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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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论与实务第二章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二章

2.我国保险立法的体系结构
我国《保险法》的立法采用的是保险业法与 保险合同法合二为一的立法方式。《保险法 》作为我国保险的基本法,融上述单项法 规为一体,具有综合性、全面性、兼容性的 特点,形成一种颇具特色的体系结构。

第二节 保险合同概述
主要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 三、保险合同的形式

2、不足额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是指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 比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低。这种情况 又称为部分保险。


对于不足额保险合同,保险人的赔偿方式有: (1)若为全损,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 (2)若为部分损失,则保险人采取比例责任方式 赔偿。按比例赔偿,即按保险金额与实际保险价值 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计算公式为: 保险金额 赔偿金额= 保险价值 ×损失额

一、保险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一)含义 (二)特征

(一)含义

合同也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确立、变更 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商品 经济发展的产物,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 断完善,是现代民事、商业活动的基础。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 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保险权利与义务 关系”主要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与 保险人协商约定的在保险合同保障期间双方 相互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保险合同一经 成立,便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法律保护,是一 种民事合同。 。
3、超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 的保险合同。 产生超额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在投保时,投保人出于各种原因,以 超过标的实际价值的保险金额投保而形成 ;二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因市价的跌 落造成保险标的的实际市场价值下跌,从 而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习题及答案

保险学原理与实务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习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风险2. 风险因素3. 风险事故4. 基本风险5. 纯粹风险6. 静态风险7. 动态风险8. 风险管理9. 转嫁风险 10. 可保风险二、单项选择题1.某日因暴雨造成路面积水行车困难,某运输公司一辆正在路上行驶的货车与迎面驶来的一辆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失严重和轿车上人员伤亡,在此次事故中,暴雨是( B )A.风险代价B.风险因素C.风险事故D.风险损失2. 房主外出忘了锁门属于( C )风险因素。

A.道德B.社会C.心理D.物质3. 按风险的性质分类,风险可分为( B )。

A.人身风险与财产风险B.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C.经济风险与技术风险D.自然风险与社会风险4. 在高速公路上我们经常能看到一些警示牌,如“前面弯道”、“请慢行”等;并且在高速公路上每隔一段距离都有122报警电话。

从风险管理对策角度看:安装警示牌属于(),设置122报警电话属于( C )。

A.风险预防;风险预防B.风险控制;风险控制C.风险预防;风险控制D.风险控制;风险预防5. 以下各种风险管理的方法中,属于风险转移的是(C )A.为了免于被动吸烟的危害,尹先生禁止他人在自己家中和车内吸烟B.为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王先生十分注重行车安全和车辆保养C.医生在手术前告知病人手术存在风险,并要求病人家属签字同意手术D.金融危机出现后,李先生担忧境外投资的安全性,于是撤回境外投资,转为投资国内产品6. 下列关于风险管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B )A.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等步骤B.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避免风险C.风险自留是一种主动的风险处理手段D.保险是一种财务型的风险转移机制三、多项选择题1. 可保风险的特征是(ABD )A.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B.风险在合同期内预期的损失是可测的C.风险必须是少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D.风险可能会导致较大损失2. 下列关于风险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CD)A.风险就是人们承受损失的不确定性B.保险就是一种风险管理办法C.承担较高的风险就可以得到较高的回报D.风险管理的目的就是防止风险的产生3. 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主要有(ABC )A.预防B.抑制C.避免D.保险4. 下列事件中,属于投机风险的是(CD )A.车祸B.疾病C.赌博D.股票买卖5. 风险事故的不确定性表现在(ABCD )。

保险行业工作中的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险行业工作中的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险行业工作中的保险理论与实务在保险行业中,保险理论和实务是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重要知识。

保险理论是指保险业务的基本原理和规则,而保险实务则是指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和操作这些理论以进行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

本文将从理论和实务两个方面来探讨保险行业工作中的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险理论部分:1. 保险概述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机制,通过合同的方式转移风险,并通过保费的支付来获得保险金。

保险的基本原理包括互助性、合理性、共同损失、大量和确定性等。

2.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业务的基础,它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法律约束,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合同的要素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和保险费等。

