间人在这个领域中尽管被认为“像泥鳅一样滑”,但活得其实并不滋润。
他们少则几年、多则十几年浸润于行业之中牢牢把控了一些上下游关系。
如果一下离开这个行业投入到另一个陌生的行业,这些资源就失去了,其所付出的成本将是巨大的。
而且在另一个行业打拼的风险并不比在医药行业少。
笔者就有不少居间人朋友改行去开餐厅、做股票、做房产的等几乎都是折羽而归,而回过头来继续卖药后,虽然赚得不多,但却稳当许多。
如何继续笔者认为,建立自己的专业团队是居间人生存、发展的途径。
当前乃至售后一个较长时期,总会有一批企业和产品尚有能力自营市场,居间人可以利用自己已有的资源,组建自己的专业推广团队,承包或专门负责一些企业的销售业务,从而实现自己的价值。
何谓专业就是要把关系营销向学术营销转变,药品的销量不再靠请医生吃喝玩乐来维系,专业团队的推广人员应该与医生进行学术方面的对等对话:代理的产品应该是专业的、有科技含量的,而不是高利润、高差价、低水平的品种;在某一区域市场,要通过整合实现自己对该市场高密度覆盖的构建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对团队成员进行专业化的训练,搭建专业平台后与实力相对薄弱的企业进行对接,走厂家尚未走的专业化之路。
受益人识别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产品和金融交易日益复杂化,涉及的当事人和利益关系也日益多样化。
在此背景下,受益人识别成为金融监管和反洗钱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受益人识别法律规定旨在明确受益人的概念、识别标准、识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以保障金融市场的安全稳定和金融交易的透明度。
本文将从受益人识别法律规定的角度,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受益人的概念受益人,是指在金融交易中,实际享有收益或承担风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益人识别法律规定,主要针对以下几种类型的受益人:1. 股东: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指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 财务利益相关者:指从金融交易中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资金的实际提供者:指实际提供资金用于金融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5. 资金的实际使用人:指实际使用资金进行金融交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受益人识别标准1. 股东身份识别:公司、证券等金融产品的股东,应当提供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文件。
2. 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识别:实际控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文件。
3. 财务利益相关者识别:金融交易各方应当提供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
4. 资金的实际提供者识别:资金的实际提供者应当提供身份证件、资金来源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5. 资金的实际使用人识别:资金的实际使用人应当提供身份证件、资金使用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四、受益人识别程序1. 金融机构在办理金融业务时,应当要求客户进行受益人识别。
2.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受益人识别制度,明确识别程序、方法和标准。
3. 金融机构应当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
4. 金融机构应当对受益人信息进行登记、保存,并定期更新。
5. 金融机构应当将受益人识别结果报告给相关监管机构。
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
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一、贷款模式(一)基本操作模式图1:贷款性信托的操作模式简图关于房地产信托的债权融资模式,最为基础的是信托贷款。
同时,被视为最简单的信托贷款,通常也是最行之有效的融资方式,操作模式参见图1。
但是,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无论是从规模、资金成本,还是从贷款期限来说,信托贷款视乎都不占有优势。
就对房地产企业的限制而言,两者的限制也非常接近,都要求开发企业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30%¹,必须取得“四证”。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限制还不仅于此,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265号文”)的规定,严禁信托公司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商品房预售回购等方式间接发放房地产贷款,而且申请信托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资质应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²。
其基本融资方式参见图2.注:1、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2、罗阳:“围炉夜话房地产企业信托融资:房企融资实用攻略详解(上)”,《信托周刊》第16期。
图2:贷款型信托的融资方式简图(二)案例:Y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项目背景1)项目基本情况A公司注册资本4.24亿元,主营房地产项目的经营与开发。
B集团是A公司的全资母公司,持有A公司100%股权。
C集团是B集团的控股股东,A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完成7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均已全部售罄。
股权关系见图3。
图3:A、B、C的股权关系图目前A公司重点开发Y项目,该项目地处H市大学城中心区域。
《H市战略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该区域将作为今后H市发展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A公司具备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Y项目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该项目占地313.86亩,总建筑面积398,085平方米,分甲、乙、丙三区开发:甲区以连排别墅为主;乙区包括7幢4层的花园洋房、4幢33层的高层住宅和1幢5层商业综合楼;病区包括7装18-27层的高层住宅和1个幼儿园。
《个人理财》知识点汇总(大学期末复习资料)
《个人理财》知识点汇总题型一、名词解释1、个人理财--------个人理财就是通过制定财务计划,对个人(或家庭)财务资源进行适当管理而实现生活目标的一个过程,包括个人银行理财、个人证券理财、个人保险理财、个人外汇理财、个人信托理财、个人房地产投资、个人教育投资、个人退休养老投资、个人艺术品投资以及个人理财税收筹划等内容。
2、个人保险理财------简单的说就是通过购买相关的保险产品(财产险、寿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万能险、教育储蓄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达到对个人(家庭)进行风险管理和投资的目的。
其中有的保险只具备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而有的保险除保障功能外,还具备一定的投资和储蓄功能。
但总体来说,保险的主要作用是风险管理和保障。
3、个人证券理财-------个人证券理财指的是个人买卖基金、股票、债券等证券类理财产品,以期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使个人货币资产保值和增值的行为。
4、退休养老保险------退休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等待遇,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基本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保险制度,并且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6、外汇结构性存款-----外汇结构性存款是以普通定期存款为基础,通过与利率、汇率、商品、股票、指数等市场指标的变动或某经济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以期获得增加存款收益的机会或者达到套期保值目的的存款产品。
