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

训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珠海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5.07.23

【实施日期】2015.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

2012 年下半年,珠海市政府与新加坡IDA 国际签订了《智慧城市与电子政务战略合作协议》,以促进双方在信息化、电子政务以及智慧城市规划与开发等领域内开展更加紧密的协作。在这个框架协议下,IDA国际编写了《智慧珠海2015年行动计划》,提出建设“国内最先进的智慧城市”战略目标。“智慧教育”作为《智慧珠海2015年行动计划》5个亮点项目之一,其中的一个重点就是在珠海市“粤教云”试点学校推行创新ICT 教学法试点。此次培训提出“以信息化手段创立新型教育模式,创造个性化的互动学习体验”的建设目标,旨在为我市培养100名“教育信息化应用先锋”,带动全市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的提升。

我市正在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的发展。2014年我市启动了首批15所“粤教云”应用示

范试点校的建设,目前已建设完成。2015年第二批20所“粤教云”应用示范试点校建设工作也已经启动。为进一步提升珠海教育信息化教育教学水平,实践信息化新型教育模式探究,经研究,决定举行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试点培训。

此次培训时间跨度一年,分六期进行,每期3-5天不等,具体安排请见附件1。

为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此次培训名额为100人,由各区(校)推荐选拔确定。其中各区教育装备信息部门推荐1人,首批和第二批“粤教云”试点学校各推荐2人。其余名额不限于“粤教云”试点学校,每所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可自行推荐1-2人报名。

推荐人员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本次培训要求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2.要求教学经验丰富,教龄三年(含)以上,获得相关奖项和荣誉称号者优先。

3.任教小学高年级(四、五、六)或初中年级课程优先,学科不限,主要学科教师优先。

4.一线在职在岗教师优先。

5.思维活跃,勇于尝试,自愿加入“智慧教育”试点。

请各位报名教师填写培训报名表(附件2),准备个人简介和相关业绩材料,在8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联系人:刘径平;电话:2121316;邮箱:306663578@。

附件1: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安排表

附件2: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报名表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3日附件1:

珠海市智慧教育创新ICT教学法培训安排表

培训的具体日程初步安排如下(可按实际需要调整,以培训实际公布为准):第一期(5天): 2015年9月6-10日

第二期(3.5天): 2015年12月6-9日

第三期(中期,5天):2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