3. 保险风险分类保险风险可以分为人身险和财产险两大类。

人身险是指以人的生命、身体为保险对象的险种,包括寿险、健康险和意外险等。

财产险是指以财产为保险对象的险种,包括车险、房屋险和财产综合险等。

4. 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特点推出各种保险产品,满足不同投保人的需求。

常见的保险产品包括寿险、健康险、车险、意外险和财产险等。

保险实务部分:1. 保险销售保险销售是保险公司获取保险合同的途径,包括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和保险网销等方式。

保险销售人员需要了解不同保险产品,并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的保险方案和服务。

2. 保险核保保险核保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的过程,包括客户信息核实、风险评估和保费计算等。

核保人员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和标准进行核保,确保保险风险的可控性。

3. 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险金或服务。

保险理赔人员需要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和理赔流程,协助被保险人完成理赔申请和资料的准备。

4. 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是国家对保险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制度,旨在保障保险市场的稳定和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保险公司需要遵守监管规定,进行合规经营,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

保险原理与实务相关知识

保险原理与实务相关知识

保险原理与实务相关知识1. 保险原理保险原理是保险业的根本原理之一,它是指保险合同的根本准那么和根本原那么。

在保险领域,保险原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大量原那么大量原那么是指保险公司经营上需要大量的保险合同,才能保证公司在承当风险时获得足够的保费收入,从而平衡和稳定公司的财务状况。

1.2. 共同风险原那么共同风险原那么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将众多被保险人的风险合并,形成一个大的共同风险群体,从而实现风险的分散和互助。

这样,如果某个被保险人遭受损失,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其他被保险人的保费来承当该损失。

1.3. 等价交换原那么等价交换原那么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以等额的保费和保险责任进行交换。

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费,而保险公司那么承当相应的保险责任。

1.4. 老实信用原那么老实信用原那么是指在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老实和信用。

保险公司应当提供真实和准确的风险信息,被保险人那么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保险实务保险实务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具体操作和管理流程。

保险实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保险产品开发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特征,开发各种保险产品,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健康保险等。

在产品开发过程中,保险公司需要考虑市场需求、风险评估和保费定价等因素,并确保产品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开展。

2.2. 保险销售与推广保险销售与推广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潜在客户推销保险产品,并促使客户购置保险。

保险销售与推广的方式包括传统的销售代理、网络销售、电话销售等。

2.3. 保险核保与理赔保险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申请后,根据投保人的风险情况和保险公司的承保政策,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和决策。

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核实、评估,然后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2.4. 保险风险管理保险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对自身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从而确保公司的健康经营和稳定开展。

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险理论与实务

保险理论与实务一1、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在中国有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形式。

保险人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保险人。

保险人的具体形式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相互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国营保险公司及专业自保公司。

2、从宏观上看,风险结构是指保险公司整体业务中各个险种的比例, 如果赔付率低、效益好的险种保费量占较大的份额, 则该公司的风险结构为好, 反之为差;从微观上看,风险结构指的是具体险种的业务,如果保险公司某一险种从不同的保额区间来看, 赔付率低、效益好的区间业务保费量占较大的比例, 则该险种的风险结构为好, 反之为差。

3、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再次保险的行为。

4、保险利益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其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必须对投保的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如果投保人以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保险人可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不属于保险利益限度内的额外利益。

5、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二1、√2、√3、×4、×5、×6、×7、×8、√9、√ 10、√ 11、√ 12、√13、× 14、× 15、√三1、C2、B3、D4、A5、D6、D7、D8、A9、B 10、B 11、D 12、A 13、A 14、C 15、A 16、C 17、A 18、C 19、D 20、B四(1)避免风险是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可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可能性,但是也意味着利润的丧失,且处理范围通常受到限制;(2)自留风险是自我承担了其风险,它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程度低、损失短期内可以预测且不影响企业或单位的财务稳定时所采用,但是一旦发生风险损害导致财务调度困难时失去作用。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3章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3章

(四)弃权与禁止反言
1、弃权 2、禁止反言

1、弃权
弃权是指保险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 合同中的某种权利。 构成弃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保险人必须 知悉权利的存在。二是保险人须有明示和默 示弃权的意思表示。

2、禁止反言

禁止反言也称为禁止抗辩,是指保险合同一 方既然已经放弃他在合同中的某种权利,将 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在保险实践 中,禁止反言主要用于约束保险人。
3、责任利益
责任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 所承担的合同责任、侵权责任和其他依法应 承担的责任。 责任利益属于法律上的责任,一般以民事赔 偿责任为限。