7、个人银行理财------个人银行理财是指个人(自然人)利用商业银行提供的包括个人财务设计、投资理财、代理收付、代理保管、转账汇兑结算、资金融通、信息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综合性金融产品或服务,来管理自己的财富,进而提高其财富效能的活动。
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新
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完善,资金信托合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逐渐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关注和青睐。
其中,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作为一种相对较为特殊的信托合同形式,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特点。
本文将对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读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启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C类资金信托合同是指以特定的资金为对象,通过信托合同的方式,由信托人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投资运作,以实现特定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信托合同形式。
与其他类型的信托合同相比,C类资金信托合同具有较为明确的受益人身份和受益方式,更加具有针对性和灵活性。
同时,C类资金信托合同还具有较高的风险和收益,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经验。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的运作机制和风险控制措施。
在C类资金信托合同中,信托人将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投资运作,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的投资和管理,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向特定受益人分配收益。
在运作过程中,受托人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策略,进行风险分散和控制,并及时向特定受益人披露相关信息,保证其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特定受益人也需要对投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理解,做好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和准备。
然后,我们需要探讨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在当前金融市场中的应用和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和创新,C类资金信托合同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正逐渐受到更多机构和个人的关注和参与。
在当前金融市场中,C类资金信托合同具有较高的收益潜力和投资灵活性,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
同时,随着我国金融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和信托行业的规范化发展,C类资金信托合同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机制也将进一步加强,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安全和可靠的投资环境。
最后,我们需要对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的前景和挑战进行展望。
合同条款争议处理条款
第四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加工合同书(5)[适用各方][法意范本] 第二十五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检验鉴定合同[适用受托方(检测机构)][法意范本]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违约一方或对合同争议承担主要责任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仲裁或诉讼活动而产生的合理律师代理费.鉴定(检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民用工程承包合同书[适用发包人][行业合同] 第十四条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信托资金托管合同协议
信托资金托管合同范本现阶段,信托产品以其高收益、低风险的特性已经成为国民理财的重要投资方向,对于信托资金托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托资金托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信托资金托管合同范文1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信托目的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有关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5篇
有关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5篇第1篇示例:一、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的定义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是指在信托合同中规定,受益人在信托资产清算时享有优先受益权的一种信托形式。
这意味着在信托资产清算时,优先受益类受益人将获得优先分配权,确保其在信托资产领取中优先受益。
2. 风险分散: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通过设立信托基金,实现了资金的分散投资,降低了风险。
3. 明确受益人权益: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明确定义了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4. 稳健回报: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通常采取稳健的投资策略,追求稳定的回报,符合受益人的风险偏好。
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适用于各类资金管理需要,包括但不限于:1. 家族财富传承: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可以帮助家族实现财富传承,并保障家族成员的利益。
2. 企业资产管理: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有助于企业实现更加专业的资产管理,并提高资产利用效率。
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金融合同,受益人在信托资产清算时享有的优先受益权受到法律保护。
信托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出现违约等情况,法律将起到保护受益人权益的作用。
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是一种具有重要法律意义的金融工具,适用范围广泛,可以在资金管理、家族财富传承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信托合同的签订应当谨慎,保证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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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结束】。
第2篇示例:A类资金信托合同是一种财务合同,旨在保护资金,确保资金得到有效管理和利用。
在A类资金信托合同中,受托人被委托管理一定金额的资金,以获取收益或实现特定目的。
而在优先受益类的资金信托合同中,受益人享有首要权益,即在资金分配的时候,优先受益人会先得到分配。
A类资金信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重要部分:受益人的身份和权利、信托资金的金额及来源、信托的目的和期限、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信托的管理方式和投资方针等。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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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现金类同业存款业务模式简图
