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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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
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珠海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7.23
【实施日期】2015.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
2012 年下半年,珠海市政府与新加坡IDA 国际签订了《智慧城市与电子政务战略合作协议》,以促进双方在信息化、电子政务以及智慧城市规划与开发等领域内开展更加紧密的协作。在这个框架协议下,IDA国际编写了《智慧珠海2015年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国内最先进的智慧城市”战略目标。“智慧教育”作为《智慧珠海2015年行动计划》5个亮点项目之一,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在珠海市“粤教云”试点学校推行创新ICT 教学法试点。此次培训提出“以信息化手段创立新型教育模式,创造个性化的互动学习体验”的建设目标,旨在为我市培养100名“教育信息化应用先锋”,带动全市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升。
我市正在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发展。2014年我市启动了首批15所“粤教云”应用示
范试点校的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2015年第二批20所“粤教云”应用示范试点校建设工作也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提升珠海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实践信息化新型教育模式探究,经研究,决定举行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试点培训。
此次培训时间跨度一年,分六期进行,每期3-5天不等,具体安排请见附件1。
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此次培训名额为100人,由各区(校)推荐选拔确定。其中各区教育装备信息部门推荐1人,首批和第二批“粤教云”试点学校各推荐2人。其余名额不限于“粤教云”试点学校,每所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可自行推荐1-2人报名。
推荐人员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本次培训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2.要求教学经验丰富,教龄三年(含)以上,获得相关奖项和荣誉称号者优先。
3.任教小学高年级(四、五、六)或初中年级课程优先,学科不限,主要学科教师优先。
4.一线在职在岗教师优先。
5.思维活跃,勇于尝试,自愿加入“智慧教育”试点。
请各位报名教师填写培训报名表(附件2),准备个人简介和相关业绩材料,在8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联系人:刘径平;电话:2121316;邮箱:306663578@。
附件1: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安排表
附件2: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报名表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3日附件1:
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安排表
培训的具体日程初步安排如下(可按实际需要调整,以培训实际公布为准):第一期(5天): 2015年9月6-10日
第二期(3.5天): 2015年12月6-9日
第三期(中期,5天):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