(二)财产保险利益的具体认定
一般而言,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 其具有保险利益: 1、对财产享有物权 2、享有债权

1、对财产享有物权
(三)保证
1、保证的概念与分类 2、保证与告知的区别

1、保证的概念与分类

保证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作出的一 种关于为或不为某种行为,或某种状态存在 或不存在的担保。保证是保险合同的基础,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就使保险合同 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证与告知的区别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物享有的直接支配并排除 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一般可以分为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典型的物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 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对其所有物进行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方式,独立支配其所有 物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永久性权利。




用益物权是指依法对他人所有物在合适的范围内 以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的权利。通常包括地上 权、地役权、典权和永佃权等。我国《民法通则 》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国有土地使用 权、采矿权、农村集体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承 包经营权,也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 担保物权是依法在他人的所有物上为担保债的履 行而设立的物权,通常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 权。 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皆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 保险利益。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七章保险监管

保险理论与实务第七章保险监管
立的社会信用评级机构,采用一定的 评级办法对保险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用一定的符号 予以表示。保险信用评级具有非官方性。 信用评级的优势:进一步增强了保险行业的透明度,对保险 行业的监督作用也更加明显。 保险信用评级的缺陷:一个好的信用级别只是表明保险公司 安全性较高,并不能保证它会长久生存下去。相反,相对 较低的信用级别,也只是表明该保险公司倒闭的可能性较 大。

2.保险公司的各种业务人员

对核保员、理赔员、精算人员、会计师等的 配备,各国法律都有相应的规定。我国《保 险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必 须聘用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精算专业 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保险机构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中应有60%以上从事过保 险工作和大专院校保险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 业生。
2.保险组织的变更

保险组织的变更是保险机构依法对其组织形 式、注册资本、法人代表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营业场所等重要事项进行的变更。当需 要对这些重要事项进行变更时,保险机构必 须报保险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
3.保险组织的终止


保险组织的终止分为保险机构的解散、撤销和破产 三种形式。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解散和撤销 都要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但由于人寿保险合 同具有储蓄性质、涉及的社会面广,所以经营人寿 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 当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时,经保险监督管理 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但对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 销或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 同及其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人寿保险 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 转让协议的,则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 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保险中介理论与实务二答案

保险中介理论与实务二答案

保险中介理论与实务二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危险单位: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2.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环节之一。

对企业、家庭或个人面临的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对风险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称为风险识别。

3.保险公估机构:是指接受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并按约定收取报酬的机构。

四、简答题(一)参照我国2015年修正的《保险法》分类,简述人身保险分类并说明其含义及所包含的主要险种。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1.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保险。

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寿险、年金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寿险和万能寿险等。

2.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使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发生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其主要业务种类有:医疗保险、疾病保险以约定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和收入补偿保险等。

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以意外伤害而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其主要业务种类有: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特定意外伤害保险等。

(二)简述分红保险的定义及其主要特征1. 分红保险的定义。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这里的保单持有人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享有保险合同利益及红利请求权的人。

分红保险、非分红保险以及分红保险产品与其附加的非分红保险产品必须分设账户,独立核算。

分红保险采用固定费用率的,其相应的附加保费收入、佣金、管理费用支出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采用固定死亡率的,其相应的死亡保费收入和风险保额给付等不列入分红保险账户。

2. 分红保险产品的主要特征。

金融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

金融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的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投保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投保标的之间的利害关系。

若保险标的没有遭遇灾害事故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就会受益若保险标的因灾害事故受损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就会蒙受经济损失。

表外业务指商业银行所从事的、按照通行的会计准则不记入资产负债表内不会形成银行现实的资产或负债但却影响银行当期损益的业务银行信用是银行或其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间接信用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

偿还基金债券:它要求发行公司按发债总额每年从盈利中提取一定比例存入信托基金,定期偿还本金,即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购回一定量的债券。

承兑:是指商业汇票到期前,汇票付款人或指定银行确认票据记明事项,承诺在汇票到期之日支付汇票金额持有人并在汇票上签名盖章的票据行为。

持有货币的机会成本;是指“其他资产的预期报酬率”。

持有期收益率:是指从买入债券到债券卖出债券之间所获得的收益率,在此期间的收益不仅包括利息收益,还包括债券的买卖差价。

次级金融债务是指在客户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主要是各类期权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参数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次级金融证券:是指商业银行发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列于商业银行其他负债之后、先于商业银行股权资本的债券。