委托银行
委托成立 定向资产 管理计划
同业
案例:3、逃避票据规模限制。如,去年以来,我局要求 辖内城商行压降票据规模,某城商行便通过委托他行 代开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逃避规模管控。后经我局责 令,该行停止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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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益互换,非标资产转为标准
模式:两家银行分别以本行的理财资金对接对方的非标 债权,逃避非标控制。
案例1:A、B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对接非标债权,双方 互相购买对方理财产品。
案例2:银行将保本型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本行 存放在他行的同业存款,他行又通过买入返售等方式 将资金运用出去,在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表现为银行存 放同业、买入返售数额大幅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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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票据转贴,利用同业腾挪空间
模式:大行签票-中小银行贴现-转贴现给大行
案例1:某中小行与某国行合作,对该国有商业银行开立 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并将贴现票据转贴给该国 有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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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业委托,逃避监管指标考核
模式:银行通过委托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 方式,逃避监管指标控制
案例:1、逃避信贷规模管控。如,区外某股份 制银行委托某城商行以委托投资方式向其指定 企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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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业委托,逃避监管指标考核
案例:2、逃避单户比例限制。如,某农信社委托某城商 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2000万元资金发放给该农信社 指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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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银证委托贷款业务模式简图
某大学金融学院《公共科目+银行管理》考试试卷(549)
某大学金融学院《公共科目+银行管理》课程试卷(含答案)__________学年第___学期考试类型:(闭卷)考试考试时间:90 分钟年级专业_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1、判断题(17分,每题1分)1. 商业银行薪酬管理通常包括薪酬管理体制,绩效考评和薪酬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薪酬管理如果控管不力,则可能导致激励扭曲,助长过度承担风险这些行为,导致不规范经营和无序竞争。
商业银行薪酬管理通常包括薪酬管理体制、薪酬结构体系、绩效考评和薪酬管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2. 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
()正确错误答案:正确解析:代收代付业务是商业银行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事宜的业务。
代收代付主要包括代理各项公用事业收费、代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财政性收费、代发工资、代扣住房按揭消费贷款等。
目前主要是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两类。
3. 国际上流程先进的商业银行大部分采用以业务线平行运作和管理为主的模式。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国际上流程先进的商业银行几乎和地采用以业务线垂直运作无一例外管理为主的模式,即总分行之间实行上下垂直的一体化的运行和管理,业务范围线具有相对独立幅度大的事权、人权和财权。
4. 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应当根据“依法合规”的原则,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短线交易商业银行开办衍生产品大宗交易业务,应当根据“制度先行”的原则,制定网络管理规章制度。
5. 操作风险损失数据仅限于日常的风险报告制度、检查审计、历史损失数据收集等内部方式的累积。
()正确错误答案:错误解析:风险损失数据一般通过日常的风险报告制度、检查审计、历史损失数据收集等外部方式经济损失来累积,银行也可获取一些外部数据来弥补数据自身数据的太少。
6. 贴现是指商业票据的持票人将其持有的未到期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扣除贴息后将余款支付给持票人。
1.3信托的种类
一、信托的分类
(四)按信托事项的法律立场不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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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信托
商事信托
民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民事法律范围之内的信托。
商事信托是指信托事项所涉及的法律依据在商法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信托。
一、信托的分类
信托的种类
一、信托的分类
(一)按照信托关系建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分类
一、信托的分类
案例:诉讼阶段的法庭指定信托诉讼阶段的法庭指定信托是指在处理遗产争议的诉讼过程中,由法院指定一位名望高、信誉好的律师作为信托人管理有争议的财产,将有关收益存入指定账户,并根据法院的指示将收益交付受益人的一种做法。此种做法有效地避免了财产因争议而处于无序管理的状态。著名的“龚如心、王廷歆世纪争产案”诉讼持续将近10年之久,就是采用了此种方式让数百亿资产继续有效运作。
从当事人来看:信托有三个当事人,而代理只有两个当事人,即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代理人也称受托人,被代理人也称委托人;从财产上看:信托需要转移财产权,代理则不需要转移财产权;从权限上看:信托业务中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处理业务,并有较大的权限,而代理业务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处理业务,直接受被代理人的制约。
一、信托的分类
(三)按照以确保信托财产的安全、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管理信托
管理信托是指以保护信托财产的完整,保护信托财产的现状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
处理信托
处理信托是指改变信托财产的性质、原状以实现财产增值的信托业务。
管理和处理信托
一、信托的分类
(十)按照信托业务范围的不同分类
广义信托包括信托和代理两类业务。它们同样都是财产代为管理制度,信托机构也都办理这两类业务。但严格地说,信托与代理是不同的。
信托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__信托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信托合同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受托人: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鉴于:1、委托人与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委托__(以下简称“信托投资公司”或“发起人”)发起设立了__(以下简称“股权收购信托”)。