存款保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其依法所吸收之存款为保险标的向存款保险公司投保并缴付保险费的一种政策性保险。

存款货币:通过银行存款账户中的存款划转,货币得以结算,商品交易完成。

在这个过程中,能过签发支票的活动期存款发挥着与银行劵同样的购买功能,我们将其称作“存款货币”。

保险学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保险学期末复习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第一章风险、风险管理与保险1、风险:是事件发生造成损失的一种可能性.2、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或者个人通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达到最佳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

3、纯粹风险: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4、投机风险: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5、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6、责任风险:是指个人或团体因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7、保险:是指保险双方(投保人和保险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而受到的经济损失或者对人身伤亡丧失工作能力给付保险金.第二章保险的职能作用和种类1、共同海损:是指在航海中如船货发生共同危险,为了保护处于危险中的财产,主动且合理地采取措施而产生的任何特殊牺牲或费用。

2、自愿保险:亦称任意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保险合同,或是需要保险保障的人自愿组合、实施的一种保险。

3、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

4、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危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5、共同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个以上保险人之间,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危险共同缔结保险合同的一种保险。

6、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事先约定好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的保险。

7、不定值保险: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于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算其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

8、政策保险:是政府为了政策上的目的,运用普通保险的技术而开办的一种保险。

第三章保险合同1、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2、批单:是保险人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单内容的证明文件.3、赔款的连续责任制:是指再保险期限内,不论发生不少次损失赔偿,保险人都要按照每一次的损失履行赔偿,赔款总额可能超过保险金额,合同不终止,保险人要履行直到期满.第六章责任保险1、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保险学名词解释

保险学名词解释

保险学名词解释第一章41.风险:从保险学的角度看,是指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2.保险:是对可能发生的不确定事件进行数理预测以确定费率,并以合同的形式,通过收取保费、建立保险基金,将风险从被保险人转移到保险人,最终实现由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损失的目的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3.商业保险: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提出的,以权利义务对等关系为基础、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

4.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形成专门的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因为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止劳动、使本人及家庭失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第二章75.最大诚信原则: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6.近因原则:通过判断保险事故和保险标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保险赔偿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7.补偿原则:是指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保险赔偿,但同时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利益。

8.代位原则:指保险人依照法律或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后,则有向保险事故的第三方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或受损的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就由被保险人转移给了保险人,由保险人代替被保险人来行使这两项权利。

代为原则包括两个部分:权利代位和物上代位。

9.权利代位:指如果保险标的所遭受的保险责任事故是由第三方责任人造成的,依法应当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在赔偿金额的限度内就取得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10. 物上代位:物上代位又称所有权代位,是指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故而发生全损或推定全损,保险人在全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之后,即拥有对该保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代位取得对受损保险标的的权利和义务。

11. 重复保险: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危险,同时向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且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保险理论与实务 试题 第3章 人身保险1

保险理论与实务  试题   第3章 人身保险1

第五章人身保险一、填空题1、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________和_______。

2、人寿保险采用的保费形式是__________。

3、两全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给付保险金的对象是_________,而期满生存保险金给付的对象是_________。

4、两全保险是把_________和___________相结合的一种人寿保险。

5、终身寿险可以分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6、残疾保险金是__________和___________对应的给付比例的乘积。

7、人身意外伤害中的“伤害”是指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原因而使被保险人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实。

8、我国目前存在的创新型人寿保险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人寿保险一般具有________性。

10、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保险事故或达到______________时,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属于传统寿险的是()。

A、万能保险B、变额寿险C、生存保险D、变额万能寿险2、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变更的是()。

A 投保人B 被保险人C 受益人D 保险代理人3、假如人寿保险合同中无自动垫缴保费条款,则投保人在宽限期满后仍未缴付续期保费的法律后果是()A、保险合同终止B、保险合同消失C、保险合同解除D、合同效力中止4、下列事故中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保险责任的是( )。

A、车祸身亡B、长期接触汞而引发汞中毒死亡C、吸毒死亡D、犯罪人意外死亡5、人身意外伤害险中的纯费率是根据计算( )。

A、生存率B、保险金额损失率C、死亡率D、利息率6、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 )。

A、健康状况B、年龄C、性别D、职业7、下列不属于疾病保险所承保的疾病是( )。

保险名词解释

保险名词解释

1.风险是指人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2.风险管理是指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危险进行识别和度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主动地、有目的地、有计划地对危险加以处理,以尽量小的成本去争取最大的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行为。

3.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是保险客户可以转嫁和保险人可以接受承保的风险。

4.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5.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它是保险关系双方之间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即根据当事人的双方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于对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者当约定事故发生时,履行给付义务的一种法律行为。

6.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7.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8.保单所有人指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

9.受益人指保险事故发生后直接向保险人赔偿与保险金请求权的人10.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保险的一种单证,是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11.暂保单又称临时保险单,由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出立的临时保险凭证。

12.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书面凭证13.保险单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签发的正式书面凭证14.最大诚信原则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15.告知是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将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如实向保险人陈述,以便让保险人判断是否接受承保或以什么条件承保。

16.保证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事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或某种状态的存在与不存在作出许诺。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

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1)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2)纯粹风险: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3)投机风险: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4)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5)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分保。

6)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7)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8)共同海损: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遭遇灾害事故,危害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解除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和支付特殊额外费用的行为。

9)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与单独利益方有关,不涉及其他货主或船方,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负担。

10)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1)近因: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12)代位追偿:又称代位求偿或代位请求,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13)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14)定额给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只要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就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必考虑被保险人有无经济损失以及损失金额。

保险理论与实务分析

保险理论与实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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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论与实务分析
01
保险基本概念与原理
保险的定义与功能
保险的定义
• 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通过分散风险、转移风险来实现经济保障和社会稳定 • 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特定事件发生时,由 保险公司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 • 保险是一种经济制度,通过保险市场的运作,实现风险资源的有效配置
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
• 董事会:董事会是保险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风险管理 • 监事会:监事会负责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 管理层:管理层负责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实施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决策
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与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 资产负债管理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对资产和负债的合理安 排,实现公司盈利、风险控制和发展的平衡 • 资产负债管理的策略:保险公司可采用保守型、稳健型、 进取型等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06
保险市场的发展与未来趋势
国际保险市场的发展与趋势
国际保险市场的趋势
• 保险全球化:保险全球化推动保险公司跨国经营,提高保险市场的国际化程度 • 保险数字化:保险数字化推动保险公司采用新技术,提高保险经营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 • 保险生态化:保险生态化推动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合作,构建保险生态体系, 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国内保险市场的问题
• 市场竞争: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保险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 • 风险管理:部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存在风险隐患 • 消费者保护:部分保险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足,存在投诉和纠纷
保险行业的创新与变革方向
保险行业的创新
• 产品创新:保险公司应开发创新型保险产品,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 技术创新:保险公司应采用新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提高保险经营效率 和风险管理能力 • 服务创新:保险公司应提供创新型保险服务,如保险科技、保险文创等,提高客户满意度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

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1. 介绍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是为那些在保险行业工作或有兴趣了解保险领域的人士设计的一门课程。

本文档将介绍保险理论的重要概念,以及实务培训的一些基本技巧和方法。

2. 保险理论保险理论是研究保险行业的基本原理和概念的学科。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险理论概念:2.1 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经济交易,其中政府或私人机构承诺为某种潜在的损失提供经济上的保障。

保险的目的是通过共享风险来减轻个人或机构可能面临的财务压力。

2.2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

该协议详细说明了保险公司的责任和被保险人的权利。

2.3 保险费保险费是被保险人为获得保险金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金额。

保险费的金额通常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水平来确定。

2.4 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是被保险人在遭受损失或意外事件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的过程。