2、委托人根据股权收购信托相关信托文件的规定,与信托投资公司签订《__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并提供信托资金__元,并成为该项目的特定受益人。
3、《__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权)》(以下简称“a类资金信托合同”)项下之优先受益人(以下简称“优先受益人”),有权要求上述股权收购信托特定受益人受让其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4、委托人同意向受托人提供本合同所规定的信托资金,由受托人进行管理和运用,在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要求c类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让上述优先受益权时,或根据股权收购信托及相应信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以上述信托资金,受让取得上述信托受益权;为此,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运用和处分,为本合同受益人获取收益,同时根据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信托文件的规定,受让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为优先受益人之优先受益权良好的流动性和顺利退出提供保障。
二、信托资金的用途本项目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
信托资金用于:1、在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情况发生时,受让股权收购信托项下优先受益人信托受益权。
2、在本合同第八条的情况尚未发生时,以保证上述信托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为原则,参与受托人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同等金额部分的债权项下投资,包括受让受托人编号__贷款合同(__资金贷款项目),或投资受托人其它信托产品,以获取信托收益。
有关集合资金信托合同4篇
有关集合资金信托合同4篇篇1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托合同,它是指信托人将其所有资金或特定资金集合起来,交由信托受益人受益或代为管理的一种信托合同。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常见合同形式,主要用于投资基金、资产管理等领域,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透明度,能够有效地保护受益人的利益,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流动。
首先,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是信托法律关系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
信托是指一方将财产交由另一方管理或受益的法律关系,包括信托人、受益人和信托财产三个主体。
在集合资金信托合同中,信托人通常是资金的提供者,受益人是资金的最终受益者,信托财产则是被信托管理的资金。
信托合同是信托设立的基础,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保障作用,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
其次,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
一般来说,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作资金,实现信托财产的增值和保值,为受益人提供稳定的收益和长期的受益。
信托受益人根据信托合同的约定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和处分权,信托人则负有保管和管理信托财产的责任,必须按照受益人的利益和信托目的进行投资和操作。
再次,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具有灵活的运作模式和管理方式。
信托合同通常会规定信托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投资期限等关键事项,同时还会约定信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信托财产的处置方式等具体规定,以确保信托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
信托合同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以适应市场环境和投资需求的变化。
最后,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是一种透明度较高的信托形式。
信托合同一般会明确规定信托资金的来源、用途和管理方式,定期向受益人披露信托资金的运作情况和资产状况,保障受益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信托合同还会规定信托财产的管理人和监管人,加强对信托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托合同的履行和信托资金的安全运作。
综上所述,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经济效益的信托形式,能够有效实现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作,保护受益人的权益和利益,促进资金的有效利用和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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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然人填写)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投资于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本信托计划”:_______________指“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
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期间,为受托人所发出的要约邀请;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后,本信托计划即构成该信托合同的一部分。
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除应当遵守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外,还应当遵守本信托计划的相应规定。
“本合同”:_______________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署的《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资金信托”:_______________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指定用途资金信托”:_______________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作出明确指定,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所作出的指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aaa公司/集团”:______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aaa公司/集团持有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该公司股本总数的_________%。
“信托资金”:_______________指本合同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受托人交付的资金。
“信托计划资金”:_______________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信托计划资金专户”:_______________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财产”:_______________指在本信托计划中,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信托计划资金,以及基于本信托计划对信托计划资金进行占有、管理、处分或者以其他方式运用而取得的全部财产或权利。
“信托利益”:_______________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收入的总和,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和费用的余额。