保险公司在核实索赔信息后会根据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保险金。

3. 实务培训实务培训是指为了使学员具备实际操作技能而开展的培训课程。

在保险行业,实务培训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错误非常重要。

以下是一些实务培训的基本技巧和方法:3.1 理解保险产品在进行实务培训时,首先需要深入了解所提供的保险产品。

学员应该熟悉各种保险政策的细节,并了解不同政策之间的区别。

3.2 学习销售技巧保险行业是一个需要与客户进行大量沟通的行业。

因此,学员需要学习一些销售技巧,以便能够在向客户介绍和销售保险产品时更加自信和有效。

3.3 理解保险索赔流程保险索赔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的重要环节。

在实务培训中,学员需要学习如何处理保险索赔,并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

3.4 学习风险评估和管理在保险行业,风险评估和管理是非常关键的。

学员需要学习如何评估并管理不同类型的风险,以便能够提供有效的保险解决方案。

4. 总结保险理论与实务培训是保险行业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通过深入学习保险理论的重要概念和实务培训的基本技巧,学员将能够更好地理解保险行业,并在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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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
1)可保风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2)纯粹风险: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3)投机风险: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4)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
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5)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
保险人的保险,又称分保。

6)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
7)保险密度:是指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保险密度=保费收入÷人口总数
8)共同海损: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遭遇灾害事故,危害船货等各方的共同安全,为解除威
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由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和支付特殊额外费用的行为。

9)单独海损: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这种损失只与单独利益方有关,不涉及其他
货主或船方,损失仅由受损者单独负担。

10)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1)近因:指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

12)代位追偿:又称代位求偿或代位请求,是指在财产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了保险责任
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法律或合同,第三者需要对保险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向被保险人履行了损失赔偿责任之后,在其已赔偿的金额限度内,有权站在被保险人的地位向第三者索赔,即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

13)保险委付: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
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14)定额给付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只要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就按约
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必考虑被保险人有无经济损失以及损失金额。

15)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在保单载明的保险合
同。

16)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事先不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仅约定保险金额,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确定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

17)超额保险合同:又称溢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18)保险合同变更:是指在保险合同的存续期间,其主体、内容及效力的改变。

19)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基于合同成立后所发生的情况,使合同无效的一种单方面
的行为。

20)保险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虽已订立,但在法律上不发生任何效力。

21)保险合同的复效:是指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又重新开始。

22)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由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因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而不
复存在。

23)仲裁:是指争议双方依照仲裁协议,自愿将彼此的争议交由双方共同信任、法律认可的
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居中调解,并做出裁决。

24)仓至仓条款:即保险责任自保险货物从保险单载明的发运地运离发货人仓库时开始,至
货物抵达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进入收货人仓库时为止。

25)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构成实际全损的情况主要有:保险标的完全丧失;保险标的
的所有权丧失已无法挽回;保险标的受损后已完全丧失其使用价值;船舶失踪达到一定
期限。

26)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
损已不可避免,或者修复和施救费用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到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损失。

27)普通终身寿险:是指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一种灵活的,投保人可以改变终身缴付
保险费的方式的保险。

28)终身死亡保险:又称终身寿险,即终身提供死亡保障的保险,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发生
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件,不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9)定期死亡保险:即定期寿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件
而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寿保险。

30)变额寿险:是一种保险费固定但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不固定且有最低死亡给付金额保证的
保险。

31)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整的非约束性的寿险。

32)变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缴纳保费灵活的万能寿险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保额后而形成
的缴纳保费灵活、投资灵活和保额可调整的新险种。

33)产品责任保险:是指以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等的产品责任作为保险标的,一旦他们因产
品责任给消费者或其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由此导致的有关法律费用由保险人予以赔偿的保险。

34)职业责任保险:又称职业赔偿保险或业务过失责任保险,它是以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因工
作中的疏忽、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生伤害依法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5)期内发生式:指保险人对保险有效期内发生的职业责任事故引起的损失负责,而不管受
害人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提出索赔。

36)期内索赔式:期内索赔式是指不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或被保险人的
过错行为在何时发生,只要受到侵害的第三者在保险期限内向被保险人第一次提出有效索赔即构成保险事故,保险人就要依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

37)自留额:分出公司根据偿付能力所确定承担的责任限额。

38)分保额:经过分保由接受公司所承担的责任限额。

39)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40)线数:自留额的一定倍数称为线数。

41)成数分保: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的比例分给再保险人的
再保险方式。

42)溢额分保:是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
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由再保险人承担。

43)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接受公司责任额的再保险方
式,又称金额再保险。

44)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又称损失再保险。

45)保险市场供给: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保险供给者愿意并且能够提供的保险种
类和保险数量。

46)保险市场需求:是指在特定时期内,在各种不同的费率水平上消费者对保险保障的需求
量。

47)逆向选择:是指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再去投保相关保险,从而获取保险赔偿金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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