“信托文件”:_______________指本信托计划书(含附件《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者遴选标准》)、本信托计划的各个委托人和受托人分别签订的a类信托合同、b类信托合同或c类信托合同,以及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等文件。
“信托收益”:_______________指各类信托合同的受益人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所享有的相应收益。
各类信托合同项下的信托收益,根据信托计划和相应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计算并确定。
“总信托收益”:_______________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计划资金过程中产生的信托利益,减去信托计划资金后的余额。
“信托受益权”:_______________指本信托计划项下之各类信托受益人享有的本信托计划和相应各类信托合同所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分配权等在内的信托权益的总称。
“a类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
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及其信托合同享有优先信托收益权等信托权益。
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优先受益人。
“优先信托收益权”:_______________仅指a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a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的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本信托计划项下总信托收益,将优先用于支付优先信托收益权项下的信托收益。
“b类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b类资金信托合同(普通受益类)》。
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普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
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b 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普通受益人。
“普通信托收益权”:_______________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按照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受益人请求分配信托收益的权利。
“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_______________仅指b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b类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先于特定收益人分配信托财产的权利。
“c类信托合同”:_______________本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的类型之一,即《_________资金信托计划c类资金信托合同(特定受益类)》。
该类合同的受益人根据本信托计划和其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特定信托收益权和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等信托权益。
享有该类合同信托受益权的c 类信托合同受益人,称为特定受益人。
“特定信托收益权”:_______________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在优先受益人的优先信托收益权和普通受益人的普通信托收益权均得到满足后,总信托收益若仍有剩余时,对剩余部分之信托收益的分配请求权。
“信托财产特定分配权”:_______________仅指c类信托合同受益人所享有的信托财产分配权,即根据本信托计划和c类信托合同的规定,在普通受益人的信托财产普通分配权得到满足后,享有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指与受托人签订相应类型的资金信托合同,并向受托人交付信托资金的投资人。
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述明,专指本合同列明的委托人。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指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集合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信托资金的信托投资公司。
在本信托计划中,指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指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所签订的资金信托合同的规定,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
本合同的受益人与本合同的委托人为同一人。
“自益信托”:_______________指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的信托。
“工作日”:_______________指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特别委员会”:_______________指根据受托人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的规定,在本信托计划项下设立的,为应对_________经营管理中可能出现的重大异常问题而设立的特别议事组织。
“《特别委员会规则》”:_______________指受托人为特别委员会成立、运作而制定的《特别委员会规则》。
该规则作为本信托计划的附件,构成本信托计划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信托计划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以其自己的名义,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将本信托计划项下各委托人的资金,集合运用于专项受让aaa公司/集团持有的_________的股权,参与的房地产开发与建设,为受益人获取收益。
第三条信托资金的用途本信托计划为指定用途资金信托。
委托人同意加入本信托计划,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委托人的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以_________经评估并经市资产评审中心确认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股权受让价格,aaa公司/集团所持有的_________股份_________股,占_________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信托计划资金所取得的总信托收益在分配前可进行同业拆放、银行存款或国债回购等稳健性运作。
第四条受益人本合同项下信托为自益信托。
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本合同项下的受益人为优先受益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1.本合同项下资金信托的币种为人民币。
2.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委托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划转至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资金专户。
委托人逾期未能按照前述规定缴付上述信托资金的,受托人有权另行与其他投资人签订资金信托合同。
受托人指定之信托计划资金专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信托计划的推介及成立1.本信托计划的推介:_______________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直至本信托计划的资金全部交付之日止。
但自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开始之日起60日内,本信托计划所确定的信托计划资金尚未全部交付的,受托人有权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
受托人按照前款之规定,决定终止本信托计划的推介的,信托计划不成立,由受托人向委托人返还全部的信托资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和支付相应的资金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